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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50(联化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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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250 联化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3 18:58 │联化科技(002250):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01 16:22 │联化科技(002250):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5 19:59 │联化科技(00225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5 19:59 │联化科技(00225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7 15:46 │联化科技(00225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3 18:26 │联化科技(00225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4-23 18:26 │联化科技(002250):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3 18:26 │联化科技(002250):2025年年度报告 │ ├─────────┼──────────────────────────────────────────────┤ │2026-04-23 18:25 │联化科技(00225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23 18:25 │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 ─────────┬──────────────────────────────────────────────── 2026-07-13 18:58│联化科技(002250):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31,000.00万元–38,000.00 万元 盈利:22,393.67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8.43%–69.69%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29,000.00万元–36,000.00 万元 盈利:20,825.04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9.26%–72.87%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34元/股–0.42元/股 盈利:0.25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进一步改善,新能源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从而推动公司营业收入与利润水平均实现增长 。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公司2026年半年度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公布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77d1e5a4-48e4-41b8-9beb-929572a6b8cd.PDF ─────────┬──────────────────────────────────────────────── 2026-07-01 16:22│联化科技(002250):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5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决议公告于2026年5月26日刊登于《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 税),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 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99,873,2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 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 .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 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7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总商会大厦17楼 咨询联系人:陈飞彪 戴依依 咨询电话:0576-84289160 传真:0576-8428916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e617f191-cdd4-4094-9a34-70a62d1e4f00.PDF ─────────┬──────────────────────────────────────────────── 2026-05-25 19:59│联化科技(00225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13时30分 2、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世纪大道3号黄岩耀达酒店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萍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8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99,243,7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540%;参加现场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5名,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299,428,6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745%(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204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64,892,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1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99,428,633 297,806,933 99.4584% 327,800 0.1095% 1,293,900 0.4321%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99,428,633 297,761,233 99.4431% 327,800 0.1095% 1,339,600 0.4474% 3、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99,428,633 297,806,933 99.4584% 327,800 0.1095% 1,293,900 0.4321% 4、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99,428,633 298,395,433 99.6549% 318,300 0.1063% 714,900 0.2388%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63,859,5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78%,反对票318,300股,弃权票714,9 00股。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 数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99,428,633 297,565,433 99.3777% 1,160,000 0.3874% 703,200 0.2348% 6、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99,428,633 297,548,333 99.3720% 1,172,000 0.3914% 708,300 0.2366%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63,012,4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025%,反对票1,172,000股,弃权票708 ,300股。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99,428,633 296,854,533 99.1403% 1,280,200 0.4275% 1,293,900 0.4321%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62,318,6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333%,反对票1,280,200股,弃权票1,2 93,900股。 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99,428,633 246,783,673 82.4182% 51,941,760 17.3470% 703,200 0.2348%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2,247,8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739%,反对票51,941,760股,弃权票70 3,200股。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 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99,428,633 298,387,633 99.6523% 328,800 0.1098% 712,200 0.2379%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63,851,7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58%,反对票328,800股,弃权票712,2 00股。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 上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99,428,633 296,400,533 98.9887% 2,265,200 0.7565% 762,900 0.2548%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61,864,6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337%,反对票2,265,200股,弃权票762 ,900股。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 上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64,892,780 61,870,680 95.3429% 2,309,900 3.5596% 712,200 1.0975%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61,870,6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429%,反对票2,309,900股,弃权票712 ,200股。 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股份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注:上述表格中各分项比例之和不等于100%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郭斌律师、胡家梁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aaad53af-82a0-4c18-a87e-c7302f8df67a.PDF ─────────┬──────────────────────────────────────────────── 2026-05-25 19:59│联化科技(002250):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北京BEIJING·上海SHANGHAI·深圳SHENZHEN·香港HONGKONG·广州GUANGZHOU·西安 XI’AN·武汉WUHAN·长沙CHANGSHA致: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6)-04-324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联化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 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 的核查和验证。在前述核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核查的事项 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原 件一致、副本与正本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者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相 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2026年4月24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股东会投 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及会议登记方法、联系方式等事项。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5日13:30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 世纪大道3号黄岩耀达酒店会议室举行,会议由董事长王萍女士主持。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 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股东通 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9:15-15:0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05名,代表股份299,428,6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745%。其中,中小 股东204名,代表股份64,892,7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113%(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899,873,217股)。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均持有相关股东资格证明,其中股东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 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其资格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4、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 表决票清点程序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了清点和统计。 3、网络投票结束后,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 结果。 4、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297,806,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84%;反对票327,800股;弃权票1,293,900股。 议案二:《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297,761,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31%;反对票327,800股;弃权票1,339,600股。 议案三:《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票297,806,9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84%;反对票327,800股;弃权票1,293,900股。 议案四:《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票298,395,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49%;反对票318,300股;弃权票714,900股。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63,859,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078%;反对票318,300股;弃权票714,9 00股。 议案五:《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297,565,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77%;反对票1,160,000股;弃权票703,200股。 议案六:《关于2026年度董事会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票297,548,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20%;反对票1,172,000股;弃权票708,300股。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63,012,4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025%;反对票1,172,000股;弃权票708 ,300股。 议案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票296,854,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03%;反对票1,280,200股;弃权票1,293,900股。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62,318,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333%;反对票1,280,200股;弃权票1,2 93,900股。 