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21 东华能源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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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6:15 │东华能源(002221):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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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7:03 │东华能源(002221):东华能源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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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6:30 │东华能源(002221):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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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6:24 │东华能源(00222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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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6:24 │东华能源(00222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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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32 │东华能源(002221):关于子公司出售含贵金属废催化剂资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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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31 │东华能源(00222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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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30 │东华能源(002221):拟出售持有含贵金属(铂)的废催化剂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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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29 │东华能源(00222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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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07 │东华能源(002221):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与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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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6:15│东华能源(002221):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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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002221):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b44df928-a4e6-4f64-99b9-0b6aff0ae5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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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7:03│东华能源(002221):东华能源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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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 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400 ~ 5,000 44,390.45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92.34% ~ -88.74%
下降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200 ~ 1,700 8,513.93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85.91% ~ -80.03%
下降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216 ~ 0.0317 0.2816
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业绩预告未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具体数据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受宏观环境和行业周期影响,报告期内丙烯、聚丙烯产品均价同比下滑,其中第四季度聚丙烯价格加速下跌,PDH 行业整体盈利
能力受到严峻挑战。面对复杂的市场形势,公司发挥全产业链运营的系统性优势,持续技改降本,实现主营业务的稳健经营。
四、风险提示
上述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计,与公司 2025 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 2
025 年度报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15000b6f-cb0d-4873-9e40-860433303e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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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6:30│东华能源(002221):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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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002221):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34f41c5d-8200-46e8-9b63-8f49f73d4d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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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6:24│东华能源(00222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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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
票。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会议通知已以公告形式刊登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举
行,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1月 12 日在公司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网络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分别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以及 2026 年 1 月 12 日 9:15-15:00 期间举行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83 名,代表股份785,307,5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8251%;其
中中小股东共 278 名,代表股份 112,835,5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590%。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6名,代表股份 672,472,0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666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
东和股东代表共 277 名,代表股份 112,835,4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590%。
3、公司董事长周一峰女士因故无法出席并主持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周一峰女士已委托公司董事方涛先生出席本次
股东会。公司董事会过半数的董事推举方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
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以下议案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内容):
1、《关于子公司出售含贵金属废催化剂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83,255,3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87%;反对 2,00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2%;弃权 4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10,783,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812%;反对 2,004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63%;弃权 4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关于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5d083adc-2254-498d-b908-1e8255b758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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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6:24│东华能源(00222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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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00222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431a430d-8a96-4d10-82f2-1a7ba526a6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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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32│东华能源(002221):关于子公司出售含贵金属废催化剂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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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材料”)、东华能源
