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14 大立科技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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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 00:00│大立科技(002214):大立科技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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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0日,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规划进度,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详见2023年4月22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已将上述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5fab9a5d-a17d-4d45-a5a0-783059a264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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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00:00│大立科技(002214):大立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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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立科技(002214):大立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2/21a300dd-b365-4762-8d8e-21c1bb6304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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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00:00│大立科技(002214):大立科技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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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庞惠民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延期及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延期质押及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原质押 延期购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第一大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始日 到期日 回日 途
股东及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一致行 (%) 押
动人
庞惠民 是 10,000,000 6.24 1.67 否 否 2022年 2024年 2025年 3 浙商证 个人融
3 月 31 3 月 29 月 28 日 券股份 资需求
日 日 有限公
司
庞惠民 是 2,000,000 1.25 0.33 否 是 2024年 2025年 - 浙商证 补充
3 月 29 3 月 28 券股份 质押
日 日 有限公
司
合计 - 12,000,000 7.49 2.00 - - - -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股东 持股 持股 累计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数量 比例 押数量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股) (%) (股) 股份 股本 限售和冻结 股份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 数量(股) 比例
(%) (%) (%)
庞惠民 160,159,085 26.73 73,200,000 45.70 12.22 0 0 0 0
合计 160,159,085 26.73 73,200,000 45.70 12.22 0 0 0 0
3.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庞惠民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160,159,08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73%。本次质押股份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
后,庞惠民先生共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73,2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22%,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 45.70%。
庞惠民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无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质押股份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
权发生变化。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2/99161b2e-d897-482a-826e-de875d3760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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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5 00:00│大立科技(002214):大立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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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3年 5 月 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浙江
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2023-032)。
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
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已回购股份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
低价、已支付的总金额,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3,480,7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58%,最高成交价为13.0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74 元/股,成交总额 40,090,530.99 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本
次回购方案规定,公司实际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既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一)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当日交易涨幅限制,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
划,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5/a44ddbaf-3b45-4708-aa4f-77341816cb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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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2 00:00│大立科技(002214):大立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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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3年 5月 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浙江
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2023-032)。
2023年 6月 14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
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已回购股份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
低价、已支付的总金额,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3,480,7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58%,最高成交价为13.0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74 元/股,成交总额 40,090,530.99 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本次回
购方案规定,公司实际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既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一)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当日交易涨幅限制,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
划,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2/c7488c1e-1d0d-4eed-b21a-8cbbcd346f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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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 00:00│大立科技(002214):大立科技2023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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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1)2023 年度业绩预计情况
项 目 2023年 1月 1日—2023年 12 月 31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23,800.00万元~29,800.00 万元 亏损:15,079.69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57.83% ~ 97.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24,730.00万元~30,730.00 万元 亏损:16,678.95 万元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48.27% ~ 84.24%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4024元/股~0.5038元/股 亏损:0.25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
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预计亏损 23,800.00-29,800.00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7.83% ~ 97.62%。主要是公司主营业务出现合同签订
延迟、项目进度滞后等不利因素,对公司业绩造成了阶段性冲击,导致业务收入及利润不及预期。
报告期内,公司仍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研发投入持续增加,通过推动技术创新不断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和附加值。参与的多型
装备科研项目竞标稳步取得进展,产品不断拓展在型号装备中的应用;在研项目保持稳定增长,积极开拓在个人消费、智能驾驶、安
全生产等领域的红外应用,努力聚焦新兴市场。
四、风险提示
上述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公布的 2023年年度报告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1/3d40ab37-84b0-4d52-b956-909a3b250d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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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7 00:00│大立科技(002214):大立科技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额外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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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5 月 16日召开了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日、2022年 5 月 1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员
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额外锁定期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届满
,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额外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2022年 7 月 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持有的 488.00万股股票已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
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0.81%,过户价格为 6.65 元/股。具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四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各自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
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25%、25%、25%、25%。除此之外,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设有额外锁定期,具体规定如下:
1、所有持有人自愿承诺在每批次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分配当批次已满足解锁条件的标的股票权益;
2、在额外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设置公司层面业绩目标,各期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将依据个人绩效考评等级确定。
综上,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12 个月
,第一个额外锁定期自第一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满 6个月。本员工持股计划于 2022年 7月 22日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7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额外锁定期为 2023年 7月 27日至 2024年 1月 26日。截至本公告日,本
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额外锁定期届满,本次解锁标的股票的比例为 25%,可解锁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12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
.20%。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额外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
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应于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
将标的股票划转至持有人个人账户或存续期内继续持有相应的标的股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
,为切实发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和激励作用,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日召开了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经
出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额外
锁定期的议案》,同意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额外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分配当批次已满足解锁条件的标的
股票权益,既计划与第二个额外锁定期届满合并解锁。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10年,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内,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
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
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计划可提前终止
。
3、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内,经持有人会议批准、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
本计划自行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27/5204a5ed-0e65-42e7-8fb5-54136397eb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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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1 00:00│大立科技(002214):大立科技关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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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颁
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3004136,发证时间为 2023年 12 月 8日,有效期三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通过后三年内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
相关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公司 2023 年企业所得税已按 15%的税率进行预缴
,因此本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会对公司 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1/19ab400f-429a-4d1f-bf3a-44ba876c58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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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3 00:00│大立科技(002214):大立科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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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立科技(002214):大立科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03/4b77c878-1c07-40ea-b53b-6825c4ef85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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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3 00:00│大立科技(002214):大立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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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3年 5 月 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浙江
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2023-032)。
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
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已回购股份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
低价、已支付的总金额,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2,509,2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42%,最高成交价为 13.0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64 元/股,成交总额 30,072,485.84 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本
次回购方案规定,公司实际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既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一)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当日交易涨幅限制,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
划,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03/477d13dc-4ede-4780-aebd-141188e839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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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8 00:00│大立科技(002214):大立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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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下午3: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公司一号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庞惠民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9 人(代表股东 9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69,930,02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323%,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3人(代表股东 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60,292,045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14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其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 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9,637,9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83%。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 6 人(代表股东 6 名),代表公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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