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15 诺 普 信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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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07 │诺 普 信(002215):关于下属控股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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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7 │诺 普 信(002215):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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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6 │诺 普 信(002215):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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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21:32 │诺 普 信(002215):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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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诺 普 信(002215):2022年第一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回购价格│
│ │调整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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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诺 普 信(002215):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与调整回购价格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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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诺 普 信(002215):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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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诺 普 信(002215):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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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诺 普 信(002215):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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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诺 普 信(002215):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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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07│诺 普 信(002215):关于下属控股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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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属诉讼阶段:法院一审已立案受理,已排期开庭。
下属控股公司所属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诉金额:合计36,249,379.00元
是否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已排期开庭审理,案件的诉讼金额仅为原告单方提起诉讼主张的请求金额
,下属控股公司对原告的诉讼主张不予认可,将积极应诉并通过法律途径澄清事实。预计本次诉讼案件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最终生效判决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一、本次诉讼受理基本情况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公司云南梦遇莓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梦遇莓”)、
光筑(云南)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筑云南”)、爱莓庄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莓庄集团”,曾用名“光筑农业集
团有限公司”)、元江蓝百旺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江蓝百旺”)、云南蓝百旺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蓝百旺”)于
近日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传票》等相关材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一审阶段案件已立案,已排期
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案件一:云南美鸣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鸣公司”)与云南梦遇莓、光筑云南、爱莓庄集团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
1、诉讼当事人
原告:云南美鸣农业有限公司
被告:云南梦遇莓农业有限公司、光筑(云南)农业有限公司、爱莓庄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2、案由: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
3、案件诉讼金额:25,180,000.00元
4、原告陈述的事实与理由
原告诉称三被告未经许可,在其经营场所内擅自生产、繁殖并种植其蓝莓新品种,请求判令三被告停止侵权,并连带赔偿原告经
济损失及合理开支。
5、诉讼请求
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新品种权的行为,并销毁所持有的新品种植株及繁殖材料;判令三被告共同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25,080
,000.00元;判令三被告向原告支付因制止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合理开支10万元;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三被告承担。
案件二:美鸣公司与元江蓝百旺、云南蓝百旺、光筑云南、爱莓庄集团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
1、诉讼当事人
原告:云南美鸣农业有限公司
被告:元江蓝百旺农业有限公司、云南蓝百旺农业有限公司、光筑(云南)农业有限公司、光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
“爱莓庄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2、案由: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
3、案件的诉讼金额:11,069,379.00元
4、原告陈述的事实与理由
原告诉称四被告侵害其新品种权,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5、诉讼请求
判令四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新品种权的行为,并销毁所有持有的新品种蓝莓植株及繁殖材料;判令四被告共同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
及预期损失共计3,649,793.00元,并以3,649,793.00元为基数,2倍为倍数,承担惩罚性赔偿,以上合计10,949,379.00元;判令四被
告共同向原告赔偿因制止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合理开支12万元;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四被告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以上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委托专业律师团队积极应诉
,并保留追究原告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的权利。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案件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诉讼案件的后续进展,并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及控股公司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e8cc47f9-ccfe-4d18-9e8c-1a90205b72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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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7│诺 普 信(002215):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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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
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详细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并授权
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二○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启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以来,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会同相关各方积极推进各项筹备事宜。经与保荐机构及相关
中介深入沟通,综合考量宏观市场环境、行业发展动态、公司战略布局以及实际经营需要等多种因素后,经充分沟通、审慎研判,公
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
)审议通过。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
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是公司综合考虑实际情况,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作
出的审慎决策。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本次终止发行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且该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故终止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b39c95c6-089d-4174-84c2-5f49659360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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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8:36│诺 普 信(002215):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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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通知于 2026 年 7 月 7 日以邮件
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6 年 7月 10 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 5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5
名,参与表决的董事 5名。会议由董事长卢柏强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7月 11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
fo.com.cn 的《关于终止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17a0f243-ae45-46ac-b462-5d6cd480b8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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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21:32│诺 普 信(002215):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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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普 信(002215):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5f435a72-af17-410c-bb90-63eb1838be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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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诺 普 信(002215):2022年第一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回购价格调整
│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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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普 信(002215):2022年第一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回购价格调整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8ece91b8-5e49-465d-9261-bdf97d1de1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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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诺 普 信(002215):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与调整回购价格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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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于2026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期、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
,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第
三个限售期分别于2026年3月25日、2025年12月23日届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第一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合格且
符合其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第二个限售期于20
