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52 上海莱士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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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 │上海莱士(002252):云南信托-上海莱士第二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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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 │上海莱士(002252):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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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7:52 │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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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21:12 │上海莱士(002252):关于修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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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21:12 │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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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21:12 │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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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21:11 │上海莱士(002252):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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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21:10 │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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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21:10 │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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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21:09 │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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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上海莱士(002252):云南信托-上海莱士第二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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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002252):云南信托-上海莱士第二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0/a24e05ed-b2a0-4df8-8efe-3a7423f2ef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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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00:00│上海莱士(002252):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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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上海莱士”)于 2026 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及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9日、2026年 5月 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6年 10月 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修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根据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
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近日,公司代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合作机构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信托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20/d5660e96-d1cb-4506-863d-5f60b1a64d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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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7:52│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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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
或“会议”)于 2026年 10月 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 125人(不含预留份额,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7
人),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有表决权份额 44,976,180份1,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不含预留份额)的 100%。会
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夏默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
关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持有人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和公司《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设立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
,代表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 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人,管理委
员会委员1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相关约定,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所持本员
工持股计划份额在持有人会议上的表决权且承诺不在管理委员会中任职。本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实际认购人数 125 人(不含预留份额
;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7人),对应实际认购股份 2,219.90万股,本次认购价格为 2.82元/股。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
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元,本次实际认购份额为 62,601,180份(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认购份额为 17,625,000份)。本员
工持股计划有表决权份额 44,976,180份。
的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44,976,18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
决权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和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同意选举孟斯妮
女士、汤海虹女士、程露女士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保持一致。
上述管理委员会委员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
表决结果:同意 44,976,18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
决权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
同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孟斯妮女士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本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和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
内部最高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现拟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委员会商议参与融资的具体方案,并提交持有人
会议审议;
2、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亦可将其管理职责授权第三方(如选聘资产管理机构);
3、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权利;
4、授权管理委员会收回股份及再分配相关事项;
5、授权管理委员会对公司分红进行分配;
6、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7、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8、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上述授权自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
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44,976,18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
决权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7/b4f3c56b-b3c6-4fbf-b43c-b644cf6062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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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21:12│上海莱士(002252):关于修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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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002252):关于修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3/ac82de5a-9338-4fbe-bdf5-1f47d7830c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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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21:12│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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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3/3756a93a-4fd6-44a9-8343-8f81db313d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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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21:12│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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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3/56922b5e-ba96-4def-8f72-7f34dcc64e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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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21:11│上海莱士(002252):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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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莱士”、“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6年 9月 28日以邮件
