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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40(盛新锂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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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240 盛新锂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3 17:02 │盛新锂能(002240):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 ├─────────┼──────────────────────────────────────────────┤ │2026-04-17 20:21 │盛新锂能(002240):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6-04-17 19:49 │盛新锂能(002240):二〇二五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17 19:49 │盛新锂能(00224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15 18:02 │盛新锂能(002240):关于孙公司惠绒矿业收到《四川省雅江县木绒锂矿项目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意见书》的公告 │ ├─────────┼──────────────────────────────────────────────┤ │2026-04-14 19:03 │盛新锂能(00224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3-28 00:34 │盛新锂能(002240):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 ├─────────┼──────────────────────────────────────────────┤ │2026-03-27 19:42 │盛新锂能(00224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6-03-27 19:41 │盛新锂能(00224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3-27 19:41 │盛新锂能(002240):2025年年度报告 │ └─────────┴──────────────────────────────────────────────┘ ─────────┬──────────────────────────────────────────────── 2026-04-23 17:02│盛新锂能(002240):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盛屯汇泽 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汇泽”)的通知,获悉盛屯汇泽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83万股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6 年 4月 22 日,盛屯汇泽将其所持有的 83 万股公司股份质押给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股股东或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为补 日 日 用途 第一大股 比例 比例 (如是, 充质 东及其一 注明限 押 致行动人 售类型) 盛屯汇泽 是 830,000 1.53% 0.09% 否 是 2026年4 至办理解 厦门银行股份 补充 月22日 除质押登 有限公司 质押 记手续之 日止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例 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 比例 比例 限售数量 押股份 份限售数 押股份 (股) 比例 量(股) 比例 深圳盛屯集团有 57,777,005 6.31% 42,179,458 73.00% 4.61% 0 0% 0 0% 限 公司 深圳市盛屯汇泽 54,282,267 5.93% 49,410,000 91.02% 5.40% 0 0% 0 0% 贸 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盛屯益兴 29,908,029 3.27% 0 0% 0% 0 0% 0 0% 科 技有限公司 厦门屯濋投资合 20,625,452 2.25% 0 0% 0% 0 0% 0 0% 伙 企业(有限合伙 ) 姚娟英 18,000,000 1.97% 3,640,000 20.22% 0.40% 0 0% 0 0% 福建省盛屯贸易 8,586,525 0.94% 8,586,525 100% 0.94% 0 0% 0 0% 有 限公司 姚雄杰 7,981,635 0.87% 0 0% 0% 0 0% 0 0% 深圳市盛屯稀有 7,784,711 0.85% 0 0% 0% 0 0% 0 0% 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盛屯实业 3,500,000 0.38% 3,500,000 100% 0.38% 0 0% 0 0% 发 展有限公司 合计 208,445,62 22.77% 107,315,98 51.48% 11.72% 0 0% 0 0% 4 3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33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6.38%,占公司总股本的1.4 5%,对应融资余额为19,4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025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 4.51%,占公司总股本的3.30%,对应融资余额为56,9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均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 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或自筹资金。 3、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股份质押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06731ff-a7d6-4532-893b-d551c474c9b4.PDF ─────────┬──────────────────────────────────────────────── 2026-04-17 20:21│盛新锂能(002240):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盛新锂能(002240):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d39454a-4c07-40a2-9d21-4b972e357533.PDF ─────────┬──────────────────────────────────────────────── 2026-04-17 19:49│盛新锂能(002240):二〇二五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二〇二五年年度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 的文件。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及复印件 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 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 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本次 股东会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召集人资格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2026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中列明,公司已于2026年3月28日公告披露了相关议案 的内容。 2、公司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会议通知载 明的地点召开,由董事长周祎先生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上午9:15 -2026年4月17日下午15:00。 经合理查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其资格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符合 《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并已公告列明,议案内容已充分披露;股东会通知公告日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不少于 20 日,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公告的召开时 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程序进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应为: 1、截至2026年4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聘请的律师。 经公司工作人员和本所律师合理查验出席凭证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确认,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9 8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72,304,7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1.167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0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90,562,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1.8111%;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988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1,741,7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3559%。 