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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06(海 利 得)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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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206 海 利 得 更新日期:2025-05-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5-30 00:00 │海 利 得(002206):关于为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5-28 20:27 │海 利 得(002206):关于聘请公司名誉董事长的公告 │ ├─────────┼──────────────────────────────────────────────┤ │2025-05-28 20:27 │海 利 得(002206):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5-05-28 20:26 │海 利 得(002206):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28 20:24 │海 利 得(0022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 │2025-05-28 20:24 │海 利 得(002206):海利得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5 18:07 │海 利 得(002206):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5-12 18:29 │海 利 得(00220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5-12 18:29 │海 利 得(002206):董事会议事规则 │ ├─────────┼──────────────────────────────────────────────┤ │2025-05-12 18:29 │海 利 得(00220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 ─────────┬──────────────────────────────────────────────── 2025-05-30 00:00│海 利 得(002206):关于为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接受担保的子公司为浙江海利得地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板公司”)以及海宁海利得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纤 维公司”),其中纤维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和曾孙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出于日常生 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同时为支持子公司以及曾孙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为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26.22 亿元)和曾孙公司( 不超过 1 亿美元)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和 2025 年 4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 .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1、2025 年 5 月 26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JX 海宁 2025 保 027),约 定公司为纤维公司在中国银行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 连带责任担保。 2、2025 年 5 月 26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JX 海宁 2025 保 028),约 定公司为地板公司在中国银行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的 连带责任担保。 3、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 嘉银综授额字第 0 00012 号-担保 02),约定公司为纤维公司在广发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4、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33100520250009758) ,约定公司为地板公司在农业银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包括人民币/外币贷款、减免保证金开证、出口打包放款、商业汇票贴现、进 口压汇、银行保函、商业汇票承兑、出口押汇、账户透支、其他业务:国内保理等所有信用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连 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与董事会审议的情况一致,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中国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JX 海宁 2025 保 027) 保证人: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债务人:海宁海利得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自 2025 年 5 月 26 日起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 他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中国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JX 海宁 2025 保 028) 保证人: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债务人:浙江海利得地板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自 2025 年 5 月 26 日起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 他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广发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25 嘉银综授额字第 000012 号-担保02) 保证人: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 债务人:海宁海利得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主合同:本合同甲方和债权人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所签订的编号为 2025 嘉银综授额字第 000012 号的《授信额度合同》及 其修订或补充 (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该合同中“授信额度续做”条款中的原授信合同。如果该合同项下签有单笔协议,单笔协 议也属于主合同范围)。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中国农业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33100520250009758) 保证人: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 债务人:浙江海利得地板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自 2025 年 5 月 28 日起至 2028 年 5 月 27 日止,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该期间为最 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上述业务具体包括人民币/外币贷款、减免保证金开证、出口打包放款、商业汇票贴现、进口压汇、银行 保函、商业汇票承兑、出口押汇、账户透支、其他业务:国内保理等所有信用业务。 被担保最高债权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公司为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26.22 亿元)和曾孙公司(不超过 1 亿美元)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实际 担保余额 60,03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35%。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 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d41687f7-105e-41bf-a66b-791a1e57b895.PDF ─────────┬──────────────────────────────────────────────── 2025-05-28 20:27│海 利 得(002206):关于聘请公司名誉董事长的公告 ─────────┴──────────────────────────────────────────────── 一、聘请情况 高利民先生为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创始人,自2001年起担任公司董事长,其在任期间勤勉尽责 ,为公司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领导公司不断发展壮大,为公司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成功带领公司从一家地方企业成长为国内领先 的新材料行业上市公司,并成功布局全球化产业链,业务覆盖化纤、塑胶、帘子布等领域。 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起,高利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高利民先生为公司的创建和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 献表示衷心感谢和致以崇高敬意。鉴于高利民先生对公司战略发展、治理体系及行业影响力的卓越贡献,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决 定聘请高利民先生为名誉董事长,以延续其对公司战略方向及企业文化的引领作用,同时彰显其作为公司创始人的终身荣誉地位。 二、对公司的影响 高利民先生作为公司发展的核心推动者,其聘请为名誉董事长既是公司对其历史贡献的致敬,亦是未来持续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需 要。名誉董事长非董事会成员,不属于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公司治理,不享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权利,也不承担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相关义务。高利民先生作为公司名誉董事长,可列席董事会,其将在公司转型升级、管理优化、企业文化传承与发展、企 业社会责任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公司股东和社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7b9724e8-dd71-4b64-a56c-fb518b994161.PDF ─────────┬──────────────────────────────────────────────── 2025-05-28 20:27│海 利 得(002206):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将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职工代表共64人,会议符合有关 规定的要求。经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同意选举王心航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个人简历请见附件),将与公司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6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d14f7d53-7467-4b61-9c2d-6b87bf1902fc.PDF ─────────┬──────────────────────────────────────────────── 2025-05-28 20:26│海 利 得(002206):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5年5月28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系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后,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 议由董事长高王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选举高王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 2、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高利民先生对公司战略发展、治理体系及行业影响力的卓越贡献,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决策,决定聘请高利民先生为名誉董事 长。