议案八:《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票246,783,6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182%;反对票51,941,760股;弃权票703,200股。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2,247,8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739%,反对票51,941,760股,弃权票70 3,200股。 议案九:《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票298,387,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3%;反对票328,800股;弃权票712,200股。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63,851,7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58%,反对票328,800股,弃权票712,2 00股。 议案十:《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票296,400,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87%;反对票2,265,200股;弃权票762,900股。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61,864,6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337%,反对票2,265,200股,弃权票762 ,900股。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票61,870,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429%;反对票2,309,900股;弃权票712,200股。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61,870,6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429%,反对票2,309,900股,弃权票712 ,200股。 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股东牟金香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股份未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上述第一项至第九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十项及第十 一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 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8497d481-47eb-4a02-8fd9-3218ffda08d9.PDF ─────────┬──────────────────────────────────────────────── 2026-04-27 15:46│联化科技(00225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联化科技(00225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555c8d2-ceb2-4f1f-8a69-0d199337852c.PDF ─────────┬──────────────────────────────────────────────── 2026-04-23 18:26│联化科技(00225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联化科技(00225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88a95db-d782-4144-b405-301fc6741e80.PDF ─────────┬──────────────────────────────────────────────── 2026-04-23 18:26│联化科技(002250):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 年4月22日在联化科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王萍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 具了《关于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上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总额1,361,091.1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额为671,664.70万元;20 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3,002.2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194.4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3,536.46万 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此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6-010)。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此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管 理 制 度 》 全 文 见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审议《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此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王 萍女士、何春先生和樊小彬先生回避表决。 《 2026 年 度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方 案 》 全 文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此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2)。 十、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3)。 十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十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十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与本 议案具有利害关系的公司董事王萍女士、彭寅生先生、何春先生、樊小彬先生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十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6-01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e86aff0-65d1-4086-9459-4e0a1011c87b.PDF ─────────┬──────────────────────────────────────────────── 2026-04-23 18:26│联化科技(002250):2025年年度报告 ─────────┴──────────────────────────────────────────────── 联化科技(00225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1d4660a-5e72-4d07-abf4-09c879bf1fd5.PDF ─────────┬──────────────────────────────────────────────── 2026-04-23 18:25│联化科技(00225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联化科技(00225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1c4d75d-9c95-4c2a-bfc6-faceba06ccd3.PDF ─────────┬──────────────────────────────────────────────── 2026-04-23 18:25│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为200,000万元,其中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临海联化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 0万元,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化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需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担保情况 因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为了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有序进行,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为控股子公司提供200,000万元的新增 担保额度,以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的需要。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200,000万元,其中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为最近一 期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上述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4月2 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为保证联化昂健(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化昂健”)和联化科技(临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海联化”) 业务经营的进一步拓展,公司为联化昂健提供不超过10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为临海联化提供不超过10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以上 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 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期限以内决策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担 本次新增担 新增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关 股比例 近一期资产 保余额 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期净 联担保 负债率 (万元) (万元) 资产比例 联化科技 联化昂健 83.17% 34.22% 18,994.47 100,000 14.89% 否 联化科技 临海联化 86.82% 101.25% 0 100,000 14.89% 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控股子公司——联化昂健 企业名称:联化昂健(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八大道3号(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张建中 注册资本:19,536.766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0年4月12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股权关系:公司直接持有联化昂健83.17%的股权。 经查询核实,联化昂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316,275.26 353,953.41 负债总额 118,509.78 120,046.79 净资产 197,765.48 233,906.62 2024年度 2025年度 营业收入 154,533.62 180,073.87 利润总额 37,957.41 56,137.27 净利润 33,513.07 49,816.88 *以上数据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控股子公司——临海联化 企业名称:联化科技(临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第八大道11号(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郭希旦 注册资本:20,168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9年5月3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 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 ;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本公司的股权关系: 100%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州市联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0.02%99.78% 0.22%联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86.80% 上海联化赫利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00% 联化科技(临海)有限公司 经查询核实,临海联化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19,469.35 169,235.02 负债总额 108,812.97 171,352.52 净资产 10,656.38 -2,117.50 2024年度 2025年度 营业收入 2,662.48 71,921.75 利润总额 -4,359.04 -13,303.46 净利润 -4,303.90 -12,773.88 *以上数据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担保主要内容 本次为公司对联化昂健和临海联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实际融资及担保发生时,担保对象、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 等内容将由公司与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控 制担保风险。 鉴于联化昂健增资扩股系为公司出于员工激励目的,且少数股东增资后,公司仍持有联化昂健83.17%的股权,公司具有高度的决 策权,能够做到风险可控,因此公司同意豁免该等少数股东的反担保义务。 鉴于上海联化赫利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系为公司出于员工激励目的,且少数股东增资后,公司仍为临海联化的绝对控 股股东,因此公司同意豁免该等少数股东的反担保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联化昂健业务经营的持续拓展所需,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联化昂健提供10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联化昂健稳健经营,夯 实基础,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为保证临海联化的业务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临海联化提供100,000万元的新增担保额度。临海联化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虽然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公司能够随时监控和掌握其财务运转状况,风险较小。 公司董事彭寅生先生、何春先生、樊小彬先生是联化昂健增资扩股的部分认缴出资人,公司董事王萍女士、彭寅生先生、何春先 生、樊小彬先生是上海联化赫利欧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部分认缴出资人,与本事项具有利害关系,上述四名董事已回避表 决。因此,豁免上述少数股东的反担保义务不会增加上市公司担保风险,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8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35%。截至2025 年12月31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9,086.34万元(以2025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24%。 本次董事会担保事项均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20,639.55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18%。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93%。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0ac118f-51e2-4828-8332-75fbbfd93fc8.PDF ─────────┬──────────────────────────────────────────────── 2026-04-23 18:24│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5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 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 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世纪大道3号黄岩耀达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预计的议案》 11.00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并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详情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第1至第9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第10项及第 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11项议案涉及的具有利害关 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中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须在2026年5月19日16:00之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ltss@lianhetech.com,并来电确认是否通过身份核验登记成功),不接受电话 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9日9:30-11:30,14: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联化科技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飞彪、戴依依、郑天怡 联系电话:0576-84289160 传真:0576-84289161 电子邮箱:ltss@lianhetech.