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50 联化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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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1 │联化科技(002250):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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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18 │联化科技(00225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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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18 │联化科技(002250):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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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4 │联化科技(00225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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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2 │联化科技(002250):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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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22:01 │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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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22:01 │联化科技(002250):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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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22:00 │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公司为临海联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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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22:00 │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郡泰医药20%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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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22:00 │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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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21│联化科技(002250):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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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9日和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完成回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11,45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成交总
金额为79,996,638.00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4)。
为增加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高每股收益水平,并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公司拟将2025年回购股份方
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5年公
司已回购的合计11,459,900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911,333,117元减少至899,873
,217元,公司总股本将由911,333,117股减少至899,873,217股。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公司注销已回购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公司各债权人
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
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已回购股份将按法定程
序继续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e3764131-5dcb-4b48-a906-630c402ecf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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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18│联化科技(00225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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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5年10月28日(星期二)15时00分
2、会议地点: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333号金融广场27楼联化科技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萍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6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0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96,980,9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025%;参加现场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06名,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297,945,0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097%(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404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62,574,3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37%)。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97,945,036 297,659,036 99.9040% 228,800 0.0768% 57,200 0.0192%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62,288,3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29%;反对票228,8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3656%;弃权票57,200股。
2、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97,945,036 297,266,236 99.7722% 587,400 0.1972% 91,400 0.0307%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61,895,5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52%;反对票587,4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9387%;弃权票91,400股。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297,945,036 297,049,536 99.6994% 776,200 0.2605% 119,300 0.040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61,678,8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89%;反对票776,2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404%;弃权票119,300股。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临海联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
过。
表决结果:
可参加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股)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股份数 比例
与会全体股东 62,574,383 61,645,483 98.5155% 770,000 1.2305% 158,900 0.2539%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61,645,48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55%;反对票770,0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1.2305%;弃权票158,900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股份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注:上述表格中各分项比例之和不等于100%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郭斌律师、王名扬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eef113e4-6f22-42dd-bf44-db43dd4e04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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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9:18│联化科技(002250):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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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致: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5)-04-761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联化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
的核查和验证。在前述核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核查的事项
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原
件一致、副本与正本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者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相
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1、2025年10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2025年10月1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及会议登记方法、联系方式等事项。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15:00在公司举行,会议由董
事长王萍女士主持。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股东既可
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10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9:15-15:0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06名,代表股份297,945,0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097%。其中,中小
股东404名,代表股份62,574,3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37%(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911,333,117股,扣除
公司因回购持有的股份11,459,900股,享有表决权的股份为899,873,217股)。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均持有相关股东资格证明,其中股东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
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其资格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4、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
表决票清点程序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了清点和统计。
3、网络投票结束后,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
结果。
4、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同意票297,659,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0%;反对票228,800股;弃权票57,200股。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62,288,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29%;反对票228,800股;弃权票57,200股。
议案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297,266,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2%;反对票587,400股;弃权票91,400股。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61,895,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52%;反对票587,400股;弃权票91,40
0股。
议案三:《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票297,049,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94%;反对票776,200股;弃权票119,300股。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61,678,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89%;反对票776,200股;弃权票119,3
00股。
议案四:《关于公司为临海联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票61,645,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55%;反对票770,000股;弃权票158,900股。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61,645,4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55%;反对票770,000股;弃权票158,9
00股。
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股东牟金香、陈飞彪放弃了表决权,其持有的股份未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
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6fa05ecc-3761-4bad-a6fc-7106f498d6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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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4│联化科技(002250):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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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002250):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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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2│联化科技(002250):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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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董事。会议
于2025年10月27日在联化科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萍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5-05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8b48f26a-2fad-4b6e-b5e0-3dbc605b05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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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22:01│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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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
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5年已回购的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
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5年已回购的股份11,459,900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
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11,333,117股减少至899,873,217股。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
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不超过
人民币8,000.00万元(含),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截至2025年3月26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1,459,9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26%,回购最高价格为7.15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6.92元/股,使用资金总金额为79,996,638.00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截至目前,公司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票数量为11,459,900股。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原因及内容
为增加公司长期投资价值,提高每股收益水平,并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公司拟将2025年回购股份方
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5年公
司已回购的合计11,459,900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拟变更用途的回购股份合计11,459,900股将予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11,333,117股减少至899,873,217股,
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注销前 本次注销 注销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897,461 0.54% 0 4,897,461 0.54%
高管锁定股 4,897,461 0.54% 0 4,897,461 0.5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06,435,656 99.46% 11,459,900 894,975,756 99.46%
三、股份总数 911,333,117 100.00% 11,459,900 899,873,217 100.00%
四、本次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研发能力、债务履行能力、生产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上述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拟
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五、本次拟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审议程序及后续安排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
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办理后续减少
注册资本、股份总数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相关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1/855a7f94-490d-4298-8310-02708050f2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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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22:01│联化科技(002250):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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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董事。会议
于2025年10月9日在联化科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萍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郡泰医药20%股权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郡泰医药2
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2025年已回购的股份用途进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
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5年已回购的股份11,459,900股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911,333,117股减少至899,873,217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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