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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39(奥特佳)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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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239 奥特佳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2 19:59 │奥特佳(00223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12 19:59 │奥特佳(002239):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 │2025-09-12 19:59 │奥特佳(002239):奥特佳董事会议事规则 │ ├─────────┼──────────────────────────────────────────────┤ │2025-09-12 19:59 │奥特佳(002239):奥特佳股东会议事规则 │ ├─────────┼──────────────────────────────────────────────┤ │2025-09-03 16:56 │奥特佳(002239):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申请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 │2025-09-03 16:56 │奥特佳(002239):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 ├─────────┼──────────────────────────────────────────────┤ │2025-09-03 16:55 │奥特佳(002239):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 ├─────────┼──────────────────────────────────────────────┤ │2025-09-03 16:55 │奥特佳(002239):中信建投关于奥特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 ├─────────┼──────────────────────────────────────────────┤ │2025-09-03 16:55 │奥特佳(002239):中信建投关于奥特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 ├─────────┼──────────────────────────────────────────────┤ │2025-09-03 16:55 │奥特佳(002239):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 └─────────┴──────────────────────────────────────────────┘ ─────────┬──────────────────────────────────────────────── 2025-09-12 19:59│奥特佳(00223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5、7、8/F, Block B, 309 Hanzhongmen Street, Nanjing, China, 210036 电话/Tel: +86 25 8966 0900 传真/Fax: +86 25 89660966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本所 接受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孙宪超、张静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相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 和验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及召开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公司于 2025年 8月 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奥特佳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议程予以公 告、通知。 2、公司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2日下午 14:00在江 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8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召开的时间、地点与公司公告一致。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0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51%。 3、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信息资料,在 2025 年 9 月 12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以及在 2025年 9月 12日 9:15-15:00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77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 680,948,6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797%。公司股东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公司公告一致。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出席、列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人员 (1)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00,4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0151%。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信息资料,在网络投票时间内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77 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 股 680,948,6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797%。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部分董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4)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 (二)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信息资料,经公司合并统计,参加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的股东共 778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81,449,0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5948%。根据经公司合并统计后的表决结果,本 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1.《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3,879,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217%;反对16,281,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92%;弃权 1,2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1%。 该议案的表决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0,092,6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096%;反对 16,281,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707%;弃权 1,28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97%。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3,882,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221%;反对16,285,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99%;弃权 1,28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0%。 该议案的表决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0,095,6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126%;反对 16,285,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754%;弃权 1,28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20%。 3.《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8,925,8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97%;反对2,070,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8%;弃权 45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4%。 议案的表决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5,139,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164%;反对 2,070,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00%;弃权 45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36%。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7627c464-3fe4-4494-94c5-b5498fae9901.PDF ─────────┬──────────────────────────────────────────────── 2025-09-12 19:59│奥特佳(002239):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本公司于 9 月 12 日举行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 14 点。 (二)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 8 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振坤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共计 778 人,代表股份681,449,038 股,占奥特佳公司总股份数的 20.5948%。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1 人,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00,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 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77 人,代表股份 680,948,6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797%。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777 人,所持股份总数为97,662,572 股,占奥特佳公司总股份的 2.9516%。 本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公司聘请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孙宪超律师、张静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采用非累积投票制方式投票,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表决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进行了计票、监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63,879,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217%;反对 16,281,023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92%;弃权 1,28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0,092,6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096%;反对 16,281,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707%;弃权 1,28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319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63,882,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221%;反对 16,285,623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899%;弃权 1,28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0,095,6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126%;反对 16,285,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754%;弃权 1,28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312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78,925,8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97%;反对 2,070,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8%;弃权 45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5,139,3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164%;反对 2,070,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00%;弃权45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636%。 议案三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孙宪超律师、张静律师见证了此次股东会,并为此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05c387ae-0682-4f7a-9016-c87d1a2435a4.PDF ─────────┬──────────────────────────────────────────────── 2025-09-12 19:59│奥特佳(002239):奥特佳董事会议事规则 ─────────┴──────────────────────────────────────────────── 奥特佳(002239):奥特佳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04444d70-ec5b-436d-9dde-246f2cddeb75.PDF ─────────┬──────────────────────────────────────────────── 2025-09-12 19:59│奥特佳(002239):奥特佳股东会议事规则 ─────────┴──────────────────────────────────────────────── 奥特佳(002239):奥特佳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cc47a5d4-5bea-4fc4-966b-dfa568b819fb.PDF ─────────┬──────────────────────────────────────────────── 2025-09-03 16:56│奥特佳(002239):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申请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鉴于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财 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相关 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宜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 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0f418ac5-76b3-4027-a26c-6497866574f6.PDF ─────────┬──────────────────────────────────────────────── 2025-09-03 16:56│奥特佳(002239):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 奥特佳(002239):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da0f400f-36ed-4479-882b-afba27b07d9d.PDF ─────────┬──────────────────────────────────────────────── 2025-09-03 16:55│奥特佳(002239):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 奥特佳(002239):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c7ccab85-97f4-4ca4-bb2a-4054404833a4.PDF ─────────┬──────────────────────────────────────────────── 2025-09-03 16:55│奥特佳(002239):中信建投关于奥特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 奥特佳(002239):中信建投关于奥特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3f145b6b-4730-46f8-b502-742e50e768b2.PDF ─────────┬──────────────────────────────────────────────── 2025-09-03 16:55│奥特佳(002239):中信建投关于奥特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 奥特佳(002239):中信建投关于奥特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8e8f8a67-a359-4540-9f29-a38f8792d390.PDF ─────────┬──────────────────────────────────────────────── 2025-09-03 16:55│奥特佳(002239):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 奥特佳(002239):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4/ba311042-83db-4ada-96ee-2ee7fd5cc1e7.PDF ─────────┬──────────────────────────────────────────────── 2025-08-27 19:49│奥特佳(002239):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定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的同一表决权只能在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选择一种,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的具体方法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4。 (五)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五)14 点。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5 年 9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2 日 9:15-15:00。 (六)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5 日。 (七)出席对象 1.于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 8 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此次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议案 1.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 2.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7 月 3 日 和此股东会通知同日发布的公告。议案具体内容请见本通知的附件 1。 3.特别说明 议案 3.00《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在本次股东会表决票进行统计时,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 年 9 月 11 日,8 点 30 分至 17 点。 (二)登记方法 股东可以以现场递交、信函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登记须填写现场参会登记书(详见本通知的附件 2)。 以现场递交方式办理登记的,自然人股东应向本公司提交其本人股东账户卡、开立该股东账户卡所使用的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 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材料外,代理人还应持其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 的,应向本公司提交该法人的股东账户卡、开立该股东账户卡所使用的证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该法人的公章)、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材料外,代理人还须持其本人身份证、该法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 见本通知的附件 3)。 以信函邮寄、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请股东比照现场递交方式所需提交的材料,向本公司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须股东签名或 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或其电子版,并在现场参加会议时,提交相关证件、授权委托书(若有)的原件。 (三)登记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 8 号办公楼四楼,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5-52600072 传真:025-52600072 邮政编码:211111 联系人:赵彬 (四)登记及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的各项费用须自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议案; 2.现场参会登记书; 3.授权委托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2516ac16-7ccc-4130-a4e9-996cf038882a.PDF ─────────┬──────────────────────────────────────────────── 2025-08-27 19:49│奥特佳(002239):奥特佳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奥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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