26年1月25日届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查,认为: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在考
核年度内均考核合格且符合其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第一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核实意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在2025年度权
益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2022年第一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也相应由2.33元/股、2.12元/股调整为2.03
元/股、1.82元/股,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等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核实意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在2025年度权
益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回购价格也相应由3.53元/股调整为3.23元/股,符合《管理办法》以
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737074cd-1643-4f24-be02-065b109850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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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诺 普 信(002215):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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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普 信(002215):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7bc0b542-302c-4060-a890-72a489ec89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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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诺 普 信(002215):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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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普 信(002215):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4561b107-fc70-4c4c-8ad1-0fdbed24e5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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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诺 普 信(002215):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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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普 信(002215):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60c6ed2e-c09a-41c4-a1bb-85d73edd4e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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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诺 普 信(002215):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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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普 信(002215):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018812cb-dc47-4fd1-8001-eb557fbb83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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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诺 普 信(002215):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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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临时)通知于 2026 年 5月 26 日以传真
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6年 5 月 29 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 5名,实际参加会议的
董事 5名,参与表决的董事 5名。会议由董事长卢柏强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此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总经理高焕森先生,副董事长王时豪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5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期、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会议以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议案》。
董事、总经理高焕森先生,副董事长王时豪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5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会议以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
董事、总经理高焕森先生,副董事长王时豪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5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公告》。
四、会议以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
董事、总经理高焕森先生,副董事长王时豪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5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c099bb37-73b0-4617-afd4-bd2ee71627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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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9:22│诺 普 信(00221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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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26年5月21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现将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东会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004,633,8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3.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原因致使分红
对应的股份基数发生变动,最终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实际分配的股份基数进行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0股,不存在差异化安排。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4,633,8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
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315 卢柏强
2 08*****531 深圳市诺普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 08*****525 云南润宝盈信农业有限公司
4 00*****141 卢翠冬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2、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3、咨询联系人:何彤彤
4、咨询电话:0755-29977586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董事会、股东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37c822a8-4401-489d-874a-86794b75dc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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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47│诺 普 信(002215):关于下属控股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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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普 信(002215):关于下属控股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8508155b-f3f2-4a32-bd21-1b22b68c27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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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58│诺 普 信(00221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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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普 信(00221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a0afacc0-f841-40b3-8d37-23f5481ffd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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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58│诺 普 信(00221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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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普 信(00221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21ae1d83-bda2-41ec-bb9c-f6b01dc3a3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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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56│诺 普 信(002215):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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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0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上
述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数量合计为 375,000 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
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变更为 1,004,258,810 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
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
(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起 45 日内(以现场方式申报的,接待时间为工作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
准。)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 113 号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何彤彤
邮政编码:518102
联系电话:0755-29977586
电子邮箱:npx002215@126.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34f3a4cc-9bf3-4e41-971c-baf04c2229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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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37│诺 普 信(002215):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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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
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5:00-16: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小程序举行公司 2025 年
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 48 小时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投资者可通过下方两种参与方式提出所关注的问题,提问通
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网址 https://eseb.cn/1xSx6W04KvC;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价值在线”微信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公司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卢柏强先生,独立董事徐佳先生,财务总监袁庆鸿先生,董事会秘书莫谋钧先生
。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1c7e6157-060f-4dbc-ae9e-b82e04d2f7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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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7│诺 普 信(002215):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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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会