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6年 10月 10日下午 1点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1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丽霞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
下,全体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对外披露《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原方案”),自原方案披露后,公司已实施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完成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及相应股份变动;同时原方案融资
安排、参与对象情况发生变化。为保障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稳妥落地,切实维护持有人利益,公司拟修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
其摘要相关条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Jun Xu(徐俊)先生、占德国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关于修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上海
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修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相关条款,作为配套文件,本次同步修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Jun Xu(徐俊)先生、占德国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修订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3/28ba920b-66e5-40f1-8bbd-1373e4fb92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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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21:10│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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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调整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3/e3b35418-7bd9-48ee-b046-329292fd61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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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21:10│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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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3/7926f861-508e-46d7-a132-615f344372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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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21:09│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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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3/477587c3-b491-484d-9335-88a230553f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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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0 00:00│上海莱士(00225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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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
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18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
情况为准。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如触及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约定的提前届满条件,回购期
限提前届满。公司于 2026 年 8月 31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份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
26 年 7 月 8日、2026 年 9月 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年 9月 2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9月 30日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9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7,00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
258%,最高成交价为 5.1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9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5,685,929.1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包括: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1783bb97-38c7-4c76-9bab-c32755e7af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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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上海莱士(002252):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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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上海莱士”)于 2026 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及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9日、2026年 5月 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开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证券交易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1、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2、证券账户号码:0899585776;
3、开户时间:2026年 9月 28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fb1aeeaa-ab1d-4d7e-a7e1-3a248b7e45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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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7 15:35│上海莱士(002252):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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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6年 7月 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
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拟回购股
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18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触及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约定的提前届满条件,回购期限提前届
满。公司于 2026年 8月 31 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份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7月
8日、2026年 9月 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 9月 2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0,880,4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165%,首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5.0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9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4,534,487.10元(不含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包括: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8/6e67a807-4363-49ac-aa32-71a878b2dc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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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7:36│上海莱士(002252):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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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1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
议通知,并于 2026 年 9 月 23日上午 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1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丽霞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收购勃林格殷格翰生物药业(中国)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签署<收购和出售协议>及其附属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收购勃林格殷格翰生物药业(中国)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完成签署<收购和出售协议>及其附属协议的公告》全文刊登于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fe1590be-566e-4375-afad-80812a5110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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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17:35│上海莱士(002252):关于收购勃林格殷格翰生物药业(中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完成签署《收购和出售协
│议》及其附属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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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002252):关于收购勃林格殷格翰生物药业(中国)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完成签署《收购和出售协议》及其附属协议
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d3105fd6-d7a4-41f3-846b-ed313651c4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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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8:32│上海莱士(002252):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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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南岳生物”)于近期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
局下发的《药品注册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药品注册证书主要内容
药品名称:人纤维蛋白原;
剂型:注射剂;
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3.4类;
规格:0.5g/瓶;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S01142026;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S20260072;
上市许可持有人:南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南岳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
证书。生产工艺、质量标准、说明书及标签按所附执行。
