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52 上海莱士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2 18:17 │上海莱士(002252):关于“SR604注射液”临床试验进展的公告 │
├─────────┼──────────────────────────────────────────────┤
│2026-07-07 19:56 │上海莱士(00225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
│2026-07-07 19:56 │上海莱士(002252):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06 17:42 │上海莱士(002252):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6-06-16 19:42 │上海莱士(00225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6-05 18:46 │上海莱士(002252):关于控股股东表决权比例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被动增加至30%以上暨免于要约收购 │
│ │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6-05 18:46 │上海莱士(002252):上海莱士收购报告书 │
├─────────┼──────────────────────────────────────────────┤
│2026-06-05 18:46 │上海莱士(002252):上海莱士收购报告书摘要 │
├─────────┼──────────────────────────────────────────────┤
│2026-06-05 18:45 │上海莱士(002252):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
│2026-06-05 18:45 │上海莱士(002252):《上海莱士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
└─────────┴──────────────────────────────────────────────┘
─────────┬────────────────────────────────────────────────
2026-07-22 18:17│上海莱士(002252):关于“SR604注射液”临床试验进展的公告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了“
SR604 注射液”用于先天性凝血因子Ⅶ缺乏症 II期临床试验进展的登记信息,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临床试验进展情况
药物名称:SR604注射液
临床试验登记号:CTR20262597
相关登记号:CTR20241608
临床申请受理号:CXSL2300875
试验方案编号:LS-SR604-Ⅶ-Ⅱ01
试验专业题目:评价 SR604 注射液在先天性凝血因子Ⅶ缺乏症患者中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开放、多中心Ⅱ期
临床试验
试验目的:评估 SR604在先天性凝血因子Ⅶ缺乏症患者中多次给药的有效性。
二、药物研发相关情况SR604注射液是一种人源化高亲和力结合人活化蛋白 C,特异性抑制人活化蛋白 C抗凝血功能的单克隆抗
体制剂。2023年 12月,公司按药品注册分类的治疗用生物制品 1 类要求向国家药监局递交了“血友病 A/B 及先天性凝血因子Ⅶ缺
乏症患者出血发作的预防治疗”适应症的临床试验申请,于 2024年 3月 5日收到了国家药监局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
由于先天性凝血因子 VII 缺乏症患者的出血发病特征、临床表现与血友病A/B(即凝血因子 VIII、IX缺乏症)患者存在差异,
故在之前披露过的 Part B疗效探索Ⅱa期试验的 0.05mg/kg剂量组(每 2周给药一次,持续给药 6个月)中预先入组了 1例 VII因子
缺乏受试者进行了初步剂量和有效性探索。基于前期结果,为进一步探索 SR604 注射液在更多先天性凝血因子Ⅶ缺乏症患者中的疗
效和安全性,公司专项单独开展先天性凝血因子Ⅶ缺乏症人群的Ⅱ期临床试验。本次开展针对该适应症患者的Ⅱ期剂量探索试验,拟
进行 0.1mg/kg 及其他剂量组每 4周给药一次的多次给药试验。该品种若研制成功,有望填补该疾病领域预防治疗的空白并显著改善
患者的用药体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全球尚无药物获批临床试验和上市用于先天性凝血因子Ⅶ缺乏症的预防治疗。
三、风险提示
由于药物研发的特殊性,从临床试验到药物成功获批上市,周期长、环节多,易受到诸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影响,临床试验开展、
进度以及结果、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SR604注射液的研发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此外,本次SR604注射液的先天性凝血因子VII缺乏症适应症II期临床试验,不会对公司现有SR604注射液其他适应症的临床研发
推进产生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7847031b-4fd3-4021-90e0-8fd6ea8ecc83.PDF
─────────┬────────────────────────────────────────────────
2026-07-07 19:56│上海莱士(00225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上海莱士(00225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d0a6124d-e872-4a07-92d3-b8d2fbcb7d7e.PDF
─────────┬────────────────────────────────────────────────
2026-07-07 19:56│上海莱士(002252):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 2026年 6月 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并于 2026年 7月 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1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丽
霞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
前提下,全体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有效维护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结
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要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表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专项贷款资金,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具体回购资
金总额以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
资本。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股东会程序。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ced8bc17-93bc-4f0f-ba42-76602c8d9caa.PDF
─────────┬────────────────────────────────────────────────
2026-07-06 17:42│上海莱士(002252):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一、基本情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6年 3月 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该事项业经2026 年 4月 29 日召开
的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3月 27 日、2026年 4月 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
容如下:
1、名称: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2419512;
3、注册资本:人民币 663798.4837万;
4、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5、成立日期:1988年 10月 29日;
6、法定代表人:Jun Xu;
7、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号;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
医疗器械经营;检验检测服务;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ce5628b6-75cd-4623-b6de-1b9c84c10c00.PDF
─────────┬────────────────────────────────────────────────
2026-06-16 19:42│上海莱士(00225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23,770,0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3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
份不参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6,568,902,885股*0.033元/股=21
6,773,795.21元;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0=216,773,795.21
元÷6,592,672,885股*10=0.328810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折算每股现金分红为0.0328810元/股。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328810元/股。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
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3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至下一年度。
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回购
股份、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
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2026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1)。
2、自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完成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部分股份的注销工作,
注销数量为45,311,952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6,637,984,837股变更为6,592,672,88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
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
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实施本次权益分派。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公司已于 2025年 10月 29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截至 2025 年 1
0 月 28 日,公司该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总股数 69,081,952 股。2026 年 6月 4日,公司注销完成该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内的部分股份,注销数量为 45,311,952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 23,770,000股,该部分剩余回购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
分派的权利。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3,770,000股后的6,568,902,8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0.33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97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06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3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06 GRIFOLS,S.A.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6月 11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23,770,0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 =实际参与分配的
总股本 *分配比例 =6,568,902,885股 *0.033元 /股=216,773,795.21元;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
(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0=216,773,795.21元÷6,592,672,885股*10=0.328810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折算每股现金分红为0.0328810元/股。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328810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夏默、邱宏
咨询电话:021-22130888-217
传真电话:021-3751586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决议公告;
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2f676e7d-ff7f-41e2-8acf-29390f78e0a8.PDF
─────────┬────────────────────────────────────────────────
2026-06-05 18:46│上海莱士(002252):关于控股股东表决权比例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被动增加至30%以上暨免于要约收购的提
│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莱士”、“公司”)已完成注销回购股份事项,本次公司注销回购股份45,311,952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6,637,984,837股减少至6,592,672,88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637,984,837元变更为6,592,672,885元,
