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08 合肥城建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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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20:48 │合肥城建(002208):关于股价异动的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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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43 │合肥城建(002208):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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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43 │合肥城建(002208):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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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3 │合肥城建(00220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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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3 │合肥城建(00220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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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58 │合肥城建(002208):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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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6:02 │合肥城建(002208):关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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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26 │合肥城建(002208):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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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41 │合肥城建(00220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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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合肥城建(002208):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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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20:48│合肥城建(002208):关于股价异动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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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
价异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6),经公司核查发现,连续 3个交易日(2026 年 7月 16 日、2026 年 7月 17 日、2026 年 7
月 20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累计跌幅为 27.08%,同期深证A指累计跌幅为 7.93%,跌幅偏离值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5.
4.3 条关于股价异动的认定标准。因对于连续 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数计算有所偏差,导致错误披露了上述公告,上述
公告无效。
公司对因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8dcbbe9d-f65c-487e-86cb-e67906358d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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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7:43│合肥城建(002208):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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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2026 年 4月 28 日、2026 年 7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和《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01,918,245.84 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0,546,300.79 元;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688,470,556.0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24,894,561.20 元;2026 年半年度,公司预计亏损 17,000 万元—23,000 万元。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科技”)与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
肥产投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合肥市属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合肥市国资国企创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更名为
合肥市国联资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联基金”)。2024 年 4月,国联基金实缴资金总计 66,020 万
元,其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工业科技总计实缴 6,000 万元,实缴占比约 9.09%,公司在国联基金中的份额较小,不对国联基金的
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国联基金通过合肥产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投壹号”)间接投资长鑫科技 4
.5 亿元,公司间接投资产投壹号的比例较低,间接投资金额较小,投资占比极低,不享有对长鑫科技的控制权亦无法对其决策产生
影响。上述投资收益需在基金退出后予以确认,基金退出和投资收益在时间和金额等方面均存在不确定性,长鑫科技上市对公司生产
经营不产生重要影响,上述投资对公司业绩不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地产开发与销售,不涉及半导体、芯片及存储等相关领域,短期内也无转型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与长鑫科技无任何业务往来。
5、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信息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
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3个交易日(2026 年 7月 16 日、2026 年 7月 17 日、2026 年 7月 20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2026 年 4月 28 日、2026 年 7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和《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01,918,245.84 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0,546,300.79 元;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688,470,556.0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24,894,561.20 元;2026 年半年度,公司预计亏损 17,000 万元—23,000 万元。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工业科技与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产投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合肥市属国有
企业共同投资设立国联基金。2024 年 4月,国联基金实缴资金总计 66,020 万元,其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工业科技总计实缴 6,00
0 万元,实缴占比约 9.09%,公司在国联基金中的份额较小,不对国联基金的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国联基金通过产投壹号间接投
资长鑫科技 4.5 亿元,公司间接投资产投壹号的比例较低,间接投资金额较小,投资占比极低,不享有对长鑫科技的控制权亦无法
对其决策产生影响。上述投资收益需在基金退出后予以确认,基金退出和投资收益在时间和金额等方面均存在不确定性,长鑫科技上
市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重要影响,上述投资对公司业绩不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地产开发与销售,不涉及半导体、芯片及存储等相关领域,短期内也无转型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与长鑫科技无任何业务往来。
5、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信息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
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7、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8、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0234efae-c0a5-4ade-8751-4a5dd6f453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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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7:43│合肥城建(002208):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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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2026 年 4月 28 日、2026 年 7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和《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01,918,245.84 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0,546,300.79 元;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688,470,556.0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24,894,561.20 元;2026 年半年度,公司预计亏损 17,000 万元—23,000 万元。公司业绩同比均有下滑,未来公司股
价可能存在大幅波动和估值回归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公司业绩现状和估值水平、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科技”)与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
肥产投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合肥市属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合肥市国资国企创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更名为
合肥市国联资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联基金”)。2024 年 4月,国联基金实缴资金总计 66,020 万
元,其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工业科技总计实缴 6,000 万元,实缴占比约 9.09%,公司在国联基金中的份额较小,不对国联基金的
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国联基金通过合肥产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投壹号”)间接投资长鑫科技 4
.5 亿元,公司间接投资产投壹号的比例较低,间接投资金额较小,投资占比极低,不享有对长鑫科技的控制权亦无法对其决策产生
影响。上述投资收益需在基金退出后予以确认,基金退出和投资收益在时间和金额等方面均存在不确定性,长鑫科技上市对公司生产
经营不产生重要影响,上述投资对公司业绩不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地产开发与销售,不涉及半导体、芯片及存储等相关领域,短期内也无转型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与长鑫科技无任何业务往来。
5、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信息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
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2个交易日(2026 年 7月 14 日、2026 年 7月 15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2026 年 4月 28 日、2026 年 7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和《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01,918,245.84 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0,546,300.79 元;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688,470,556.0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24,894,561.20 元;2026 年半年度,公司预计亏损 17,000 万元—23,000 万元。公司业绩同比均有下滑,未来公司股
价可能存在大幅波动和估值回归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看待公司业绩现状和估值水平、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工业科技与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产投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合肥市属国有
企业共同投资设立国联基金。2024 年 4月,国联基金实缴资金总计 66,020 万元,其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工业科技总计实缴 6,00
0 万元,实缴占比约 9.09%,公司在国联基金中的份额较小,不对国联基金的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国联基金通过产投壹号间接投
资长鑫科技 4.5 亿元,公司间接投资产投壹号的比例较低,间接投资金额较小,投资占比极低,不享有对长鑫科技的控制权亦无法
对其决策产生影响。上述投资收益需在基金退出后予以确认,基金退出和投资收益在时间和金额等方面均存在不确定性,长鑫科技上
市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重要影响,上述投资对公司业绩不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地产开发与销售,不涉及半导体、芯片及存储等相关领域,短期内也无转型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与长鑫科技无任何业务往来。
5、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信息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
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7、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8、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83473a0d-69d4-45b0-82b2-c0091403c5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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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3│合肥城建(00220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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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于2026 年 6月 26 日发出会议通知。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4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7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月14 日的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
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 100 号琥珀五环国际 A座十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德润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 2026 年 6月 26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906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73,135,57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8996%。其
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69,131,15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401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04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004,41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985%。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904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004,41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985%。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0股。(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04 人,代表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为 4,004,4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985%。
中小股东系指除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汪明月律师、瞿巍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5,731,4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03%;反对 618,940 股;弃权 228,100 股
;回避 296,557,056 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3,157,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474
%;反对 618,940 股;弃权 228,100 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汪明月律师、瞿巍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
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5cfd6e74-ec3e-43b0-a930-9503d85b38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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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3│合肥城建(00220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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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和《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
受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城建”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汪明月、瞿巍两位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就公司于 2026年 7月 14日召开的合肥城建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参与了本次股东会并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
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7月 14日下午 15:00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德润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内容
与公告内容一致。
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 2026年 7月 14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
