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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54(泰和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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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254 泰和新材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8-24 16:08 │泰和新材(002254):2026年半年度报告 │ ├─────────┼──────────────────────────────────────────────┤ │2026-08-24 16:08 │泰和新材(002254):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8-24 16:07 │泰和新材(002254):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8-24 16:07 │泰和新材(002254):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 ├─────────┼──────────────────────────────────────────────┤ │2026-08-24 16:07 │泰和新材(002254):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 │2026-08-24 16:06 │泰和新材(002254):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8-20 18:17 │泰和新材(002254):关于控股子公司民士达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8-20 16:00 │泰和新材(00225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和化学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8-18 18:53 │泰和新材(002254):关于控股子公司泰和兴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7-23 18:41 │泰和新材(002254):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 ─────────┬──────────────────────────────────────────────── 2026-08-24 16:08│泰和新材(002254):2026年半年度报告 ─────────┴──────────────────────────────────────────────── 泰和新材(002254):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9937b62f-5665-4e8d-b770-9ce1a0c656e5.PDF ─────────┬──────────────────────────────────────────────── 2026-08-24 16:08│泰和新材(002254):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泰和新材(002254):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1ff2511a-6270-4f17-bbb9-96a5dedf8225.PDF ─────────┬──────────────────────────────────────────────── 2026-08-24 16:07│泰和新材(002254):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泰和新材(002254):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2c318846-7011-415d-aa34-550d69a26c81.PDF ─────────┬──────────────────────────────────────────────── 2026-08-24 16:07│泰和新材(002254):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 ─────────┴──────────────────────────────────────────────── 泰和新材(002254):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ce6c32e5-9b5e-4ec8-8bf3-fadeba8a91dc.PDF ─────────┬──────────────────────────────────────────────── 2026-08-24 16:07│泰和新材(002254):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泰和新材(002254):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eba6bdb1-d578-41b8-958b-0765795ee88f.PDF ─────────┬──────────────────────────────────────────────── 2026-08-24 16:06│泰和新材(002254):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泰和新材(002254):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91c1dcf9-a2b0-42c2-ade9-f957cea93895.PDF ─────────┬──────────────────────────────────────────────── 2026-08-20 18:17│泰和新材(002254):关于控股子公司民士达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民士达特种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士达”,证券代码“920394”)于 2026 年 8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了《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1,240,077,115.63 1,044,944,432.02 18.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41,104,809.98 812,565,797.68 3.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5.75 5.56 3.4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3.72% 19.64% - 资产负债率(合并) 25.35% 20.52% -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230,782,682.48 237,494,209.44 -2.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789,012.30 63,027,821.80 -8.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50,813,964.03 61,115,373.14 -16.86%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063,256.08 44,354,279.90 64.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6.87% 8.43% -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6.04% 8.17% -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0 0.43 -8.12% 民士达《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 2026 年 8 月 20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https://www.bse.cn/)的相关公告,敬请广大投 资者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1dfbb498-a5fb-4d67-94c5-4f6069c3db64.PDF ─────────┬──────────────────────────────────────────────── 2026-08-20 16:00│泰和新材(00225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和化学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基本情况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0日及 2026年 5月 1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和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夏宁东泰 和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化学”)提供不超过 6亿元的累计最高担保限额,为所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最高担保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30亿元。自股东会通过本议案起 12个月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累计有效余额总额(即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 不得超过上述最高担保限额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泰和化学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泰和化学与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宁夏分行”)签订了《人民币资金总借款合同》(合同 编号:6410202601100002188),借款金额为 17,750万元;基于上述借款安排,公司与国开行宁夏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按持股 比例担保的最高金额为 12,103.03275万元。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 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夏宁东泰和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1200MABX2RC679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3,630万元 成立时间:2022年 9月 7日 法定代表人:寇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建筑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住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英力特项目区园区道路以北、停车场以东 2、主要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931 68.1861% 2 常州市科丰化工有限公司 4,600 13.6783% 3 烟台康舜新材料有限公司 2,090 6.2147% 4 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909 2.7029% 5 烟台智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09 2.7029% 临时公告:2026-048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6 上海麦普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779 2.3164% 7 大连安尼林化学有限公司 778 2.3134% 8 烟台智谷陆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75 1.1151% 9 烟台智谷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9 0.7701% 合计 33,630 100.00% 截至目前,公司持有其 68.19%的股份,为泰和化学的控股股东。 3、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92,523.88 万元,负债总额56,221.32万元,净资产为 36,302.56万元;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6,282.57万元,利润总额-1,083.27 万元,净利润-993.85 万元(上述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2026年 6月 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109,915.72万元,负债总额 73,830.97万元,净资产为 36,084.76万元;2026年 1-6月 实现营业收入 13,125.70万元,利润总额-329.53万元,净利润-329.5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4、泰和化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的范围 (1)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人民币 17750万元(大写:壹亿柒仟柒佰伍拾万元),贷款期限 7年(即从 2026 年 8月 25 日至 2033 年 8月 24日止)。 (2)保证人愿意就借款人偿付以下债务向贷款人提供担保: ○1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 12103.03275万元贷款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 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 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鉴定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贷款人承担的除 外)等; ○2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 2、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 (1)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每一 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主合同约定借款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最后 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贷款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贷款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4、本合同自保证人和贷款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97,889.58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13.87%,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泰和化学与国开行宁夏分行签订的《人民币资金总借款合同》; 2、公司与国开行宁夏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1b38e4a6-2a1e-4f7a-a124-54fe038d6062.PDF ─────────┬──────────────────────────────────────────────── 2026-08-18 18:53│泰和新材(002254):关于控股子公司泰和兴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烟台泰和兴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兴”,证券代码“874067”)于 2026 年 8 月 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了《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盈利能力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98,956,402.50 107,807,115.70 -8.21% 毛利率 35.79% 37.34%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719,020.87 23,205,094.62 -2.09%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20,471,390.81 22,330,596.64 -8.33%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10.78% 12.33% - 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归属于 9.72% 11.87% - 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 0.43 0.43 0.00% 偿债能力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362,503,827.44 327,340,373.18 10.74% 负债总计 152,701,346.59 121,213,923.63 25.98%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6,508,055.41 202,470,424.53 1.99%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87 3.79 2.1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8.83% 54.94% - 资产负债率(合并) 42.12% 37.03% - 流动比率 132.22% 133.29% - 利息保障倍数 1,026.34 179.66 - 临时公告:2026-047 营运情况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703,711.39 12,025,544.51 313.32% 应收账款周转率 4.45 4.16 - 存货周转率 1.20 1.69 - 成长情况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 10.74% -0.34% - 营业收入增长率 -8.21% 31.70% - 净利润增长率 -7.66% 38.46% - 泰和兴《202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 2026 年 8 月 18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的相关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41d77100-edef-469e-94e5-def39999f83f.PDF ─────────┬──────────────────────────────────────────────── 2026-07-23 18:41│泰和新材(002254):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泰和新材(002254):关于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681a70f3-e22c-41e4-9775-59476c6783c2.PDF ─────────┬──────────────────────────────────────────────── 2026-07-23 18:41│泰和新材(00225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增加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泰和新材(00225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增加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773e4eb6-278a-4bd0-9cd8-c33dae0c16ce.PDF ─────────┬──────────────────────────────────────────────── 2026-07-23 16:22│泰和新材(002254):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一、基本情况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新材”)分别于2026 年 4月 10日、2026 年 5月 11日召开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地址 由“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 10 号”变更至“山东省烟台市黄渤海新区海滨路 240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情况 公司已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完成了公司注册地址的工商变更及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营业执 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主要内容如下: 1、名称: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法定代表人:宋西全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5052087E 5、注册资本:捌亿伍仟柒佰零伍万柒仟壹佰捌拾叁元整 6、成立日期:1993 年 05 月 20日 7、住所:山东省烟台市黄渤海新区海滨路 240 号 8、经营范围:氨纶、芳纶系列产品的制造、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服务;纺织品、日用百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 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批发、零售;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2c555f02-d909-45f7-87b0-16baa0233af1.PDF ─────────┬──────────────────────────────────────────────── 2026-07-13 16:08│泰和新材(002254):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00 ~ 6,300 2,348.1 比上年同期增长 78.87% ~ 168.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750 ~ 1,125 -114.56 比上年同期增长 754.68% ~ 1,082.0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 ~ 0.07 0.03 备注: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上年同期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氨纶板块实现大幅减亏。受行业供需格局优化影响,叠加核心原料价格上涨等因素,氨纶产品售价及销量均有所增长 ;同时公司内部实施技改提质降本,生产效率及产能利用率得到一定程度的上升,单位成本同比下降。 芳纶板块通过精准营销实现销量全面增长,但间位芳纶受品种结构影响盈利能力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对位芳纶持续推进生产优 化降本增效,并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动态价格调整,盈利水平出现较大幅度的回升。 在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下,公司整体经营状况显著改善,盈利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修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初步估算的结果,具体经营数据将在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b5179a0f-9aca-4b1f-a2c0-603006e1e09e.PDF ─────────┬──────────────────────────────────────────────── 2026-06-08 19:28│泰和新材(00225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新材”)股票(证券简称:泰和新材,证券代码:002254)交易价格连 续三个交易日(2026 年 6月 4日、2026年 6月 5日、2026年 6月 8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关注到部分投资者对对位芳纶在光纤光缆及数据中心中的应用比较关注,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1)2025年,公司的泰普龙?对位芳纶及其制品在光纤光缆领域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足 10%,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 2026 年 1-5月份,上述占比未发生明显变化。 (2)公司产品在数据中心中没有直接应用。 (3)公司对位芳纶的产能利用率尚处于较低水平,今年 1-5月产品售价与上年同期比没有出现明显变化。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股票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股价短期内大幅上涨出现异常波动情况,可能存在短期涨幅较大后的 回落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4、《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5774d306-c0f7-42ed-96be-10b3478f0d87.PDF ─────────┬──────────────────────────────────────────────── 2026-05-28 17:02│泰和新材(002254):通知债权人公告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1、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或“公司”)分别于 2026年 5月 11日、2026年 5月 28 日召开第十二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 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对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37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5,529,000股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相应减少 5,529,000股,由 857,057,183股减少至 851,528,183 股 ;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5,529,000 元,由人民币 857,057,183元变更为人民币 851,528,183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2日、2026年 5月 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 -038)。 2、公司于 2026年 5月 28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烟台星华氨纶有限公司的议案》。为 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效率及经营效益,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烟台星华氨纶有限公司(下称“星华氨纶”) 。公司为吸收合并方,星华氨纶为被吸收合并方。吸收合并完成后,星华氨纶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公司作为存续方将依法承继 星华氨纶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及相关权利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发布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关于吸收合并烟台星华氨纶有限公司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0)。