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45 蔚蓝锂芯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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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6:22 │蔚蓝锂芯(00224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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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24 │蔚蓝锂芯(00224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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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20 │蔚蓝锂芯(00224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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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56 │蔚蓝锂芯(00224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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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12 │蔚蓝锂芯(002245):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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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6:02 │蔚蓝锂芯(002245):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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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8:22 │蔚蓝锂芯(002245):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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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00:30 │蔚蓝锂芯(002245):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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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9:38 │蔚蓝锂芯(00224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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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9:36 │蔚蓝锂芯(002245):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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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6:22│蔚蓝锂芯(00224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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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6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2026 年 5 月 6日,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 2025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分配 115,381,053.7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每 10 股转增 4.80 股,共计转增 553,829,057 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
系取整所致)。
2、公司现有总股本 1,153,810,537 股,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利润分配以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分配,无需因股
本总额的变动调整分配比例。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53,810,5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800000 股。【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
1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 红 前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1,153,810,537 股 , 分 红 后 总 股 本 增 至1,707,639,594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6 年 5月 2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
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
(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80 绿伟有限公司
2 08*****109 昌正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5月 21 日。
七、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股本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股本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8,270,160 5.92 32,769,676 101,039,837 5.92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085,540,377 94.08 521,059,381 1,606,599,758 94.08
三、总股本 1,153,810,537 100.00 553,829,057 1,707,639,594 100.00
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八、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1、根据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方案中约定的计算公式,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应由 3,484,000 份调整为 5,156,320 份;行权价格应由 7.88 元/股调整为 5.26 元/股。本次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
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根据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方案中约定的计算公式,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数量应由 5,311,000 份调整为 7,860,280 份;行权价格应由 17.87 元/股调整为 12.01 元/股。本次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
调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本次实施转增方案后,按新股本 1,707,639,594 股摊薄计算,公司 2025年度每股收益为 0.4161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金塘西路 456 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房红亮 吴向阳
咨询电话:0512-58161276
传真电话:0512-58161233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五月十四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c83346d2-8254-45e9-adfc-70be818d7d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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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24│蔚蓝锂芯(00224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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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6日下午 2: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塘西路 456 号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CHEN KAI 先生因公出差不能主持本次会议,经过半数的董事推举,由董事房红亮先生主持本次股
东会现场会议。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16 名,代表股份 363,533,6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1%。公司董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人,代表股份 217,479,3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09 人,代表股份 146,054,2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63,081,1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 86,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弃权 366,1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5,602,1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反对 8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 366,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5%。
2、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63,108,7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反对 55,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弃权 369,1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5,629,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反对 55,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弃权 369,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5%。
3、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63,157,2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 76,6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弃权 299,7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5,678,2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反对 7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弃权 299,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1%。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3,061,3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反对 89,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2%;弃权 383,0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5,582,3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反对 8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 383,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6%。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股东中,绿伟有限公司、昌正有限公司、CHEN KAI 先生及林文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17,479,058 股,属于关联
人,在本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45,559,71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反对 123,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8%;弃权 371,3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5,559,7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反对 12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弃权 371,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5%。
6、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综合信贷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2,989,2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反对 100,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弃权 444,1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5,510,2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反对 10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弃权 444,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0%。
7、审议通过特别议案《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4,763,2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9%;反对 8,370,0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0%;弃权 400,2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284,2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0%;反对 8,370,0
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3%;弃权 400,2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特别议案《关于 2026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4,905,98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3%;反对 8,232,5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26%;弃权 395,0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426,9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9%;反对 8,232,5
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弃权 395,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
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以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8,349,5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反对 4,797,94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32%;弃权 386,1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0,870,4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5%;反对 4,797,9
4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弃权 386,1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
10、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63,043,8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反对 11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弃权 377,9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45,564,8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反对 11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弃权 377,9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6%。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公司三位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的全文已经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奥旗及李鹏飞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结论性意见如下: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fa9168af-8c78-400a-9e81-7e4a52a451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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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20│蔚蓝锂芯(00224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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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本所”)接受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召集人资格
1、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2026年 4 月 13 日,贵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5月 6日召开 20
25年年度股东会。
2026年 4月 14日,贵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上述会议通知除载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股东与会方式等事项外,还提供了网络投票方式
,载明了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等内容。
经查,贵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刊登了会议通知。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6日(星期三)14:30。网络投票
时间:2026年 5月 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6日 9:15-9:25,9:30-11
: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6日 9:15-15:00。经查,本
次股东会已按照会议通知通过网络投票系统为相关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安排。
3、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6日 14:30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塘西路 456号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如期召开,公司董事长CHEN KAI先生因公出差无法主持本次会议,经过半数的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房红亮先生主持,会议
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本次会议通知的要求。
经查验贵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时间、
地点、会议内容、出席对象、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等相关事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416 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
计 363,533,63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507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7人,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数共计 217,479,3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84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定进行了身份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409 人,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146,054,27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6584%。
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书和股东名册,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均
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贵公司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且在
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4、《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6、《关于 2026年综合信贷业务的议案》;
7、《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8、《关于 2026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9、《关于以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0、《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其中,第 5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股东予以回避表决;第 7、8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结束
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贵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贵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
之情形。本次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贵公司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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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56│蔚蓝锂芯(00224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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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锂芯(002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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