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5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5名,参与表决的董事5
名。会议由董事长卢柏强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
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年度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徐佳先生、姜帆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
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深圳诺普信
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
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详细内容请见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五、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78,259.2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041.66万元,每股收益0.6609元。《深圳诺普信
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 内 容 详 见 2026 年 4 月 28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
.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八、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存款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2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存款产品的公告》。
十、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结构性存款、定期存单或保证金进行质押,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
贷款或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合计不超过20亿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以上用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向银行申请流动性贷款或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已制定
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将有效防范风险。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5票回避,提交《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薪酬的议案》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已严格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
四节“公司治理”章节中相关内容。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十三、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已严格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
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章节中相关内容。
十四、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爱莓庄农业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爱莓庄农业增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顺泰植保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顺泰植保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八、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2026年4月)及《公司章程修订案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九、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为切实落实其中关于公司董事高管激励约束机制相关安排,公司拟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十、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总经理高焕森先生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陶友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陶友宾先生简历如下:
陶友宾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9年出生,南开大学本科、硕士。历任公司企划高专、省区经理、子公司总经理
、生产中心副总监、人资中心总监。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办主任。兼任控股子公司深圳润康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
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经理。直接持有本公司限制性股票22.5万股,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十一、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079e525-71d4-4714-9272-87b1576f6c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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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7│诺 普 信(002215):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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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了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政旦志远”)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9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2,548.0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11,310.12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
为557.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441.99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420.88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2家。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收费:5,741.90万元。
2025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4家。
2、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截至公告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
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5年年末数(经审计)217.58万元。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
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
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其中11
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其中6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0次。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政旦志远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并结合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总
体时间安排,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以及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执行了审计工作。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等情况履行了核查程序,并出具了相应的专项报告。
经审计,政旦志远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编制要求,公允地呈现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合并及
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此外,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相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具体审计实施过程中,政旦志远与公司管理层及治理层保持密切沟通,沟通内容涵盖了: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项目组成员的独
立性、审计团队人员结构、审计计划安排、风险识别与评估、针对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领域、审计调整事项
以及初步审计意见等。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4年年审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该议案于2025年5月16日经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年2月1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4年年审一次会议中,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
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策略、风险判断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
员会成员一致认同会计事务所的具体审计工作安排。
2、2025年4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年审第2、3次会议对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成员对政旦志远团队认真、细致、尽职尽责工作态度致以诚挚感谢。
3、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审第四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对照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对政旦志远(会计
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与业务能力进行了审查;在2025年年报审计期间,双方保持充分沟通与研讨,委员会督促其按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从而有效落实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政旦志远在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独立、公允的立场,专业素质与职业操守良好,
年报审计工作规范有序,按时完成,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完整、数据清晰、意见客观且出具及时。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012237c-40e1-4dd2-b0bb-72015a8d32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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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7│诺 普 信(002215):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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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为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发现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
1)报告期内,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
值准备、商誉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期初余额为61,969.82万元,期末余额为84,789.07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具体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金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其他变动 期末金额
计提 转回数 核销 转销
一、坏账准备 39,090.74 9,074.35 235.00 1,360.07 - -656.13 45,913.89
二、存货跌价准备 4,036.19 2,408.16 691.00 2,377.89 -117.09 3,258.35
三、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9,929.34 9,212.85 - - - - 19,142.19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00.48 485.19 - - - - 585.67
五、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42.45 - - - - - 42.45
六、商誉减值准备 4,399.96 1,106.55 - - - - 5,506.51
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370.66 69.83 - - - -281.31 4,159.17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 - 6,180.84 - - - - 6,180.84
值准备
合计 61,969.82 28,537.76 926.01 1,360.07 2,377.89 -1,054.54 84,789.07
2)各项资产准备情况如下所示:
(1)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期初余额为 39,090.74 万元,本期计提坏账准备 9,074.35 万元,本期转回金额为 235 万元,本期核销 1,360.07 万
元,其他变动-656.13 万元,坏账准备期末账面余额为 45,913.89 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期初余额为4,036.19万元,本期计提跌价准备2,408.16万元,本期转回金额为 691.00 万元,本期转销 2,377.89
万元,其他变动-117.09 万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 3,258.35 万元。
(3)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 9,929.34 万元,本期计提 9,212.85 万元,期末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余额为 19,142.19 万元。
(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 100.48 万元,本期计提 485.19 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期末账面余额为 585.67 万元。
(5)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 42.45 万元,本期计提 0万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期末账面余额为 42.45 万元。
(6)商誉减值准备
商誉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 4,399.96 万元,本期计提 1,106.55 万元,商誉减值准备期末账面余额为 5,506.51 万元。
