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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11(宏达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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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211 ST宏达 更新日期:2025-09-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24 17:00 │ST宏达(002211):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5-09-24 17:00 │ST宏达(002211):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 ├─────────┼──────────────────────────────────────────────┤ │2025-09-24 16:59 │ST宏达(002211):宏达新材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9-24 16:59 │ST宏达(00221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 │2025-09-24 16:59 │ST宏达(002211):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9月) │ ├─────────┼──────────────────────────────────────────────┤ │2025-09-24 16:59 │ST宏达(00221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2025年9月) │ ├─────────┼──────────────────────────────────────────────┤ │2025-09-24 16:59 │ST宏达(002211):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9月) │ ├─────────┼──────────────────────────────────────────────┤ │2025-09-24 16:59 │ST宏达(002211):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 ├─────────┼──────────────────────────────────────────────┤ │2025-09-24 16:59 │ST宏达(002211):宏达新材公司章程(2025年9月) │ ├─────────┼──────────────────────────────────────────────┤ │2025-09-24 16:59 │ST宏达(002211):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 ─────────┬──────────────────────────────────────────────── 2025-09-24 17:00│ST宏达(002211):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根据 2025 年 9 月 19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 25 年 9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云锋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 3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47)。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议案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5d831b59-4cd8-44b9-beaa-3005d00c484b.PDF ─────────┬──────────────────────────────────────────────── 2025-09-24 17:00│ST宏达(002211):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5 年预计与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明珠”)及安徽迈腾新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迈腾”)发生资产租赁、销售产品、采购原材料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截至目前与江苏明珠及安徽迈腾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实际使用情况及下半年经营计划情况,公司拟调整关联交易子类别 额度,总额度不变。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二)调整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人 关联交易 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 原 调整后 2025 年初至披露 类别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预计金额 日发生额 江苏明珠 采购原材 硅橡胶商品、 按照市场价格 200 130 63.72 安徽迈腾 料、产品 原料 销售产品 硅橡胶商品 按照市场价格 1,415 2,135 1,285.25 商品 支付服务 技术服务费 按照市场价格 35 35 17.17 费 支付租金 资产租赁 按照市场价格 1,250 680 330.07 相关费用 等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按照市场价格 100 20 - 交易 合计 3,000 3,000 1,696.2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江苏明珠硅胶橡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注册地址:扬中市三茅镇宜禾路 注册资本:30000 万人民币 股东信息:施纪洪 95%;蒋纪凤 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施纪洪 经营范围:硅橡胶及其制品、工程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硅油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 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明珠硅胶橡材料有限公司 2024 年末总资产 53,661.39 万元,净资产33,833.84 万元,2024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3,978.58 万元。 关联关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恩伟先生之父朱德洪先生能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2)安徽迈腾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长市秦栏镇经济开发区平行四道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股东信息:蒋元栋 10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茂国 经营范围:新型功能材料、硅橡胶及其制品、塑料制品生产、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徽迈腾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 年末总资产 11,076.66 万元,净资产8,134.90 万元,2024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17,497.9 万元 。 关联关系:安徽迈腾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前 12 个月内为江苏明珠全资子公司。 2、关联方履约能力 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强,交易不会给 公司带来风险或形成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江苏明珠及安徽迈腾之间主要发生以下交易:采购原材料,销售硅橡胶商品,技术服务,资产租赁,固定资 产交易等。 (二)关联交易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相应的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分析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基于发展高温硅橡胶业务的经营模式下,和相关关联方的合作能拓展公司销售渠道,在采购端有更优惠选择,支付租金主要 因孙公司天长新东诚租赁安徽迈腾资产事项,详见公司 2024 年 6月 1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的《关于租赁关联方资 产并签订相关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相关协议,明确了交易双方应当遵循公平合同的原则,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与 独立第三方进行的正常商业交易行为确定业务合同的相关条款和条件。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 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 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 定,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ef7c7f71-e882-4bde-a99d-dcd70b277052.PDF ─────────┬──────────────────────────────────────────────── 2025-09-24 16:59│ST宏达(002211):宏达新材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0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09 月 26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9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 15 号 3603 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案》 议案数(8) 3.