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37 恒邦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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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06 │恒邦股份(002237):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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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0:02 │恒邦股份(002237):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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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0:01 │恒邦股份(002237):关于调整恒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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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6:16 │恒邦股份(002237):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恒邦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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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6:58 │恒邦股份(002237):恒邦股份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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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7:29 │恒邦股份(00223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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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7:27 │恒邦股份(002237):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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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7:27 │恒邦股份(00223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吉伟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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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7:27 │恒邦股份(00223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吉伟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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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7:26 │恒邦股份(002237):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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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06│恒邦股份(002237):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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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恒邦转债”将于 2025年 6月 12日按面值支付第二年利息,每 10张债券(面值 1,000元)利息为 4.00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11日(星期三);
3.除息日:2025 年 6月 12日(星期四);
4.付息日:2025 年 6月 12日(星期四);
5.“恒邦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6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6.“恒邦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5年 6月 11日,凡在 2025年 6月11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
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 年 6 月 11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
申请转换成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
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付款起息日:2025年 6月 12日;
8.下一付款利率:0.60%。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开发行了 3,16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7086,债券简称:恒邦转债),根据《山东
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等有关条款规定,在“恒邦转债”的计息期限
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恒邦转债”2024 年 6月 12日至 2025年 6月 11日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恒邦转债”的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文简称:恒邦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086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316,000.00万元(3,160.00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316,000.00万元(3,160.00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3年 7月 7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3 年 6月 12日至 2029年 6月 11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3 年 12月 18日至 2029年 6月 11日9.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20%,
第二年 0.40%,第三年 0.6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10.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
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
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负担。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
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
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
息年度的利息。
(3)到期还本付息方式
公司将在本次可转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11.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2.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14.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及本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本公司
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恒邦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4年 6月 12日至 2025 年 6月 11日,票面利率
为 0.40%,每 10张“恒邦转债”(面值1,00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00元(含税)。
对于持有“恒邦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
,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2元;对于持有“恒邦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暂免
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00 元;对于持有“恒邦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人,每 10 张派发利息
为人民币 4.00 元,其他债券持有人应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等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11日(星期三);
2.除息日:2025 年 6月 12日(星期四);
3.付息日:2025 年 6月 12日(星期四)。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11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全体“恒邦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本期利息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
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年 12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
所得税和增值税。故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
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 11号
电话:0535-4631769
传真:0535-4631176
八、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676c9ee0-54df-4d03-a260-2c934ce753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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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0:02│恒邦股份(002237):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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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4月 18 日召开的 2024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 161,878,290.04 元(含税),若按照公司截至 2024年 12月 31 日总股本1,148,072,979.00股为基数,即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约 1.41元(含税),占公司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536,715,089.11元的比例为 30.
16%,剩余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实际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
相应调整。
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公司可转换债券(债券代码:127086,债券简称:恒邦转债)转股期为 2023年 12月 18日至 2029 年 6月 11日。鉴于公司将
实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为保证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总股本不发生变化,公司在 2025 年 5 月 29 日披露了《关于实施权益分
派期间“恒邦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即“恒邦转债”自 2025年 5 月 30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止暂停转股。自 2024年12月 3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额因可转债转股增加 475.00 股。
公司拟按照分配总额(含税金额 161,878,290.04 元)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总股本由 1,148,072,979.00
股变动至 1,148,073,454.00 股,分配比例由每 10股派发约 1.41元(含税),变动至每 10股派发 1.409999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48,073,45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409999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26899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82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41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月 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44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 08*****314 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
3 01*****908 王德宁
4 01*****607 王家好
5 08*****301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30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恒邦转债已进入转股期,本次调整转股价格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恒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38)。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 11号
咨询联系人:夏晓波
咨询电话:0535-4631769
传真电话:0535-4631176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9662098e-43ce-464d-9603-c3ae05099a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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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0:01│恒邦股份(002237):关于调整恒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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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237,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债券代码:127086,债券简称:恒邦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格:11.33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11.19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 6月 12 日
一、关于“恒邦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32 号)核准,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12 日公开
发行了 3,16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16,000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同意,公司 31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年7月7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恒邦转债”,债券代码“127086”。
根据《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
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转股价为 P0,每股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为 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 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 A,每股派发
现金股利为 D,调整后转股价为 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0+A× 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P0+A× K)/(1+N+K);
派发现金股利:P=P0-D;
三项同时进行时:P=(P0-D+A× K)/(1+N+K)。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
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二、前期转债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
》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恒邦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46元/股调整为 11.3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6月 12日
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恒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36)。
三、本次“恒邦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别经 2025 年 3 月 26 日、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161,878,290.0
4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按照分配
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月 4日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9)。
鉴于上述原因,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的条款,“恒邦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P0-D=11.33-0.14=11.19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综上,“恒邦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11.19 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于 2025年 6月 1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bc1beb95-d8b1-4b9f-9025-062f54f388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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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6:16│恒邦股份(002237):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恒邦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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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237,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债券代码:127086,债券简称:恒邦转债
转股价格:11.33 元/股
转股时间:2023 年 12月 18日至 2029年 6月 11日
暂停转股时间:2025年 5月 30日至 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恢复转股时间: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鉴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
4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的议案》,公司将于近日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详见附件)条款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70
86,债券简称:恒邦转债)将于 2025年 5月 30 日至 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在上述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恒邦转债”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02c03eb3-bb20-4ef5-a57a-fa15654427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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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6:58│恒邦股份(002237):恒邦股份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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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邦股份(002237):恒邦股份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4/c2d1b085-6361-42c7-aef1-2113f3ee9d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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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7:29│恒邦股份(00223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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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基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定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对
董事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6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
(2)通过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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