(7)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期初余额为 4,370.66 万元,本期计提 69.83 万元,本期其他变动-281.31 万元, 无形资产减值期末账面余
额为 4,159.17 万元。
(8)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 6,180.84 万元,期末账面余额为6,180.84 万元。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将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 27,607.21 万元,导致报告期末所有者权益减少 27,607.21 万元。公司
对以上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有助于全面、公允的反映企业的资产状况,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将有利于夯实资产质量。对公司经营
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数据已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
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本公司对于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
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
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
信用损失。
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的要求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根据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3、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
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
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我们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年审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5f2c328-e16c-4dc7-a800-8482a31816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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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7│诺 普 信(002215):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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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
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独立董事2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独立董事2名。会议由独立董事徐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行成
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的专项说明》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
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会议以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相关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
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意见如下:
公司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回避表决《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我们对《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
利益,公司拟定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最新总股本1,004,633,81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原因致使分红对应的股份基数发生变动,最终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实际分配的股份基数进行现金分
红,分配比例不变。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经营的实际状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董专门会议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d3872da-e2be-4d20-9e5b-bb6ac33afa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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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7│诺 普 信(002215):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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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具有相关行业经验及上市公司审计经验的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
队伍,完全具备服务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专业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政旦志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
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9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5年度,下同)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12,548.0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11,310.12万元,管理咨询业务收入
为557.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441.99万元,其他鉴证业务收入(经审计)420.88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42家。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按证监会行业分类)。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收费:5,741.90万元。
2025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34家。
2、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截至公告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
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5年年末数(经审计)217.58万元。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
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
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其中11
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其中6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燕,1997 年 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8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
(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11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蓓蓓,2018 年 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2 月开始在政旦
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 5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崔芳,2007 年 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12 月开始在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3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 2026 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政旦志远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承担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在 2025 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该所恪尽
职守,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综上,同意续聘政旦志远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政旦志远为202
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关于2026年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
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3、审计委员会年审第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90bc682-9154-4a89-bf3f-e2f906a029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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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7│诺 普 信(002215):诺普信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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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普 信(002215):诺普信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eda320a-6c85-4d9d-83d8-da87abf9e8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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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7│诺 普 信(00221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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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聘请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
年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5年1月1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
首席合伙人:李建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33人,注册会计师1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9人。
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燕,1997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8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1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蓓蓓,2018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负责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5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崔芳,2007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深圳)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0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独立性
政旦志远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在2025年度审计期间,公司就重大会计与审计事项与政旦志远项目团队进行了沟通,所有咨询事项均获得了妥善的处理方案与技
术支持。
2、意见分歧处理
2025年审计过程中,政旦志远与公司在所有重大会计和审计事项上均达成一致意见,未出现意见分歧的情形。
3、项目质量复核
政旦志远建立了健全的项目质量与复核制度。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该所对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执行了完整有效的质量复核程序
,具体包括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经理复核、项目合伙人复核以及质量控制复核四级机制。质量控制负责人全程参与审计项目,覆盖
了项目承接、计划制定、现场实施到报告出具等各个环节。
4、项目质量监控与管理
政旦志远的质控部门承担着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督和整改的职责。其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涵盖日常监控与定期监控两方面
:日常监控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风险管控,从业务承接、人员委派、业务执行、质量复核、分歧解决到报告出具,各环节均在
监控范围之内;定期监控则主要通过阶段性的风险与质量检查,评估业务质量与风险状况,推动技术标准的持续遵守与完善。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政旦志远依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建立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与政策,这些制度与政策共同构成其
全面、系统的质量管理体系。在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政旦志远勤勉尽责,各项质量管理措施得到了有效落实。
五、工作方案
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政旦志远结合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且具备可操作性的审计工作
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重点事项展开,制定了细化的审计计划与明确的时间安排,并就人员配置、时间预算、重要性水平、重点审
计领域及方法、初步审计结果等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保持沟通,充分吸收委员会的专业意见,按期保质完成了
各项审计任务。
六、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政旦志远配备了专业能力较强的人员从事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审计,由执业经验丰富的张燕担任项目合伙人,主管该项业务审计;
指定刘蓓蓓负责该项目的实施和现场工作安排;指定崔芳担任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七、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约定政旦志远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政旦志远制定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等在内的系统性
