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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33(塔牌集团)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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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233 塔牌集团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2 18:13 │塔牌集团(00223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2 18:13 │塔牌集团(002233):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4-22 18:11 │塔牌集团(002233):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10 17:34 │塔牌集团(00223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10 17:34 │塔牌集团(00223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08 15:52 │塔牌集团(002233):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 ├─────────┼──────────────────────────────────────────────┤ │2026-04-08 15:51 │塔牌集团(002233):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3-27 17:37 │塔牌集团(002233):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3-27 17:37 │塔牌集团(00223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3-27 17:36 │塔牌集团(002233):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 ─────────┬──────────────────────────────────────────────── 2026-04-22 18:13│塔牌集团(00223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塔牌集团(00223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7b7749d-88af-4fe9-b82c-36bea4417926.PDF ─────────┬──────────────────────────────────────────────── 2026-04-22 18:13│塔牌集团(002233):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塔牌集团(002233):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6cb0f98-f119-417e-a5ae-5bd498ff62bf.PDF ─────────┬──────────────────────────────────────────────── 2026-04-22 18:11│塔牌集团(002233):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根据《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广东塔牌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日以短信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 2026 年 4月 22 日,公司在总部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钟朝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位,实际出席董事 9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2026 年第一 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9)详见 2026年 4月 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http://www. 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1fee437-3672-4e9f-b132-39835abc3f03.PDF ─────────┬──────────────────────────────────────────────── 2026-04-10 17:34│塔牌集团(00223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经办律师 出席了公司于 2026年 4月 10日在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集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会”)的现场会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中国(本法律意见书所指“中国”包括中华人 民共和国大陆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现行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塔牌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事实并基于本所经办律师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发表法 律意见。本所经办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 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内容以及提案中所涉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等问题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 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委派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在本所经办律师对公司提供的有 关文件进行核查的过程中,本所假设: 1.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 所有提供予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5.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并且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基于上述,本所经办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负责召集。董事会于2026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载和公告了《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10日下午14:00在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集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钟 朝晖先生主持。 3.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基于上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通知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 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 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 根据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会议的股东的签名册等文件,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14名 ,于股权登记日合计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439,350,6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014%。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基于上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 2. 参加网络投票的人员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本次股东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21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234,479,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947%。以上通 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验证其身份。 三、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及本所经办律师进行了计票 、监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73,497,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6%;反对 8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25%;弃权 24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9% 。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73,499,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8%;反对 8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25%;弃权 2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 。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673,495,0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2%;反对 8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25%;弃权 25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3 % 。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 673,704,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3%;反对 8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25%;弃权 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 % 。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73,533,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0%;反对 8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23 %;弃权 2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 。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69,842,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82%;反对 3,631,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90%;弃权 35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28%。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7、审议《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73,360,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5%;反对 15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9%;弃权 15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5 %。 关联股东赖宏飞已回避本议案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基于上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 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6fa95819-e720-4a96-b87c-e0085b73531f.PDF ─────────┬──────────────────────────────────────────────── 2026-04-10 17:34│塔牌集团(00223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4月 10日 14:00: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4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9:15至15:0 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集团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钟朝晖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32人,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73,830,366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58.896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名,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39, 350,6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8.4014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18人,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3 4,479,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20.4947 %。(2)通过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 代表共 222人,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34,984,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20.53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 4人,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05,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0441 %;通过网络投 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218人,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34,479,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20.4947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现场出席或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与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本次股东会议案4、议案5、议案7对中小投 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3,497,7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6 %;反对8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25 %;弃权24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9 %。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3,499,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8 %;反对8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25 %;弃权24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7 %。 3、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3,495,0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2 %;反对 8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25 %;弃权 25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3 % 。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3,704,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3 %;反对 8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25 %;弃权 4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 %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859,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5%;反对8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7%;弃权 4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78%。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3,533,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0 %;反对 8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23 %;弃权 2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7 %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688,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37%;反对8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3%;弃权 21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910%。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9,842,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82 %;反对3,631,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5390 %;弃权35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8 %。 7、审议通过《关于在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3,360,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5 %;反对15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229 %;弃权15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5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4,671,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68%;反对15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7%;弃权 15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75%。赖宏飞先生担任梅州客商银行的董事为关联人,对本项议案已回避表决,其持有股数157,100股不计入本议 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李伯侨先生、刁英峰先生、曾玉霞女士、李瑮蛟先生(报告期内连续任职满 6年离任)、徐小伍先 生(报告期内连续任职满 6年离任)、姜春波先生(报告期内届满离任)作了 2025年度述职报告,报告对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独 立性自查情况、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 通情况、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现场工作时间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所做的其他工作及特别 职权履职情况、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总体评价等进行了介绍。《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于 2026年 3月19日刊 登于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温鑫庸律师和杨贵凡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635ff954-3d97-4fcf-a94d-de78dd44888b.PDF ─────────┬──────────────────────────────────────────────── 2026-04-08 15:52│塔牌集团(002233):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公告 ─────────┴────────────────────────────────────────────────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员 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7年4月8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 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公司回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公司股票2,060.54 万股于 2021 年 4月 6日通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专户,占过户时公司总股本的 1.73%,过户价格为 6.12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年 4月 9日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 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根据《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第 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即自 2021年 4月 9日起至 2022年 4月 8日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存续期为 60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即自 2021年 4 月 9日起至 2026年 4月 8日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于 2026年 4月 8日届满。截至 2026年 4月 8日,第三期员工持股计 划所持股票尚未全部出售,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持有公司股票 922.04 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79%。 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情况 根据《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出,经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 授权审议通过后,本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2026年 4月 3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12个月,即延长至 2027年 4月 8日;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框架范围内确定、调整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 期。2026年 4月 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 心,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和公司股价情况,同意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审议结果,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 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12个月,即延长至 2027年 4月 8日。本次延期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情况择机 出售股票,一旦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自动终止。 三、备查文件 1、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30b948f2-43bc-4c8b-8992-d51bfdcafda1.PDF ─────────┬──────────────────────────────────────────────── 2026-04-08 15:51│塔牌集团(002233):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根据《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广东塔牌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3日以短信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2 026年 4月 8日,公司在总部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钟朝晖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位,实际出席董事 9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根据《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规定,本计划的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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