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 邮 编:318020 5、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475597b-7e39-4d9b-aa80-57d374f3a788.PDF ─────────┬──────────────────────────────────────────────── 2026-04-23 18:24│联化科技(00225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Zhang Yun) ─────────┴──────────────────────────────────────────────── 作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化科技”)第八届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 在2025年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决意见,维 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5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Zhang Yun,男,1976年9月出生,美国国籍,博士学位,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现任乔治华盛顿大学会计系终身会计副 教授、北京猎豹移动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联化科技独立董事。 2022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 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董事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召开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Zhang Yun 8 8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会次数 3 注: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参加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2025年参加了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和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履行了自身职责。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 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与审计监察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了解并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审计工作安排以及内控建设情况 。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1、投资者交流 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或投资者接待日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在日常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 公众对公司的评价,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在2025年度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 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3、公司治理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审 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 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参与现场工作共计18天,对公司财务 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与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有效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 经营情况,及时提交详细的相关会议文件及材料,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潜在重大 利益冲突事项进行重点监督,具体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 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或有)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监事(或有)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后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 (四)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及提名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本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进行严格监督,审慎评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的合理性,并审 议通过了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项。本人认为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 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上述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本人对上述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025年度公司未涉及以下事项: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 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与公司管理 层保持高效沟通,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提升董 事会的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966fd4e-bbeb-4480-b353-72b1338d177a.PDF ─────────┬──────────────────────────────────────────────── 2026-04-23 18:24│联化科技(00225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以及《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与公司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与岗位承担的职责、做出的贡献相匹配。 (三)与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挂钩。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权责利相统一。 (五)有助于引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注公司长期价值提升与可持续发展。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 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具体职责及工作程序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执行。 第六条 公司人才解决方案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构成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八条 基本薪酬是为保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而支付的固定报酬,根据岗位责任、任职资格、工作经验、市场薪 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第九条 绩效薪酬以绩效导向为核心,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分管单位或部门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况及个人工 作表现等因素综合评估。 第十条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一定 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二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 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 求。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 第十六条 公司因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 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十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 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存在冲突时,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53e8e2d-8781-4046-a896-6d6e385831c6.PDF ─────────┬──────────────────────────────────────────────── 2026-04-23 18:24│联化科技(00225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蒋萌) ─────────┴──────────────────────────────────────────────── 本人作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化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期为2025年9月16 日止),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积极列席公司相关会议,基于独立判断对审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致 力于保障公司健康发展和中小股东权益不受损害。现将本人2025年度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蒋萌,女,1980年1月出生,学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项目运营及工程建设法律部专职律 师、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现任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联化科技独立董事(已离任)。 2022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董事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召开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蒋萌 4 4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1 注: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2025年参加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强化董事会决策功 能,履行了自身职责。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审计监察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了解并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审计工作安排以及内控建 设情况。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1、投资者交流 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或投资者接待日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在日常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 公众对公司的评价,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在2025年度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 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3、公司治理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审 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 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参与现场工作共计12天,对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 ,尤其是对公司合规运作进行了重点关注;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时提交 详细的相关会议文件及材料,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潜在重大 利益冲突事项进行重点监督,具体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 25年半年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后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获得 通过。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认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公司提名、审议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进行严格监督,审慎评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的合理性 ,并审议通过了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项。本人认为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 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上述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本人对上述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未涉及以下事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 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任职期间,本人依法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基于 独立判断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中介机构保持高效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保 董事会科学决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因任期届满,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尽管如此,本人仍将持续关注公司后续发展,衷心希望在新一届董事会的领导下 ,公司能够始终坚持合规经营、持续规范运作,实现健康稳定发展,不断创造更加优异的业绩,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d73455a-5b40-4c40-a780-af9cae6bbd96.PDF ─────────┬──────────────────────────────────────────────── 2026-04-23 18:24│联化科技(00225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傅莲芳) ─────────┴──────────────────────────────────────────────── 本人作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化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期为2025年9月1 6日起)的履职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 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傅莲芳,女,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民商法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律师资格和注册会 计师资格。