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bit.cn-股比特.中国

查股网

 
002259(升达林业)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259 升达林业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01 00:00 │升达林业(002259):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展公告 │ ├─────────┼──────────────────────────────────────────────┤ │2026-05-26 16:27 │升达林业(002259):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 ├─────────┼──────────────────────────────────────────────┤ │2026-05-20 18:08 │升达林业(00225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0 18:05 │升达林业(002259):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3 17:58 │升达林业(00225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 ├─────────┼──────────────────────────────────────────────┤ │2026-05-05 17:02 │升达林业(002259):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6-04-24 18:07 │升达林业(002259):关于2026年一季度坏账准备转销、转回的公告 │ ├─────────┼──────────────────────────────────────────────┤ │2026-04-24 18:06 │升达林业(00225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4 18:06 │升达林业(002259):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14 18:52 │升达林业(00225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 ─────────┬──────────────────────────────────────────────── 2026-07-01 00:00│升达林业(002259):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展公告 ─────────┴────────────────────────────────────────────────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此前披露了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涉及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 371 人,涉及诉讼金额总计 1.79 亿元。其中 201人案件已审结(其中 5 人撤诉),部分案件已经执行和解;赵延学、赵毅明两人以及耿会云等 67人尚在二审中。具体内容请查看公司于 2020年 5月 7日、 2021年 3月 9日、2021年 7月 6日、2021年 9月 23日、2022年 1月 6日、2022年6月 1日、2022年 7月 1日、2022年 7月 13日、202 2年 11月 25日、2023年 7月 14日、2023年 10月 10日、2023年 12月 12日、2024年 8月 1日、2024年9月 20日、2025年 7月 3日、 2025年 11月 3日、2025年 12月 11日、2026年1 月 6 日和 2026 年 2 月 5 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刊登的《关于新增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2022-033、2022-036、2023-070)、《关于涉及 证券虚假陈述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2021-045、2021-069、2022-001、2022-035、2022-050、2023-031、2023-0 49、2024-037、2025-026)、《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 25-040、2025-045)、《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2026-005)。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案件(注:涉及人数 101人,案号为(2024)川 01民初 444 号),在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 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审理期间,和晓云等 13人向成都中院申请了撤诉,秦京春等 19人(注:诉请总金额为 816,641.68 元 )与公司经成都中院主持调解达成和解,和解总金额为408,320.85元,公司需承担部分诉讼费 3,212.19元。 近日,公司收到成都中院对剩余刘德芬等 69人案件的《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内容如下: “1、被告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刘德芬等 69人赔偿损失 17,176,600.52元; 2、驳回刘德芬等 69人其他诉讼请求。”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正在研判上诉事宜,上述诉讼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前期已对诉讼情况计提预计 负债,本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依据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情况和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 应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4)川 01民初 444号《民事判决书》; 2、(2024)川 01民初 444号《民事调解书》、444号《民事调解书》之一、444号《民事调解书》之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807ad7c1-6407-46a1-9441-1909971d5a5e.PDF ─────────┬──────────────────────────────────────────────── 2026-05-26 16:27│升达林业(002259):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贾秋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贾秋栋先生因个 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职务,贾秋栋先生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辞 职后,贾秋栋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贾秋栋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秋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贾秋栋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贾秋栋先生在任职 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90a58f89-3da3-4cca-9790-3807fa085ae9.PDF ─────────┬──────────────────────────────────────────────── 2026-05-20 18:08│升达林业(00225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尚西一路 127号新中泰国际大厦3306。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2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上午 9:15-9:25,9:3 0-11:30和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上午 9:15至下 午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赖旭日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1人,代表股份 219,818,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1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213,117,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2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9 人,代表股份 6,701,2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0 人,代表股份 6,703,4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9 人,代表股份 6,701,2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07%。 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视频会议或现场参会的方式出席会议。 四、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819,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54%;反对87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002%;弃权1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04,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928%;反对 87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231%;弃权 11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7842%。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813,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24%;反对87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002%;弃权1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97,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943%;反对 87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231%;弃权 1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8826%。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813,4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26%;反对88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005%;弃权1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97,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003%;反对 88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320%;弃权 12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8677%。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813,9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28%;反对87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998%;弃权1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98,4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077%;反对 87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097%;弃权 12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8826%。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6 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8,817,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46%;反对86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3955%;弃权13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02,3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659%;反对 86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694%;弃权 13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9647%。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升达林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7,168,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44%;反对 91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181%;弃权1,73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53,3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666%;反对 9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094%;弃权 1,73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240%。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刘洋、杨艳梅 3、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六、备查文件 1、《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5b20e391-8294-41d6-b079-19e6f9ed3e42.PDF ─────────┬──────────────────────────────────────────────── 2026-05-20 18:05│升达林业(002259):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升达林业(002259):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e16be9ba-f67e-4e41-8dfd-8f82cb4b09b5.PDF ─────────┬──────────────────────────────────────────────── 2026-05-13 17:58│升达林业(00225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 升达林业(00225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03b70277-f6d9-451e-9d48-6085815edacc.PDF ─────────┬──────────────────────────────────────────────── 2026-05-05 17:02│升达林业(002259):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农商行”)诉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昌政、江山、陈德珍、广元 升达林业产业有限责任公司、达州升达林产业有限公司、山南大利通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于 2018年 8月 6日对上述案件立案,历 经多次法院审判,经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后组织双方调解,确认公司向成都农商行支付5,000万元了结此案。 上述诉讼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年 10月 8日、2018年 10月 9日、2019年 11月 28日、2021年 1月 12日、2022年 5月 11日、2022 年 12月 24日、2023年 12 月 23 日、2026 年 1月 5日、2026 年 2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 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问询函 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3)、《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17、2021-001、2022-028、2022-065、20 23-072)、《关于拟签署<调解协议>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 -006)。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成都中院按照判决及调解协议约定从已查封的公司银行账户(户名: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470065130 10000028,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大街支行)内划款 5,000万元及相应执行费用 11.74万元。按照调解协议约定,成 都农商行收到法院划款 5,000万元后,即视为公司已履行完毕该案件项下全部支付义务。