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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23(鱼跃医疗)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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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223 鱼跃医疗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19 18:01│鱼跃医疗(002223):关于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跃医疗”或“公司”)于 2024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日披露在《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3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公司 2021 年 2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鱼跃医疗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2月 1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回购期限届满,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852,38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1.28%,最高成交价为 29.8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7.6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64,910,020.99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 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模 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受让的股份总数预计不超过 6,230,167股,约 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621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 17.30 元/股,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10,779 万元 ,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 元,份额上限是 10,779万份。其中首次受让份额为 9,960 万份,预留份额为 819 万份, 因权益分派实施而调整预留份额的受让价格为 16.10 元/股,预留股份数不变,预留份额由原来的819 万份调整为 761 万份。 (四)账户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江苏鱼跃医疗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07263”。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认购和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认购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 案》,同意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对应公司股份 472,942 股)由符合条件的不超过 98 名认购对象以 16.10 元/股的 价格认购,前述人员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 2023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预留份额的受让价格因权益分派实施由 17.30 元/股调整为 16.10 元/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部分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761 万元,实际认购份额为 761 万份,实际认购人数为 98 人,前述实际 认购人数、认购份额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人数、拟认购份额上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中预留受让部分的实际认购资金已全部实缴到位,前述认购情况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出具的 XYZH/2024SHAA1B0202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 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4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江 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472,942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非交易过户至“江苏 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 16.10 元/股,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72%。 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 2023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全部份额均已完成非交易过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 剩余股份数量为 0 股。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其中,任一员工持有的员 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受让部分的锁定期为自公司公告预留受让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 月后分两期解锁,每期解锁股份数量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部分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50%。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上持有人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 ,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应回避表决。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 行等事务方面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性。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4、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并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次 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持有人中任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人会议的决策结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5、公司存续期内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各自独立运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存续的其他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 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 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 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经营成果 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 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912af28f-b54c-4859-bf03-a45ee917ed80.PDF ─────────┬──────────────────────────────────────────────── 2024-11-15 20:32│鱼跃医疗(002223):关于2023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公告 ─────────┴────────────────────────────────────────────────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跃医疗”或“公司”)于 2023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 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鱼跃医疗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和 2023 年 9 月 29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 2023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公司 2021 年 2 月 23 日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鱼跃医疗 A 股普通股股票 。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江 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5,757,225 股(首次受让部分)公司股票已于 2023年 11 月 15 日以 17.30 元/股的价格非交易过户至“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5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 ,自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的锁定期为自 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后分三期解锁,每期解 锁股份数量分别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34%、33%、3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解锁比例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所持 标的股票总数的 34%。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要求及达成情况、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一)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要求及达成情况 根据《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 期的业绩考核要求及达成情况如下: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 以公司前两年(2021年-2022年)净利润均值(约15.39亿元)为 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注:上述“净利润增长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计算依据,且不包含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及股权激励计划导致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下同。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4SHAA1B007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经审计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95,853,276.49 元,剔除该年度全部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 21,081,578.78 元的影响后 ,2023 年的净利润较公司 2021 年-2022 年净利润均值增长 57.0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公司层面的业绩 考核目标已达成。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在各考核年度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 、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个人层面解锁比例如下表所示: 考核结果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100% 80% 0%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对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持有人个人当期实际解锁份额=持有人 当期计划解锁份额×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公司根据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均已完 成,个人层面解锁比例均为100%。 综上,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为 1,957,457 股, 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部分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34%,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0%。 (二)首次受让部分及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择机处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 ,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终止、清算与分配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受让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 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将相关议案报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 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将相关议案报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1、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或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作变更。 2、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 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员工持股计划即自动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 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含)份额同意并将相关议案报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除自动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与分配 1、管理委员会应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日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财产分配。 2、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向持有人分配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现金。 3、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员工持股计划 每个会计年度均可进行分配,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 配。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 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6a097987-ef3f-4e44-b063-04d389b4fb9a.PDF ─────────┬──────────────────────────────────────────────── 2024-11-15 20:31│鱼跃医疗(002223):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11 月 15 日,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 时会议。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0 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的通 知以及提交审议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吴群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建立<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细内容请见 2024 年 11 月 16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关于《修订<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细内容请见 2024 年 11 月 16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3、关于《修订<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细内容请见 2024 年 11 月 16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 度》。 4、关于《建立<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详细内容请见 2024 年 11 月 16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 治理(ESG)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785c2afc-aa57-4d25-8973-03a052ee8146.PDF ─────────┬──────────────────────────────────────────────── 2024-11-15 20:29│鱼跃医疗(002223):鱼跃医疗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1月) ─────────┴────────────────────────────────────────────────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舆情 管理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商业信誉、投资价值等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 公司及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但不限于: (一) 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以下合称“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 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 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 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 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 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有 效监测、评估、应对和引导内部舆论和社会舆论,减少、消除或避免因 媒体报道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第五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组长,成员由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管理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 司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主要职责包括: (一) 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二) 决策重大舆情应对方案及处置结果的相关事宜; (三) 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 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与监管部门等机构的汇报沟通工作; (五) 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管理工作组下设舆情工作小组,负责舆情信息的采集以及舆情管理 工作组相关决策的具体实施,主要职责包括: (一) 建立并维护舆情监测系统,对舆情信息进行收集、初步分析; (二) 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 (三) 根据管理要求及时将舆情信息上报舆情管理工作组; (四) 具体落实舆情管理工作组的相关决策部署。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相关部门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 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 及时向舆情工作小组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 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 、真实, 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的应对与处置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应对原则: (一) 及时性: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避免事态扩大和负面影响加剧,掌握舆情应对的主动权 ; (二) 协同性:公司应加强内外部、各部门间的信息协同,确保相关信息的一致性。 (三) 针对性:公司应根据舆情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等特点制定针对性方案,积极配合各方做好相关事宜。 (四) 审慎性: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审慎核实舆情信息,不得基于主观推测进行信息披露。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 公司及子公司各部门有关人员在知悉舆情信息后应立即向董事会秘书和舆情工作小组报告。 (二) 舆情工作小组第一时间核实相关信息,并初步评估事件事态的严重性,如判断可能形成重大舆情,应当及时向舆情管理工 作组报 告; (三) 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参与舆情的有关情况调查,如判断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 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应当向舆情管理工作组组长报告,必要 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第十二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三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管理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 情管理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舆情工作小组同 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管理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 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 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 与媒体建立良好沟通渠道,经核实舆情确属虚假信息的,应当及时联系处置,避免不实信息进一步发酵; (三) 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 道的 畅通,通过官方回应,及时消除不实舆情对投资者的负面影响, 避免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四) 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 作, 必要可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核查并公告其核查意见; (五) 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 维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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