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21 东华能源 更新日期:2025-08-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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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8:38 │东华能源(002221)::东兴证券关于东华能源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
│ │(第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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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8:38 │东华能源(002221)::东兴证券关于东华能源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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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7:02 │东华能源(002221):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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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7:01 │东华能源(00222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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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6:59 │东华能源(00222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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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6:59 │东华能源(00222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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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6:59 │东华能源(00222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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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6:59 │东华能源(00222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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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6:55 │东华能源(002221):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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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9:04 │东华能源(002221):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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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8:38│东华能源(002221)::东兴证券关于东华能源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
│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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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002221)::东兴证券关于东华能源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9/d042cde7-80fd-46e5-8b86-09eb6d9ad0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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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8:38│东华能源(002221)::东兴证券关于东华能源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
│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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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002221)::东兴证券关于东华能源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9/da407c0b-eb7e-4f0d-8fea-46556aa948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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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7:02│东华能源(002221):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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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1 日召开 2025年第四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
员,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各专门委员会委
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周一峰女士(董事长)、邵晓先生、方涛先生、王耀华先生;
独立董事:赵云山先生、徐桂华女士、陈志红女士。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 2025 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
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董事会各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月 16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与 ESG委员会:周一峰(召集人)、邵晓、赵云山;
审计委员会:徐桂华(召集人)、陈志红、王耀华;
提名委员会:邵晓(召集人)、陈志红、赵云山;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邵晓(召集人)、徐桂华、陈志红。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徐桂华女
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二、公司聘任首席科学家的情况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同意聘请朱波先生担任公司首席科学家。朱波先生长期致力于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研究,涵盖高性能
碳纤维制备、表面改性、功能化应用等方向,担任首席科学家后,将进一步推动公司科技创新,引领公司实现技术突破,为公司在碳
基新材料领域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朱波先生简历如下:
朱波,男,1969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热能工程专业,获工学博士学位,山东大学二
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山东大学高分子材料研究所书记、所长,兼任山东省碳纤维及复合材料制备与应用重点实验室主任,山东
省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等。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总经理:邵晓先生
副总经理:陈文辛先生、易思善先生、孙灿乾先生、李福兴先生
财务总监:方涛先生
总工程师:严维山先生
董事会秘书:陈文辛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庞亚丰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邵晓先生、方涛
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 月 16 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陈文辛先生、
易思善先生、孙灿乾先生、李福兴先生、严维山先生、庞亚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陈文辛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庞亚丰先生均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个人品
德,并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培训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徐庄软件园紫气路1号
邮政编码:210042
办公电话:025-86819806
办公传真:025-86771021
电子邮箱:tzz@chinadhe.com
四、公司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非独立董事周汉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非独立董事吴银龙先生
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正式退休;独立董事陈兴淋先生、林辉先生、
赵湘莲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上述董事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高级管理人员王耀华先生、周月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周汉平先生、吴银龙先生、陈兴淋先生、林辉先生、赵湘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耀华先生持有公司 23,000
股、周月平先生持有公司34,100 股。上述人员离任后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2/6eb2e424-2fe6-448c-82ef-adf1555626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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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7:01│东华能源(00222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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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
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 日送达各位董事,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会议应
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举周一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周一峰女士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周一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2、《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与 ESG委员会:周一峰(召集人)、邵晓、赵云山;
审计委员会:徐桂华(召集人)、陈志红、王耀华;
提名委员会:邵晓(召集人)、陈志红、赵云山;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邵晓(召集人)、徐桂华、陈志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表决同意:聘任邵晓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4、《关于聘任公司首席科学家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表决同意:聘任朱波先生为公司首席科学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5、《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表决同意:聘任方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本届董事会
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6、《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表决同意:聘任陈文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7、《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表决同意:聘任陈文辛先生、易思善先生、孙灿乾先生、李福兴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8、《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表决同意:聘任严维山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根据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确定严维山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9、《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表决同意:聘任庞亚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上述选举及聘任的人员信息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
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10、《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的议案》。基本薪酬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基本薪酬(含税)
1 邵晓 总经理 3.5万元/月
2 方涛 财务总监 2.5万元/月
3 陈文辛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5万元/月
4 易思善 副总经理 2.5万元/月
5 孙灿乾 副总经理 2.5万元/月
6 李福兴 副总经理 2万元/月
7 严维山 总工程师 2万元/月
奖励薪酬由董事会根据高管的考核办法及工作成效另行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2/ec353b71-4117-4703-bac6-9f314926f2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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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6:59│东华能源(00222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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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
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已以公告形式刊登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举行,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8月 1日在公司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网络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以及 2025年 8月 1日 9:15-15:00期间举行。本次
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03 名,代表股份620,384,9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613%;其
中中小股东共 100名,代表股份 11,117,8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54%。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3名,代表股份 609,267,1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559%;参加网络投票的
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100名,代表股份 11,117,8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54%。
3、公司董事长周一峰女士出席并主持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
议。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以下议案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内容):
1、《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此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1.01 选举周一峰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17,784,694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17,554股。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2 选举邵晓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17,747,190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480,050股。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03 选举方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17,600,591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333,451股。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此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2.01 选举赵云山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17,766,704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499,564股。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2 选举徐桂华女士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17,746,196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479,056股。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03 选举陈志红女士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617,746,195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479,055股。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关于董事待遇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19,011,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86%;反对 1,27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49%;弃权 10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6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9,744,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460%;反对 1,27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330%;弃权 10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10%。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关于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2/4cfe2c64-c34f-479e-97ad-5cd1d8ab40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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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6:59│东华能源(00222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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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所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贵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规则》等规定及本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
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2025 年 7 月 16 日 , 贵 公 司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分别刊登了《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载明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现场
会议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方式、参加会议的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办法及其他事项等内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查,贵公司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1)2025年8月1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为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
投票平台。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8月1日下午2:30 在公司南京管理部(南京市仙林大道徐庄软件园紫气路1号)会议
室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一峰女士主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召开方式等均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一致。
经查验贵公司有关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律师认为:贵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等相关内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贵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资料,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或代理
人)共103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620,384,97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9.3613%,均为截止2025年7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贵公司股东。
(1)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为3名,代表股份数609,267,140,占公司总
股本的38.6559%;
(2)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100名,代表股份数11,117,8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54%;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贵公司的部分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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