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前期已对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会计处理,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无影响。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5e9dcfff-4443-450e-a5fe-8cf3a94a9883.PDF ─────────┬──────────────────────────────────────────────── 2026-04-24 18:07│升达林业(002259):关于2026年一季度坏账准备转销、转回的公告 ─────────┴────────────────────────────────────────────────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一季度坏账准备转销、转回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坏账准备转销、转回的情况 (一)本次坏账准备转销、转回的原因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以及充分的分析、测试和评估。综合专业律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析和判断,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前期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进行转销、转回。 (二)本次转销、转回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应收款 948,625,528.20 194,708.88 80,000,000.00 868,430,819.32 坏账准备 公司本次坏账准备转销、转回 8,019.47万元,主要系根据最新进展对蔡远远案终止确认相关债务,对升达集团相应占用欠款进 行坏账准备转销 8,000.00万元,以及对收回的部分款项,相应转回其坏账准备 19.47 万元,故增加公司 2026年一季度利润总额 8, 019.47万元。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坏账准备转销、转回的说明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认为:公司坏账准备的转销、转回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 定,符合谨慎性原则,具有合理性。本次坏账准备的转销、转回依据充分,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坏 账准备的转销、转回事项。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坏账准备的转销、转回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 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坏账准备的转销、转回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3bf9dee-d818-4a97-ba36-b5476e6f89b4.PDF ─────────┬──────────────────────────────────────────────── 2026-04-24 18:06│升达林业(00225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升达林业(00225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61489a7-25df-4b96-9517-9ef85554624c.PDF ─────────┬──────────────────────────────────────────────── 2026-04-24 18:06│升达林业(002259):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 4月 24日,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 董事长赖旭日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一季度坏账准备转销、转回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坏账准备的转销、转回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坏账 准备的转销、转回事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上刊登的《关于 2026年一季度坏账准备转销、转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二)会议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上刊登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8)。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b5fba4f-4fdf-4f44-9818-2541ca063091.PDF ─────────┬──────────────────────────────────────────────── 2026-04-14 18:52│升达林业(00225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第七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1,835,904. 86 元;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 73,490,370.67 元,期末母公司 2025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92,192,075.58 元,合 并报表年末未分配利润-1,034,152,800.05 元。鉴于公司2025 年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为保障公司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 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1,835,904.86 11,998,664.01 -1,100,118.14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034,152,800.05 -1,165,988,704.91 -1,177,987,368.9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1,592,192,075.58 -1,665,682,446.25 -1,595,878,661.00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0.0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0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47,578,150.2433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0.00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否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5.3.2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 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 超分配的情况。”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分红条件。 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0ea7fb83-ced8-4479-ba65-e599e9d45b58.PDF ─────────┬──────────────────────────────────────────────── 2026-04-14 18:52│升达林业(002259):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公司 年度财务报告(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等) 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专项说明;对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对公司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 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出具了审核报告。现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以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总结如 下: 一、年审会计师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 (一)基本情况 续聘议案经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后,华信所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在对公司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了 解后,该所与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从预审到出具审计意见,主要工作进程如下: 2025 年 10 月初,华信所审计项目组进入公司开始预审,并派出人员到重要子公司现场进行审计。预审结束后,华信所就预审 结果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2026 年 1 月初,华信所审计项目组根据预审结果更新年度审计计划,并将审计计划及重大错报风险领域等事项与审计委员会进 行了沟通。 2026 年 1 至 2 月,华信所派出审计项目组进入公司现场审计。审计期间,管理层、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持续保持沟通, 督促其在约定期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2026 年 3 月,华信所完成了现场审计工作,出具了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相关专项审计报告的初稿。 在华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年审会计师通报了审计意见和建议。审计委员会再次审阅 财务会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年审会计师的初步审计意见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的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评价 1、独立性评价 审计项目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审计工作中,华信所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 业道德准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2、专业胜任能力评价 本次审计项目组主要成员均具有担任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 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三)对审计计划、程序及审计报告意见的评价 1、审计工作计划的评价 本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华信所审计项目组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安排;在此基础上,审计项目组制订了总体审计策略和具 体审计计划,为完成审计任务和减小审计风险做了充分的准备。 2、具体审计程序执行评价 审计项目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在此基础上,确定实施控制性测试程序和实质 性测试程序。控制性测试审计程序中,审计项目组对内部控制执行了穿行测试程序,获得了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审计证据;实质性测 试审计程序中,审计项目组执行了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为公司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等获取了必要的审计证据。 3、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意见的评价 本年度审计中,华信所审计项目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华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的审计意见是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基础上作出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对华信所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审核,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 5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华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逐级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该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 10 月预审结束后,华信所就预审结果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2026 年 1 月初,华信所审计项目组根据预审 结果更新年度审计计划,并将审计计划及重大错报风险领域等事项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在 2026 年 1 月至 3 月审计期间,管 理层、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持续保持沟通,督促其在约定期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三)2026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年审会计师就 2025 年度涉及公司年报的重 大事项、审计进展情况以及审计结果与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 (四)2026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财务报告、2 025 年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 资质、执业能力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及时、准 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 业操守,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25bce6ea-2e7a-40dd-9710-12a6e60dc1ab.PDF ─────────┬──────────────────────────────────────────────── 2026-04-14 18:52│升达林业(00225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25年度,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 和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自身职责,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维护股东及 公司利益,持续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现将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5年,宏观经济平稳运行,但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加深,天然气行业供强需弱矛盾突出。在严峻外部环境下,公司迎难而上,扎 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营业收入、产销量及归母净利润均大幅增长,合并口径实现营业收入 99,959.75万元,同比上升 36.45%;实 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3,183.59万元,同比增长998.75%。 报告期内,公司历史遗留问题相继解决,经申请成功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回归健康发展轨道,有效修复资本市场形象,提升投资 者信心,为后续高质量发展打开空间。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 9名,其中独立董事 3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 委员会。各委员会能根据其议事规则行使职能,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涉及定期报告、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修订等重大事项。各次董事会的召集 、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各项决议得到有效落实和执行,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稳定推进。 (二)股东会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 3次股东会,对于股东会形成的各项决议,董事会均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各项议案得到充分执行, 确保广大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以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度,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政策要求与制度规范,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与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 ,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持,对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具体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请详见公司于同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六、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内容。