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42 九阳股份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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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49 │九阳股份(002242):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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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49 │九阳股份(002242):九阳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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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9:05 │九阳股份(002242):九阳股份(香港)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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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9:05 │九阳股份(00224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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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9:04 │九阳股份(002242):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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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9:01 │九阳股份(00224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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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9:00 │九阳股份(002242):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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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9:00 │九阳股份(002242):关于全资子公司引入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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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九阳股份(002242):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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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九阳股份(002242):九阳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英文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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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49│九阳股份(002242):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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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2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钱塘新区下沙街道银海街 760 号杭州公司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三)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7、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宁宁女士。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78 名,代表股份 400,058,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4311%。
1、现场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 1 名,代表股份 384,523,7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95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77名,代表股份 15,534,5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0359%。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377 名,代表股份15,534,5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59%。现
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0 名。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了股东大会通知列明的全部议案。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就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上海力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 384,523,746 股。
表决结果:同意 14,900,4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181%;反对 49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96%;弃权 13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87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4,900,4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181%;反对 498
,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96%;弃权 13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23%。
2、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引入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上海力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 384,523,746 股。
表决结果:同意 10,755,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374%;反对 4,742,3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277%;弃权 3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35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0,755,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374%;反对 4,7
42,3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277%;弃权 3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潘雨晨律师、王琛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
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1c6fdf91-f206-4263-af55-28cfaa6adb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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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 18:49│九阳股份(002242):九阳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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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在杭州市下沙银海街 760 号杭州公司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潘雨晨律师、王琛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见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表决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必备法律文件予以存档,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
担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召开本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发布的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
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下午 15:00 在杭州市下沙银海街 760 号杭州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经审查,本
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议通知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5 日上午 9:15
-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5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78 人,代表股份 400,058,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4311%。
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384,523,7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952%;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 377 人,代表股份 15,534,5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59%。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7 人,代表股份 15,534,5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59%。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的中小股东 0 人。
经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
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2、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是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表决
,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对现场会议表决进行了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就涉及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就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
根据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对现场会议表决结果所做的清点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传来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
果统计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900,4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181%;反对 498,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96%;弃权 13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7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900,4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181%;反对 498,6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96%;弃权 13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23%。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引入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55,6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374%;反对 4,742,323 股,占出席会议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277%;弃权 3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3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55,6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374%;反对 4,742,323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277%;弃权 3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0%。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6/97ac293d-c58a-4812-b8ce-59fc51ce64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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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9:05│九阳股份(002242):九阳股份(香港)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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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阳股份(002242):九阳股份(香港)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3/cdace510-5667-40ef-b704-4403993fd6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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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9:05│九阳股份(00224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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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
知,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朱宏韬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
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引入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方 JS Global Trading HK Limited(以下简称:JS HK)拟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九阳股份(香港)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九阳香港科技公司)增资 22,222,222 美元(按交易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人民币预计为 15,777.78 万元)认购九阳
香港科技公司新增股份 1,111 股,对应新增股本 0.1111 美元。本次增资后公司持有九阳香港科技公司 90%的股权,JS HK 持有九
阳香港科技公司 10%的股权,九阳香港科技公司仍纳入公司报表合并范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经核查,公司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引入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属于正常的商业
投资行为,有助于公司全球化和多品类发展的战略目标推进,对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
全资子公司引入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4年12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
024-031号《关于全资子公司引入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备查文件
1、监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48aff070-6e1b-43bf-b2de-18bb78389c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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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9:04│九阳股份(002242):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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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阳股份(002242):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698b351d-adf8-4654-89e7-7cf3476d4b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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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9:01│九阳股份(00224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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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
知,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6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6 名。会议由董事长
杨宁宁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拟与公司关联人SharkNinja (HongKong) Company Limited进行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
交易,与关联人JS环球生活及其下属子公司/孙公司进行销售商品/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26百万美元(按交易发生时
的即期汇率折算不超过人民币89,460万元)。
表决结果:4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宁宁、韩润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条所述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详细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4年12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
告编号为2024-030号《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引入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方JS Global Trading HK Limited(以下简称:JS HK)拟向公司全资子公司九阳股份(香港)科技创新中心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九阳香港科技公司)增资22,222,222美元(按交易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人民币预计为15,777.78万元)认购九阳香港
科技公司新增股份1,111股,对应新增股本0.1111美元。本次增资后公司持有九阳香港科技公司90%的股权,JS HK持有九阳香港科技
公司10%的股权,九阳香港科技公司仍纳入公司报表合并范围。
表决结果:4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杨宁宁、韩润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8条所述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四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详细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4年12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
告编号为2024-031号《关于全资子公司引入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相关事项审议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2月25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杭州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引入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审议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4年12月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
号为2024-032号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3/f2544824-bec3-480d-a9b8-25deb415be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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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9:00│九阳股份(002242):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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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阳股份(002242):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3/001f25c3-1584-40cd-8ff3-a0f714cfb9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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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9:00│九阳股份(002242):关于全资子公司引入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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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阳股份(002242):关于全资子公司引入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3/5bd5d73a-fa2f-4e78-9980-1c3c21747b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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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九阳股份(002242):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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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2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九
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
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将于 2024 年 11 月3 日届满,现将本员
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 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二级市场股票购买和非交易过户公司股票 1,600 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2.09%,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暨非交易过户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60 个
月,均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即 2022 年
11 月 3 日)计算,在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分 5 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 20%、20%、20%、20%、20%。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
锁定期将于 2024 年 11 月 3 日届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安排
2024 年 3 月 25 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五次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部分份额解锁
的议案》。根据第二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达成情况,经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对应的 6
8.62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将在锁定期届满后进行解锁,剩余的 160.13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不予解
锁。未解锁部分股票将在锁定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收回暂为保管,未来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由管理委员会将该部分权益进行重新分配
;或由管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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