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3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4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5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6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7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8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其中议案 2.00、3.01、3.02 为特别决议事项, 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 过。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上午 9:00-12:0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 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 15 号 3603 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4036071 传真:021-64036081-8088 联系地址: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 15 号 3603 室。邮政编码:200023 联系人:王燕杰 黄磊 电子邮箱:zhengquanbu@002211sh.com 5、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70094a82-b86b-4b0d-994d-b10ede788052.PDF ─────────┬──────────────────────────────────────────────── 2025-09-24 16:59│ST宏达(00221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ST宏达(00221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f3eb6f76-6b26-4393-9c00-b3cc3497a78d.PDF ─────────┬──────────────────────────────────────────────── 2025-09-24 16:59│ST宏达(002211):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9月) ─────────┴────────────────────────────────────────────────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促进经营层依法行权履职,提高经营 决策效率,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被授权人的职责和行使职权的具体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指董事会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公司章程》赋予董事会职权中 的部分事项的权利授予董事长(经营层)的行为。 第二章 授权原则 第三条 授权管理基本原则是: 1、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优先考虑合规和风险控制要求,严格控制授权事项,董事会的法定职权不得授权。 2、分类授权原则。授权分为常规授权和临时授权,应当坚持授权与责任相匹配原则,选择合适的授权对象进行授权。授权对象 应当具备行使授权所需的专业、经验、能力素质和支撑资源。 3、适时调整原则。授权权限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内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和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适时调整 授权权限。 4、有效监控原则。董事会对授权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授权权限执行进行有效监控。 董事会授权应当坚持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切实规范授权程序,落实授权责任,完善授权监督管理机制,实现规范授 权、科学授权、适度授权,确保决策质量与效率相统一。 第三章 授权范围 第四条 董事会授权事项是在《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董事会决策事项范围内,重点就收购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资产抵押、委 托理财、委托贷款、财产出租或租入、委托经营、受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关联交易等事项授权。公司中非由董事组成的综合性 议事机构、有关职能部门等,不属于法定的公司治理主体,不得直接承接董事会决策授权。经过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对象批准的决策 事项,可授权董事或其他人员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文件。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结合实际,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经营管理状况、风险控制能力等,科学论证、合理确定授权决策事项及授权 额度标准,防止违规授权、过度授权。 第六条 《公司章程》中董事会行使的法定职权、需提请股东会决定的事项等不可授权。 第七条 董事会授权分为常规授权及临时授权。常规授权是指《公司章程》中董事会授予董事长(经营层)的权限;临时授权是 指董事会审议具体事项时的授权。 第四章 授权程序 第八条 常规授权事项,按照《公司章程》中明确的授予董事长(经营层)的权限执行。 第九条 临时授权事项,应当以董事会决议的形式明确授权背景、授权对象、授权事项、授权期限、行权条件等具体要求。 第十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经营层)的决策事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集体研究讨论,不得以个人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 出决策。 第十一条 对于执行周期较长的事项,授权主体应当根据授权有关要求向董事会报告执行进展情况。执行完成后,授权对象根据 授权要求,将执行整体情况和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二条 当授权事项与授权对象或其亲属存在关联关系时,授权对象应当主动回避,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决策。 第十三条 遇到特殊情况需对授权事项决策作出重大调整,或因外部环境出现重大变化不能执行的,授权对象应当及时向董事会 报告。如确有需要,应当提交董事会决策。 第五章 授权监督 第十四条 董事会定期跟踪掌握授权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适时组织开展授权事项专题监督检查,对行权效果予以评估。根据 授权对象行权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风险控制能力、内外部环境变化等条件,对授权事项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变更授权范围 、标准和要求,确保授权合理、可控、高效。 第十五条 发生以下情况,董事会可对有关授权进行调整或收回: 1、授权事项决策质量较差,经营管理水平降低和经营状况恶化,风险控制能力显著减弱; 2、授权制度执行情况较差,发生重大越权行为或造成重大经营风险和损失; 3、现行授权存在行权障碍,严重影响决策效率; 4、授权对象人员发生调整; 5、董事会认为应当变更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如授权效果未达到授权具体要求,或出现其他董事会认为应当收回授权的情况,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后,可以提前终止 。授权对象认为必要时,也可以建议董事会收回有关授权。 第十七条 发生授权调整或收回时,董事会秘书要及时拟订授权决策的变更方案,明确具体修改的授权内容和要求,说明变更理 由、依据,并提交董事会决策。第十八条 授权对象确因工作需要,拟进行转授权的,应当向董事会汇报转授权的具体原因、对象、内 容、时限等,经董事会同意后,履行相关规定程序。授权发生变更或终止的,转授权相应进行变更或终止。对于已转授权的职权,不 得再次进行转授。 第六章 授权责任 第十九条 董事会是授权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授权事项负有监管责任。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授权对象行权不当的,应当及时 予以纠正,并对违规行权主要责任人及相关责任人员提出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的意见建议。 第二十条 授权对象应当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合法权益的原则,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作出决定,忠实勤勉从事经营管理工作,坚决 杜绝越权行事。 第二十一条 授权对象有下列行为,致使严重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在其授权范围内作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决定; 2、未行使或者未正确行使授权导致决策失误; 3、超越其授权范围作出决策; 4、未能及时发现、纠正授权事项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5、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追责情形。 因未正确执行授权决定事项,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影响的,相关执行部门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授权对象承担领 导责任。 第二十二条 授权决策事项出现重大问题,董事会作为授权主体的责任不予免除。董事会在授权管理中有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相应 责任: 1、超越董事会职权范围授权; 2、在不适宜的授权条件下授权; 3、对不具备承接能力和资格的主体进行授权; 4、未对授权事项进行跟踪、检查、评估、调整,未能及时发现、纠正授权对象不当行权行为,致使产生严重损失或损失进一步 扩大; 5、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追责情形。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会开展授权管理工作,负责 拟订授权决策方案,组织跟踪董事会授权的行使情况,组织授权事项的监督检查。董事(总经理)办公室是董事会授权管理工作的归 口部门,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提供专业支持和服务。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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