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60 德奥退 更新日期:2022-06-17◇ 通达信沪深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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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6 19:31│德奥退(002260):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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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5日进入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交易三十个交易
日,最后交易日为 2022 年 6月 16 日。
2、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将在 2022 年 6 月 17 日被摘牌。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399 号)。鉴于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8 年修订)》、《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
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摘牌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
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以下简称“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相关情况如下:
一、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摘牌日期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代码:002260
3、证券简称:德奥退
4、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2 年 4 月 22 日
5、终止上市及摘牌日期:2022 年 6 月 17 日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 14 日,本所第十届上市委员会召开第 383 次工作会议,未通过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根据
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月修订)》第 14.2.15 条的规定,依据上市委员会审核意见,本所决定不同意你公司股票恢复上市
的申请。
2022 年 4 月 21 日,本所上市委员会召开终止上市听证会,会后对公司终止上市事宜进行审议。根据本所《关于发布<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4.1 条第(二十七)项的规定以及本所
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2022 年 4 月 22 日,本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你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将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请你公司
按照规定,做好退市整理期以及终止上市后续有关工作。”
三、摘牌后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等事宜
1、2020 年 6 月 14 日,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储证券”)与公司签署了《关于推荐恢复上市、委托股票转让持
续督导之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2022 年 2 月 7 日,公司收到联储证券发来的《关于终止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
司恢复上市保荐的通知函》,通知公司其不再为公司恢复上市提供推荐服务,并解除《协议书》“第一部分 推荐恢复上市”的有关
约定。公司就此事已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详细情况请查阅 2022 年 3 月 3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目前,公司及联储证券均未对《协议书》“第二部分 委托股票转让持续督导”签订过任何解除协议或承诺。根据《协议书》的
约定,联储证券是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提供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服务等事宜。后续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书》“第二部分 委托
股票转让持续督导”,公司将及时公告并聘请新的主办券商。
2、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退市登记业务办理期间由主办券商负责登记公司股份
,并办理股份确权、协助执法等业务。
3、公司在股票摘牌前派发的现金红利,因投资者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者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暂未发放给投资者的(如有),公
司在股票摘牌后继续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保管和发放。
对于因质押、司法冻结原因未派发给投资者的现金红利,自股票摘牌之主办券商在退市板块申请初始登记前,质权人、有权机关
等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办理该部分现金红利的解除质押、协助执法等业务,也可以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柜台、最高院查控网和券
商渠道申请办理。因股份未托管等原因未派发的现金红利,投资者可通过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领。
4、公司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请投资者不要注销拟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否则可能导致股份无法按
时完成退市板块的登记,影响后续股份转让。
5、请投资者持续关注托管券商通知和主办券商发布的股份确权公告,并按上述通知和公告的时间要求,尽快联系托管券商或主
办券商完成股份确权手续,并办理加挂资金账户等交易结算手续。
四、公司股票摘牌后至在退市板块挂牌前的信息披露
由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代为披露。
五、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松岗松夏工业园工业大道西 9 号
3、电话:0757-88374384
4、邮箱:dmb@deaga.net
六、其他说明
根据《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主办券商在办理退市公司股票挂牌过程中,如退市公
司对交易所退市决定提起复核等法律救济的,主办券商应暂停其股票进入退市板块登记及挂牌工作,并根据复核等法律救济的结果决
定是否恢复其股票的登记及挂牌工作。
公司就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的终止公司上市等相关决定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起了诉讼,详细情况请查阅 2022 年 6 月 1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助主办券商按照《关于
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规定推进相关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2-06-17/20da3619-e21d-4753-98aa-70808fb9a1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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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5 20:12│德奥退(002260):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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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自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交易 30 个交易日后公司
股票将被摘牌。截至 2022 年6 月 15 日公司 A 股股票已交易 29 个交易日,剩余 1 个交易日。敬请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
在公司 A 股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港通等业务,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
深交所已受理公司提出的终止上市的复核申请,如深交所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该决定为终局决定。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39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002260
2、证券简称:德奥退
3、涨跌幅限制: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 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及预计最后交易日期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22 年 5 月 5 日,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16 日,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
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交易的涨跌幅限制、行情揭示、公开信息等其他交易事项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
定。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退市整理交易期间,公司将在前二十五个交易日内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最后五个交易
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该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委托该机构提供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
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时聘请相关服务机构,办理股票终止上市后
的相关事宜。
五、退市整理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
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在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2-06-16/fe1ca810-00ad-4edc-9b71-dba72f1e77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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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5 20:12│德奥退(002260):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复核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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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39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终止上市的复核申请。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收到了深交所《复核受
理通知书》((2022)第 11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于 2022年 6 月 1 日组
织召开深交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复核会议,就复核申请事项进行审议。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收到深交所《股票终止上市复核决定书》([2022]1号),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深交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0 年修订)》第四条的规定,深交所作出维持《关于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2022]399 号)对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的股票终止上市决定。本决定为终局决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2-06-16/6b07d494-9ae1-488d-b7e8-257fdf7e15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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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5 20:12│德奥退(002260):关于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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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存在影响。
