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50 联化科技 更新日期:2025-04-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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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6:51 │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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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6:36 │联化科技(002250):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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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18:00 │联化科技(002250):2025-012号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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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18:56 │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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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18:56 │联化科技(002250):回购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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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0:00 │联化科技(002250):估值提升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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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0:00 │联化科技(002250):市值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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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0:00 │联化科技(002250):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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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0:00 │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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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00:00 │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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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 16:51│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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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并将于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 9.50 元/股(含),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回
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
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1)。
截至 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的 1%,且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2025 年 3 月 12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截至 2025 年 3 月 25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9,804,800 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8%,最高成交价为 6.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9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8,218,493.00 元(不含交易费
用)。
截至 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已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1,459,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6%,最高成交价为
7.1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9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9,996,638.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
金和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9.5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
案。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
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
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一)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一)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果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公司总股本不会变化。假设本次
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按照公司最新股本结构计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4,798,961 0.53 16,258,861 1.78
无限售条件股份 906,534,156 99.47 895,074,256 98.22
总股本 911,333,117 100.00 911,333,117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
终登记情况为准。
如果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七、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1,459,900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制定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
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9f35a80a-8f9c-4f9f-89f4-eefbb43cc0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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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6:36│联化科技(002250):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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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并将于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 9.50 元/股(含),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回
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
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公告。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1,127,000 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237%,最高成交价为 6.9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9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855,190.00元(不含交易费
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9.50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一)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一)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3/78812ad3-40f6-4493-93b9-01bd2004a1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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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7 18:00│联化科技(002250):2025-012号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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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002250):2025-012号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8/9bf177dc-0b2d-4362-a57a-29efce5da4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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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18:56│联化科技(002250):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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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
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
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2 月 28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1 牟金香 234,535,853 25.74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6,802,445 2.94
3 张有志 21,835,482 2.40
4 上海弘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弘 13,600,000 1.49
尚资产弘利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 金莺 12,362,100 1.36
6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034,956 1.32
7 谭有莲 11,119,600 1.22
8 张贤桂 10,150,800 1.11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先锋混 7,187,154 0.79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王功新 6,836,000 0.75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持股数量。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1 牟金香 234,535,853 25.87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6,802,445 2.96
3 张有志 21,835,482 2.41
4 上海弘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弘 13,600,000 1.50
尚资产弘利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5 金莺 12,362,100 1.36
6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034,956 1.33
7 谭有莲 11,119,600 1.23
8 张贤桂 10,150,800 1.12
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先锋混 7,187,154 0.79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王功新 6,836,000 0.75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4/3649d913-82da-4294-b74c-bf7b873a38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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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18:56│联化科技(002250):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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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002250):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4/fc74f0b8-74f6-4049-b07c-09a79532a7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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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0:00│联化科技(002250):估值提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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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及情形及审议程序: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号——市值管理》,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估值提升计划。
2、估值提升计划概述:公司拟通过经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现金分红、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并购重组等措施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3、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股价、市值、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
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触及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及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
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处于低位波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
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7日收盘价区间为5.13-7.46元(除权),均低于2022年经审计每股
净资产7.53元,2024年4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收盘价区间为4.48-6.31元(除权),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6.98元,属于
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其中,公司每股净资产变化情况如下:
日期 2022年12月 2023年12月 2024 年 3 月 2024 年 6 月 2024 年 9 月
31日 31日 31日 30日 30日
每股净资产(元) 7.53 6.98 6.90 6.90 6.91
是否经审计 是 是 否 否 否
(二)审议程序
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估
值提升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的具体内容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
质量发展,公司制定估值提升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经营提升
在市场开拓层面,公司将完善立体营销体系,强化客户深度经营,构建需求挖掘、方案定制、价值交付全周期服务体系,加快商
业模式创新,实现从产品输出向技术解决方案转型;在竞争力发展层面,公司将构建多维竞争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突破,实施创新
驱动战略,培育核心竞争力,深化国内外联动双循环发展格局,加速全球化布局;在内部管理方面,公司将深化精益管理改革,推动
存量资产效能提升,实施提质增效工程,构建战略人才梯队,夯实持续发展根基。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
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预期。不断丰富投资者
交流方式,拓展沟通渠道,提升透明度。积极组织参加投资者接待日、投资者座谈会等,主动全面地向资本市场展示公司价值,增强
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度。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内容,制定与投资者交流的计划安排。每年至少举办一次业
绩说明会和一次投资者接待日,围绕公司定期报告、战略规划、经营状况、重大项目等资本市场高度关切的问题,定期与投资者开展
深入交流,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密切关注市场对上市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上市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促进上市公司投资价值
真实反映上市公司质量。采取说明会、图文简报、短视频等可视化形式,对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进行解读,展示公司经营情况、产品
情况、资讯情况,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内容的可读性,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
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
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式予以回应。
(三)现金分红
公司将通过持续且合理比例的现金分红来回报股东,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自上市以来,每年均通过合理比例的现金
分红来回馈全体股东,积极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四)股份回购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积极开展股份回购,2024年度,公司已使用资金总计7,981.54万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回购
股份并全部注销。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努
力推进本次回购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
(五)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充分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工具,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股票数量和业绩考核条件,强化管理层、员
工与上市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优化薪酬结构,合理配置短、中、长期激
励资源,吸引、保留和激励优秀人才,使薪酬水平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促进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
(六)并购重组
围绕公司主业,寻找合适的并购重组标的,综合运用股份、现金等工具,适时开展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强化主业核心竞争
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业务范围,获取关键技术和市场,实现公司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和整体估值的提升。同时,对闲置资产
进行盘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资产质量。
三、后续评估及专项说明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后需要完善的,经董事会审议后进行披露。
公司触及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如日平均市净率低于所在行业平均值的,公司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执
行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充分考虑了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
等,注重长期价值创造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成长,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利于提
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和增强投资者回报。
五、风险提示
1、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股价、市值、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
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2、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对未来相关情况的合
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本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者终止。敬请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风险提示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1/86971e7c-5a93-449d-a12e-8a803d4d88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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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1 00:00│联化科技(002250):市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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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维护公司、投资
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
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充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透明度,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资
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
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有很多,市值管理必须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各大
关键要素。
(二)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必须依其规律科学而为,不能违背其内在逻辑恣意而为。公司必须通过制定科学
的市值管理制度,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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