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50 联化科技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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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 │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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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6:31 │联化科技(002250):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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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6:53 │联化科技(002250):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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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10 │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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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16:07 │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公司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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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5:45 │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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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16:50 │联化科技(002250):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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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16:49 │联化科技(002250):舆情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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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16:46 │联化科技(002250):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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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16:46 │联化科技(002250):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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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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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化”)于近日收到由江苏省科学
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江苏联化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编号:GR
202432016589),发证日期为2024年12月24日,认定有效期为三年。
本次系江苏联化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届满后所进行的再次认定。根据相关规定,江苏联化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
三年内(2024年至2026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鉴于江苏联化2024年已暂按15%的税率计提了企业所得税,因此,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9/656f00af-865b-4ff7-8286-913f880f1b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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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6:31│联化科技(002250):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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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收到董事长、总裁王萍女士出具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
份的函》。王萍女士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总裁王萍女士
2、提议时间:2025 年 2 月 11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
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的基础上,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长、总
裁王萍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议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于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决定。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
销;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
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00 万元(含),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 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王萍女士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王萍女士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王萍女士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认为当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将尽快就上述提议内容认真研究,讨论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方案,按照相关规
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2/00eb6219-1817-4f2d-9ab6-8c1425c1eb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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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6 16:53│联化科技(002250):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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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9,000 万元–13,500 万元 亏损:46,524.39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9,400 万元–14,100 万元 亏损:35,381.96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0.10 元/股–0.15 元/股 亏损:0.50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
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4 年度公司持续聚焦降本增效,提高人员效率,降低三废成本能耗等,提高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
率。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 2023 年度对英国子公司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3,752.91
万元,公司 2024 年度不存在上述事项。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公司2024年年度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公布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2024年度业绩预告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5e69495a-e54c-4229-b6fc-8192adc12b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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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4 18:10│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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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化科技”)分别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
12月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公司部分子公司提
供128,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08,000万元,为最近一期资产负
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关于担保额度的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
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公司可根据需要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对象间进行调剂,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
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担保进展情况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近日向公司出具了《进口信用证改证通知》(信用证编号:SDZNGB400313),约定对公司为
英国子公司Fine OrganicsLimited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进行展期,担保金额为不超过600万美元,担保期限为2025年1月10日至
2026年1月11日。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98,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92.8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9,191.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24.71%。公司对合并报表外范围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31%。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出具的《进口信用证改证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4/7f0ce2c9-f2b8-48e4-a10e-d4375086b9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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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16:07│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公司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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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联化昂健(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化昂健”)于近日收到
由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联化昂健被认定为高新技
术企业(编号:GR202433012742),发证日期为2024年12月6日,认定有效期为三年。
本次系联化昂健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届满所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联化昂健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后三年内(2024年至2026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鉴于联化昂健2024年已暂按15%的税率预缴了企业所得税,因此,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24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7/6b65392a-49c0-4576-a7ad-182f3a83e1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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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5:45│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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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化科技”)分别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
12月9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公司部分子公司提
供128,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108,000万元,为最近一期资产负
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20,000万元。关于担保额度的情况,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
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公司可根据需要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对象间进行调剂,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
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二、担保进展情况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近日向公司出具了《新进口信用证开立通知》(信用证编号:SDZNGB406964),约定公司为
英国子公司Fine OrganicsLimited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700万英镑,担保期限为
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8月15日。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98,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92.8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8,323.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23.03%。公司对合并报表外范围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31%。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出具的《新进口信用证开立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3/4ba5eb93-2be3-4ad8-b92f-d965abd976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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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16:50│联化科技(002250):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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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科创越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越”)是由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马大为先生、上海中
科奥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台州市黄岩创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其他投资人共同参股经营。目前公司董事长、总裁王萍女
士担任中科创越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科创越为公司的关联公司。现将公司与中
科创越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预计将在2025年度向中科创越采购产品不超过5,000万元,向中科创越销售产品不超过300.00万元,向中科创越支付服务费
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合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5,45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85%。
公司2025年度合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 2025年度 2024年1- 2023年
类别 定价原则 预计发生 11月发生 度发生
金额 额 金额
采购产品 浙江中科创越 商品 参考市场价格 5,000.00 1,094.35 2,908.96
销售产品 药业有限公司 300.00 145.13 56.64
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费 参考市场价格 150.00 149.03 0
金额小计 5,450 1,388.51 2,965.60
注:2024年 1-11月发生额数据未经审计。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交 2024年1- 2024年 实际发 实际发 披露日期及索引
易类别 易内容 11月实际 全年预 生额占 生额与
发生金额 计金额 同类业 预计金
务比例 额差异
(%) (%)
采购产 浙江中 商品 1,094.35 3,500.00 0.42% 68.73% 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
品 科创越 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
药业有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销售产 限公司 145.13 300.00 0.03% 51.62% (www.cninfo.com.cn)的
品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
技术服 技术服 149.03 200.00 0.79% 25.49% 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
务 务费 号:2023-043)
金额小计 1,388.51 4,000.00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额有部分差异的原因系公司
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 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发生业务的可能金额,包括已签署合同预
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计可能发生的金额、已签署合同预计可能签署补充协议的金额以及尚未签
署合同预计可能签署的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
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
定差异。此外,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尚未实施完成,实际统计发生额
仅为截至2024年11月30日发生金额,也导致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
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是因为公司预计的日
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发生业务的可能金额,包括已签署合同预计可能发
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生的金额、已签署合同预计可能签署补充协议的金额以及尚未签署合同预
明 计可能签署的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
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此外,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尚未实施完成,实际统计发生额仅为截至
2024年11月30日发生金额,也导致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实际发
生额未超过预计额度,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交易
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科创越成立于2018年10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甘建刚,注册资本为1.15亿元,住所为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江口街道永达路148
号1号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003MA2APL4H8Q,经营范围为医药中间体、化学原料药(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研发
、生产、销售,医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进出口与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0,497.00万元,净资产8,876.25万元;营业收入2,877.42万元,净利润-608.78万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直接持有中科创越21.74%的股权,公司董事长、总裁王萍女士担任中科创越的副董事长。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6.3.3第(四)项的规定,中科创越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该公司经营活动正常,专利技术前景较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核实,中科创越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科创越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
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关联交易费用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科创越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授权范围内按次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中科创越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确定,通过产学研资源的结合,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增强
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且上述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
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
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公司与中科创越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31/81bae1e0-09a2-4173-8431-0e806f7832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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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16:49│联化科技(002250):舆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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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增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各类舆情事件中的应对效率,构建高效、灵敏的应急响应体系,
确保公司能够迅速、妥善地处理舆情事件对公司品牌形象、市场声誉及日常运营造成的潜在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但不限于:
(一)各类媒体(含报刊、电视、网络等)对公司的负面报道或评论;
(二)社会上流传的已对公司或即将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谣言、传言;
(三)可能或已经影响投资者决策,导致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与公司相关的信息披露事项,并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显著影响的公司信息事件。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对各类舆情(特别是媒体危机)的处理应实行集中领导、统筹协调、迅速反应、统一应对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设立舆情危机应对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裁担任,副组长由董事会秘书担任,成
员包括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 舆情领导小组是公司处理各类舆情(特别是媒体质疑信息)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统一指导公司舆情处理工作,制定决
策和策略,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并决定对外发布信息。主要职责包括:
(一)决策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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