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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32(启明信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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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232 启明信息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30 00:00 │启明信息(00223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 │2026-06-30 00:00 │启明信息(002232):启明信息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6-12 18:36 │启明信息(002232):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6-06-12 18:34 │启明信息(00223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2026-06-12 18:33 │启明信息(00223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 │2026-06-12 18:33 │启明信息(002232):启明信息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6-12 18:33 │启明信息(00223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12 18:32 │启明信息(002232):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专门委员会、及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 │2026-06-12 18:32 │启明信息(002232):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 │2026-05-27 12:03 │启明信息(00223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 2026-06-30 00:00│启明信息(00223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至2026年6月29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1009号启明科技园A座518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志刚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7)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5人,代表股份200,907,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7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98,854,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7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4人,代表股份2,052,8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2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4人,代表股份2,052,8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4人,代表股份2,052,8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25%。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北京大成 (长春)律师事务所陈秀丽、赵婉竹律师为本次股东会作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一、《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00,636,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3%;反对24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9%;弃权27,7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 为:同意1,782,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185%;反对24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322%;弃权2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3493%。 详细内容见于2026年6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议案二、《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00,632,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 8632%;反对2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5%;弃权2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 为:同意1,778,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139%;反对2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880%;弃权2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3980%。 本次会议过程中,公司向股东会通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细内容见于2026年6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abab31b2-5c98-4ca8-aa70-ef01fd1922d4.PDF ─────────┬──────────────────────────────────────────────── 2026-06-30 00:00│启明信息(002232):启明信息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www.dentons.cn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777 号明宇金融广场 A4栋 5层 5/F, A4Building,Minyoun Financial Square, No.3777 Shengtai AvenueJingyue District, Changchun, China北京大成(长 春)律师事务所 关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成证字[2026]第 308-5号致: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 称《深交所网络投票细则》)等现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启明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北 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声明: (一)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一并公告。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和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 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 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前提为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所有文件及复印件均真实有效;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向本所律 师出示的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的原件、复印件均真实有效。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 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已提供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材料或证明,无隐瞒记载、 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与原件一致和相 符。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6年 6月 1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 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启明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 日期和时间、召开方式、出席对象、召开地点、审议事项、登记方法、联系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6月 29日 15:00在位于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 1009号启明科技园 A座 518会 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东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 (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出席对象为: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指派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8,854,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734%。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共计17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052,8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5025%。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共计17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0,907,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1 759%。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 东会。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所及经办律师无法核查网络投票股东的股东资格 ,在该等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事项与《会议通知》内容相符,没有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经办律师对现场会议进行见证,现场会议采取与会 股东记名方式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 决结果。 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0,636,6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3%;反对24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09%;弃权2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8%。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 为:同意1,782,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8185%;反对24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322%;弃权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93%。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0,632,4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2%;反对24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25%;弃权2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 为:同意1,778,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139%;反对2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880%;弃权2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80%。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1c4c5101-1bec-4bbf-9160-8d71235687a0.PDF ─────────┬──────────────────────────────────────────────── 2026-06-12 18:36│启明信息(002232):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16:00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 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6月9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并 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出席并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董事会成员以现场投票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做出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选举公司董事张志刚先生担任董事长职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详细内容见于2026年6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 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于2026年6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 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閤华东先生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经理为法 定代表人。 