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48 华东数控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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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9 │华东数控(002248):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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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7 │华东数控(002248):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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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4 │华东数控(00224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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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31 │华东数控(002248):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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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31 │华东数控(00224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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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31 │华东数控(00224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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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29 │华东数控(00224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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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29 │华东数控(00224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包敦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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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29 │华东数控(00224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石贵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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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29 │华东数控(002248):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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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9│华东数控(002248):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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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数控(002248):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c04073f2-4a8a-4f3e-8600-c492ddf5ab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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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7│华东数控(002248):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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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协会
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周五)15:00-16: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2
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8f7739cf-19f1-4706-aeae-59e1d2522d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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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4│华东数控(00224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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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变更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情况。
3、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2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6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金诺路130号)。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主持人:董事长连小明。
7、会议通知情况: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需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已于2026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刊载。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 2025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人,代表股份 53,825,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50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9人,代表股份 1,35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21%。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30 人,代表股份 55,185,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467%。
2、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
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9人,代表股份 1,35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21%。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9人,代表股份 1,3
59,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21%。
3、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会议。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71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21%;反对 4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31%;弃权 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7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5829%;反对 437,7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957%;弃权 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14%。
2、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71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03%;反对 4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31%;弃权 3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5094%;反对 437,7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957%;弃权 3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50%。
3、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72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08%;反对 4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64%;弃权 2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360%;反对 434,0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235%;弃权 2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05%。
4、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69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66%;反对 46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03%;弃权 2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1412%;反对 463,7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081%;弃权 2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06%。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7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45%;反对 43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59%;弃权 3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8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2740%;反对 439,2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060%;弃权 3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00%。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71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14%;反对 44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38%;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5535%;反对 449,1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342%;弃权 1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23%。
7、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4,68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29%;反对 47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42%;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1776%;反对 476,9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791%;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33%。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68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01%;反对 47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46%;弃权 25,0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6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719%;反对 471,6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892%;弃权 2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89%。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
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
四、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山东泰祥律师事务所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28c1fda6-57aa-41d4-8a28-871e18ac2c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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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31│华东数控(00224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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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数控(00224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479f441-0dc3-4319-8939-ce044cc046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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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31│华东数控(00224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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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数控(00224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9e42c0d-d842-44f2-ad62-0f908b758d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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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31│华东数控(00224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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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数控(00224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65b80f5-8c58-4e3a-964a-ad953d5ba8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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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29│华东数控(00224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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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2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2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0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6日 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
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金诺路 13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述职。
2、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3、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1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
报》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股票账
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代理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
认。来信请寄:公司证券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金诺路 130号),邮编:26420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上午 8:00—12:00;下午 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公司证券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金诺路 130号)
联系电话:0631-5912929
联系传真:0631-5967988
联系人:刘璐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09af12c-15d5-4cba-a40e-9eb18be6cb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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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29│华东数控(00224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包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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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作为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 2025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5年度本
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包敦安,男,1974 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民进党员,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海尔集团品牌经理,山东工商