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 年 7月 2日,公司独立董事王迪迪先生因任职年限已满辞职,经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股东会审议,补选游鑫泉先生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审议每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 会,充分发挥专业所长,独立、客观、审慎地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 益。 各位独立董事在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均充分表达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具体 请见《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5年,中国 LNG产能增速达 10%,年产能提升至 4,982万吨,全年产量为 2,781万吨,行业开工率持续下行。全年 LNG消费量 为 4,067万吨,同比仅增加 2.8%。中石油原料气竞拍机制改革通过标准化交易、跨周期风险管理推动上游价格市场化,区域内 LNG 产能陆续投产运行,市场竞争压力进一步加剧。行业经营压力持续加大。 面对复杂严峻形势,公司坚持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产能利用率,在规模运行下建立灵活库存机制和高效运营能力;强化算账经 营,深挖原料、能源、维保等降本潜力;增强客户意识,建强渠道能力,以多元化营销渠道构建竞争新优势;重视体系化管理,打造 智慧平台,改善生产、销售流程数字化智能化运营能力。本年度产销量、产能利用率、利润总额、经营性净现金流等主要经营指标完 成情况良好,其中产量达 38.44 万吨创创历史新高,产能利用率 96.1%,盈利能力大幅跑赢大盘。 四、持续优化公司治理体系,规范高效信息披露工作 (一)重大案件取得有利进展 面对历史遗留的多重诉讼压力,公司坚持最大限度减损原则,系统性推进重大诉讼案件处置,取得显著成效。其中,公司涉及的 成都农商行金融借款纠纷案、富嘉租赁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案取得重大进展;公司或有事项产生的债务余额 1.62亿元,相较于上年末 的 2.80亿元减少 1.18亿元。诺安资产虚假陈述案一审胜诉,有效避免重大损失;赵培(原债权人顾民昌)民间借贷案等部分案件相 继达成执行和解,赔付敞口显著收窄。以上措施显著增厚期末净资产,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的不确定性得以消除。 (二)持续优化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根据监管部门最新法律法规变化以及公司制度建设推进要求,全面修订《公司章程》,推进监事会制度改革,同步修 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27项制度,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要求持续保持一致,进一步 规范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和风险防范。 (三)规范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决策和指导作 用,依法合规开展各项信息披露工作。2025年共披露 4次定期报告和 52次临时报告。 2025 年度,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为投资者营造了多渠道的良好沟通环境。公司围绕投资者关心的生产经营、发展战略情况以及所处行业动态 变化等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树立了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有效增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 五、2026 年度重点工作 2026 年,董事会将持续强化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治理核心职能。严格落实股东会决议,高效推进战略规划实施;深化信息披露 与投关管理,巩固投资者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全面优化治理架构,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推动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42791cf2-63ea-4de7-8d92-71a13a8009b4.PDF ─────────┬──────────────────────────────────────────────── 2026-04-14 18:52│升达林业(002259):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现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合并报表范围 母公司: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米脂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榆林金源物流有限公司、山西乾润能源有限公司、陕西圣明源能 源有限公司、贵州中弘达能源有限公司、眉山市彭山中海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中海博通天然气有限公司、陕西升达子米能源有限公 司、四川宝川能源有限公司共计10家。 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目 2025年 2024年 本年比上年增 2023年 减 营业收入(元) 999,597,477.9 732,549,585.3 36.45% 778,440,862.03 0 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31,835,904.8 11,998,664.01 998.75% -1,100,118.14 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28,948,419.15 51,053,051.05 -43.30% 17,769,853.13 净利 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7,443,403.42 112,521,218.9 -40.06% 122,072,564.54 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52 0.0159 1,001.89% -0.001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52 0.0159 1,001.89% -0.00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1.14% 4.78% 36.36% -0.46%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2023年末 末 增减 总资产(元) 809,009,496.8 902,917,385.8 -10.40% 893,248,683.31 6 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80,083,793.8 254,545,412.7 49.32% 245,067,037.87 9 0 (二)主要费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2,234,128.63 2,728,115.94 -18.11% 主要系公司严格控制可 控费用所致 管理费用 57,829,300.96 42,892,991.63 34.82% 主要系报告期内多起重 大诉讼案件取得有利结 果,相应律师费用有所 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 9,880,416.03 15,034,607.44 -34.28% 主要系报告期内有息债 务本金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 2024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00,710,608.45 902,981,075.81 21.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33,267,205.03 790,459,856.85 30.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443,403.42 112,521,218.96 -40.0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0.00 10,000.00 -1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81,253.82 4,368,086.93 -61.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81,253.82 -4,358,086.93 -61.4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9,996.24 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7,660,717.48 50,843,024.30 111.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400,721.24 -50,843,024.30 111.2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1,638,571.64 57,320,107.73 -172.64%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产销量增加所致;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产销量增加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LNG市场竞争加剧毛利率下降所致; 4、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投资减少所致; 5、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同比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按约支付的有息债务本金及利息增加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541a4cd5-38a8-49f9-b0df-8bf5fa9798c1.PDF ─────────┬──────────────────────────────────────────────── 2026-04-14 18:52│升达林业(002259):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 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林业”或“公司”)2024年度财务 报表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信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 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25)第 0059号)。公司董事会就 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 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影响消除说明如下: 一、2024 年度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所述事项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附注“二、2” 所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升达林业有息负债本息余额 2.62亿元,其中逾期债务 1.19亿元。除上述债务之外,升达林业涉 及或有事项导致的预计负债共计 2.80 亿元,包括因成都农商行诉讼法院判决需承担责任而计提的预计负债余额 1.28亿元,因富嘉 融资租赁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法院判决需承担责任而计提的预计负债余额 1.03亿元,因证券虚假陈述诉讼而计提的预计负债余额 0.45 亿元等。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升达林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 见。 二、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说明 2025年度,公司高度重视上述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 项的影响,具体如下: 1. 重大案件取得有利进展,或有负债规模大幅降低 2025年末,公司涉及的成都农商行金融借款纠纷案、富嘉租赁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案取得重大进展,公司或有事项产生的债务余额 1.62亿元(包括预计负债 0.9 亿、计入其他应付款的已决诉讼赔偿 0.72亿),相较于上年末的 2.80亿元减少 1.18亿元。 2. 积极清偿欠款,有息债务规模大幅减少 2025年末,按约向华宝信托偿还本息后,公司有息负债余额降至 1.66亿元,相较于上年末的 2.62 亿元减少 0.96 亿元,其中 逾期债务由 1.19 亿元降至 1.18 亿元,且蔡远远案件取得新进展,逾期债务 2026年度预计会进一步大幅降低。 3. 经营稳定,现金流情况较好 近年公司生产经营稳定,经营性现金流情况良好,为公司稳定发展、债务偿还提供了有力保障。2026年,公司管理层将继续优化 经营模式,强化上下游合作,深挖经营潜力,提升盈利能力,预计主营业务预期稳定。 综上,2025年末,公司有息债务及或有事项产生的债务余额由年初的 5.42亿元下降至3.28亿元,下降比例达 39.48%。2026年, 预计公司正常安全生产经营,随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稳定增加,诉讼案件最终判决,上述债务将会进一步大幅下降。因此,2024年度 审计报告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已消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ca20bd20-23b2-4932-be43-30f2a339987f.PDF ─────────┬──────────────────────────────────────────────── 2026-04-14 18:52│升达林业(00225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 升达林业(00225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326910fe-2c4c-4b0c-845e-603525786797.PDF ─────────┬──────────────────────────────────────────────── 2026-04-14 18:52│升达林业(002259):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 上一年度审计意见: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号)的规定。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四川华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并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公 司以前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四川 华信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6月,2013 年 11 月 27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 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 18号金茂礼都南 28楼;首席合伙人 :李武林。 四川华信自 1997年开始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四川华信共有合伙人 52人,注册会计师 131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04人。 四川华信 2025 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4,506.86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4,506.86 万元,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收入 10,297.78 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 38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 4,478.80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四川华信审计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为 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10 ,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四川华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5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0次。23名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兰,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华信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旭光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基越,202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202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 年未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的胜任能力,且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付依林,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 业务,2008 年开始在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独立性及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审计收费 公司 2026 年度年报审计服务收费主要以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所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 的经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为基础计算。 