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29 鸿博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4 18:18 │鸿博股份(00222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10 00:00 │鸿博股份(002229):关于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
├─────────┼──────────────────────────────────────────────┤
│2026-06-10 17:47 │鸿博股份(002229):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
│2026-06-10 00:00 │鸿博股份(002229):关于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
├─────────┼──────────────────────────────────────────────┤
│2026-06-05 18:12 │鸿博股份(002229):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
│2026-06-05 18:08 │鸿博股份(00222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公告 │
├─────────┼──────────────────────────────────────────────┤
│2026-06-05 18:08 │鸿博股份(00222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02 17:52 │鸿博股份(002229):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
│2026-05-22 18:05 │鸿博股份(002229):关于子公司解除部分债务逾期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
├─────────┼──────────────────────────────────────────────┤
│2026-05-20 19:36 │鸿博股份(002229):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07-14 18:18│鸿博股份(00222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4,240 万元–6,280万元 盈利:4,225.91万元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200.33%-248.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5,180 万元–7,740万元 盈利:4,125.28万元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225.57%-287.62%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859 元/每股–0.1272 元/每股 盈利:0.0857元/股
营业收入 16,400万元–20,000万元 79,012.69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15,200万元–18,500万元 77,929.05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受印刷业务市场竞争影响,公司相关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公司整体毛利率处于较低水平,导致本报告期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仍处于亏损状态。报告期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全
资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重大算力项目完成验收并确认相关收入及利润,形成较高业绩基数,从而对本报告期同比变动幅
度产生较大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初步核算的数据,具体财务数据将在本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c56b2f06-d74d-4489-93d8-f6ef1e156420.PDF
─────────┬────────────────────────────────────────────────
2026-07-10 00:00│鸿博股份(002229):关于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前次担保情况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7日、2026年4月 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6年提供担保总额度预计为240,000万元,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不再逐笔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14)。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博数科”)与北京亦庄国际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
庄国际”)签署《委托保证合同》,英博数科委托亦庄国际为其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
请的 1,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鸿博昊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博昊天”)为上述债务
向亦庄国际提供保证反担保;鸿博昊天、英博数科与亦庄国际签署《抵押反担保合同》、《主债权及不动产最高额抵押合同》,鸿博
昊天以其工业厂房、工业用地作为抵押物,为英博数科上述债务的履行向亦庄国际提供抵押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总额度范围内,符合公司相关授权,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公司与亦庄国际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22-06-01
2、法定代表人:李宁
3、注册资本:21,0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 10号望海楼 B座二层 207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
开发;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第一
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 506,954,566.74 495,227,420.35
负债总额 497,488,306.10 499,908,286.13
净资产 9,466,260.64 -4,680,865.78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审计)
营业收入 613,795,945.15 21,476,780.48
净利润 346,959.12 -14,147,126.42
7、公司持有英博数科 100%股权。英博数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英博数科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抵押人:鸿博昊天科技有限公司;
2、抵押权人:北京亦庄国际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主债务人: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抵押担保;
5、抵押物:鸿博昊天工业厂房,不动产权证号:京(2017)开不动产权第0018626号;
6、担保额度:主债权 1,000万元。
(二)相关保证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人:北京亦庄国际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反担保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鸿博昊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额度:主债权 1,000万元;
5、担保期间:主合同下每笔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24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76,674.66万元,
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69.55%。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
4,630.87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的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6432c569-2453-4efd-a451-99801179656d.PDF
─────────┬────────────────────────────────────────────────
2026-06-10 17:47│鸿博股份(002229):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5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4,982,142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2.40 元,募集资金净额 76,250.00 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16年 8月 4日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
016]第 351ZA003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及义务。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
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成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类别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银行福州城东支行 1402095129600106725 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b184ee3e-1e5e-47a9-bd06-92e6473b64c6.PDF
─────────┬────────────────────────────────────────────────
2026-06-10 00:00│鸿博股份(002229):关于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前次担保情况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7日、2026年4月 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6年提供担保总额度预计为240,000万元,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不再逐笔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14)。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鸿博昊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博昊天”)及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博数科”
)分别与北京亦庄国际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亦庄国际”)签署《委托保证合同》,委托亦庄国际为鸿博昊天、英博数科向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京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的 2,000 万元、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及鸿博昊天、英博数科为上述债务向亦庄国际提供保证反担保;鸿博昊天、英博数科与亦庄国际签署《抵押反担保合同》、《
主债权及不动产抵押合同》,鸿博昊天以其工业厂房、工业用地作为抵押物,为鸿博昊天、英博数科上述债务的履行向亦庄国际提供
抵押担保及抵押反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总额度范围内,符合公司相关授权,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公司与亦庄国际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鸿博昊天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0-09-02
2、法定代表人:倪辉
3、注册资本:29,500万人民币
4、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七路 5号院 1号楼 208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印刷品装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 225,163,331.98 184,584,151.54
负债总额 167,945,439.18 130,295,867.30
净资产 57,217,892.80 54,288,284.24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审计)
营业收入 77,838,723.66 7,478,081.42
净利润 -58,006,579.40 -2,929,608.56
7、公司持有鸿博昊天 100%股权。鸿博昊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鸿博昊天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二)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2-06-01
2、法定代表人:李宁
3、注册资本:21,0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 10号望海楼 B座二层 207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
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
开发;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第一
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 506,954,566.74 495,227,420.35
负债总额 497,488,306.10 499,908,286.13
净资产 9,466,260.64 -4,680,865.78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审计)