由此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海盈康”)享有的表决权比例由29.90%被动增加至30.10%。
2、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数量(及享有表决权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
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
人民币2.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股份
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份
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14日、2025年2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10月28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10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9,081,9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最高成交价为7.0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74,937,179.9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5
,311,952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
、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6年6月4日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数量、
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发生相应变化。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6年6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表决权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海盈康持有上海莱士 1,547,513,352 股股份,占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23.31%,并通过接受
Grifols, S.A.(“基立福”)所持上海莱士股份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支配上海莱士 437,069,656 股股份(占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公
司总股本的 6.58%)对应的表决权,海盈康合计控制上海莱士1,984,583,008 股股份(占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29.90%
)所对应的表决权。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6,637,984,837 股减少至6,592,672,885股,海盈康及基立福在持有
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增加至约 30.10%,增加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本次注销前后,公司控股股东表决权比例情况
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1 注销回购股份前 注销回购股份后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海盈康 合计持有股份 1,547,513,352 23.31% 1,547,513,352 23.47%
其中: 1,547,513,352 23.31% 1,547,513,352 23.47%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基立福 合计持有股份 437,069,656 6.58% 437,069,656 6.63%
其中: 437,069,656 6.58% 437,069,656 6.63%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海盈康及 合计持有股份 1,984,583,008 29.90% 1,984,583,008 30.10%
其一致行 其中: 1,984,583,008 29.90% 1,984,583,008 30.10%
动人合计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三、其他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控股股东海盈康及基立福持股数量变化,不涉及增持或减持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权控制关系结构
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
一条第三款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可免于发出要约。
1 1、股份性质情况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2、根据海尔集团与 Grifols, S.A.于 2
023年 12月 29日签署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以及海尔集团、海尔集团下属公司海盈康与 Grifols, S.A.于 2024年 1月 2
1日重新签订的《经修订及重述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海盈康、Grifols, S.A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自愿锁定各自持有的相
关股份,锁定期限为 36个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310ea4d7-3dba-4292-bff1-3c36078f3017.PDF
─────────┬────────────────────────────────────────────────
2026-06-05 18:46│上海莱士(002252):上海莱士收购报告书
─────────┴────────────────────────────────────────────────
上海莱士(002252):上海莱士收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23dafaab-8ea2-4b65-b7a5-979423a7c8ac.PDF
─────────┬────────────────────────────────────────────────
2026-06-05 18:46│上海莱士(002252):上海莱士收购报告书摘要
─────────┴────────────────────────────────────────────────
上海莱士(002252):上海莱士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c88060c2-2819-41f8-bdd6-8ea3e09acf5d.PDF
─────────┬────────────────────────────────────────────────
2026-06-05 18:45│上海莱士(002252):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
上海莱士(002252):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2d028180-7c89-42cd-94b8-493dcfef7c73.PDF
─────────┬────────────────────────────────────────────────
2026-06-05 18:45│上海莱士(002252):《上海莱士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
上海莱士(002252):《上海莱士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951fba7d-46f1-4997-81ee-e118c9ba1c95.PDF
─────────┬────────────────────────────────────────────────
2026-06-05 17:46│上海莱士(002252):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45,311,952 股,占回购股份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68%,本次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 6,637,984,837股减少至 6,592,672,885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6年 6月 4日办理完成。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因注销回购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产生变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月 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
于人民币 2.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5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
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4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上述股份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月 14日、2025年 2月 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8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5年 4月 2日至 2025年 10月 28日,公司
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69,081,9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最高成交价为 7.09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6.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74,937,179.9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0月
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等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向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研发项目核心骨干员工在内的人员授予总规模不超过
2,377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34%)的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上海莱士 A股普通股
股票。前述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续若顺利全额归属完成,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剩余股票 45,311,95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6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20
26年 5月 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2026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及
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收购的本公司股份转让给职工期限的相关约定,同时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
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并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 2025 年回购股份方案的剩余回购股份 45,311,
952股(按照前述的本次回购股份均价测算,对应的回购金额为 3.1152亿元)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
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前述事项已经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8日、2026
年 5月 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
日、2026年 5月 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上述事项通知了债权人,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5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6年 6月 4日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数
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6,637,984,837股变更为 6,592,672,88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6,637,984,837元
变更为人民币 6,592,672,885元。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股份注销前 本次注销股份 回购股份注销后
数量(股)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4,710,500 0.07% 4,710,500 0.0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633,274,337 99.93% 45,311,952 6,587,962,385 99.93%
三、总股本 6,637,984,837 100.00% 45,311,952 6,592,672,885 100.00%
备注:以上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
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工商变更
登记及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4424846d-799f-43b3-a7b8-49f9aec54444.PDF
─────────┬────────────────────────────────────────────────
2026-05-21 19:27│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
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5e01569d-a7c7-40aa-b029-43fd78173c4b.PDF
─────────┬────────────────────────────────────────────────
2026-05-21 19:26│上海莱士(002252):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5年 1月 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并于 2025年 2月 14 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股份回购方案。截至 2025年 10月 28 日,本次
