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19 新里程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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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30 │新里程(002219):关于为下属医院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医院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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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5:50 │新里程(002219):关于为下属医院及全资子公司为二级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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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50 │新里程(002219):关于为下属医院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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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5 │新里程(00221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下属医院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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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41 │新里程(002219):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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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15 │新里程(00221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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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13 │新里程(00221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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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6 │新里程(002219):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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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6 │新里程(002219):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 │
│ │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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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6 │新里程(002219):关于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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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30│新里程(002219):关于为下属医院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医院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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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下属医院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于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
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相关子公司未来 12
个月向相关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总计为人民币 131,95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6 年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鉴于前期泗阳县人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阳医院”)与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阳农商行”
)签署的《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即将到期,泗阳医院于近日与泗阳农商行重新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公司与泗阳农商
行签署了《保证担保合同》,公司为泗阳医院向泗阳农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875万元。
(二)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医院提供担保的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盱眙恒山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盱眙中医院”)、萍乡市赣西肿瘤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赣西肿瘤医院”)与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金投”)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泗阳医院与横琴金投签署
的融资额为4,000万元的《售后回租合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泗阳县人民医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5月05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泗阳县众兴镇众兴中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刘海军
注册资本:34399.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医疗美容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消毒器械销售;中药饮片代煎服务;药品零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
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残疾康复训练服务(非
医疗);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用
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特殊医学用
途配方食品销售;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泗阳医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目前,公司持有泗阳医院 84.8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泗阳医院股权结构如下:
(二)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33,732,408.52 945,933,424.58
净资产 114,688,930.18 114,298,593.65
负债总额 819,043,478.33 831,634,830.9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14,100,000.00 113,6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693,269,338.95 694,612,947.71
项目 2025 年 1-12 月 202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484,803,563.19 130,589,998.88
利润总额 27,021,958.47 -351,266.87
净利润 18,401,344.88 -390,336.53
注:上表所列泗阳医院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江苏泗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泗阳县人民医院有限公司
保证人: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三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2,875万元
(二)债权人:横琴金投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债务人:泗阳县人民医院有限公司
保证人:盱眙恒山中医医院有限公司、萍乡市赣西肿瘤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三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泗阳医院为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泗阳医院经营状况良好,公司能够掌握其财务状况。公司为泗阳医院向泗阳
农商行申请授信提供人民币2,875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盱眙中医院、赣西肿瘤医院为泗阳医院向横琴金投申请售后回
租提供人民币4,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可满足泗阳医院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效保障其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处于
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无提供反担保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54,893.3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8.10%。公司对
外担保均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保证担保合同》。
2、《保证合同-盱眙》。
3、《保证合同-赣西肿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7c10e7be-2fca-4f6d-8615-539f2e5019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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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5:50│新里程(002219):关于为下属医院及全资子公司为二级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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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下属医院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
6 年 5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相关子公司未来 12
个月向相关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总计为人民币 131,95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近日,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宿迁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Ecl4
00O2606250183766),公司同意就泗阳县人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阳医院”)向南京银行宿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最
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
(二)全资子公司为二级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一味制药”)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武都支行(以下
简称“兰州银行武都支行”)续签了《连带责任保证合同》,独一味制药为甘肃佛仁制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仁制药”)向
兰州银行武都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 整,期限 12 个月,用 途为偿还兰银借字 2025 年 第10251
2025000050 号《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上述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二级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佛仁制药其他股东曹明月同时
提供了相应的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泗阳医院
1、基本情况
名称:泗阳县人民医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5月05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泗阳县众兴镇众兴中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刘海军
注册资本:34399.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医疗美容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消毒器械销售;中药饮片代煎服务;药品零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
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残疾康复训练服务(非
医疗);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用
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特殊医学用
途配方食品销售;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泗阳医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目前,公司持有泗阳医院 84.8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泗阳医院股权结构如下:
2、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33,732,408.52 945,933,424.58
净资产 114,688,930.18 114,298,593.65
负债总额 819,043,478.33 831,634,830.9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14,100,000.00 113,6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693,269,338.95 694,612,947.71
项目 2025 年 1-12 月 202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484,803,563.19 130,589,998.88
利润总额 27,021,958.47 -351,266.87
净利润 18,401,344.88 -390,336.53
注:上表所列泗阳医院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二)佛仁制药
1、基本情况
名称:甘肃佛仁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3月29日
注册地点: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吉石坝工业园区1号
法定代表人:王家军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食品互联网销售;食
品销售;保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中药提取物生产;第二
类医疗器械销售;中草药种植(除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中草药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消毒剂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
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佛仁制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间接持有佛仁制药 80%的股权,为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佛仁制药股权结构如下: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曹明月
80% 20%
甘肃佛仁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2、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92,632,677.91 622,643,052.92
净资产 -47,066,707.3 -40,881,260.91
负债总额 539,699,385.21 663,524,313.8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0,000,000.00 9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539,699,385.21 632,724,313.83
项目 2025 年 1-12 月 202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97,670,471.9 11,079,656.91
利润总额 -2,014,942.04 -309,465.74
净利润 -2,732,234.33 -113,153.61
注:上表所列佛仁制药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泗阳医院
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
债务人:泗阳县人民医院有限公司