营业收入 613,795,945.15 21,476,780.48
净利润 346,959.12 -14,147,126.42
7、公司持有英博数科 100%股权。英博数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英博数科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抵押人:鸿博昊天科技有限公司;
2、抵押权人:北京亦庄国际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主债务人:鸿博昊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抵押担保;
5、抵押物:鸿博昊天工业厂房,不动产权证号:京(2017)开不动产权第0018626号;
6、担保额度:鸿博昊天、英博数科主债权分别为 2,000万元、1,000万元。
(二)相关保证反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人:鸿博昊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人:北京亦庄国际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反担保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鸿博昊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额度:鸿博昊天、英博数科主债权分别为 2,000万元、1,000万元;
5、担保期间:主合同下每笔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24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85,674.66万元,
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77.72%。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
4,630.87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的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33de044e-dcf2-4942-8760-ddedac5fc28d.PDF
─────────┬────────────────────────────────────────────────
2026-06-05 18:12│鸿博股份(002229):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5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4,982,142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2.40 元,募集资金净额 76,250.00 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16年 8月 4日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
016]第 351ZA003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及义务。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
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成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类别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福州古田支行 591902969410986 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cfe1ecf4-9753-467b-9bd6-6aa6acc6d383.PDF
─────────┬────────────────────────────────────────────────
2026-06-05 18:08│鸿博股份(00222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5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公司21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倪辉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22人,代表股份11,192,6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3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20人,代表股份10,462,5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8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22人,代表股份11,192,6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73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20人,代表股份10,462,5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86%。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嘉宾: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严建云、刘凯律师。
二、本次会议的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情况如下:
提案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43,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196%;反对 2,197,3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9.6325%;弃权25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743,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196%;反对 2,197,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325%;弃权 25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7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
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2.00《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83,1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011%;反对 1,095,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7833%;弃权 2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83,1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011%;反对 1,095,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3%;弃权 2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915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严建云、刘凯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3ab1af0c-218d-4646-8550-519e9e4d5389.PDF
─────────┬────────────────────────────────────────────────
2026-06-05 18:08│鸿博股份(00222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之委托,指派刘凯律师、严建云
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25〕7号,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声明如下:
1.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公司应当对其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本次会议资料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等)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3. 对于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时向公司出示的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
书、股票账户卡等材料,其真实性、有效性应当由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行负责,本所律师的责任是核对股东姓名(或名称)
及其持股数额与股东名册中登记的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持股数额是否一致。
4.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行为均视为股东自己的行为
,股东应当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5. 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的资格及程序、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
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发表意见。
6.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会议决议一并公告。基于上述声明,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
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0日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5月 21日在《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站上分别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于 2026年6月 5日 14:3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福州市仓山区南江
滨西大道 26号鸿博梅岭观海 B座 21层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倪辉先生主持。公司股东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6月 5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5日 9:15至 9:25、9:30至 11:30、13:00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5日 9:15 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本次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1,122人,代表股份 11,192,6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比例为 2.2557%。其中: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730,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471%;2. 根据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20人,代表股份 10,462,50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1086%。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验证其身份。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的资格及程序
在本次会议上,出席股东并未提出临时提案。
四、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743,6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196%;反对 2,197,383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325%;弃权 25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7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743,6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196%;反对 2,197,3
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325%;弃权 25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2479%。
(二)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9,883,1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011%;反对 1,095,009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3%;弃权 21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883,1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011%;反对 1,095,0
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3%;弃权 21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9156%。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副本若干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致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f31cb965-a626-4928-b65b-fb9e998f345c.PDF
─────────┬────────────────────────────────────────────────
2026-06-02 17:52│鸿博股份(002229):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鸿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5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34,982,142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2.40 元,募集资金净额 76,250.00 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16年 8月 4日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