学院系主任,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鲁东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
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要求,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
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
积极作用。
公司 2025年度召开股东大会 2次,董事会 4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在审议议案时,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对各项议
案均投赞成票。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共参加了 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的情况,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
展各项工作,重点对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充分行
使了表决权,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同时,督促年度审计机构按照审计计划完成 2024年度审计工作,
保障公司 2024年度报告的及时、完整披露。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度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的情况,审议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所
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
(四)现场办公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时间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共计 15天,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事项;紧密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获
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并将掌握的情况和个人建议及时与董事长或管理层进行沟通。根据公司需要
及本人专业知识,对公司营销部员工进行专业培训,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
(五)在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审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2025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调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
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情况,详实的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进行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3、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
审核,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
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
件,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沟通,积极跟进定期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进度,确保审计结果
公正客观。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审查了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控股股
东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况。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与内部控制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成果。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适应公司发展需
要,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
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本人认为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
告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会
计师事务所。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进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异议。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董事津贴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津贴标准下发。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及相关
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四、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任职期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职,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
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沟通,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更好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述职人:包敦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0804781-209d-405d-9e60-91c644d6aa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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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29│华东数控(00224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石贵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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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作为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 2025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5年度本
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石贵泉,男,1969年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山东经济学院教师。现任山东财经大学教
授、智能会计现代产业学院执行院长,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济南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外部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要求,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
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
积极作用。
公司 2025年度召开股东大会 2次,董事会 4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在审议议案时,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对各项议
案均投赞成票。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共主持召开了 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的情况,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开展各项工作,重点对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
并充分行使了表决权,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同时,督促年度审计机构按照审计计划完成 2024年度审
计工作,保障公司 2024年度报告的及时、完整披露。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度内共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的情况,审议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
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
(四)现场办公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时间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共计 15天,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董
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和对外投资等情况。同时,经常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特别关注各类媒体
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以便尽可能对公司重大或突发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及时有所了解并进行客观评价。根据公司需要及本人专业知识,
与公司财务总监等财务人员沟通交流,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
(五)在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审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2025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调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
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情况,详实的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进行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3、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
审核,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
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
件,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强化学习
意识,持续学习和掌握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会计、合规内控等法律法规和规则,及时了解证券法律法规和规则的最新动态和要
求,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并督促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沟通,积极跟进定期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进度,确保审计结果
公正客观。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审查了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控股股
东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况。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与内部控制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成果。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适应公司发展需
要,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
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本人认为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
告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会
计师事务所。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进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异议。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董事津贴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津贴标准下发。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及相关
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四、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任职期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职,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
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沟通,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更好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述职人:石贵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8690b95e-6c52-4c4b-ada6-a9ea4b632b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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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29│华东数控(002248):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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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充分调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1、独立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
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2、外部董事:未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3、内部董事: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指公司员工担任并且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4、职工代表董事:指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
5、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分配和考核以企业经济效益为出发点,与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挂钩。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性原则。薪酬分配兼顾责任、风险与收益,确保薪酬水平与董事、高管承担的职责和贡献相适应,程序公开透明。
2、竞争性原则。对标外部市场,参考市场薪酬水平,合理确定董事、高管的薪酬水平,建立在行业内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
3、激励性原则。薪酬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个人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绩效表现紧密挂钩,强化激励与约束的统一性。
4、持续性原则。薪酬的确定必须与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效益相适应,引导董事、高管关注公司长期价值创造和可持续发展。
5、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的专门管理机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出的公司董事的
薪酬计划和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是薪酬和绩效考核的管理机构。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薪酬考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公司财务部、办公室
等相关职能部门为薪酬考核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拟定公司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具体考核实施办法,协助董事会具体实施对人员的考核
。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周期为一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当年度经
营绩效、职位胜任等进行评价,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发放的依据。
第三章 薪酬标准、构成及发放
第八条 薪酬标准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根据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
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全部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等构成,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
经营业绩挂钩,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根
据公司经营业绩、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九条 董事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内部董事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薪酬,不领取固定津贴
;
2、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按年发放。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参照地区经济及行业水平提出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外部董事在公司不享有任何形式的董事津贴。
第十条 高管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
1、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主要考虑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平均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及考核结果予以核发。
2、中长期激励收入: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挂钩,是对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
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3、在公司担任多项职务的高管人员,按照单项职务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计算薪酬,薪酬只计发一次。