二、药品基本情况
人纤维蛋白原系由健康人血浆,经分离、提纯,并经病毒去除和灭活处理、冻干制成。南岳生物本产品用于先天性纤维蛋白原减
少或缺乏症。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南岳生物获得人纤维蛋白原《药品注册证书》,增加了南岳生物产品品种,进一步丰富了公司的产品布局,提高公司血浆的
综合利用率,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南岳生物将加快推进该产品的相关生产安排,积极促使其早日上市。
人纤维蛋白原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可能受市场环境、政策因素等影响,对公司整体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9/0726749e-22df-438f-8bb5-4be0bb4c7f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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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19:52│上海莱士(002252):关于“SR604注射液”进入Ⅲ期临床试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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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研产品“SR604注射液”于近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
家药监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了“血友病 A/B 患者出血发作的预防治疗”Ⅲ期临床试验登记信息,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Ⅲ期临床试验相关情况
药物名称:SR604注射液
试验登记号:CTR20263539
试验方案编号:LS-SR604-AB-Ⅲ01
试验名称:评价 SR604注射液在有或无抑制物的血友病 A/B 患者中预防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单臂、多中心Ⅲ期临床试验
试验目的:评价 SR604注射液在有或无抑制物的血友病 A/B 患者中预防治疗的有效性。
二、药物研发相关情况SR604注射液是一种人源化高亲和力结合人活化蛋白 C,特异性抑制人活化蛋白 C抗凝血功能的单克隆抗
体制剂。2023年 12月,公司按药品注册分类的治疗用生物制品 1 类要求向国家药监局递交了“血友病 A/B 及先天性凝血因子Ⅶ缺
乏症患者出血发作的预防治疗”适应症的临床试验申请,并于 2024 年 3 月 5日收到了国家药监局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
书》。2025 年 8月,公司进一步递交“血管性血友病患者出血发作的预防治疗”适应症的临床试验申请,并于 2025年 11月获得该
适应症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此外,公司针对“先天性凝血因子Ⅶ缺乏症患者出血发作的预防治疗”单独开展了Ⅱ期试验
。
目前,SR604 注射液“血友病 A/B”适应症的Ⅰ/Ⅱ期临床研究达到预设主要终点,核心临床数据已在国际学术会议公布。SR604
注射液“血管性血友病患者出血发作的预防治疗”及“先天性凝血因子Ⅶ缺乏症患者出血发作的预防治疗”均已进入多次给药预防治
疗疗效探索Ⅱ期试验。此外,公司于 2026年 9月 1日披露了《关于“SR604注射液”拟纳入“关爱计划-延伸”试点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1),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关于将 SR604注射液纳入“关爱计划-延伸”试点项目
的通知》,依据《罕见疾病创新药物研发鼓励试点计划(“关爱计划-延伸”)申报指南》,SR604 注射液用于先天性凝血因子Ⅶ缺
乏症的预防治疗已被正式纳入“关爱计划-延伸”试点项目。
基于前期 SR604注射液在血友病 A/B多剂量和给药周期的探索,公司本次开展针对血友病 A/B患者出血发作的预防治疗适应症的
Ⅲ期确证性临床研究,拟进行 0.4mg/kg 每 4周给药 1次的多次给药试验。该品种若研制成功,有望显著改善血友病 A/B患者的用药
体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全球尚无与该药物同靶点的产品上市。
三、风险提示
由于药物研发的特殊性,从临床试验到药物成功获批上市,周期长、环节多,易受到诸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影响,临床试验开展、
进度以及结果、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SR604注射液的研发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7/6fecfe6b-8c0c-4aeb-ba39-6403a0f77b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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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00:00│上海莱士(002252):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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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002252):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473aae97-8813-4029-a95e-558be7a498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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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00:00│上海莱士(002252):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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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6年 7月 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6年 8月 31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 2026年 7月 8日、2026年 9月 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股份回购方案,本次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
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7.18 元
/股(含)。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5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7.18 元/股测算,回购数量约为3,481.8942万股,回购
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53%。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7.18元/股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6,963.7
883万股,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06%。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
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本通知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
行。
一、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箱、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 9月 1日起 45日内
2、现场申报登记地点及申报材料寄送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号 董事会办公室,工作日期间 8:00~16:30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默 邱宏
邮政编码:201401
联系电话:021-22130888-217
电子邮箱:raas@raas-corp.com
二、债权申报所需资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上述信函发出后请与公司联
系人电话确认;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上述电子邮件发出后
请与公司联系人电话确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1/e294342b-95ba-4864-a65e-c7ab7b75ad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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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00:00│上海莱士(002252):关于“SR604注射液”拟纳入“关爱计划-延伸”试点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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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CDE”)发布公示,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SR604注射液拟纳入“关爱计划-延伸”试点项目,公示时间截至 2026年 9月 4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品种名称:SR604注射液
拟开发适应症:先天性凝血因子Ⅶ缺乏症
研发阶段:Ⅱ期临床研究
试验名称:评价 SR604注射液在先天性凝血因子Ⅶ缺乏症患者中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开放、多中心Ⅱ期临床试
验
二、药物研发相关情况SR604注射液是一种人源化高亲和力结合人活化蛋白 C,特异性抑制人活化蛋白 C抗凝血功能的单克隆抗
体制剂。2023年 12月,公司以治疗用生物制品 1类递交“血友病 A/B及先天性凝血因子Ⅶ缺乏症患者出血发作的预防治疗”适应症
临床试验申请,2024年 3月获批。2025 年 8月,进一步递交“血管性血友病患者出血发作的预防治疗”适应症申请,同年 11月获批
。目前血友病 A/B适应症的研究结果已达到临床试验设计目标,核心临床数据已在国际会议公布。
“关爱计划-延伸”项目又名罕见疾病创新药物研发鼓励试点计划,该计划旨在鼓励创新药向临床治疗需求迫切的罕见疾病领域
布局,聚焦并解决源头性创新罕见疾病药物研发中的科学问题,提升研发效率。本次 SR604注射液的目标适应症之一“先天性凝血因
子Ⅶ缺乏症”若公示期满被正式纳入“关爱计划-延伸”试点项目,将获得 CDE在药物临床研发过程中的密切沟通与专业指导支持,
推动关注患者的治疗偏好与治疗体验,有望推动本品更早惠及“先天性凝血因子Ⅶ缺乏症”患者。
三、风险提示
本次SR604注射液拟纳入“关爱计划-延伸”试点项目,目前仍处于行政公示阶段,最终结果以CDE正式纳入结果为准。此外,由
于药物研发的特殊性,从临床试验到药物成功获批上市,周期长、环节多,易受到诸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影响,临床试验开展、进度以
及结果、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跟进SR604注射液的研发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1/e04ae94a-17c4-4ccc-b79a-88813a0a28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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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00:00│上海莱士(00225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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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00225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1/59cd5d97-82a7-4f43-8a2b-d15f608894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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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00:00│上海莱士(00225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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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00225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1/3da844b0-3665-438e-b341-cec482c096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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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7:38│上海莱士(002252):关于回购股份事项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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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6年 7月 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6年 8月 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 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等,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将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7月 8日、2026年
8月 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即 2026年 8月 2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
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547,513,352 23.47%
2 GRIFOLS,S.A. 437,069,656 6.63%