曾在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自2002年7月起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2017年起担任事务 所高级合伙人,2025年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董事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召开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傅莲芳 4 4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会次数 2 注: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期内参加了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2025年任期内参加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公司未召开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履行了自身职责。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审计监察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了解并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审计工作安排以及内控建 设情况。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1、投资者交流 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在日常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 价,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在2025年度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 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3、公司治理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审 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 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参与现场工作共计5天,对公 司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与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时提交 详细的相关会议文件及材料,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潜 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重点监督,具体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 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高级副总裁 、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上述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本人对上述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025年度公司未涉及以下事项: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 取的措施;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回顾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恪守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积极参与公司相关会议,对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报告等关键议案进行审慎核查与独立表决;保持与公司管理层常态化、高效率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公司 运营状况及潜在风险,在推动公司规范治理、确保董事会科学民主决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尽责履职,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的 监督作用。 展望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坚持独立性、专业性、审慎性的履职标准,忠实勤勉地为公司及全体股东服务。持续深化对监管政策 及行业趋势的研究学习,不断提升履职专业胜任能力;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专业优势,围绕公司战略发展、合规管理、 风险防范等重点领域建言献策,促进董事会决策质量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 、可持续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a17f1a0-68b0-41f9-a7f2-10303c5e0ebb.PDF ─────────┬──────────────────────────────────────────────── 2026-04-23 18:24│联化科技(00225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刚) ─────────┴──────────────────────────────────────────────── 联化科技(00225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318b7a8-e3e2-49fe-acdc-6083b7a0c0e2.PDF ─────────┬──────────────────────────────────────────────── 2026-04-23 18:22│联化科技(00225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1854号审计报告,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36,561, 354.08元,提取盈余公积3,656,135.41元,支付2024年度股东股利17,997,464.3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312,322,240.24元, 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327,229,994.57元。 本着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兼顾原则,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179,974,643.40元,剩余未 分配利润2,147,255,351.17元结转以后年度。 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79,974,643.40元。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 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并注销金额 79,996,638.00元。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259,971,281.4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1.83%。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79,974,643.40 17,997,464.34 18,226,662.34 回购注销总额(元) 79,996,638.00 79,815,376.82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61,944,291.44 103,139,002.10 -465,243,948.60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3,302,054,869.54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2,327,229,994.57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16,198,770.08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59,812,014.82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53,551.69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376,010,784.90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否 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5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相匹配,符 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经营发展情况及股东回报等因素,兼顾了公司经营稳定及让股 东分享公司的业绩成果,本次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回购金额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2d94fbc-15f0-43ff-b215-3bb0c7df8460.PDF ─────────┬──────────────────────────────────────────────── 2026-04-23 18:22│联化科技(00225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联化科技(00225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f929c39-9748-4ffb-861c-068c22c5f2cf.PDF ─────────┬──────────────────────────────────────────────── 2026-04-23 18:22│联化科技(002250):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4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 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下午3:30-5:3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世纪大道3号黄岩耀达酒店会议室 三、预约方式 参与投资者请于2026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与公司证券部联系,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联系人:陈飞彪、戴依依、郑天怡 联系电话:0576-84289160 传 真:0576-84289161 四、公司参与人员 董事长兼总裁王萍女士、副董事长彭寅生先生、董事兼高级副总裁何春先生、董事兼高级副总裁樊小彬先生、联化昂健(浙江)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建中先生、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陈飞彪先生、财务总监薛云轩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 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 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证券部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 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c854451-1f76-4d53-96d6-64c01d060a5e.PDF ─────────┬──────────────────────────────────────────────── 2026-04-23 18:22│联化科技(002250):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持 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本方案。 二、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实际任职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五、其他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 之五十。 2、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解聘、辞职等原因离职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46a13e8-d69f-4435-8d05-6d87e79acbc1.PDF ─────────┬──────────────────────────────────────────────── 2026-04-23 18:22│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池业 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20亿元的资产池额度,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 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 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公司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 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金融机构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是协议金融机构依托资产池平台对公司开展的金融资产入 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金融机构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 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可以在各自质押额度范围内开展融资业务,当自有质押额度不能满足使用时,可申请占用资产池内 其它成员单位的质押额度。质押资产到期后存入保证金账户,与质押资产共同形成质押或担保额度,额度可滚动使用,保证金余额可 用新的资产置换。 2、合作银行 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 合作关系,商业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4、实施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20亿元的资产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资产对应业务余额不 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 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 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 原则确定。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承兑汇票、银 行承兑汇票等金融资产。同时,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的存量金融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 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2、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3、经过认可的应收账款入池,使得公司将相对不活跃的应收账款转为流动资金,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质押取得的 资金可以用于投入再生产,扩大企业的规模,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可降低企业机会成本和融资成本。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资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 户。入池质押资产和质押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汇款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的保证金账户, 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增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票据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 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 期票据资产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资产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资产的安全和流动性,避免担保风险发生。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 行、确定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资金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资金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80a7380-92ee-44b9-82a2-59923ee75326.PDF ─────────┬──────────────────────────────────────────────── 2026-04-23 18:22│联化科技(00225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号)的规定。