4、凡被新聘任为高管,从任职之日起按相关标准计发薪酬,董事长有权在每一年度内,依据各职位实际工作成效,调整各岗位
的基本薪酬。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
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第十二条 如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
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如公司当年度业绩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
求。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扣除下列项目后的剩余部分发放至
个人:
1、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3、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四章 薪酬止付与追索扣回
第十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的止付追索程序。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
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
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程序与实施
第十八条 经营年度开始前,公司与全体高管人员分别制定全年度的经营目标并上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过
后经董事会批准,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将作为高管人员年度绩效薪酬发放的主要依据。
第十九条 经营年度结束后,依据全年度公司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及高管个人分管业务目标及重点项目、重大措施的完成情况进
行考核,核算年度绩效工资,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长批准。
第二十条 在经营年度中,如遇国家法规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经营环境等外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对考核年度公司盈利
产生重大影响时,总经理可以视情况提出调整高管团队的薪酬标准及考核指标的方案,上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
过后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一条 经营年度结束后,根据利润完成情况可计提公司超额利润奖,在高管团队和全体员工间进行合理分配。除高级管理
人员外,其他员工的薪酬由总经理办公会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另行制定制度进行管理规范。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
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
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二十二条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可给予高管人员一定额度的交通费用、通讯费用和接待费用的报销及补助。具体报
销及补助额度授权管理团队按照“合理开支、控制费用”的原则根据职务需要及行业标准具体确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经股东会另行批准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
励约束机制相关权益。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
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按照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2480d0b-5269-4833-8e69-fd5b3dcc16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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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29│华东数控(00224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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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6)第 371A013260号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
数控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华东数控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华东数控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德生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迎迎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4e20117a-a442-4448-b3d6-1a5bccea9b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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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29│华东数控(00224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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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数控(00224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04df63f3-38c9-4f37-9493-b18a99ea02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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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29│华东数控(002248):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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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数控(002248):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4b637a1f-e62e-4340-9b15-7ecfc6c052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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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28│华东数控(00224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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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33,751,021.73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33,995,259.63 元。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的利
润为-1,011,935,315.99元,其中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995,116,461.44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2024-2026年)》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同时公司在研发及运营等方面对资金需求较大,为保障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 2025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3,751,021.73 8,503,596.01 -16,242,374.7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011,935,315.9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995,116,461.44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8,670,747.653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 □是?否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在充分考虑目前的市场环境、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情况下,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公司决定 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c8bb9a9-0b93-4611-ad61-62994f442d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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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27│华东数控(002248):关于华东数控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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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1-2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6)第 371A008797号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数控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华东数控公司 2
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
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6)第 371A013261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华东数控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
附的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华东数控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华
东数控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了对华东数控公司实施于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
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 2025年度华东数控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
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华东数控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德生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迎迎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 资金占 占用方与上 上市公司 2025 年期 2025 年度占 2025 2025 年 2025 占用 占
资金占用 用 市公 核算 初 用累 年 度 年 形 用
方名称 司的关联关 的会计科 占用资金 计发生金额 度占用 偿还累 期末占 成原 性
系 目 余额 (不 资 计 用 因 质
含利息) 金的利 发生金 资金余
息 额 额
控股股东
、实
际控制人
及其
附属企业
小计 —
前控股股
东、
实际控制
人及
其附属企
业
小计 — —
其他关联
方及
附属企业
小计 — —
总计
其他关联 资金往 往来方与上 上市公司 2025 年期 2025 年度往 2025 2025 年 2025 往来 往
资金往来 来 市公 核算 初 来累 年 度 年 形 来
方名称 司的关联关 的会计科 往来资金 计发生金额 度往来 偿还累 期末往 成原 性
系 目 余额 (不 资 计 来 因 质
含利息) 金的利 发生金 资金余
息 额 额
控股股东
、实
际控制人
及其
附属企业
上市公司
的子
公司及其
附属
企业
其他关联
方及
其附属企
业
总计
本表已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获董事会会议批准。
法定代表人: 连小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肖崔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崔英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884741e3-36db-4d15-bbac-99fea78240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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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27│华东数控(002248):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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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
任独立董事石贵泉、李海峰、包敦安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石贵泉、李海峰、包敦安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0a118823-29c1-4a70-b67b-7cde302628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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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27│华东数控(00224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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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数控(00224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d07d46b-7561-44fc-aeb3-8332144135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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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27│华东数控(00224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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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数控(00224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3b3b945e-dce8-4c7d-80c3-34d58deb74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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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27│华东数控(002248):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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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作为公司 202
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致同在 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
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 12月 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超过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超过 400人。
致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 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家,审计收费 4,156.24万元。
项目合伙人:王德生,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6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5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迎迎,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付玉,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复核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2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份。
二、执业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监督管理措施 19次、自律监管措施 13次和纪律处分 3次。81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6次、监督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6次。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5年审计过程中,致同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致同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
,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审计过程中,致同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
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致同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
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
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致同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致同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
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
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致同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致同完整、全
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 年审计过程中,致同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年审计过程中,致同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
审计重点展开。致同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致同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
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致同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