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 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 效性,将视为有关债权人放弃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权利,其享有的债权(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 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申报时间:2026年 5月 29日至 2026年 7月 12日(工作日上午 8 :30-11:30,下午 13:00-16:00) 3、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黄渤海新区海滨路 240 号泰和新材国际创智中心(八角国际会展中心北侧) 联系人:泰和新材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5-6394123 传真号码:0535-6394123 邮政编码:265503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签收日为准,并于寄出时电话通知公司联系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76aea6fc-0f05-4f18-ad92-bcdd16a2a023.PDF ─────────┬──────────────────────────────────────────────── 2026-05-28 17:01│泰和新材(002254):关于吸收合并烟台星华氨纶有限公司的公告 ─────────┴──────────────────────────────────────────────── 一、吸收合并概述 1、基本情况 鉴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星华氨纶有限公司(下称“星华氨纶”)已无实质性经营 业务,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效率及经营效益,公司拟吸收合并星华氨纶。吸收合并完成后,星华氨纶将予以注 销。 2、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吸收合并烟台星华氨纶有限公司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吸收合并事宜属于公司内部资源重组,不涉及第三方权益,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被吸收合并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烟台星华氨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757486022L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692.22万元 成立时间:2003年 12月 30日 法定代表人:卢国启 经营范围:生产氨纶丝产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嫩江路 12号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星华氨纶 100%股份 星华氨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星华氨纶资产总额 21,686万元,负债总额 499万元,净资产 21,187 万元;2025 年实现营业收入 25 8 万元,净利润 181 万元(上述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星华氨纶资产总额 21,422万元,负债总额 254万元,净资产 21,168万元;2026年 1-3月份实现营业收 入 0万元,净利润-1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吸收合并方案 (一)吸收合并的方式:公司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整体合并星华氨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及相关权益。吸收合并完成后, 公司存续经营,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等保持不变;星华氨纶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二)吸收合并的范围:本次吸收合并后,星华氨纶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及相关权利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星华氨纶原 有员工已经完成转移和处置,不存在需要安置的员工。 (三)其他相关安排:合并双方将签署相关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债权人通知、公告程序,协同办理资产移交 、权属变更、税务清算、工商注销等相关手续,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为便于实施本次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事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次吸收合并的全部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的签署、办理相关资产转移、税务清算、工商注销登记等事项。 四、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合并方星华氨纶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实 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变化。 (四)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人员安置,有利于整合内部资源,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效率及经营效益,符合公司整体 发展战略。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相关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caff3906-55b0-428c-b0e6-7d2382122d03.PDF ─────────┬──────────────────────────────────────────────── 2026-05-28 17:01│泰和新材(002254):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会议)于 2026年 5月 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西全先生召集,与会董事一致推举邱召明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21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 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11名,实到董事 11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 次会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 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吸收合并烟台星华氨纶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于吸收合并烟台星华氨纶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 2026年 5月 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于董事会召开前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678527ab-03a3-4920-8022-e07a42bb08cb.PDF ─────────┬──────────────────────────────────────────────── 2026-05-28 16:59│泰和新材(002254):公司章程 ─────────┴──────────────────────────────────────────────── 泰和新材(002254):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a1577358-a87d-4371-9eda-d8adad8805b6.PDF ─────────┬──────────────────────────────────────────────── 2026-05-28 16:58│泰和新材(00225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5月28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5月28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黄渤海新区海滨路240号泰和新材国际创智中心(八角国际会展中心北侧),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邱召明先生(与会董事一致推举) 7、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9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28,175,2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89 3%(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857,057,183 股,其中回购专户中库存股 8,824,123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848,233,060 股)。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08,900,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416 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8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275,0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24%。 8、全体董事均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列席会议。 9、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孙鹏敏、向海平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式书面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 378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5,529,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情况为:同意 327,783,7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807%;反对 37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134%;弃权 1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59%。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886,6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7.9692%;反对 37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9302%;弃权 1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006%。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股份总数由 857,057,183 股减少至 851,528,183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57,057,183 元变更为人民币 851,528,183 元,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全部事宜。 表决情况为:同意 327,653,33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410%;反对 491,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496%;弃权 3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94%。该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作出,获得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756,2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7.2928%;反对 49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5474%;弃权 3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598%。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6 年 5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孙鹏敏、向海平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出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详见 202 6 年 5月 29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会决议; 2、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08d86c29-c323-4559-b959-bc9e246015ff.PDF ─────────┬──────────────────────────────────────────────── 2026-05-28 16:58│泰和新材(00225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致: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并 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 提供的原始文件、副本、复印件等书面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材料与正本原始材料一致 。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仅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 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已于 2026 年 05 月 12 日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及审议议案等相关事项的通知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该通知载明的会议 召开时间是2026 年 05 月 28 日下午 14:30。 