016]第 351ZA003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及义务。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
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成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类别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0000019727658012 募集资金
1010011200003220182 专用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af0cb2ac-e095-40be-a686-168f4a58bf43.PDF
─────────┬────────────────────────────────────────────────
2026-05-22 18:05│鸿博股份(002229):关于子公司解除部分债务逾期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
一、本次解除部分债务逾期的基本情况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告了《关于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暨担保进
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博数科”)出现部分债务逾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笔逾期债务本金 2,680万元及对应的利息、违约金、律师费等均已完成支付,公司同步解除上述债务担保
义务。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24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82,674.66万元,
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75.00%。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
4,630.87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的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0c151fd7-16a4-4ec1-9adb-5dcc03443f5a.PDF
─────────┬────────────────────────────────────────────────
2026-05-20 19:36│鸿博股份(002229):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20日在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26号鸿博梅
岭观海 B座 21层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
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7名,亲自出席董事 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倪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上倪辉先生就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进行了说明。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
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办人员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和
备案手续。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年 6月 5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1)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62776e2c-f82d-4c83-8a9e-02012be3123a.PDF
─────────┬────────────────────────────────────────────────
2026-05-20 19:34│鸿博股份(002229):鸿博股份章程(2026年5月)
─────────┴────────────────────────────────────────────────
鸿博股份(002229):鸿博股份章程(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250aaa98-eef1-4333-ad26-6e00f775512a.PDF
─────────┬────────────────────────────────────────────────
2026-05-20 19:33│鸿博股份(00222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 2026年 6月 5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5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26号鸿博梅岭观海 B座 2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注:1、本次股东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表决代表对除累积投票外其他议案统一表决;2、议案 1为特别决议议案,需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议案 2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议案内容详见 2026年 5月 21日公司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
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3日(周三)9:30-11:30、14:30-16:30。(二)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26
号鸿博梅岭观海 B座 21层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张承杰、柯志鹏
(3)联系电话:(0591)88070028;传真:(0591)88074777
(4)邮政编码:35000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9cec3d0a-4c06-46a6-81e0-1ad8bda49cd5.PDF
─────────┬────────────────────────────────────────────────
2026-05-20 19:32│鸿博股份(002229):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
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283,804,668.78
元。经核算,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达到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以上。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事项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及累计未弥补亏损形成原因
2025年度公司整体经营呈营收大幅增长、亏损同比收窄的态势,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01,327.90 万元,较上年同期 51,012.46万
元同比增长 98.63%,但受 2025 年度公司在实施产业结构优化等方面投入有所增加,同时,综合资产减值与公允价值下滑等非现金
损失多重因素影响,最终导致公司亏损。
三、公司的整改措施
针对公司目前未弥补亏损情况,公司高度重视,未来公司将深耕优势业务,持续拓展优质客户,同时压降非必要开支,优化债务
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努力改善经营业绩,逐步化解累计亏损。
四、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b6c3cd49-0cd6-4a56-92b7-786555e5cfcb.PDF
─────────┬────────────────────────────────────────────────
2026-05-20 19:32│鸿博股份(00222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
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新增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
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
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一百零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 第一百零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
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 ……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 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 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
起未逾 3年; 未逾 3年;
…… ……
新增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
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者
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
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六十三条 股东会作出分配利润的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
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 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
六个月内进行分配。 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
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者股份)的派发
事项。
注:因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
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手续等具体事项,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
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6a788032-90f2-4051-b17a-e530fc8ddeb2.PDF
─────────┬────────────────────────────────────────────────
2026-05-18 17:20│鸿博股份(002229):关于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博数科”)出现部分债务逾期情
况,自《民事判决书》生效起至本公告披露日,逾期支付已达 15个交易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务逾期基本情况
2024 年 6月,英博数科因经营需要,与浙江同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技术”)签订采购合同,合同金额合计 55
,157,236元,公司为英博数科上述合同义务的履行提供担保并与同兴技术签订《保证合同》,担保主债权金额为 8,000万元,担保具
体审议情况详见 2024年 4月 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2025
年 5月,因对合同款项支付存在争议,同兴技术向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内容详见 2025年 9月 1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2025年 11月,公司收到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英博数科应向同兴技术支付货款 3,515.72万元,收到判决书后,公司随即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近日,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公司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与同兴技术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经判决英博数科应向同兴技术支付货款 2,680万元及违约金、律师费等,同时公司对英博数科相关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目前
相关债务尚未支付,公司担保的相关债务已逾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1.11条等有关规定,自《民事判决书
》生效起至本公告披露日,逾期支付已达 15个交易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英博数科可能会面临支付罚息、违约金等情况,同时公司为英博数科上述业务提供担保,可能导致公司代为清偿相关债务。本次
逾期的债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3%。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措施,督促英博数科尽快完成上述债务的清偿义务
,并将对英博数科上述款项支付事宜及时跟踪,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24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90,674.66万元,
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82.25%。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
7,310.88万元,其中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金额为 2,680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71bc3125-1585-4872-a21a-ab2b5953b564.PDF
─────────┬────────────────────────────────────────────────