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致同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致同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
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
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致同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
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7723be7b-c9f2-4b95-ae9e-eab273812c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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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27│华东数控(002248):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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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大华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
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不再聘任致同,改为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
况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 2月 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
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
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
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
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
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
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次、监督管理措施 39次、自律监管措施 7次、纪律处分 3
次;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监督管理措施 24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纪律处分 4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学生,2007 年 10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 12月开始在大
华所执业,2020年 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兴隆,2025年 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 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 2月开始在大华
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年 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 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 2月开始在
本所执业,2013年 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
立性。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工作量确定报酬。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致同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年。致同对公司 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过与大华、致同友好沟通,公司拟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
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华、致同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
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相关规定,积极做好
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
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用期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工作量确定报酬。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b4b653a-12fd-4529-95ab-968fa0af5f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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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27│华东数控(00224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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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威海
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就公司 2025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 12月 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超过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超过 400人。
致同 2024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亿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6家,审计收费 4,156.24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 4月 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致同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
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上述议案经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审慎履行审计职责,就
年审事项形成如下意见:
(一)财务审计
致同审计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
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致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内控审计
2025年度,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审计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
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三、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年 1月 22日,审议通过《2024年度业绩预告》,听取《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工作报
告》。
2、2025年 4月 18日,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报表内部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20
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听取《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
3、2025年 8月 16日,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内部审计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听取《2025年半年度内部审
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 2025年半年度工作报告》。
4、2025年 10 月 14 日,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听取《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 20
25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 2025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
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88fafb6-df37-4432-9a15-9b4db3e3f1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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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27│华东数控(002248):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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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定于 2026年 4月 24日(星期五)15:00-17:00举行 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 的 方 式 举 行 , 投 资 者 可 登 陆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 互 动 易 ” 平 台(http
://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连小明,董事会秘书刘璐,财务总监肖崔英,独立董事李海峰。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
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
公司将在 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b356e7e-c75f-476e-a807-621160ed39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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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27│华东数控(002248):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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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数控(002248):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4445f89-69ac-4bfa-82a4-7c88936432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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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26│华东数控(00224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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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
作为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按时出席 2025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5年度本
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李海峰,男,1972 年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公民,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山
东健华律师事务所主任。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
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要求,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
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仔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
积极作用。
公司 2025年度召开股东大会 2次,董事会 4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在审议议案时,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对各项议
案均投赞成票。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5年共参加了 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的情况,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
展各项工作,重点对公司各报告期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充分行
使了表决权,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同时,督促年度审计机构按照审计计划完成 2024年度审计工作,
保障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的及时、完整披露。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度内共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的情况,审议了《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
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
(四)现场办公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其他时间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共计 16天,定期听取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
和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汇报,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
的经营、财务和公司治理状况,主动查阅、问询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建议;及时获悉行业、
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需要及本人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专业法律意见,规避法律风
险,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
(五)在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审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2025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调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
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情况,详实的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进行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3、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
审核,并运用专业知识,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
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
件,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提高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沟通,积极跟进定期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进度,确保审计结果
公正客观。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审查了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控股股
东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情况。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与内部控制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成果。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适应公司发展需
要,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了经营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
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本人认为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
告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会
计师事务所。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进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异议。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董事津贴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津贴标准下发。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及相关
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四、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任职期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职,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
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沟通,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更好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述职人:李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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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26│华东数控(002248):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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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数控(002248):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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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20│华东数控(00224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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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数控(00224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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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1:38│华东数控(002248):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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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华东数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
