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002210(*ST飞马)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210 飞马国际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13 20:37 │飞马国际(002210):关于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 ├─────────┼──────────────────────────────────────────────┤ │2025-10-13 20:36 │飞马国际(002210):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 ├─────────┼──────────────────────────────────────────────┤ │2025-09-23 16:03 │飞马国际(002210):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 │2025-09-08 18:18 │飞马国际(00221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5-09-05 20:01 │飞马国际(002210):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9-02 17:48 │飞马国际(00221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5-08-26 20:38 │飞马国际(002210):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6 20:38 │飞马国际(002210):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6 20:37 │飞马国际(002210):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5-08-26 20:37 │飞马国际(002210):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 2025-10-13 20:37│飞马国际(002210):关于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日前收到有关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累计金额已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现在将 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涉及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1、本公司的子公司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富乔”)诉大同市御东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御东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1)诉讼当事人 原告: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 被告:大同市御东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案件基本情况及诉讼请求 因买卖合同纠纷,大同富乔向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提起对御东公司的诉讼申请,诉讼请求如下:a、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 污泥处置费人民币6,319,712.34元及违约金人民币 1,895,913.70元;b、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实现债权 的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3)案件当前进展情况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于日前向大同富乔送达了《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通知大同富乔于收到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预交诉讼费 用,期满如未预交将按撤回起诉申请处理,案号为(2025)晋 0214民初 6460号。 2、本公司诉自然人任伟拍卖合同纠纷案 (1)诉讼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任伟 (公司注:2024 年 12月 12日,原告委托前期重整管理人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发布拍卖公告对登记在原告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 用账户的 26,900,000 股飞马国际股票进行拍卖处置;2024 年 12 月 29 日,被告以 70,517,587 元的价格竟拍成功,但未在规定 的时间内缴纳成交价余款。2025 年 1月 7 日,原告前期重整管理人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发布第二次拍卖公告;2025年 1月 24日, 案外人钟某以 50,141,600元的价格竞拍成功,并于 2025年 2月 5日缴纳了成交价余款并办理了相关手续。被告的悔拍行为导致原告 重新拍卖标的物产生差额损失15,285,431 元。前述有关股票拍卖处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公司前期重整涉及的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以及相关公告。) (2)案件基本情况及诉讼请求 因拍卖合同纠纷,本公司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提起对任伟的诉讼申请,诉讼请求如下:a、被告赔偿原告拍卖价 款差额损失 15,285,431元;b、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3)案件当前进展情况 因被告对管辖权提出异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同意将本案移送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处理。截至目 前,公司尚未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相关法律文书。 3、其他案件累计情况 截至目前,除上述两案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涉及诉讼/仲裁案件累计金额约为 2,845.5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 7.60%,其中:尚未结案金额约为 1,692.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5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 原告涉及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 1,004.09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约 1,841.44万元。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 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妥善应对,依法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 尚未开庭审理或结案,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案件的 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四、其他 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案件的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5d0b0591-aa1e-4a40-8168-68791a7ae5cf.PDF ─────────┬──────────────────────────────────────────────── 2025-10-13 20:36│飞马国际(002210):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 本次减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公司于 2025年 9月 6日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自公司公告披露其减持股份计划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2025 年 9月 29 日至 2 025 年 12 月 28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部分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前述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或终止。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日前收到公司董事长赵力宾先生、副总经理李敏先生 、副总经理朱良意先生以及职工监事李佳纭女士发来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进展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数量 减持均价 占总股本 (股) (元) 比例 赵力宾 集中竞价 2025年 9月 30日 503,750 4.19 0.0189% 李敏 集中竞价 2025年 9月 29日 81,400 4.04 0.0031% 朱良意 集中竞价 2025年 9月 29日 81,450 4.03 0.0031% 李佳纭 集中竞价 2025年 10月 10日 3,200 4.05 0.0001% 注: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黄筱 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高管离任后半年内不得 减持所持股份,黄筱赟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终止实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赵力宾 合计持有股份 2,015,000 0.0757% 1,511,250 0.056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03,750 0.0189% 0 -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11,250 0.0568% 1,511,250 0.0568% 李敏 合计持有股份 325,900 0.0122% 244,500 0.009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1,475 0.0031% 75 -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4,425 0.0092% 244,425 0.0092% 朱良意 合计持有股份 325,800 0.0122% 244,350 0.009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1,450 0.0031% 0 -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4,350 0.0092% 244,350 0.0092% 李佳纭 合计持有股份 12,800 0.0005% 9,600 0.000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00 0.0001% 0 - 有限售条件股份 9,600 0.0004% 9,600 0.0004% 黄筱赟 合计持有股份 2,000,000 0.0752% 2,000,000 0.075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00,000 0.0188% 0 -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00,000 0.0564% 2,000,000 0.0752% 注:上述表格数据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 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进展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23babe30-74c6-496e-a795-69e2a79cc02a.PDF ─────────┬──────────────────────────────────────────────── 2025-09-23 16:03│飞马国际(002210):关于董事、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总经理黄筱赟先生的书面辞职 报告。