为 2026年 7月 14日 9:15-15:00,与公告内容一致。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查验,在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共计 906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473,135,5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8996%。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人,代表股份 469,131,1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4011%。经核查,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直接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计 90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004,417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0.4985%。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904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4,004,4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4985%。
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
效。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对提案进行了表决,现场投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并按《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进行了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
异议。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5,731,4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03%;反对 618,940股;弃权 228,100股;
回避 296,557,056股。
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3,157,3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474%;反对 618,940股;弃权 22
8,100股。
关联股东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文件,随公司其他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16be684c-36af-4059-8622-f26b5a34d9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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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8:58│合肥城建(002208):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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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2026 年 6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亏损:17,000 万元—23,000 万元 盈利:1,205.94 万元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亏损:18,500 万元—24,500 万元 盈利:326.34 万元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21 元/股—0.29 元/股 盈利:0.02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亏损,主要原因系受项目开发周期影响,本期项目交付量同比减少以及联
营企业合肥华兴空港投资有限公司本期亏损较大,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确认对应投资损失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d83a3449-cd8d-4188-a567-f926b8c798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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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6:02│合肥城建(002208):关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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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减资事项概述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城建巢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巢湖置业”,公司持有 80%股权
,安徽省国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20%股权)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 8,000 万元减少至 1,000 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6 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二、本次减资进展情况
近日,巢湖置业取得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减资完成后,巢湖置业注册资
本变更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认缴出资 800 万元人民币,持有其 80%股权。
三、备查文件
1、巢湖置业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df708d76-c13c-472d-90e6-01879b60a7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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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9:26│合肥城建(002208):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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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5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庆生先生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
月内(即 2026 年 6月 29 日—2026 年 9月 28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37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14%,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近日,公司收到王庆生先生出具的《关于合肥城建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王庆生先生于 2026年 6月 30日—2026年
7月 2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1,300股(最小卖出单位为 100 股,剩余 78 股无法卖出),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4%,其中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 11,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权益变动后,王庆生先生持股数量由4
5,514股减少至 34,214股,持股比例由 0.0057%减少至 0.0043%。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王庆生 集中竞价 2026/6/30—2026/7/2 20.18 11,300 0.0014
合计 11,300 0.0014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王庆生 合计持有股份 45,514 0.0057 34,214 0.0043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379 0.0014 79 —
有限售条件股份 34,135 0.0042 34,135 0.0042
特别说明:上述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7月 2日,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
差异。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王庆生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王庆生先生的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股份实际减持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不存在违反减
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王庆生先生出具的《关于合肥城建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7fee8097-cb58-445c-943d-e19893881f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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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41│合肥城建(00220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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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00220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66cac959-686e-441f-ac0c-c01b37243d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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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合肥城建(002208):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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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和 2026 年 4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和《202
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101,918,245.84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0,546,300.79 元;
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88,470,556.0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894,561.20 元。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科技”)与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
肥产投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合肥市属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合肥市国资国企创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更名为
合肥市国联资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联基金”)。2024 年 4月,国联基金实缴资金总计 66,020 万
元,其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工业科技总计实缴 6,000 万元,实缴占比约 9.09%,公司在国联基金中的份额较小,不对国联基金的
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国联基金通过合肥产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投壹号”)间接投资长鑫科技 4
.5 亿元,公司间接投资产投壹号的比例较低,间接投资金额较小,投资占比极低,不享有对长鑫科技的控制权亦无法对其决策产生
影响。上述投资收益需在基金退出后予以确认,基金退出和投资收益在时间和金额等方面均存在不确定性,长鑫科技上市对公司生产
经营不产生重要影响,上述投资对公司业绩不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地产开发与销售,不涉及半导体、芯片及存储等相关领域,短期内也无转型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与长鑫科技无任何业务往来。
5、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信息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
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2个交易日(2026 年 6月 26 日、2026 年 6月 29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和 2026 年 4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和《202
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101,918,245.84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0,546,300.79 元;
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88,470,556.0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894,561.20 元。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科技”)与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
肥产投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合肥市属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合肥市国资国企创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更名为
合肥市国联资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联基金”)。2024 年 4月,国联基金实缴资金总计 66,020 万
元,其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工业科技总计实缴 6,000 万元,实缴占比约 9.09%,公司在国联基金中的份额较小,不对国联基金的
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国联基金通过合肥产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投壹号”)间接投资长鑫科技 4
.5 亿元,公司间接投资产投壹号的比例较低,间接投资金额较小,投资占比极低,不享有对长鑫科技的控制权亦无法对其决策产生
影响。上述投资收益需在基金退出后予以确认,基金退出和投资收益在时间和金额等方面均存在不确定性,长鑫科技上市对公司生产
经营不产生重要影响,上述投资对公司业绩不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地产开发与销售,不涉及半导体、芯片及存储等相关领域,短期内也无转型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与长鑫科技无任何业务往来。
5、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信息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
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7、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8、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44fea002-1033-4cb4-bfac-cdb395fb8c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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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36│合肥城建(002208):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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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 6月 25 日 1
4 时 30 分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经于 2026 年 6月 18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各位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10 人,实到董事 10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宋德润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联董事葛立新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6月 2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 10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6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10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全资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全资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6 月 2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 10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6月2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817b275a-109a-49c7-8da3-93e8b7ddb1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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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35│合肥城建(002208):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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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葛立新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
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申请人民币4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主要用于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交易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兴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故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徽州大道 2588 号要素市场 A区 4、6层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何平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管理及咨询,以及其他公共资源交易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兴泰集团全资子公司。
交易集团主要财务指标:
2026 年 3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2,239,393,418.18 元
净资产 2,017,360,105.76 元
营业收入 58,995,028.01 元
净利润 23,862,379.60 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 40,000 万元;
2、委托贷款期限:两年;
3、委托贷款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委托贷款利率:4.3%/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借款利率 4.3%,是综合考虑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融资成本和外部金融机构
的报价的基础上再结合未来 12 个月融资的难度和融资成本趋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主要是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当前资金的实际需要。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六、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6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铂居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向交易集团全资子公司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552,762 元,其中 250,000 为投标保证金,302,762 为中标服务费。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25 日召开,对《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如下: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向关联方交易集团申请委托贷款系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利率 4.3%
,是综合考虑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融资成本和外部金融机构的报价的基础上再结合未来 12 个月融资的难度和融资成本趋势的基础上
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章指引的相关规
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审核意见;