閤华东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详细内容见于2026年6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 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王扬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王扬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详细内容见于2026年6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 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张禹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张禹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详细内容见于2026年6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 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吕洋女士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吕洋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详细内容见于2026年6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选举董 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7、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详细内容见于2026年6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8、《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详细内容见于2026年6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9、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由于閤华东董事担任公司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回避表决,由非关 联董事表决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详细内容见于2026年6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10、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及授权事项清单的议案》。 1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内控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1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于2026年6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 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7)。 13、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的议案》。 由于閤华东董事担任公司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此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回避表决,由非关 联董事表决该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898917a4-a115-4fa4-ab0d-6503fd0f6acd.PDF ─────────┬──────────────────────────────────────────────── 2026-06-12 18:34│启明信息(00223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其中,董事由内部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内部 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也称“专职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构成。 (一) 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兼任的非独立董事; (二) 专职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 独立董事:是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总法律顾问。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二) 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合理确定薪酬基准,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担当,持续激发动力; (三) 坚持薪酬按劳分配,实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分配原则; (四) 坚持以价值贡献为核心,建立目标牵引、激励约束支撑的绩效薪酬机制,薪酬分配与绩效考核结果刚性挂钩; (五) 坚持建立薪酬风险管控机制,实现激励与约束平衡。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包括但不限于: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 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 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及董事会运营部门协助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以及薪酬日常发放管理工作。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 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以及其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确定与市场发展相匹配的薪酬标准; (二)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其中基本薪酬由其承担的职责、个人能力、 行业性质水平等确定;绩效薪酬根据公司业绩达成情况、组织绩效考核情况、个人绩效评价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原则上占比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60%; (三) 公司专职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但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四)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的津贴,津贴标准依据股东会决议执行,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五)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九条 公司应当确定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 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条 薪酬体系服务于公司经营战略,并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动态优化 调整,以持续适配公司发展需求。公司将结合市场薪酬调研数据、经营效益情况,对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标准进行定期评估,并 依据实际情况完善相关政策。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基于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组织调整及岗位变更等因素进行调整。 第五章 薪酬支付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津贴按约定的时间周期发放,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及执 行。其中,围绕国资委规范要求及促进市场攻坚,对绩效薪酬中的 10%分 3 年实施递延支付。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或代扣代缴) 下列款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一) 个人所得税; (二) 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企业年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 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款项。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六章 薪酬扣减 第十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根据实际任职及受处分情况确定扣减基数及扣减比例,核定薪酬扣减标准。 第十六条 扣减比例根据受党纪政纪处分情况确定,对应比例按扣减比例细则执行。 第七章 职工薪酬与董事薪酬的联动与约束机制 第十七条 对财务负责人的考核指标中,包含工业增加值指标,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利益与职工的福祉、公司的长期健康发 展绑定,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第八章 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 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 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 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896717e5-7b7b-4cd3-b71a-d0af68f8316c.PDF ─────────┬──────────────────────────────────────────────── 2026-06-12 18:33│启明信息(00223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9:15至2026年6月12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1009号启明科技园A518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志刚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2)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2人,代表股份200,380,3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4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98,854,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7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1人,代表股份1,525,9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1人,代表股份1,525,9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1人,代表股份1,525,9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5%。 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陈秀丽、赵婉竹律师为本次股东会作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一、《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推荐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成员,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张志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200,163,8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0%;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赞 成1,309,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129%。 (2)选举閤华东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200,163,7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9%;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赞 成1,309,3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052%。 (3)选举邓为工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200,164,4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3%;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赞 成1,310,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517%。 (4)选举马闯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200,163,4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8%;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赞 成1,309,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863%。 (5)选举钟云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200,163,0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6%;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赞 成1,308,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7606%。 全部子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二、《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推荐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 ,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刘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200,164,5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3%;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赞 成1,310,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573%。 (2)选举王旭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200,16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22%;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赞 成1,309,9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435%。 (3)选举王岩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200,163,8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9%;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为:赞 成1,309,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8109%。 全部子议案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2970ed89-557c-4e2a-ac12-d49e517dbe7c.PDF ─────────┬──────────────────────────────────────────────── 2026-06-12 18:33│启明信息(002232):启明信息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启明信息(002232):启明信息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529fb28c-c7e1-4c38-b5ce-a264c5a7d3c8.PDF ─────────┬──────────────────────────────────────────────── 2026-06-12 18:33│启明信息(00223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29 日 15: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 年 06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29 日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23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 1009 号启明科技园 A座 518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2.00 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6 年 6 月 13 日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 行单独计票。 