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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33(塔牌集团)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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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233 塔牌集团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3 00:00│塔牌集团(002233):2024年一季度报告 ─────────┴──────────────────────────────────────────────── 塔牌集团(002233):2024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3/9664685b-09ee-44f2-a1be-95dbdde74d60.PDF ─────────┬──────────────────────────────────────────────── 2024-04-23 00:00│塔牌集团(002233):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21,494,980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9 2,275,016剔除已回购股份21,494,980股后的1,170,780,0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按照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为585,390,018元。 2、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 ×分配比例,即585,390,018元=1,170,780,036股×0.50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实施权益分派前 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股现金红 利应以4.909857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4909857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4909857元/股=585,390 ,018元÷1,192,275,016股,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4909 857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派方案为:公司拟以届时分配时总 股本1,192,275,016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596,137,508.0 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在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详见2024年4月11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2、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21,494,980股公司股票。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92,275,016剔除回购专户中持有回购股份21,494,980股后的1,170,780 ,0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 分配比例,即585,390,018元=1,170,780,036股×0.50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实施权益分派前后 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股现金红利 应以4.909857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4909857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4909857元/股=585,390, 018元÷1,192,275,016股,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七位,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3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49098 57元/股。 四、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4月30日。 五、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4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4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七、咨询办法 1、咨询部门:证券部 2、咨询联系人:宋文花 3、地址: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大厦,邮编:514199 4、咨询电话:0753-7887036 5、传真:0753-7887233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c58d6f45-d1be-4668-9314-6c7cb7363cda.PDF ─────────┬──────────────────────────────────────────────── 2024-04-11 00:00│塔牌集团(00223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塔牌集团(00223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0043332f-7996-4a97-8540-413160e08226.PDF ─────────┬──────────────────────────────────────────────── 2024-04-11 00:00│塔牌集团(002233):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塔牌集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塔牌集团(002233):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塔牌集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1/08433200-b1cd-4205-8072-d63792f9f49e.PDF ─────────┬──────────────────────────────────────────────── 2024-03-29 00:00│塔牌集团(002233):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以往年度已回购的股份。受让回购股票的价格为回购股票(库存股)的平均 成本。截至本次非交易过户前,公司回购账户上库存股数量为 25,647,039 股,回购平均成本价为 8.08 元/股。本次通过非交易过 户的股份数量为4,152,059 股,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 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证券账户开立工作,并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 户名称为: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0899427099。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过户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33,548,636.72 元,资金来源为 2023 年度激励奖金净额(代扣代缴员工个税和现金发 放部分后的年度激励奖金)。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相关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员工实际认购份 额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不存在差异。 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所持有公司股票 4,152,059 股已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总股本的 0.35%,计税价格为 8.08 元/股。 根据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存续期为 96 个月,锁定期为 12 个月,均自公司公告 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钟朝晖先生、钟剑威先生、赖宏飞先生、何坤皇先生、李斌先生、钟媛女士、陈晨科先生、徐 政雄先生、刘延东先生、钟华胜先生作为公司现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参与对象 同时参与了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在 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它关联关系 。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代表员工 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运作、决策等将完全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第六期 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4、第二期、第三期、第五期、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均为钟朝晖先生、钟剑威先生、赖宏飞先生,第二期、第三 期、第五期、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成员一致,因此,第二期、第三期、第五期、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构成一致行动关 系,权益将合并计算。 五、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 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 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标的股票 4,152,059 股,受让价格为 8.08 元/股,受让价格高于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未产生股 份支付费用。 六、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8/1453788b-638f-49e2-82b2-bbd70ab8a151.PDF ─────────┬──────────────────────────────────────────────── 2024-03-29 00:00│塔牌集团(002233):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2年4月7日召开的202 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 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将于20 24年3月31日届满,现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等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公司回购股票,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票 1,701,100 股已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 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计税价格为6.87 元/股。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根据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 股计划之日起计算,即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3 月 31 日止。 二、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安排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存续期为 96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即自 2023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31 年 3 月 31 日止。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 2024 年 3 月 31 日届满,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持 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或是否提请董事会决定延长存续期。 员工持股计划展期、变更、终止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进行。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 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 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8/71290ed1-b573-4328-b066-65bd17832ae2.PDF ─────────┬──────────────────────────────────────────────── 2024-03-29 00:00│塔牌集团(002233):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公司总部办 公楼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钟朝晖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应出席持有 689 人,实际出席持有 687 人,代表员工持 股计划份额33,475,474.38 份,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99.78%。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 3 名 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 33,475,474.38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 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本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选举钟朝晖先生、钟剑威先生、赖宏飞先生为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 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钟朝晖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钟剑威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赖宏飞先生为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除此之外,管 理委员会委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以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33,475,474.38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 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届满后择机出售标的股票;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并可授权具体人员出席股东大会具体行使表决权; (4)决定和执行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清算与分配; (5)决定员工持股计划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6)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7)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它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3,475,474.38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 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8/b90de7bc-0436-4b58-9735-df320480db0d.PDF ─────────┬──────────────────────────────────────────────── 2024-03-15 00:00│塔牌集团(002233):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 塔牌集团(002233):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4/86cbe95e-66d6-4664-890f-139e653c2c2c.PDF ─────────┬──────────────────────────────────────────────── 2024-03-15 00:00│塔牌集团(002233):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4 日以专人送出及邮件、信息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 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2024 年 3 月 14日,公司在总部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钟朝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位,实际出席董事 9 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李瑮蛟先生、徐小伍先生、姜春波 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 fo.com.cn)。公司董事会秘书赖宏飞先生向董事会提交并作《2023 年度董事会秘书履职报告书》。《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3 年,管理层重点推进了如下工作:一是抓矿山建设;二是抓技术改造;三是抓智能建设;四是抓采购管理;五是抓市场营 销管理;六是抓项目建设;七是抓企业改革管理。通过全力抓好上述主要工作,2023 年,公司实现水泥销量 1,763.16 万吨,较上 年同期下降了 3.46%;实现熟料销量 88.80 万吨,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营业收入 55.35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 8.29%;实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42 亿元,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了 178.55%。2024 年公司董事会确定的经营目标是全年争取实现 净利润 6 亿元以上。面对复杂形势和繁重任务,管理层将重点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加强资源储备和综合利用;二是加强生产组织和 质量管理;三是加强技术创新与应用;四是加强物资采购管理;五是加强市场营销管理;六是推进项目突破性发展;七是推进改革纵 深性开展。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3年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5)同时在20 24年3月1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41,514,434.1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39,766,954.13元,根据章程规定按母 公司净利润进行分配: 1、净利润639,766,954.13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638,007,703.22元 减:已分配2022年度分红款139,995,357.24元 2、可供分配利润5,137,779,300.11元 因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已达注册资本的50%,不再提取。 3、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5,137,779,300.11元 公司拟以届时分配时总股本1,192,275,016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回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 预计派发现金596,137,508.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回购专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 (http://www.cninfo.com.cn)。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对该报告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 .cninfo.com.cn)。 (七)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3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八)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3 年度环境报告书》。 《2023 年度环境报告书》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九)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3 年年度激励奖金计提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钟朝晖先生 、钟剑威先生、何坤皇先生、赖宏飞先生已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按照《2018-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计提激励奖金前的年度综合收益在 5-8 亿元期间,按规定适用于 按 7.5%比例计提激励奖金,计提金额为 5,781.47 万元,剔除现金发放部分后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金额为 4,323.16 万元。(十)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及其他相关审计服务,聘 期一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完成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审核意见,并向董事会提交了对信 永中和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详见 2024 年 3 月 15 日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3 月 15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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