经合理查验,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 股东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所持股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比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股数(股) 比例(%) 赞成 272,195,358 99.9598 43,060,876 99.7467 反对 29,800 0.0109 29,800 0.0690 弃权 79,557 0.0292 79,557 0.1843 2、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所持股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比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股数(股) 比例(%) 赞成 272,189,658 99.9577 43,055,176 99.7335 反对 43,900 0.0161 43,900 0.1017 弃权 71,157 0.0261 71,157 0.1648 3、审议《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所持股数(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比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股数(股) 比例(%) 赞成 271,947,458 99.8688 42,812,976 99.1724 反对 274,100 0.1007 274,100 0.6349 弃权 83,157 0.0305 83,157 0.1926 上述议案均经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经合理查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决 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贰份,经本所盖章并由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4e4987cd-823c-46bc-902f-c53864d2e6be.PDF ─────────┬──────────────────────────────────────────────── 2026-04-17 19:49│盛新锂能(00224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4月 17日(周五)下午 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4月 17日(周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桂溪街道锦云西一巷成都交子金控大厦 14楼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祎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9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72,304,71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 1670%。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99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3,170,233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411%。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90,562,942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11 1%。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98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81,741,773股,占股权登 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59%。 公司现场会议同时提供了视频参会系统。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 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2,195,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8%;反对 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9%;弃权 79,5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2%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3,060,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67%;反对 29, 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0%;弃权 79,5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43%。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2,189,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7%;反对 4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1%;弃权 71,1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1%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3,055,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5%;反对 43, 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7%;弃权 71,1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8%。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1,947,4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8%;反对 27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7%;弃权 83,1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5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2,812,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24%;反对 274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49%;弃权 83,15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2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李颖律师和李新梅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是: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8365c5f9-89bf-459b-bd33-0342160bc9a8.PDF ─────────┬──────────────────────────────────────────────── 2026-04-15 18:02│盛新锂能(002240):关于孙公司惠绒矿业收到《四川省雅江县木绒锂矿项目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 │书》的公告 ─────────┴────────────────────────────────────────────────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孙公司雅江县惠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下发 的《四川省雅江县木绒锂矿项目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矿安非煤项目审字[2026]13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的主要内容 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36号)有关规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专家 对《雅江县惠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雅江县木绒锂矿项目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进行了审查。 主要内容如下: 1、《安全设施设计》的内容基本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75号)和《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 第 1 部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编写提纲》(KA/T 20.1—2024) ,以及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原则同意《安全设施设计》通过审查。 2、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批复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建设,加强项目建设期间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作业安全;加强基建 和生产过程中的地质勘查、地压监测和环境温度监测等工作,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落实井巷支护、防岩爆、防热害安全技术措施,基建 期岩爆和热害防治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确保建设工程符合《安全设施设计》要求。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作为自然资源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的重要成果之一,木绒锂矿已查明Li2O资源量 98.96万吨,平均品位 1.62%,为四川地 区锂矿品位最高的矿山之一,设计生产规模为 300万吨/年。 在本次取得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下发的《四川省雅江县木绒锂矿项目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后,公司将严格按照《 四川省雅江县木绒锂矿项目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的要求,并充分发挥在四川高海拔地区开发锂矿项目的经验,全力推 进木绒锂矿的建设工作,以尽快实现锂矿资源的大幅度增量供给。 公司将持续关注木绒锂矿的建设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下发的《四川省雅江县木绒锂矿项目采矿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75437d79-674f-4a1b-87d6-509ab7881249.PDF ─────────┬──────────────────────────────────────────────── 2026-04-14 19:03│盛新锂能(00224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盛新锂能,证券代码:002240)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6年 4月 10 日、4月 13日、4月 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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