2026-05-06 16:50│鸿博股份(002229):关于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前次担保情况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7日、2026年4月 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6年提供担保总额度预计为240,000万元,公司董事
会、股东会不再逐笔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14)。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弘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弘博”)与仲利国际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仲利国际”)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保证
书》,为上海弘博上述业务所负债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66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总额度范围内,符合公司相关授权,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
交易。
二、被担保人上海弘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21年 3月 18日
2、法定代表人:倪辉
3、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4、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愚园路 1107号 1号楼 3层 302-139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5G 通信技术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
持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外包服务;动漫游戏开
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
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
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软件
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互联网游戏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 7,155,858.78 10,908,996.20
负债总额 12,204,184.73 9,083,738.85
净资产 -5,048,325.95 1,825,257.35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审计)
营业收入 96,480.29 369,287.19
净利润 -2,212,118.45 -726,416.70
7、公司持有上海弘博 100%股权。上海弘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上海弘博目前整体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正常履
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设置反担保。
三、《保证书》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仲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主债务人:上海弘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最高额不超过 66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2026年 4月 30日至 2031年 04月 15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24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90,674.66万元,
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82.25%。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
7,310.88万元,其中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金额为 2,680.01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15ca2c64-d3c4-4086-a928-e98a612b1fb7.PDF
─────────┬────────────────────────────────────────────────
2026-04-30 00:00│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2d0f8883-e5d9-4097-a4d0-d3f6d760fb0d.PDF
─────────┬────────────────────────────────────────────────
2026-04-30 00:00│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决议公告
─────────┴────────────────────────────────────────────────
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13a8c04-1f1f-4606-8909-e651951a0d57.PDF
─────────┬────────────────────────────────────────────────
2026-04-23 18:36│鸿博股份(002229):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23日在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26号鸿博梅
岭观海 B座 21层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
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7名,亲自出席董事 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倪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3)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
二、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强化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
意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0ad90b2-5740-41d1-99d6-882e5c5a3f00.PDF
─────────┬────────────────────────────────────────────────
2026-04-23 18:34│鸿博股份(002229):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鸿博股份(002229):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54a1af3-721e-4274-b886-fe1a6ccbbeee.PDF
─────────┬────────────────────────────────────────────────
2026-04-23 18:32│鸿博股份(002229):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
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04 月 28 日(星期二)下午 15:00-17:00 以网络远程的
方式举行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方式:通过网址 https://eseb.cn/1xtgYmZGqo8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4月 28日 15:00前进行会前提问。
参加人员:董事长倪辉先生、独立董事吴松成先生、财务总监浦威先生、董事会秘书张承杰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
进行调整)。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0fdccf5-4ebe-44ff-9f9e-fc7c2e858a27.PDF
─────────┬────────────────────────────────────────────────
2026-04-23 18:31│鸿博股份(00222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鸿博股份(00222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14b94b6-5d4c-49ac-b8f9-37ee77e89401.PDF
─────────┬────────────────────────────────────────────────
2026-04-10 00:00│鸿博股份(002229):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仲裁、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乾五科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案已审理终结,法院裁定驳回其申请,原仲裁裁决依法有效。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为该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被申请人。
涉案相关金额:该撤销仲裁裁决案件涉及此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确定的金额(乾五科技应向英博数科退
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等,共计 293,978,796元),不涉及新增涉案金额。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原仲裁裁决可依法执行但尚未执行,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未来财务数据的影响尚存在不确
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近日,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博数科”)收到北京市第
四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该院就北京乾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五科技”)申请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2025〕中国贸仲京裁字第 2839号裁决一案,已审查终结并作出终审裁定。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受理机构: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2、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北京乾五科技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
3、案件背景
公司于 2025 年 5月 10 日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英博数科就与乾五科技的合
同纠纷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并获受理。2025年 11月 19日,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公司收到仲裁委出具的《裁决书》,裁决乾五科技向英博数科退还货款及支付违约金、律师费、仲
裁费等共计 293,978,796元。2026年 3月 06日,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大仲裁、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
5),申请人乾五科技以仲裁庭的组成违反法定程序、仲裁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等理由,请求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中国国际经
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4、裁定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申请人乾五科技申请撤销 2839号裁决的各项理由均不成立,应予驳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裁
定如下:驳回北京乾五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申请费 400元由申请人北京乾五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原仲裁裁决可依法执行但尚未执行,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未来财务数据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及英博数科将依
法推进裁决执行,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本次裁定不影响已披露的 2025年度报告和相关财务数据。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
况,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裁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de2dea3e-cfc1-4669-97bd-5228f2f79c90.PDF
─────────┬────────────────────────────────────────────────
2026-04-08 00:30│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accda987-207b-4cbf-b35a-fde70061a721.PDF
─────────┬────────────────────────────────────────────────
2026-04-07 22:12│鸿博股份(00222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鸿博股份(00222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08c0ffe8-be93-4c2e-a249-99241b406d0e.PDF
─────────┬────────────────────────────────────────────────
2026-04-07 22:12│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4bdb8e7f-d19d-4880-8fd6-ca023b300e1c.PDF