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69,081,9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月 14日、2025年 2月 15日、2025年 10月 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等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向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研发项目核心骨干员工在内的人员授予总规模不超过
2,377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34%)的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上海莱士 A股普通股
股票。前述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续若顺利全额归属完成,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剩余股票 45,311,95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6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20
26年 5月 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收购的本公司股份转让给职工期限的相关约定,同时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
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并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 2025 年回购股份方案的剩余回购股份(45,311
,952股)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相应减
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6,637,984,837 股变更为6,592,672,885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6,
637,984,837 元变更为人民币6,592,672,885元。前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年 5 月 21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及相
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6年 5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本通知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
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箱、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 5月 22日起 45日内
2、现场申报登记地点及申报材料寄送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号 董事会办公室,工作日期间 8:00~16:30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默 邱宏
邮政编码:201401
联系电话:021-22130888-217
电子邮箱:raas@raas-corp.com
二、债权申报所需资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上述信函发出后请与公司联
系人电话确认;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上述电子邮件发出后
请与公司联系人电话确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bacd7538-b9f1-4af2-8dbd-5324e07b2ca2.PDF
─────────┬────────────────────────────────────────────────
2026-05-21 19:24│上海莱士(00225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提案涉及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本次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3/4以上表决同意后方可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1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新城展园路 398号南郊宾馆;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总经理 Jun Xu(徐俊)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103人,代表股份 3,250,673,3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9.485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1,984,583,0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118%;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 1,101人,代表股份 1,266,090,3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7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下同)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098人,代表股份 785,300,3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548%。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1,098 人,代表股份 785,300,3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54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总股本为6,637,984,837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69,081,952股,在计算股东会有表决
权总股份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3、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
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为:
3,193,702,1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474%;56,410,75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54%;560,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728,329,15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453%;56,410,75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833%;560,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4%;投票表决结果:本提
案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提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以上,获得
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为:
3,193,687,0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469%;56,400,35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50%;585,9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728,314,05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434%;56,400,35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820%;585,9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6%;投票表决结果:本提
案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提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
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为:
3,193,706,3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475%;56,333,35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30%;633,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5%;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728,333,35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458%;56,333,35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735%;633,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7%;投票表决结果:本提
案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提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
获得通过。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为:
3,203,556,66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06%;44,984,753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39%;2,131,9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6%;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
738,183,66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002%;44,984,753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284%;2,131,9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5%;投票表决结果:本
提案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提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以上,获
得通过。
5、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为:
3,225,600,08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87%;24,659,137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86%;414,1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760,227,07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072%;24,659,137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01%;414,1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7%;投票表决结果:本提
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该提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以上,
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葛娜娜、林添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5860e0b4-f10f-42cc-a621-a8f6eb2b510c.PDF
─────────┬────────────────────────────────────────────────
2026-05-21 19:24│上海莱士(00225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上海莱士(00225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b4fb2ed9-9103-4b2a-99c3-5fab104f9bec.PDF
─────────┬────────────────────────────────────────────────
2026-05-15 19:12│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61ca8dcb-7e81-414e-b223-f35cb1e180d4.PDF
─────────┬────────────────────────────────────────────────
2026-05-15 19:12│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3898b4ba-0200-4788-bd4b-ce75042ecffb.PDF
─────────┬────────────────────────────────────────────────
2026-04-30 00:00│上海莱士(00225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上海莱士(00225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6d19689-2fbf-496c-ba70-df346031c526.PDF
─────────┬────────────────────────────────────────────────
2026-04-30 00:00│上海莱士(002252):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上海莱士(002252):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15b5da9-97bd-4c37-aad2-7c309d1f147b.PDF
─────────┬────────────────────────────────────────────────
2026-04-28 22:44│上海莱士(00225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定于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4:00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
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上海莱士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