3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14,118,376 4.76%
4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79,206,652 4.24%
5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中信 1号单一资金信托 268,090,000 4.07%
6 RAAS CHINA LIMITED 153,849,089 2.33%
7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财富成长五期单一 139,700,000 2.12%
资金信托
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4,917,621 1.89%
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09,480,530 1.66%
10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 73,000,000 1.11%
1701期单一资金信托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无限售条件
股份总数比例
1 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547,513,352 23.49%
2 GRIFOLS,S.A. 437,069,656 6.63%
3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14,118,376 4.77%
4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79,206,652 4.24%
5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中信 1号单一资金信托 268,090,000 4.07%
6 RAAS CHINA LIMITED 153,849,089 2.34%
7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财富成长五期单一 139,700,000 2.12%
资金信托
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4,917,621 1.90%
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09,480,530 1.66%
10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信托组合投资项目 73,000,000 1.11%
1701期单一资金信托
注:1、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数;
2、根据海尔集团公司与 GRIFOLS,S.A.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签署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以及海尔集团、海尔集团
下属公司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海盈康”)与 GRIFOLS,S.A.于 2024年 1月 21 日重新签订的《经修订及重述的战略
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海盈康、GRIFOLS,S.A.在双方交易完成后,自愿锁定各自持有的相关股份,锁定期限为 36个月。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ad97cbcd-2fd4-4a64-80ea-036439aeb1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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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20:21│上海莱士(002252):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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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 8月 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6年 8月 21日下午 3点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名,实际出席董事 11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丽霞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请江兰女士出任公司财务负
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期满。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财务负责人辞职暨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3598babb-fe27-4ab8-b139-ca713d5cdd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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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20:18│上海莱士(002252):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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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002252):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d84c7220-f5d4-4edb-9fe7-c3acef7cb1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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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20:18│上海莱士(00225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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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002252):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204fdd14-4404-4c6b-a41f-56ae99d7dc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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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20:17│上海莱士(00225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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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00225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d0d85462-25c7-4ef5-adea-e6116e276f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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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20:17│上海莱士(002252):关于财务负责人辞职暨聘任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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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财务负责人辞职的情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陈乐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乐奇先
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陈乐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乐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2,100股,辞职后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进行股份管理。陈乐奇先
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陈乐奇先生的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陈乐奇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
作的开展和日常经营管理活动,陈乐奇先生已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
陈乐奇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各项相关工作平稳衔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年 8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请江兰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出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期满。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陈乐奇先生的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3031d624-ad7d-406f-92e1-f8805322ad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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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20:22│上海莱士(002252):关于全资子公司“蛋白C”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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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002252):关于全资子公司“蛋白C”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83becca2-84be-4d0f-b64c-96c9564972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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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8:51│上海莱士(002252):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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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002252):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168ef1f8-6827-497a-a4f5-46d7e8191b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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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8:49│上海莱士(00225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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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等,会议定于2026年8月31日(星期一)14:00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
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上海莱士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 8月 31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8月 31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8月 31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
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8月 31日(星期一)9:15至 15:00的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
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8月 2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及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8 月 25 日(星期二),截至 2026 年 8月 25日(星期二)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3)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新城展园路 398号南郊宾馆。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8)
2.01 《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2.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回购股份后的相关安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8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授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年 7月 8日、2026年 8月 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提案 2为需逐项表决提案,且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案 2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3/4以上表决同意后方可通过;
