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29 鸿博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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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6 │鸿博股份(002229):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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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4 │鸿博股份(002229):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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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2 │鸿博股份(002229):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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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1 │鸿博股份(00222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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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鸿博股份(002229):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仲裁、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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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00:30 │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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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22:12 │鸿博股份(00222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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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22:12 │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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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22:12 │鸿博股份(00222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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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22:12 │鸿博股份(002229):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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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6│鸿博股份(002229):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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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23日在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26号鸿博梅
岭观海 B座 21层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
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7名,亲自出席董事 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倪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3)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
二、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
意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0ad90b2-5740-41d1-99d6-882e5c5a3f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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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4│鸿博股份(002229):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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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002229):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54a1af3-721e-4274-b886-fe1a6ccbbe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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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2│鸿博股份(002229):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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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
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04 月 28 日(星期二)下午 15:00-17:00 以网络远程的
方式举行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方式:通过网址 https://eseb.cn/1xtgYmZGqo8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4月 28日 15:00前进行会前提问。
参加人员:董事长倪辉先生、独立董事吴松成先生、财务总监浦威先生、董事会秘书张承杰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
进行调整)。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0fdccf5-4ebe-44ff-9f9e-fc7c2e858a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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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31│鸿博股份(00222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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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00222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14b94b6-5d4c-49ac-b8f9-37ee77e894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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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鸿博股份(002229):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仲裁、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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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乾五科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已审理终结,法院裁定驳回其申请,原仲裁裁决依法有效。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为该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被申请人。
涉案相关金额:该撤销仲裁裁决案件涉及此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确定的金额(乾五科技应向英博数科退
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等,共计 293,978,796元),不涉及新增涉案金额。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原仲裁裁决可依法执行但尚未执行,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未来财务数据的影响尚存在不确
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近日,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博数科”)收到北京市第
四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该院就北京乾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五科技”)申请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2025〕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2839号裁决一案,已审查终结并作出终审裁定。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受理机构: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2、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北京乾五科技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
3、案件背景
公司于 2025 年 5月 10 日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英博数科就与乾五科技的合
同纠纷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并获受理。2025年 11月 19日,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公司收到仲裁委出具的《裁决书》,裁决乾五科技向英博数科退还货款及支付违约金、律师费、仲
裁费等共计 293,978,796元。2026年 3月 06日,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仲裁、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
5),申请人乾五科技以仲裁庭的组成违反法定程序、仲裁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等理由,请求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中国国际经
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4、裁定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申请人乾五科技申请撤销 2839号裁决的各项理由均不成立,应予驳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裁
定如下:驳回北京乾五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申请费 400元由申请人北京乾五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原仲裁裁决可依法执行但尚未执行,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未来财务数据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及英博数科将依
法推进裁决执行,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本次裁定不影响已披露的 2025年度报告和相关财务数据。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
况,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de2dea3e-cfc1-4669-97bd-5228f2f79c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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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00:30│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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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accda987-207b-4cbf-b35a-fde70061a7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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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22:12│鸿博股份(00222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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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00222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08c0ffe8-be93-4c2e-a249-99241b406d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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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22:12│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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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4bdb8e7f-d19d-4880-8fd6-ca023b300e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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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22:12│鸿博股份(00222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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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为更加真实、
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末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存货、长
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商誉等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并进行减值测试。
经测试,减值准备计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计提原因
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684.07 按照个别认定及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存货 3,200.13 市场智算设备价格下跌
长期股权投资 332.50 持有待售资产,预计产生转让亏损
固定资产 2,119.89 市场智算设备价格下跌;
子公司关停,闲置生产线发生减值。
商誉 1,136.73 成都标点业绩下滑;
无锡双龙产业政策发生变化,业绩低于预期。
合计 7,473.32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采用简化方法,按照个别认定及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式,以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
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对涉诉及有充分证据证明不会发生或已发生预计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本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684.07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
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
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
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00.13万元。
3、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
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本期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3,589.12万元。
三、资产核销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对部分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应
收款项及合同资产2.97万元,核销存货22.69万元,核销固定资产766.46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7,473.32万元。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
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及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d3207f0f-79ba-4e58-b900-c1929d8df2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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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22:12│鸿博股份(002229):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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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组织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吴松成先生、钟鸿钧先生、张晨先生、黄锦女士(以下统称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与评估,现将自查情况及专项意见出具如下:
经全面自查,公司全体在任独立董事吴松成先生、钟鸿钧先生、张晨先生、黄锦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
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766f2d0b-89b7-4d80-9d20-d2f67dcd9b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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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22:12│鸿博股份(002229):关于公司拟购买董责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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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责险的
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并由董事会提
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责险方案
1、投保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 4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含续保后最长保险期限不超过三年)。
二、相关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拟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投保方案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购买董责险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
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拟购买董责险履行的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作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公司全体
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责险的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6c053d44-967b-4658-8b7c-c752c21b43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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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22:12│鸿博股份(002229):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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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号)的规定。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6年审计机构,任期一年。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5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
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
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
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
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
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人员信息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人。
3、业务信息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
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08.86万元。中兴华所在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
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
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
政处罚 7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纪律处分 3次。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15人次
、行政监管措施 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凯茗先生,2019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6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晨晗女士,2023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3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国超先生,2009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来为 1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张凯茗 无 无 无 无
2 马晨晗 无 无 无 无
3 赵国超 无 无 无 无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
和买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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