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在2026 年 05月 2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及互联网投票系统在 2026 年 05 月 28 日 9:15 至 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网络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会按通知公告要求,如期于 2026 年 05 月 28 日下午14:30 在山东省烟台市黄渤海新区海滨路 240 号泰和新材国际 创智中心(八角国际会展中心北侧)公司会议室召开。刊登通知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召开日期超过 15 日,符合法定要求。 经本所律师审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邱召明主持,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会议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 29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28,175,2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38.6893%,其中:出席 会议现场的股东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08,900,1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36.416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7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9,275,0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2724%。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289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278,1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2727%。上述现场出席及通过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均为公司董 事会确定的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22 日 15:00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以及合法 的委托代理人。 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和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经本所律师审核,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有效证明文件,其资格真实、合法、有效。出席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符合规定。 三、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公告通知,本次股东会对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的内容相符。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验证,本次股东会就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在现场投票表决中, 由工作人员邢丽平、田蕾负责计票,股东代表岳爱丽、庞宏仪及本所律师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监票,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参加网络投 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通过网络进行投票。 公司董事会提交审议的议案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第 2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第 1、2 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具体如下: 1.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327,783,7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7%;反对票 372,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4%;弃权票 19,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 18,886,6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692%;反对票 372,1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02%;弃权票 1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6%。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表决通过。 2.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327,653,33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0%;反对票 491,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6%;弃权票 30,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票 18,756,25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928%;反对票 491,1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74%;弃权票 3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98%。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作出,获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表决通过。 五、结论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会召集人的资格以及出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壹式肆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必备公告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并公告,非经本所书面同意, 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f7fc3612-d6e2-473f-ae96-ef803816b13f.PDF ─────────┬──────────────────────────────────────────────── 2026-05-21 18:52│泰和新材(002254):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31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的高级管理人员顾裕梅女士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 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78,75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总会计师顾裕梅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持有无限售股份 (股) 比例 数量(股) 顾裕梅 总会计师 315,000 0.04% 78,750 二、本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及比例:顾裕梅女士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8,750股(如果可出售数量减少,以减少后的可出售数量为准), 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6年6月 15 日至 2026年 9月 14 日),根据法律法规等 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裕梅女士没有关于买入或卖出公司股份的承诺事项,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买入或卖出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 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上述股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高管顾裕梅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4af20791-33fc-4fcd-a6b1-9caf57f1ce1d.PDF ─────────┬──────────────────────────────────────────────── 2026-05-15 20:17│泰和新材(002254):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8,824,123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 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857,057,183股-8,824,123股)×0.2元/10股= 16,964,661.20元(含税)。 2、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计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本次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16,964,661.20 元÷857,057,183 股*10=0.197940 元/股(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3、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0197940)元/股。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获 2026年 5月 11 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截至议案审批日,共计848,233,0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6,9 64,661.2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 总数为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824,123股后的 848,233,0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0.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注】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2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46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083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 08*****296 烟台裕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 08*****019 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 08*****764 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3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参数调整情况 1、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8,824,123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857,057,183股-8,824,123股 )×0.2元/10股=16,964,661.20元(含税)。 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计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每股分红金 额÷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848,233,060股×0.02元/股÷857,057,183股=0.0197940元/股。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0197940)元/股。 2、关于相应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宜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将进行相应 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黄渤海新区海滨路 240号泰和新材国际创智中心 咨询联系人:董旭海、于礼玮 咨询电话:0535-6394123 传真电话:0535-6394123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4cc1778b-6e35-4be0-963e-642811c8c597.PDF ─────────┬──────────────────────────────────────────────── 2026-05-14 18:08│泰和新材(002254):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和新材”)股票(证券简称:泰和新材,证券代码:002254)交易价格连 续三个交易日(2026 年 5月 12 日-14 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 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年 4 月 14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2026年 4月 25日披露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基本面没有发生较大变化。近期与投资者交流的过程中,部分投资者对对位芳纶在光纤光缆中的应 用比较关注。公司的泰普龙?