四川华信 2026 年报审计费用为 110 万元,审计费用包括内控审计费用,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招投标情况 公司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实施邀请招标程序,评审结果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四川华信。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四川华信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过程中,组织得当,工作认真负责,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同意续聘四川 华信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 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d5e56f7f-81bf-46c8-ab4c-78c88317c444.PDF ─────────┬──────────────────────────────────────────────── 2026-04-14 18:52│升达林业(002259):独立董事自查性报告 ─────────┴──────────────────────────────────────────────── 升达林业(002259):独立董事自查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b79c8a0d-6a58-4454-b29a-be1533d31abe.PDF ─────────┬──────────────────────────────────────────────── 2026-04-14 18:52│升达林业(00225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升达林业(00225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0cfd61e4-dfe0-45be-8d3e-f545429c5f2a.PDF ─────────┬──────────────────────────────────────────────── 2026-04-14 18:52│升达林业(002259):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 升达林业(002259):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137e0411-5708-42a2-b7ce-79c05339b303.PDF ─────────┬──────────────────────────────────────────────── 2026-04-14 18:52│升达林业(002259):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升达林业(002259):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e79e4303-a977-43d7-abcd-2d3648be19a5.PDF ─────────┬──────────────────────────────────────────────── 2026-04-14 18:51│升达林业(00225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升达林业(00225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dd06e296-780a-4cd5-8582-ede9929e9dc6.PDF ─────────┬──────────────────────────────────────────────── 2026-04-14 18:51│升达林业(002259):2025年年度报告 ─────────┴──────────────────────────────────────────────── 升达林业(00225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4d6f83d6-74b7-443b-afd6-804de9cfe00d.PDF ─────────┬──────────────────────────────────────────────── 2026-04-14 18:51│升达林业(002259):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升达林业(002259):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30261862-d4b5-4ce8-b124-f16642656d2c.PDF ─────────┬──────────────────────────────────────────────── 2026-04-14 18:50│升达林业(002259):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升达林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核查报告(1)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本保荐机构”)作为四川 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林业”、“上市公司”、“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升达林业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 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升达林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38号)《关于核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核准,通过方正承销保荐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9,008,267股,发行价为 6.99元/股,募集资金合计 761,967,7 86.33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6,636,353.2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45,331,433.0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6年 5月 16日到位,并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川华信验(2016)2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项目 金额(万元) 备注 2024年末募集资金余额 10,033.98 已被司法冻结 加:利息收入 7.18 减:司法扣划用于偿付债务 33.98 2025年末募集资金余额 10,007.18 已被司法冻结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专户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 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公司《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和《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募投项目以公司全资子公司眉山市彭山中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彭山中海”)为投资主体。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于“彭山县年产 4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 2016 年 6月 3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公司、方正承销保荐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广 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彭山县年产 40 万吨清洁能源项 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在未经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自行扣 划10,029.24万元用于抵偿公司对其债务,违反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大 147006513010000028 10,007.18 街支行 (三)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018年 6月 2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9日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广发银 行共计 22,000 万元的“‘名利双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合同”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持有期间累计产生投资收益 442.32万元。上 述理财产品及收益已于 2019年 7月被司法扣划完毕。 (四)募集资金被扣划情况 公司违规对原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提供担保,升达集团及原实际控制人违规以公 司名义对外借款,因升达集团及原实际控制人到期不能偿还相关债务,公司被迫代为清偿债务,公司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上的资金以 及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份额被债权人直接扣划或者通过法院强行扣划,造成公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 1日,募集资金累计被扣划 60,693.83万元,其中 2018年度被扣划 31,702.01万元、2019年度被扣划 28,845.63万元、2020年度被扣 划 30.91万元、2021年度与 2022年度未被扣划、2023 年度被扣划 81.30万元、2024 年度未被扣划、2025年度被扣划 33.98万元。 (五)募投项目终止、处置并补充流动资金 原募投项目重点市场定位于成都以西和彭山以南 1,000公里范围内的城镇燃气、车辆和船舶用气以及工业用气等。 由于受实体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转型的影响,西南地区 LNG工业用户未能形成规模,LNG工业用户不及预期。各地天然气经营采 用排他性行政许可,也一定程度制约了 LNG工业用户市场的发展;因柴汽油价格的波动,导致货运车辆油改气的使用经济性不稳定, 区域内重型货车油改气推进缓慢。替代能源(如太阳能,电能)挤占 LNG城镇燃气用户市场等,造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目标市场区 域 LNG需求增长缓慢。因此,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的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公司已终 止该项目后续募集资金投入并终止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21 年 11 月 8日,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募投项目土地进行处置的议案》《关于终止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土地由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协议 收购方式回购,土地处置价款及收回的履约保证金共计3,660万元一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余募集资金继续按照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 集资金专户内剩余资金10,007.1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6 年 1月 21日,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 议案。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已经于 2021年度终止,本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为 0元,前期置换及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被司法扣划 33.98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前述土地处置价款及收回的履约保证金共计 3,660万元于 2021年 11月一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如“二、(四)”所述公司募集资金累计被扣划 60,693.83 万元,造成公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募集资金承诺全部用于“彭山县年产 40万吨清洁能源项目”,基于市场环境变化、LNG行业状况等因素,该募投项目已终止 并处置。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详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26)第0209000号]。 七、保荐机构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升达林业募集资金账户等多种方式,对升达林业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进行了核查。主要核 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并与广发银行相关 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访谈等。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升达林业募集资金多次被强制扣划,违反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升达林业被违规占 用募集资金共计 60,693.83万元。本保荐机构已提请升达林业尽快设法补齐募集资金,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通知义务 ,严格履行相关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战略调整及市场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终止,项目土地已被政府主管部门按协议收回,土地处置价款及收回的履约 保证金一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此外,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意将募集资金 专户内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保荐机构督促公司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规地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使 用进度或安排亦应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及合法权益,以维护上市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d773ac63-cc5e-4a79-ac14-27fdccc11945.PDF ─────────┬──────────────────────────────────────────────── 2026-04-14 18:50│升达林业(00225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升达林业(00225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74565c0e-7255-43eb-b3c4-3400a479f299.PDF ─────────┬──────────────────────────────────────────────── 2026-04-14 18:50│升达林业(002259):2024年度审计报告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 │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 升达林业(002259):2024年度审计报告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669b57be-561c-408e-a116-42df22f722e2.PDF ─────────┬──────────────────────────────────────────────── 2026-04-14 18:50│升达林业(00225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 升达林业(00225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a214bf47-0e00-4530-8329-7ec1e084fce2.PDF ─────────┬──────────────────────────────────────────────── 2026-04-14 18:50│升达林业(00225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 升达林业(00225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cd8834a3-79a4-4984-855d-9617337a95bf.PDF ─────────┬──────────────────────────────────────────────── 2026-04-14 18:50│升达林业(002259):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升达林业(002259):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1129c5ce-6393-46a8-a656-6e3433220545.PDF ─────────┬──────────────────────────────────────────────── 2026-04-14 18:50│升达林业(002259):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授信额度的公告 ─────────┴────────────────────────────────────────────────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6 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 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以公司或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在上述授信及融资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就综合授信、融资和相应的资产抵押、质押等事项作出决定及办理相 关融资手续。 