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37 恒邦股份 更新日期:2025-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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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59 │恒邦股份(002237):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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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57 │恒邦股份(002237):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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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55 │恒邦股份(002237):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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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16:12 │恒邦股份(002237):中诚信国际关于关注恒邦股份8·3较大灼烫事故调查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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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5:56 │恒邦股份(002237):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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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 │恒邦股份(002237):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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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 │恒邦股份(002237):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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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 │恒邦股份(002237):国泰君安关于恒邦股份保荐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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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 │恒邦股份(002237):国泰君安关于恒邦股份2024年度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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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 │恒邦股份(002237):对江西铜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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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59│恒邦股份(002237):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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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邦股份(002237):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3691028d-cf02-41a6-9aa7-a37ab6f742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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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57│恒邦股份(002237):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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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邦股份(002237):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bf2466d0-10d5-4ae0-9159-fef6f0e705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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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0:55│恒邦股份(002237):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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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邦股份(002237):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9/28f4892b-bade-458f-8f74-14709d8a51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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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16:12│恒邦股份(002237):中诚信国际关于关注恒邦股份8·3较大灼烫事故调查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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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股份”或“公司”)于 2023 年6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的“2023 年山东恒邦
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简称:恒邦转债)”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
诚信国际”)进行相关评级工作。
2025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发布了《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8·3”较大灼烫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的公告》(以下简
称“公告”),公告称,山东省人民政府已对该事故1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经事故调查组认定,上述事故发生的原因是工艺控制及
风险辨识不到位、设备带病运行、水套漏水后违规处置,该事故被认定为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公司存在瞒报、谎报情形。
公司 8 名相关责任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取保候审,事故调查组建议依法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同时,建议对恒邦股份的
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恒邦股份董事长、总裁和常务副总裁等 15 人按管理权限给予组织处理或行政处罚。
中诚信国际认为,冶炼一公司停产整顿2暂未对公司信用水平造成重大不利1 2024 年 8 月 3 日,公司冶炼一公司侧吹炉放铜口
突发喷溅,造成现场 3 人死亡、14 人受伤。冶炼一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 1,309,094.22 万元,占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的 19.96%
;2023 年度贡献净利润 9,513.70 万元,占公司净利润的 19.52%,占公司合并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8.45%。2 公司已于 20
24 年 11 月 18 日收到同意冶炼一公司复工复产的《整改复查意见书》,截至公告发布日,冶炼一公司已完成自查整改并恢复生产
,公司其他单位生产经营均正常进行。
影响,但此次事故暴露出公司在安全生产及风险管控方面存在漏洞,中诚信国际将密切关注公司及相关人员可能面临的行政处罚
、后续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措施和效果以及公司全年业绩情况,并及时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未来经营和整体信用状况产生的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4/5b252ec4-073c-4306-9b89-7963bf175f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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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5:56│恒邦股份(002237):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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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237,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债券代码:127086,债券简称:恒邦转债
转股价格:11.33 元/股
转股时间:2023 年 12月 18日至 2029年 6月 1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山
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5 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发行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32 号)核准,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公开发行了 3,16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16,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0,032,603.77元(不含增值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3,129,967,396.2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3)第
000031 号验证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316,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恒邦转债”,债
券代码“127086”。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 6月 16日)起满 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
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3年 12月 18日至 2029年 6 月 11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
》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恒邦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46 元/股调整为 11.3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月 1
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恒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6)。
二、“恒邦转债”转股及股本变动情况
2025 年第一季度,“恒邦转债”因转股导致债券金额减少 2,400.00 元人民币,“恒邦转债”数量减少 24.00 张,转股数量为
211.00 股。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恒邦转债”剩余债券金额为 3,159,329,200.00 元人民币,“恒邦转债”剩余31,593,29
2.00张。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
数量(股) 比例 其他 小计 数量(股) 比例
(%) (%)
一、限售条 237,614,400.00 20.70 0 0 237,614,400.00 20.70
件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0 0 0 0 0 0
首发后限售 237,614,400.00 20.70 0 0 237,614,400.00 20.70