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9:15至 15:00的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及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截至 2026 年 5月 18日(星期一)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新城展园路 398号南郊宾馆。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及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中,提案 1表决通过是提案 2、提案 3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拟参加对象及其关联方需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提案 5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3/4以
上表决同意后方可通过;
5、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上市公司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6、根据相关规则,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公司在计算相关指标时,将从总股本中扣减已回购
的股份数量。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6年 5月 19日、5月 20日(星期二、星期三,9:00-11:30,13: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或信函应在 2026年 5月 20日 16点前送达
公司证券部。
3、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号 证券部(2)联系人:孟斯妮 汤海虹
(3)联系电话:021-22130888-217
(4)传真:021-37515869
(5)邮箱:raas@raas-corp.com
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5eb362e-03da-428e-b4cf-ae12e8b16907.PDF
─────────┬────────────────────────────────────────────────
2026-04-28 22:44│上海莱士(002252):《公司章程》
─────────┴────────────────────────────────────────────────
上海莱士(002252):《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1f638df-4e6a-4fbb-b1ca-27678a6708b4.PDF
─────────┬────────────────────────────────────────────────
2026-04-28 22:44│上海莱士(00225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为了规范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有效调动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董事及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 薪酬与岗位价值、担当责任等相结合,体现“责、权、利”的统一;
2. 薪酬与公司业绩、个人绩效相挂钩,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共享成果、共担责任;
3. 标准公平、程序公开、分配公正、考核科学。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体系,由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经理共同构成,各主体按本制度规定履行职责。
第五条董事会在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体系中的职责为:审批制定或修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年度
经营目标;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负责草案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工作。
第六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体系中的职责为:起草或提议修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报董
事会批准;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组织成立考核小组,确认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数;就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
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
第七条公司经理在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体系中的职责为:起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拟定公司副经理、财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的年度工作考核目标,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八条对于在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且领取薪酬的董事(简称“内部董事”),公司不
另行发放津贴。内部董事同时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对于其他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每年给予津贴 23.81万元人民币/年(税前)。对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禁止在公司领
取薪酬的董事,从其规定,公司不另行发放津贴。
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
担。
对于董事薪酬结构的其他特殊安排,可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报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九条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总现金收入,由基本薪酬(即固定薪酬)和绩效奖励(即目标绩效奖金和分享奖金)组成;绩效奖励
是高级管理团队完成年度经营指标时,对其实施的激励。
原则上,绩效奖励占比不低于年度总现金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第十条基本薪酬和目标绩效奖金的比例,根据市场实践合理确定,并据此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固定薪酬总包和目标绩效奖金总包
。
第十一条 绩效奖励,是指根据高级管理团队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核定年度奖励总额,并根据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年度工作目标
的考核情况核发至个人的奖励。
第十二条 绩效奖励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包括以下两部分:
1. 目标绩效奖金:目标绩效奖金是根据年度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团队实施的激励,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实际奖金
与个人绩效达成情况、公司(集团合并)主营业务税后净利润(以下简称主营业务净利润)达成情况挂钩;
2. 分享奖金:分享奖金总包核定以公司(集团合并)主营业务净利润增量和超额部分为提取基数,设置利润起提点,并结合不
同的主营业务净利润达成程度设置的分段加速提取比例,进行分段提取,以充分激励高级管理团队的业绩表现。
第十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奖励的总额、等级、系数、计算和发放办法等,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本制度规定确定。
第十四条 公司如出现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
动要求。
若公司遭遇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提出修订方案,并报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四章 绩效考核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建考核小组,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绩效考核。
第十六条 考核小组至少由三人组成,负责人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公司经理应为考核小组成员之一,考核小组其他成员
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任命。
第十七条 考核小组负责实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与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并对考核结果出具意见,报送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第十八条 会计年度结束后,董事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的履职情况进行审查,并对
其进行年度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在年度股东会作年度述职,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提出考核建议。
第十九条 经营年度结束后,高级管理人员应向考核小组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书面述职报告。
第二十条 绩效奖金提取比率、起提点,在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中确定,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二十一条 经营年度内,如经营环境等外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调整经理及高级管理团队的考核指标;
经理可以相应调整副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指标。
第二十二条 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完成的,高级管理团队可按既定方案获得核定的绩效奖励总额;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年度工作目标
考核状况不佳的,其扣减的绩效奖励部分,可由经理在团队范围内重新分配。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五章 薪酬发放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
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
全额或部分追回。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
第二十五条 绩效奖励的考核与发放:
1. 绩效奖励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在完成年度审计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 为配合新的年度计划的制订与执行,有效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绩效奖励在年报完成后基于审慎原则部分进行提前
核算预发,年报审计后可进行调整。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二十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与奖励:
1.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4.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格人员的。
第二十七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
的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当对离职董事是否存在未尽义务、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是否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等进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或者终止。离职时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仍应当履行。
第二十九条 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聘任合同中应当约定离职后的义务及追责追偿等内容。
第六章 激励事项
第三十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
第三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发表意见。股权激励的相关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确定。若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根据本制度实施的绩效考核与
相关法律、法规有冲突时,董事会应当自行或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有冲突的部分进行变更。
第三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有利于激励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绩效和促进经营指标达成的其他激励方案,并制订相
应的考核办法。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经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60e490a-d39c-460b-a0e3-bd30459c6f6f.PDF
─────────┬────────────────────────────────────────────────
2026-04-28 22:43│上海莱士(002252):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一、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的情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峥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刘峥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刘峥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803,100股,辞职后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进行股份管理。刘峥先生不