4、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2)上市公司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5、根据相关规则,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票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公司在计算相关指标时,将从总股本中扣减已回购
的股份数量。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6年 8月 26日~8月 28日(星期三~星期五,9:00-11:30,13: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
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或信函应在 2026年 8月 28日 16点前送达
公司证券部。
3、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号 证券部(2)联系人:孟斯妮 汤海虹
(3)联系电话:021-22130888-217
(4)传真:021-37515869
(5)邮箱:raas@raas-corp.com
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其他相关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5179f5e2-3111-4dcb-a312-b9caaf85f6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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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8:47│上海莱士(002252):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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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6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
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
。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
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
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与公司同行业(医药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
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
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
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冲女士,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
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生物医药、智能制造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行业。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丽女士,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近3年已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
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生物医药行业、商业零售和消费品行业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元辉先生,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胡元辉先生专注于生命科学与医疗健
康行业,曾领导多家生物科技及研发服务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成功首发上市。近三年签署或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
的行业包括生物医药行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预计聘请安永华明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28万元(不含税
),与2025年度审计费用相比有所增加,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审计费用
定价,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
经验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
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及下属各级主体财务、内控审计需求,过往审计工作规范严谨,能客观公允反
映公司财务与内控情况。会计师事务所、项目人员与公司不存在影响审计独立性的利害关系,独立执业不受干扰。本次审计收费结合
业务体量、审计工作量及市场水平确定,定价公允。
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续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2555381d-0177-4488-8db1-601da3d51b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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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17│上海莱士(002252):关于“SR604注射液”临床试验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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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了“
SR604 注射液”用于先天性凝血因子Ⅶ缺乏症 II期临床试验进展的登记信息,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临床试验进展情况
药物名称:SR604注射液
临床试验登记号:CTR20262597
相关登记号:CTR20241608
临床申请受理号:CXSL2300875
试验方案编号:LS-SR604-Ⅶ-Ⅱ01
试验专业题目:评价 SR604 注射液在先天性凝血因子Ⅶ缺乏症患者中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开放、多中心Ⅱ期
临床试验
试验目的:评估 SR604在先天性凝血因子Ⅶ缺乏症患者中多次给药的有效性。
二、药物研发相关情况SR604注射液是一种人源化高亲和力结合人活化蛋白 C,特异性抑制人活化蛋白 C抗凝血功能的单克隆抗
体制剂。2023年 12月,公司按药品注册分类的治疗用生物制品 1 类要求向国家药监局递交了“血友病 A/B 及先天性凝血因子Ⅶ缺
乏症患者出血发作的预防治疗”适应症的临床试验申请,于 2024年 3月 5日收到了国家药监局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
。
由于先天性凝血因子 VII 缺乏症患者的出血发病特征、临床表现与血友病A/B(即凝血因子 VIII、IX缺乏症)患者存在差异,
故在之前披露过的 Part B疗效探索Ⅱa期试验的 0.05mg/kg剂量组(每 2周给药一次,持续给药 6个月)中预先入组了 1例 VII因子
缺乏受试者进行了初步剂量和有效性探索。基于前期结果,为进一步探索 SR604 注射液在更多先天性凝血因子Ⅶ缺乏症患者中的疗
效和安全性,公司专项单独开展先天性凝血因子Ⅶ缺乏症人群的Ⅱ期临床试验。本次开展针对该适应症患者的Ⅱ期剂量探索试验,拟
进行 0.1mg/kg 及其他剂量组每 4周给药一次的多次给药试验。该品种若研制成功,有望填补该疾病领域预防治疗的空白并显著改善
患者的用药体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全球尚无药物获批临床试验和上市用于先天性凝血因子Ⅶ缺乏症的预防治疗。
三、风险提示
由于药物研发的特殊性,从临床试验到药物成功获批上市,周期长、环节多,易受到诸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影响,临床试验开展、
进度以及结果、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SR604注射液的研发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此外,本次SR604注射液的先天性凝血因子VII缺乏症适应症II期临床试验,不会对公司现有SR604注射液其他适应症的临床研发
推进产生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7847031b-4fd3-4021-90e0-8fd6ea8ecc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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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9:56│上海莱士(00225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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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00225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d0a6124d-e872-4a07-92d3-b8d2fbcb7d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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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9:56│上海莱士(002252):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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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 2026年 6月 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并于 2026年 7月 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11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丽
霞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
前提下,全体与会董事经投票表决,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有效维护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结
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要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表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专项贷款资金,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具体回购资
金总额以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
资本。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股东会程序。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ced8bc17-93bc-4f0f-ba42-76602c8d9c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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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7:42│上海莱士(002252):关于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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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6年 3月 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同意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该事项业经2026 年 4月 29 日召开
的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3月 27 日、2026年 4月 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
容如下:
1、名称: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2419512;
3、注册资本:人民币 663798.4837万;
4、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5、成立日期:1988年 10月 29日;
6、法定代表人:Jun Xu;
7、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号;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
医疗器械经营;检验检测服务;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1、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ce5628b6-75cd-4623-b6de-1b9c84c10c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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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19:42│上海莱士(00225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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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23,770,0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3元人民币(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
份不参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6,568,902,885股*0.033元/股=21
6,773,795.21元;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0=216,773,795.21