黄筱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 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黄筱赟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造成影响,黄筱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 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董事补选以及总经理选聘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黄筱赟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黄筱赟先生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目 前其持有公司股份 200 万股,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限制性规定 。 黄筱赟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黄筱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4d0a86db-82ae-4fe2-ae58-f929ab62d20a.PDF ─────────┬──────────────────────────────────────────────── 2025-09-08 18:18│飞马国际(002210):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飞马国际;证券代码:002210)交易 价格于2025年9月5日-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 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至目前,除筹划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 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公司于2025年6月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相关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新增鼎( 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增鼎公司”)及其股东筹划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经了解,前述筹划事项目前处于商务 谈判阶段,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并敦促有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经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于2025年9月6日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敦促有关拟减持主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存在需要更正、补充 之处。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以及相关公告,有关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敬请投资 者查阅前述公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9ee5f94f-0a8d-428d-8836-7274d18073c8.PDF ─────────┬──────────────────────────────────────────────── 2025-09-05 20:01│飞马国际(002210):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 本次拟减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长赵力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1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57%),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9月 29日至 2025年 12月 2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0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0189%); 2、公司董事/总经理黄筱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52%),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 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年 9月 29日至 2025年 12月 2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88%); 3、公司副总经理李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25,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2%),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9月 2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8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1,47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 .0031%); 4、公司副总经理朱良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25,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2%),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9月 2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28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1,4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0.0031%); 5、公司职工监事李佳纭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2,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5%),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9月 29日至 2025年 12月 2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01 %)。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日前收到了公司董事长赵力宾先生、董事/总经理黄 筱赟先生、副总经理李敏先生、副总经理朱良意先生以及职工监事李佳纭女士发来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有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 赵力宾 公司董事长 2,015,000 0.0757% 黄筱赟 公司董事/总经理 2,000,000 0.0752% 李敏 公司副总经理 325,900 0.0122% 朱良意 公司副总经理 325,800 0.0122% 李佳纭 公司职工监事 12,800 0.0005% 二、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赵力宾先生的减持计划 计划减持数量及比例: 不超过 503,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89%),且减持股 份数量不超过其本次减持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503,750股 减持期间: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 年 9月 29日至 2025年 12月 28 日) 拟减持价格区间: 视减持时的市场价格而定 拟减持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2、黄筱赟先生的减持计划 计划减持数量及比例: 不超过 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88%),且减持股 份数量不超过其本次减持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500,000股 减持期间: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 年 9月 29日至 2025年 12月 28 日) 拟减持价格区间: 视减持时的市场价格而定 拟减持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3、李敏先生的减持计划 计划减持数量及比例: 不超过 81,47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31%),且减持股份 数量不超过其本次减持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81,475股 减持期间: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 年 9月 29日至 2025年 12月 28 日) 拟减持价格区间: 视减持时的市场价格而定 拟减持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4、朱良意先生的减持计划 计划减持数量及比例: 不超过 81,4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31%),且减持股份 数量不超过其本次减持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81,450股 减持期间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 年 9月 29日至 2025年 12月 28 日) 拟减持价格区间: 视减持时的市场价格而定 拟减持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5、李佳纭女士的减持计划 计划减持数量及比例: 不超过 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01%),且减持股份 数量不超过其本次减持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3,200股 减持期间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 年 9月 29日至 2025年 12月 28 日) 拟减持价格区间: 视减持时的市场价格而定 拟减持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拟减持原因: 个人资金需求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本次拟减持主体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相违背的情况。 1、除李佳纭女士外,本次拟减持主体在公司前期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4-028)中承诺:“本次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 成后 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主体严格履行 所作出的承诺,自前述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已超过 6个月,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2、李佳纭女士所持股份为担任公司职工监事前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取得,不存在违反承诺及相关规定的情形。 (三)本次拟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