3、交易集团财务报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543f2e0b-be20-423e-991d-cf6a6368a4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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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35│合肥城建(002208):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全资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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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还涉及资产过户等行政审批手续,能否顺利及时过户尚存不确定性。
3、若在交易过程中出现目前未预知的重大影响事项,将可能导致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相关调整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终
止或取消。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源配置,同时配合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辖区内土地资源的高
效利用,公司于 2026年 6月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全资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同意长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有偿收回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北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庐置业”)“琥珀春树里”项目内
商业地块。
公司董事会授权北庐置业处理涉及本次交易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及办理资产变更的相关手续。
公司及子公司与长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不存在关联关系,此项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批准授权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长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对方未被列为失信执行人。
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
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6月 24日以底价竞得长丰县 CF202213地块(琥珀春树里项目),用地性质为居住/商业,总占地面积约 105.9亩
,已缴纳含税地价约 56,883.84万元。其中,长丰县 CF202213 商业地块占地 28.24 亩,容积率≤3.5,成交单价180万元/亩,已缴
纳含税地价约 5,237.84万元。
2022年 7月,公司与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长丰县 CF202213号地块出让合同,公司设立北庐置业负责该地块开发建设。
受行业宏观环境变化及片区产业人口导入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长丰县 CF202213商业地块目前尚未开工。长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委托安徽地源不动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评估公司”)对长丰县 CF202213商业地块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出具的《
合肥北庐置业有限公司使用的位于长丰县双墩镇界洪路南、阜阳北路西一宗18825.27 平方米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国有出让建设用地
使用权收回收购地价评估报告》(安徽地源[2026](估)字第 5号),评估基准日为 2025年 12月 25日,评估土地地价为 4,278.98万
元。
根据长丰县人民政府于 2026 年 2月 6日发布的《合肥市长丰县拟使用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价格公示》
的内容显示,经 2026 年 1月 26日长丰县土地管理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主任(扩大)会议集体研究,收购价格按照市场评估价格 4
278.98万元为基础价格并下调 2%计算。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长丰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乙方:合肥北庐置业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以 4,193.4004万元收回收购乙方名下长丰县双墩镇界洪路南、阜阳北路西地块(长丰县 CF202213春
树里商业地块)1.882527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次收回收购土地总价款为 4,193.4004万元,其中 3,800万元由用于土地储备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付,剩余 393.4004万
元由长丰县财政资金支付。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主要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同时配合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提高辖区内土地资源的利
用率。本次交易能够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增加公司的现金流,增强公司资产的流动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六、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还涉及资产过户等行政审批手续,能否顺利及时过户尚存不确定性。
2、若在交易过程中出现目前未预知的重大影响事项,将可能导致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相关调整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终
止或取消。
3、本次交易预计在 2026年度完成,对公司 2026年度当期净利润的影响需结合后续标的资产变更登记、收款等综合情况而确定
。因此,本次交易对公司2026年度当期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收购合同》;
3、《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收购地价评估报告》;
4、《合肥市长丰县拟使用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价格公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ed6b04bd-03dd-4edb-bbc0-5c7f76536b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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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34│合肥城建(00220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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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4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7月9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十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内容。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对影响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
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7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十一楼1103室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远航、陈诚
电 话:0551-62661906
传 真:0551-62661906
邮政编码:230031
5、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8cd09ae7-9f3a-404e-973f-ca18677de1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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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8:32│合肥城建(002208):关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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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减资事项概述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城建巢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巢湖置业”,公司持有 80%股权
,安徽省国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20%股权)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 8,000 万元减少至 1,000 万元,各股东同比例减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减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减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城建巢湖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华阳路 6号
法定代表人:沈飞
注册资本:8,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07 年 7月 26 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一般经营项目:商品房销售、租赁、售后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项目开发和经
营;工业民用建筑技术咨询,室内装饰。(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资质经营的凭有效资质证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
2025 年 11 月 30 日
总资产 139,522,461.61 元
净资产 134,586,501.25 元
营业收入 12,053,650.93 元
净利润 -5,468,147.48 元
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天健皖审[2026]8 号)。
与公司关系:巢湖置业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80%股权。
三、本次减资方案
本次巢湖置业减资金额为 7,000 万元,公司和安徽省国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招投资”)同比例减资,对应减资份额
将根据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合肥城建巢湖置业有限公司拟以资产分配的方式减少注册资本涉及的合肥城建巢
湖置业有限公司实物资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6)第 206 号)以实物资产(商铺、车位)返还,不足部
分以现金补足,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巢湖置业减资分配方案
股东 持股 实物资产(商铺+车位) 实物资 现金补足 现金 实物+现金 分配总
名称 比例 商铺分配 车位分配 产占比 金额(元) 占比 合计(元) 占比
金额(元) 金额(元)
合肥 80% 8,577,644 11,762,071 78.50% 35,660,285 80.88% 56,000,000 80%
城建
国招 20% 2,628,188 2,940,794 21.50% 8,431,018 19.12% 14,000,000 20%
投资
合计 100% 11,205,832 14,702,865 100% 44,091,303 100% 70,000,000 100%
四、本次减资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称 减少注册资本前 减少注册资本后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400 80% 800 80%
安徽省国招投 1,600 20% 200 20%
资有限公司
合计 8,000 100% 1,000 100%
五、本次减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减资系基于公司战略及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资金利
用率。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巢湖置业审计报告;
3、巢湖置业评估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e11906fb-253c-4252-a3af-0aa6842e43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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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20:41│合肥城建(00220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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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持有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80,144,10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2.43%)的股东合肥市工业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控股”),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年 6月 29 日至 2026
年 9月 28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032,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
2、持有公司股份 45,51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57%)的董事、总经理王庆生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 年 6月 29 日至 2026 年 9月 28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1,378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不超过 0.0014%,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股) 股本比例
1 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 持股 5%以上股东 180,144,103 22.43%
有限公司
2 王庆生 董事、总经理 45,514 0.005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东名称、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原因 减持数量(股) 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比例
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 股东资金需求 8,032,900 1%
有限公司
王庆生 个人资金安排 11,378 0.0014%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有增发、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拟减持股份数将做相应调整。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3、减持期间:2026 年 6月 29 日至 2026 年 9月 28 日;
4、减持价格:按减持当日市场价格确定,遵循相关交易规则。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持股 5%以上股东相关承诺
1、本次减持系工投控股基于自身资金安排需要,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经营前景、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的重大不利判断;
2、工投控股将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及交易规则,遵守减持比例、时间窗口等限制性规定,承诺在下列期间不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3、工投控股前期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安排的相关承诺
2020 年 1月,公司向工业控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完成标的资产过户手续,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工投控股出具股份锁定承
诺如下:
“1、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
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2、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
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该等股份的锁定期与上述股份相同;3、本次交易完成后 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4、如前述关于
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安排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同意根据现行有
效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之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交易新增股份于 2020 年 3月 20 日上市,本次交易完成后,存在 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的情形,工投控股因本次交易获得的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 6个月至 2023 年 9月,延长后的锁定期业已届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承诺均已履行完毕。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1、王庆生先生将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及交易规则,遵守减持比例、时间窗口等限制性规定,承诺在下列期间不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2、王庆生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
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庆生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期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安排的相关承诺
王庆生先生为公司首发前股东,其在首发上市时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关于股份锁定期限承诺已履行完毕,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的股份转让限制承诺仍在正常履行
中。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
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3、在本次计划减持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股东签署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234c9c94-e420-48f9-b615-aa4bdf0536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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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8:06│合肥城建(002208):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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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 5月 28 日 9
时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经于 2026 年 5月 22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到董事 10 人,实到董事 10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宋德润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10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5月 2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2219eb5c-d17b-4726-b932-2a3e05650c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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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55│合肥城建(002208):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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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孙公司合肥庐阳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阳金融城”)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 2.35 亿元项目贷款,公司为
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庐阳金融城参股股东合肥庐阳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 49%庐阳金融城股权向公司提供反
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庐阳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冬青街与黄桂路交口合肥金融广场商 101
