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22 福晶科技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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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8:47 │福晶科技(002222):2024年中期(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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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18:29 │福晶科技(00222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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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18:29 │福晶科技(00222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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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9:47 │福晶科技(002222):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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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9:46 │福晶科技(002222):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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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9:44 │福晶科技(002222):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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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0:00 │福晶科技(002222):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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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0:00 │福晶科技(002222):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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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0:00 │福晶科技(002222):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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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0:00 │福晶科技(002222):关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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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8:47│福晶科技(002222):2024年中期(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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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公司
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本公司 2024年中期(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70,2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股
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7,025,000.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本次分
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中期(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70,2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000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
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2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12 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年 12月 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12月 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38 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2 01*****612 陈辉
3 00*****451 陈秋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12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12 月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号 F区 9号楼 B楼 10 层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591-83719323 传真:0591-8371932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abd6b9c3-f03e-4361-9d22-39af327cf6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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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18:29│福晶科技(00222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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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晶科技(00222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a8b44c4c-8498-4c2f-8aa2-17000b92f8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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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18:29│福晶科技(00222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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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德恒 01G20230100-4号致: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
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9号楼B楼七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关于公
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验证,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公司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
陈述和说明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内容以及议案中所涉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已于2024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发布
了《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6),以公告形式通知全体股东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日期、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和会议登记方式等内容,说明了有权出
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及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权利。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17日下午14:50在福建省福州市
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9号楼B楼七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一致。本次股东大会完
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24年12月17日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召开情况形成了会议记录,并由参加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签名存档。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
会,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情况如下:
(一)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26人,代表 105,642,387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2.465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 人,代表 101,045,051股公司
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875%;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22人,代表 4,597,33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76%。
(二)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投资者,下同)共623人,代表6,044,672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54%。
本所律师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对现场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会议的法人股东之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明、自然人股东之股东
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等资料进行了核对与查验,确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代表均为截至2024年12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
代理人。除上述出席人员外,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
基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因此本所律师无法对网
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确认。
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5,011,74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30%;反对 88,260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5%;弃权 542,38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414,03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670%;反对 88,
2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01%;弃权 542,38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9729%。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按照《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监票、点票和计
票。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汇总表决结果,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一式二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承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db150d8c-7c0e-4028-8f67-103b4d04cd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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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9:47│福晶科技(002222):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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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晶科技(002222):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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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9:46│福晶科技(002222):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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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以电子
邮件等通讯方式发送全体董事,并抄送监事和高管。
2、召开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4年 11月 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董事参会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亲自出席董事 8人,陈辉董事因故委托陈秋华董事出席表决。
4、列席人员:资料抄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参会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信息详见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4-025)。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事宜详见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026)。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的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30/30d84162-a30d-46c3-9696-9549640b9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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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19:44│福晶科技(002222):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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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24年 12月 17日召开 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2月 17 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12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
: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2 月 17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4年 12月 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福州软件园 F 区 9 号楼 B楼七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上述提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 2024 年 11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董事会决议等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公司将对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
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 2)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
委托书(附件 2)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需在 2024年 12月12日17:00前以信函、传真或邮件发送至公司),信函请
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 12月 12日(8: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号福州软件园 F区 9号楼 B楼十层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传真:0591-83719323
邮箱:securities@castech.com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
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30/d420f320-3535-444d-8c2b-9580ed8b3b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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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0:00│福晶科技(002222):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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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晶科技(002222):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903aafdf-996b-458b-90ee-6b7b8438de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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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0:00│福晶科技(002222):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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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晶科技(002222):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befd51c9-dc46-41f2-8d39-8ad88c4b78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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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0:00│福晶科技(002222):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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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
邮件等通讯方式发送全体董事,并抄送监事和高管。
2、会议召开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董事参会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
4、召集人及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辉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参会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信息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4-023)。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舆情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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