本事项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53d7ea8f-f749-4384-8501-02eef692c656.PDF ─────────┬──────────────────────────────────────────────── 2026-04-14 18:50│升达林业(00225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升达林业(00225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6d359c1b-63ed-414d-863e-cfd408707a20.PDF ─────────┬──────────────────────────────────────────────── 2026-04-14 18:49│升达林业(00225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年 4 月 14 日召开,会议决定于 202 6年 5 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就本次股东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上午 9:15-9:25,9:3 0-11:30和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20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方式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尚西一路 127号新中泰国际大厦 3306。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 的项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 √ 议案》 4.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 的项目可以 投票) 5.00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 2026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升达林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 √ 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内容详见于 2026年 4月 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提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以上 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股东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将就 2025年度工作情况在本次股东会上做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请查阅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披露文件。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持 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 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8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上若有股东需要发言,请于 2026年 5月 18日下午 5:00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尚西一路 127号新中泰国际大厦 3306 联 系 人:杜雪鹏 邮 编:610016 电子邮箱:mail@shengdawood.com 联系电话:028-86619110 2、会期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babde936-4326-4197-bf48-7a7e686efd68.PDF ─────────┬──────────────────────────────────────────────── 2026-04-14 18:49│升达林业(00225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游鑫泉) ─────────┴──────────────────────────────────────────────── 各位股东及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对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本人严格按照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现将 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 9月 23日至 2025年12月 31日)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1.任职信息 游鑫泉,39岁,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目前担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曾就 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 9月 23日经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通过,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其他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2.独立性声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性的要求,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 公司股份;履职期间未受公司或关联方影响,独立发表意见。 二、2025年履职情况概述 (一)2025年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以及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 9月 23日担任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列席公司股东会,本人实际参加 2次,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出席了公司召开 的董事会 3次、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并出席该委员会 4次、应参加并实际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对相关议案均投出赞 成票,认为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不存在由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形。 本人在履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会前均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根据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行使 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席会议,未发生过缺席现象。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日常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沟 通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 监督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自任职以来均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审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等诸多事项,本人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和事项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门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有效沟通,听取审计工作专题汇报并就定期报告及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深度探讨,保证了公司定期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的披露。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 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5 年三季度报告》,监督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认为编制和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其他有关要求。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对于签署《债务展期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为,公司此次与关联方之间签署的《债务展期协议》有利于公司 债务处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将本次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现名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借款 1.5亿元并提供质押担保。2018年 8月 7日,因未按时偿付本息,长城资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8月 17 日,华宝信托代表 长城宏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与长城资产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收购长城资产持有的对公司全部债权。后公司与华宝信托签订和解协 议,华宝信托将原债权金额减免至 1.5亿元,后进行债务展期。2025年度,公司与华宝信托签订《债务展期协议》,将该笔借款剩余 本金展期至 2030 年 12 月31日,按年利率 8%计息,每年底付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审议该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未发现存在损害 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现状、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测试 及整改情况,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监督与评价。 (四)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相关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沟通,并就公司业务和会计处理专业进行探 讨。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认真核查,通过查阅公司累计和当期发生的对外担保的具体内容、金额、对象及审批程 序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未发现新增被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在报告期内也申请了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并获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本人在履职期间也积极督促管理层对原大股东占用事项进行解决,严格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因公司涉及 诉讼等相关问题,募集资金账户已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本人定期核查后未发现报告期内有新增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本年度公 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内剩余资金 10,007.18 万元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 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 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1.履行监督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年内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认真审核了公司 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通过参加 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利益。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定期报告的审核与监督职责。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本人持续关注编制进度,审阅相关财 务信息,与审计机构及管理层保持沟通,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经审核,本人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以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事项,全年度未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 公司在本年度进一步加强了董事、高管及相关部门的持续培训工作,提高了公平信息披露意识和保密意识。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进 一步提高了信息披露的主动性意识,对一些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及时予以公告,并加强主动披露信息的完整性、持续 性。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和支持,保 证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四、2025年现场办公情况 1.现场办公、实地调研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现场走访、电话及视频会议等渠道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高频次的交流、沟通。通过审阅财务和 法律文书等资料、听取管理层经营分析等方式,重点跟踪和关注公司关键会计处理事项进行讨论,推动完善财务流程,切实提升财务 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动态。 2.2025年度现场工作天数 独立董事姓名 现场工作计天数 游鑫泉 10 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职责。报告期内,公 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建议公司进一步加快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进度,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切实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发展贡献力量。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特此报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游鑫泉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8ac37 ─────────┬──────────────────────────────────────────────── 2026-04-14 18:49│升达林业(00225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迪迪)离任 ─────────┴──────────────────────────────────────────────── 各位股东及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本人严格按照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任职信息 王迪迪,52 岁,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高级会计 师,四川省首届会计类高端人才、成都市金牛区人大常委,目前担任四川德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主任会计师、总经理,曾就 职于成都市审计局,成都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曾任升达林业独立董事。2025 年 9月 24 日,因任期届满离任。 (二)独立性声明 本人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履职期间未受公司或关联方影响,独立发表意见。 