对位芳纶及其制品具有高强度、高模量等特点,可应用于光缆、汽车、安全防护等领域。2025年,公司 的泰普龙?对位芳纶及其制品在光缆领域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足 10%,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2026 年 1-4 月份,上述占 比未发生明显变化。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股票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股价短期内大幅上涨出现异常波动情况,可能存在短期涨幅较大后的 回落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5、《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c5af648-0591-462d-bd79-f47e154f10c6.PDF ─────────┬──────────────────────────────────────────────── 2026-05-13 15:40│泰和新材(002254):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和化学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基本情况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0日及 2026年 5月 1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和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宁夏宁东泰 和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化学”)提供不超过 6亿元的累计最高担保限额,为所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最高担保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30亿元。自股东会通过本议案起 12个月内,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累计有效余额总额(即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 不得超过上述最高担保限额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泰和化学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泰和化学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东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宁东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编号:2025 年中银(宁东)固借字 006号),借款金额 24,695 万元,用于置换其此前与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 黄河银行”)签署的《黄河银行债务承继协议》项下的相关债务;同时泰和化学与中行宁东支行另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编号:2025 年中银(宁东)固借字 007号),借款金额为 10,000万元;基于上述借款安排,公司与中行宁东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 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年中银(宁东)额高保字 006号),按持股比例担保的最高金额为 23,655.05万元;与此同时,公司与宁 夏黄河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高保字第00100022024062101120-4号)及《银行债务承继协议》终止。此外,泰和化学已足 额履行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武分行(以下简称“建行灵武分行”)的还款义务,公司与建行灵武分行签署的《本金最高额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640279000ZGDB2024N00W)及《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合同编号:THHX-2024-06)相应终止。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 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夏宁东泰和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1200MABX2RC679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3,630万元 成立时间:2022年 9月 7日 法定代表人:寇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建筑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 化学品);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住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英力特项目区园区道路以北、停车场以东 2、主要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931 68.1861% 2 常州市科丰化工有限公司 4,600 13.6783% 3 烟台康舜新材料有限公司 2,090 6.2147% 4 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909 2.7029% 5 烟台智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09 2.7029% 6 上海麦普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779 2.3164% 7 大连安尼林化学有限公司 778 2.3134% 8 烟台智谷陆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75 1.1151% 9 烟台智谷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9 0.7701% 合计 33,630 100.00% 截至目前,公司持有其 68.19%的股份,为泰和化学的控股股东。 3、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泰和化学资产总额 92,523.88万元,负债总额56,221.32万元,净资产为 36,302.56万元;2025年 实现营业收入 6,282.57万元,利润总额-1,083.27 万元,净利润-993.85 万元(上述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泰和化学资产总额 106,994.08 万元,负债总额70,805.36万元,净资产为 36,188.72万元;2026年 1-3月份实现营业收入 7,927.31万元,利润总额-113.83万元,净利润-113.83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4、泰和化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主合同 债权人与债务人泰和化学之间自 2026年 5月 13日起至 2030年 7月 1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 业务合同(统称“单笔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2、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按持股比例确认)人民币¥236,550,510.00。 (2)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 (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3、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5.82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22.41%,均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泰和化学与中行宁东支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2、公司与中行宁东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af14c765-587f-4706-a3f1-75491b14dd86.PDF ─────────┬──────────────────────────────────────────────── 2026-05-12 15:47│泰和新材(002254):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协会 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 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5日(周五)15:00-16: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 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1df667d6-ebd7-410a-9b20-959c0db6a685.PDF ─────────┬──────────────────────────────────────────────── 2026-05-11 20:31│泰和新材(002254):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 经全体委员协商一致,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1 日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邱新平先生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王晨明女士、王洪光先生出席会 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 372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547.20 万股。同时,同意公 司回购注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4名激励对象和因客观原因离职的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5.70 万股。 委员签名: 王晨明 邱新平 王洪光 二○二六年五月十一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daf6ddff-fd38-4679-9fe7-999b316edd13.PDF ─────────┬──────────────────────────────────────────────── 2026-05-11 20:31│泰和新材(002254):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1日在本公司召开,公司董事长宋 西全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11名,实到董事 11名,董事初航正先生、唐长江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 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确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唐长江先生(独立董事)、宋西全先生(董事 )、王洪光先生(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委员(相关简历附后),其中唐长江先生为主任委员。 2、以 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宋西全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相关简历附后) 。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3、以 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聘任迟海平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相关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4、以 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确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王晨明女士(独立董事,注册会计师)、初航 正先生(董事)、唐长江先生(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相关简历附后),其中王晨明女士为主任委员。 5、以 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聘任副总裁及总会计师的议案,聘任马千里先生、杜玉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顾 裕梅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相关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6、以 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董旭海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相关简历附 后)。 董旭海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旭海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黄渤海新区海滨路 240 号泰和新材国际创智中心 (八角国际会展中心北侧) 邮编:265503 电话: 0535-6394123 传真: 0535-6394123 电子邮箱: dongxuhai@tayh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7、以 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确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邱新平先生(独立董事)、王晨明女士 (独立董事)、王洪光先生(独立董事)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相关简历附后),其中邱新平先生为主任委员。 