法定代表人:汪连闯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 年 12 月 24 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项目管理咨询;财务顾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商品房销售;房地产开发、建设、运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 51%的股权)
2026 年 3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
2026 年 3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1,177,772,648.92 元
净资产 531,572,986.66 元
营业收入 18,471,303.20 元
净利润 4,686,207.73 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合肥庐阳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五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 2.35 亿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人民币 306,700万元,其中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306,7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52,3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5.6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累计
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庐阳金融城财务报表;
3、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0aa48c74-9eed-40c3-b860-3674781cc0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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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7:50│合肥城建(00220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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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
担保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2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6 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琥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琥珀物业”)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和安徽肥西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柿树支行签订了人民币 8,000 万元和人民币 4,900 万元流动性资金贷款合同,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琥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 319 号仁和大厦 606 室
法定代表人:张宇
注册资本:1,2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4 年 3月 11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日用百货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会议及展
览服务;家政服务;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贸易经纪;餐饮管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宠物服务(不
含动物诊疗);养老服务;康复辅具适配服务;农副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智能家庭消
费设备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026 年 3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
2026 年 3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186,076,952.85 元
净资产 155,940,116.41 元
营业收入 13,755,023.94 元
净利润 -4,652,320.43 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安徽琥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三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 12,900 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人民币 283,200万元,其中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83,2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52,3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5.6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累计
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五、备查文件
1、琥珀物业财务报表;
2、借款合同;
3、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f809fcb7-53b9-4a71-a7dd-98e7fe7210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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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08│合肥城建(002208):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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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和 2026 年 4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和《202
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101,918,245.84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0,546,300.79 元;
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88,470,556.0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894,561.20 元。2025年度和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同比均大幅下滑,公司股价已大幅偏离当前业绩,未来公司股价可能存在大幅波动和估值回归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看待公司发展现状与估值水平,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近期关注到网络媒体存在大量将公司与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鑫科技”)关联的报道与传闻,如“
公司作为长鑫存储直接加间接大股东”等,公司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科技”)与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产
投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合肥市属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合肥市国资国企创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更名为合肥
市国联资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联基金”)。2024 年 4月,国联基金实缴资金总计 66,020 万元,
其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工业科技总计实缴 6,000 万元,实缴占比约 9.09%,公司在国联基金中的份额较小,不对国联基金的投资
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国联基金通过合肥产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投壹号”)间接投资长鑫科技 4.5
亿元,公司间接投资产投壹号的比例较低,间接投资金额较小,投资占比极低,不享有对长鑫科技的控制权亦无法对其决策产生影响
。上述投资收益需在基金退出后予以确认,基金退出和投资收益在时间和金额等方面均存在不确定性,长鑫科技上市对公司生产经营
不产生重要影响,上述投资对公司业绩不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地产开发与销售,不涉及半导体、芯片及存储等相关领域,短期内也无转型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与长鑫科技无任何业务往来。
5、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信息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
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3个交易日(2026 年 5月 21 日、2026 年 5月 22 日、2026 年 5月 25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和 2026 年 4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和《202
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101,918,245.84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0,546,300.79 元;
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88,470,556.0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894,561.20 元。2025年度和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同比均大幅下滑,公司股价已大幅偏离当前业绩,未来公司股价可能存在大幅波动和估值回归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看待公司发展现状与估值水平,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近期关注到网络媒体存在大量将公司与长鑫科技关联的报道与传闻,如“公司作为长鑫存储直接加间接大股东”等,公
司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与合肥市国
资国企创新发展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9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参与合肥市国资国
企创新发展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工业科技与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产投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合肥市属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国联基金,上述议案经 2023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 202
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 4月,国联基金实缴资金总计 66,020 万元,其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工业科技总计实缴 6,000 万元,实缴占比约 9.0
9%,公司在国联基金中的份额较小,不对国联基金的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国联基金通过产投壹号间接投资长鑫科技 4.5 亿元,
公司间接投资产投壹号的比例较低,间接投资金额较小,投资占比极低,不享有对长鑫科技的控制权亦无法对其决策产生影响。上述
投资收益需在基金退出后予以确认,基金退出和投资收益在时间和金额等方面均存在不确定性,长鑫科技上市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
重要影响,上述投资对公司业绩不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地产开发与销售,不涉及半导体、芯片及存储等相关领域,短期内也无转型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与长鑫科技无任何业务往来。
5、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信息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
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7、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8、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46847465-54b9-4efe-aef5-4dd846a281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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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5:47│合肥城建(002208):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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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胡远航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
件),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胡远航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
人品质,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胡远航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1-62661906
传真号码:0551-62661906
电子邮箱:hucd002208@hucd.cn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11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b1513ba9-19cf-47ad-93df-558f24305a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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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5:47│合肥城建(002208):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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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胡远航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陈诚先生担
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
人品质,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陈诚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1-62661906
传真号码:0551-62661906
电子邮箱:hucdcc@126.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507fe2f4-6e0e-49e0-b55b-7bdc385916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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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5:46│合肥城建(002208):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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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 5月 20 日 9
时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经于 2026 年 5月 15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到董事 10 人,实到董事 10 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宋德润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10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5月 2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10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胡远航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5月 2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 10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陈诚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5月 2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395c24d1-b0fe-4384-a3b6-05db9fde28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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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5:45│合肥城建(002208):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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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孙公司合肥庐阳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阳金融城”)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 2.65 亿元项目贷款,公司为
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庐阳金融城参股股东合肥庐阳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 49%庐阳金融城股权向公司提供反
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庐阳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冬青街与黄桂路交口合肥金融广场商 101
法定代表人:汪连闯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 年 12 月 24 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项目管理咨询;财务顾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商品房销售;房地产开发、建设、运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其 51%的股权)
2026 年 3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
2026 年 3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1,177,772,648.92 元
净资产 531,572,986.66 元
营业收入 18,471,303.20 元
净利润 4,686,207.73 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合肥庐阳金融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五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 2.65 亿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额度为人民币 310,300万元,其中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310,3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50,94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5.3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累计
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庐阳金融城财务报表;
3、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a928e248-c6c2-4ea9-bb99-26bb856242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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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08│合肥城建(002208):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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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情况,敬请广大
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和 2026 年 4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和《202
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101,918,245.84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0,546,300.79 元;
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88,470,556.0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894,561.20 元。2025年度和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同比均大幅下滑,公司股价已大幅偏离当前业绩,未来公司股价可能存在大幅波动和估值回归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看待公司发展现状与估值水平,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近期关注到网络媒体存在大量将公司与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鑫科技”)关联的报道与传闻,如“