─────────┬────────────────────────────────────────────────
2026-04-07 22:12│鸿博股份(00222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为更加真实、
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末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存货、长
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商誉等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并进行减值测试。
经测试,减值准备计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计提原因
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684.07 按照个别认定及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存货 3,200.13 市场智算设备价格下跌
长期股权投资 332.50 持有待售资产,预计产生转让亏损
固定资产 2,119.89 市场智算设备价格下跌;
子公司关停,闲置生产线发生减值。
商誉 1,136.73 成都标点业绩下滑;
无锡双龙产业政策发生变化,业绩低于预期。
合计 7,473.32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采用简化方法,按照个别认定及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式,以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
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对涉诉及有充分证据证明不会发生或已发生预计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本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684.07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
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
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
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00.13万元。
3、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
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上述标准,公司本期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3,589.12万元。
三、资产核销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对部分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应
收款项及合同资产2.97万元,核销存货22.69万元,核销固定资产766.46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7,473.32万元。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
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及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d3207f0f-79ba-4e58-b900-c1929d8df26c.PDF
─────────┬────────────────────────────────────────────────
2026-04-07 22:12│鸿博股份(002229):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组织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吴松成先生、钟鸿钧先生、张晨先生、黄锦女士(以下统称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与评估,现将自查情况及专项意见出具如下:
经全面自查,公司全体在任独立董事吴松成先生、钟鸿钧先生、张晨先生、黄锦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
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766f2d0b-89b7-4d80-9d20-d2f67dcd9b6e.PDF
─────────┬────────────────────────────────────────────────
2026-04-07 22:12│鸿博股份(002229):关于公司拟购买董责险的公告
─────────┴────────────────────────────────────────────────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责险的
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履行职责,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根据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并由董事会提
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责险方案
1、投保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 4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含续保后最长保险期限不超过三年)。
二、相关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拟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投保方案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购买董责险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
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拟购买董责险履行的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作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公司全体
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责险的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6c053d44-967b-4658-8b7c-c752c21b4315.PDF
─────────┬────────────────────────────────────────────────
2026-04-07 22:12│鸿博股份(002229):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号)的规定。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6年审计机构,任期一年。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5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
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
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
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
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
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人员信息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人。
3、业务信息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
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08.86万元。中兴华所在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
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
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
政处罚 7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纪律处分 3次。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15人次
、行政监管措施 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凯茗先生,2019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6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晨晗女士,2023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3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国超先生,2009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来为 1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张凯茗 无 无 无 无
2 马晨晗 无 无 无 无
3 赵国超 无 无 无 无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
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有序发展,公司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中兴华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
,聘期一年。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
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华所协
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审核
,认为中兴华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
6年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年
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华所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fbc2d59d-f2e4-4cd1-b97b-05f71ec85053.PDF
─────────┬────────────────────────────────────────────────
2026-04-07 22:12│鸿博股份(002229):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鸿博股份(002229):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9b92b54f-2986-4357-8120-124ef551fd4b.PDF
─────────┬────────────────────────────────────────────────
2026-04-07 22:12│鸿博股份(002229):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消
│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
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于2025年4月24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
)第7438号),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7609号)。公司董事
会现就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经消除的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具体内容
(一)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具体内容上会所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
生的影响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鸿博股份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截止2024年12月31日,鸿博股份之全资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累计向客户交付了6.33亿元的设备,列报于存货-发出
商品,期后客户对交付的设备作了验收。由于涉密等原因上会所未被允许对上述设备执行监盘程序、函证程序,以及无法对部分客户
、供应商执行函证、访谈等程序,上会所无法就上述设备以及部分仓库保管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金额、品质、状态等获取
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具体内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由于涉密原因,我们未被允许对列报于存货-发出商品的设备执行监盘、函证及访谈等
程序,我们对贵公司2024年度报告发表保留意见。
截止审计报告日,财务报表附注十七、2/(1)所述部分设备已于2025年3月进行了验收,并取得了客户出具的验收报告,设备验收
所涉及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品质、状态与2024年12月31日列报于存货-发出商品中的一致。
截止审计报告日,财务报表附注十七、2/(2)所述设备已于2025年4月进行了到货验收,并取得了客户出具的到货签收单,最终验
收尚未完成。
二、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述事项,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
项的影响。
1、取得客户对相关项目出具的验收报告
公司已于2025年3月取得了北京京能海北算力科技有限公司对《智算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出具的《验收报告》。根据《验收
报告》,截至2025年2月25日,公司已经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全部设备的交付,已通过品牌、配置、数量、外观、可用性等方面的验
收,验收合格。
公司已于2025年4月取得了客户对另一智算项目出具的《到货签收单》;于2025年7月在审计人员的见证下,取得了客户对该项目
出具的《终验报告》。根据《终验报告》,截至2025年7月21日,公司已经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全部设备交付,并已完成试运行,符
