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39 奥特佳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06 18:04│奥特佳(002239):奥特佳章程(2024年9月)
─────────┴────────────────────────────────────────────────
奥特佳(002239):奥特佳章程(2024年9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7/8df1a167-de6c-4939-8d55-816ec782a9ad.PDF
─────────┬────────────────────────────────────────────────
2024-11-06 18:02│奥特佳(002239):关于完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公告
─────────┴────────────────────────────────────────────────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的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
更等事宜。近日,本公司收到注册所在地的南通市数据局通知,相关变更登记事宜已办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9月 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相应新增
股本 66,365,700 元。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3,243,258,144股增至 3,309,623,844股
。
目前,本公司已完成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等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本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发布新版《公司章程》,该版各项内容较2024 年 9 月 14 日发布的前次版本《公司章程》均无变化,仅第
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43,258,144元”变更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09,623,844 元”,第二十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3,243,258,144 股,均为普通股”变更为“公司股份总数为3,309,623,844股,均为普通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6/4718e06b-c42d-4388-bf6a-b0759369c33c.PDF
─────────┬────────────────────────────────────────────────
2024-10-29 19:46│奥特佳(002239):董事会决议公告
─────────┴────────────────────────────────────────────────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及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10月 25日通过电
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振坤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会董事人数和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3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为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信期限和授信额度内办理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签署合同等相关事宜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e7eaf5ce-3727-43c6-a609-b3d09b54f87a.PDF
─────────┬────────────────────────────────────────────────
2024-10-29 19:45│奥特佳(002239):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替换前期新增贷款额度的公告
─────────┴────────────────────────────────────────────────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未来一年内向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30亿元,用于日常经营;
2.该等授信额度是对公司前期的年度新增贷款(及其贷款担保额度)的逐步替换,不增加公司信贷额度上限;
3.授信额度替换的原因系,本公司转变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后,银行给予的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均明显提升。为方便业务,公司
将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以逐步替换前期的子公司申请贷款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信贷模式;
4.申请该等授信额度不意味着本公司必然借贷相应金额的贷款。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规模按需借贷,平衡资产负债状况。
一、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未来一年向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日常经营,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利率与银行协商后确定。本次所申请的综合授信无需公司提供担保。该等授信额度是对
公司前期的年度新增贷款(及其贷款担保额度)的逐步替换,不增加公司信贷额度上限。
此次申请信贷额度的授权期限为 2024 年 11 月 1 日至 2025 年10月 31日,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申请的授信额度。
为提高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和授信额度内办理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签署合同等相关事宜。
二、业务开展的原因的及性质
本公司今年 7月控制权发生变化,长江产业集团成为公司实控人。公司的性质转变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基于公司控股性质的变
化和业绩的稳步提升,商业银行给予公司的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均有了明显提升。
在此情况下,为方便业务,公司将直接向银行申请信贷额度并贷款,将获取的信贷资金以合规的方式分配给各子公司营运使用,
以替换前期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信贷模式。
此次审批的申请信贷额度可在日常信贷活动中逐步替换公司前期获批的新增贷款额度,并逐步避免由此类新增贷款产生的对子公
司的担保或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此举可简化信贷资金获取的流程,提升公司及子公司营运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获批的未来一年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30 亿元,并未增长公司信贷额度上限,不会直接提升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也
不会明显增加本公司的财务费用金额,对本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本次获批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不意味着公司必然会借贷相应额度的信贷资金。公司实际获取的授信额度以各商业银行实际审批
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日常信贷活动金额将视公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和使用节奏来确定,经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和管理层批准后实施
。公司董事会将及时监控公司银行信贷规模,防控债务风险,确保公司资产负债状态总体平衡。
批准使用此信贷额度不影响公司或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已经签署的贷款协议及相应担保协议的效力,公司和子公司将继续履行规定
的义务。批准使用此信贷额度不影响公司或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正在洽谈的以担保方式开展的信贷行为的效力,该等信贷行为仍在本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的关于新增担保额度事项的权限许可范围之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2930acf7-089f-44d9-9db2-035714cc0ca4.PDF
─────────┬────────────────────────────────────────────────
2024-10-29 19:45│奥特佳(002239):监事会决议公告
─────────┴────────────────────────────────────────────────
奥特佳(002239):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56b8177f-81fc-40b3-86d0-219d35ec60e9.PDF
─────────┬────────────────────────────────────────────────
2024-10-29 19:44│奥特佳(002239):2024年三季度报告
─────────┴────────────────────────────────────────────────
奥特佳(002239):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c082dc5e-bae7-4d93-8fd7-788d14bd5dc3.PDF
─────────┬────────────────────────────────────────────────
2024-10-25 00:00│奥特佳(002239):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奥特佳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5、7、8/F, Block B, 309 Hanzhongmen Street, Nanjing, China, 210036
电话/Tel: +86 25 8966 0900 传真/Fax: +86 25 89660966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
所接受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方湘子、王凯璇律师出席公司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相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
核查和验证。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本所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奥特佳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议程
予以公告、通知。
2、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 14:00
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 8 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召开的时间、地点与公司公告一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51%。
3、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信息资料,在 2024 年 10 月 24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以及在 2024 年 10 月 24 日 9:15-15:00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77 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81,168,2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6029%。公司股东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公司公告一致。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出席、列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