元÷6,592,672,885股*10=0.328810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折算每股现金分红为0.0328810元/股。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328810元/股。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
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3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至下一年度。
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回购
股份、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
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2026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1)。
2、自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完成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部分股份的注销工作,
注销数量为45,311,952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6,637,984,837股变更为6,592,672,88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
月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
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实施本次权益分派。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公司已于 2025年 10月 29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截至 2025 年 1
0 月 28 日,公司该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总股数 69,081,952 股。2026 年 6月 4日,公司注销完成该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内的部分股份,注销数量为 45,311,952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 23,770,000股,该部分剩余回购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
分派的权利。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3,770,000股后的6,568,902,8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0.33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97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06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3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06 GRIFOLS,S.A.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6月 11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23,770,0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 =实际参与分配的
总股本 *分配比例 =6,568,902,885股 *0.033元 /股=216,773,795.21元;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
(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0=216,773,795.21元÷6,592,672,885股*10=0.328810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折算每股现金分红为0.0328810元/股。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0328810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夏默、邱宏
咨询电话:021-22130888-217
传真电话:021-3751586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及决议公告;
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2f676e7d-ff7f-41e2-8acf-29390f78e0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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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46│上海莱士(002252):关于控股股东表决权比例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被动增加至30%以上暨免于要约收购的提
│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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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莱士”、“公司”)已完成注销回购股份事项,本次公司注销回购股份45,311,952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6,637,984,837股减少至6,592,672,88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637,984,837元变更为6,592,672,885元,
由此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海盈康”)享有的表决权比例由29.90%被动增加至30.10%。
2、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数量(及享有表决权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
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
人民币2.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股份
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份
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14日、2025年2月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10月28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10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9,081,9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最高成交价为7.0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6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74,937,179.9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5
,311,952股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
、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6年6月4日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数量、
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发生相应变化。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6年6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表决权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海盈康持有上海莱士 1,547,513,352 股股份,占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23.31%,并通过接受
Grifols, S.A.(“基立福”)所持上海莱士股份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支配上海莱士 437,069,656 股股份(占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公
司总股本的 6.58%)对应的表决权,海盈康合计控制上海莱士1,984,583,008 股股份(占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29.90%
)所对应的表决权。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6,637,984,837 股减少至6,592,672,885股,海盈康及基立福在持有
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增加至约 30.10%,增加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本次注销前后,公司控股股东表决权比例情况
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1 注销回购股份前 注销回购股份后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海盈康 合计持有股份 1,547,513,352 23.31% 1,547,513,352 23.47%
其中: 1,547,513,352 23.31% 1,547,513,352 23.47%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基立福 合计持有股份 437,069,656 6.58% 437,069,656 6.63%
其中: 437,069,656 6.58% 437,069,656 6.63%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海盈康及 合计持有股份 1,984,583,008 29.90% 1,984,583,008 30.10%
其一致行 其中: 1,984,583,008 29.90% 1,984,583,008 30.10%
动人合计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三、其他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控股股东海盈康及基立福持股数量变化,不涉及增持或减持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权控制关系结构
未发生实质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
一条第三款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可免于发出要约。
1 1、股份性质情况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2、根据海尔集团与 Grifols, S.A.于 2
023年 12月 29日签署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以及海尔集团、海尔集团下属公司海盈康与 Grifols, S.A.于 2024年 1月 2
1日重新签订的《经修订及重述的战略合作及股份购买协议》,海盈康、Grifols, S.A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自愿锁定各自持有的相
关股份,锁定期限为 36个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310ea4d7-3dba-4292-bff1-3c36078f3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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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46│上海莱士(002252):上海莱士收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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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002252):上海莱士收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23dafaab-8ea2-4b65-b7a5-979423a7c8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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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46│上海莱士(002252):上海莱士收购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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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002252):上海莱士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c88060c2-2819-41f8-bdd6-8ea3e09acf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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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45│上海莱士(002252):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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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002252):海盈康(青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事宜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2d028180-7c89-42cd-94b8-493dcfef7c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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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45│上海莱士(002252):《上海莱士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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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002252):《上海莱士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951fba7d-46f1-4997-81ee-e118c9ba1c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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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46│上海莱士(002252):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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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45,311,952 股,占回购股份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68%,本次注销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 6,637,984,837股减少至 6,592,672,885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6年 6月 4日办理完成。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因注销回购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产生变化,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月 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