4、本次会议过程中,将向股东会说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25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3:00-16:00(信函方式以 2026 年 6月 25 日下午 16:00 前到 达本公司为准)。3、登记地点: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控制部(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出席人身份证。(3)受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委托人股 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及会议费用: (1)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1009 号启明科技园 A 座 联系人:洪小矢 联系电话:0431-80531968 电子邮箱:hongxiaoshi@faw.com.cn 邮政编码:130000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c1ba6c8e-d39c-4ad0-bbcc-9e9c6ec7cb3e.PDF ─────────┬──────────────────────────────────────────────── 2026-06-12 18:32│启明信息(002232):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专门委员会、及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6 月 12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本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续聘总经理的议案》、《关于 续聘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续聘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案》、《关于续聘董事会秘书的议案》,选举产生了董 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续聘了高级管理人员。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张志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二、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委员的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战略与科技创新委员会 张志刚 閤华东、马 闯、钟云鹏、王 岩 审计委员会 王 旭 邓为工、刘 柏 提名委员会 王 岩 赵 起、王 旭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刘 柏 王 旭、王 岩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担任,召集人王旭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总经理:閤华东先生 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张禹先生 副总经理:王扬先生 董事会秘书:吕洋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 四、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吕洋女士 联系电话:0431-80531968 电子邮箱:lvyang1@faw.com.cn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1009号启明科技园A座5楼 五、备查资料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b3e7960a-da01-4683-91b8-e72edbb395e0.PDF ─────────┬──────────────────────────────────────────────── 2026-06-12 18:32│启明信息(002232):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 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全体董 事对《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总经理閤华东对《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 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 激励方案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等薪酬。 2.专职外部董事:专职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但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3.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按年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 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60%,且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 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 四、其他说明 (一)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 展。 (二)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扣除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他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四)独立董事津贴按约定的时间周期发放,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及执行 。其中,围绕国资委规范要求及促进市场攻坚,对绩效薪酬中的10%分3年实施递延支付。 (五)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 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 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六)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4b0ef88b-62fc-407d-a3b9-c8f2e74ab437.PDF ─────────┬──────────────────────────────────────────────── 2026-05-27 12:03│启明信息(00223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12 日 15: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 年 06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12 日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0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 1009 号启明科技园 A座 518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推荐第八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5)人 立董事人选的议案 1.01 选举张志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1.02 选举閤华东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1.03 选举邓为工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1.04 选举马闯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5 选举钟云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推荐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董事人选的议案 2.01 选举刘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2 选举王旭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3 选举王岩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 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均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 所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会将分别选举 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其中 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 行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10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3:00-16:00(信函方式以 2026 年 6月 10 日下午 16:00 前到 达本公司为准)。3、登记地点: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控制部(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出席人身份证。(3)受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委托人股 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及会议费用: (1)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 1009号启明科技园 A座 518 会议室 联系人:洪小矢 联系电话:0431-80531968 电子邮箱:hongxiaoshi@faw.com.cn 邮政编码:130000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9ec7b158-965b-4b8d-81e9-202e08d1d078.PDF ─────────┬──────────────────────────────────────────────── 2026-05-26 18:53│启明信息(00223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12 日 15: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 年 06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12 日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0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 1009 号启明科技园 A座 518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推荐第八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5)人 立董事人选的议案 1.01 选举张志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1.02 选举閤华东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1.03 选举邓为工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1.04 选举马闯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5 选举钟云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推荐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董事人选的议案 2.01 选举刘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2 选举王旭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3 选举王岩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 体内容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均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 所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会将分别选举 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其中 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 行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上述提案的表决结果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10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3:00-16:00(信函方式以 2026 年 6月 10 日下午 16:00 前到 达本公司为准)。3、登记地点: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控制部(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出席人身份证。(3)受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委托人股 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及会议费用: (1)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 1009号启明科技园 A座 518 会议室 联系人:洪小矢 联系电话:0431-80531968 电子邮箱:hongxiaoshi@faw.com.cn 邮政编码:130000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e64d5a1a-b31b-4cfe-8ad5-70ef855362be.PDF ─────────┬──────────────────────────────────────────────── 2026-05-26 18:52│启明信息(00223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岩) ─────────┴──────────────────────────────────────────────── 提名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现就提名王岩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 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8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 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 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7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 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fe0d2ec3-acb9-4151-ac1e-0e79d470fc41.PDF ─────────┬──────────────────────────────────────────────── 2026-05-26 18:52│启明信息(00223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另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推荐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人选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推荐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志刚先生、閤华东先生、邓为工先 生、马闯先生、钟云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柏先生、王旭女士、王岩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 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3名独立董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王旭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将分别采取累积 投票制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 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 责。