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对保密信息的处理和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八、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截止公告日,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
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5年年末数(经审计)217.58万元。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风险
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九、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政旦志远资质合规有效,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
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
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e61489e-3e47-4f84-8f8c-faf4e2bd03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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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7│诺 普 信(002215):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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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普 信(002215):上市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3ff1494-f6df-455e-a76c-c78732828c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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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6│诺 普 信(00221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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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普 信(00221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f3dacb1-6159-4e00-afb2-2189e6fbee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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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6│诺 普 信(00221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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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普 信(00221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5b8bf49-b253-47cf-852c-2e0f104d6b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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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6│诺 普 信(002215):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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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普 信(002215):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daba505-f802-48ae-97af-a87417dd47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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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5│诺 普 信(002215):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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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42、41、31DE、2403、2405电话(Tel.):(+86)(755)8351 5666 传真(Fax.):
(+86)(755)8351 5333/8351 5090
网站(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公司、诺普信 指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激励计划》 指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 指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 指 根据《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被授予的存在限制
性条件的公司股票
《公司章程》 指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所 指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本所律师 指 本所为本次激励计划指派的经办律师
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GLG/SZ/A7090/FY/2026-335致: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担任诺普信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股票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
称“本次回购注销”)所涉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1.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
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
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文件材料,并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相
关事实。公司已向本所作出承诺,其已向本所经办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准确的、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
或口头证言;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件材料和所作的陈述是真实的、完整的;文件原件上的签字和盖章均是真实的,副本及复印件与正本
和原件一致,并无任何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其向本所提交的各项文件、资料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
署行为已获得充分、有效的授权。
3. 本所及经办律师仅就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相关法律事项发表意见,并不对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价值、考核标准等事
项的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进行引述时,本所及经办律师已履
行了必要的注意义务,但该等引述不应视为本所及经办律师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4.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及经办律师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机
构、人士出具的证明或说明文件,以及政府部门网站的检索信息发表意见。该等证明、确认文件或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
准确性由出具该等证明、确认文件或公布该等公开信息的单位或人士承担。
5.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开披露,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实行本次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在其为实行本次激励计划所
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被引用文件
的相关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基于上述,本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为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履行如下程序:
(一)2023年 12月 4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
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回购注销有关的事项。
(二)2026年 4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 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
励条件,根据《管理办法》和《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375,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回购注销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为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和《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因为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被公司解雇,或主动提出辞职,或因劳动合同到期
,双方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其已满足解锁条件的权益不受影响,但不再享受离职日以后的股权激励”“对于因上述原因被取消或失
效的限制性股票,或因个人业绩考核原因被取消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不作其他用途”。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等资料,本次激励计划中,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前述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内容
根据《股票激励计划》的上述规定及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 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管理办法》和《股票激励计划》的规
定,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375,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公司将按3.53元/股加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的价格对前述 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
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004,633,810股调整为 1,004,258,810股。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股票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相关手续。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经本所盖章并由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f72feda-bdbb-494a-870c-8ba25fc6c0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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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5│诺 普 信(00221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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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普 信(00221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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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5│诺 普 信(002215):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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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普 信(002215):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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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5│诺 普 信(002215):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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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普 信(002215):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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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5│诺 普 信(002215):关于控股子公司顺泰植保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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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控股子公司顺泰植保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顺泰植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
泰植保”)拟以其土地、房屋向当地银行作抵押,申请不超过2,495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抵押期限
不超过2年。
本次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顺泰植保负责人具体办理本次事项,在上述额度及期
限内,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银行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贷款事项。
二、顺泰植保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烟台顺泰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11088902550T
住所:烟台市福山区回里镇驻地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257.2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姚吉强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7日
