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47 聚力文化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06 18:48│聚力文化(002247):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24 年 11 月 4 日、2024 年 11 月 5 日、2024 年
11 月 6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本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本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同意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公司广西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 500 万元人民币的
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35)。
3.本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向管理层核实,本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姜飞雄及其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西藏恩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恩和”)
进行核实,姜飞雄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恩和目前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目前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
事项;在上述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6/01e32958-9812-4135-ba0e-6ad2b4067dfb.PDF
─────────┬────────────────────────────────────────────────
2024-11-06 18:46│聚力文化(00224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聚力文化(00224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6/27d2bd59-3eaa-4dc9-8f8a-5dba2da78845.PDF
─────────┬────────────────────────────────────────────────
2024-11-06 18:45│聚力文化(002247):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聚力文化”)于2024年11月6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孙公司广西帝龙
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帝龙”)向广西融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5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龙新材料”)为广西帝龙申请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决议有
效期一年。广西帝龙的股东广西杉相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杉相”)及其股东需对广西帝龙的上述银行贷款同时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融水县和睦镇和睦产业园
注册资本:13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金龙
成立日期:2024 年 2 月 5 日
股权结构:帝龙新材料持有广西帝龙 62%的股权,广西杉相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广西帝龙 38%股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建筑装饰
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
广西帝龙成立于 2024 年 2 月,其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
2024年 9月末(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328,684.04
负债总额 16,024,649.8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
流动负债总额 9,407,268.3
或有事项涉及的金额(包括担保、抵押、 0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8,304,034.19
20024年 2-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7,326,447.39
利润总额 -3,181,633.7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49,050.5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帝龙新材料拟与广西融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帝龙新材料为广西帝龙向广西融水农村商业银行申请的 500 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该笔贷款期限为一年,担保方式为连
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
现债权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帝龙新材料为其控股公司广西帝龙提供担保是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理利益。被担保对象是公司的控
股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广西帝龙的股东广西杉相及其股东也将对广西
帝龙的上述银行贷款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
2〕26号)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帝龙新材料为广西帝龙向广西融水农村商业银行申请500
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审批的担保总额度为 3,500 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
额 4,970.5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12.26%。公司 2019 年将为苏州齐思妙想提供的担保
作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进行披露,自 2020 年 6 月 18 日起公司不再将苏州齐思妙想纳入合并范围,公司前期已将为苏州齐思妙
想提供的担保转为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进行披露,并根据估计的可能承担的损失、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损失;该项
担保余额为 4,470.58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03%;该项担保有关的详细情况见公司前期披露的《关
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5)、《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关于诉讼事项进
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及《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的公告。
六、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帝龙新材料为广西帝龙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用于广西帝龙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部分流动资金
。经帝龙新材料与广西帝龙协商一致,帝龙新材料将根据广西帝龙实际获得的银行贷款金额相应减少对其财务资助的额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广西帝龙 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3.保证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6/6afa6573-cae2-4ae0-a194-11f51d2666c1.PDF
─────────┬────────────────────────────────────────────────
2024-10-31 00:00│聚力文化(002247):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24 年 10 月 28 日、2024 年 10 月 29 日、2024
年 10 月 30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
二、本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本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关于投资者索赔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2)。
3.本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向管理层核实,本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姜飞雄及其一致行动人、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西藏恩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恩和”)
进行核实,姜飞雄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恩和目前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目前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
事项;在上述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e3f82765-431e-47cb-826e-069624e0d197.PDF
─────────┬────────────────────────────────────────────────
2024-10-29 00:00│聚力文化(002247):2024年三季度报告
─────────┴────────────────────────────────────────────────
聚力文化(002247):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f5c0b662-3641-420d-8bae-f9d7afaa471d.PDF
─────────┬────────────────────────────────────────────────
2024-10-29 00:00│聚力文化(002247):2024-032-关于投资者索赔事项的进展公告
─────────┴────────────────────────────────────────────────
聚力文化(002247):2024-032-关于投资者索赔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45b9979d-41bc-45c7-bb07-1fb840177e89.PDF
─────────┬────────────────────────────────────────────────
2024-10-11 00:00│聚力文化(002247):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
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工业区环南路1958号三号楼(东楼)三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智剑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7.出席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共有197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代表公司股份249,886,483股,占公司总股本850,870,049股的2
9.3683%。
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43,970,783股,占公司总股本850,870,049股的28.6731%;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18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91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53%。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18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94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82%。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8,924,5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51%;反对772,600股,占出席
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2%;弃权18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7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978,5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8075%;反对7
72,6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059%;弃权189,3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
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6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钱晓波、张之玥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浙江聚力文
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0/7fee9b83-37b3-4481-a28b-ee058da2599c.PDF
─────────┬────────────────────────────────────────────────
2024-10-11 00:00│聚力文化(002247):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聚力文化(002247):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1/f8955121-03b1-48ec-b71d-ab33c920e5ed.PDF
─────────┬────────────────────────────────────────────────
2024-09-19 00:00│聚力文化(002247):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聚力文化(002247):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8/0b893a3f-1eb1-4de4-8396-88419c0bf2ba.PDF
─────────┬────────────────────────────────────────────────
2024-09-19 00:00│聚力文化(002247):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董事会定于2024年10月10日(星期
四)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10日(星期四)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4年10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下
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工业区环南路1958号三号楼(东楼)三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
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9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的相
关公告,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对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工业区环南路1958号三号楼(东楼)二层);传真:0571-63818603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
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宇霆;联系电话:0571-63818733;传真:0571-63818603。
6.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
六、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8/a0c58098-148a-440a-a95f-4ddbb32cf0fe.PDF
─────────┬────────────────────────────────────────────────
2024-09-19 00:00│聚力文化(00224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
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亲自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为董事长陈智剑先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全体成员和全体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
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其控股公司广西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帝龙”)提供最高额不超
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用于广西帝龙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部分流动资金;每次借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的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结算资金占用费;广西帝龙的股东广西杉相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及广西杉相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
需对上述广西帝龙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项决议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