保证人: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三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二)佛仁制药
债权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武都支行
债务人:甘肃佛仁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保证人:曹明月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三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泗阳医院为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泗阳医院经营状况良好,公司能够掌握其财务状况。公司为泗阳医院向南京
银行宿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可满足泗阳医院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效保障其持续、
稳健发展,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无提供反担保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6 年 5月 31 日,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55,643.9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8.48%。公司对
外担保均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a9933a7f-6608-4962-a5d6-bbccf4f57c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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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50│新里程(002219):关于为下属医院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
6 年 5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相关子公司未来 12
个月向相关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总计为人民币 131,95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近日,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或“债权人”)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GC
L26A00516200301),公司同意就泗阳县人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泗阳医院”或“债务人”)作为承租人与海通恒信作为出租
人订立的《融资回租合同》(编号:L26A005162003)及其所有附件(以下简称或合称“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债务提
供以债权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6,928,020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泗阳县人民医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5月05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泗阳县众兴镇众兴中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刘海军
注册资本:34399.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医疗美容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消毒器械销售;中药饮片代煎服务;药品零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
器械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残疾康复训练服务(非
医疗);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用
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特殊医学用
途配方食品销售;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泗阳医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目前,公司持有泗阳医院 84.8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泗阳医院股权结构如下:
2、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33,732,408.52 945,933,424.58
净资产 114,688,930.18 114,298,593.65
负债总额 819,043,478.33 831,634,830.9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14,100,000.00 113,6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693,269,338.95 694,612,947.71
项目 2025 年 1-12 月 202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484,803,563.19 130,589,998.88
利润总额 27,021,958.47 -351,266.87
净利润 18,401,344.88 -390,336.53
注:上表所列泗阳医院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泗阳县人民医院有限公司
保证人: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三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16,928,020元
四、董事会意见
泗阳医院为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泗阳医院经营状况良好,公司能够掌握其财务状况。公司为泗阳医院向海通
恒信订立的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债务提供以债权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16,928,020元,
可满足泗阳医院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效保障其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
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无提供反担保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6 年 5月 31 日,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55,643.9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8.48%。公司对
外担保均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6def45cd-301c-4357-980c-57eb72c335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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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5│新里程(00221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下属医院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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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于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
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相关子公司未来 12
个月向相关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总计为人民币 131,95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6 年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鉴于前期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兰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已经到期
,公司于近日与招商银行兰州分行续签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931XY260615T00036901),公司为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一味制药”)向招商银行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最高债权额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于近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瓦房店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
号:358426010016-1),公司为瓦房店第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瓦房店第三医院”)向光大银行瓦房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67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独一味制药
1、基本情况
名称: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3月06日
注册地点:甘肃省陇南市康县王坝独一味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家军
注册资本:5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中草药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
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日用杂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销售;产业
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
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独一味制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独一味制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707,627,389.22 1,864,719,331.89
净资产 688,417,552.27 683,041,960.99
负债总额 1,019,209,836.95 1,181,677,370.9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07,890,000.00 257,589,448.75
流动负债总额 1,007,911,389.66 1,139,377,470.83
项目 2025 年 1-12 月 202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345,961,098.91 41,540,105.39
利润总额 -72,976,091.99 77,858.02
净利润 -73,424,181.45 -15,853.32
注:上表所列独一味制药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二)瓦房店第三医院
1、基本情况
名称:瓦房店第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07月24日
注册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共济办事处北共济街三段36号、38号
法定代表人:吴祖耀
注册资本:68922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养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瓦房店第三医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瓦房店第三医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52,683,776.56 1,025,926,435.72
净资产 535,681,692.72 543,695,825.42
负债总额 517,002,083.84 482,230,610.3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95,805,415.36 85,805,415.36
流动负债总额 492,211,565.09 462,368,916.37
项目 2025 年 1-12 月 202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467,302,466.61 117,280,451.51
利润总额 45,730,709.30 11,073,768.38
净利润 33,258,408.03 8,014,132.70
注:上表所列瓦房店第三医院 2025 年度财务数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独一味制药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债务人:康县独一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保证人: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三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二)瓦房店第三医院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瓦房店支行
债务人:瓦房店第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人: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三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2,67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独一味制药与瓦房店第三医院为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状况良好,公司能够掌握其财务状况。公司为独
一味制药向招商银行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最高债权额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瓦房店第三医院向光大银行瓦房店支
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2,67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可满足独一味制药及瓦房店第三医院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效保障其持续、
稳健发展,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无提供反担保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6 年 5月 31 日,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55,643.9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8.48%。公司对
外担保均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385b864a-86ea-4bbe-a6bb-e701f69e46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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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7:41│新里程(002219):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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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1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新里程
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集团”)的通知,基于对公司业务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新里程集团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
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至10,000万元(均含本数)。
2、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
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新里程集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里程集团持有公司股票825,927,323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23.93%。
2、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未披露增持计划;本次公告前的6个月内,增持主体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本次增持系基于对公司业务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增持金额:新里程集团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3、增持价格: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例,新里程集团将基于对新里程股票价值的合理
判断,并根据新里程股票价格波动与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5、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8、锁定期安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9、相关承诺: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交易及短线交易等行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新里程股份,保证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完成