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 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bd1947eb-45cc-4739-94a5-83962bf74b0c.PDF ─────────┬──────────────────────────────────────────────── 2026-05-26 18:52│启明信息(00223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岩) ─────────┴──────────────────────────────────────────────── 声明人王岩作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 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 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 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 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 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王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343c3127-0973-471e-92a8-60aea18e28b0.PDF ─────────┬──────────────────────────────────────────────── 2026-05-26 18:52│启明信息(00223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旭) ─────────┴──────────────────────────────────────────────── 声明人王旭作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 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 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 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 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 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王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5806356c-1cdb-4a52-bfcf-6f6aff5a2c38.PDF ─────────┬──────────────────────────────────────────────── 2026-05-26 18:52│启明信息(00223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柏) ─────────┴──────────────────────────────────────────────── 声明人刘柏作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 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本人已经通过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7 届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 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 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 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 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刘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37dca4eb-6833-437f-a21d-17aa80297cdc.PDF ─────────┬──────────────────────────────────────────────── 2026-05-26 18:52│启明信息(00223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旭) ─────────┴──────────────────────────────────────────────── 提名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现就提名王旭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 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8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 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 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7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 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签署/盖章):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1c46e77c-0586-4e46-a19b-6d5d5bf6e419.PDF ─────────┬──────────────────────────────────────────────── 2026-05-26 18:52│启明信息(00223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柏) ─────────┴──────────────────────────────────────────────── 提名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刘柏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8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 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8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 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7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 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54cc9a48-f846-475e-8993-d7f6ed0f7115.PDF ─────────┬──────────────────────────────────────────────── 2026-05-26 18:51│启明信息(002232):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15:00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22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并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 出席并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成员以通讯表决方式,做出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推荐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由5人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1)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张志刚先生、閤华东先生、邓为工先生、马闯先生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经公司股东吉林省净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推荐,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钟云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进行了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张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閤华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选举邓为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选举马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选举钟云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21)。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推荐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推荐、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由3人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1)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刘柏先生、王旭女士、王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进行了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刘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王旭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选举王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于2026年5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 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69bcc221-29b7-44a5-a50e-7b05b4a0c09c.PDF ─────────┬──────────────────────────────────────────────── 2026-05-22 17:37│启明信息(002232):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现将利润分配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6 年 3 月 27 日总股本 408,548,45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 2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分配 9,805,162.92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用作公司补充流动资金。2025 年度不 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股东 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已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 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为:以公司 2026 年 3 月 27日总股本 408,548,45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4 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0.216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 48000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4000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1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37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 08*****398 吉林省净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在利润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 1009 号 咨询联系人:洪小矢 咨询电话:0431-80531968 咨询邮箱:hongxiaoshi@faw.com.cn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启明信息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启明信息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453bb6d8-7ca9-4b00-b1a4-7e94ffe020e6.PDF ─────────┬──────────────────────────────────────────────── 2026-05-12 15:47│启明信息(002232):关于参加2026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吉林省证券业协会、深圳市全景 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6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周二)15:00-16:30。