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刘峥先生的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刘峥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开展
和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刘峥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
刘峥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可
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刘峥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证券事务、董事会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各项相关工作平稳衔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谭丽霞女士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夏默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期满。
夏默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职业素养
,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相关工作。夏默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22130888-217
传真:021-37515869
电子邮箱:raas@raas-corp.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号
邮编:201401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刘峥先生的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c42a07a-ffa9-4c89-9830-8dbbeaa14b57.PDF
─────────┬────────────────────────────────────────────────
2026-04-28 22:41│上海莱士(00225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上海莱士(00225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539817e-8832-44f3-82a0-c6fbd72f72dd.PDF
─────────┬────────────────────────────────────────────────
2026-04-28 22:41│上海莱士(002252):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莱士”、“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 2026年 4月 23日以邮件方
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6年 4月28日下午 3点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1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丽霞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供投资者查阅。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为深度践行公司“脱浆”战略落
地与创新药全球化布局,通过利益共享推动核心团队聚焦战略目标,全面赋能研发创新体系升级,构建研发项目核心骨干与公司之间
的长效利益共享机制,增强核心团队创造力与公司竞争力,激发公司战略转型与长远发展活力;同时,通过优化公司薪酬结构,深化
激励体系建设,合理配置短期、中期、长期激励资源,进一步强化激励与约束的协同作用,实现个人成长与公司发展的同频共振,吸
引、留住并激励优秀人才,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Jun Xu(徐俊)先生、占德国先生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
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Jun Xu(徐俊)先生、占德国先生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办理与
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Jun Xu(徐俊)先生、占德国先生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
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与效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将原《董事薪酬与考核制度》《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整合修订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原两项制度同时废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收购的本公司股份转让给职工期限的相关约定,同时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
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并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2025年回购股份方案的剩余回购股份(45,311,9
52股)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相应减少
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表在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公司股份注销、注册资本变更
、《公司章程》修改等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按照《公司章
程》约定,本议案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3/4以上表决同意后方可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登载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谭丽霞女士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请夏默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至第六届董事会期满。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登载的《关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召集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现场
会议召开地点为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新城展园路 398号南郊宾馆。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登载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808b187-63e3-4ac9-9d2e-40f1ff282525.PDF
─────────┬────────────────────────────────────────────────
2026-04-28 21:44│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2253ba8-8264-4762-b779-b793acf1f610.PDF
─────────┬────────────────────────────────────────────────
2026-04-28 21:42│上海莱士(00225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
就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拟定的《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条款设置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公司员工意见,参与对象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
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次拟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均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 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
人条件,属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合法参与范围,其持有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推动公司“脱浆”战略深化落地与创新药全球化布局,同时构建核心研发人员与股东之间长
效利益共享机制,凝聚核心团队向心力与战斗力,赋能公司战略转型与长远发展,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
经审议,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ae9205a-bbf8-498d-93c8-e404eea3ad6e.PDF
─────────┬────────────────────────────────────────────────
2026-04-28 21:42│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2a80244-9b31-486b-9e71-5d94b641e633.PDF
─────────┬────────────────────────────────────────────────
2026-04-28 21:42│上海莱士(002252):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
途并注销,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
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
人民币2.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股份
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份
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14日、2025年2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10月28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10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9,081,9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最高成交价为7.0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74,937,179.9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向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研发项目核心骨干员
工在内的人员授予总规模不超过2,377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34%)的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已回购的上海莱士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若上述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全额归属完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剩余股票45,311,95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
本的0.68%。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收购的本公司股份转让给职工期限的相关约定,同时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
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并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2025年回购股份方案的剩余回购股份(45,311,9
52股)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相应减少
注册资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6,637,984,837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637,984,837股变更为6,592,672,885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637,984,837元变更为人民币6,592,672,885元,具体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变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动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4,204,725 0.06% - 4,204,725 0.06%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6,633,780,112 99.94% -45,311,952 6,588,468,160 99.94%
股
三、总股本 6,637,984,837 100.00% -45,311,952 6,592,672,885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鉴于前述情况,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在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发生变化,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
数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37,984,837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92,672,885元。
第二十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6,637,984,837 股,每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6,592,672,885 股,每