合终验要求。
2、组织专项审计
公司组织2025年年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相关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公司积极配合审计机构检查相关项目
的财务及业务资料,包括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情况,与相关项目有关的合同、物流单据、收货单据、验收报告、收付款单据、存货明
细清单等资料,并配合审计机构实施相应的审计程序,具体包括与该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穿行测试和控制测试,以及函证、访谈、检
查、监盘等实质性程序。其中:监盘工作主要内容为公司分别于2025年9-10月间陪同审计人员前往相关项目运行地,实地查看相关项
目运行情况,核实了相关项目核心设备的数量,确认项目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3、针对涉密项目存货监控机制问题组织专项整改
(1)完善内控制度体系,规范涉密业务管理
公司制定并实施《涉密业务管理制度》,系统规范涉密业务的合同签订、交付、验收及收入确认全流程。同时,建立涉密业务动
态风险评估机制,由财务部门定期编制专项报告,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跨部门监督。
(2)技术赋能,构建可验证的数字化替代监督体系
公司升级内部办公系统,开发涉密业务证据管理模块,实现关键证据的电子化留存与可追溯审计。推行标准化的电子函证,并在
合规前提下探索利用影像记录等辅助手段,构建可验证的数字化替代监督体系。
(3)外部协同,完善保密合规的审计协作机制
公司通过在与涉密客户的合同中明确审计协作条款、引入具备保密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支持、建立关键节点审计机构提前介入机制
等方式,完善在保密要求下的审计协作与验证流程。
(4)持续改进,强化内控治理与监管响应
公司构建涵盖涉密业务的全流程内控评价体系,并计划通过定期专项审计、全员合规培训以及主动向监管机构汇报等举措,确保
内控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并符合监管要求。
2025年度,相关涉密存货均已完成验收,且公司通过实地查看项目运行状况、完善内控制度、技术赋能、外部协同及持续改进等
措施,已确保涉密存货的真实性、完整性得到验证。
综上所述,本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324e8de5-8646-43d5-b7f0-cd4d677eb0ac.PDF
─────────┬────────────────────────────────────────────────
2026-04-07 22:12│鸿博股份(002229):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考核管理机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
5年度薪酬考核标准及实际发放情况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已生效实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规定,与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能够有效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为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了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自动失效;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2026年独立董事固定津贴 15万元/年,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因履职需要产生的所有费
用由公司承担。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2026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的规定,依据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
值等因素合理确定年度薪酬总额。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非独立董事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公司确定非独立董事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
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薪酬将根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核定,多退少补。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的规定,依据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
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年度薪酬总额。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公司确定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
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薪酬将根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核定,多退少补。
(四)其他说明
1、薪酬(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依法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
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离职的,按其实际任期计发薪酬(津贴)。
4、薪酬的调整和止付追索依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的规定实施。
5、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ef1494e9-1ddc-40c4-932c-21eb847a2ba2.PDF
─────────┬────────────────────────────────────────────────
2026-04-07 22:12│鸿博股份(00222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有关规定及要求,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成立于 1993年,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
地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院 1号楼南楼 20层。中兴华所首席合伙人为李尊农先生。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212人、注册会计师
人数 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32 人。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203,338.19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3,220.0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08.8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 10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5年 10月 1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10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
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后经公司于 2025年 10月 31日召开
的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所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
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中兴华所审计小组的组成
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兴华所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保管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认为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履行监
督职责,持续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过程、工作质量、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与评价。现将本年度监督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2025年 10月,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进行审慎审议,就变更原因、新任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执业能力、独立性、业务安排等进行充分核查与监督评估,确保变更程序合规
、信息披露真实完整,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平稳衔接。
在中兴华所进场审计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其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
时间规划、人员安排、审计关注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中兴华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审计结论
、重点审计事项进行沟通,听取中兴华所关于公司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提出建议;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中兴华所展开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其按照工作计
划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参与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审计项目组成员、中兴华所其他相关人员
以及中兴华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保持了独立性。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
员会认为中兴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
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及时。
2026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be947a11-b056-4eed-82dd-7418ca2065cc.PDF
─────────┬────────────────────────────────────────────────
2026-04-07 22:12│鸿博股份(00222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原因及依据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同步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
二、《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
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十六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第八十六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
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
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 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
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 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 数。
决权的股份总数。 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 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
者中国证监会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向
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 公司股东公开请求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
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除法律法规另有
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 规定外,上市公司及股东会召集人不得对征集人设
低持股比例限制。 置条件。
股东权利征集应当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向被征
集人充分披露股东作出授权委托所必需的信息。不
得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权利。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包
成,包括职工董事一人,独立董事 3人。董事 括职工董事一人,独立董事 4人。董事会设董事长
会设董事长 1人。 1人。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
手续等具体事项,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e108b7ae-0ed8-409a-8d86-96b420cc3c04.PDF
─────────┬────────────────────────────────────────────────
2026-04-07 22:12│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3ea563de-6dde-4b07-a0ee-42f9ab371bbc.PDF
─────────┬────────────────────────────────────────────────
2026-04-07 22:12│鸿博股份(00222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
│见所...
