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54 泰和新材 更新日期:2026-02-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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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7:33 │泰和新材(002254):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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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 │泰和新材(002254):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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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 │泰和新材(002254):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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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5:50 │泰和新材(002254):2026年1-5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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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5:46 │泰和新材(002254):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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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8:57 │泰和新材(00225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宁东泰和新材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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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泰和新材(002254):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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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泰和新材(00225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泰和销售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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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8:21 │泰和新材(002254):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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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6:29 │泰和新材(002254):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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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7:33│泰和新材(002254):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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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 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00 ~ 4,200 8,953.71
比上年同期下降 68.73% ~ 53.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0,000 ~ -11,500 310.32
比上年同期下降 6,544.96% ~ 3,805.8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 ~ 0.06 0.10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主营业务影响
2025 年,受氨纶行业供需矛盾明显、市场有效需求不足、行业竞争加剧影响,氨纶价格处于低位运行。公司通过工程技术改造
等系统梳理,推动氨纶产品在效率、品质、成本方面实现稳步提升,整体亏损有所降低。芳纶行业受终端需求增长不足、产能增加影
响,市场竞争加剧,部分产品价格下降较大,公司积极优化芳纶产品结构,推动产品销量实现同比增长,但受价格拖累,整体盈利仍
有所下降。
(二)其他影响
2025 年受价格下滑以及产品库存影响,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约 7,500 万元;受应收款项影响,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约 3,500 万元
;因 2025 年贴息政策到期,利息费用同比增加约3,000 万元。
2025 年确认搬迁损益约 8,000 万元,对参股合伙企业的投资确认投资收益约 5,500 万元。
四、风险提示
上述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以
公司披露的 2025 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3230684f-9c3e-46f1-b2ac-886b31bcbb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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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泰和新材(002254):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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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002254):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04533067-1df1-455b-b97d-40da6c273f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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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泰和新材(002254):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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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002254):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除限售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b7886aa4-2c97-4d88-aafb-2d8bdf9c9a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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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5:50│泰和新材(002254):2026年1-5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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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002254):2026年1-5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c90fbddd-a2fa-46e4-bf2c-c19be7aa7d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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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15:46│泰和新材(002254):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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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6 年 1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
长宋西全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董事 11 名,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关于批准 2026 年 1-5 月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联董事初航正、李贺、顾丽萍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1 月 2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6 年
1-5 月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06f25b52-8c09-496c-8427-0ef36e62ba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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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 18:57│泰和新材(00225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宁东泰和新材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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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对象宁夏宁东泰和新材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基本情况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7日及 2025 年 5月 1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和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夏宁东
泰和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泰和新材”)提供不超过 10亿元的累计最高担保限额,为所有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最高担保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31.78 亿元。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起 12 个月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累计有效余额总额(即任一时点的担保
余额)不得超过上述最高担保限额总额。持有上述公司股权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可以根据各自的持股比例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并履
行各自的内部决策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和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宁夏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410202501
100002044号借款合同的保证合同),最高担保金额为 2,836.8万元(主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3,600万元)。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夏宁东泰和新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1200MA76CTRP62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4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7年 12月 14日
法定代表人:张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学纤维、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生物基材料、纸包装材料的制造、销售、技术
转让、技术咨询和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普通货物运输;纺织品、日用百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非
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与销售(
筹建,仅限于分支机构)、危险废物经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公司住所:宁夏宁东煤化工园区经五路东侧、铁路专用线西侧
2、主要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0,320 78.80%