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2025年度应收款
项、存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的可变现性进
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发现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
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为:华东数控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威海华东数控机床有限公司、上海原创精密机床主轴
有限公司的应收款项、存货、在建工程及合同资产。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预计金额为: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227.31万元,存货计提减值准备
679.12万元,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 143.39万元,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1.96万元,总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607.16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71.48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 2025年度。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 -227.31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10.59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8.51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5.23
二、资产减值损失 834.47
其中:存货跌价准备 679.12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43.39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1.96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将导致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减少约 604.13万元,影响公司 2025年度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约604.13万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仅为公司内部减值测算结果,未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2、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可能与将来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存在差异,具体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数额以《2025年
年度报告》披露数据为准。
五、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18ace3b6-a274-42e7-8e4f-5e0ebc5850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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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20:18│华东数控(002248):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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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数控(002248):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a816d143-8046-4f59-9d0a-74d0e1274b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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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5:57│华东数控(002248):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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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数控(002248):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1ae836f3-53c2-4d78-8dac-b86a889c89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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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5:56│华东数控(002248):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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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9日以电话、微
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12日9时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小明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债务
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三、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041d84d9-ec1e-4072-acbb-43a2d219ae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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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20:20│华东数控(00224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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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5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点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宽资金投资渠道,不断丰富公司阶段性的现金管理方式,
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存量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
使用不超过 4,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可以在额度内滚动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相关
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方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基金公司发行的各类产品等。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公司将结合资金需求,平衡资金流动性和收益性,合理搭配各投资产品的期限结构。
如单笔理财的存续期超过了有效期限,则有效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理财终止时止。
5、实施方式
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在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具体执
行。
6、资金来源
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风险可控,公
司将对具体投资项目的风险与收益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确保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与主营业务的发展造成影响。
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具体
情况如下:
1、投资资产价值可能因市场波动而大幅贬值,影响公司业绩;
2、公司对投资方向或投资产品的判断可能出现失误,导致所投资资产的收益达不到预期,甚至可能危及本金安全;
3、投资期限结构可能搭配不合理,或受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的影响,导致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控风险;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尽量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3、公司将实时跟踪和分析资金投向,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88da1914-c085-4039-948d-b72cb7b3a8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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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14│华东数控(002248):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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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数控(002248):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d1ca8e66-4e4b-455f-9bdf-d667a01a4d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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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14│华东数控(002248):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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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数控(002248):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dcb02804-90ec-46cd-b0f3-3778fbab43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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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14│华东数控(002248):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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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数控(002248):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fcab8969-0d5d-41c9-9efe-2aab367b24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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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12│华东数控(002248):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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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保障董事会规范运作,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于 2025年 10月 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通过选举乔永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乔永强将与公司 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八名董事共同组成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乔永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有
关职工董事的任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78c8405d-06bc-434b-bb5b-4eed786b09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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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9:11│华东数控(002248):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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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3日以电话、微
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16日15时30分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小明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
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三、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d743a91f-bb90-40fd-a99d-3b9b93d667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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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38│华东数控(00224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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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数控(00224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c579f5e3-2637-4d4e-82d1-07525b1765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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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38│华东数控(002248):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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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数控(002248):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b8b05b73-7097-4e9a-be6c-3d11b50c87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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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37│华东数控(002248):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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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数控(002248):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b3ab4266-1f6e-4b5b-a71a-4c45d166de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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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37│华东数控(002248):关于董事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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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收到董事雷志刚的辞职报告,雷志刚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
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雷志刚未持有公司股票。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雷志刚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
之日起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雷志刚在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69e6282c-b540-4b17-ac61-d84b927f88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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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37│华东数控(00224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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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数控(00224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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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37│华东数控(002248):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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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数控(002248):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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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36│华东数控(002248):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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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7日以电话、微