股面值一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股面值一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6,637,984,837 股。 股 6,592,672,885 股。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以上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将对45,311,952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拟注销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68%。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注销剩余回购股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每股收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未
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
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六、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表在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公司股份注销、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
程》修改等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1dd330f-0601-4b39-a583-eda595a6a291.PDF
─────────┬────────────────────────────────────────────────
2026-04-28 21:42│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
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acf7db2-b01f-468e-ae06-22ec96bce6e2.PDF
─────────┬────────────────────────────────────────────────
2026-03-27 00:33│上海莱士(002252):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
上海莱士(002252):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7a9bd3ab-c553-4e5f-b66c-288d40cbc003.PDF
─────────┬────────────────────────────────────────────────
2026-03-26 20:41│上海莱士(00225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上海莱士(00225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59cd4e72-ac18-44b0-b1a9-fd930cb98591.PDF
─────────┬────────────────────────────────────────────────
2026-03-26 20:41│上海莱士(002252):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上海莱士(002252):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2c524805-65d2-42b7-917d-cb6b79f82c76.PDF
─────────┬────────────────────────────────────────────────
2026-03-26 20:40│上海莱士(00225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上海莱士(00225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b625b05a-b8a4-4047-9eaa-4962e8074929.PDF
─────────┬────────────────────────────────────────────────
2026-03-26 20:40│上海莱士(00225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1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6)专字第80017709_B01号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54b1c588-d721-45e2-ac13-dc9dcfeafd0d.PDF
─────────┬────────────────────────────────────────────────
2026-03-26 20:40│上海莱士(00225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上海莱士(00225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7252864d-b8ab-45f6-8182-a169e3d41d77.PDF
─────────┬────────────────────────────────────────────────
2026-03-26 20:40│上海莱士(002252):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进一步提高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
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申请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
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
2、投资金额: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余额不超过2亿美元,额度使用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交易金额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等值2亿美元。
3、风险提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
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6年 3月 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
并范围内子公司开展余额不超过 2亿美元的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
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交易金额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等值 2亿美元。该议案尚需经本公司 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2019年 3月,公司与 Grifols,S.A.等签订了《排他性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将在生产质量规范、知识产权、技术研发、管
理经验、销售渠道、工程和协作服务等领域展开深入合作。根据《排他性战略合作协议》约定,自 2021年起,公司与关联方 Grifol
s Worldwide Operations Limited(“基立福全球”)和 GrifolsDiagnostic Solutions Inc.(“GDS”)相继签署了独家代理协议
/独家经销协议,指定上海莱士及其下属公司为基立福白蛋白相关产品、GDS(血液筛查系统、血液筛查检测试剂以及血液筛查试剂盒
)产品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经销商。
上述代理业务交易金额较大,公司因此需支付大额美元应付款,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大,预计 2026年公司将继续
面临汇率波动加剧的风险,为降低资产及负债业务的汇率风险影响,公司拟开展余额不超过 2亿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以规避和降
低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1、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
公司拟申请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
2、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余额不超过 2亿美元,额度使用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
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交易金额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超过等值 2亿美元。
3、交易方式
交易对手仅限于信用较高的金融机构。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远期结汇/购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等。
4、交易期限
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交易金额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投资余额不
超过等值 2亿美元。
5、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和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
公司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海外资产/负债规模等相适应,不存在投机性操作。在公司海外
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背景下,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有必要通过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来规避汇率风险。公司已制定并将严格按照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试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和审批有效期内签署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的相关协议等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
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四、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试行)》,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
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衍生品交易风险。
2、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且仅限用于进行公司进出口业务、海外资产/负债管理相关的外汇操作
,不得从事该范围之外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3、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审批流程,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公司经营班子负责本次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运作和
管理,并由总经理/公司经营班子指定人员为经办人,财务部为会计核算部门。
4、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经办人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严格控制交割违约风险的
发生。
5、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和实际业务敞口情况,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
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
五、公允价值分析、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等定
价服务机构等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其会计核算原则依据为《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
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资金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3、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4、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试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bb0b08ae-9163-491f-b1da-fc3ca02b3dfe.PDF
─────────┬────────────────────────────────────────────────
2026-03-26 20:39│上海莱士(00225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上海莱士(00225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e9f623e9-a095-46e2-be99-318f1dfdfa3a.PDF
─────────┬────────────────────────────────────────────────
2026-03-26 20:39│上海莱士(00225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卜祥瑞)
─────────┴────────────────────────────────────────────────
上海莱士(00225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卜祥瑞)。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35d0b0ef-38b0-4807-a35e-22062480aa53.PDF
─────────┬────────────────────────────────────────────────
2026-03-26 20:39│上海莱士(002252):《公司章程》
─────────┴────────────────────────────────────────────────
上海莱士(002252):《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371e738a-31af-4a4b-a351-56f858d49677.PDF
─────────┬────────────────────────────────────────────────
2026-03-26 20:39│上海莱士(00225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洪瑛)
─────────┴────────────────────────────────────────────────
本人(洪瑛)作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此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规定和要
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积极出席各项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本人 2025年任职期间的工作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0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FCPA、澳洲资深执业会计师FCPA、香港