名誉董事长非董事会成员,不属于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公司治理,不享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权利,也不承担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相关义务。高利民先生作为公司名誉董事长,可列席董事会,其将在公司转型升级、管理优化、企业文化传承与发展、企 业社会责任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公司股东和社会。 具体内容详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请公司名誉董事长的公告》 。 3、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选举朱文祥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 4、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高王伟(董事)、朱文祥(董事)、王宗宝(独立董事),其中高王伟担任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成员:王宗宝(独立董事)、高王伟(董事)、束小江(独立董事),其中王宗宝担任召集人。 (3)审计委员会成员:徐鼎一(独立董事)、王心航(职工代表董事)、王宗宝(独立董事),其中徐鼎一担任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束小江(独立董事)、朱文祥(董事)、徐鼎一(独立董事),其中束小江担任召集人 上述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上述人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 5、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决定聘任高王伟先生为公司总裁。 经总裁高王伟先生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决定聘任朱文祥先生、薛永峰先生、陈伯存先生、沈桂宏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聘 任张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魏静聪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6、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同意聘任蒋萍萍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7、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同意聘任姚春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投资者专线未变更。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投资者专线电话:0573-87989889 传真:0573-87762111 电子邮箱:002206@halead.com 联系地址: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18号 邮 编:314419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a0ad9360-2468-444e-bd2c-491e0d9cd124.PDF ─────────┬──────────────────────────────────────────────── 2025-05-28 20:24│海 利 得(0022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 5月 28日(星期三)下午 2时 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5年 5月 28日 9:15至 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5月 2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 :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利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3 人,代表公司股份 426,548,7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377%。其中 :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 人,代表股份 400,020,9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84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1 人,代表公司股份 26,527,7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32%。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本次会议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4)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61 人,代表公司股份26,527,7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 3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黄 金、赵航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方式) 1.01 选举高王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423,602,65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9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3,58 1,71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944%; 高王伟先生当选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朱文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423,622,93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4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3,60 1,99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708%; 朱文祥先生当选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李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423,702,93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2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3,68 1,98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724%; 李阳先生当选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方式) 2.01 选举徐鼎一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423,636,721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7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3,61 5,7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228%; 徐鼎一先生当选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王宗宝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423,563,2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0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3,54 2,27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457%; 王宗宝先生当选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束小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423,599,2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8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3,57 8,2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中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8814%; 束小江先生当选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 修订《公司章程》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 425,738,73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01%;反对股数为 780,3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9%;弃权 29,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25,717,78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6.9466%;反对780,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表决权的2.9414%;弃权2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120%。 3.02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 412,224,1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417%;反对股数为 14,295,4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14%;弃权 29,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203,1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46.0015%;反对14,295,4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53.8885%;弃权2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101%。 3.03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表决结果:赞成股数为 412,215,6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397%;反对股数为 14,303,41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33%;弃权 29,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2,194,6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45.9694%;反对14,303,41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53.9186%;弃权29,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12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03d73f09-1569-45e0-bcb5-a4d77844f8f4.PDF ─────────┬──────────────────────────────────────────────── 2025-05-28 20:24│海 利 得(002206):海利得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致: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利得”或“公司”)的委托,指 派本所律师黄金、赵航参加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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