8、以 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确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宋西全先生(董事长)、迟海平先生(董事、 总裁)、邱召明先生(职工董事)、马千里先生(董事、副总裁)、李贺先生(董事)、顾丽萍女士(董事)、邱新平先生(独立董 事)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相关简历附后),其中宋西全先生为主任委员。 9、以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董事宋西全先生、迟海平先生、马千里先生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根据相关规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详见 2026年 5月 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详见 2026年 5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山东松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泰和新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回购、注销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10、以 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股份总数由 857,057, 183股减少 851,528,183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57,057,183元变更为人民币 851,528,183元。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在股东会通 过该议案后,办理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全部事宜。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 2026 年 5 月 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11、以 11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26年 5月 28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 2026年 5月 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8a515d06-7b0d-4fae-9466-9fc45dd4d6ff.PDF ─────────┬──────────────────────────────────────────────── 2026-05-11 20:22│泰和新材(00225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1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规定,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 372 名激励对 象对应考核年度不得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合计5,472,000 股。同时,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2 名激励对象因客观原因 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57,000 股,以上拟回购注销 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529,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57,057,183股变更为851,528,183股,注册资本由人民 币 857,057,183 元变更为人民币 851,528,183 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57,057,183 元。 851,528,183 元。 临时公告:2026-031 2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 数为 857,057,183 股,全部为普 为 851,528,183 股,全部为普通股。 通股。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及 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全部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c28f1155-0a62-4e93-978c-ca333170107b.PDF ─────────┬──────────────────────────────────────────────── 2026-05-11 20:21│泰和新材(002254)::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 │分限... ─────────┴──────────────────────────────────────────────── 泰和新材(002254)::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2ef7153c-cbbc-4ef9-a258-da862b42c3b1.PDF ─────────┬──────────────────────────────────────────────── 2026-05-11 20:20│泰和新材(002254):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泰和新材股东表决权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征集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征集人”、“投资者服务中心”)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征集人聘请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 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征集人向截至2026年4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全体股东征集2026年5月1 1日召开的泰和新材2025年度股东会表决权(以下简称“本次征集表决权”)的相关事宜所涉及的有关事实进行核查的基础上,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就征集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和陈述,本所及本所律师已得到征集人的如下保证: 1.所有提供的给本所及本所律师的投资者委托材料为投资者按照征集公告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其与原件一致,没有遗漏; 2.提供的给本所的征集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法律意见书系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出具; 2.本所及本所律师对本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有关事实的了解,最终依赖于征集人向本所及本所律师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陈 述; 3.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本次征集表决权有关的中国境内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并不具备对有关会计、审计等专 业事项发表专业意见的适当资格。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会计、审计事项等内容时,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文件和相关 主体的说明予以引述; 4.本所及本所律师确认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5.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征集表决权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报送及披露,并愿意就本法 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泰和新材在其为实施本次征集表决权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泰和新材作 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本所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的相应内容再次审阅并确认; 7.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征集人为本次征集表决权之目的使用,非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现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征集人的主体资格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根据《证券法》《暂行规定》《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 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 等股东权利。 根据泰和新材于2026年4月16日披露的《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表决权 的公告》(以下简称“《征集表决权公告》”),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投资者服务中心。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的主体资格符合《证券法》《暂行规定》的规定,具备公开征集表决权的主 体资格。 二、关于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程序 经核查,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征集表决权公告》已依法披露,《征集表决权公告》及其附件《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的内 容符合《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征集人已依法充分披露股东作出授权委托所必需的信息。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程序符合《暂行规定》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征集表决权的情况及行权结果 根据本次征集表决权中授权征集人行使表决权的《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征集人书面确认及相关证明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 共收到6名有效股东授权征集人行使表决权的文件,代表泰和新材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共21,600股,约占泰和新材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25%。 经核查,征集人委托马行原、闻治出席了泰和新材2025年度股东会,并已按照《征集表决权公告》披露的表决意见和《征集表决 权授权委托书》中的指示内容代表委托股东对泰和新材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行使表决权。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征集表决权的行权结果符合《暂行规定》的规定。 四、关于本次征集表决权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的主体资格、征集程序及行权结果符合《证券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本所负责人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974c49d7-1734-4ad0-88d1-a8a84ac708fc.PDF ─────────┬──────────────────────────────────────────────── 2026-05-11 20:19│泰和新材(002254):公司章程 ─────────┴──────────────────────────────────────────────── 泰和新材(002254):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b080cc17-725f-4ec3-a48b-2f6ebcf110a5.PDF ─────────┬──────────────────────────────────────────────── 2026-05-11 20:18│泰和新材(00225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相关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8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8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22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6 年 05 月 22 日下午 15:00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黄渤海新区海滨路 240 号泰和新材国际创智中心(八角国际会展中心北侧),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及各议案相关公告详见 2026 年 5 月 12 日 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3、第 2 项议案将以特别决议做出,需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4、上述 2 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意欲参加现场股东会的股东,请于 2026 年 05 月 26 日下午 16:00 前利用电话、传真或者信函报名,也可直接到公司报名 。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股票账户卡原件;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股票 账户卡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 请于 2026 年 05 月 28 日 14:20 前到场,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 2、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黄渤海新区海滨路 240 号泰和新材国际创智中心(八角国际会展中心北侧);邮编:265503;电话:0 535-6394123;传真:0535-6394123;邮箱:securities@tayho.com.cn;联系人:董旭海、于礼玮。 