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30 科大讯飞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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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9:10│科大讯飞(002230):公司原一致行动协议期满终止暨实际控制人调整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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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讯飞”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
费林森、盛建平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原一致行动协议期满终止暨实际控制人调整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 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 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公司已向本所律师作出承诺,保证其向本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及所作出的 所有陈述和说明均完整、真实、有效,且一切足以
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或重大遗漏;保证其提供的文件资料中的所有签字及印章均真实,文件
的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均与原件相符。
本法律意见书所评述的事项,仅限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发生或存 在的事实;并且仅就公司原一致行动协议期满终止
暨实际控制人调整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根据本所律师对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原一致行动协议期满终止暨实际控制人调整所必备的文件之一,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或
披露,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一致行动协议期满终止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14 年 11 月 20 日,刘庆峰与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大控股”)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双方
就在科大讯飞决策相关事项时保持一致行动事宜达成协议:双方同意,在处理有关科大讯飞经营发展(包括董事、监事、董事长、总
裁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决策的事项时均采取一致行动。
2019年 11 月 7 日,科大控股以书面形式出具了《关于继续保持一致行动的通知》,其与刘庆峰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书》
有效期顺延五年,即《一致行动人协议书》有效期至 2024 年 11 月 19日。
一致行动协议期满终止前,刘庆峰、科大控股合计控制公司 34,177.1360万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14.78%。
据上,本所律师认为,一致行动协议期满终止前,刘庆峰、科大控股作为一致行动人,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一致行动协议期满终止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的调整情况
2024年 11 月 15 日,科大控股出具了《关于一致协议期满终止的告知函》,确认:一致行动协议期满终止后不再续签,科大控
股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和行使股东权利,履行相关股东义务,并继续支持科大讯飞长期稳定
发展。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刘庆峰通过直接持股、其控制的安徽言知科技有限公司持股及接受其他股东表决权
委托等方式,合计控制公司 26,669.4573 万股股份的表决权,控制的表决权比例为 11.54%,超过科大讯飞其他任一股东,对科大讯
飞股东大会的决议具有实质性影响。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一致行动协议期满终止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刘庆峰、科大控股调整为刘庆峰。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刘庆峰、科大控股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于 2024年 11 月 19 日期满终止;一致行动协议期满终止后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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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9:07│科大讯飞(002230):关于一致行动协议期满终止暨公司实际控制人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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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002230):关于一致行动协议期满终止暨公司实际控制人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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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0:00│科大讯飞(002230):关于举办第七届世界声博会暨2024科大讯飞全球1024开发者节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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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徽省人民政府作为指导单位,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合肥市人民政府主办,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科大讯飞”或“公司”)、国家智能语音创新中心承办的第七届世界声博会暨 2024 科大讯飞全球 1024 开发者节将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 27 日在合肥市奥体中心举行。
本次活动以“讯飞星火”大模型为核心,将开展主论坛、科博展、AI 开发者大赛、行业分论坛、城市峰会等系列活动。在 10
月 24 日上午举办的开幕式主论坛上,公司将以“解放生产力 释放想象力 万物智联 生生不息”为主题,进一步如期发布讯飞星火
大模型的新进展:
讯飞星火大模型底座能力再次升级。数学、代码和长文本能力显著提升,中英文综合能力持续领先,训练推理效率大幅提升,
进一步满足日益增长的星火大模型规模化落地需求;
首次发布多模态视觉交互及超拟人虚拟人交互能力,面向万物智联,打造极致人机交互体验;
驱动行业发展。在教育、医疗、科研、司法、政务等领域升级行业大模型及更多应用产品,满足多元行业需求;
引领生态繁荣,开放核心技术。政策牵引,资金扶持,品牌赋能,助力创业梦想扬帆启航;AI 能力及方案突破 752 项,链接
生态合作伙伴超千万,携手全球 14 个国家 348 个城市的年轻开发者团队,共探技术前沿与应用落地。
为响应广大投资者关切,使广大投资者有更多机会参与,开幕式主论坛将通过网络进行视频直播。
直播时间:2024 年 10 月 24 日(星期四)上午 9:30-11:30。
直播媒体:新华网、安徽日报、安徽卫视、大皖新闻、香港紫荆、大河财立方、新浪科技、凤凰新闻(科技)、经济观察报、中
国基金报、凤凰网安徽、量子位、智东西、雷科技、砍柴网、电脑报、猎云网、AI 大模型工场、东方财富、同花顺、万得 3C 会议
等。投资者可通过网络或在各大应用商店下载相关客户端届时收看。
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6ac73561-ac96-4b17-8f65-46f2968fd1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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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9 00:00│科大讯飞(002230):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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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002230):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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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9 00:00│科大讯飞(00223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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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00223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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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9 00:00│科大讯飞(002230):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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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002230):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8/293f6a0d-4c6b-409e-9f02-92a1f7e1b1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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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9 00:00│科大讯飞(002230):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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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13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现场(科大讯飞北京总部及科大讯飞合肥总部)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 4 人,实际参
会监事 4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迎春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3.2 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
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三)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相关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和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及
考核结果,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
第三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条件要求,本次行权的相关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三
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限、行权条件、行权价格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资格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与其
在考核年度内公司绩效、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四)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拟发生的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9/8926fb4d-4e24-4473-acca-dd5fe7c98d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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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9 00:00│科大讯飞(002230):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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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002230):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8/e760a5c3-e1ec-496d-92a1-0c9c922e18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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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9 00:00│科大讯飞(002230):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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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现场(科大讯飞北京总部及科大讯飞合肥总部)和“讯飞听见”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10 人,实际参会董事 10 人,其中吴晓如先生、赵旭东先生、赵锡军先生、吴慈生先生以通讯表决(“讯飞听见”视频会议)方式