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 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起诉(仲 裁)人 投资者 投资者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事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件 金额 金亚科技、周旭辉、 2014年报 尚余 500万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立信 元 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 1,096万元 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 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 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 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 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保千里、东北证券、 2015年重组、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年年度报 银信评估、立信等 2015年报、2016 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年报 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 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 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 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 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年 12月 30日至 2017年 12月 29日期间因虚 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 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 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 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 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 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 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 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 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 姓名 开始在本所执业 签字注册会计 时间 师 质量控制复核 2008年 人 袁洋 2024年 2007年 2024年 2026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姓名:陈竑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2023年-2025年 豪威集成电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025年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职务 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无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姓名:袁洋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4年-2025 年 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5年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5年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 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2024 2025 122 122 50 50 增减% 0 0 2025年度,公司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172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22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公司董事会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 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对其2025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立信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并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828881e-a221-43cf-b0a9-309d2e4523ea.PDF ─────────┬──────────────────────────────────────────────── 2026-04-23 18:22│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不良影响,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 生产品等业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2、本次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及供应商违约风险和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管理制度》并采取相关措施以控制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尚 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和海外投资的不断增加,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境外销售和采购多以美元、英镑、欧元等外币结算,为 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不良影响,公司计划采用相关金融衍生品对外汇敞口进行套 期保值。 二、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拟投入的资金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本次业务的资金 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拟进行套期保值的期间 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所涉及的单次或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的,由董事会审 议批准;超出此范围的标准的,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 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及供应商违约风险:由于客户的付款或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逾期,与锁汇期限不符,导致公司锁汇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 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 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3、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含国际投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 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6a5e0de-6d5f-4dc3-b0bf-da41c1f640b3.PDF ─────────┬──────────────────────────────────────────────── 2026-04-23 18:22│联化科技(002250):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Zhang Yun先生、傅莲芳女士、陈刚先生和离任独立董事蒋 萌女士、俞寿云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Zhang Yun先生、傅莲芳女士、陈刚先生、蒋萌女士和俞寿云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 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6b06b75-250f-4d07-944e-4a172c5680a3.PDF ─────────┬──────────────────────────────────────────────── 2026-04-23 18:22│联化科技(002250):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 年报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 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 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起诉(仲 裁)人 投资者 被诉(被仲 诉讼(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事件 裁)金额 金亚科技、周 2014年报 尚余 500万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 旭辉、立信 元 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裁)事件 裁)金额 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 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 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东北 2015年重 1,096万元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年年度报告;2016 证券、银信评 组、2015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 估、立信等 年报、 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 2016年报 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 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 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年 12月 30日至 2017 年 12月 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 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 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 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 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 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 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 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过程中,工作严谨 、客观、公允,较好履行了审计工作和约定责任,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对公 司财务、内控有关工作的改进提出了积极建议,提议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关于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公司董事一致认为立信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有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能客观、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连续多年被公司聘请为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同意 续聘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要求,立信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 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 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风险判断、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 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7864c9d-feca-466a-a748-d20d8d565419.PDF ─────────┬──────────────────────────────────────────────── 2026-04-23 18:22│联化科技(002250):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本方案。 二、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含独立董事)。 三、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董事薪酬标准 1、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 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15万元/年。 五、其他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的管理职务薪酬分为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公司独立董事岗位津贴为税前15万/年,其津贴每年一次性发放。独立董事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按公司规定报 销。 3、薪酬/津贴均为税前,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4、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职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5、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以上为方案内容,请各位董事予以审议。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4e34cae-480d-45b4-8a69-136c1876a52a.PDF ─────────┬──────────────────────────────────────────────── 2026-04-23 18:22│联化科技(002250):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 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 与 本 次 年 度 业 绩 说 明 会 或 者 直 接 进 入 公 司 路 演 厅(https://ir.p5w.net/c/002250.shtml)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萍女士、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陈飞彪先生、财务总监薛云轩先生和独立董事 陈刚先生等。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 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e89910b-65fd-4687-adea-1aa8666a4e8b.PDF ─────────┬──────────────────────────────────────────────── 2026-04-23 18:22│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和海外投资的不断增加,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境外销售和采购多以美元、英镑、欧元等外币结算,为 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不良影响,公司计划采用相关金融衍生品对外汇敞口进行套 期保值。 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产品需要出口海外市场,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 加。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 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三、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拟投入的资金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本次业务的资金 来源为自有资金。 3、拟进行套期保值的期间 根据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所涉及的单次或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的,由董事会审 议批准;超出此范围的标准的,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 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及供应商违约风险:由于客户的付款或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逾期,与锁汇期限不符,导致公司锁汇损失。