实施的风险。如在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新里程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42cd719b-aeae-4ab9-a1b1-7ccdf55845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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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15│新里程(00221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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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00221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5bffd1db-2e20-4e56-b42c-0383c748bc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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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13│新里程(00221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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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00221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5da2fae5-c3f4-4a2b-8a21-9176314189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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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6│新里程(002219):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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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002219):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453a3a08-180f-47f1-82a1-5c554d5a42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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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6│新里程(002219):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
│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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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以下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发行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
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会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不会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
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d90b2013-3e9d-4ad7-8688-5541cf00dd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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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6│新里程(002219):关于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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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已
经获得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
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
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396506f2-1877-4939-892d-233db1919d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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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6│新里程(002219):新里程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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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002219):新里程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b2fefcba-e93a-4c13-bc80-cbf2b79c77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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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6│新里程(002219):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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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002219):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79fa8894-8fbd-4bab-ab2e-42f50df7ad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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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4│新里程(00221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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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5日(星期五)下午 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5日。
2.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6 月 5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 5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
式,如同一股份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9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9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1.00 《关于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非累积投票提 √
条件的议案》 案
2.00 《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非累积投票提 √
股票方案的议案》 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2.05 发行数量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2.06 限售期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2.07 上市地点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2.08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2.09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2.10 募集资金用途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3.00 《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非累积投票提 √
股票预案的议案》 案
4.00 《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非累积投票提 √
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案
5.00 《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非累积投票提 √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案
的议案》
6.00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非累积投票提 √
况报告的议案》 案
7.00 《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股东回报、填补 非累积投票提 √
措施及相 案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 非累积投票提 √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案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 5月 1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
议案 1-8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公司
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
登记手续。
C、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指定时间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1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00-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804室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
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旭、郑重;
联系电话:010-85235985;
传真电话:010-85235985;
5、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代表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会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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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2│新里程(002219):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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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年 5 月 15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披露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
式募集资金的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48c6eef4-7630-4499-832a-d970f2529b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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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2│新里程(00221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文件后,就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的相关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审核意见
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
各项条件。
二、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预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方案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编制的《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新里程
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相关证券发行文件所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审核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
年度公司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须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编制的《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说明》符合相关要求。
五、关于《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股东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承诺》的审核意见
公司就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的具体措施
;相关主体对相关事项作出了承诺,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
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审核意见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有利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快速推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方案可行、决策程序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d94f741c-bbfe-476f-94cf-39dfb0e68f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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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2│新里程(002219):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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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拟开展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项目,现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公司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进行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对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甘证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7号)
1、主要内容
2025 年 6月 19 日,甘肃证监局作出甘证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7号《关于对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
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主要内容为:“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2023 年度,你公司未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7号》关于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将回购义务确认为负债;控股子公司崇州二医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盱眙恒山中
医医院有限公司的在建工程项目未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暂估在建工程金额;盱眙恒山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未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6号——
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将以出让形式取得的建设用地计入无形资产科目。
上述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导致你公司 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
财务数据存在披露不准确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
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会计核算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之日
起 30 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整改措施
公司已于 2025 年 7月向甘肃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采取了对会计核算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对核算工作和账务进行自查自
纠等整改措施。
(二)《关于对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对林杨林及刘军采取监管谈话并出具警示函措施