于人民币 2.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5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
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4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上述股份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月 14日、2025年 2月 1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8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5年 4月 2日至 2025年 10月 28日,公司
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69,081,9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最高成交价为 7.09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6.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74,937,179.9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0月
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等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向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研发项目核心骨干员工在内的人员授予总规模不超过
2,377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34%)的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上海莱士 A股普通股
股票。前述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续若顺利全额归属完成,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剩余股票 45,311,95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6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20
26年 5月 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2026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及
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收购的本公司股份转让给职工期限的相关约定,同时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
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并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 2025 年回购股份方案的剩余回购股份 45,311,
952股(按照前述的本次回购股份均价测算,对应的回购金额为 3.1152亿元)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
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前述事项已经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8日、2026
年 5月 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
日、2026年 5月 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就上述事项通知了债权人,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5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6年 6月 4日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数
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6,637,984,837股变更为 6,592,672,88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6,637,984,837元
变更为人民币 6,592,672,885元。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股份注销前 本次注销股份 回购股份注销后
数量(股)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4,710,500 0.07% 4,710,500 0.0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633,274,337 99.93% 45,311,952 6,587,962,385 99.93%
三、总股本 6,637,984,837 100.00% 45,311,952 6,592,672,885 100.00%
备注:以上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
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工商变更
登记及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4424846d-799f-43b3-a7b8-49f9aec544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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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7│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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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5e01569d-a7c7-40aa-b029-43fd78173c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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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6│上海莱士(002252):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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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5年 1月 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并于 2025年 2月 14 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股份回购方案。截至 2025年 10月 28 日,本次
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69,081,9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月 14日、2025年 2月 15日、2025年 10月 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等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向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研发项目核心骨干员工在内的人员授予总规模不超过
2,377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34%)的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上海莱士 A股普通股
股票。前述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续若顺利全额归属完成,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剩余股票 45,311,95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6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20
26年 5月 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收购的本公司股份转让给职工期限的相关约定,同时为提高公司长期投资
价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并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 2025 年回购股份方案的剩余回购股份(45,311
,952股)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将该部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相应减
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6,637,984,837 股变更为6,592,672,885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6,
637,984,837 元变更为人民币6,592,672,885元。前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年 5 月 21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及相
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6年 5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本通知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
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箱、邮寄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 5月 22日起 45日内
2、现场申报登记地点及申报材料寄送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 2009号 董事会办公室,工作日期间 8:00~16:30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默 邱宏
邮政编码:201401
联系电话:021-22130888-217
电子邮箱:raas@raas-corp.com
二、债权申报所需资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上述信函发出后请与公司联
系人电话确认;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上述电子邮件发出后
请与公司联系人电话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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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4│上海莱士(00225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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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提案涉及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本次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 3/4以上表决同意后方可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1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新城展园路 398号南郊宾馆;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总经理 Jun Xu(徐俊)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103人,代表股份 3,250,673,3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9.485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1,984,583,0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118%;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 1,101人,代表股份 1,266,090,3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74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下同)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098人,代表股份 785,300,3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548%。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1,098 人,代表股份 785,300,3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54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相关要求,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总股本为6,637,984,837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69,081,952股,在计算股东会有表决
