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12 天融信 更新日期:2025-07-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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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6:49 │天融信(002212):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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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6:49 │天融信(002212):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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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6:33 │天融信(002212):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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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8:24 │天融信(00221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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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8:22 │天融信(002212):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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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8:22 │天融信(002212):关于调整公司〝奋斗者〞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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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8:22 │天融信(002212):关于独立董事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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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8:22 │天融信(00221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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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8:22 │天融信(00221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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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8:21 │天融信(002212):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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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6:49│天融信(002212):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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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24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2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龙光世纪海岸 LCC 写字楼 6 栋 1407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雪莹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 809 人,代表股份数量 99,487,5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29%(截至股
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179,453,879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库存股 16,250,907 股,该等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数量 85,189,8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2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0
6 人,代表股份数量 14,297,7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9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计 806 人,代表股份数量
14,297,7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92%。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一项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99,487,577 股。
该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291,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74%;反对 880,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8848%;弃权 31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7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佳、李莎莎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d9de422f-db2d-4e30-994b-b6395a5252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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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 16:49│天融信(002212):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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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接受天融信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融信”)的委托,指派郭佳、李莎莎律师(以
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天融信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
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
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
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天融信董事会根据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召集,天融信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相关
网站和媒体上刊登了《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有关本
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登记事项等相关事项。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天融信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 14:30 在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龙光世纪海岸 LCC 写字楼 6栋 1407召开。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4 日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月 24日 9:15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天融信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天融信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一)天融信董事会与本所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了验
证,并登记了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姓名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经验证、登记: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3人,均为截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 15:00 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天融信股东,该等股东持有及代表的股份总数 85,189,869
股,占天融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237%(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179,453,879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库存股 16,25
0,907 股,该等股份不享有表决权,下同)。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还有天融信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
(二)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投票的股东共计 806 人,代表股份数 14,297,708
股,占天融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92%。
上述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的合法性已经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天融信
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现场会议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审议的提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时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股
东会规则》和天融信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会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网络投票表决程序
天融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部分股东在有效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
(二)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同意 98,291,17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74%;反对 880,3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848%;弃权316,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77%。该议案获得
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天
融信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
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天融信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cb0e75dd-5720-4c08-b29f-b884260639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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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6:33│天融信(002212):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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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6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6,000万元至7,000万元 亏损:20,576.55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65.98%至70.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7,200万元至8,200万元 亏损:21,615.66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62.06%至66.69%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5元/股至0.07元/股 亏损:0.18元/股
营业收入 80,000万元至85,000万元 87,323.12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继续推进提质增效战略,报告期实现大幅减亏。
1、公司始终坚持技术创新的发展战略,持续完善产品体系与解决方案,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进一步加强市场营销工作
,优化营销布局,增强市场渗透力。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下,第二季度单季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超8%。
2、公司充分发挥自身核心竞争优势,积极优化市场竞争策略,强化项目筛选机制,收入质量持续提升,报告期毛利率同比增长
超过4个百分点。
3、公司持续深化内部管理,不断强化费用管控力度,在保证运营效率的同时,有效控制成本支出。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研发
费用及管理费用三项费用均实现同比下降,三项费用总额同比减少超过13%。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是根据公司财务部初步核算得出,具体财务数据将在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审
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1/d043281e-f652-4709-a298-9fb920ed8f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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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8:24│天融信(00221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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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7 日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集本
次股东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24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21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7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龙光世纪海岸LCC写字楼6栋1407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本次股东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1)及《关于独立董事离任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等相关公告。
(三)其他说明
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2、本次股东会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年7月22日-23日9:00-12:00、14:00-17: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龙光世纪海岸LCC写字楼6栋1407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会务组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
书原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
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当出示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相关文件须于2025年7月23日17:30前送达公
司(以公司收到的时间为准),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二)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彭韶敏女士、孙嫣女士
联系电话:0754-87278712、010-82776600
传 真:010-82776677
电子邮箱:ir@topsec.com.cn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龙光世纪海岸LCC写字楼6栋1407
邮 编:515000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7/aa038f42-482d-4117-9212-3da15819ab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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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8:22│天融信(002212):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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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和《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我们作为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刘伟先生的任职资格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1、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伟先生具备《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
条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
2、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伟先生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
》《管理办法》《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场所的处罚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的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刘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提名委员会成员:佘江炫、吴建华、吴亚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7/4ba8596a-c364-4b2c-a9ce-2007e96390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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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8:22│天融信(002212):关于调整公司〝奋斗者〞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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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奋斗者”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
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奋斗者”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
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 5 月 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奋斗者”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奋斗者”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相关
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审核意
见。2025 年 5 月 20 日,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就“奋斗者”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
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5 年 5 月 26 日,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奋斗者”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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