的决定》(〔2026〕1号)
1、主要内容
2026年 4月 9日,甘肃证监局作出〔2026〕1号《关于对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对林杨
林及刘军采取监管谈话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主要内容为:“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杨林、刘军:经查,新里
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子公司盱眙恒山中医医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导致新里程 2023 年年报
利润总额多计 1,956,350.98 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19.07%;2025 年半年报净利润少计 2,155,652.76 元,占当期净利润的 30.62
%;2025 年三季报利润总额少计2,856,975.84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23.43%。
新里程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新里程董事长林杨林、财务总监刘军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182号)第四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6号)第四条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新里程违规行为负有主
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226号)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新里程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林杨林、刘军采取监管谈话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请林杨林、刘军于 2026 年 4 月
23日 14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财务核算基础,增强财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确保
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2、整改措施
公司对上述监督管理措施高度重视,于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已在 2025年第三及第四季度进行更正,不会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公司
在 2025年度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更加严谨审慎,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相关人员已根据要求到甘肃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公司严格按照甘肃证监局的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在规定
时间内向甘肃证监局报送了书面整改报告。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汲取本次教训,进一步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的学习,不断提高财务核算规范性水平,完善内部控制,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72d83d20-9bf9-4c10-b6bd-9b3403bd61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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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2│新里程(002219):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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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002219):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17e63f0-1bc0-46f2-9679-295ba218ed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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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2│新里程(002219):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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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002219):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9d7bd183-3ad2-4329-bacd-6ce0931313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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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6│新里程(00221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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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于2026 年 4月 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6年 4月 2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36)。
鉴于公司 2025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三个限
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意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 341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069.0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此外,1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并离开公司,已不再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
,公司拟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87.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共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4256.25万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565%。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 4256.25万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4256.25 万元,公司总股本将由
3,451,921,753 股调整为3,409,359,253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将减少注册资本,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1、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2、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通过现场申报、邮寄、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 5月 15日起 45天内(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 号财富金融中心 2804室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人:郑重
4、联系电话:010-85235985
5、传真:010-85235985
6、电子邮箱:dongshiban@njhtg.com
7、邮政编码:100020
8、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40285108-d33a-4433-a1eb-8dcc3fcb3d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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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5│新里程(002219):关于为下属医院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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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2025 年 5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相关子公司
未来 12 个月向相关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总计为人民币 181,4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近日,公司与兰考齐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兰考齐鲁村镇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兰考第一医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兰考第一医院”)向兰考齐鲁村镇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6月14日
注册地点:兰考县城区中山北街北段西侧
注册资本: 20332.63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程永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
租赁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养老服务;机构养
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兰考第一医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兰考第一医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03,079,599.24 524,415,326.03
净资产 269,717,637.17 280,034,514.48
负债总额 233,361,962.07 244,380,811.5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94,700,000.00 85,251,555.24
流动负债总额 222,973,736.86 234,846,955.34
项目 2025 年 1-12 月 202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402,360,751.13 105,954,569.78
利润总额 44,255,779.81 13,635,768.57
净利润 23,141,267.94 10,316,877.31
注:上表所列兰考第一医院 2025 年度财务数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 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兰考齐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债务人:兰考第一医院有限公司
保证人: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三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兰考第一医院为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财务状况。公司为兰考第一医院
向兰考齐鲁村镇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人民币5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可满足兰考第一医院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效保障其持续、稳健
发展,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无提供反担保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57,421.3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8.93%。公司对
外担保均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e7fa1ca6-bd22-4c4e-8601-58580ab82a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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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4│新里程(00221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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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下午 14:30开始。(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15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号财富金融中心 29层。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杨林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461 名,代表股份 1,138,116,3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705%,其中中小投资者(指除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455人,代表股份 77,982,02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91%。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1名,代表股份 825,927,3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266%,通过
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460名,代表股份 312,189,0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39%。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5,064,3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18%;反对 2,812,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71%;弃权 24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1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4,930,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863%;反
对 2,81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60%;弃权 24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78%。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就 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5,087,1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8%;反对 2,794,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5%;弃权 2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06%。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4,952,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155%;反
对 2,7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31%;弃权 23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14%。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4,913,0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85%;反对 2,968,0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8%;弃权 23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07%。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4,778,7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923%;反
对 2,96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60%;弃权 23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17%。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22,919,3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47%;反对 14,930,973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19%;弃权 2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34%。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2,785,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122%;反
对 14,930,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467%;弃权 26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70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1%。