股
二、无限售 910,458,579.00 79.30 211.00 211.00 910,458,790.00 79.30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148,072,979.00 100.00 211.00 211.00 1,148,073,190.00 100
三、其他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证券部投资者咨询电话(0535-4631769)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按持有人类别标识统计的股本结构表(002237);
2.按股份性质统计的股本结构表(002237);
3.按持有人类别标识统计的股本结构表(127086);
4.按股份性质统计的股本结构表(12708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8f4bb488-20fb-40eb-854f-5b690aa6a8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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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恒邦股份(002237):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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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邦股份(002237):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01ba9442-ef11-45ba-a110-1397bb0024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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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恒邦股份(002237):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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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股份”或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恒邦股份 2024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泰君安保荐代表人通过与恒邦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董事会、总经理办
公会等会议记录、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子公
司(全资子公司:烟台恒邦地质勘查工程有限公司、烟台恒邦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威海恒邦矿冶发展有限公司、烟台恒联废旧物资收
购有限公司、烟台恒邦矿山工程有限公司、烟台恒邦黄金投资有限公司、烟台恒邦黄金酒店有限公司、黄石元正经贸有限公司、云南
新百汇经贸有限公司、烟台市牟平区恒邦职业培训学校、香港恒邦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恒邦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上海琨邦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烟台恒邦高纯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建铜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恒邦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建德筑泓建材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持有 65%股权的栖霞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持有 99.98%股权的恒邦拉美有限公司、持有 87.25%股权的恒邦瑞达有限公司)。纳入
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
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与披露、采购和销售、战略发展、组织架构、企业文化、人力资源、投资和筹资、预
算、成本费用、采购和销售、对子公司的控制、信息系统一般控制、关联交易、资产、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信息、法律、内部
监督;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采购的原材料价格和质量波动风险、销售的市场竞争风险、国际贸易政
策环境风险、汇率变化风险、市场需求变化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对于财报相关的内控缺陷,通过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潜在错报或披露事项错报程度进行判定,以本年度税前利润 5%作为重要性
水平判断标准。潜在错报金额<税前利润的 2.5%确定为一般缺陷;税前利润的 2.5%≤潜在错报金额<税前利润的 5%确定为重要缺
陷;潜在错报金额≧税前利润的 5%确定为重大缺陷。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定量标准(影 潜在错报金额<税前 税前利润的 2.5%≤潜在 潜在错报金额≧税前
响程度) 利润的 2.5% 错报金额<税前利润的 利润的 5%
5%
关系 或 且 且
定性标准(可 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 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潜 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
能性) 潜在错报可能性极小 在错报可能性不大 潜在错报可能性极大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以假设不采取任何措施该缺陷导致潜在财务错报大小作为判断标准。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潜在错报可能性极小确定为一般缺陷;
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潜在错报可能性不大确定为重要缺陷;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潜在错报可能性极大确定为重大缺陷。当存在以下迹
象时,增加了重大缺陷的可能性,因此会特别关注以下情况:重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表,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当
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在内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本年度税前利润 5%作为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对于非财报相关的内控缺陷,通过对本年公司资产、收入、利润等经济损失程
度,或偏离(消极偏离,即未能实现)经营目标的程度进行判定。经济损失<税前利润的 2.5%确定为一般缺陷;税前利润的 2.5%≤
经济损失<税前利润的 5%确定为重要缺陷;经济损失≧税前利润的 5% 确定为重大缺陷。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定量标准(影 经济损失<税前利润 税前利润的 2.5%≤经 经济损失≧税前利润
响程度) 的 2.5% 济损失<税前利润的 的 5%
5%
关系 或 且 且
定性标准(可 造成经济损失、经营 造成经济损失、经营 造成经济损失、经营
能性) 目标无法实现的可能 目标无法实现的可能 目标无法实现的可能
性极小 性不大 性极大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以假设不采取任何措施该缺陷导致经济损失可能性大小作为判断标准。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造成经济损失、经营目标无法实现的
可能性极小确定为一般缺陷;不采取任何行动导致造成经济损失、经营目标无法实现的可能性不大确定为重要缺陷;不采取任何行动
导致造成经济损失、经营目标无法实现的可能性极大确定为重大缺陷。当存在以下迹象时,增加了重大缺陷的可能性,因此会特别关
注以下情况: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舞弊且反舞弊政策程序不健全;
关联交易控制程序不当;重大投融资等非常规事项控制缺失;某个业务领域频繁地发生相似的重大诉讼案件;弄虚作假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等。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事项。
四、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恒邦股份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其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882a92b6-4889-465e-8b8b-7979d49a5b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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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00:00│恒邦股份(002237):国泰君安关于恒邦股份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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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人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恒邦股份
保荐人编号:Z2913100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人”)作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股份”、
“发行人”、“公司”或“上市公司”)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恒邦股份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
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目前,恒邦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持续督导期限已满,国泰君安现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
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人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 朱健
保荐代表人 颜圣知、蒋杰
联系人及电话 021-38032401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上市公司名称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237.SZ
注册资本 114,803.27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
主要办公地址 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 11 号
法定代表人 曲胜利
实际控制人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夏晓波
联系电话 0535-4631769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3-06-12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07-07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代表人 颜圣知、蒋杰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
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公司及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进
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要求的相关
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担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执行并完善防
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
2、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对公司关联交易及预计关
联交易情况发表意见;
3、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4、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5、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6、密切关注并督导公司及其股东履行相关承诺;
7、认真审阅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相关文件;
8、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五、履行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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