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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37(恒邦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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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237 恒邦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27 17:13 │恒邦股份(002237):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 ├─────────┼──────────────────────────────────────────────┤ │2025-06-27 17:12 │恒邦股份(002237):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 │2025-06-27 17:11 │恒邦股份(002237):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27 17:10 │恒邦股份(002237):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 ├─────────┼──────────────────────────────────────────────┤ │2025-06-27 17:10 │恒邦股份(002237):关于调整公司与江西铜业及其关联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 ├─────────┼──────────────────────────────────────────────┤ │2025-06-27 17:10 │恒邦股份(002237):第九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27 17:09 │恒邦股份(00223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6-12 18:47 │恒邦股份(002237):关于公司副总经理取保候审的公告 │ ├─────────┼──────────────────────────────────────────────┤ │2025-06-12 18:47 │恒邦股份(002237):关于收到山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 │2025-06-10 00:00 │恒邦股份(002237):关于恒邦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 └─────────┴──────────────────────────────────────────────┘ ─────────┬──────────────────────────────────────────────── 2025-06-27 17:13│恒邦股份(002237):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持续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管理的稳健性,同时满足 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结合公司现有的资本结构实际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 发行新一期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 一、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次发行,单次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 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5.发行利率:发行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确定;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发行方式:采用承销方式,由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8.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9.决议有效期限: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到期日止。 二、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多次发行,单次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270天; 4.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5.发行利率: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最终确定;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发行方式:采用承销方式,由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8.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 9.决议有效期限:本次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 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定以及届时的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从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利益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办理发行此次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 券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 整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确定发行日期、实际发行额、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商的选择 、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募集说明书、合同、协议、申请文件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取消或终止;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6.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审议程序 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 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实施。 五、风险提示 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 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 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b2092e36-8832-46d7-89d6-1f43ab123dcd.PDF ─────────┬──────────────────────────────────────────────── 2025-06-27 17:12│恒邦股份(002237):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所”)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异议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和信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经审慎评估和研究,公司拟变更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 监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月成立,2012年 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 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4 年末拥有合伙 人 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4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 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 会计师超过 1,500 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00人。 安永华明 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 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55.8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 币 24.38 亿元。2023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 、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 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 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3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1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4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和纪律处分 0次;2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 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宋从越先生,于 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 执业;近三年签署/复核 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和计算机、通信 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汪洋一粟先生,于 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 签署/复核 1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宏斌先生,于 200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 年签署/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生物医药行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宋从越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洋一粟先生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梁宏斌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业务规模、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确定。2025 年度,公司拟支付审计费人民币 270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 费人民币 21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人民币 5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没有变化。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和信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11年,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 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鉴于和信所已经连 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经审慎评估和研究,公司拟变更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前 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有关规定做好沟通 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2025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认为安永华明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经验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上述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 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 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 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4.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信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aceac617-9be6-44be-8512-d89cee5585ab.PDF ─────────┬──────────────────────────────────────────────── 2025-06-27 17:11│恒邦股份(002237):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 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曲胜利先生、徐元峰先生、沈金艳先生、黄健柏先生、焦健先生 、吉伟莉女士)。会议由董事长肖小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聘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7)详见 2025年 6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详见 2025年 6月2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与江西铜业及其关联方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肖小军先生、曲胜利先生、徐元峰先生、陈祖志先生、沈金艳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调整公司与江西铜业及其关联方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详见 2025 年 6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详见2025年 6 月 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 2025年 7月 16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1)详见2025年 6 月 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 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05d62329-03f2-41fe-bccd-ed32cfbf7c83.PDF ─────────┬──────────────────────────────────────────────── 2025-06-27 17:10│恒邦股份(002237):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拟与烟台综合保税区华晟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发展”)签署《烟台恒邦综保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协议 书》,拟共同出资设立烟台恒邦综保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综保”)(拟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8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80%,华晟发展出资2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0%。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子公司管理制度》,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 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本次拟以自有资金 800 万元与华晟发展共同投资,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交易方:烟台综合保税区华晟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1 年 11月 20日 注册地: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 89 号-4号路 5号 法定代表人:李震 注册资本:10,614.161797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 ;五金产品零售;木材销售;家具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制造;办公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工艺美 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装卸搬运;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汽车销售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港口理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 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母婴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 发;日用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制品销售;餐饮管理。(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保税物流中心经营;出口监管仓库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 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保税仓库经营;免税商品销售;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生产;酒类经营;餐饮服务;建设 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华晟发展为烟台保税港区财政局全资子公司 公司与华晟发展不存在关联关系,华晟发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烟台恒邦综保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古现街道北京中路 50 号内 31 号内 2号 10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结构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装卸 搬运;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暂定,实际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8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80%,华晟发展出资 2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 资本的 20%。 上述信息,均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最终核准后的信息为准。 四、合资成立子公司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目标公司名称、地址 1.1 目标公司名称:烟台恒邦综保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1.2 目标公司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古现街道北京中路50号内31号内2号102室。 第二条 协议双方 本协议签署双方为: 甲方: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曲胜利 注册地址: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 乙方:烟台综合保税区华晟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震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89号-4号路5号 第三条 目标公司组织形式 目标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各自的认缴出资额为限对目标公司承担责任,目标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 责任。 第四条 目标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 4.1 目标公司主要从事保税混矿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2 目标公司经营范围如下: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结构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 属矿石销售;装卸搬运;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暂定,实际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第五条 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股东出资额、比例、方式 5.1 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认缴出资800万元,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80%;乙方认缴出资200万元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5.2 甲乙双方应在目标公司注册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出资。 5.3 出资方式:以货币方式出资。 第六条 目标公司组织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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