公司作为长鑫存储直接加间接大股东”等,公司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科技”)与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产
投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合肥市属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合肥市国资国企创新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更名为合肥
市国联资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联基金”)。2024 年 4月,国联基金实缴资金总计 66,020 万元,
其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工业科技总计实缴 6,000 万元,实缴占比约 9.09%,公司在国联基金中的份额较小,不对国联基金的投资
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国联基金通过合肥产投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投壹号”)间接投资长鑫科技 4.5
亿元,公司间接投资产投壹号的比例较低,间接投资金额较小,投资占比极低,不享有对长鑫科技的控制权亦无法对其决策产生影响
。上述投资收益需在基金退出后予以确认,基金退出和投资收益在时间和金额等方面均存在不确定性,长鑫科技上市对公司生产经营
不产生重要影响,上述投资对公司业绩不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地产开发与销售,不涉及半导体、芯片及存储等相关领域,短期内也无转型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与长鑫科技无任何业务往来。
5、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信息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
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3个交易日(2026 年 5月 14 日、2026 年 5月 15 日、2026 年 5月 18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
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和 2026 年 4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和《202
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101,918,245.84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0,546,300.79 元;
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88,470,556.01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894,561.20 元。2025年度和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同比均大幅下滑,公司股价已大幅偏离当前业绩,未来公司股价可能存在大幅波动和估值回归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看待公司发展现状与估值水平,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近期关注到网络媒体存在大量将公司与长鑫科技关联的报道与传闻,如“公司作为长鑫存储直接加间接大股东”等,公
司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与合肥市国
资国企创新发展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9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参与合肥市国资国
企创新发展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工业科技与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产投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合肥市属国有企业共同投资设立国联基金,上述议案经 2023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 202
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 年 4月,国联基金实缴资金总计 66,020 万元,其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工业科技总计实缴 6,000 万元,实缴占比约 9.0
9%,公司在国联基金中的份额较小,不对国联基金的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国联基金通过产投壹号间接投资长鑫科技 4.5 亿元,
公司间接投资产投壹号的比例较低,间接投资金额较小,投资占比极低,不享有对长鑫科技的控制权亦无法对其决策产生影响。上述
投资收益需在基金退出后予以确认,基金退出和投资收益在时间和金额等方面均存在不确定性,长鑫科技上市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
重要影响,上述投资对公司业绩不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地产开发与销售,不涉及半导体、芯片及存储等相关领域,短期内也无转型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与长鑫科技无任何业务往来。
5、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信息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
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7、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8、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36bcebc-40e1-442b-85ee-230d294947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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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58│合肥城建(002208):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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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208,证券简称:合肥城建)交易价格连续 3个交易日(
2026 年 5月 11日、2026 年 5月 12日、2026 年 5月 13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
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63ad0877-dc67-40b3-b8d0-9022fea4eb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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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04│合肥城建(002208):合肥城建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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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002208):合肥城建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e2788629-97ae-481e-ae95-38729f881c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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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02│合肥城建(002208):关于变更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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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决定提名文良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文良武先生简历见附件),任期至第八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上述议案经 2026 年 5月 12日召开的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选举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13日收到董事、董事会秘书田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田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
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田峰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公司副总经理陈小蓓女士代为履行董事会秘
书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b85c2b90-4a58-45b1-8ecb-30fb3134ea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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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59│合肥城建(002208):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发出会议通知。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12 日的上午 9:15-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 100 号琥珀五环国际 A座十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德润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 2026 年 4月 21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05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82,017,34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0053%。其
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76,701,15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9.343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0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5,316,18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618%。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 50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316,18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618%。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0股。(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03 人,代表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为 5,316,1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618%。
中小股东系指除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汪明月律师、瞿巍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1,491,9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0%;反对 388,360 股;弃权 137,000 股
;回避 0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4,790,8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177%;反对 388
,360 股;弃权 137,000 股。
2、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81,553,0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7%;反对 328,560 股;弃权 135,700 股
;回避 0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4,851,9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670%;反对 328
,560 股;弃权 135,700 股。
3、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81,555,2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1%;反对 325,660 股;弃权 136,400 股
;回避 0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4,854,1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084%;反对 325
,660 股;弃权 136,400 股。
4、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481,553,2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7%;反对 325,560 股;弃权 138,500 股
;回避 0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4,852,1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708%;反对 325
,560 股;弃权 138,500 股。
5、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1,551,2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3%;反对 329,260 股;弃权 136,800 股
;回避 0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4,850,1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332%;反对 329
,260 股;弃权 136,800 股。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1,465,5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5%;反对 412,360 股;弃权 139,400 股
;回避 0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4,764,4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211%;反对 412
,360 股;弃权 139,400 股。
7、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81,549,083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9%;反对 333,360 股;弃权 134,900 股;回避 0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4,847
,9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918%;反对 333,360 股;弃权 134,900 股。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1,546,7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4%;反对 335,160 股;弃权 135,400 股
;回避 0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4,845,6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485%;反对 335
,160 股;弃权 135,400 股。
9、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1,457,9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0%;反对 425,860 股;弃权 133,500 股
;回避 0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4,756,8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782%;反对 425
,860 股;弃权 133,500 股。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84,895,227 股,占出席会
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3%;反对 431,560 股;弃权 133,500 股;回避 296,557,056 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
果:同意 4,751,1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709%;反对 431,560 股;弃权 133,500 股。
11、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4,995,2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2%;反对 331,560 股;弃权 133,500 股
;回避 296,557,056 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4,851,1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520
%;反对 331,560 股;弃权 133,500 股。
12、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1,436,2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5%;反对 435,860 股;弃权 145,200 股
;回避 0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4,735,1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700%;反对 435
,860 股;弃权 145,200 股。
13、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81,460,5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5%;反对 419,860 股;弃权 136,900 股
;回避 0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4,759,4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271%;反对 419
,860 股;弃权 136,900 股。
14、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84,880,42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73%;反对 437,360 股;弃权 142,500 股;回避 296,557,056 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4,736,3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0926%;反对 437,360 股;弃权 142,500 股。
1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81,535,0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9%;反对 348,260 股;弃权 134,000 股;回避 0股。其中,中小股东投票结果:同意 4,833,9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285%;反对 348,260 股;弃权 134,000 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汪明月律师、瞿巍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
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9fe5b148-9794-4e98-a0ff-5025d42406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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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1│合肥城建(00220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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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00220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2f0931d-db81-4f6e-adef-ba8c48ca96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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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1│合肥城建(002208):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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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7 日 9