(五)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4,986,6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50%;反对 2,868,9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1%;弃权 26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29%。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4,852,3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866%;
反对 2,86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89%;弃权 26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7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44%。
(六)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35,142,4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87%;反对 2,716,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7%;弃权 25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26%。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5,008,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864%;
反对 2,71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35%;弃权 25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7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01%。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资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3,079,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37%;反对 2,78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18%;弃权 27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945%。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7,453,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572%;反对
2,78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957%;弃权 27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1%。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3,130,9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354%;反对3,17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05%;弃权 25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941%。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4,550,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991%;反对 3,177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744%;弃权 25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7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5%。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刘涛律师、马振辉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股东会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bd1dd4db-fde9-499d-bf81-df79e88e3c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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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4│新里程(00221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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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
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
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
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是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
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查验,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决议,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在指定媒体发布了《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的内容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规则》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5月 15日 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号财富金融中心 29层举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
会议通知》的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5月 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 9:15至 9:25,9:30至 11:30,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 9:15至15:0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规则
》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5月 8日。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共 461 名,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 1,138,116,346股,占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70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 1名,所持具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25,927,323股,占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266%。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向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统计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60名,
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12,189,023股,占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39%。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
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杨林先生主持,通过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
了本次股东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股东会规则》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股东会规则》的规定计票、监票,表决票经清点后当场公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未对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对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三)经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35,064,3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7318%;反对 2,81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2471%;弃权 24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11%。
表决结果为通过。
2. 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35,087,1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7338%;反对 2,79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2455%;弃权 235,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06%。
表决结果为通过。
3. 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4,913,0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7185%;反对 2,96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2608%;弃权 235,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07%。
表决结果为通过。
4. 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22,919,3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6647%;反对 14,930,9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3119%;弃权 26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34%。
表决结果为通过。
5. 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4,986,6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7250%;反对 2,86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2521%;弃权 26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29%。
表决结果为通过。
6. 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35,142,44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7387%;反对 2,716,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2387%;弃权 25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226%。
表决结果为通过。
7. 审议《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3,079,2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9337%;反对 2,78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9718%;弃权 270,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0945%。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8. 审议《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3,130,92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6.0354%;反对 3,177,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6705%;弃权 254,600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2941%。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通过。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3)份,经见证律师、本所负责人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7120ebbb-d266-42ad-b1b2-a76ff8eaf0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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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50│新里程(002219):关于为下属医院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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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2025 年 5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相关子公司未
来 12 个月向相关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总计为人民币 181,4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4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淮安分行”)续签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ZB1403202600000015),公司为盱眙恒山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盱眙中医院”)向浦发银行淮安分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
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盱眙恒山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5月29日
注册地点:淮安市盱眙县盱城街道五墩西路16号
法定代表人:秦勇
注册资本:27253.65万元
经营范围: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口腔科、皮肤科、肿瘤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
像科、骨伤科、肛肠科、针灸科、康复医学科、急诊科、预防保健科、重症医学科,药物咨询;不动产租赁;停车场服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疗服务;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生产;食品小作坊经营
;粮食加工食品生产;中药饮片代煎服务;药品零售;药品委托生产;药物临床试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
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
疗服务);科普宣传服务;婴幼儿洗浴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病人陪护服务;办公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会议及展览服务;养老服务;
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盱眙中医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盱眙中医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2、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34,194,185.84 717,131,369.01
净资产 173,459,031.15 177,343,600.47
负债总额 560,735,154.69 539,787,768.5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03,900,000.00 103,9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464,090,716.76 452,868,020.25
项目 2025 年 1-12 月 202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329,041,567.84 84,922,074.97
利润总额 -25,662,728.24 3,884,569.32
净利润 -27,086,251.86 3,884,569.32
注:上表所列盱眙中医院2025年度财务数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
债务人:盱眙恒山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保证人: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三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盱眙中医院为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盱眙中医院经营状况良好,公司能够掌握其财务状况。公司为盱眙中医院
向浦东银行淮安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可满足盱眙中医院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效保障其持
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担保事项无提供反担保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57,421.3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8.93%。公司对