3、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 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见“附件 1”。 五、投票注意事项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 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股东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会,纳入出席股东会 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 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fe860a38-c5b6-4aca-982b-0b6d954e7ecc.PDF ─────────┬──────────────────────────────────────────────── 2026-05-11 20:18│泰和新材(002254):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泰和新材(002254):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3b6b40ef-df6b-454b-a20a-dff3b35af54a.PDF ─────────┬──────────────────────────────────────────────── 2026-05-11 20:18│泰和新材(002254):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泰和新材(002254):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52f3a6fd-7a5c-4f59-91ed-b58cc1e971e3.PDF ─────────┬──────────────────────────────────────────────── 2026-05-11 20:17│泰和新材(002254):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6 年 5 月 9 日召开,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邱召明先生为 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相关简历附后),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ac7a644c-8544-4808-a2e8-76e5b3ed64c7.PDF ─────────┬──────────────────────────────────────────────── 2026-05-11 20:17│泰和新材(002254):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 泰和新材(002254):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69e8b400-0910-4029-a47c-689fd832840f.PDF ─────────┬──────────────────────────────────────────────── 2026-04-30 00:00│泰和新材(002254):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5月 11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相关 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1 日 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1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 月 30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6 年 04 月 30 日下午 15:00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黄渤海新区海滨路 240 号泰和新材国际创智中心(八角国际会展中心北侧),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批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批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6 年度财务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算报告》的议案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批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批准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2.00 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6)人 12.01 关于选举宋西全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12.02 关于选举迟海平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12.03 关于选举马千里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12.04 关于选举初航正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临时公告:2026-026 12.05 关于选举李贺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12.06 关于选举顾丽萍女士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13.00 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4)人 13.01 关于选举唐长江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13.02 关于选举邱新平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13.03 关于选举王晨明女士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13.04 关于选举王洪光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讨论通过,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及各议案相关公告详见 2026 年 04 月 14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3、第 6 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4、第 10 项议案将以特别决议做出,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5、第 2、3、5、6、8-13 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公司独立董事程永峰、王吉法、金福海、唐长江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 2025 年度述 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 2026 年 04 月 14 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意欲参加现场股东会的股东,请于 2026 年 05 月 07 日下午 16:00 前利用电话、传真或者信函报名,也可直接到公司报名 。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股票账户卡原件;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股票 账户卡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 请于 2026 年 05 月 11 日 13:50 前到场,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 2、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黄渤海新区海滨路 240 号泰和新材国际创智中心;邮编:265503;电话:0535-6394123;传真:0535- 6394123;邮箱:securities@tayho.com.cn;联系人:董旭海、于礼玮。3、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 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见“附件 1”。 五、投票注意事项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 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股东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会,纳入出席股东会 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 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e4f5fb1-2c8e-4c4a-9d6f-0cb6d9aa6caa.PDF ─────────┬──────────────────────────────────────────────── 2026-04-30 00:00│泰和新材(002254):泰和新材2025年度股东会材料 ─────────┴──────────────────────────────────────────────── 泰和新材(002254):泰和新材2025年度股东会材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8c2b090-3b1a-4610-9b11-bca4857ee6eb.PDF ─────────┬──────────────────────────────────────────────── 2026-04-28 15:52│泰和新材(002254):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已于近日搬迁至新地址办公,现将具体变更内容公告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办公地址 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 山东省烟台市黄渤海新区海 龙江路 10号 滨路 240号 邮政编码 264006 265503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地址同步变更。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网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8b56a76-aa22-49e2-9236-9ce5e7be513d.PDF ─────────┬──────────────────────────────────────────────── 2026-04-24 15:46│泰和新材(00225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泰和新材(00225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a406ea1-7bcc-42a2-914b-6a5ddc707886.PDF ─────────┬──────────────────────────────────────────────── 2026-04-20 15:47│泰和新材(002254):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已于 2026 年 4月 14日披露,为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将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星期一)15:00—16:00 在全景网举行 2025 年度业绩 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 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裁迟海平先生,总会计师顾裕梅女士,独立董事程永峰先生,董事会秘书董旭海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4 月 26 日(星期日)15: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fb7e129-358c-4cba-8751-169d1e739aab.PDF ─────────┬──────────────────────────────────────────────── 2026-04-15 16:19│泰和新材(002254):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 泰和新材(002254):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8774bfa7-bb43-45d7-9e70-3b55b97a131d.PDF ─────────┬──────────────────────────────────────────────── 2026-04-14 00:30│泰和新材(002254)::Tayho Advanced Materials Group Co.,LTD.20... ─────────┴──────────────────────────────────────────────── 泰和新材(002254)::Tayho Advanced Materials Group Co.,LTD.20...。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bcde084a-5afc-4b6e-8fcf-2500f177b2e7.PDF ─────────┬──────────────────────────────────────────────── 2026-04-14 00:30│泰和新材(002254):泰和新材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 泰和新材(002254):泰和新材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7aca89ea-5616-4791-83d5-40eb7f11a995.PDF ─────────┬──────────────────────────────────────────────── 2026-04-13 19:32│泰和新材(00225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截至公告日,共计 848,233,660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 0.20元现金股利(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 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 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95,455,999.6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无需提取盈余公积,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2,083,352,079.24元,减当年对股东的分配 42,706,083.00 元,可分配利润余额为 2,336,101,995.88元(按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口径计算,2025年实现净利润 41,464,894.92元, 可分配利润余额为 1,952,529,135.75元)。 