2 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8,000 20.00%
3 宁夏嘉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680 1.20%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40,000 100.00%
截至目前,公司持有其 78.80%的股份,为宁东泰和新材的控股股东。
3、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295,779.74 万元,负债总额257,560.16万元,净资产为 38,219.58 万元;20
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130,612.88 万元,利润总额-41,659.11 万元,净利润-38,859.81 万元(上述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267,624.54 万元,负债总额251,879.16万元,净资产为 15,745.38万元;2025年
1-9月实现营业收入 93,004.38万元,利润总额-21,782.14万元,净利润-22,140.04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4、宁东泰和新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的范围
(1)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人民币 3,600 万元(大写:叁仟陆佰万元),贷款期限 1 年(即从 2026 年 01
月 12 日至 2027 年 01 月 11 日止)。
(2)保证人愿意就借款人偿付以下债务(合称“被担保债务”)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 2,836.8 万元
贷款本金及其项下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
鉴定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贷款人承担的除外)等;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
款项和费用。
2、保证的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
(1)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每一
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主合同约定借款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
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贷款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贷款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4、本合同自保证人和贷款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43,456.03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20.24%,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宁东泰和新材与国开行宁夏分行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
2、公司与国开行宁夏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9/55eb66af-ea67-4ab8-b206-4e14b757fa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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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泰和新材(002254):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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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新材”)分别于2025年 5月 12日、2025年 6月3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202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888,6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5月13日、2025年 9月 30 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862,945,783 股减少至857,057,183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62,945,783 元变更为人民币 857,057,18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
025 年 7 月 25 日、2025 年 12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二、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情况
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完成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及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营业执
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主要内容如下:
1、名称: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法定代表人:宋西全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5052087E
5、注册资本:捌亿伍仟柒佰零伍万柒仟壹佰捌拾叁元整
6、成立日期:1993 年 05 月 20日
7、住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 10号
8、经营范围:氨纶、芳纶系列产品的制造、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服务;纺织品、日用百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
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批发、零售;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f631dee1-6e72-49cc-af69-025eaac415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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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泰和新材(00225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泰和销售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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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对象烟台泰和新材销售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基本情况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7日及 2025 年 5月 12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和 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烟台泰和
新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销售公司”)提供不超过 10亿元的累计最高担保限额,为所有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最高担保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31.78 亿元。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起 12 个月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累计有效余额总额(即任一时点的担保
余额)不得超过上述最高担保限额总额。持有上述公司股权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可以根据各自的持股比例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并履
行各自的内部决策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1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开发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开发支行”)签订了《信用证开证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泰和销售 20251218),最高担保额为 8,000万元。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烟台泰和新材销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MA3UAQQMOP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20年 11月 5日
法定代表人:卢国启
经营范围:合成纤维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
材料技术研发;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峨嵋山路 1号内 215室
2、主要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0 100%
截至目前,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份,为泰和销售公司的唯一股东。
3、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166,314.57 万元,负债总额158,475.33万元,净资产 7,839.24万元;2024年
实现营业收入 229,166.45万元,利润总额 4,437.78万元,净利润 3,328.33万元(上述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207,257.16 万元,负债总额199,043.59万元,净资产为 8,213.57万元;2025年 1
-9月实现营业收入 143,740.59万元,利润总额 409.16万元,净利润 374.3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4、泰和销售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项下的开证金额、溢装金额、因债权人发生信用证项下垫款开证申请人应付的逾期
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依据主合同开证申请人应付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
2、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
自本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建行开发支行依据主合同项下的信用证实际付款之日后三年止,如果建行开发支行依据主合同项下的
信用证分次付款的,保证期间至建行开发支行最后一次付款之日后三年止。
4、主合同
烟台泰和新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证申请人”)与建行开发支行签订了编号为 20251201 泰和销售的《关于开立国内信
用证的特别约定》及开证申请人提交的编号为泰和销售 202512 的《开立国内信用证申请书》。
5、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及建行开发支行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40,244.03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19.78%,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泰和销售公司与建行开发支行签订的《开立国内信用证申请书》;
2、公司与建行开发支行签订的《信用证开证保证合同》;
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38a7fd1a-8c4e-4172-9ccb-7cfdfebc52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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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8:21│泰和新材(002254):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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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002254):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a19b5155-8513-4102-be50-e5420000e4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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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6:29│泰和新材(002254):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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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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