近日,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送达的案号为“
(2022)粤 03 行初 34 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原告: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松岗松夏工业园工业大道西
法定代表人:曹施施,任公司董事长
被告: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地:住所地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法定代表人:陈华平,任党委书记、理事长
诉讼请求:
1、判令撤销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的《关于不同意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
2、判令深圳证券交易所停止对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自律监管决定的流程。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预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不存在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后
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 司 的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2-06-16/7ba69184-af92-4a4a-9db0-9254740b33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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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5 20:12│德奥退(002260):关于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及其传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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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原审被告)
3、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二审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近日,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送达的案号为“(2022)
粤民终 1734 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及其《传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1 月 30 日,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作出的(2020)粤 01 民初 2011 号《民事判决书》
,在上诉期内,公司因不服广州中院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于 2022 年 2 月向广东高院提出上诉。目前,广东高院已受理公司上诉
并送达了开庭审理的传票。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上诉人(原审被告):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松岗松夏工业园工业大道西
法定代表人:曹施施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农商银行”)
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 9 号
法定代表人:蔡建
原审被告: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丰德东路 9 号院 2 号楼 3 层 3027
法定代表人:王秀珠
原审被告: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 号金地中心大厦 A 座 10 楼
法定代表人:刘珂
原审被告: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港东路 198 号
法定代表人:张黎曙
其他原审被告深圳金志昌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市梧桐翔宇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华亚博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玉环捷冠投资
有限公司、北京俊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金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李丽云、蔡红军、张龙、霍佳美、闫莉、付幸朝、朱晓红及原
审第三人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上诉人因不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1民初2011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 01 民初 2011 号民事判决书第四项,即“被告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 1,58
5,666,666.67 元范围内对被告华翔(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上述第一项债务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依法改判德奥公
司无需对广州农商银行承担责任,或将本案发回重审;
2、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广州农商银行承担。
三、本次收到的《传票》主要内容
案号:(2022)粤民终 1734 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被传唤人: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传唤事由:法庭调查
应到时间:2022 年 7 月 1 日 09:30
应到处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三楼第一法庭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案件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
次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 司 的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2-06-16/a22a4651-d460-4268-ad5b-fd2b00fb37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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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4 16:01│德奥退(002260):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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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自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交易 30 个交易日后公司
股票将被摘牌。截至 2022 年6 月 14 日公司 A股股票已交易 28 个交易日,剩余 2 个交易日。敬请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
在公司 A股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港通等业务,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深交所已受理公司提出的终止上市的复核申请,如深交所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该决定为终局决定。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39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002260
2、证券简称:德奥退
3、涨跌幅限制: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 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及预计最后交易日期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22 年 5 月 5 日,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16 日,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
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交易的涨跌幅限制、行情揭示、公开信息等其他交易事项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
定。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退市整理交易期间,公司将在前二十五个交易日内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最后五个交易
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公司应该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委托该机构提供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
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股份转让系统的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时聘请相关服务机构,办理股票终止上市后
的相关事宜。
五、退市整理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
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说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在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2-06-15/64a1f4f5-8a60-42ed-ae1f-31b15a5c96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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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13 16:56│德奥退(002260):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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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自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交易 30 个交易日后公司
股票将被摘牌。截至 2022 年6 月 13 日公司 A 股股票已交易 27 个交易日,剩余 3 个交易日。敬请投资者或托管券商等市场主体
在公司 A 股股票摘牌前及时了结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融资融券、转融通、深港通等业务,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
深交所已受理公司提出的终止上市的复核申请,如深交所上诉复核委员会作出维持终止上市决定,该决定为终局决定。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39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5 月 5 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002260
2、证券简称:德奥退
3、涨跌幅限制: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每个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为 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及预计最后交易日期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 2022 年 5 月 5 日,退市整理期为三十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16 日,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不计入退市整理
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交易的涨跌幅限制、行情揭示、公开信息等其他交易事项将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
定。
三、退市整理期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安排
退市整理交易期间,公司将在前二十五个交易日内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最后五个交易
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四、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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