届时公司董事、党委书记、 总经理閤华东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吕洋女士将在线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 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b2edb19d-fbbe-4bd7-8ed7-107c61991d1c.PDF ─────────┬──────────────────────────────────────────────── 2026-05-12 15:47│启明信息(002232):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吕洋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吕洋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 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吕洋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431-80531968 电子邮箱:lvyang1@faw.com.cn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1009号启明科技园A座5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c93d433e-69db-4103-ae6b-a8d5d5151cda.PDF ─────────┬──────────────────────────────────────────────── 2026-05-12 15:46│启明信息(002232):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9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并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 出席并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成员以通讯表决方式,做出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吕洋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议案,一致 同意《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于2026年5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 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64d19c94-ce42-4310-9a66-31b51a08bed4.PDF ─────────┬──────────────────────────────────────────────── 2026-05-08 15:47│启明信息(002232):关于变更投资者热线电话的公告 ─────────┴────────────────────────────────────────────────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现将投资者热线 电话号码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投资者热线电话 0431-89603547 0431-80531968 公司变更后的投资者热线电话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原投资者热线号码不再使用。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其他信息均保持 不变,欢迎广大投资者互动交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9dd00553-3750-4bde-a881-11a39f9be87f.PDF ─────────┬──────────────────────────────────────────────── 2026-04-28 18:54│启明信息(00223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9:15至2026年4月28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1009号启明科技园A518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志刚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09)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0人,代表股份201,304,0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7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98,854,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7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9人,代表股份2,449,6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9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9人,代表股份2,449,6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9人,代表股份2,449,6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96%。 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陈秀丽、赵婉竹律师为本次股东会作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一、《关于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01,023,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8604%;反对2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1%;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 为:同意2,168,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292%;反对2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50%;弃权5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1758%。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做了述职报告。 议案二、《关于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01,023,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8607%;反对2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9%;弃权5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 为:同意2,169,2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537%;反对2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46%;弃权5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1717%。 议案三、《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01,025,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8619%;反对2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3%;弃权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8%。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 为:同意2,171,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475%;反对2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7%;弃权5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 122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7571d86-f0ce-4666-86bc-bc5b3663bc69.PDF ─────────┬──────────────────────────────────────────────── 2026-04-28 18:54│启明信息(002232):启明信息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 www.dentons.cn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 3777 号明宇金融广场 A4栋 5层 5/F, A4Building,Minyoun Financial Square, No.3777 Shengtai AvenueJingyue District, Changchun, China北京大成(长 春)律师事务所 关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成证字[2025]第 308-3号致: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 称《深交所网络投票细则》)等现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启明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北 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声明: (一)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一并公告。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和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 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 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前提为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所有文件及复印件均真实有效;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向本所律 师出示的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的原件、复印件均真实有效。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 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已提供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材料或证明,无隐瞒记载、 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与原件一致和相 符。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6年 3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 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启明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 间、召开方式、出席对象、召开地点、审议事项、登记方法、联系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8日 15:00在位于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 1009号启明科技园 A座 518会 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9:15至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东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 (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出席对象为: 1.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指派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8,854,3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734%。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共计30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449,6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5996%。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共计3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1,304,0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 730%。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 东会。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所及经办律师无法核查网络投票股东的股东资格 ,在该等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事项与《会议通知》内容相符,没有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经办律师对现场会议进行见证,现场会议采取与会 股东记名方式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会议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对现场表决进行计票、监 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决结果。 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1,023,0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4%;反对22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31%;弃权5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 为:同意2,168,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292%;反对22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50%;弃权5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58%。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1,023,6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07%。;反对22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9%;弃权5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 为:同意2,169,2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537%;反对22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46%;弃权5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17%。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01,025,9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9%。;反对22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3%;弃权5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8%。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表表决结果 为:同意2,171,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475%;反对2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97%;弃权5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27%。 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 ─────────┬──────────────────────────────────────────────── 2026-04-24 19:26│启明信息(00223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启明信息(00223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75ec016-65e0-47bd-aa9f-1610a0716118.PDF ─────────┬──────────────────────────────────────────────── 2026-04-03 18:12│启明信息(002232):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 25年年度报告》。为帮助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4月10日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 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会议安排 1.