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002211(宏达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211 宏达新材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03 00:00│宏达新材(002211):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延期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和第六届监事会将于 2024 年 4 月 7 日期届满。鉴于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遴选、审核、考察工作尚在积极筹备中,为确保董事会和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及稳 定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和第六届监事会将延期换届,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 在换届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和第六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 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将尽快推进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2/f45474b6-5e7a-49dd-a4b7-ee92d711919e.PDF ─────────┬──────────────────────────────────────────────── 2024-04-02 00:00│宏达新材(002211):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宏达新材(002211):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2/c5ff4b96-a601-43be-9a0a-5bd9c4efd4b8.PDF ─────────┬──────────────────────────────────────────────── 2024-03-26 00:00│宏达新材(00221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宏达新材,股票代码:002211)交易价格连续 3个交易日 (2024年 3月 21日、2024年 3月 22日、2024年 3月 25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董事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 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4-002),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风险。 3、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 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的问询函及回函; 2、董事会关于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5/e57be855-9ac3-4ec5-9d4d-24ad9fa17f85.PDF ─────────┬──────────────────────────────────────────────── 2024-03-20 00:00│宏达新材(00221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宏达新材,股票代码:002211)交易价格连续 2个交易日 (2024年 3月 18日、2024年 3 月 19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董事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7、关于部分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询问公司关于 AI、通信业务的相关情况,公司再次回复:主营产品为高温硅橡 胶,通信业务已全面停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 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4-002),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风险。 3、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 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的问询函及回函; 2、董事会关于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9/ff0e09b1-b5d6-4737-89dc-6fbda31bb419.PDF ─────────┬──────────────────────────────────────────────── 2024-03-18 00:00│宏达新材(00221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宏达新材,股票代码:002211)交易价格连续 2个交易日 (2024年 3月 14日、2024年 3 月 15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董事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 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4-002),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的问询函及回函; 2、董事会关于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8/cde356ec-4311-4c1a-9655-f73389b54ec3.PDF ─────────┬──────────────────────────────────────────────── 2024-02-01 00:00│宏达新材(002211):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一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相关事项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将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 23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订。详情请见公司 2023 年 1 2 月 13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二、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情况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一般项目:合 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合成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及其他条款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进行备案登记,其他工商登记信息不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1/cf785a24-b11e-4313-b363-2ac192536e7c.PDF ─────────┬──────────────────────────────────────────────── 2024-02-01 00:00│宏达新材(002211):宏达新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 宏达新材(002211):宏达新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1/445efc0a-ff05-4535-9559-cb45b915859e.PDF ─────────┬──────────────────────────────────────────────── 2024-01-23 00:00│宏达新材(00221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宏达新材(00221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22/5d5e5d31-0ea2-445c-a9a5-a9f6ea0027c7.PDF ─────────┬──────────────────────────────────────────────── 2024-01-17 00:00│宏达新材(002211):2023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 年 1月 1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1,800万元至 3,000万元 盈利:3,959.93万元 的净利润 同比下降:145.46%至 175.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1,400万元至 2,700万元 亏损:4,599.08万元 的净利润 亏损同比减少:41.29%至 69.56%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416元/股至 0.0694元/股 0.0916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 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具体数据请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本报告期业绩变动主要原因有: 1、2022 年度公司基于《行政处罚决定书书》认定《关于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项下尚未支付的股权收购 款 9,000 万元不再需要支付,并由此增加 2022 年度公司净利润 9,000 万元,导致净利润对比基数高; 2、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行降本增效管理举措,实现经营效益好转; 3、因之前年度对子公司上海观峰、上海鸿翥资产减值已计提,本年度相关减值和折旧计提减少; 4、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29 名投资者分别向上海市金融法院对公司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诉讼,合计金额人民 币 2,209,028.26 元。目前,除张志国案处于二审程序外,其余诉讼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如后续新增诉讼案件,公司将按会计准则规 定进行处理并对 2023 年度利润做期后调整。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需以后续诉讼相关进展为准。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 为准。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数据公司将在 2023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 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7/0cc81639-229b-4e68-a626-f70c3740b113.PDF ─────────┬──────────────────────────────────────────────── 2024-01-17 00:00│宏达新材(00221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宏达新材,股票代码:002211)交易价格连续 2个交易日 (2024 年 1月 15日、2024年 1 月 16 日)内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董事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4、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 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4-002),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的问询函及回函; 2、董事会关于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7/ea804b64-8872-4d2e-9f38-4ecd259b06fb.PDF ─────────┬──────────────────────────────────────────────── 2023-12-29 00:00│宏达新材(002211):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俊先生 3、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1日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 12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 12月 28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9:15至15:00期间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打浦桥15号中港汇3603室会议室。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60,183,84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03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4,44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96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25,743,843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29.075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9%。 8、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9、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统计网络投票结果并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175,7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9%;反对 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2.00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4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5%;反对 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5%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予以回避表决。 提案 3.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175,7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9%;反对 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提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0,175,7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49%;反对 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1%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8,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赵沁妍、姬智出席了本次会议,委派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 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