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24 三 力 士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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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三 力 士(002224):新世纪评级关于关注三力士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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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力 士(002224):新世纪评级关于关注三力士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5caf2265-c660-438c-9a22-9f87f34e5a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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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00:00│三 力 士(002224):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力士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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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力 士(002224):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力士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9/8ab9a8eb-8f1b-46c4-81ad-e6e4e7eb77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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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00:00│三 力 士(002224):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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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 年 4 月 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文件
等方式发出。
2.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在 16: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4.会议由沈国建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沈国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沈国建先生简历详见简历。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8/b4381290-d698-4e15-85b2-1b7f10c293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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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00:00│三 力 士(002224):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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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文件
等方式发出。
2.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8 日 16: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4.会议由吴琼瑛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部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吴琼瑛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吴琼瑛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选举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吴琼瑛女士、屠世超先生、何平先生三人组成,吴琼瑛女士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由屠世超先生、陈亚东先生、吴琼瑛女士三人组成,屠世超先生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由陈琪耀先生、陈亚东先生、屠世超先生三人组成,陈琪耀先生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陈亚东先生、陈琪耀先生、郭利军先生三人组成,陈亚东先生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琼瑛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吴琼瑛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郭利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郭利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生产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潘万东先生为公司生产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潘万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何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何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何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何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8、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娜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李娜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8/74aa9e02-105f-41dd-930d-8959f5b655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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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00:00│三 力 士(002224):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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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的议案》。并已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
完成了换届选举。
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吴琼瑛女士(董事长)、吴琼明女士、郭利军先生、何平先生。
2、独立董事:陈亚东先生、陈琪耀先生、屠世超先生。
以上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
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
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披露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吴琼瑛女士(主任委员)、屠世超先生、何平先生。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屠世超先生(主任委员)、陈亚东先生、吴琼瑛女士。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陈琪耀先生(主任委员)、陈亚东先生、屠世超先生。
4、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陈亚东先生(主任委员)、陈琪耀先生、郭利军先生。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成员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沈国建先生(监事会主席)、钱江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陈潇俊先生
以上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监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3)。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吴琼瑛女士
2、副总经理:郭利军先生
3、生产总监:潘万东先生
4、财务总监:何平先生
5、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何磊先生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何磊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上市规则》等规定
,有关材料已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经审查无异议。
潘万东先生、何平先生、何磊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四、公司聘任内审部负责人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娜女士为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
李娜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姓名:何磊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高尔夫路凤凰创新园
邮政编码:312030
联系电话:0575-84313688
传真号码:0575-84318666
电子邮箱:sanluxzqb@163.com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沙建尧先生、蒋建华先生、范薇薇女士在本次换届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亦不再在公
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沙建尧先生、蒋建华先生、范薇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七、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9/e355da27-5a33-496f-a324-ae237d80a9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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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00:00│三 力 士(002224):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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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
2024年4月8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同意选举陈潇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其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
《公司法》的规定。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8/48f103e7-15a6-40c5-ad02-de5c2229d6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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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00:00│三 力 士(002224):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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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琼瑛女士主持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8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8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4
月 8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4 月 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高尔夫路凤凰创新园)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三力士股
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50,624,340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27.791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9,199,9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6333%。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24,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579%。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424,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579%。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49,859,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7%;反对 76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3%;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65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862%;反对 765,1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7138%;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吴琼瑛女士、吴琼明女士、郭利军先生、何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会议决议通
过之日起算,任期三年。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吴琼瑛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吴琼瑛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49,858,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4%,吴琼瑛女士
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658,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230%。
2.02 选举吴琼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吴琼明女士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49,858,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4%,吴琼明女士
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658,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230%。
2.03 选举郭利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郭利军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49,858,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4%,郭利军先生
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658,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230%。
2.04 选举何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何平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49,858,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4%,何平先生当选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658,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230%。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亚东先生、陈琪耀先生、屠世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算,
任期三年。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陈亚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陈亚东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49,858,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4%,陈亚东先生
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658,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230%。
3.02 选举陈琪耀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陈琪耀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49,858,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4%,陈琪耀先生
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658,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230%。
3.03 选举屠世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屠世超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49,858,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4%,屠世超先生
当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658,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230%。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沈国建先生、钱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本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算,任期三年
。累积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4.01 选举沈国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沈国建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49,858,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4%。沈国建先生
当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658,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230%。
4.02 选举钱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钱江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249,858,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44%。钱江先生当选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658,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23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8/c646da53-5c2f-479d-954c-d0da8614a6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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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00:00│三 力 士(002224):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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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债券代码:128039 债券简称:三力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 5.43 元/股
转股时间:2018 年 12 月 14 日至 2024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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