(1)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 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3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0251%。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信息资料,在网络投票时间内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177 名,持有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 781,168,2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6029%。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部分董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4)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
(二)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信息资料,经公司合并统计,参加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的股东共 1,178 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81,998,2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6280%。根据经公司合并统计后的表决结
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77,285,580 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74%;反对 3,200,396 股,占参与投票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3%;弃权1,512,30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92,669,11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124%;反对 3,200,3
96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14%;弃权 1,512,3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7662%。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a7ec6087-2031-4f4c-a002-4c5cb1b0efab.PDF
─────────┬────────────────────────────────────────────────
2024-10-25 00:00│奥特佳(002239):关于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奥特佳(002239):关于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40a72df1-cc81-4c12-afcf-d08b9aad982c.PDF
─────────┬────────────────────────────────────────────────
2024-10-08 00:00│奥特佳(002239):关于拟聘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奥特佳(002239):关于拟聘任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a030e559-031f-4001-b364-1a4e94caf8cb.PDF
─────────┬────────────────────────────────────────────────
2024-10-08 00:00│奥特佳(002239):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定于 2024年 10月 24日召开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的同一表决权只能在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选择一种,重复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的具体方法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4。
(五)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0月 24日(星期四)14点。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0月 24日 9:15-15:00。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 10月 17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于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 10月 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 8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此次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议案
1.00 关于聘任公司 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内容请详见同日发布的公告。议案具体内容请见
本通知的附件 1。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 10月 23日,8点 30分至 17点。
(二)登记方法
股东可以以现场递交、信函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登记须填写现场参会登记书(详见本通知的附件 2)。
以现场递交方式办理登记的,自然人股东应向本公司提交其本人股东账户卡、开立该股东账户卡所使用的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
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材料外,代理人还应持其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
的,应向本公司提交该法人的股东账户卡、开立该股东账户卡所使用的证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该法人的公章)、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材料外,代理人还须持其本人身份证、该法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
见本通知的附件 3)。
以信函邮寄、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请股东比照现场递交方式所需提交的材料,向本公司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须股东签名或
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或其电子版,并在现场参加会议时,提交相关证件、授权委托书(若有)的原件。
(三)登记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 8号办公楼四楼,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5-52600072
传真:025-52600072
邮政编码:211111
联系人:王贺
(四)登记及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的各项费用须自理。特此通知。
附件:1.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议案;
2.现场参会登记书;
3.授权委托书;
4.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f47e6d01-954c-4739-80b6-a6acc1612a46.PDF
─────────┬────────────────────────────────────────────────
2024-10-08 00:00│奥特佳(002239):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年 9月 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9 月 27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
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监事长王常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参会监事人数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关于聘任公司 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监事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01521716-b370-4f98-ac29-b5b37116eeaf.PDF
─────────┬────────────────────────────────────────────────
2024-10-08 00:00│奥特佳(002239):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4年 9月 30日以通讯及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9 月 27 日通过电子
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振坤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会董事人数和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聘任公司 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能够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规范化需要,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公司 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 10 月 24 日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聘任公司 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事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30/9bb22fbe-98a8-4dac-acae-ad0f10a8d174.PDF
─────────┬────────────────────────────────────────────────
2024-09-25 00:00│奥特佳(002239):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债务担保事项,现将详情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 9 月 20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空调国际(上海)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空调国际上海)向该行申请最高额 50000万元贷款本金以及对应的利息等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
限自 2024 年 9 月 20 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2027 年 9 月 20日)起三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揽子新增担保额度事项授权范围之内(详见本公司 2024年 6月 27日发
布的 2024-036 号公告),因此无需再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空调国际上海成立于 1995年 4 月 20日,注册地为上海,注册资本为 58906.082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永明,经营范围
为“一般项目:设计、生产车用空调器和加热器(含压缩机)及冷冻、冷藏制冷机组,销售自产产品,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
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空调国际上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空调国际上海最近一年又一期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