外担保均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bda5fc9f-3615-4bcf-9525-fc65f1f345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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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27│新里程(002219):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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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002219):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628d48d-f168-4c1b-88a5-69bdf03f10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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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5│新里程(00221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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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00221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6d7451d-53a6-4b25-8954-e405eeaf3a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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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5│新里程(002219):新里程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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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th Floor, KPMG Tower (特殊普通合伙)
Oriental Plaza 中国北京
1 East Chang An Avenue 东长安街 1 号
Beijing 100738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 层
China 邮政编码:100738
Telephone +86 (10) 8508 5000 电话 +86 (10) 8508 5000
Fax +86 (10) 8518 5111 传真 +86 (10) 8518 5111
Internet kpmg.com/cn 网址 kpmg.com/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618571 号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贵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7a615cf-d9fc-48ef-9720-b4fb81b5c0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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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5│新里程(00221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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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002219):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6d74253d-0a3c-4ad8-a008-4f9be1dd81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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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4│新里程(00221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晨光-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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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00221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晨光-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35d793b-9ea0-4305-8a9f-55a06dc622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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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4│新里程(00221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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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我作为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
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王敬民: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曾任北京常春藤医学高端人才联盟副主席,中国老龄产业协
会-医养结合与健康管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老龄产业协会健康医养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现任北京常春藤医学高端人才联盟秘
书长,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及 3 次股东会,分别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至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七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召开股东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王敬民 8 2 6 0 0 3 3
报告期内,我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在
会议召开前,我均认真仔细的审阅了会议相关资料,并积极参与会议讨论,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
。本年度我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召集召开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成员情况 召开会议次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薪酬与考核 王敬民(召集人)、 1 2025 年 4 月 25 日 审议《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委员会 池轶婷、薛平 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
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
减资的议案》。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通过电话、邮件、现场会议等形式,及时地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
大事项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
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行为,因日常经营需要,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30.77 万元,本人认为 2025 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公平、
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需披露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定期报告
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审
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前,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及
股东会审议。
此次董事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表决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董事会换届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并组建第七届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
包括 7 名非独立董事,4 名独立董事。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产生了第七届董事
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
以上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举及聘任流程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我重点关注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计过程,事前、事中、事后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协调工作,督促审计机构按照年报审
计计划出具审计报告,并积极督查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为公司的规范运作献言献策,推动董事会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建立完整科学的规范制度及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有力地保障了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现场办公情况
2025 年度,我在公司现场办公共计 18 天。我通过现场或远程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会对公司进行现场或远程
考察,并且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公司披露的有关公告,勤勉认真履职,通过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等
方式,密切关注与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以及公司股权激励项目完成情况、公司内部制度修订、董事会换届等重大事项,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2025 年我先后参加了公司组织的投资者调研活动
及年度、半年度、三季度的业绩说明会,与公司独立董事去到公司下属医院崇州二医院和全资子公司独一味制药进行实地调研,了解
下属医院及制药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及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并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变化情况可能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忠实履行
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和规范运作
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公司股
权激励解禁事项、对外担保、修订公司内部制度、董事会换届、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方面严格要求公司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对外及时披
露,以及对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及完整性进行核查。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之间开展了积极有效的沟通与
协作,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并听取其诉求与建议。持
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有效保障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五、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一)报告期内,未有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四)报告期内,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独立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并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了
合理化建议,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自身的
专业优势,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良性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王敬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27a7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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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4│新里程(00221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池轶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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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00221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池轶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7e51e3d-bff2-42f4-bf05-afcdc17c16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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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4│新里程(00221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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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00221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蓓)。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4f3c34e9-bd24-4833-b380-9fd766dce4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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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4│新里程(00221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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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00221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b3f68cf-5971-441c-bb58-338b37212c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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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新里程(00221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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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00221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e47e205-7439-4825-af73-935a4933dc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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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新里程(00221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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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
定,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
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
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经过公司对 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9,547.22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资产类别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万元)
金融资产 9,114.00
存货 433.22
合计 9,547.22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名称 金融资产
账面价值(万元) 182,313.76