经营期限:2013年12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批发;农药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肥料销售;农业机械
销售;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
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灌溉服务;水果种植;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工程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柜台、摊位出租;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
;农产品智能物流装备销售;装卸搬运;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投标代理服务;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
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顺泰植保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子公司深圳市诺普信农资有限公司持有顺泰植保51%的股权。
2、抵押资产情况
不动产坐落于烟台市福山区回里镇驻地204国道北,建筑面积15054.71平方米。不动产证号:鲁(2016)烟台市福不动产权第000025
4号、鲁(2016)烟台市福不动产权第0000255号、鲁(2016)烟台市福不动产权第0000256号。截止2025年12月31日上述抵押资产账面净
值为1,942万元。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顺泰植保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资产抵押担保事项是为了促进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定持续发展,对公司不存在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7bb5924-2014-4d3c-91f8-6cba841983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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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4│诺 普 信(00221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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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会议决定于 2
026 年 5月 20 日在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 113 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董事会提交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5月14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委托一名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和《深圳诺普信
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
告摘要》的议案
3.00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和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6.00 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质押向银行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00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2.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13.00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爱莓庄农业增资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上述议案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议案内容请详见刊登在
2026 年 4月 28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上议
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
计票并披露。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 2025 年度述职。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会就审议议案 5、议案 11 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上午 9:00-11:00 时,下午 14:00-16:00 时。
2、会议登记地点: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3、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4、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5、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6、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邮件进行登记,须在 2026 年 5月 15 日前(含当天)送达或发邮件至公司(请注明“股
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7、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8、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 113 号
邮编:518102
联系人:莫谋钧、何彤彤
电话:0755-29977586
邮箱:npx002215@126.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6f036ad-68c6-487e-a8ae-326048d4d3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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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4│诺 普 信(002215):公司章程(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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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普 信(002215):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d703653-0676-4890-9f6d-97709b5ef7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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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4│诺 普 信(002215):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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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普 信(002215):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0b80cef-05d2-415c-9891-b7beea1f20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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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4│诺 普 信(00221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姜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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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普 信(00221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姜帆)。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14e84b9-c163-4b0d-82ba-e72b884152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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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4│诺 普 信(00221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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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薪酬制定及考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
据《公司章程》《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负责起草或者提议修改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以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并且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成立考核小组,确认考核结果并且
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第五章 薪酬结构与标准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支付,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因出席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组成。
(一)基本薪酬:按照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职务,根据岗位责任等级、能力等级确定,每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以及个人业绩贡献确定,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按照绩
效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发放。
(三)中长期激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高级管理团队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
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第八条 鉴于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进行调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
股东会审议,前述人员薪酬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制度实施。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第十条 根据本制度考核、核算确认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在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六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的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公司应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剩余部分发
放给个人。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不力、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重大损失或者未完成经营管
理目标任务的,公司视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者解聘职务等处罚。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考虑决定是否扣减特定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当年薪酬或不予发放,或追回已发放薪酬的部分或全部: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宣布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或者其他处罚的;
(三)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相关内容的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后,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3dca926-bb69-4026-a2b7-fb68e9b63b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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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4│诺 普 信(00221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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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普 信(002215):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徐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0fbe27f-2bcf-4583-bfbf-e653467808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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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2│诺 普 信(00221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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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普 信(00221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dda102a-2394-49b8-ae21-7acd0daa59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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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2│诺 普 信(002215):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对诺普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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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普 信(002215):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对诺普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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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2│诺 普 信(002215):公司章程修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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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普 信(002215):公司章程修订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a4a973a-064a-45aa-9261-40c0a6b875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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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1│诺 普 信(002215):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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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普 信(00221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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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2:10│诺 普 信(002215):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爱莓庄农业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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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为促进全资子公司爱莓庄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莓庄农业”)的持续快速稳健发展,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诺普信作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科技”)拟以自有资金同比例向爱莓庄农业分别