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 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 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以锁定汇率风险目的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3、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含国际投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六、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 险,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 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 营的前提下开展的,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8ddc1ea-7534-4e8b-8299-c4c429fbab77.PDF ─────────┬──────────────────────────────────────────────── 2026-04-23 18:22│联化科技(00225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联化科技(00225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8c2f14d-e4d3-4568-b8ef-caf4e89f38a3.PDF ─────────┬──────────────────────────────────────────────── 2026-04-23 18:22│联化科技(00225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 联化科技(00225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a09ef5b-0547-41ae-9b6e-cbf17c59d055.PDF ─────────┬──────────────────────────────────────────────── 2026-04-23 18:22│联化科技(002250):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审计工 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质审查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 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工作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 核查: 独立性方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未在本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与 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审计小组与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审计工作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及其审计人员遵守了独立性原则,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 专业性方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小组成员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保 持了应有的职业谨慎性。 2、公司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们进行了审前沟通,认真听取、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 审计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确保工作安排是合理的,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定期财务报告审计、审阅和商定程序执行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小组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 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be4eec3-bc01-48ea-b473-5b4b6acffe5a.PDF ─────────┬──────────────────────────────────────────────── 2026-04-23 18:22│联化科技(002250):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相关规定的 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 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 值准备。 2025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7,737.63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5年计提减值金额(万元) 一、信用减值损失 3,760.03 其中: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 3,784.38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准备 12.96 应收款项融资 -55.31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8.00 二、资产减值损失 3,977.60 其中:存货 4,151.83 合同资产 -174.23 合计 7,737.63 注:1、上表计提金额以正数列示,冲回金额以负数列示。 2、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尾数不符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 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根据上 述标准,2025年度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3,760.03万元,其中: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3,784.38万元,其他应收款信用减 值准备12.96万元,应收款项融资信用减值准备冲回55.31万元,应收票据坏账损失18.00万元。 2、存货减值准备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 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 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根据以上标准,2025年度公司对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151.83万元 。 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 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根据以上标准,2025年度公司对合同资产冲回资产减值准备174.2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7,737.63万元人民币,计入公司2025年度损益,导致公司2025年度报告合并报表利润总额降低7,73 7.63万元人民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司计提单项资产减值准备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五的投资项目(含本数), 提交公司董事长批准。本次资产减值事项已由董事长审批通过。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定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c8b8f1a-019a-46dd-8564-05d2b10332f3.PDF ─────────┬──────────────────────────────────────────────── 2026-04-23 18:20│联化科技(002250):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化科技)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联化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联化科技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竑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毛佳敏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be2f3dd-289f-43c4-8af7-f8d5520fc940.PDF ─────────┬──────────────────────────────────────────────── 2026-04-23 18:20│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为120,000万元,其中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FINE ORGANICS LIMITED新增担保额度不超 过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化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需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担保情况 因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为了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有序进行,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为全资子公司提供120,000万元的新增 担保额度,以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的需要。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120,000万元,其中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00,000万元 ,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上述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 项已经公司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期 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为保证联化科技新材(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化新材”)、LIANHETECH MALAYSIA SDN. 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联 化”)和FINEORGANICS LIMITED(以下简称“FINE ORGANICS”)业务经营的进一步拓展,公司分别为联化新材提供不超过50,000万 元的融资担保,为马来西亚联化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为FINE ORGANICS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 的融资担保,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发生额,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 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期限以内决策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持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担 本次新增担 新增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关 股比例 近一期资产 保余额 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期净 联担保 负债率 (万元) (万元) 资产比例 联化科技 联化新材 100.00% 49.39% 26,470.00 50,000 7.44% 否 联化科技 马来西亚联化 100.00% 22.55% 0 50,000 7.44% 否 联化科技 FINE 100.00% 149.76% 159.55 20,000 2.98% 否 ORGANICS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全资子公司——联化新材 企业名称:联化科技新材(台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新区南洋二路30号(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梁海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年3月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 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系:公司直接持有联化新材100%的股权。 经查询核实,联化新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15,262.41 136,703.55 负债总额 46,223.38 67,515.34 净资产 69,039.04 69,188.21 2024年度 2025年度 营业收入 72,441.57 73,922.66 利润总额 7,488.20 204.76 净利润 5,417.71 149.17 *以上数据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资产总额减去负债总额的数据尾数与净资产不符系四舍五入导致。 2、全资子公司——马来西亚联化 企业名称:LIANHETECH MALAYSIA SDN. BHD. 注册地址:Level 02.02A (I), Menara Keck Seng, 203, Jalan Bukit Bintang,Kuala Lumpur, Wilayah Persekutuan 主要办公地址:PLO 76, Jln Nibong 4, Kawasan, Perindustrian Tanjung Langsat,81700 Pasir Gudang, Johor, Malaysia 注册资本:4,700,001.00林吉特 成立日期:2023年10月26日 经营范围:自然科学研究与开发;农药及其他农用化学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农药及其他农用化学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与本公司的股权关系:公司间接持有马来西亚联化100%的股权。 经查询核实,马来西亚联化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0,937.30 26,973.69 负债总额 54.22 6,083.75 净资产 10,883.08 20,889.94 2024年度 2025年度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271.97 -835.75 净利润 -271.97 -835.75 *以上数据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全资子公司——FINE ORGANICS 企业名称:FINE ORGANICS LIMITED 注册地址:英格兰和威尔士 主要办公地点:Seal Sands, Middlesbrough, Cleveland, TS2 1UB 成立时间:1980年12月3日 与本公司的股权关系:公司间接持有FINE ORGANICS 100%的股权。经查询核实,FINE ORGANICS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英镑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22,097.91 21,393.81 负债总额 32,036.09 32,039.32 净资产 -9,938.18 -10,645.51 2024年度 2025年度 营业收入 9,361.14 8,926.07 利润总额 -2,110.57 -707.33 净利润 -2,110.57 -707.33 *以上数据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担保主要内容 本次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实际融资及担保发生时,担保对象、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 保期限等内容将由公司与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 同,控制担保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公司子公司联化新材的日常经营,公司将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公司直接持有联化新材100%的股 权,公司能够随时监控和掌握其财务运转状况,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为保证公司子公司马来西亚联化的日常经营,公司将为其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公司间接持有马来西亚 联化100%的股权,公司能够随时监控和掌握其财务运转状况,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为保证公司英国子公司FINE ORGANICS的日常经营,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公司间接持有FINE ORGANICS 100%的股权,公司能够随时监控和掌握其财务运转状况,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较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8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35%。截至2025 年12月31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9,086.34万元(以2025年12月31日汇率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24%。 本次董事会担保事项均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20,639.55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18%。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93%。