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上午9时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连小明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
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
25-019)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0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08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09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本子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10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3.11关于修订《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3.12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3.1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3.14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3.15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3.16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3.17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3.18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3.19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3.20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3.21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
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3.22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3.23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3.24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3.25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3.26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3.27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3.28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召开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1)。
三、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8c8e75d6-fafd-444d-aef3-2bec578071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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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35│华东数控(002248):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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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7日以电话、微
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大鹏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
25-019)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监事会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事项。《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即行废止,公司监
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自动解任,公司各项制度中尚存的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三、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25022796-cf02-4f46-ac5b-c3facf47c2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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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34│华东数控(002248):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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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定于 2025年 10月 16日(星期四)召开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会议届次: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
规定。
(四)本次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6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6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上午9:15至9:25、9:
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金诺路130号)进行。股东可本人出席现场会
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平台(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
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
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金诺路13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数:9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2.06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7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8 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 √
用制度》的议案
2.09 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 √
议案
提案1.00、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特别强调事项
1、全体社会公众股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互联网参加网络投票;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股票账
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代理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
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
认。来信请寄:公司证券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金诺路130号),邮编:26420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时间
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公司证券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金诺路130号)
联系电话:0631-5912929
联系传真:0631-5967988
联 系 人:刘璐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公司证券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金诺路130号)
联系电话:0631-5912929
联系传真:0631-5967988
联 系 人:刘璐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20分钟到场。
六、备查文件
1、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368a398c-3b89-4e83-88b3-df73677b1e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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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34│华东数控(002248):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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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提高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
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公司舆情应对坚持“科学应对、注重实效”的总体原则,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二章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
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信息上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负责部门为公司证券法务部,负责舆情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
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舆情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舆情
工作组。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证券法务部工作人员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等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九条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十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官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微信公众号、纸质媒体、网络媒体、电子报、微信
、博客、微博、股吧、互动易问答、论坛、贴吧等各类型信息载体。
第十一条针对发生的舆情事件,公司证券法务部负责建立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
载媒体、情况是否属实、产生的影响、采取的措施、后续进展”等相关情况。该档案应及时更新并整理归档备查。
第三章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二条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三条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在处理舆情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媒体
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
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在处理舆情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暂避对
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在舆情应对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
第十四条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证券法务部工作人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汇报至
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重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
向舆情工作组报告。
第十五条舆情信息处理措施:
(一)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法务部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二)重大舆情的处置:
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证券法务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
,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1、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2、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3、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的
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市
场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4、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当
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5、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维
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对外公开或者泄露,不得
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部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
处分,同时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十七条公司信息知情人或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
守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由此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
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
情形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aee81021-8279-45a1-b45c-6ed425a3d4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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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34│华东数控(002248):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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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数控(002248):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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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34│华东数控(002248):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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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
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科学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改进经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
增强公司透明度,推动公司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
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
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四条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有很多,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
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必须科学而为,不能违背其内在逻辑随意而为。公司应当依其规律科学进行市值
管理,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量为基础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规范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公司的市值管理应是一个持续、常态化的管理行为。
(五)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及时关注资本市场及公司市值动态,结合影响公司市值的关键因素及指标,科学制定及调整市值管
理工作方案,主动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深度协同负责,董事长是市值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
的具体负责人。公司证券法务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市值监测、评估,提供市值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值
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负责对相关生产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支持。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
回报,坚持稳健经营,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
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七条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
展相匹配。董事会可以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工具,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量
和业绩考核条件,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第八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
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九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对市值管理工作提出建议或措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
