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06 海 利 得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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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37 │海 利 得(002206):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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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43 │海 利 得(002206):海利得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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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43 │海 利 得(00220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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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42 │海 利 得(002206):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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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海 利 得(002206):关于为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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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56 │海 利 得(00220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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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 00:35 │海 利 得(002206):2025年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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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50 │海 利 得(00220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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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9 │海 利 得(002206):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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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9 │海 利 得(00220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宗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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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37│海 利 得(002206):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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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1,162,207,220股,其中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票数量
为 6,967,272 股,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2、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分配比例,即231,011,98
9.60元=1,155,059,948股×0.2元/股;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0.1987700
元/股(保留7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231,011,989.60元÷1,162,207,220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
值不变原则,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87700元。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下简称“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1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
登于2026年5月12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2、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以下分配方案:以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162,207,220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7,
147,272股(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即1,155,059,9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
,共计分配利润231,011,989.60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期间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致使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
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为了保证利润分配方案的正常实施,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承诺不进行回购。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即以1,155,059,948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531 高利民
2 00*****532 高王伟
3 02*****945 高宇
4 09*****701 方浩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2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除权除息价格的调整情况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剔除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分配比例,即231,011,989.6
0元=1,155,059,948股×0.2元/股;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0.1987700元/
股(保留7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231,011,989.60元÷1,162,207,220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
不变原则,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87700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1、 咨询地址:浙江省海宁市马桥经编园区新民路18号
2、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管理部
3、 联系人:张竞 姚春霞
4、 电话/传真:0573-8798988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ba8f7337-3c9e-4a3e-a365-05bb2766b3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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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43│海 利 得(002206):海利得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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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利 得(002206):海利得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a0ee9ab7-67eb-4dc5-9c39-4732e91a85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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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43│海 利 得(00220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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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利 得(00220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2697fd51-cd34-4f23-af24-97d86e2b04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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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42│海 利 得(002206):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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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离职,将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万股予以
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62,207,220股减少至1,162,027,220股。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总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
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
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权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若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无异议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届时公司将按程序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二)债权人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2026年5月12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7:3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浙江省海宁市马桥经编园区新民路18号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联系人:姚春霞
4、邮政编码:314419
5、联系电话:0573-87989889
6、邮箱:ycx@halead.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7706acb2-7a4f-4d33-a460-1060e1f1da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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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海 利 得(002206):关于为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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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 年 4月
23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和曾孙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出于日常生产经营
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同时为支持子公司以及曾孙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为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26.22亿元)和曾孙公司(不超过 1
亿美元)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3日和 2025年 4月 2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6 年 4月 23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浙江海利得薄膜新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薄膜公司”)与农业银行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
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与董事会审议的情况一致,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农业银行《保证合同》(编号:33100120260005030)
保证人: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
债务人:浙江海利得薄膜新材料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自 2026年 04月 23日起至 2027年 04月 22日止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
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被担保债权额: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5,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公司为子公司(不超过人民币 26.22亿元)和曾孙公司(不超过 1亿美元)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截至公告披露日,实际担
保余额 88,64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12%。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
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7fe88e0-5bbb-4902-9715-a3b595ad22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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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56│海 利 得(00220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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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利 得(00220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59b67a3-f061-427d-8156-3cc6247bbc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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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 00:35│海 利 得(002206):2025年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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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利 得(002206):2025年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8a9598e-5223-4fc5-a651-6b4341423c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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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50│海 利 得(00220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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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7006 号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利得公司)2025 年 12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海利得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海利得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08c518af-ca9e-4af5-8de3-0d6f8fd2c3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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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49│海 利 得(002206):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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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1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 月 29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海宁市马桥街道经编园区经编四路海利得研究院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5.00 《关于申请办理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为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8.00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 议案数(6)
10.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2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10.03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4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10.0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6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册资本的议案》
12.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和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26 年 4月 30 日(星期四)上午 9:30-12:00、下午 13:30-17:00。(六)登记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
区新民路 1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七)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春霞
联系电话:0573-87989889
传 真:0573-87762111
邮政编码:314419
联系地址: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 18 号
(八)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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