─────────┴────────────────────────────────────────────────
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鸿
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消除的专项说明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
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
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39a3dd03-c324-4ecf-b315-408fa8e7d0f2.PDF
─────────┬────────────────────────────────────────────────
2026-04-07 22:12│鸿博股份(00222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鸿博股份(00222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ac0ece04-4405-4f1f-be80-2b4c68f2db86.PDF
─────────┬────────────────────────────────────────────────
2026-04-07 22:12│鸿博股份(002229):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鸿博股份(002229):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f6668e62-7269-484e-8376-35d35b74e0fc.PDF
─────────┬────────────────────────────────────────────────
2026-04-07 22:11│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a7270acc-4157-492d-946d-716c10515a82.PDF
─────────┬────────────────────────────────────────────────
2026-04-07 22:11│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年度报告
─────────┴────────────────────────────────────────────────
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5765ec58-339c-4cd6-ab08-010d4969e831.PDF
─────────┬────────────────────────────────────────────────
2026-04-07 22:09│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锦)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5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坚持科学审慎决策,发挥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学硕士学位。曾任职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通联
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安德信科技公司、江西中恩信律师事务所;目前担任上海市凌云永然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鸿博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会,7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 股东会
本年应出席 现场出席 通讯出 委托出 缺席 本年应出席 亲自出席
(次) (次) 席(次) 席(次) (次) (次) (次)
3 0 3 0 0 2 2
2025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并严格审查会议召开的程序,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
讨论,为董事会规范运作并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参与董事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中,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任职期内未召开相关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未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会、聘请外部审计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和咨询以及
股东会前向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等。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听取专项汇报、审阅报告等方式,及时了解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计划、重点发现及后续整改情况;在与负责
公司年报审计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过程中,本人通过定期沟通积极了解年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的识别与审计工作进展。为
保障审计工作的深入与审慎,本人就关键审计事项的判断依据、会计处理,以及公司股权投资等事项,以书面函件的形式向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征询与沟通,以强化对相关重大事项的监督深度,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各重大事项,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检查其是否做到及时、
完整、准确,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在作出决策和发表意见时,本人始终坚持独立立场,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会议、专项调研等契机,积极赴公司开展实地履职,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 5天。通过与公
司管理层、业务部门及核心员工的深入交流,全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及重大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同时,本
人保持与董事会及董事会秘书等的常态沟通,紧密跟踪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重大事项进展,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信
息。对于履职过程中关注到的事项,本人均独立、审慎地进行分析研判,并在董事会审议中提出专业意见。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对
独立董事的履职始终给予高度重视与充分配合,确保了信息获取的及时、畅通与全面,未发生任何妨碍或影响本人独立判断的情形,
为本人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和相关公告,定期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该所具备相关资质,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鉴于原审计机构已连续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考
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合理性。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规范治理,
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以来,本人始终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为核心使命,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监督职责。通过深度参与公司治理,严格审查各事项,审慎发表专业意见,确保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忠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谨慎的精神,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坚决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于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报告,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积极
配合!
