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23 鱼跃医疗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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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4 │鱼跃医疗(00222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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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4 │鱼跃医疗(00222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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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鱼跃医疗(002223):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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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00:37 │鱼跃医疗(002223):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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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5 │鱼跃医疗(002223):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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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0 │鱼跃医疗(002223):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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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27 │鱼跃医疗(00222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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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27 │鱼跃医疗(002223):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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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27 │鱼跃医疗(002223):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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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27 │鱼跃医疗(00222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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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4│鱼跃医疗(00222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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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708号鱼跃7号楼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群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23人,参加
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2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559,713,4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公司总股份数1,
002,476,929股)的55.8330%,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投票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27,634,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5
78%。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0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32,078,8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753%。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520人,代表
股份132,901,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573%。
8、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线上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本次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于2026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8,415,8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682%;反对:1,206,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2156%;弃权:9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62%。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过半数同意通过。
2、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8,582,6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980%;反对:1,07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1916%;弃权:5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04%。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过半数同意通过。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
含)的中小股东(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31,770,7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99.1491%;反对:1,07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0.8069%;弃权:5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0.0439%。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8,574,6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965%;反对:1,07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1917%;弃权:65,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18%。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过半数同意通过。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
含)的中小股东(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31,762,7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99.1431%;反对:1,073,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0.8074%;弃权:6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0.0495%。
4、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7,737,8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470%;反对:1,877,5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3355%;弃权:98,0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75%。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过半数同意通过。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
含)的中小股东(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30,925,9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98.5135%;反对:1,877,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1.4128%;弃权:98,0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0.0738%。
5、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绩效考核与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1,119,4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6590%;反对:1,564,9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1775%;弃权:21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1634%。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过半数同意通过。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
含)的中小股东(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31,119,4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98.6590%;反对:1,564,9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1.1775%;弃权:21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0.1634%。兼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股东吴群已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吴光明先生与吴群先生系
父子关系,吴光明与吴群共同控制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联股东吴光明、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对本
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为426,811,827股,以上利益相关方均未委托他人或未接受他人委托参与该议案的表决。
6、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1,023,1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8.5866%;反对:1,572,4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1832%;弃权:30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302%。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过半数同意通过。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
含)的中小股东(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131,023,1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98.5866%;反对:1,572,4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1.1832%;弃权:30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0.2302%。兼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联股东吴群已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吴光明先生与吴群先生系
父子关系,吴光明与吴群共同控制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联股东吴光明、江苏鱼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对本
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为426,811,827股,以上利益相关方均未委托他人或未接受他人委托参与该议案的表决。
7、关于《修订<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7,962,8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6872%;反对:1,534,9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2742%;弃权:21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385%。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过半数同意通过。
8、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9,057,2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8828%;反对:592,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1059%;弃权:6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13%。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梦伟律师和甘瑞霖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会会议决议;
2、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9ede9fe7-8e70-40c3-9ef5-68b37e3309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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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04│鱼跃医疗(00222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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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刘梦伟律
师、甘瑞霖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 公司已
向本所保证,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
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 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发表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法律法规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
记载、24SH7200151/ZYZ/kw/cm/D49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此基础上, 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公告的《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 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通知等文件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 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了提交本次股
东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5 日13:30在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玄武大道 708
号鱼跃 7号楼会议室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提供的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统计资料和相关验证文件, 以及本次现场及网络投票
的合并统计数据,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523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59,713,4
03股, 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8330%。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24SH7200151/ZYZ/kw/cm/D49 2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委
托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公
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
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 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558,415,803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82%; 反对 1,206,9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56%; 弃权 90,7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558,582,603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80%; 反对 1,072,4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6%; 弃权 58,4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31,770,776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91%; 反对 1,072,40
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69%; 弃权 58,4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439%。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558,574,603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65%; 反对 1,073,0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7%; 弃权 65,8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
24SH7200151/ZYZ/kw/cm/D49 3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31,762,776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31%; 反对 1,073,00
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74%; 弃权 65,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495%。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557,737,80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70%; 反对 1,877,569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55%; 弃权 98,029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30,925,97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35%; 反对 1,877,56
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28%; 弃权 98,029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738%。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绩效考核与薪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31,119,414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90%; 反对 1,564,962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75%; 弃权 217,2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4%。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31,119,414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90%; 反对 1,564,96
2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75%; 弃权 217,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4%。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131,023,114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66%; 反对 1,572,462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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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1.1832%; 弃权 306,0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2%。
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31,023,114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66%; 反对 1,572,46
2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32%; 弃权 306,0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02%。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557,962,853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72%; 反对 1,534,95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42%; 弃权 215,60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5%。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559,057,203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8%; 反对 592,7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9%; 弃权 63,500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本次股东会涉及特别决议事项的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时, 不
存在应回避而未回避表决的情形; 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根据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的汇总表决结果, 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均获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四.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结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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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本次
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4SH7200151/ZYZ/kw/cm/D49 6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公告材料, 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
构并公告。除此以外, 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
韩 炯 律师
经办律师
刘梦伟 律师
甘瑞霖 律师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24SH7200151/ZYZ/kw/cm/D49 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566626f9-07fe-4ff3-9e8c-aa9cafd1cd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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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鱼跃医疗(002223):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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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5 日发布《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广大投
资者能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
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
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群先生、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张勇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刘丽华
女士、公司独立董事钟明霞女士、公司独立董事万遂人先生、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王瑞洁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7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公司将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160e1e2-d0c5-4df5-b9d8-e508bf1f32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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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00:37│鱼跃医疗(002223):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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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跃医疗(002223):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0760012-db1c-412c-8835-14174bff09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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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45│鱼跃医疗(002223):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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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银行理财等
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投资对象及投资方式)。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事项尚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 年 4 月 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
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的产品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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