执业会计师国际会员IACPA、香港华人会计师公会附属会员、美国PCA0B注册会员。曾任中京富会计师事务所(中外合作)董事长、首
席合伙人、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19)独立董事、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代码:600690)独立董事、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066.SZ)独立董事,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300510.SZ)独立董事、兴证国际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58.HK)独立董事、香港富勤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等。现任北京富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京富勤国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富勤国际(亚太)有限公
司董事长等。2024年7月起任上海莱士独立董事。
本人除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未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控股股
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董事姓名 2025年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 实际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洪瑛 9 9 0 0 否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9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上述会议,会议期间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
意见,并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董 事 审计委员会 战略与ESG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会 实际出席 应出席会 实际出席会 应出席会 实际出席 应出席会 实际出席
议次数 会议次数 议次数 议次数 议次数 会议次数 议次数 会议次数
洪瑛 6 6 4 4 4 4 1 1
本人还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第六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职期内,本人均积极参加上述专门委员会各项会议工作,根据自身专业知识及从业经验,积极履行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职责。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姓名 2025年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请假次数
洪瑛 4 4 0
自本人任职后,公司共召开了 4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参会期间,本人认真听取公司股东就会议审议事项、公司
经营管理情况发表的意见,主动了解公司主营所处行业情况、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重点围绕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进行专题研究与审议。本人本
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对关联交易预计的合理性、交易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及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逐项核查与充分讨论,认真
审阅相关资料并发表专项意见,确保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监管规定及公司整体利益,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现场走访、实地调研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邮件、
会议沟通等多种形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与经营管理动态,依法依
规、勤勉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专业化沟通。就定期报告编制、审计计划、重要会计
处理、审计发现及整改情况等进行充分交流与独立问询,深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会计核算规范性及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审计工
作独立、客观、公正,充分发挥内外部审计监督作用。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职,对董事会审议
各项事项均认真审阅材料、充分核查信息,基于专业判断独立、审慎发表意见,履职过程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履行独立董事现场履职义务,积极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
深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情况、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进展。同时,通过现场调研、走访公司及下属经营主体等方
式,全方位、动态掌握公司实际运营情况。
本人持续通过电话、线上沟通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
影响,结合专业判断为公司规范运作与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建议。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及管理层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工作,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独立董事提供履职所需资料,主动汇报生
产经营、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对独立董事提出的问询与建议及时予以回应与落实,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独立判断提供了充分
的支持与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原则,对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及治理结构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予以高度关注,对董事会及各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研究、认真核查,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对公司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严格审议,重点核查交易背景、业务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及审议程序的合规性,确保关联交易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有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股份回购事项
认真审议公司股份回购相关议案,重点关注回购方案的合规性、实施进展、资金安排及对公司财务结构、股权稳定性与长期发展
的影响,独立、客观发表专业意见。
3.重大收购事项
针对公司重大收购事项,对交易方案、估值依据、定价合理性、潜在风险及投后整合计划等进行全面分析与审慎判断,督促公司
依法依规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审慎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修订方案,严格核查方案修订全流程,确认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
重点关注薪酬体系与经营业绩的匹配度、考核机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推动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5.内控制度修订事项
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修订完善工作,重点审核制度体系的健全性、流程设计的合理性及执行有效性,助力公司内控
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6.定期报告事项
重点关注公司财务审计整体工作开展,推动编制工作,认真审核公司各期定期报告,重点关注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及信息披露质量,主动加强与审计机构沟通,督促公司规范财务核算与信息披露工作。
7.变更董事、新增独立董事事项
严格审核董事及新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能力与独立性,严把人选审查关,促进董事会结构优化,保障
公司治理规范有效运行。
8. 内审部门工作提质升级事项
关注公司内审部门审计工作开展,针对内审部门的组织定位与职能转型、授权管理与问题解决机制建设提出明确优化要求,督促
内审部门完善工作体系,提升审计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2026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洪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810f4109-96b2-4598-b5cc-96b3a75b2577.PDF
─────────┬────────────────────────────────────────────────
2026-03-26 20:39│上海莱士(00225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岩)
─────────┴────────────────────────────────────────────────
上海莱士(00225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岩)。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2e994cdb-de85-4a07-a2b1-737f82e79b45.PDF
─────────┬────────────────────────────────────────────────
2026-03-26 20:39│上海莱士(00225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贾继辉)
─────────┴────────────────────────────────────────────────
2025年,本人(贾继辉)作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上海莱士”)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履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1月出生,医学博士,历任山东大学医学院副院长、医学院党委书记、研究生院副院
长、护理学院院长、齐鲁医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教授。现任山东大学教授。2024年7月起任上海莱士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会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董事姓名 2025年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参加董 实际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贾继辉 9 9 0 0 否
会议期间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积极参与会议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并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
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除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之外,还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召集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
与ESG委员会委员。
董事姓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与ESG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会 实际出席 应出席会 应出席会 应出席会 实际出席
议次数 会议次数 议次数 议次数 议次数 会议次数
贾继辉 4 4 4 4 6 6
上述会议本人均积极参加,根据自身专业知识及从业经验,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职责。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姓名 2025年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请假次数
贾继辉 4 4 0
股东大会参会期间,本人认真听取公司股东就会议审议事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发表的意见,主动了解公司主营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会议主要就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专项审议。本人始终坚持独立、客
观、审慎的履职原则,对关联交易预计的合理性、业务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及审议程序合规性进行逐项核实与充分研讨,审慎查阅相
关材料并发表专项意见,确保相关交易符合监管要求与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职权,通过现场调研、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执
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工作沟通等多种渠道,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掌握重大事项
进展及经营管理动态,勤勉审慎履行各项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持续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与交流。围绕定期报
告编制、审计计划执行、重要会计处理、审计发现及整改落实等关键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与独立问询,督促审计机构独立、客观、公正
开展工作,切实发挥内外部审计监督作用,保障公司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各项审议事项均认真审阅材料、充