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
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
方式予以回应。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一条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结合公司
发展实际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实际业务需求,通过内生与外延发展相结合的发展路径,适时开展并购重组业务,强
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公司业务覆盖范围,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适时开展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
动性和积极性,帮助公司改善经营业绩,提升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达到创造内在价值的同时,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促进
市值管理取得良好效果。
(三)现金分红。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盈利水平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制定明确、清晰、合理、可持续的股东
回报规划,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广大中小投资者主动参与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建立公司与资本市场的沟通机制,实事求是介绍公司经营情况和成果,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全面
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通过投资者说明会、业绩说明会、路演、投资者调研等各种形式,增强与各
金融市场主体的交流互动,向资本市场传导公司投资价值。
(五)信息披露。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
能对公司市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提升公司透明度,积极回应市场关切,持续优化披露内容,确保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为投资者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提供充分信息。
(六)股份回购。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股东关于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意见和诉求,结
合公司的股权结构、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市值变化以及业务经营需要,依法合规运用回购工具,积极回报投资者,稳定市场情绪
,优化资本结构、维护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权益。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的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五章监测预警机制及应对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或者其他适用指标及公司所处行业平均水平进行监测,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行业细
分领域的平均水平及资本市场趋势,设定并适时调整合理的预警阈值。公司证券法务部应当动态进行对比分析,当相关指标触发预警
阈值时,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分析原因并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应当尽快研究确定需要采取的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市场价值。
第十四条当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变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方式说明股价影响因素排查情况、公司经营状况、发展规划等情况
,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三)如果股价下跌是由于市场对公司某些信息的误解或不确定性导致的,公司可向监管机构申请进行自愿性披露,并提供更多
有助于投资者理解公司状况的信息;
(四)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在必要时采取多种市值管理方式稳定股价;
(五)其他合法合规的措施。
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包括: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
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
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ab7b954c-eff7-43aa-9cbd-871540f1b4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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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34│华东数控(002248):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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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数控(002248):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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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34│华东数控(002248):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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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管理层的决策效率,保障决策的科学和准确,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公司
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经理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经理应当具备下列任职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组织领导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和能力,能够有效统筹组织管理团队及调动职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
方面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诚信勤勉、廉洁奉公;
(四)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悉公司所处行业及公司生产经营,掌握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 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 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上述规定亦适用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委派、聘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该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五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副经理2-5名,副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董事会秘书外)
由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经理工作,根据经理的安排,各自履行职责。
上述人员的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任期届满可以连聘连任。
第六条公司部门负责人由经理报经董事长同意后聘任或解聘。第七条 董事可受聘兼任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八条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
生效。有关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需按照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九条 经理、副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的,董事会应当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批准并聘用新的人员,以
填补因辞职而产生的缺额。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
第十条经理应勤勉尽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经理应该指定一名副经理代行其职权。第十二条副经理主要职权为:
(一)副经理作为经理的助手,对经理负责,分管职能部门的工作,定期向经理报告工作;
(二)执行经理办公会会议的决定,协助经理开展工作;
(三)组织实施分管部门年度、季度和月度工作计划,负责分管部门工作计划目标的分解、落实和跟踪考核;
(四)组织拟定与分管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五)指导、检查分管部门重要合同的签订及执行情况;
(六)董事会、经理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四)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六)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
业务;
(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第四章经理办公会议及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公司实行经理负责和经理办公会议制,在公司制度规定范围内,日常工作由经理或授权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决定或签
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事项由经理办公会讨论并作出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应及时组织召开办公会议:
(一)董事长提议时;
(二)经理认为必要时;
(三)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议时。
第十五条出席经理办公会议的人员为: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经理认为需要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第十六条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经理办公会议由经理主持,经理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指定 1名副经理代其主持。
第十八条经理办公会议对某一事项作出决定时,应由出席会议的经理、副经理和其他人员进行讨论,充分发表意见,最后由经理
或主持会议的副经理作出结论性意见。
第十九条经理拟定或经理办公会议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
培训、劳动纪律以及、解聘(或开除)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事项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的意见。
第二十条经理办公会议应当有会议纪要,对会议讨论事项、作出的决定进行记录。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作为公司重要档案由公司
综合管理中心负责保管,保存期限为 10年。
第二十一条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主持人姓名;
(二)出席/列席会议人员的姓名、职务;
(三)会议议程;
(四)出席人员的发言要点;
(五)会议结论;
(六)会议有关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经理办公会议对所议事项作出决定后,由经理、分管副经理或会议指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
第二十三条经理、出席会议的其他高管人员应对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承担责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定的人员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在发言中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纪要的,该人员可以免除责任。
第二十四条 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涉及任何出席会议的人员或与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事项时,该出席会议的人员应向经理办公会议
披露其利益,并应回避或不发表意见。经理办公会议纪要应注明该出席会议人员回避或不发表意见的原因。第二十五条 经理办公会
议所讨论的事项涉及公司机密的,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有保密义务。
第五章经理工作报告制度
第二十六条 经理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产、资金运用
情况和盈亏情况等重大事项,且经理必须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并自觉接受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和检查。第二十七条 经理及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有关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出现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第二十八条 经理报告可以采取口头方式或书面方式。董事会认为需要以书面方式报告的,应以书面方式报告。
第六章 经理的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九条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与激励约束方案并进行考核,参照绩效考核指
标完成情况确定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三十条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
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的规
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细则与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细则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第三十三条本细则由公司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2b68d719-066d-421c-b5a8-0da5a87b61ea.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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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华东数控: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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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8/12251232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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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华东数控: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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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8/12251232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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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华东数控: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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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17/12247167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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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华东数控: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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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54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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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华东数控: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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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华东数控: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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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华东数控: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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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42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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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华东数控: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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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09997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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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华东数控: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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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086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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