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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40(盛新锂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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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240 盛新锂能 更新日期:2024-04-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9 00:00│盛新锂能(002240):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一、股份回购概述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 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 民币25,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3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0 月 3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 二、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40 元(含税),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实施。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921,265,872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持有的10,454,979 股后为 910,810,893 股,派发现金红利 218,594,614.32 元(含税)。 因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10,454,979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 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金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 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218,594,614.32 元/921,265,872 股=0.2372763 元/股,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372763 元/股。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 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33元/股 (含)调整为不超过32.76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33元/ 股-0.2372763元/股≈32.76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鉴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76元/股 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5,262,515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66%;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631,258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c4681c3e-142c-46f5-9af6-2b4a6d03e608.PDF ─────────┬──────────────────────────────────────────────── 2024-04-19 00:00│盛新锂能(002240):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盛新锂能(002240):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bb230357-b321-4507-acb4-0b5e1ad4227e.PDF ─────────┬──────────────────────────────────────────────── 2024-04-18 00:00│盛新锂能(002240):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盛新锂能二〇二三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盛新锂能(002240):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盛新锂能二〇二三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275ef910-8386-4986-b5d5-99188c97eb70.PDF ─────────┬──────────────────────────────────────────────── 2024-04-18 00:00│盛新锂能(00224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盛新”)因业务发展需要 ,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借款, 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与邮储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在下属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 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 亿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 ,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15 亿元。 遂宁盛新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低于 70%,公司本次为遂宁盛新提供2 亿元的担保额度后,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 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113 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遂宁盛新的担保总额(不含本次担保)为 121,950 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 住 所: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锂电高新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米永强 成立日期:2019 年 7 月 9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 口;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遂宁盛新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0 万元,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遂宁盛新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42,396.72 负债总额 198,953.10 净资产 243,443.62 项目 2023 年(经审计) 营业收入 639,104.63 净利润 2,418.83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遂宁盛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邮储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方: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除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包含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执行费用等)、因遂宁盛新违约而给邮储银 行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责任期间:自主债权债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情况。 四、本次担保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遂宁盛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 内。且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313,971.22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 保),占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4.2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28cddfc6-e33f-4f3e-a660-13c8281466f1.PDF ─────────┬──────────────────────────────────────────────── 2024-04-18 00:00│盛新锂能(002240):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17 日(周三)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17 日(周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 199 号太平洋保险金融大厦 B 区 15 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祎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18,039,448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4.9183%。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2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1,777,466 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06%。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99,631,16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18 0%。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18,408,283 股,占股权 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003%。 公司现场会议同时提供了视频参会系统。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 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7,695,7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9%;反对 201,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3%;弃权 14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1,433,7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12%;反对 201, 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6%;弃权 14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3%。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7,854,5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9%;反对 42,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弃权 14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1,592,5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24%;反对 42,6 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4%;弃权 14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3%。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7,854,5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9%;反对 42,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弃权 14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1,592,5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24%;反对 42,6 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4%;弃权 14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3%。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7,854,5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9%;反对 42,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弃权 14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1,592,5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24%;反对 42,6 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4%;弃权 14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3%。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7,989,9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4%;反对 36,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弃权 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1,727,9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0%;反对 36,7 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1%;弃权 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7,854,5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19%;反对 42,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弃权 14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4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1,592,5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24%;反对 42,6 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4%;弃权 14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3%。 (七)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9,880,7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347%;反对 8,145,879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13%;弃权 12,8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63,618,7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6334%;反对 8,14 5,8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488%;弃权 12,80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 议案(七)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7,984,0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6%;反对 42,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弃权 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1,722,0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8%;反对 42,6 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4%;弃权 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7,984,04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6%;反对 42,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弃权 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71,722,0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28%;反对 42,6 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4%;弃权 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李颖律师和李新梅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是: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a799c2a8-eb03-4062-8550-f851d326c590.PDF ─────────┬──────────────────────────────────────────────── 2024-04-12 00:00│盛新锂能(002240):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 盛新锂能(002240):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1/8970a36c-acc5-47e3-a4f0-8c357069a135.PDF ─────────┬──────────────────────────────────────────────── 2024-04-11 00:00│盛新锂能(002240):中信证券关于盛新锂能2023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2023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9.51 亿元,同比下降 33.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02亿元,同比下降 87.35 %。主要原因系 2022 年锂盐行业供需紧张,产品价格暴涨;而 2023 年锂盐需求增速放缓叠加供给持续释放,导致供需关系发生变 化,锂盐价格出现趋势性下行,且全年下跌幅度较大,锂盐产品的收入及利润空间被压缩。 经核查,公司业绩下滑与同行业变动趋势保持一致,符合市场上相关产品价格的波动情况,具备合理性。提请公司关注行业政策 及市场波动风险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并积极做好经营应对和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合理有效措施提升业绩水平。 2023 年 6 月,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 函〔2023〕第 256 号),就公司股权激励草案中有关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确定依据、业绩考核目标合理性等事项进行问询。公司已 于 2023 年 6 月公告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就交易所问询事项进行回复,说明公司此次股权激励授予价 格定价依据和定价方法合理、可行,有利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业绩考核目标设置具备合理性,不存 在变相利益输送或明显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相关回复公告已及时披露。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其他问题。 基于 2023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 1、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 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2、受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市场波动等影响,公司锂盐产品业务经营业绩下滑幅度较大,提请公司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波动风险 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并积极做好经营应对和风险防范措施,采取合理有效措施提升业绩水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1/c91171af-beb0-4bb8-b1c1-17ae036caf61.PDF ─────────┬──────────────────────────────────────────────── 2024-04-11 00:00│盛新锂能(002240):中信证券关于盛新锂能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盛新锂能(002240):中信证券关于盛新锂能2023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1/59fc659f-3bd9-43e8-bd00-ab5aaa629eb3.PDF ─────────┬──────────────────────────────────────────────── 2024-04-11 00:00│盛新锂能(002240):中信证券关于盛新锂能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盛新锂能(002240):中信证券关于盛新锂能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1/24840af8-dda1-44d8-83ca-649c43238708.PDF ─────────┬──────────────────────────────────────────────── 2024-04-11 00:00│盛新锂能(002240):中信证券关于盛新锂能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 务》对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新锂能”或“公司”)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刘永泽、王家骥 (三)协办人:吴力健 (四)培训时间:2024年3月25日-3月26日 (五)培训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1栋56楼盛新锂能办公室及线上 (六)培训人员:刘永泽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 (八)培训内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法规、指引、通知、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要求、上市公司董监高职责及行为规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规范等进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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