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0b8372c-1131-45ec-ab13-493323c6e266.PDF ─────────┬──────────────────────────────────────────────── 2026-04-23 18:19│联化科技(002250):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俞寿云) ─────────┴──────────────────────────────────────────────── 本人系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化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期为2025年9月16日 止),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审核与咨询职责,勤勉尽责地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审议事项进行 独立审慎判断并作出表决,致力于维护公司规范化运作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25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俞寿云,男,1978年11月出生,博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教授,现任南京大学化学化 工学院教授、副院长、常州丰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联化科技独立董事(已离任)。 2022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董事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召开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俞寿云 4 4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1 注:1、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2025年参加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 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履行了自身职责。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审计监察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了解并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审计工作安排以及内控建 设情况。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1、投资者交流 本人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股东会或投资者接待日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在日常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 、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在2025年度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本人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 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3、公司治理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审 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 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参与现场工作共计10天,对公 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 ;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时提交 详细的相关会议文件及材料,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潜在重大 利益冲突事项进行重点监督,具体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 25年半年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后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获得 通过。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人认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公司提名、审议及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进行严格监督,审慎评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的合理性 ,并审议通过了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项。本人认为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 响,本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上述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本人对上述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025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未涉及以下事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 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回顾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依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要求,恪守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各类会 议,对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审慎的核查与判断,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主动加强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其他成员及审计机构的沟通协 作,在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提升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等方面尽职尽责,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本人虽已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但与公司建立的长期信任与关注不会因此中断。本人期待并相信公司在董 事会的正确领导下,能够不断完善内部治理机制,持续合规稳健经营,实现高质量健康发展,为广大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60f24da-17fc-4ccc-aecb-2d346958fbb5.PDF ─────────┬──────────────────────────────────────────────── 2026-03-20 15:48│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上海宝丰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丰”)于近日收到由上 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海宝丰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 业(编号:GR202531003128),发证日期为2025年12月25日,认定有效期为三年。 本次系上海宝丰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届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上海宝丰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后三年内(2025年至2027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鉴于上海宝丰2025年已暂按15%的税率预缴了企业所得税,因此,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25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f53588e5-3654-4701-bb45-fa50fffd1dcf.PDF ─────────┬──────────────────────────────────────────────── 2026-03-20 00:00│联化科技(002250):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与关联人共 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樊小彬先生回避表决。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台州市联化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化投 资”)与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樊小彬先生共同投资设立联化睿拓(上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化睿拓”),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其中联化投资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樊小彬先生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具体详见公司2026年3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 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联化投资与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樊小彬先生正式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联化睿拓已完成注册登记手 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1、名称:联化睿拓(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K8Q9429Q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法定代表人:樊小彬 5、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26年03月13日 7、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蕰川路5475号4幢部分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细胞技术研发和应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农药 技术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工业酶制剂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 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肥料 生产;新化学物质生产;农药生产;生物农药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备查文件 1、联化睿拓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fc4e1073-8174-4be4-bc1a-0ec341e468d1.PDF ─────────┬──────────────────────────────────────────────── 2026-03-11 20:11│联化科技(002250):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化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 各董事。会议于2026年3月11日在联化科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萍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樊小 彬先生回避表决。 此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2/318b0177-4ad5-4500-bd0f-f584bc10cc42.PDF ─────────┬──────────────────────────────────────────────── 2026-03-11 20:10│联化科技(002250):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联化科技(002250):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2/2a733e30-9551-408a-8fb8-2daeafaf15ec.PDF ─────────┬──────────────────────────────────────────────── 2026-03-02 15:45│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化科技”)分别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10 月28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新增担保额 度70,000万元,其中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 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关于担保额度的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二、担保进展情况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近日向公司出具了《进口信用证改证通知》(信用证编号:SDZNGB174643),约定对公司为 英国子公司Fine OrganicsLimited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进行展期,担保金额为不超过17.5万英镑,担保期限为2026年2月28日 至2027年2月28日。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8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9.59%。公司对合 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7%。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人民币119,852.47万元(以2025年9月30日汇率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51%。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出具的《进口信用证改证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22ccac03-e61d-4f80-a049-cb6d6cbe3346.PDF ─────────┬──────────────────────────────────────────────── 2026-02-05 18:45│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83cee2db-55fe-4fbc-ace1-2146aadd90a1.PDF ─────────┬──────────────────────────────────────────────── 2026-02-02 15:43│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 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624a9987-fb88-41e2-bbda-85aa40ebd10b.PDF ─────────┬──────────────────────────────────────────────── 2026-01-23 16:23│联化科技(002250):2025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e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e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35,000.00万元–42,000.00 万元 盈利:10,313.90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39.35%–307.22%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33,000.00万元–41,000.00 万元 盈利:12,138.20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71.87%–237.78%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39元/股–0.47元/股 盈利:0.11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 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5年度公司整体产能利用率提升,从而增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2、2025年度国际汇率波动较大,公司存在境外子公司,产生了汇兑收益。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公司2025年年度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公布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2025年度业绩预告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cac95da4-cc6e-4b9e-8a98-c24fa3b60508.PDF ─────────┬──────────────────────────────────────────────── 2025-12-30 17:55│联化科技(002250):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联化科技(002250):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9a964b71-5305-44dc-9e14-c62e51ee89ba.PDF ─────────┬──────────────────────────────────────────────── 2025-12-30 17:51│联化科技(002250):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董事。