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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27(奥 特 迅)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227 奥 特 迅 更新日期:2025-04-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3-20 00:00 │奥 特 迅(00222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03-03 19:18 │奥 特 迅(00222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01-24 17:53 │奥 特 迅(002227):2024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1-15 19:07 │奥 特 迅(002227):关于注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 │2024-12-30 19:09 │奥 特 迅(002227):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4-12-30 19:09 │奥 特 迅(002227):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4-12-24 17:40 │奥 特 迅(002227):关于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4-12-20 18:17 │奥 特 迅(00222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 ├─────────┼──────────────────────────────────────────────┤ │2024-12-12 18:37 │奥 特 迅(002227):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 │2024-12-12 18:36 │奥 特 迅(002227):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 ─────────┬──────────────────────────────────────────────── 2025-03-20 00:00│奥 特 迅(00222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奥特迅,证券代码:002227,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2个交易日(2025年0 3月18日、2025年03月1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披露了《2024年度业绩预告》。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具体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20 24年年度报告为准。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业绩预告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披露的风险提示,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0/56db2c9e-82f3-4fe3-9b2e-59b60ba99bc7.PDF ─────────┬──────────────────────────────────────────────── 2025-03-03 19:18│奥 特 迅(00222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奥 特 迅(00222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4/38273581-2a24-4131-8875-eba965d5cb7d.PDF ─────────┬──────────────────────────────────────────────── 2025-01-24 17:53│奥 特 迅(002227):2024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4,200.00 万元–6,000.00 万元 亏损:4,305.45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2,585.00 万元–4,385.00 万元 亏损:5,381.6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695 元/股–0.2421 元/股 亏损:0.1737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为公司提供年度 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变动原因如下: 1. 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但因其固定成本占比较高,暂未盈利,在加速市场优化措施; 2. 深化内控及优化流程,全面落实降费增效举措,经营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 3. 非经常性损益中因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预计减少利润2,500.00万元-3,000.00 万元(最终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 和评估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为准)。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75adc61a-33a0-4cb0-a147-93b64e5f6001.PDF ─────────┬──────────────────────────────────────────────── 2025-01-15 19:07│奥 特 迅(002227):关于注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议情况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二、募集资金理财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理财专户内资金已转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鉴于公司无继续在上述理财专户购买理财产品的计划,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理财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注销的理财专户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机构名称 账号 1 深圳前海奥特迅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11008718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6/6f0cc94e-b2dd-4fbc-b596-23442b246381.PDF ─────────┬──────────────────────────────────────────────── 2024-12-30 19:09│奥 特 迅(002227):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2月 30日(星期一)下午 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12月 30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2月 3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4 年 12月 30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 3 号奥特迅电力大厦十楼会议室。 3.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迅”或“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廖晓霞女士。 6.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代表共 248人,代表的股份总数 132,566,3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3.4960%。其中: (1)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4人,代表股份 131,071,1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2.8926%;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 理人)共 244人,代表股份1,495,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603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31,942,483股,同意票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5294%;反对票 545,701 股,反对票 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4116%;弃权票 78,200 股,弃权票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59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938,8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88.7843%;反对 545,701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8099%;弃权 7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4058%。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参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尹子鸣律师和夏宇慈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盖章的《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1/24fa76e9-ed5a-4205-9578-39c011f9d61e.PDF ─────────┬──────────────────────────────────────────────── 2024-12-30 19:09│奥 特 迅(002227):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 出席了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据此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 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 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鉴于此,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及以前所发生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1日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 于2024年12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 《股东会通知》),对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审议事项、会议议程和议案、出席人员、会议登记办 法等事项予以公告。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深圳 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3号奥特迅电力大厦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廖晓霞女士主 持 ; 公 司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 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上午9:1 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发出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经查验公司提供的公司股东名册、参加现场会议股东以及股东代表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并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本次现场会议并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共248名,均为截至2024年12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2,566,3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53.4960%。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出席会议人员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共4名,均为截至2024年12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1,071,1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为52.8926%。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确认,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4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1,495,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6034%。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本所律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根据《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 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全部议案进行了表决,并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以记名投票方式按《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 本次股东会全部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 提出异议。会议记录及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和监事签名。 (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1,942,4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294%;反对545,7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4116%;弃 权7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5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38,8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7843%;反对545,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9.8099%;弃权78,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58%。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特殊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公司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票数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五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1/cbba65d8-a020-4f3a-b8aa-15db6f10d0a5.PDF ─────────┬──────────────────────────────────────────────── 2024-12-24 17:40│奥 特 迅(002227):关于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奥特迅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奥特 迅”)、深圳市奥特迅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迅软件”)因经营发展的需要,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各申请人民币 1,000 万元贷款,共计 2,000万元,贷款利率以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年 12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 2024-078)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不可撤销担保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借款一事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担保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保证人: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深圳前海奥特迅新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奥特迅软件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 2,000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包括全部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和债权人为实现担保权 和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 保证期间: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借款或其他债务展期的, 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8,000万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8,00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2023年经 审计后净资产的7.5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且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不可撤销担保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6b939abd-80a8-46e1-a9ce-867f41b85c13.PDF ─────────┬──────────────────────────────────────────────── 2024-12-20 18:17│奥 特 迅(00222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 奥 特 迅(00222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1/9b5080e0-870e-411d-b6fc-4a2365d627e1.PDF ─────────┬──────────────────────────────────────────────── 2024-12-12 18:37│奥 特 迅(002227):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奥 特 迅(002227):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2/1429f1ca-5a32-424d-b2fb-0669473108af.PDF ─────────┬──────────────────────────────────────────────── 2024-12-12 18:36│奥 特 迅(002227):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奥 特 迅(002227):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491e25da-8971-4a49-8bb3-1f95a52a5a4d.PDF ─────────┬──────────────────────────────────────────────── 2024-12-12 18:35│奥 特 迅(002227):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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