二、2025 年履职情况概述 (一)2025 年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本人应参加并实际参加 2 次,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2 次、作为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并出席该委员会 3 次、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该委员会 1 次以及应参加并实际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对相关议案均投出赞成票,认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不存在由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形。 本人在履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会前均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根据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行使 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席会议,未发生过缺席现象。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沟通公司内 部与外部审计;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监督年度 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委员会日常会议,参与对公司管理层的考核工作,并就相关问题与 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3、本人均亲自出席 2025 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 定,审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等诸多事项,本人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和事项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 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门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有效沟通,听取审计工作专题汇报并就定期报告及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深度探讨,保证了公司定期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的披露。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 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监督定期报告的编制 和披露过程,认为编制和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预计其他有关要求。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对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为,该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 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在报 告期内,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不存在较大差异,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现状、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测试 机整改情况,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监督与评价。 (四)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 为公司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监管规定,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酬金合理。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认真核查,通过查阅公司累计和当期发生的对外担保的具体内容、金额、对象及审批程 序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未发现新增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在报告期内也申请了撤销其 他风险警示,并获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本人在履职期间也积极督促管理层对原大股东占用事项进行解决,严格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因公司涉及 诉讼等相关问题,募集资金账户已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本人定期核查后未发现报告期内有新增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本年度公 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内剩余资金 10,007.18 万元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 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 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1、履行监督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内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认真审核了公司 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通过参加 股东大会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利益。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的职责。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以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完成信息 事项,发布了定期报告 3 份,临时公告及文件 38 份,在任期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 公司在本年度进一步加强了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部门的持续培训工作,提高了公平信息披露意识和保密意识。同时在日常工 作中进一步提高了信息披露的主动性意识,对一些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及时予以公告,并加强主动披露信息的完整性 、持续性。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为本人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支持 ,保证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四、2025 年现场办公情况 (一)现场办公、实地调研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通过现场走访、电话及视频会议等渠道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高频次的交流、沟通。通过审阅 财务资料、听取管理层经营分析等方式,动态跟踪公司运营情况,针对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提出指导意见,就主营业务财务规 范性要求与财务人员进行讨论,并特别就重大诉讼及关键会计处理事项进行讨论,推动完善财务流程,切实提升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 性。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动态。 (二)2025 年度现场工作天数 独立董事姓名 现场工作计天数 王迪迪 10 五、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本人因任期届满离任,在此,衷心感谢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及股东对本人的信任和支持。在未来的发展中,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 会的领导下,继续秉持稳健经营理念,持续提升合规运作水平与盈利能力,以优异的经营业绩回馈全体股东! 特此报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迪迪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cc258312-dcb5-4f96-9bf7-14b40e2db79d.PDF ─────────┬──────────────────────────────────────────────── 2026-04-14 18:49│升达林业(002259):升达林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按照责、权、利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 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适当参考市场薪酬水平; (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立足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四)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制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确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负责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负 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 体构成;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本制度项下需止付追索的事 项启动薪酬止付及追索程序。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 第五条 董事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 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向股东会说明后方可实施,并予以充 分披露。 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第七条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 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八条 审计部负责对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绩效考评并负责提供绩效工资总额挂钩分配的依据;负责对薪酬分配制度的有效 性进行评价。 第九条 人力行政部负责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以及薪酬日常发放管理工作。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第三章 薪酬标准、构成和发放 第十一条 薪酬标准、构成和发放: (一)董事(含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具体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按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决议执行。其中独立董事、未在公司 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相应的岗位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按 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标准执行;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除领取董事津贴外,不领取薪酬。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 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按照其在公司内部担任的职务,根据市场岗位价值、岗位责任大小、工作能力及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 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业绩和本岗位所管辖范围内企业的经营情况、以及本人所做的贡献大小进行发放; 3、中长期激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高级管理团队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长期激励 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规定。 (四)下列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基本工资、绩效奖金中直接扣除: 1、个人所得税; 2、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3、国家规定的应缴纳的其他税费。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的津贴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者,可对其实施降薪: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当人选,或失职、渎职,导致 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其中一定比例的绩 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四章 薪酬考核与调整 第十四条 薪酬标准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出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 要。 第十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资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本人职位、职责的变动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五)公司战略发展。 第十六条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特别奖励或惩罚,但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再实 施。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 释。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订并负责解释,需报公司董事会同意、股东会批准通过,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46550758-b1b9-4fcc-bbcf-b0b55c80c443.PDF ─────────┬──────────────────────────────────────────────── 2026-04-14 18:49│升达林业(00225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淑静) ─────────┴──────────────────────────────────────────────── 各位股东及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 对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本人严格按照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任职信息 何淑静,54 岁,高级工程师。2004 年获得同济大学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博士学位,2004 年-2008 年在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 技术部担任工程师,从事燃气相关技术工作;2008 年-2019 年在上海燃气集团科培中心工作,从事燃气相关技术工作;2019 年至今 在上海燃气有限公司培创中心工作,从事燃气相关培训和燃气知识库和情报工作。2020 年 9 月至今担任升达林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声明 本人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履职期间未受公司或关联方影响,独立发表意见。 二、2025 年履职情况概述 (一)2025 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以及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积极列席公司股东会,本人应参加并实际参加 3 次,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5 次、审计委员会 6 次、提名委员会 1次以及应参加并实际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次。对相关议案均投出赞成票,认为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程序,不存在由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形。 本人在履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会前均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根据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行使 独立董事职权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席会议,未发生过缺席现象。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与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25 年度,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关注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独立董事游鑫泉先生的相关资料进行审议,认真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完成独立董事的选 聘。 