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08 合肥城建 更新日期:2025-04-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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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 │合肥城建(00220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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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 │合肥城建(002208):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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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 │合肥城建(002208):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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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 │合肥城建(002208):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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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 │合肥城建(002208):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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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 │合肥城建(00220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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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 │合肥城建(00220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 │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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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 │合肥城建(002208):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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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 │合肥城建(00220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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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 │合肥城建(00220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 │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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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合肥城建(00220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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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002208):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0/a254abce-d50e-41e9-8357-26fe233fc5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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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合肥城建(002208):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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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尹宗成先生、朱良
全先生、何伟先生、杨昌辉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通过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尹宗成先生、朱良全先生、何伟先生、杨昌辉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
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0/92478b3f-ff77-444e-aa44-03c9f65dae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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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合肥城建(002208):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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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002208):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9/6b1346df-8562-4d1f-a471-556cdd4257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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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合肥城建(002208):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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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002208):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0/bab4ca27-f8cd-4b39-b608-fc4f22eb9c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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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合肥城建(002208):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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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002208):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0/ad0ded95-422b-4ae8-9e56-48fd1e3000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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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合肥城建(00220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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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230Z2420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5]230Z2420 号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
肥城建公司”)2024 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合肥城建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合肥城建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9/7b854fb4-9a8a-42cf-b0cb-0ce4e674d3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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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合肥城建(00220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
│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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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00220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0/73f1b8c7-62eb-425b-8ee5-37bf061668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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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合肥城建(002208):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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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关于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5]230Z1123 号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城建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5]230Z1320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合肥城建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合肥城建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
实、准确、完整是合肥城建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合肥城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合肥城建公司实施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
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合肥城建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合肥城建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0/75395acb-6b09-41f0-89be-70c6f13603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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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合肥城建(00220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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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30Z1081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8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5]230Z1081 号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城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合肥城建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合肥城建公司年度
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合肥城建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合肥城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
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合肥城建公司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合肥城建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0/f1f520c3-3c69-460d-82d6-892c361b98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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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合肥城建(00220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
│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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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002208):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0/a1007ba1-d47d-495c-9c88-758b723d31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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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合肥城建(002208):关于对外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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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9 月 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与合肥市国资国企创新发展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上述议案经2023年 10月 18日召开的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后续履行了进展性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年 9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投资参与合肥市国资国企创新发展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2023 年 10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2024 年 3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进展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2024 年 3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基金取得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1)以及《关于对外投资进展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基金的进展情况
近日,合肥市国联资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联基金”)合伙人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终止
后续基金出资事项已履行完其股东大会审议流程,其已出资部分继续按照原协议执行,国联基金各合伙人已重新签署合伙协议。截止
本公告披露日,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实缴出资 3000 万元;公司已实缴出资 2000万元。
国联基金最新的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 合伙人类型
号 额(万元)
1 合肥产投资本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00 普通合伙人(GP)
2 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9,600 有限合伙人(LP)
3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0,000 有限合伙人(LP)
4 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000 有限合伙人(LP)
5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有限合伙人(LP)
6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000 有限合伙人(LP)
7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有限合伙人(LP)
8 合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有限合伙人(LP)
9 合肥市引江济淮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有限合伙人(LP)
10 合肥市滨湖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有限合伙人(LP)
11 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000 有限合伙人(LP)
合计 323,000 -
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三、备查文件
1、合伙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0/beaa64f8-9a4b-4fff-9ef8-182770f130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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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合肥城建(002208):关于2025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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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
25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葛立新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向公司控股
股东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集团”)及其关联方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方
式包括直接借款、委托贷款以及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上述借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兴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 1688 号
注册资本:7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晓静
经营范围: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以及从事企业策划、管理咨询、财务顾问、公司理财、产业投资以及经批准的其他
经营活动。
兴泰集团主要财务指标:
2024年 9 月 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90,411,215,584.66 元
净资产 37,715,969,351.38 元
营业收入 7,044,039,501.46 元
净利润 944,609,858.76 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
2、借款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召开 2025年度股东大会前;
3、借款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借款利率:年利率不超过 5%;
5、担保措施:无担保;
6、借款的发放和偿还: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资金缺口情况,随时向兴泰集团及其关联方借款或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借款利率不超过 5%,是综合考虑了公司 2024年度的融资成本和外部金融机
构的报价的基础上再结合未来 12个月融资的难度和融资成本趋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同业竞争等其他事项。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短期流动资金缺口,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公
司流动资金的平衡,减少短期流动资金压力,取得大股东对公司的积极支持。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
形成依赖。
七、报告期内,公司与该关联人及其关联方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从兴泰集团及其关联方借款的余额为人民币96,500 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于 2025年 4月 9日召开,对《关于 2025年度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系为了满足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
款利率不超过 5%,是综合考虑了公司 2024年度的融资成本和外部金融机构的报价的基础上再结合未来 12个月融资的难度和融资成
本趋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有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9/7e00d2b5-40bf-400f-abb4-3d5e29d80e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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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合肥城建(002208):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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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
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葛立新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兴
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集团”)及
其下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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