会议时间: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15:00-16:00 2.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3.出席人员:董事兼总经理閤华东先生、独立董事刘柏先生、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张禹先生。(如遇特殊情况, 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二、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15:00-16: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wUK6Z6Fxew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 入参与互动交流。 三、投资者问题征集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高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或建 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1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 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业绩网上说明会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aee4f3ae-0d03-4b3e-a102-575314ad8090.PDF ─────────┬──────────────────────────────────────────────── 2026-03-28 00:41│启明信息(002232):启明信息2025年度ESG报告 ─────────┴──────────────────────────────────────────────── 启明信息(002232):启明信息2025年度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7a8f22e9-f676-43d9-9dcc-d55e9e0db247.PDF ─────────┬──────────────────────────────────────────────── 2026-03-27 20:00│启明信息(002232):启明信息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启明信息(002232):启明信息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261070fc-f8b3-45fb-a93c-0770f3067e18.PDF ─────────┬──────────────────────────────────────────────── 2026-03-27 20:00│启明信息(00223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启明信息(00223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8e816b4e-9a48-4b68-b75c-09c916fccad6.PDF ─────────┬──────────────────────────────────────────────── 2026-03-27 19:59│启明信息(00223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28 日 15: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28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 月 2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 1009 号启明科技园 A 座 518 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 2026 年 3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以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4 月 23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3:00-16:00(信函方式以 2026 年 4月23 日下午 16:00 前到达 本公司为准)。 3、登记地点: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控制部(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出席人身份证 。 (3)受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及会议费用: (1)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百合街 1009 号启明科技园 A 座联系人:洪小矢 联系电话:0431-89603547 电子邮箱:hongxiaoshi@faw.com.cn 邮政编码:130000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3bead804-de7a-4d7a-9b13-20de99ab953b.PDF ─────────┬──────────────────────────────────────────────── 2026-03-27 19:59│启明信息(002232):启明信息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赵岩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和咨询职能,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赵岩,吉林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管理博士,加拿大注册会计师(CPA Canada),高级纳税筹划师,吉林省会计学会高级专家, 吉林省首批管理会计咨询专家。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为公司独立董事至今。报告期内,本 人任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7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7次,实际出席 7 次;公司召开股东会 3 次,应列席公司股东会 3 次, 实际列席 3 次,出席会议情况符合相关规定。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会前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资料,会上依规参与讨论并审慎发表意 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 法有效。本人对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科学。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6 次,审议相关议题16 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审议相关议题 5 项。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席,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 审计委员会主席职责。2025 年本人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涵盖财务报告审议,内部控制评价,关联交易审核,以及变更外 部审计机构等 16 项议题。本人均亲自主持了会议,会议程序合法合规,审议充分。报告期内,本人在启明信息投入工作时间 64 个 工作日,其中现场工作时间 35 个工作日。 2、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了会议,对公司董事及高管的薪酬方案和绩效指标拟定、绩效结果等事项进行了 事前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主导监督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工作 1、改聘外部审计机构,2025 年变更外部审计机构,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本人组织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有关资 格执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认可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合规,符合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条件。 2、本人主导审议风险类议案 8 个,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等相关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认为符合提交董事会审 议的条件。对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与合规管理体系进行高效的监督。 3、通过沟通交流详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通 过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密切联系,了解公司日常运营情况,并结合自身的专业领域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公司加 强规范运作,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在 2025 年度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并依照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 1、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对报告期内《关于增加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发表意见,认为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决策。 2、利润分配事项: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人认 为,该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与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3、内部控制与定期报告:通过认真审阅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 这些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且执行有效。 4、公司治理结构重大修订:对公司 2025 年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治理制度修订事项予以高度关注。本 人认为,此次修订落实了监管机构关于优化公司治理的最新要求,特别是取消监事会、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能、加强中小股东权 益保护等举措,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治理效能,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 5、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中,对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选聘程序进行 了审查,并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薪酬方案等进行了审核。相关程序合规,方案有利于公司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四、总体评价、建议与联系方式 综上所述,2025 年度,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地参与公司决策,有效监 督了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规范运作。本人认为,公司在2025 年度治理结构持续优化,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科学,“定战略、作 决策、防风险”的职能得到有效发挥,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026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履职,持续关注公司发展,特别是在公司 战略转型升级、科技创新、风险防控及维护全体股东权益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咨询作用,为公司的健 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地址:zhaoyan@jlu.edu.cn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赵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b7b34f95-42c9-4166-994f-468e1e38ed55.PDF ─────────┬──────────────────────────────────────────────── 2026-03-27 19:59│启明信息(002232):启明信息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衍珩 ─────────┴────────────────────────────────────────────────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着诚实 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致力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刘衍珩,吉林大学计算机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于2017 年 12 月 28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7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7次,实际出席 7 次;公司召开股东会 3 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 列席公司股东会 3 次,实际列席 3 次。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 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凡 需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都提前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供详细审阅,其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 对出席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与科技创新委员会召开会议 1次,审议相关议题 3 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 4次,审议相关议题5 项。 1、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结合当地的薪资水平,审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完善公司激励和考核机制,切实履行了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 义务。 2、本人作为战略与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战略与科技创新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战略规 划、投资计划等议题进行了审核,充分发挥个人专业性,通过分析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竞争格局、技术变革趋势等外部因素对 公司的影响,对公司“531”战略规划、2026 年投资计划进行了前置审核,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有效性。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维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现场调研、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 决议落实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本人特别关注了公司“531”战略的推进、外部市场拓展、科技创新突破(如大模型、信创等领域) 以及治理结构优化(如《公司章程》修订)以及 2025 年度投资计划等重大事项的进展。