时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经于 2026 年 4月 21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宋德润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46112ff-37d7-41ca-8212-6b633b5c28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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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01│合肥城建(00220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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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00220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25b3ced-7e50-4285-8e43-4032c79089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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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01│合肥城建(00220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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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00220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3965b7b-3b01-405e-8e76-9e1a98fbf7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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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01│合肥城建(002208):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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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002208):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3dfc4b3-4582-48e6-993a-74ddac44d9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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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00│合肥城建(00220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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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00220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2af08ec-0079-46ff-8e0c-06125d2984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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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00│合肥城建(002208):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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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002208):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c6baff8-4f6b-4c41-9da1-41601ae341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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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00│合肥城建(00220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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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00220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f81a5aa-5ffb-489f-bf0c-887bfc1b1a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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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00│合肥城建(00220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
│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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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00220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3ce9c3b-0fd8-4d86-a67f-5244f7c867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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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00│合肥城建(00220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
│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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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00220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60dd60bb-f1ca-45b4-9a81-25b0dfae47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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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9│合肥城建(00220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尹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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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作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25 年度工作中,认真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
职如下:
一、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1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 19 次,实际本人现场出席会议 19次,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会共 5次,本人应列席 5次,实际本人列席了股东会 5次。
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历次董事会会前,本人认真阅读和研究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
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本人积极参与会议,报告期内履职情况如下:
1、2025 年度,本人参加了 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按规定审议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
度报告》和《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报告、聘请审计机
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2025 年度,本人参加了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发放标准符合规定,确定依据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报告期内本人共参与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议相关事项。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现场多次
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
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注重与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等相关方保持良好、紧密联系,及时听取公司重大投融资、年度外部审计、内控建设等方
面内容。2025 年,在年报审计过程中,本人听取财务负责人及内审部门报告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审计工作安排;在
开展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及进场后均参与审阅、沟通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以及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重点
,并就关注问题询问注册会计师、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及公司相关人员,充分了解计划的可行性、必要性,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做好充分准备。
(六)现场办公、实地调研的情况
2025 年,本人重视并安排专门时间对上市公司情况进行现场了解。报告期,本人积极通过参加会议、电话沟通、现场调研等方
式掌握上市公司经营状况、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全面了解公司
经营发展情况,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做好了必要的基础工作,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天。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进行事前审核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
董事会,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议案,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仔细审查,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规范履行各
项信息披露义务,做到 2025 年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保证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获取公司
信息,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通过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活动,与中小股东充分交流与沟通,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与关切。
3.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本人持续关注相
关内控制度的持续完善与执行情况,并根据自身专业经验提出相应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监督并促进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
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三、本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在审阅
相关议案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共参与 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审核意见,总体情况如下:
(一)重点关注事项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 3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2025年 4月 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5 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
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
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
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序号 董事会会议届次 披露日期 事项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025 年 12 月 9日 聘任公司总经济师
上述事项聘任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审核意见
2025 年度,本人参与 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审核意见情况如下:2025 年 3月 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五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
25 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融资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建言献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继续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公司董
事会决策科学性,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尹宗成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6ac7d45-d448-43cf-95f0-be648795fd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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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9│合肥城建(00220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朱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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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作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25 年度工作中,认真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
职如下:
一、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1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 19 次,实际本人现场出席会议 19次,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会共 5次,本人应列席 5次,实际本人列席了股东会 5次。
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历次董事会会前,本人认真阅读和研究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
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本人积极参与会议,报告期内履职情况如下:
1、2025 年度,本人参加了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核聘任总经济师事项,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为董事会决策
起到积极作用。
2、2025 年度,本人参加了 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按规定审议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
度报告》和《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报告、聘请审计机
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报告期内本人共参与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议相关事项。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现场多次
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
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注重与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等相关方保持良好、紧密联系,及时听取公司重大投融资、年度外部审计、内控建设等方
面内容。2025 年,在年报审计过程中,本人听取财务负责人及内审部门报告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审计工作安排;在
开展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及进场后均参与审阅、沟通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以及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重点
,并就关注问题询问注册会计师、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及公司相关人员,充分了解计划的可行性、必要性,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做好充分准备。
(六)现场办公、实地调研的情况
2025 年,本人重视并安排专门时间对上市公司情况进行现场了解。报告期,本人积极通过参加会议、电话沟通、现场调研等方
式掌握上市公司经营状况、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全面了解公司
经营发展情况,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做好了必要的基础工作,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天。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进行事前审核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
董事会,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议案,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仔细审查,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规范履行各
项信息披露义务,做到 2025 年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保证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获取公司
信息,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通过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活动,与中小股东充分交流与沟通,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与关切。
3.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本人持续关注相
关内控制度的持续完善与执行情况,并根据自身专业经验提出相应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监督并促进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
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三、本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在审阅
相关议案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共参与 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审核意见,总体情况如下:
(一)重点关注事项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 3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2025年 4月 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5 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
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
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
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序号 董事会会议届次 披露日期 事项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025 年 12 月 9日 聘任公司总经济师
上述事项聘任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审核意见
2025 年度,本人参与 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审核意见情况如下:2025 年 3月 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五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
25 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融资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建言献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继续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公司董
事会决策科学性,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朱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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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9│合肥城建(002208):合肥城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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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
,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鉴于非独立董事中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本制度不包含非独立董事中的外
部董事)。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纳入考核范围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遵循以下原则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确定薪酬标准及收入水平:
(一)坚持个人薪酬水平与公司效益挂钩、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奖罚并举的原则;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薪酬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前获
得的收入,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税法要求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评价以及制定薪酬方
案的管理机构。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
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的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八条 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2 -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和标准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条 公司独立董事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
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第十一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
第十二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三部分组成;
(二)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以及公司整体经营成果挂钩;
(三)基本年薪: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基本收入,结合其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指标确定,原则上每年核定一
次;
(四)绩效年薪:以基本年薪为基数,依据年度考核评价系数并结合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确定。
(五)任期激励:与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薪酬收入,以 3 年为一个业绩考核周期。任期激励收入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
在不超过任期内年薪总水平的 30%以内确定。
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 50%。具体遵照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当年的薪酬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年薪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四章 薪酬的考核及发放
第十五条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分别以公历年和每三年为考核期。
绩效考核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预算、历史数据、行业对标情况、公司重要考核指标以及岗位职责分工等因素确定相应的考核
内容。
年度和任期经营综合业绩考核,实行目标考核与行业水平、历史水平相结合,纵向比较与横向比较相补充的考核办法。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发放及调整的重要依据。
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按月平均支付。
第十八条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按照上年度绩效年薪 50%的比例按月实施预发。年度业绩考核评- 4 -
价后,根据核定的绩效年薪水平进行清算。
第十九条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激励收入实行延期支付,任期考核结束后,第一年支付 50%,第二、三年分别支付
25%。任期综合考核评价为不合格的,不得领取任期激励。
第二十条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兼职或在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兼职的,不得在兼职企业(
单位)领取工资、奖金、津贴等任何形式的报酬。
第二十一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根据股东会确定的标准按年支付。
第二十二条 除股东会另行作出决议外,公司不向非独立董事中的外部董事发放薪酬和津贴。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个人原因任期未满的,不予发放任期激励,非本人原因任期未满的,根据任期考核评价
结果并结合本人在董事、高级管理岗位实际任职时间及贡献发放相应任期激励收入。
第五章 止付追索及薪酬调整
第二十四条 若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
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五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实现服务,可随着公司发展情况和外部经营情况变化而作相应的
调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行
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冲突的,以前述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予以实施。
- 6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eac6869-e5d2-4b67-a938-b8b55cee76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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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9│合肥城建(00220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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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的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其首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6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十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00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公司 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
5.00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6.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 √
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
告>的议案》
8.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 2026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0 《关于 2026 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 √
易的议案》
11.00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12.00 《关于 2026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
13.00 《关于 2026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 √
财产品的议案》
14.00 《关于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
案》
1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
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
会上进行述职。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对影响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
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十一楼1103室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小蓓、胡远航
电话:0551-62661906
传真:0551-62661906
邮政编码:230031
5、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委托人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
具体操作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d79c339-1fbd-4ae6-b6e9-e2d7da2b4a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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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9│合肥城建(00220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杨昌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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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作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 2025年度工作中,认真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
职如下:
一、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1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 19 次,实际本人现场出席会议 19次,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会共 5次,本人应列席 5次,实际本人列席了股东会 5次。
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历次董事会会前,本人认真阅读和研究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
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 年,本人积极参与会议,报告期内履职情况如下:
1、2025 年度,本人参加了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发放标准符合规定,确定依据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5 年度,本人参加了 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按规定审议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
度报告》和《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开展各项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报告、聘请审计机
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报告期内本人共参与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议相关事项。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现场多次
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
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注重与公司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等相关方保持良好、紧密联系,及时听取公司重大投融资、年度外部审计、内控建设等方
面内容。2025 年,在年报审计过程中,本人听取财务负责人及内审部门报告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审计工作安排;在
开展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及进场后均参与审阅、沟通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以及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重点
,并就关注问题询问注册会计师、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及公司相关人员,充分了解计划的可行性、必要性,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做好充分准备。
(六)现场办公、实地调研的情况
2025 年,本人重视并安排专门时间对上市公司情况进行现场了解。报告期,本人积极通过参加会议、电话沟通、现场调研等方
式掌握上市公司经营状况、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全面了解公司
经营发展情况,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做好了必要的基础工作,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天。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进行事前审核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
董事会,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议案,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仔细审查,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规范履行各
项信息披露义务,做到 2025 年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保证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获取公司
信息,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通过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活动,与中小股东充分交流与沟通,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与关切。
3.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本人持续关注相
关内控制度的持续完善与执行情况,并根据自身专业经验提出相应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监督并促进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
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三、本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在审阅
相关议案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共参与 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审核意见,总体情况如下:
(一)重点关注事项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 3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2025年 4月 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5 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
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
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序号 董事会会议届次 披露日期 事项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025 年 12 月 9日 聘任公司总经济师
上述事项聘任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审核意见
2025 年度,本人参与 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审核意见情况如下:2025 年 3月 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五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
25 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审核意见;2025 年 11 月 2
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建言献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继续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公司董
事会决策科学性,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昌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28181ff-919f-4d0b-8ac2-c40f8b88ab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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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9│合肥城建(00220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何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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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本人作为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2025 年度工作中,认真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
职如下:
一、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了 1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 19 次,实际本人现场出席会议 19 次,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会共 5次,本人应列席 5次,实际本人列席了股东会 5次。
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历次董事会会前,本人认真阅读和研究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
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本人积极参与会议,报告期内履职情况如下:
1、2025 年度,本人参加了 5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核了公司土地竞买事项,对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提供了科学性的战略分析,为
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
2、2025 年度,本人参加了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核聘任总经济师事项,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为董事会决策
起到积极作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报告期内本人共参与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议相关事项。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现场多次
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
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本人注重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等相关方保持良好、紧密联系,及时听取公司重大投融资、内控建设等方面内容。2025 年,
本人任职期间,听取财务负责人及内审部门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并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及公司相关人员有效沟通,充
分了解各项工作计划的可行性、必要性,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充分准备。
(六)现场办公、实地调研的情况
2025 年,本人重视并安排专门时间对上市公司情况进行现场了解。报告期,本人积极通过参加会议、电话沟通、现场调研等方
式掌握上市公司经营状况、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全面了解公司
经营发展情况,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做好了必要的基础工作,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15 天。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进行事前审核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
董事会,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议案,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仔细审查,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
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规范履行各
项信息披露义务,做到 2025 年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保证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获取公司
信息,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通过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活动,与中小股东充分交流与沟通,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与关切。
3.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本人持续关注相
关内控制度的持续完善与执行情况,并根据自身专业经验提出相应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监督并促进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
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三、本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在审阅
相关议案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共参与 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审核意见,总体情况如下:
(一)重点关注事项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 3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2025年 4月 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5 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融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
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
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
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序号 董事会会议届次 披露日期 事项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025 年 12 月 9日 聘任公司总经济师
上述事项聘任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审核意见
2025 年度,本人参与 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发表审核意见情况如下:2025 年 3月 1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第五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
25 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202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融资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建言献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继续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公司董
事会决策科学性,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何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d3f6048-834a-497d-baba-5f8a60d43b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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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7│合肥城建(002208):关于2026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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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葛立新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董事会同意向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兴泰集团”)及其关联方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方式包括直接借款、委托贷款以及法律
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上述借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兴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 1688号
注册资本:7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锐
经营范围: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以及从事企业策划、管理咨询、财务顾问、公司理财、产业投资以及经批准的其他
经营活动。
兴泰集团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102,861,123,549.73元
净资产 41,452,230,984.27元
营业收入 8,194,373,441.63元
净利润 384,524,225.20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万元;
2、借款期限: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召开 2026年度股东会前;
3、借款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借款利率:年利率不超过 4%;
5、担保措施:无担保;
6、借款的发放和偿还: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资金缺口情况,随时向兴泰集团及其关联方借款或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借款利率不超过 4%,是综合考虑了公司 2025年度的融资成本和外部金融机
构的报价的基础上再结合未来 12个月融资的难度和融资成本趋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同业竞争等其他事项。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短期流动资金缺口,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公
司流动资金的平衡,减少短期流动资金压力,取得大股东对公司的积极支持。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
形成依赖。
七、报告期内,公司与该关联人及其关联方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从兴泰集团及其关联方借款的余额为人民币 80,000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对《关于 2026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系为了满足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
款利率不超过 4%,是综合考虑了公司 2025年度的融资成本和外部金融机构的报价的基础上再结合未来 12个月融资的难度和融资成
本趋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有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94ca8dc-b4a2-4238-b8db-a138c28f82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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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7│合肥城建(002208):关于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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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城建蚌埠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置业”)向安
徽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银行”)申请8,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借款额度,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蚌埠置业向新安银行申请了 8,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借款额度。
2、公司第一大股东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集团”)系新安银行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葛立新先
生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安徽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
法定代表人:季星云
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人民币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
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
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2025 年 9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
2025 年 9月 30 日(经审计)
总资产 2,351,201.62 万元
净资产 211,366.01 万元
营业收入 19,334.03 万元
净利润 -19,775.25 万元
与公司关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兴泰集团系新安银行第一大股东。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主体:合肥城建蚌埠置业有限公司;
2、借款额度:8,000 万元;
3、借款期限:不超过 2年;
4、借款利率:年利率不超过 4%;
5、担保情况: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参照了行业的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借款利率由新安银行与公司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
等价有偿的原则。
五、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为了保障蚌埠置业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助于蚌埠置业有效运转。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 2026 年度的生产经营
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在新安银行的存款余额为人民币25,001,687.72 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0 日召开,对《关于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系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
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核意见;
3、新安银行财务报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8344c38-d6bc-4270-b690-196db4945b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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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7│合肥城建(002208):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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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002208):关于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0364460-b78f-45c5-b7bd-105201c564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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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7│合肥城建(002208):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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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关联董事葛立新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兴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
易,交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代理服务、综合评审服务、品牌调研服务、管理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以及咨询服务等。
预计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6年度股东会之日止,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交易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兴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故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方 关联交 关联交易 预计 截至董事会召 上年发
易类别 易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 开日已发生金 生金额
额
接受关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 接受 市场定价 200 0 37.13
联方服 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 服务
务 公司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 关联方 关联 实际发生 预计金额 实际发 实际发 披露日期及索引
交易 交易 金额 生额占 生额与
类别 内容 同类业 预计金
务比例 额差异
(%) (%)
接受 安徽公 接受 37.13 500 90.27% -92.57% www.cninfo.com.cn
关联 共资源 服务
方服 交易集
务 团有限
公司及
其下属
公司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徽州大道 2588号要素市场 A区 4、6层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何平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管理及咨询,以及其他公共资源交易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兴泰集团全资子公司。
交易集团主要财务指标:
2025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2,251,358,791.52元
净资产 2,197,656,391.07元
营业收入 196,297,932.03元
净利润 93,858,647.14元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接受关联方交易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代理服务、综合评审服务、
品牌调研服务、管理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以及咨询服务等。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具体签订的业务合同执行,定价原则为市场定价。在上述预计的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需求与关联方签订合同,并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市场化原则确定交易的具体事项及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亦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对《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
了审核意见,具体如下: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已对该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
理估计,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章指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
规定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核意见;
3、交易集团财务报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cc1adbe-819b-46bd-9ad9-be124e0d79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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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0:57│合肥城建(002208):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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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年 3月 23日 15
时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 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合肥市包河区 BH
202602 号地块竞买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徽琥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琥置业”)于 2026年 3月 27
日参加了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通过竞拍方式取得合肥市包河区 BH202602号地块。
近日徽琥置业与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地块位置:合肥市包河区老包河大道以东、渤海湾路以北;
2、出让面积:615.53平方米;
3、宗地用途:居住;
4、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建筑容积率≤1.6,建筑密度≤28%,绿地率≥40%;
5、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人民币 9,694,598元,由徽琥置业自筹资金解决;
6、土地出让金支付期限:徽琥置业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前支付人民币9,694,598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a878084-6333-4088-a4a6-bd91fbfe16a8.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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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合肥城建: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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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00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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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合肥城建: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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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323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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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合肥城建: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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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3/12247258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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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合肥城建: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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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60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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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合肥城建: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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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77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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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合肥城建: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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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合肥城建: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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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合肥城建: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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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合肥城建: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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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2/12209371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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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合肥城建: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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