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56 兆新股份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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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20:00 │兆新股份(002256):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更正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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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56 │兆新股份(002256):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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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7:25 │兆新股份(002256):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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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7:51 │兆新股份(002256):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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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7:15 │兆新股份(002256):关于控股子公司融资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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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40 │兆新股份(002256):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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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39 │兆新股份(002256):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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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39 │兆新股份(002256):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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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37 │兆新股份(002256):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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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36 │兆新股份(002256):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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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20:00│兆新股份(002256):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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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新股份(002256):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1/90a201bd-4246-4eb7-a2a4-945f445f4d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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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9:56│兆新股份(002256):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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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事项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111),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疏忽,存在一处信息笔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2、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954,847,822 万元
更正后:
2、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954,847,822 元
除上述内容外,其他披露内容不变。公司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
强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1/300eff0c-0a24-4acb-8797-8f8991f8ed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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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7:25│兆新股份(002256):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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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新股份(002256):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ba0fb236-2384-45bc-9cec-9c643058c8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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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7:51│兆新股份(002256):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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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新股份(002256):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24775202-6921-4812-8256-4c021ef50e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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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8 17:15│兆新股份(002256):关于控股子公司融资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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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永晟”)经
营发展的需要,深圳永晟与潍坊创元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潍坊创元”)就可转债投资事宜达成一致。潍坊
创元以可转债的方式对深圳永晟进行投资,潍坊创元先向深圳永晟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的融资,期限 6 个月,利率为 6
%/年,并有权在协议约定的期间内将该笔融资转换为对深圳永晟的股权投资。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深圳永晟以其
持有的合肥市永聚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永聚”)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合肥永聚以其持有的电站资产、电费
收费权以及合肥晟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晟日”)100%股权提供抵押、质押担保,合肥晟日以其持有的电站资产、
电费收费权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本次为深圳永晟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本次担保事项均已履行子公
司的股东会等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 称:潍坊创元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MAE7T71R39
3、执行事务合伙人:山东戈甲投资有限公司
4、地址: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清池街道花园社区健康东街 6888 号中央商务区B 区 B4 号楼 1005(仅限办公)
5、类 型:有限合伙企业
6、出资额:人民币 4,002 万元
7、成立日期:2024 年 12 月 09 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
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合伙人:潍坊高新区科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99.95%份额,山东戈甲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0.05%份额。
10、公司与潍坊创元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经查询,潍坊创元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8395421X
法定代表人:黄炳涛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15276.0671 万元
成立日期:2014 年 2 月 13 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发电工程的设计;新能源发电工程的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太阳能组件的销售、国内贸易。新能源发电
工程的建设和经营。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2024年9月30日/2024年1-9
(经审计)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62,746,139.59 1,570,447,966.17
负债总额 97,999,098.83 242,434,756.22
归母净资产 1,368,371,230.32 1,330,693,129.38
资产负债率 6.70% 15.44%
营业收入 110,317,009.37 83,311,907.50
利润总额 61,269,905.52 62,548,425.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51,564,107.89 52,226,699.05
经查询,深圳永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潍坊创元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融资金额、期限与利率
1.1 融资金额
甲方因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补充流动性需求,从乙方融资人民币¥40,0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肆仟万元整)。
1.2 融资期限
融资期限自甲方收到乙方全额出借资金之日起 6 个月;到期一次性偿还本息;融资期限到期前,经过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协
商一致,融资期限可延长一次且延长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融资期限及延长期限内,甲方可提前还款,乙方不收取任何违约金或额外
费用。
1.3 融资利率
本次融资年利率 6%(含税),利息=融资金额*日利率*实际融资天数;日利率=年利率/360;若甲方提前还款,利息按实际融资
天数计算,融资分笔发放的,按照各笔融资的金额和实际使用天数分别确定利息金额。
2、担保措施
丙方为乙方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出具连带责任保证承诺函。由甲方以其持有的合肥市永聚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100%公
司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合肥市永聚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胜利圩区种养殖基地分布式 20MW 光伏发电站电费收费权、合肥晟日太
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及胜利圩区种养殖基地分布式 20MW 光伏发电站资产提供抵押担保,由合肥晟日太阳能发
电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梅山村养殖渔场分布式 20MW 光伏发电站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担保及梅山村养殖渔场分布式 20MW 光伏发电站
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3、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过丙方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经甲方、乙方、丙方加盖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
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于甲方清偿完毕乙方融资本息、或乙方债权转为所持甲方股权、或各方协商一致解除之日终止。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子公司融资暨相关担保事项,不仅为公司带来资金层面的直接支持,更标志着公司开启与国资体系深度合作的新篇章。
这一合作预计将为公司带来更多的与国资优势资源协同的契机,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和产业创新提供坚实的基础。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
对相关资产的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0,209.98万元,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5.82%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无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
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良好,整体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
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e813c1a7-95a7-46f5-8fd1-8c9fe6ea95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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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40│兆新股份(002256):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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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新股份(002256):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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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39│兆新股份(002256):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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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新股份(002256):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9/c36850fa-a98a-44be-8691-74b6bc5e20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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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39│兆新股份(002256):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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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新股份(002256):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a1c7a730-8b53-4a00-8180-697bbcf668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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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37│兆新股份(002256):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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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
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赵晓敏女士召集和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
持有人 45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 45 人,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33,426,165.15 份,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认购总
份额的 100%。
本次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持有人会议同意设立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
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33,426,165.15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
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持有人会议同意选举谢梦珊女士、刘钰铭女士、丁玲女士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经推选,谢梦珊女士任管理
委员会主任,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上述人员均未在公司第一大股东控制的单位担任职务,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不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33,426,165.15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
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持有人会议同
意授权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开立并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3、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5、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6、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持有人份
额变动等;
7、经持有人会议授权向董事会提出增加持有人的建议;
8、决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9、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10、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公司股票进行变现,根据持有人会
议的授权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闲置资金投资于理财产品(仅限于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或购买本公司股票;
11、决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12、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签署相关文件;
13、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决定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
方案;
14、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15、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6、《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上述授权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3,426,165.15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
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0/cbf44572-334e-4a95-b180-40a3d57108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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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9 18:36│兆新股份(002256):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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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下午 16:00 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月 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
事刘公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刘公直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任期一致。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公直先生,委员孙青女士(独立董事)、连莲女士(独立董事)、杨雅莉女士(独立董事)、薄静静女士(独立董事
)。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薄静静女士(独立董事),委员孙青女士(独立董事)、杨雅莉女士(独立董事)、刘公直先生、陈东先生。
(3)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孙青女士(独立董事),委员杨雅莉女士(独立董事)、连莲女士(独立董事)、薄静静女士(独立董事)、刘公直先
生。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3、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公直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赵晓敏女士为公司副
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聘任费海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
舒文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前述人员简历附后)
董事会秘书赵晓敏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B 座 34 层
联系电话:0755-86922889 传真:0755-86922800
电子邮件:dongsh@szsunrisene.com
证券事务代表潘舒文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 栋 B 座 34 层
联系电话:0755-86922886 传真:0755-86922800
电子邮件:dongsh@szsunrisene.com
赵晓敏女士、潘舒文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9/dba23cb6-b8b9-4773-a5b4-702b81f641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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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6:31│兆新股份(002256):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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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上午 10:30 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2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化春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因《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作相应的修订调整,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上刊登的《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 年 12 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因《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作相应的修订调整,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刊登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 年 12 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将在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第七届董事、监事,并拟于股东大会选举完成后聘请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为进
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
的经营管理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公司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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