独立董事:黄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c2f56ffa-46ec-49e9-b7be-0b6697d51e5d.PDF
─────────┬────────────────────────────────────────────────
2026-04-07 22:09│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松成)
─────────┴────────────────────────────────────────────────
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松成)。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c2f8dbdb-4abc-4f49-8a5d-1539cb566d9f.PDF
─────────┬────────────────────────────────────────────────
2026-04-07 22:07│鸿博股份(002229):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鸿博股份(002229):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83a89127-9c94-4f4c-bbf0-492e1fb62fc3.PDF
─────────┬────────────────────────────────────────────────
2026-04-07 22:06│鸿博股份(002229):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鸿博股份(002229):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0f4a8daf-e370-45c9-8186-c5ad5191f920.PDF
─────────┬────────────────────────────────────────────────
2026-04-07 22:05│鸿博股份(002229):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鸿博股份2025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
│查报告
─────────┴────────────────────────────────────────────────
鸿博股份(002229):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鸿博股份2025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7a87f827-9832-4398-bd14-6728fd5a51b8.PDF
─────────┬────────────────────────────────────────────────
2026-04-07 22:05│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2f455092-1017-4306-a07b-0eb7674d4b59.PDF
─────────┬────────────────────────────────────────────────
2026-04-07 22:05│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
一、审核意见
二、审核意见附送
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3d8fb888-f6db-4d31-aa0a-618b94e1d8c8.PDF
─────────┬────────────────────────────────────────────────
2026-04-07 22:05│鸿博股份(002229):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鸿博股份(002229):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1c283963-fdbf-42f2-bff6-b450d0a19b54.PDF
─────────┬────────────────────────────────────────────────
2026-04-07 22:05│鸿博股份(002229)::关于鸿博股份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
│事项...
─────────┴────────────────────────────────────────────────
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于2025年4月24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
)第7438号),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7609号)。公司董事
会现就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经消除的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具体内容
(一)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具体内容
上会所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鸿博股份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截止2024年12月31日,鸿博股份之全资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累计向客户交付了6.33亿元的设备,列报于存货-发出
商品,期后客户对交付的设备作了验收。由于涉密等原因上会所未被允许对上述设备执行监盘程序、函证程序,以及无法对部分客户
、供应商执行函证、访谈等程序,上会所无法就上述设备以及部分仓库保管设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金额、品质、状态等获取
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具体内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由于涉密原因,我们未被允许对列报于存货-发出商品的设备执行监盘、函证及访谈等
程序,我们对贵公司2024年度报告发表保留意见。
截止审计报告日,财务报表附注十七、2/(1)所述部分设备已于2025年3月进行了验收,并取得了客户出具的验收报告,设备验收
所涉及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品质、状态与2024年12月31日列报于存货-发出商品中的一致。
截止审计报告日,财务报表附注十七、2/(2)所述设备已于2025年4月进行了到货验收,并取得了客户出具的到货签收单,最终验
收尚未完成。
二、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述事项,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
项的影响。
1、取得客户对相关项目出具的验收报告
公司已于2025年3月取得了北京京能海北算力科技有限公司对《智算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出具的《验收报告》。根据《验收
报告》,截至2025年2月25日,公司已经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全部设备的交付,已通过品牌、配置、数量、外观、可用性等方面的验
收,验收合格。
公司已于2025年4月取得了客户对另一智算项目出具的《到货签收单》;于2025年7月在审计人员的见证下,取得了客户对该项目
出具的《终验报告》。根据《终验报告》,截至2025年7月21日,公司已经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全部设备交付,并已完成试运行,符
合终验要求。
2、组织专项审计
公司组织2025年年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相关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公司积极配合审计机构检查相关项目
的财务及业务资料,包括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情况,与相关项目有关的合同、物流单据、收货单据、验收报告、收付款单据、存货明
细清单等资料,并配合审计机构实施相应的审计程序,具体包括与该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穿行测试和控制测试,以及函证、访谈、检
查、监盘等实质性程序。其中:监盘工作主要内容为公司分别于2025年9-10月间陪同审计人员前往相关项目运行地,实地查看相关项
目运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49e3ee86-bd1e-458f-ae84-8e383830ae02.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4│鸿博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1360.PDF
─────────┬────────────────────────────────────────────────
2026-04-08│鸿博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08/1225083482.PDF
─────────┬────────────────────────────────────────────────
2025-10-30│鸿博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2638.PDF
─────────┬────────────────────────────────────────────────
2025-08-29│鸿博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5227.PDF
─────────┬────────────────────────────────────────────────
2025-04-25│鸿博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87834.PDF
─────────┬────────────────────────────────────────────────
2025-04-25│鸿博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87860.PDF
─────────┬────────────────────────────────────────────────
2024-10-31│鸿博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0749.PDF
─────────┬────────────────────────────────────────────────
2024-08-31│鸿博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82832.PDF
─────────┬────────────────────────────────────────────────
2024-04-30│鸿博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1880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