2、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 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 能和监督作用。 3、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并审议事项涉 及关联交易等诸多事项,本人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和事项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 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 ,监督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认为编制和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预计其他有关要求。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对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为,该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 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在报 告期内,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不存在较大差异,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现名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借款 1.5 亿元并提供质押担保。2018 年 8月 7日,因未按时偿付本息,长城资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 年8 月 17 日,华宝信托 代表长城宏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与长城资产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收购长城资产持有的对公司全部债权。后公司与华宝信托签订和 解协议,华宝信托将原债权金额减免至 1.5 亿元,后进行债务展期。2025 年年度,公司与华宝信托签订《债务展期协议》,将该笔 借款剩余本金展期至 2030 年 12月 31 日,按年利率 8%计息,每年底付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审议该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未发现 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现状、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测试 及整改情况,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监督与评价。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门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有效沟通,听取审计工作专题汇报并就定期报告及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深度探讨,保证了公司定期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的披露。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认真核查,通过查阅公司累计和当期发生的对外担保的具体内容、金额、对象及审批程 序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未发现新增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在报告期内也申请了撤销其 他风险警示,并获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本人在履职期间也积极督促管理层对原大股东占用事项进行解决,严格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因公司涉及 诉讼等相关问题,募集资金账户已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本人定期核查后未发现报告期内有新增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本年度公 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专户内剩余资金 10,007.18 万元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 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提高对 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1、履行监督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内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凡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认真审核了公司 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同时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以及其 他适当的时间,主动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交流与沟通,认真审阅公司送达的文件、资料,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利益。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的职责。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以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完成信息 事项,发布了定期报告 4份,临时公告及文件 52 份,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 公司在本年度进一步加强了董事、高管及相关部门的持续培训工作,提高了公平信息披露意识和保密意识。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进 一步提高了信息披露的主动性意识,对一些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及时予以公告,并加强主动披露信息的完整性、持续 性。对本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为本人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和支持,保证 了本人有效行使职权。 四、2025 年本人现场工作情况 (一)现场实地调研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董事、高管等保持高频次的交流、沟通。通过听取公司管理层经营情况分析,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对 LNG 业务的发展、工厂效能的提高,提出专业的建议,对公司的产能提升起到了一定作用。 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动态。 (二)现场工作累计天数 独立董事姓名 现场工作计天数 何淑静 16 五、其他事项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特此报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淑静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f8a6a4b4-fcfb-4fac-8049-f972537298c2.PDF ─────────┬──────────────────────────────────────────────── 2026-04-14 18:49│升达林业(00225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海程) ─────────┴──────────────────────────────────────────────── 升达林业(00225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海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e99b67c7-b917-4ff0-bc06-13d92b87a76c.PDF ─────────┬──────────────────────────────────────────────── 2026-04-10 17:12│升达林业(002259):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7 年,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成都市青白 江升达环保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同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由 厦门国际银行向升达环保授信 2亿元贷款。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中弘达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弘达公司”)以存放于厦门国际 银行的定期存单及相应存款利息为上述授信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因升达环保未按期偿还借款,2018年,厦门国际银行强行扣划中弘达 公司银行存款 202,693,100元。此案中涉及存单质押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批。 2024 年,中弘达公司起诉厦门国际银行要求其返还资金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中弘达公司的全部 诉讼请求;中弘达公司不服,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建高院”)提起上诉,福建高院作出(2024)闽终 1057号《民 事判决书》,认为案涉《存单质押合同》无效,一审认定不当;同时认为厦门国际银行关于本案诉讼时效的抗辩理由成立;驳回中弘 达公司其他诉求。中弘达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提起再审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31日、202 5年 9月 4日、2025年 12月 29日、2026年 3月 28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2025-037、2025-049、2026-007)。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最高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25)最高法民申 5416号】,裁定驳回中弘达公司的再审申请。即公司申请 的厦门国际银行再审案件(2025)最高法民申 5412、5416号均被驳回。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厦门国际银行之前已经扣划相关资金,此次最高院驳回中弘达公司的再审申请,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无影响。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2025)最高法民申 5416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192eb211-0574-4960-baad-f2ca7c11000a.PDF ─────────┬──────────────────────────────────────────────── 2026-04-08 17:36│升达林业(002259):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 4月 8日,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赖旭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内部控制审计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内 部控制审计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罗明先生为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资格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罗明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负责公司审计部 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罗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f1c0c414-dc24-4b1e-9248-3c5145ef10a7.PDF ─────────┬──────────────────────────────────────────────── 2026-04-08 17:34│升达林业(002259):内部审计制度 ─────────┴──────────────────────────────────────────────── 升达林业(002259):内部审计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cb5faafd-20fd-4557-ba90-164ff8002dd9.PDF ─────────┬──────────────────────────────────────────────── 2026-03-27 16:47│升达林业(002259):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升达林业(002259):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3807e256-a802-48da-a608-9c5e436f55cd.PDF ─────────┬──────────────────────────────────────────────── 2026-02-13 15:42│升达林业(002259):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升达林业(002259):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4/99f2c620-a57d-4765-844c-020b50e74d01.PDF ─────────┬──────────────────────────────────────────────── 2026-02-04 17:12│升达林业(002259):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展公告 ─────────┴────────────────────────────────────────────────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此前披露了公司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涉及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共计 371 宗(5 宗已撤诉),涉及诉讼金额总计 1.79亿元。其中 196宗案件已 审结;2起案件(赵延学、赵毅明)正在上诉中;耿会云等 67 人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起诉公司、江昌政、江山、江昌浩、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等,审查过程中,原告撤回对厦门国际银行的起诉,近日法院已一审判决;剩余 101宗案件均已 开庭审理,尚未判决。具体内容请查看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7 日、2021 年 3 月 9 日、2021 年 7 月 6 日、2021年 9月 23日、2 022年 1月 6日、2022年 6月 1日、2022年 7月 1日、2022年7月 13日、2022年 11月 25日、2023年 7月 14日、2023年 10月 10日、 2023年 12 月 12 日、2024 年 8 月 1 日、2024 年 9月 20 日、2025 年 7月 3日、2025年 11 月 3 日、2025 年 12 月 11 日和 2026 年 1 月 6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新增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6、2022-033、2022-036、2023-070)、《关于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2021 -045、2021-069、2022-001、2022-035、2022-050、2023-031、2023-049、2024-037、2025-026)、《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5)、《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2025-045)、《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的耿会云等 67位原告作出的(2024)川 01民初 250号《 民事判决书》,具体判决内容如下: “1、被告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因虚假陈述给原告耿会云等 65人造成的损失 8,868 ,938.78元; 2、被告江昌政、被告江山、被告江昌浩对上述第一项确定的被告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3、驳回原告钱红鸥、朱炳恒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30,169.60 元,由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120,278.16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正在研判上诉事宜,上述诉讼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前期已根据诉请金额计提预 计负债,本次判决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后续公司将依据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情况和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 相应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4)川 01民初 250号《民事判决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5/8be36841-8a80-49a7-a084-cd854dd26169.PDF ─────────┬──────────────────────────────────────────────── 2026-01-30 00:00│升达林业(002259):2025年度业绩预告 ─────────┴──────────────────────────────────────────────── 升达林业(002259):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1dbee15a-365e-495a-966c-8deb043d5f38.PDF ─────────┬──────────────────────────────────────────────── 2026-01-21 17:04│升达林业(00225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升达林业(00225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dd1e596c-c0df-40b5-858a-f52a69f9393d.PDF ─────────┬──────────────────────────────────────────────── 2026-01-21 17:04│升达林业(00225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尚西一路 127号新中泰国际大厦3306。