分了解情况,基于专业判断独立、客观、公正发表意见,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始终坚持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与保护职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开展现场履职工作,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深入了解公
司内部控制、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及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同时,积极开展现场调研与走访,全面掌握公司实际运营情况。本人持续与
公司董事、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外部市场变化,结合专业视角为公司规范运作与高质量发展提出合理建议。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工作,能够按照规定及时、全面、准确提供履职所需相关资料,认真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和建议,
及时反馈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在会议组织、信息提供、沟通协调、调研安排等方面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了充分、有效
的支持与保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原则,对公司经营管理、
规范运作及治理结构中的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审慎审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
注事项如下:
(1)定期报告事项
本人对公司各期定期报告进行全面、细致审阅,重点关注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恰当性,
以及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主动加强与审计机构沟通,督促公司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高管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修订工作,本人核查确认本次修订工作履行了合规的程序,深入审查修订后的方
案内容,本次修订考量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行业发展现状和市场薪酬的竞争水平。本人认真审议整体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相关
事项,重点关注薪酬体系设计的合理性、薪酬水平与经营业绩的匹配度、考核机制的科学性与有效性,督促公司建立健全与公司发展
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
(3)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本人对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与核查,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业务必要性、交易定价公允性、决策程序合
规性及信息披露完整性,确保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股份回购事项
本人对公司股份回购相关事项进行审慎研究,重点关注回购方案的合规性、实施目的、资金来源、实施进度及对公司股权结构、
财务状况和长期发展的影响,独立、客观发表专业意见,推动股份回购事项依法依规开展。
(5)内控制度修订事项
本人高度重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完善工作,对内部控制制度修订事项进行认真审议,重点关注制度的健全性、流程的合理
性、执行的有效性及风险管控能力,持续推动公司内部控制水平与治理能力不断提升。推动内控体系结合ESG管理要求和标准搭建,
确保公司ESG目标与发展策略有效执行,助力构建科学合理的社会责任体系,为公司发展筑牢韧性保障。
(6)重大收购事项
针对公司南岳项目重大收购事项,本人对交易方案、交易背景、估值合理性、定价公允性、潜在风险因素、后续整合计划及信息
披露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慎的研判与监督,督促公司严格履行决策程序,保障重大事项规范、稳妥推进。
2026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贾继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47038c5e-597c-4120-8063-4cf717677a3b.PDF
─────────┬────────────────────────────────────────────────
2026-03-26 20:37│上海莱士(002252):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上海莱士(002252):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45bf0db3-3d04-40f4-8d1e-f363337c6f23.PDF
─────────┬────────────────────────────────────────────────
2026-03-26 20:37│上海莱士(00225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上海莱士(00225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9435c125-d219-49be-b4c3-9f5a75f4cbf1.PDF
─────────┬────────────────────────────────────────────────
2026-03-26 20:37│上海莱士(00225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上海莱士(00225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bc4f5a5b-9a53-48ac-be65-17dc88451848.PDF
─────────┬────────────────────────────────────────────────
2026-03-26 20:37│上海莱士(00225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上海莱士(00225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0a71d544-cc79-4815-bcfa-175cea92ee8a.PDF
─────────┬────────────────────────────────────────────────
2026-03-26 20:37│上海莱士(002252):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或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2年 9月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
首席合伙人:毛鞍宁
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249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
会计师逾 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人。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
.69亿元。2024年度 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
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1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 2025年 7月 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有多
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
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同意聘任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 2025年 7月 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就《关于拟聘任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必要的资质和独立性,具备相应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需求,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有充分和合理的理由。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聘任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 2025年 7月 31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聘
任安永华明担任公司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安永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关键审计
事项、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能够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二)审计委员会于年审工作开展前期听取了安永华明对公司 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审计方案和时间安
排。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审计范围、审计时间表、特别风险事项、重点关注事项、内部控制发现等与安永华明进行了交流。年审工作中
,督促安永华明在约定时限内提交相关报告。
(三)2026年 3月 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将审议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并需
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监督职能。报告
期内,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在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与审计机构保持
充分沟通与有效交流,督促其规范、高效、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认真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监督与评价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双方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在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与职业审慎,秉持客观公允原则开展审计工作,展现了良好
的执业水准与职业素养,按期高质量完成年度审计相关工作。事务所审计程序规范、工作作风严谨,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e403de7e-4857-4e1b-a6d0-926563938c29.PDF
─────────┬────────────────────────────────────────────────
2026-03-26 20:37│上海莱士(002252):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公告
─────────┴────────────────────────────────────────────────
上海莱士(002252):关于向关联方出具安慰函暨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399bbb38-0534-4eb5-8af1-14337fe0b5d0.PDF
─────────┬────────────────────────────────────────────────
2026-03-26 20:37│上海莱士(002252):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
求,公司独立董事洪瑛女士、贾继辉先生、卜祥瑞先生、陈岩女士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现就独立董
事自查情况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洪瑛女士、贾继辉先生、卜祥瑞先生、陈岩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
情况的自查报告》,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洪瑛女士、贾继辉先生、卜祥瑞先生、陈岩女士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c8328180-ddc6-4553-bc95-0e1b489b6f11.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上海莱士: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5090.PDF
─────────┬────────────────────────────────────────────────
2026-03-27│上海莱士: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7/1225037350.PDF
─────────┬────────────────────────────────────────────────
2025-10-28│上海莱士: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2591.PDF
─────────┬────────────────────────────────────────────────
2025-08-30│上海莱士: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27288.PDF
─────────┬────────────────────────────────────────────────
2025-04-28│上海莱士: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09537.PDF
─────────┬────────────────────────────────────────────────
2025-04-18│上海莱士: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8/1223128663.PDF
─────────┬────────────────────────────────────────────────
2024-10-29│上海莱士: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9508.PDF
─────────┬────────────────────────────────────────────────
2024-08-28│上海莱士: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4697.PDF
─────────┬────────────────────────────────────────────────
2024-04-30│上海莱士: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1067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