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13 大为股份 更新日期:2024-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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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00:00│大为股份(0022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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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为股份(0022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d2fe4db0-3132-4c57-bb37-cbb1572231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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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00:00│大为股份(002213):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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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为股份(002213):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5664cc6a-1604-4926-b26d-d7da42fec6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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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00:00│大为股份(002213):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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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为股份(002213):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1/52f83cd1-f017-4983-a493-e33acf5cc6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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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00:00│大为股份(002213):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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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为股份(002213):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a9dd19fb-d081-471e-ac2a-4e231b5fdc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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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00:00│大为股份(002213):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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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为股份(002213):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1/9e166aea-b499-4796-b03a-cc1ca0de47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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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00:00│大为股份(002213):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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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等
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4 月10 日下午 2:00 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宗敏女士召
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其中董事林兴纯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冼俊辉、姚海波、钟成有、林卓彬、肖林,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情参见 2024 年 4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32,681,202.61 元,与上年同比下降 12.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626,052.31
元,与上年同比下降 516.96%;2023 年末,公司总资产 730,504,660.44 元,与上年同比下降 9.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 607,355,562.79 元,与上年同比下降 9.6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4.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
,740,875.85元,提取法定盈余0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132,939,901.56元,期末结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5,199,025.71
元。
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及战略要求,考虑到公司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
开拓及投资业务的需要,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支持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项目建设、投资及流动资金需要等,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
,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具
有合法合规性。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5.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4)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月 12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 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
6.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以及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2 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为创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以及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4月 1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
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对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2 日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
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
10.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董事长连宗敏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拟定董事长 2024 年度薪酬标准为 75 万元/年,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可以给予绩效奖励,具体发放方式按照公司薪
酬制度办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11.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因董事长连宗敏女士兼任公司总经理职务,董事何强先生兼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故其回避表决本议案。
公司拟定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经理不超过 75 万元/年,副总经理(含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不超过 62 万元/年
,凡兼任职务的人员,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领取一份薪酬,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可以给予绩效奖励,具体发放方式按照公司
薪酬制度办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 2023 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认为独立董事尽职尽责,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
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4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4 月 12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
14.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进行修订,同时将其名称修改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2d8e2e65-c583-463c-af1d-126c7eacc0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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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00:00│大为股份(00221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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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为股份(00221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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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00:00│大为股份(002213):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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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为股份(002213):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1/ac5b0253-d86d-44dd-a613-76084366d9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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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00:00│大为股份(002213):公司对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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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公司对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
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5.首席合伙人:杨雄
6.截止 2023 年 2 月,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 37 人,注册会计师 1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54,909.9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3,046.25 万元。2023 年
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9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0 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大华国际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 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行政处罚 1 次(以上处理均不在北京
大华国际执业期间)。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于 2
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北京大华国际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
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相应的鉴证报告。
经审计,北京大华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大华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大华
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
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已对北京大华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他们在提供 2023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
中,重视了解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也重视保持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
交流、沟通,在对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
地履行了审计职责。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f8a21065-366c-41ed-b981-3f3eeb667f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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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00:00│大为股份(00221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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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大为创
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
度审计工作实施监督,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4 年 2 月,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 37 人,注册会计师 1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 人
。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于 2
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北京大华国际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
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相应的鉴证报告。
经审计,北京大华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大华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大华
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
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
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变更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
重点事项及审计工作排期等进行了沟通确认。现场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北京大华国际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
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北京大华国际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4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
营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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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 00:00│大为股份(002213):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为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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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股份”
或“发行人”)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人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查阅了大为股份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资料,查阅了发行人各项业务及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
出具的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文件,并访谈了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发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
为,发行人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发行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发行人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大为股份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包括大为股份及下属子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发行人围绕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对发行人各业务流程进行评价。纳入评价范围的
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审计监督、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
务、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管理、信息披露管理等方面。发行人重点关
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发行人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大为股份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公司法》及《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结合发行人内部控制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发行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
有效性进行评价。
大为股份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发行人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
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发行人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发行人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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