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1月 21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1月 2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月 21日上午 9:15-9:25,9:3 0-11:30和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月 21日上午 9:15至下 午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赖旭日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1人,代表股份 229,180,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462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213,115,8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32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9人,代表股份 16,065,1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5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10人,代表股份 16,065,4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9人,代表股份 16,065,1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54%。 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董事以视频会议或现场参会的方式出席会议。 四、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8,950,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5%;反对 4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02%;弃权 18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35,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59%;反对 4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2%;弃权 18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459%。 (二)审议通过《关于债务和解并签署<调解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9,016,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3%;反对 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16%;弃权 1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901,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773%;反对 4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7%;弃权 11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140%。 上述议案中,议案二需以议案一生效为前提,即议案一表决通过后才可以对议案二进行表决。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刘洋、高雪纯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 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0c2dc66f-bb50-42d9-8a4d-75d66e7aa3a9.PDF ─────────┬──────────────────────────────────────────────── 2026-01-05 15:43│升达林业(002259):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展公告 ─────────┴──────────────────────────────────────────────── 升达林业(002259):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6/9cf5dde6-57d4-45ba-877a-400da05cd130.PDF ─────────┬──────────────────────────────────────────────── 2026-01-04 16:27│升达林业(002259):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6月,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嘉租赁”)以缔约过失责任为由对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提起两起诉讼,两案诉请金额相同,共计 249,733,413.22元;2024年 4月,公司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 (2022)京 0105民初 80697、80698号案件《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向原告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承担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 公司、广元升达林业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债务部分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年 6月 17日、2024年 4月 29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3-028)、《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京03民终 12487、12488号案件《民事判决书》。 (一)12487 号案件《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 “1、撤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2)京 0105民初 80698号民事判决书;2、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日内就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元升达林业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的20%向原告富嘉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包括:到期未支付租金 24,050,000元、全部未到期租金 81,800,000元,逾期利息【计算 方式:到期未支付租金×(自逾期支付之日起至租金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实际天数)÷360×9%×150%,暂计至 2018年 11月 20日的逾 期利息金额为 1,119,356.25元】、公证费 4万元; 3、驳回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 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 633,907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负担 485,098元(已交纳);由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负担 153,809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二审案件受理费 309,323元,由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148,809元(已交纳);由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负担 160 ,514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二)12488 号案件《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 “1、撤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2)京 0105民初 80697号民事判决书;2、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日内就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元升达林业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的20%向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包括:到期未支付租金 24,050,000元、全部未到期租金 81,800,000元,逾期利息【计算方式 :到期未支付租金×(自逾期支付之日起至租金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实际天数)÷360×9%×150%,暂计至 2018年 11月 20日的逾期利 息金额为 1,119,356.25元】、公证费 4万元; 3、驳回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 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 633,907 元,由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负担 485,098元(已交纳);由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14 8,809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二审案件受理费 309,323元,由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148,809元(已交纳);由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负担 160 ,514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民事判决书为二审终审判决,对公司 2025 年度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判决执行情况进 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 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4)京 03民终 12487、12488号《民事判决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a7507ad4-a47d-4373-937e-a129b8db5adb.PDF ─────────┬──────────────────────────────────────────────── 2026-01-04 15:45│升达林业(002259):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升达林业(002259):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143b8ba8-c598-4259-a4dc-30752c05a581.PDF ─────────┬──────────────────────────────────────────────── 2026-01-04 15:39│升达林业(00225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年 12月 31日召开,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1月 21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就本次股东会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1月 21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月 21日上午 9:15-9:25,9:3 0-11:30和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月21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1月 1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尚西一路 127号新中泰国际大厦 3306。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项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0 关于债务和解并签署《调解协议》的议案 √ 1、上述提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且议案二需以议案一生 效为前提,即议案一表决通过后才可以对议案二进行表决;同时提请股 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签署协议具体事宜。议案内容详见于 2025年 12 月 31 日 刊 登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股东会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 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 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办理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 1月 16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上若有股东需要发言,请于 2026年 1月 19 日下午 5点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尚西一路 127号新中泰国际大厦 3306 联 系 人:杜雪鹏 邮 编:610016 电子邮箱:mail@shengdawood.com 联系电话:028-86619110 2、会期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e78c65f3-f943-418a-b045-06abb70c09aa.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5│升达林业: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79190.PDF ─────────┬──────────────────────────────────────────────── 2026-04-15│升达林业: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5/1225102059.PDF ─────────┬──────────────────────────────────────────────── 2025-10-31│升达林业: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69834.PDF ─────────┬──────────────────────────────────────────────── 2025-08-29│升达林业: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4765.PDF ─────────┬──────────────────────────────────────────────── 2025-04-26│ST升达: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24233.PDF ─────────┬──────────────────────────────────────────────── 2025-04-26│ST升达: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24260.PDF ─────────┬──────────────────────────────────────────────── 2024-10-31│ST升达: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68290.PDF ─────────┬──────────────────────────────────────────────── 2024-08-29│ST升达: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7072.PDF ─────────┬──────────────────────────────────────────────── 2024-04-29│ST升达: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6709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www.gubit.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