公司公告☆ ◇002204 大连重工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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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21 │大连重工(002204):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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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10 │大连重工(002204):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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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10 │大连重工(002204):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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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09 │大连重工(00220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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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8:18 │大连重工(002204):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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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8:49 │大连重工(00220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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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8:49 │大连重工(002204):董事会提案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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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8:49 │大连重工(002204):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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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8:46 │大连重工(002204):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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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8:45 │大连重工(002204):关于与控股股东续签《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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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21│大连重工(002204):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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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重工(002204):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8501ab83-ea48-485b-9bc4-ff731f2776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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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10│大连重工(002204):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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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重工(002204):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2047aadf-16f6-4620-be82-4fa24a8b8e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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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10│大连重工(002204):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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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重工(002204):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4efac7f9-46e4-4455-994b-349819d916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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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09│大连重工(00220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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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20日(星期五)16: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3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9:15
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1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3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该等股
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
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下属公司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供担保的议案》
2.00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6-002)、《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关于2026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3.特别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
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第1项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特别决议通过。
(3)本次股东会审议的第2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
位证明、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
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3月17日8: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拟为半天,拟出席会议者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 169 号华锐大厦
联系电话:0411-86852802
联系传真:0411-86852222
联 系 人:李慧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34267969-9266-4844-be9a-3fc4703222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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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8:18│大连重工(002204):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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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e 亏损 e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e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55,746 万元-61,696 万元 盈利:49,787.44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11.97%-23.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 盈利:36,446 万元-46,196 万元 盈利:33,930.20 万元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7.41%-36.15%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2915 元/股-0.3227 元/股 0.2591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
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预计 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预计实现 155 亿元以上,同比增
长8%以上,由此带动公司整体毛利增长,其中物料搬运设备毛利同比增长明显。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5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6/9887f8e9-97db-44e2-af95-be90ee5cc5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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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8:49│大连重工(00220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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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
责,但该董事存在本制度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
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五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六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七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董事会可以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要求公司予以合理补偿。
董事连续 2 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应当免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时,公司将按规定解除其职务,停
止其履职。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辞任/辞职报告中说明辞任/辞职时间、辞任/辞职原因、辞去的职务、辞任/辞职后是否
继续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等情况。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或者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
立性条件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公司将按规定解除其职务。相关董事应当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无效。
第三章 离职后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具体手续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基于诚信原则,以确保公司运营不受影响为前提,完成工作交接。
第十二条 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及其他未尽事宜,公司有权要求其制定书面履行方案及承诺
;如其未按前述承诺及方案履行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者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
忠实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
务在其任期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聘任合同未作规定的,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决定,视事
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
担的责任,不因离任而免除或者终止,并应当严格履行与公司约定的禁止同业竞争等义务。
第十四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或者审计,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后 2 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
、离职时间等个人信息。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另有
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七条 如公司发现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未履行承诺、移交瑕疵或者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会议审
议对该等人员的具体追责方案,追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等。
第十八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向公司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申请复核
,复核期间不影响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如与日后颁布或
者修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则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公司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40abed82-0eee-470f-9399-2cf90a9385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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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8:49│大连重工(002204):董事会提案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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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重工(002204):董事会提案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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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8:49│大连重工(002204):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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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重工(002204):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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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8:46│大连重工(002204):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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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重工(002204):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67980c6c-ab9d-4aae-bcb5-854c5a8c8a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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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8:45│大连重工(002204):关于与控股股东续签《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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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重工(002204):关于与控股股东续签《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b269c8fd-da4c-4d61-ac78-341b0868de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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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8:44│大连重工(002204):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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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重工(002204):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b48d6478-0b19-4553-9db3-36a792da32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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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5:47│大连重工(002204):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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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重工(002204):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81a0c3cd-b361-4d00-a619-e3918bab4f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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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8:24│大连重工(00220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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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重工(00220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24b28420-da31-4cec-be01-305c9d6e9a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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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8:20│大连重工(00220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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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重工(00220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141be30d-049a-4910-8b03-97b26c6b98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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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9:05│大连重工(00220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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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重工(00220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2/c22145b9-e95a-491e-b2ec-14adf3816a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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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8:37│大连重工(002204):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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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重工(002204):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2/f84f72a0-2732-4097-bb64-48ba5ab4f6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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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18:37│大连重工(002204):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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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
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
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客观公允的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顺利完成公
司的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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