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56 兆新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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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7:52│兆新股份(00225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薄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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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薄静静女士为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
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
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
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3/11adf609-3201-47d3-bd3a-a6f61ba03f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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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7:51│兆新股份(002256):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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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 10:30 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1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化春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 1.01:选举刘公直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刘公直先生回避表决该子议案。
子议案 1.02:选举陈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已届满,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一大股东恒丰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提名刘公直先生及陈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次换届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子议案 2.01:选举杨雅莉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杨雅莉女士回避表决该子议案
子议案 2.02:选举薄静静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董事薄静静女士回避表决该子议案
子议案 2.03:选举孙青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子议案 2.04:选举连莲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已届满,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一大股东恒丰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同意提名杨雅莉女士、薄静静女士、孙青女士及连莲女士为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以
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次换届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14: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dcc53b4f-6201-427c-9e6d-738b237f95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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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7:50│兆新股份(002256):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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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上午11: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
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德才先生主持,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子议案 1.01:选举李沫雯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子议案 1.02:选举张闻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已届满,为了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第一大股东恒丰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提名,监事会同意李沫雯女士及张闻女士作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三年,李沫雯女士及张闻女士简历附后。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本次监事会换届不存
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1ed4b078-c79a-486c-b771-6cc7e4b4e7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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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7:49│兆新股份(002256):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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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14:30以现场
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4日(星期三)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对象:
1、截至2024年12月4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座34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1、2、3 为等额选举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1.01 《选举刘公直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陈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4 人
2.01 《选举杨雅莉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薄静静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孙青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4 《选举连莲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3.01 《选举李沫雯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02 《选举张闻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00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7.00 《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 √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8.00 《关于<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 √
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 √
持股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1、上述提案 1.00、提案 2.00 与提案 3.00 的生效前提是提案 4.00 审议通过。
2、上述提案 1.00、提案 2.00 与提案 3.00 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应选非独立董事 2 人、独立董事 4 人、股东代表监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
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上述提案 4.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
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须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4年12月5日(8:30~12:00和14:00~17: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座34层
),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栋B座3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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