因公司实施股份回购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8,824,123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为积极回馈 投资者,公司 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股份后的数量(截至议案审批日, 共计 848,233,0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6,964,661.20元(含 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 配 实 施 后 , 未 分 配 利 润 余 额 2,319,137,334 .68 元 、 资 本 公 积 余 额4,085,731,339.27元,留待以后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总数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 总数为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 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6,964,661.2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40.91%。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6,964,661.20 42,706,083.00 257,051,478.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1,464,894.92 89,537,086.74 333,041,585.6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952,529,135.7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336,101,995.88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316,722,222.20 临时公告:2026-01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54,681,189.1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316,722,222.2 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 □是?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其他说明:不适用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5年度的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 报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四、备查文件 1、审计报告;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b8a9fb09-85c6-45b7-8a34-80a43201958a.PDF ─────────┬──────────────────────────────────────────────── 2026-04-13 19:32│泰和新材(00225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泰和新材(00225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c3c8a50f-c107-47ed-8bb6-89edba07bb67.PDF ─────────┬──────────────────────────────────────────────── 2026-04-13 19:32│泰和新材(00225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邱新平) ─────────┴──────────────────────────────────────────────── 泰和新材(00225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邱新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d166ba1a-92b1-43dd-961f-344fc39ab057.PDF ─────────┬──────────────────────────────────────────────── 2026-04-13 19:32│泰和新材(00225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唐长江) ─────────┴──────────────────────────────────────────────── 泰和新材(00225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唐长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e57d51c4-f9ca-449d-a229-39ff4794e1e4.PDF ─────────┬──────────────────────────────────────────────── 2026-04-13 19:32│泰和新材(00225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邱新平) ─────────┴──────────────────────────────────────────────── 泰和新材(00225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邱新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c234e809-8d77-48bd-91a7-995b2230e282.PDF ─────────┬──────────────────────────────────────────────── 2026-04-13 19:32│泰和新材(002254):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或“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现将 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1年 12 月 22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 琦先生。致同拥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编号为 0014469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致同从业人员近 6,000 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人。 致同 2024年度业务收入 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亿元。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 5月12 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同意聘任致同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 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四、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致同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 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致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致同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 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 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 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五、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月 17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 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致同为公司审计机构。 (二)2026年 2月 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致同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经 理、签字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致同提交了沟通材料,就独立性问题、审计计划时间安排、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要领域等事项与审计 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 4月 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致同出具 2025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 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5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沟通。 (四)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对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议案进行了审议,审计委员会对致同 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 循《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完成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 的职责,尽职尽责并如期完成了 2025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 六、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客观、公 正、及时、准确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具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 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 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e1d89fb9-cc5d-4952-b944-9e314d5b7576.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5│泰和新材: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5/1225494315.PDF ─────────┬──────────────────────────────────────────────── 2026-04-25│泰和新材: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74949.PDF ─────────┬──────────────────────────────────────────────── 2026-04-14│泰和新材: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4/1225099123.PDF ─────────┬──────────────────────────────────────────────── 2025-10-25│泰和新材: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0838.PDF ─────────┬──────────────────────────────────────────────── 2025-08-26│泰和新材: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9631.PDF ─────────┬──────────────────────────────────────────────── 2025-04-26│泰和新材: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1118.PDF ─────────┬──────────────────────────────────────────────── 2025-04-19│泰和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9/1223152382.PDF ─────────┬──────────────────────────────────────────────── 2024-10-29│泰和新材: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8223.PDF ─────────┬──────────────────────────────────────────────── 2024-08-17│泰和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7/1220894330.PDF ─────────┬──────────────────────────────────────────────── 2024-04-29│泰和新材: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6643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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