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05 国统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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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国统股份(00220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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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国统股份(002205):国统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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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9 │国统股份(002205):国统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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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6 │国统股份(002205):国统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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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20:59 │国统股份(002205):国统股份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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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20:59 │国统股份(002205):2024年度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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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27 │国统股份(002205):国统股份关于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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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国统股份(002205):国统股份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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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国统股份(002205):国统股份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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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5 15:39 │国统股份(002205):国统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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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国统股份(00220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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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
法律意见书
柏坤见证字[2025]第 07 号致: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统股份”)委托
,指派本所陈星烨律师、王颖律师(以下简称“经办律师”)列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
“会议”),并履行见证义务。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审查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资料,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
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予以现场核查。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公司已向本所提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涉及的相关
文件。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
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经办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
事项出具如下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刊登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7)(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
开时间、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股权登记日、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及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姜少波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 15:30 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 802 号鸿瑞豪庭 3 栋 6 层(西)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同时提供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9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二、本次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 1,289,956 股,占公司总股本 0.6941%。本
所律师已核查了上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
(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 94 名,代表股份 14,202,740 股,占公司总股
本 7.64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
(三)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外,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均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该等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没有临时提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一)《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二)《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由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与会议通知、临时提案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完全一致。
五、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通知列明的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和表决,其中:现场
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由律师、股东代表及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和验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由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的表决统计资料。
根据现场投票结果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64,79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71%;反对 622,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0193%;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4,864,79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5.9471%;反对 622,
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4.0193%;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0
.0336%。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59,79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48%;反对 622,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0193%;弃权 10,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4,859,79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95.9148%%;反对 62
2,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的 4.0193%;弃权 10,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股份总数
的 0.0658%。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同时,上
述议案均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新疆天山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出席会议,其所持股份数未计入对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中。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六、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或列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8b34b2aa-9655-47bd-ab15-5edd89afe8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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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国统股份(002205):国统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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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6月 19日 15:30(星期四)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6月 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9 日上午 9
: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6月 19日上午 9:15-下
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 802号鸿瑞豪庭 3栋 6层(西)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姜少波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9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5,492,6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336
4%。其中中小股东9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5,492,6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3364%。2.现场出席股东和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289,9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9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4,202,7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6423%。
3.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见证律师。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以下议案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站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一)审议通过了《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64,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471%;反对6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93%;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4,864,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471%;反对 622,70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93%;弃权 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859,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148%;反对 62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93%;弃权 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4,859,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48%;反对622,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93%;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陈星烨先生、王颖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
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或列席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新疆柏坤亚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9a87bee5-0328-4445-ac99-3b54f15b8a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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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9│国统股份(002205):国统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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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
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19日15:30(星期四)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上午9:15-9:2
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
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3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 公司股东:截至2025年6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3栋6层(西)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议题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
2.00 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
上述议案内容均登载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 6 月 16 日-2025 年 6 月 18 日,每日 10:00-13:00、15:00-17:00。
(二)会议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3栋6层(西)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830063)
(三)登记方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回执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
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
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5年6月18日17:00前送达本
公司,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3栋6层(西)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邮编:830063,信函请注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南路802号鸿瑞豪庭3栋6层(西)
联系人:郭 静 姜丽丽
联系电话(传真):0991-3325685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6月 3日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投票代码:362205
(二)投票简称:国统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
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6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上午9:15-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
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询。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回执及授权委托书
回 执
截至2025年6月13日15:00交易结束时,我单位(个人)持有“国统股份”(002205)股票__________股,拟参加新疆国统管道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
行使表决权: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该列打勾的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新疆国统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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