增资99,000.00万元、1,000.00万元,增资价格为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作价1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爱莓庄农业的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2
02,020.20万元增加至302,020.2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批准。
本次交易系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爱莓庄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海姣
3、注册资本:202,020.20万元人民币
4、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凤凰岗社区水库路113号3层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日期:2018年8月2日
7、经营范围:农业科技、农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旅游项目开发;热带农业开发;园林
、瓜、果、蔬菜、种苗的繁育种植与销售;供应链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商业文化组织与策划;经营进出口业务;
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水产生物工程技术研发;水产生物工程技术转让、
咨询服务;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水溶肥、化肥、有机复合肥的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钢材、钢线、木材、石材、黄沙、竹
木)的销售;园林设计与施工;温室大棚、果园棚架设施的技术咨询、设计与施工建设;农业滴灌工程设计与安装、塑料材料、管材
、管件销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水果加工;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和零售;农产品(干鲜果品、蔬菜等)挑选、分级、包装、储藏、保鲜、冷
藏、配送、批发、零售兼网上零售;水果制品(果汁、干果等)制售和销售;水产品种苗繁育、养殖、加工及其产品销售;。互联网
信息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以现金方式增资,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诺科技的自有资金。
9、经查询,爱莓庄农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增资前后股东情况:
序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号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 200,000.00 99.00% 299,000.00 99.00%
学股份有限公司
2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 2,020.20 1.00% 3,020.20 1.00%
技有限公司
合计 202,020.20 100.00% 302,020.20 100.00%
11、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677,500.74 626,313.33
净资产 385,277.82 320,523.07
负债总额 292,222.92 305,790.26
项目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2,718.42 258,993.32
净利润 65,152.59 48,333.84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系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不涉及签署对外投资合同。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爱莓庄农业增资,将增强爱莓庄农业的资本实力并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促进爱莓庄农业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
长远规划。本次增资后,爱莓庄农业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45ceb89-40bf-43c1-9746-0653433301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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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0│诺 普 信(00221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存款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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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普 信(002215):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存款产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7d9a0c2-7bfb-4e07-bedf-f9f9d64a1d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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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1│诺 普 信(002215):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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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普 信(002215):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7af9885-e8be-4ba5-8f02-737589f390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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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1│诺 普 信(002215):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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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普 信(002215):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5a8216a-e268-4eac-9f03-f42da47fba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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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11│诺 普 信(002215):2022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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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普 信(002215):2022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2088a1a-26bb-4a5a-b4f8-c9b1fc64d2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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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诺 普 信(002215):2024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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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普 信(002215):2024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916d0df-dc77-4c52-bae0-79da7470ac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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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37│诺 普 信(002215):关于下属控股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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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 普 信(002215):关于下属控股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f5a3881-4da0-486b-bfca-3fd6241c46bd.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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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诺 普 信: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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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诺 普 信: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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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88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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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诺 普 信:2024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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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43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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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诺 普 信: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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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52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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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诺 普 信: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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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诺 普 信: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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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诺 普 信: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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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83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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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诺 普 信: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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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99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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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诺 普 信: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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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67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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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诺 普 信: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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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73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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