通过参加公司组织的战略研讨会、务虚会及 履职培训,加深了对行业趋势和公司战略的理解。本人始终致力于保持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渠道畅通,通过关注公司公告、投资者互动 平台等方式了解市场关切,并在董事会决策中切实代表中小股东利益发声。报告期内,本人在启明信息投入工作时间55 个工作日, 其中现场工作时间 29 个工作日。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在 2025 年度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并依照规定发表了意见: 1、公司“531”战略的发展及重大决策:对公司战略规划及未来发展方向进行了充分研讨和分析,并对提交董事会决策的战略规 划内容进行了审议,听取了公司战略规划的落地情况,并及时向公司高管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2、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章程》修订:为持续深化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深交所监管规则等文件为落实国资委、证监会推动的取消监事会改革举措,改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进一步加强了股东权利保护,强化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责任,降低股东提案权所需持股比例要求,鼓励中小 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优化法定代表人的范围、职权、更换时限及法律责任等内容;为新增专节规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 事工作规则相关内容,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新增职工代表董事选举规则,维护公司、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推动科技创新:通过拟定和落实公司“531”规划推动持续科技创新工作,推动产业升级,促进“AI+数据+场景”深度融合。 “AI+数据+场景”的深度融合正成为驱动制造型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本人抓住发展机遇,率先构建起贴合制造业实际场景的 “AI+数据”解决方案,努力成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者。 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在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中,对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选聘程序进行了审查,并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薪酬方案等进行了审核。相关程序合规,方案有利于公司建立和完善激励 约束机制。 四、总体评价、建议与联系方式 综上所述,2025 年度,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地参与公司决策,在报告 期内均能够按照议事规则开展相关工作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及时将前置审核意见在正式董事会上进行报告,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 2026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履职,持续关注公司发展,特别是在公司 战略转型升级、科技创新、风险防控及维护全体股东权益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咨询作用,为公司的健 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地址:yhliu@jlu.edu.cn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衍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b3701a37-8092-4d34-b128-5fc69a1badd3.PDF ─────────┬──────────────────────────────────────────────── 2026-03-27 19:57│启明信息(00223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后实施。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2025 年度。 (二)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32,542,641.74 元,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609,619,624.51 元;2025 年度母公司报表中实现净利 润为 63,522,597.10 元,扣除 2025 年度派发的现金股利 4,085,484.55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为 6,35 2,259.71 元,2025 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85,717,574.75 元。 (三)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 2026 年 3 月 27 日公司总股本 408,548,455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4 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 用作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四)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公司 2025 年未开展中期分红;如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公司现金 分红总额为 9,805,162.92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3%;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 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事项。(五)本次预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日,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按 分配总额不变的方式实施,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805,162.92 4,085,484.55 4,085,484.5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32,542,641.74 4,078,059.28 29,315,603.26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609,619,624.51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585,717,574.75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7,976,132.02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1,978,768.09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7,976,132.02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和 2025 年 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81.79%,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在 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满足了股东对稳定现金回报的合理预期,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 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 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5,578,067.26 元和 5,578,067.26 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0.28%和 0.28%。四、备查文 件 1.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2.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9b0e09aa-f458-4400-8d34-d30885fc7b48.PDF ─────────┬──────────────────────────────────────────────── 2026-03-27 19:57│启明信息(002232):启明信息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 ─────────┴──────────────────────────────────────────────── 启明信息(002232):启明信息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c4df12d4-3fc5-4ba4-8b04-042c09f0ef8e.PDF ─────────┬──────────────────────────────────────────────── 2026-03-27 19:57│启明信息(00223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启明信息(00223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b82c36b3-8f58-4a34-b195-54d7726ce1c9.PDF ─────────┬──────────────────────────────────────────────── 2026-03-27 19:57│启明信息(002232):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启明信息(002232):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7a883038-b31d-4f15-ba6f-3c0907d9981c.PDF ─────────┬──────────────────────────────────────────────── 2026-03-27 19:57│启明信息(002232):启明信息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启明信息(002232):启明信息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3cb4957b-104d-43f0-9cd7-f3e99a93acaf.PDF ─────────┬──────────────────────────────────────────────── 2026-03-27 19:57│启明信息(002232):启明信息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 启明信息(002232):启明信息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21c3fce6-77ad-4593-9a8e-a96c046a6f07.PDF ─────────┬──────────────────────────────────────────────── 2026-03-27 19:57│启明信息(002232):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 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 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 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9 家。 二、执业记录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许培梅,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超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赖小娟,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利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姚玉平,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 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存在受到证券监督管 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许培梅 2026年1月13日 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 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2026年2月2日 行政监管措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 年报审计项目 项目合伙人许培梅被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目前执业。 3、 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立信按照规定进行了项目质量复核,能够保证项目质量。 4、项目质量检查 立信项目质量检查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准则和事务所质量管理政策和程序为标准,严格检查,严格惩戒。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立信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审计服务水平和质量 立信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制造业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 资质。立信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专业技术部、税务、信息系统、估值等多领域专家。