(茂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茂名”)鉴于持有贵金属、产生废催化剂、换剂周期性等现状,拟与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通科技”)签署《含贵金属废催化剂综合利用框架合同》,针对含贵金属废催化剂(以下简称“废催化剂
”)的销售等相关事宜达成合作。
(二)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出售
含贵金属废催化剂资产的议案》。
相关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名称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Z:301026)
成立日期 2005-06-07
注册地址 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刘荆路 1号
法定代表人 夏军
注册资本 15827.3987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危险废物经营;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
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租赁服务
(不含出版物出租);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资源再生利
用技术研发;生态环境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
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
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夏军占公司总股本 36.8226%
2、主要财务指标(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 1-9 月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亿元
科目 2024 年 12 月 31日 2025 年 9月 30日
(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1-9 月)
资产总额 30.43 46.28
负债总额 14.69 29.34
所有者权益 15.75 16.93
营业收入 26.59 23.85
净利润 1.18 1.19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的概况
本次出售资产为含铂金废催化剂,资产类别为固定资产,合计账面原值为63,889.19 万元,截至2025年 11月 30日账面净值为52
,739.53 万元。
上述废催化剂资产均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该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
等司法措施等。
(二)交易标的的评估
1、评估结论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出具的《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
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出售其持有含贵金属(铂)的废催化剂资产评估报告》(中联沪评字【2025】第 104 号),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12 月 24 日,委估资产账面值 52,739.53 万元,评估值111,014.66 万元,评估增值 58,275.14 万元,增值率 110.50 %。
2、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催化剂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
因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产业政策的限制使重置评估对象的前提不存在,或评估对象不可以用重置途径获取。故本次不采用成本法
进行评估。
评估对象不具有独立获利能力,且其获利能力不可以量化,其收益期限及未来收益无法准确预测,故本次评估不采用收益法。
评估对象的价格具有公开的市场以及活跃的交易,有关交易的必要信息可以获得,故本次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含贵金属(铂)废催化剂,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委托人拟出售该资产。本次评估按该资产中可回收金属
量及不含税金属回收价格确定评估值,可回收金属为铂金。
评估值=催化剂重量×铂金含量×铂金价格(不含税)×回收率×(1-损耗率%)-加工费(不含税)
其中,铂金单价取自基准日上海黄金交易所铂金 pt9995 收盘价,加工费为市场询价,均为不含税价格。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宁波新材料、东华茂名拟与浩通科技签署《含贵金属废催化剂综合利用框架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本合同主要
内容如下:
(一)签署方
甲方一: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二: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
甲方三: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定价模式
模式一、盘价订单。盘价订单若存在升贴水,乙方需于定价前通知甲方。由甲方发出指令,含定价贵金属类型、定价日期、数量
、交货期,参照下表网站公示价格自动完成定价任务;
贵金属 定价价格
类型
铂 上海黄金交易所(https://www.sge.com.cn/)Pt9995收盘价*97%
模式二、限价订单。由甲方发出限价指令(指“定价价格”),含贵金属类型、单价、数量、交货期,当价格达到目标后完成定
价任务;
模式三、即时订单。由甲方向乙方咨询当前可成交的指定贵金属单价(指“定价价格”)、数量,若甲方同意此价格、数量,以
邮件(时间通常在 5 ~ 10分钟内)回复乙方,若乙方此时可按此成交,邮件回复甲方,则交易达成。
(三)货物交割及结算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提供以上拟销售废催化剂购置的商务、技术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废催化剂重量、贵金属含量、购置发票、
交接单证、装填数据等,以便于双方核验。
甲乙双方就装置中催化剂的重量、贵金属含量等据《技术协议》约定进行确认。
双方协商分批支付合同货款。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10%作为预付款。贵金属数量及物权确认后三个月
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50%,尾款合同总额的 40%在催化剂卸剂转运后三个月内支付。
(四)协议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签订之日起至 2028 年 12月 31日。
(五)违约责任
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给付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另行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五、涉及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系公司子公司基于持有贵金属、产生废催化剂、换剂周期性等现状开展的常规经营活动,有利于公司废催化剂资产的价
值管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回笼公司现金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签署的合同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框架合同,合同实际履行的具体数量以后续签订的订单为准。本次交易预计将对公
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金额需视后续双方具体的实施情况而定,最终数据以审计机构确认的金额为准。
董事会结合交易对方的财务数据和信用情况认为本次交易的购买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应收账款
回收风险较小。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含贵金属废催化剂综合利用框架合同》;
3、《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东华能源(茂名)有限公司、东华能源
(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出售其持有含贵金属(铂)的废催化剂资产评估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f32c3d23-7c5a-4b01-8be3-225b63ca94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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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31│东华能源(00222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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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00222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710a0ba2-9acb-4585-a2e8-183220fc7f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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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30│东华能源(002221):拟出售持有含贵金属(铂)的废催化剂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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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002221):拟出售持有含贵金属(铂)的废催化剂资产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e1f22c96-d1be-4645-a285-9488e37417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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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9:29│东华能源(00222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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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1 月 1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1 月 12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1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1 月 05 日
7、出席对象:
(1)于 2026 年 1月 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
件 2)。
(2)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南京市仙林大道徐庄软件园紫气路 1 号)。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子公司出售含贵金属废催化剂资产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及委托他人出席要求:
(1)法人股东凭借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
证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南京市仙林大道徐庄软件园紫气路 1 号,邮编:210042;信函登记名称:东华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3、登记时间:2025 年 1 月 8 日 9:00-16:30。
4、会务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庞亚丰;
电话号码:025-86819806,传真号码:025-86771021,电子邮箱:pangyafeng@chinadhe.com;通讯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徐庄
软件园紫气路 1 号,邮编:210042。
5、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四、参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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