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庆峰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19 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4-052)。
(二)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规定,公司实施权
益分派后,相应地对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10 月 19 日的《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海君澜律 师 事 务 所 就 上 述 事 项 出 具 了
法 律 意 见 书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相关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修订稿)》的规定,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满足本
期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相关条件(包括业绩条件、绩效考核条件等),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或不得行权的情形。本次符合行权条
件的激励对象共 65 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7.9248 万份,行权价格为 52.65 元/股。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19 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相关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4)。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海君澜律 师 事 务 所 就 上 述 事 项 出 具 了
法 律 意 见 书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庆峰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10 月 1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5)。
本议案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前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本议案已经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以 1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10 月 1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6)。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9/b9cb1892-aff8-4cf0-a672-4a0565d142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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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9 00:00│科大讯飞(002230):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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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002230):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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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9 00:00│科大讯飞(002230):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相关行权条件成就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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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002230):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相关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8/392f46a0-f600-46eb-ab5b-d9cfa7b83c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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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9 00:00│科大讯飞(002230):激励计划调整行权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第三期行权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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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002230):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行权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第三期
行权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9/62565bb9-6305-40f2-b3b8-f7b5ea19ec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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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00:00│科大讯飞(002230):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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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4 年 9 月 6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
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4)。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MTN966
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50 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公司应按照有权机构决议
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结合自身财务和市场情况,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并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4/d3116d54-add0-4cd3-acb6-7fbc431204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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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 00:00│科大讯飞(002230):2024年半年度报告(英文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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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002230):2024年半年度报告(英文简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9/05889f02-7ab4-4115-a67d-8605c25b8d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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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 00:00│科大讯飞(002230):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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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费林森、盛建平律师(下称“天
禾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
。
本法律意见书是天禾律师根据对本次股东大会事实的了解及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的。
天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天禾律师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与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
(一)经验证,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24 年 8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6 日下午 14:30 在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 66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庆峰先生主持。
(三)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9 月 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6 日上午 9:15 至9:25,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6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9 月 6 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天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有: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2,332 人,共代表公司股份 686,643,19
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702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6 人,代表公司股份 299,978,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764%,均为 202
4 年 8 月 28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股东本人出席的,均出示了本人
的身份证明文件和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出席的除出示前述文件外,还出具了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股东 2,296 人,代表公司股份 386,664,2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262%,参与网络投
票的股东的身份均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的认证。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天禾律师。
经验证,上述人员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与会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经天禾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作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一)表决程序
1、经本所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以记名投票方式按《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3、为尊重中小股东利益,提高中小股东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议案时,采用中小
股东单独计票。
经验证,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程序和投票方式、计票统计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表决结果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每项议案的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公告所列议案均获本次股东大
会表决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为: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43,027,4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33%;反对 1,484,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1%; 弃权 540,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6%。刘庆峰先生及其拥有
公司的全部表决权股份、刘庆峰先生的一致行动人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段大为先生、于继栋先生、董雪燕女士、汪明女士
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单独计票情况:同意 111,226,975 股,占出席会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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