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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50(联化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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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250 联化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14 17:25 │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11-11 17:36 │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 │2025-10-28 19:21 │联化科技(002250):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5-10-28 19:18 │联化科技(00225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0-28 19:18 │联化科技(002250):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0-27 16:04 │联化科技(00225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7 16:02 │联化科技(002250):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10 22:01 │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 ├─────────┼──────────────────────────────────────────────┤ │2025-10-10 22:01 │联化科技(002250):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10 22:00 │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公司为临海联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 ─────────┬──────────────────────────────────────────────── 2025-11-14 17:25│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化科技”)分别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10 月28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公司为子公司新增担保 额度70,000万元,其中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高于70% 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关于担保额度的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二、担保进展情况 1、保证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联化科技新材(台州)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 4、主债权及其发生期间:在2025年11月14日起至2026年11月13日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 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5、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下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2)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 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 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84,251.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0.25%。公司对合 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27%。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人民币119,852.47万元(以2025年9月30日汇率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51%。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ecb2906f-f671-4b32-b3d1-484443ce5f83.PDF ─────────┬──────────────────────────────────────────────── 2025-11-11 17:36│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1,459,900股,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总股本 的 1.26%,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911,333,117股变更为 899,873,217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0日已办理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 3、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 25.74%被动增加至 26.06%,触及 1%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份总数减少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的被动变化,不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或减持的情形,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5年 2月 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回购发行 的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并将于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 9.50元/股(含),资金总额不 低于人民币 4,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含)(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 金或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3月 5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1)。 2、公司于 2025年 3月 12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1,127,000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237%,最高成交价为 6.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9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855,19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9.5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3月 13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3号)。 3、截至 2025年 3月 26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1,459,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6%,最高成交价为 7.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92元/股,均价为 6.9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9,996,638.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 案不存在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3月 28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号)。 二、注销回购股份的审批程序及安排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0 月 9日和 2025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5年已回购的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11,459,900股,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总股本的 1.26%,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5年 11月 10日办理完成。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要求,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研发能力、债务 履行能力、生产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上述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有利于维护广大股 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符合《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911,333,117股减少至 899,873,217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897,461 0.54% 0 4,897,461 0.54% 高管锁定股 4,897,461 0.54% 0 4,897,461 0.5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06,435,656 99.46% 11,459,900 894,975,756 99.46% 三、股份总数 911,333,117 100.00% 11,459,900 899,873,217 100.00% 四、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 25.74%被动增加至 26.06%,触及 1% 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股份总数减少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的被动变化,不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或 减持的情形,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变动前后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变动前持股数 变动前持股比 变动后持股数 变动后持股比 量(股) 例 量(股) 例 牟金香 234,535,853 25.74% 234,535,853 26.06%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项, 并在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及时披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2/d87f6adc-2df4-4f03-a960-a7738d6cfa11.PDF ─────────┬──────────────────────────────────────────────── 2025-10-28 19:21│联化科技(002250):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9日和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完成回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11,45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成交总 金额为79,996,638.00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4)。 为增加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高每股收益水平,并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公司拟将2025年回购股份方 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5年公 司已回购的合计11,459,900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11,333,117元减少至899,873 ,217元,公司总股本将由911,333,117股减少至899,873,217股。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公司注销已回购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各债权人 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 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将按法定程 序继续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e3764131-5dcb-4b48-a906-630c402ecf38.PDF ─────────┬──────────────────────────────────────────────── 2025-10-28 19:18│联化科技(00225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5年10月28日(星期二)15时00分 2、会议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333号金融广场27楼联化科技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萍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6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0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96,980,9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025%;参加现场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06名,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297,945,0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097%(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404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62,574,3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3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97,945,036 297,659,036 99.9040% 228,800 0.0768% 57,200 0.019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62,288,3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29%;反对票228,8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656%;弃权票57,200股。 2、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97,945,036 297,266,236 99.7722% 587,400 0.1972% 91,400 0.0307%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61,895,5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52%;反对票587,4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9387%;弃权票91,400股。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97,945,036 297,049,536 99.6994% 776,200 0.2605% 119,300 0.04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61,678,8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89%;反对票776,2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404%;弃权票119,300股。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临海联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 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62,574,383 61,645,483 98.5155% 770,000 1.2305% 158,900 0.2539%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61,645,4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55%;反对票770,0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305%;弃权票158,900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股份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注:上述表格中各分项比例之和不等于100%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郭斌律师、王名扬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eef113e4-6f22-42dd-bf44-db43dd4e0455.PDF ─────────┬──────────────────────────────────────────────── 2025-10-28 19:18│联化科技(002250):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致: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5)-04-761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联化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 的核查和验证。在前述核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核查的事项 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原 件一致、副本与正本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者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相 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2025年10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2025年10月1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及会议登记方法、联系方式等事项。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15:00在公司举行,会议由董 事长王萍女士主持。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股东既可 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10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9:15-15:0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06名,代表股份297,945,0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097%。其中,中小 股东404名,代表股份62,574,3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37%(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911,333,117股,扣除 公司因回购持有的股份11,459,900股,享有表决权的股份为899,873,217股)。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均持有相关股东资格证明,其中股东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 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其资格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4、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 表决票清点程序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了清点和统计。 3、网络投票结束后,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 结果。 4、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同意票297,659,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0%;反对票228,800股;弃权票57,200股。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62,288,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29%;反对票228,800股;弃权票57,200股。 议案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297,266,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2%;反对票587,400股;弃权票91,400股。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61,895,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52%;反对票587,400股;弃权票91,40 0股。 议案三:《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票297,049,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94%;反对票776,200股;弃权票119,300股。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61,678,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89%;反对票776,200股;弃权票119,3 00股。 议案四:《关于公司为临海联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票61,645,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55%;反对票770,000股;弃权票158,900股。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61,645,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55%;反对票770,000股;弃权票158,9 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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