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 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审计过程中,立信全面配合公司相应工作,能够满足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立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立信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 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 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立信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71亿元 ,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0.50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诉讼(仲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 裁)金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裁)事件 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 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 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 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 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 金亚科技、周 尚余 500 投资者2014 年报 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 旭辉、立信 万元 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 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 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 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 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半年 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 2015 年重 保千里、东北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 组、2015 1,096 万 投资者证券、银信评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 年报、2016 元 估、立信等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 年报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 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2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 诉讼(仲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 裁)金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裁)事件 额 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 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 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 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 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 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 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 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 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 文书均能有效执行。综上,公司认为立信作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审计行为规范,能够独立、客观 、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较好的完成了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4a9eb857-73dc-481f-8f17-4ba0c20d775b.PDF ─────────┬──────────────────────────────────────────────── 2026-03-27 19:57│启明信息(002232):关于聘任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 ─────────┴──────────────────────────────────────────────── 启明信息(002232):关于聘任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a7ba8bb6-2898-459b-a460-b7b23a9a52ed.PDF ─────────┬──────────────────────────────────────────────── 2026-03-27 19:57│启明信息(002232):启明信息2025年内控评价报告 ─────────┴────────────────────────────────────────────────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启 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所属 分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 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社会责任、人力资源、全面预算、资金活动、财务报告、工程项目、信息系统、业务外包、资 产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合同管理、研究与开发等。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组织架构、研究与开发、资产管理、销售业务、采购管理。 4.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5.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6.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相关外部监管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分为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两个方面,每个方面又分为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具体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类 与资产负债相关的内部控制 与利润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认 型 缺陷认定标准 定标准 重大缺 错报(含潜在)金额≥公司上 错报(含潜在)金额≥公司上一 陷 一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期末资产 年度合并利润表税前利润绝对值的 总额的 5‰ 5‰ 重要缺 公司上一年度合并资产负债 公司上一年度合并利润表税前 陷 表期末资产总额的 3‰≤错报(含 利润绝对值的 3‰≤错报(含潜在) 潜在)金额〈公司上一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期末资产总 金额〈公司上一年度合并利润表税前利润绝对 额的 5‰ 值的 5‰ 一般缺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 陷 的其他控制缺陷 其他控制缺陷 ②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重大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拒绝表示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重要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对所 属公司出具拒绝表示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般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对所属公司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定量标准按照由于内部控制失效造成的资产损失金额确定,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重大缺陷 造成资产损失 1000 万元及以上。 重要缺陷 造成资产损失小于 1000 万元且大于等于 500 万元。 一般缺陷 造成资产损失小于 500 万元。 ②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重大缺陷 公司董事、监事或公司级领导发生舞弊行为;公司严重违反国家法 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公司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重要缺陷 公司职能部或所属公司主要负责人发生舞弊行为;所属公司严重违 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所属公司违反决策程序,导致决策失误 一般缺陷 公司其他人员发生舞弊行为;其他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控 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3)一般缺陷 公司检查发现的一般缺陷均按规定进行整改。 (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3)一般缺陷 公司检查发现的一般缺陷均按规定进行整改。 (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5a62da20-f833-4bf8-acbe-7a4e4ea3df98.PDF ─────────┬──────────────────────────────────────────────── 2026-03-27 19:57│启明信息(002232):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 启明信息(002232):关于对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482bc76d-d4a5-4eb2-ae59-46b43b70ad4d.PDF ─────────┬──────────────────────────────────────────────── 2026-03-27 19:56│启明信息(00223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启明信息(00223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82734fd8-54de-40fb-b863-cde3586610d0.PDF ─────────┬──────────────────────────────────────────────── 2026-03-27 19:56│启明信息(002232):2025年年度报告 ─────────┴──────────────────────────────────────────────── 启明信息(00223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78b6da9e-05e9-4e63-b0b7-f83df1dd8e02.PDF ─────────┬──────────────────────────────────────────────── 2026-03-27 19:56│启明信息(00223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启明信息(00223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f8580cd9-857b-4df2-9acf-ea577ecb9b58.PDF ─────────┬──────────────────────────────────────────────── 2026-03-27 19:54│启明信息(002232):启明信息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柏 ─────────┴──────────────────────────────────────────────── 启明信息(002232):启明信息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柏。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f52b6db9-4d9e-423f-a1e8-f25b42c04469.PDF ─────────┬──────────────────────────────────────────────── 2026-03-10 00:00│启明信息(002232):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9:0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 议。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6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并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 际以通讯方式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成员以通讯表决方式,做出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决定聘任张禹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职务,任期与第七届 董事会相同。 张禹先生简历如下: 张禹,男,汉族,55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专业经济学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一汽 解放汽车有限公司财务控制部副部长、青岛整车事业部(青汽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任一汽奔腾轿车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首席合规官,2023年12月至2026年1月任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2024年1月机构变更为一汽奔腾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张禹先生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截 至目前,张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 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c3eca2f2-b463-4779-b04b-851e6120bcd6.PDF ─────────┬──────────────────────────────────────────────── 2026-03-10 00:00│启明信息(002232):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辞职的公告 ─────────┴──────────────────────────────────────────────── 启明信息(002232):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辞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0434f964-c0d6-4e4a-bf8e-38fb796a0ca8.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5│启明信息: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5031.PDF ─────────┬──────────────────────────────────────────────── 2026-03-28│启明信息: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8/1225044432.PDF ─────────┬──────────────────────────────────────────────── 2025-10-25│启明信息: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0229.PDF ─────────┬──────────────────────────────────────────────── 2025-08-26│启明信息: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5683.PDF ─────────┬──────────────────────────────────────────────── 2025-04-29│启明信息: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6647.PDF ─────────┬──────────────────────────────────────────────── 2025-04-19│启明信息: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9/1223151810.PDF ─────────┬──────────────────────────────────────────────── 2024-10-29│启明信息: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7267.PDF ─────────┬──────────────────────────────────────────────── 2024-08-29│启明信息: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9023.PDF ─────────┬──────────────────────────────────────────────── 2024-04-30│启明信息: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555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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