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06 海 利 得 更新日期:2024-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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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海 利 得(002206):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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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利 得(002206):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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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00:00│海 利 得(002206):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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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利 得(002206):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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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00:00│海 利 得(002206):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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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利 得(002206):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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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00:00│海 利 得(002206):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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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利 得(002206):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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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00:00│海 利 得(002206):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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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
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1630号确认,2023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
润349,166,983.91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1,926,222.86元后,报告
期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93,651,717.51元。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
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164,502,2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74,675,333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
因致使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以上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
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预案,并将该
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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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00:00│海 利 得(002206):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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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对天健审计资质及 2023 年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8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272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36 人
2023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2023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675 家
司(含 A、B 股) 审计收费总额 6.63 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
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采矿业,农、
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13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0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为天健 2022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
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
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
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
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通讯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
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天健关于公司 2023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
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
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
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
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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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00:00│海 利 得(00220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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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
”),其中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4
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6号、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e58d0950-ee87-466f-bd54-0851f805c2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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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00:00│海 利 得(002206):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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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利 得(002206):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徐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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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00:00│海 利 得(002206):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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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利 得(002206):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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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00:00│海 利 得(002206):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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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利 得(002206):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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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00:00│海 利 得(002206):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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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目的
公司作为涤纶工业丝、帘子布、灯箱广告材料的生产商,生产经营需要大量的精对苯二甲酸(英文名:Pure Terephthalic Acid
缩写:PTA)、乙二醇(英文名:MonoEthylene Glycol 缩写:MEG)和聚氯乙烯(英文名Polyvinylchloride缩写:PVC)原材料,
原材料价格波动会给公司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为稳定公司经营,更好地规避主要原材料涨跌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利用境
内期货市场仅限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董事长带领公司期货领导小组开展工作,作为管理公司期货或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已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签署公司商品期货或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三、预计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
公司开展的期货或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境内期货交易所精对苯二甲酸、乙二醇和聚氯乙烯期货交易合约。
2、预计投入资金:公司预计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在人
民币 5,000 万元以内(含 5,000 万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
3、资金来源: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或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或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
此在签定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依据公司经营状况以及与客户锁定的产品价格和数量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适时
购入相应的期货或期权合约,在现货采购合同生效时,做相应数量的期货或期权平仓。
商品期货或期权套期保值操作可以熨平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
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或期权行情变化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的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或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原材料价格周期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上的损失。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期货或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
且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相同的期货或期权品种。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决议有效期内,公司预计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
内(含5,000万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
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
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5、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按相关规则要求适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可行性分析结论
经对公司所处行业、结合公司自身经营状况以及国内国外的经济形势分析,参考国内相关大型同行经营企业的经验和惯例,公司
在相关批准范围内开展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地规避原材料波动风险,锁定生产经营成本,稳定产品利润水平,提升公司的持
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公司已就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具
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措施,审慎操作。综上所述,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备一定必要性及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44c9d186-1e1a-4f2f-9386-70c1493f9d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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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00:00│海 利 得(002206):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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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利 得(002206):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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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00:00│海 利 得(002206):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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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产品出口比例不断提升,基本为自营出口,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
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
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的外币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只限于从事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包括但不
限于美元等与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2、预计业务期间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额度不超过4,000万美元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决议有效期自本次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
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董事长或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公司远期结售汇及
外汇期权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3、交易对方
经监管机构批准,有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
按照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
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
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上述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执行相关业务,将
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法律风险: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协议,需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办理业务,同时应当关注公司资金头寸等
财务状况,避免出现违约情形造成公司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
,严格控制其交易规模。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内部操作流程等
作出明确规定,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上述业务;同时加
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3、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预测、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4、公司定期对上述业务套期保值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来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而是以正常生
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对相关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作了相关规定,并配备了相关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
效。因此,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bf36b96c-5dd9-4c69-a1f9-24e603a3ce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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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00:00│海 利 得(002206):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宗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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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利 得(002206):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宗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5/27584ea0-2aa7-4558-acd9-8c922bb02b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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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 00:00│海 利 得(002206):关于举行2023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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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4年 4 月 30 日(星期二)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二)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高利民先生,副董事长及总经理高王伟先生,董事会秘书张竞先生,财务负责人魏静聪女士,独立董事孟繁锋先生。(如
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相应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二)15:00-17:00 通过网址 https://eseb.cn/1dtVTE2zUMU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
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进行访问,点击“互动交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
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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