会议 于2025年12月30日在联化科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萍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萍女 士和樊小彬先生回避表决。 此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8a06b002-39ac-40d6-bd8c-ab970a3bb0fb.PDF ─────────┬──────────────────────────────────────────────── 2025-12-16 15:47│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9日和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5年已回购的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 途由原方案“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总 股本将由911,333,117股减少至899,873,217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11,333,117元减少至899,873,217元,并据此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 关条款。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回购股份注 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11,333,117股变更为899,873,217股。 近日,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情况如下 :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注册资本 911,333,117元 899,873,217元 其他登记项未发生变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b2caf6cd-684d-4d09-9477-10f425bee69e.PDF ─────────┬──────────────────────────────────────────────── 2025-11-28 15:52│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受让郡泰医药20%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一、交易概述 2025年10月9日,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张立清、乐和友、董伙祥、陈川、阮建奇和张涛签订了《股权 转让合同》,决定以自有资金受让上述人员所持有的湖北郡泰医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郡泰医药”)20%股权,受让总金额为2 ,50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简称“本次受让”)。本次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郡泰医药100%股权。本次受让已经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郡泰医药2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进展情况 公司按照《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已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郡泰医药已于2025年11月27日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并取得了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情况如下: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其他登记项未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郡泰医药营业执照; 2、变更(备案)信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58e57027-4694-4173-8692-d6be65e837f8.PDF ─────────┬──────────────────────────────────────────────── 2025-11-14 17:25│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化科技”)分别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10 月28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公司为子公司新增担保 额度70,000万元,其中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高于70% 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关于担保额度的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二、担保进展情况 1、保证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联化科技新材(台州)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 4、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在2025年11月14日起至2026年11月13日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 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5、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2)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 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 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84,251.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0.25%。公司对合 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7%。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人民币119,852.47万元(以2025年9月30日汇率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51%。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ecb2906f-f671-4b32-b3d1-484443ce5f83.PDF ─────────┬──────────────────────────────────────────────── 2025-11-11 17:36│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1,459,900股,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总股本 的 1.26%,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911,333,117股变更为 899,873,217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0日已办理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 3、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 25.74%被动增加至 26.06%,触及 1%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份总数减少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的被动变化,不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或减持的情形,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5年 2月 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回购发行 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并将于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 9.50元/股(含),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 4,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含)(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 金或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3月 5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1)。 2、公司于 2025年 3月 12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1,127,000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237%,最高成交价为 6.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9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855,19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9.5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3月 13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3号)。 3、截至 2025年 3月 26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1,459,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6%,最高成交价为 7.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92元/股,均价为 6.9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9,996,638.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 案不存在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3月 28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号)。 二、注销回购股份的审批程序及安排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0 月 9日和 2025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5年已回购的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11,459,900股,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总股本的 1.26%,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5年 11月 10日办理完成。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研发能力、债务 履行能力、生产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上述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有利于维护广大股 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符合《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911,333,117股减少至 899,873,217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897,461 0.54% 0 4,897,461 0.54% 高管锁定股 4,897,461 0.54% 0 4,897,461 0.5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06,435,656 99.46% 11,459,900 894,975,756 99.46% 三、股份总数 911,333,117 100.00% 11,459,900 899,873,217 100.00% 四、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 25.74%被动增加至 26.06%,触及 1% 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份总数减少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的被动变化,不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或 减持的情形,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变动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变动前持股数 变动前持股比 变动后持股数 变动后持股比 量(股) 例 量(股) 例 牟金香 234,535,853 25.74% 234,535,853 26.06%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项, 并在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及时披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2/d87f6adc-2df4-4f03-a960-a7738d6cfa11.PDF ─────────┬──────────────────────────────────────────────── 2025-10-28 19:21│联化科技(002250):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9日和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完成回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11,45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成交总 金额为79,996,638.00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4)。 为增加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高每股收益水平,并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公司拟将2025年回购股份方 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5年公 司已回购的合计11,459,900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11,333,117元减少至899,873 ,217元,公司总股本将由911,333,117股减少至899,873,217股。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公司注销已回购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各债权人 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 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将按法定程 序继续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e3764131-5dcb-4b48-a906-630c402ecf38.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联化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8248.PDF ─────────┬──────────────────────────────────────────────── 2026-04-24│联化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0639.PDF ─────────┬──────────────────────────────────────────────── 2025-10-28│联化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38424.PDF ─────────┬──────────────────────────────────────────────── 2025-08-27│联化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84930.PDF ─────────┬──────────────────────────────────────────────── 2025-04-29│联化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6340.PDF ─────────┬──────────────────────────────────────────────── 2025-04-25│联化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69401.PDF ─────────┬──────────────────────────────────────────────── 2024-10-31│联化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3946.PDF ─────────┬──────────────────────────────────────────────── 2024-08-24│联化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4/1220960721.PDF ─────────┬──────────────────────────────────────────────── 2024-04-27│联化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448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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