权总股份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3、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
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为:
3,193,702,1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474%;56,410,75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54%;560,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2%;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728,329,15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453%;56,410,75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833%;560,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4%;投票表决结果:本提
案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提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以上,获得
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为:
3,193,687,0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469%;56,400,35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50%;585,9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728,314,05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434%;56,400,35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820%;585,9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6%;投票表决结果:本提
案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提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
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为:
3,193,706,36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475%;56,333,35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30%;633,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5%;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728,333,35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458%;56,333,356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735%;633,6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7%;投票表决结果:本提
案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提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
获得通过。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为:
3,203,556,668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06%;44,984,753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39%;2,131,9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6%;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
738,183,66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002%;44,984,753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284%;2,131,9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5%;投票表决结果:本
提案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提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半数以上,获
得通过。
5、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为:
3,225,600,08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87%;24,659,137股反对,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86%;414,1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760,227,07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072%;24,659,137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01%;414,1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7%;投票表决结果:本提
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该提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以上,
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葛娜娜、林添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5860e0b4-f10f-42cc-a621-a8f6eb2b51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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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24│上海莱士(00225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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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00225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b4fb2ed9-9103-4b2a-99c3-5fab104f9b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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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2│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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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61ca8dcb-7e81-414e-b223-f35cb1e180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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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2│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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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00225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3898b4ba-0200-4788-bd4b-ce75042ecf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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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上海莱士(00225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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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00225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6d19689-2fbf-496c-ba70-df346031c526.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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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上海莱士: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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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5/12254997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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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上海莱士: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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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50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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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上海莱士: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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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7/12250373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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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上海莱士: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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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25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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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上海莱士: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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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272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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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上海莱士: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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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上海莱士: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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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上海莱士: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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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上海莱士: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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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上海莱士: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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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1067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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