资产可回收金额(万元) 173,199.76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按迁徙率与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孰高的原则,
并与个别认定相结合,预计不能收回金额。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本次计提金额(万元) 9,114.00
本次计提原因 对预期无法收回的款项计提减值,采用以迁徙率与按账
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比例孰高的原则对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计提各项金融资产坏账准备。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
综合分析相关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账龄、可回收性等因素,对预期无法收回的款项计提减值,本公司采用以迁徙率与按账龄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比例孰高的原则对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并与个别认定相结合计提坏账,决定拟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9,114.00万元。
2、存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2025 年 12 月 31 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
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年终对存货进行减值测算时,发现存货存在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存
货计提跌价准备 433.22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547.22万元,同时冲回以前年度已经计提的减值准备2,930.49万元;资产减值综合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
润总额6,616.73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为3,347.8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9
4.28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基
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
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
合法、依据充分。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a354755-d6db-48f8-9252-0523961e26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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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新里程(002219):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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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投资回报预期,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
《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的基本原则
1、公司应积极实施连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
展的前提下,为公司建立持续、稳定及积极的分红政策。
2、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情况下,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
连续性和稳定性。
3、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二)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并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本规划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
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银行信贷及融资
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健全公司利润分配的制度化建设,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未来三年(2026-2028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且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
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时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后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
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
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当期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
④公司不存在下列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的情形。
(2)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
①公司当年度未实现盈利;
②公司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③公司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④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
⑤公司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
⑥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一定时期内存在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计划,进行现金分红将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无法满足公司经营或投资
需要。
4、现金分红比例
(1)未来三年(2026-2028年)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
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第三项处理。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
体情形确定。
5、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的,可以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四)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
股利分配政策做出适当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2、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情况合理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
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
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具体理由。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
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
东关心的问题。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五)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原则
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对未来三年(2026-2028年)的股东回报
规则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公司应进行详细的科学论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股东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其他
1、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资本性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除外)等累计支出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2、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3、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e70f802-e8d2-4dee-8b1c-5bc6572a4e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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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新里程(002219):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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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
酬予以确认,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四、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具体由基
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结合考虑职位、责任、能力等因素确定,按月平
均发放;绩效薪酬结合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其发放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且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
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外部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统一在年底发放,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公司内部董事的薪资与
考核标准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持一致。
三、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本方案在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d3a2c0e-f354-418f-b1cf-53b5fa5ee3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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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新里程(00221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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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00221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f9d3992-8705-4c10-98a3-ea782a8292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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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新里程(00221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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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
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核实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
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
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有效执行,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作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65a62af-954f-4662-94df-c460383233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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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新里程(00221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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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
,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的遵循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积极推动有效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各部门和各子公司认真落实和执行各项内控管理制度,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
在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内部监督等控制要素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建立了完善的治理结构、科学设置组织架构、明确权责分
配、强化内部审计、加强人力资源建设、倡导诚实守信的企业文化,为公司保持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公司内部
控制架构主要由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组成,分别行使权力机构、决策及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能,总体运行情况良好。
公司根据战略目标及发展规划,结合行业特点,建立了合理的风险评估体系,以保障公司能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
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公司保持和实施了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
制等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本报告期内,公司重新修订并发布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独立董事
年报工作制度》,完善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独立董事的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根据公司治理及合规运作要求,更新修订并发布了《总
裁工作细则》《子公司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投资
者关系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一
些列内部制度和管理办法。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信息与沟通机制,保障公司能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
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公司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方式对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
并及时加以改进。
(二)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市公司母
公司本身及下属子公司、孙公司等。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管理、
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管理、担保业务、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及信息系统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按照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小组、实施现场测试、汇总评价结果
和编制评价报告等程序执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在评价过程中综合运用了调查、访谈、专题讨论、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
方法。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公司所采用标准直接取决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这种重要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
①该缺陷是否会导致内部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差错; ②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可能导致的潜在差错金
额的大小。
缺陷程度 对合并利润总额的影响(X) 对合并总资产的影响(X)
重大缺陷 X≥10%,且X≥800万 X≥1%,且X≥6000万
重要缺陷 5%≤X<10%,且X≥300万 0.5%≤X<1%,且X≥2000万
一般缺陷 X<5%,且X<300万 X<0.5%,且X<2000万
缺陷对合并利润或对合并资产的影响任何一个达到上述标准即认定为相应程度的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重大缺陷:
①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不利影响;
②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时间后,未得到整改;
③公司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发生重大差错或违规事件;
④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中未能 发现该错报;
⑤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⑥其他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缺陷。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缺陷认定为存在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缺陷程度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X)
重大缺陷 X≥合并总资产的1%
重要缺陷 合并总资产的0.5%≤X<合并总资产的1%
一般缺陷 X<合并总资产的0.5%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重大缺陷:
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并被监管部门处以重罚;
②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性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④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⑤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重要缺陷:
①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
②违反决策程序,导致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较大财产损失;
③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④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⑤对公司造成较大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一般缺陷:
①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但未造成损失或者造成的损失轻微;
②决策程序效率不高,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③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④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⑤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617f26b9-3e96-4d84-a2f7-06a3214d00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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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新里程(002219):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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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
蓓女士、池轶婷女士、王敬民先生、邢小强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蓓女士、池轶婷女士、王敬民先生、邢小强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
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bb57ca7-6f85-4d07-b89d-4e71dff0e5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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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新里程(002219):关于新里程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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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002219):关于新里程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387f51b-fb93-4051-9fea-8b2387cbd2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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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新里程(002219):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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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002219):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
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7a732fa-751b-49ad-a547-09ea2272ee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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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新里程(002219):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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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002219):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4c4e015-ba73-4a31-9781-7beff7091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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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新里程(002219):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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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002219):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5212e77-aeda-4a12-8e1b-cea7735e29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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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2│新里程(002219):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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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002219):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9a784971-eff8-4380-aafd-81ef0a8373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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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1│新里程(00221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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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00221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66be52b-1c13-4550-834b-072622687e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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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1│新里程(002219):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并减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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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002219):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资的公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6408914f-ff62-40fc-8a65-a8f334d18e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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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1│新里程(002219):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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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以及部分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且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
满足激励条件,公司应对所涉及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回购注
销事项的人员名单和数量进行了审核,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程序、依据、数量及价格等事项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应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回购注销事项所涉激励对象人员准确,应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价格准确。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
部分限制性股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19eeff5-3615-4473-996f-2d677b4786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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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1│新里程(002219):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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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00221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e01b494-fa9d-4eb9-bbc8-718c080251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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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21:21│新里程(002219):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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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002219):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6ae23b5-71fc-4c3e-92fc-d4f07936252d.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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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新里程: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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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2/12251427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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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新里程: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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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2/12251427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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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新里程: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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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32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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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新里程: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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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713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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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新里程: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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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27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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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新里程: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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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28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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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新里程: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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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189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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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新里程: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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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494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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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新里程: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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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665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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