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40 盛新锂能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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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7:21│盛新锂能(00224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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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00224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8893cd60-151c-4df3-a7e0-c9f43ab885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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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7:18│盛新锂能(002240):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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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002240):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e41f2971-f8da-432a-a065-ec487d084d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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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19:51│盛新锂能(002240):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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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 5,972,000 股,涉及人数为 326 人,占
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65%,回购价格为 9.76 元/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9 月 9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剩余部分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就本激励计
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6 月2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2、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至 2023 年 6 月 11 日期间,在内部宣传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公
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刊登了《监事会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3、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并于 2023年 6 月 16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4、2023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7 月 1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5、2024 年 6 月 1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
告》。
6、2024 年 7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确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并拟对
9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95,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监事会对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解除限售名单、拟回
购注销股份的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审核意见。《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7 月 1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关于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7、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剩余部分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首次授予剩余部分 1 名离
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同时终止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剩余部分 5,
871,000股并全部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2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实施第二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剩余部分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注销完成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1)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根据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 1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
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01,000 股。
(2)因终止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剩余部分回购注销
鉴于目前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本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若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
的和效果。本着从公司长远发展和员工切身利益角度出发,结合激励对象的意愿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
施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剩余部分,并回购注销剩余尚未解除限售之限制性股票,同时与之配套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鉴于公司拟终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剩余部分,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他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871,000 股。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972,000 股。
2、回购价格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9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21,
265,872 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10,454,979 股后的股本 910,810,89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2.40 元(含税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前述权益分派已于 2024年 4 月 26 日实施完毕。
经调整后: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10.00 元/股-0.24 元/股=9.76 元/股。
3、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事项公司应支付的回购价款总额为 58,286,720 元,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4、验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4]第 2-0
0015 号)。
5、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4,615,817 5.93% 48,643,817 5.31%
无限售条件股份 866,650,055 94.07% 866,650,055 94.69%
股份总数 921,265,872 100% 915,293,872 100%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的相关会计处理,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8/538bcd10-f937-4b86-95aa-46116b6285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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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19:43│盛新锂能(002240):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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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002240):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8/71ed05b1-4f35-4b7f-942c-4498dcfc35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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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7:25│盛新锂能(00224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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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锂业”)因业务发展需要
,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以下简称“德阳浦发”)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1.5 亿元)借款,借款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24 年 11 月 4 日,公司与德阳浦发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全资子公司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盛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
行(以下简称“成都浦发”)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2024年 11 月 4 日,
公司与成都浦发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在下属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
申请融资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 亿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
,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15 亿元。
致远锂业、遂宁盛新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均低于 70%,公司本次为致远锂业提供 1.5 亿元的担保额度及为遂宁盛新提
供 1.5 亿元的担保额度后,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为 104 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致远锂业的担保总额
(不含本次担保)为 84,600 万元,对遂宁盛新的担保总额(不含本次担保)为 104,350 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致远锂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
住 所:四川省绵竹市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霍立明
成立日期:2015 年 3 月 23 日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研发、销售:氯化锂、碳酸锂;生产、销售:氢氧化锂、无水硫酸钠、锂渣;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
、销售;销售:矿产品;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致远锂业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 万元,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致远锂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09,514.34 393,097.50
负债总额 194,876.18 180,477.77
净资产 214,638.16 212,619.74
项目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经审计)
营业收入 234,679.52 626,881.42
净利润 1,175.31 893.86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致远锂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遂宁盛新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
住 所: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锂电高新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米永强
成立日期:2019 年 7 月 9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
口;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遂宁盛新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0 万元,公司直接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遂宁盛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04,245.19 442,396.72
负债总额 156,207.46 198,953.10
净资产 248,037.73 243,443.62
项目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3 年(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2,021.41 639,104.63
净利润 3,756.08 2,418.83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遂宁盛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分别与德阳浦发和成都浦发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方: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遂宁盛新锂业有限公司
担保范围: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最高额保
证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
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责任期间:按浦发银行对致远锂业、遂宁盛新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
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致远锂业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遂宁盛新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情况。
四、本次担保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致远锂业、遂宁盛新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
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 309,278.57 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
担保),占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23.8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
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分别与德阳浦发和成都浦发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5/88ac36e8-5f52-48e0-9607-2565b6ec67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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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盛新锂能(002240):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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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账款、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的有关资产确认了相应的减值损失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
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2024年第三季度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
面清查和减值测试,拟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87,957,120.90元。其中
,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损失13,603,041.63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损失34,472,969.32元,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39,881,109.95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金融工具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本期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8,076,010.95 元。其中应收
账款计提坏账损失 13,603,041.63 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损失金额 34,472,969.32 元。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资产名称 应收账款
账面价值(元) 358,456,513.20
资产可收回金额(元) 344,853,471.57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对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按历史信用损
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调整后进行减值测试。
本次计提损失准备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计提金额(元) 13,603,041.63
计提原因 存在不能全额收回的风险。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资产名称 其他应收款
账面价值(元) 262,997,600.27
资产可收回金额(元) 228,524,630.95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对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按历史信用损
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调整后进行减值测试。
本次计提损失准备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计提金额(元) 34,472,969.32
计提原因 存在不能全额收回的风险。
(二)存货跌价损失
根据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和公司的有关会计政策规定,并结合目前的市场形势及库存产品的品质情况,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并
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在对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存货进行清查的基础上,按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的原则对期
末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39,881,109.95 元。
资产名称 存货
账面价值(元) 2,674,567,251.80
资产可收回金额(元) 2,534,686,141.85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
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
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
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
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
本次计提损失准备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
计提金额(元) 139,881,109.95
计提原因 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8,795.71 万元,预计将减少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795.71 万元,减少
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8,795.71 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关于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
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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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盛新锂能(002240):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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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002240):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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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盛新锂能(002240):关于向雅江县惠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原材料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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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雅江县惠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原材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关联方雅江县惠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绒矿
业”)采购锂精矿。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计划在2025年度向惠绒矿业采购锂精矿,采购金额预计为人民币5亿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惠绒矿业52.20%股权。厦门创益盛屯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厦门创益”)直接持有惠绒矿业13.93%股权,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集团”)及
其子公司(除公司及其子公司外)合计对厦门创益的出资份额为10亿元,占其出资总额的33.33%,且盛屯集团全资子公司厦门盛屯天
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厦门创益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惠绒矿业
为公司关联方。因此公司向惠绒矿业采购锂精矿构成关联交易。
3、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关联董事李凯先生、姚婧女士回避表决,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雅江县惠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原材料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
八届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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