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64 新 华 都 更新日期:2025-08-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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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16:07 │新 华 都(002264):关于领航员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锁定期届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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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 │新 华 都(002264):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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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 │新 华 都(002264):关于领航员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锁定期届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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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26 │新 华 都(002264):关于员工持股计划授予预留份额完成股票过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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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25 │新 华 都(002264):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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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8:29 │新 华 都(002264):公司章程(2025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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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8:28 │新 华 都(00226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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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8:28 │新 华 都(002264):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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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8:27 │新 华 都(002264):关于使用资本公积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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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00:00 │新 华 都(002264):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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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16:07│新 华 都(002264):关于领航员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锁定期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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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航员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公司“领航员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首次授予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于 2
025年 8月 6日届满,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和锁定期
公司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4年 7月 15日
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4 年 8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过户的公告》(2024-065),本计划首次授予份额实际参与认购
的员工共计 27 人,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10,957,300 元,实际认购股份数量为 3,752,500 股。
根据公司《“领航员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
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的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截至 2025年 8 月 6日,本计划首次授予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应于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择
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的收益进行分配,如决定分
配,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不得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
票的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以新的要
求为准。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的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且
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
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5、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
股本总额的比例。
6、公司应当最迟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
的处置安排。拟展期的,应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
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且未展期的,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计划持有人,本计划可提前终止。
3、除前述自动终止、提前终止外,存续期内,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本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延长期届满后且未展期的,自行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
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7/f053f87a-4828-46c9-b3b1-ee32c8905b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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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新 华 都(002264):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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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华 都(002264):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86d9e53d-3d46-4673-a4d7-2a4b7ddc95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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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新 华 都(002264):关于领航员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锁定期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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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航员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公司“领航员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所持公司股票第三批锁定期于 202
5 年 7 月 30 日届满,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和锁定期
公司于 2022年 6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7月 1
5日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2 年 7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领航员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2022年 7月 25日至 2022年 7月 28日,公司“领航员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
票 2,028,400股。
2023年 8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领航员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锁定期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截至 2023年 7 月 29日,本计划所持公司股票的第一批锁定期届满。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领航员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锁定期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63),截至 2024年 7月 29日,本计划所持公司股票的第二批锁定期届满。
根据公司《“领航员计划(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计划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及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具体如下:
(1)第一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核心业务管理岗、核心职能管理岗
、核心骨干人员可解锁比例分别为 20%、40%、100%。
(2)第二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 24 个月后,核心业务管理岗、核心职能管理岗
可解锁比例分别为 40%、60%。
(3)第三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后,核心业务管理岗可解锁比例为 40%
。
截至 2025年 7 月 30日,本计划所持公司股票的第三批锁定期届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根据市场情况完成本计划项下部分或全部解锁标的股票的出售或根据
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将股票过户至持有人名下。若届时本计划项下标的股票存在无法按照前述方式进行处置的情形,由管理委员会决
定处置方式。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内,本计划项下部分或全部解锁标的股票变现为现金资产后,由管理委员会决策本
员工持股计划项下已实现现金部分收益的分配事宜。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法律法规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60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届满后如未展
期则自行终止。本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存续期届满前,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计划可提前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内,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本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2、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等事项
,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如未有效展期则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届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或将股票过户至本计划持有人名下后,员工持
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
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ba9e9b89-3cc2-419c-8508-ac0c964b1f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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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26│新 华 都(002264):关于员工持股计划授予预留份额完成股票过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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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完成“领航员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本计划”)预留授予份额认购及非交易过户事项,涉及股份数量合计 938,000 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6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领航员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同意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领航员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
司 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部分员工授予“领航员计划
(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议案》,同意授予部分员工“领航员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 938,000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1、本计划授予预留份额的价格为 2.92 元/股,与首次授予价格一致。
2、本计划预留授予份额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共计 13人,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2,738,960元,实际认购股份数量为 938,000股,
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上限。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本计划预留授予份额的参加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核心员工,不涉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有参加对象均在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受公司聘任。
3、2025 年 7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公司股票938,000股已于 2025年 7月 25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中。
根据公司《“领航员计划(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
票,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预留授予的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公司依据 2025年度和 20
26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在锁定期满后将本计划份额分两个批次归属至持有人。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等事务方面将独立运行,本计
划与已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权益不进行合并计算。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第六条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
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
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授予预留份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确认会计处理,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最终
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县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计划相关成本或费用的摊销对考核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从本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考虑,本计划将有效激发
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f69c4f04-08d0-43a2-aa41-72bf1786ed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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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9:25│新 华 都(002264):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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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敞口总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
资子公司担保,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3 月 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2025 年 3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作为保证人对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追加担保,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本数)的下属公司
提供担保敞口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1.50亿元。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3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保证人对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
追加担保,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本数)的下属公司增加提供担保敞口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10亿元。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 2025 年 7
月 2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作为保证人对下属公
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追加担保,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本数)的下属公司增加提供担保敞口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5.10亿元。
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在担保敞口金额范围和有效期内全权负责办理担保事宜,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担保
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担保敞口金额范围和有效期内对相关公司的担保敞口金额进行调整和循环使
用。具体担保敞口金额及担保期限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4日、2025年 3月 20日、2025年 3月 29日、2025 年 4 月 26 日、2025 年 7 月 8 日、2025
年 7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调剂情况
根据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北京玖施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玖施酷”)部分未使用的担保额度 1.5
亿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西藏聚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聚量”)。本次调剂前,公司对西藏聚量的担保余额为 8.1亿元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7.5亿元;对北京玖施酷的担保余额为 0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3.5亿元。本次调剂后,公司对西藏聚量
的担保余额为 8.1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9亿元;对北京玖施酷的担保余额为 0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2亿元。
三、担保进展情况
2025年 7月 24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在福建省福州市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西藏聚量履行债务提
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 3.5亿元。
本次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金额范围内。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西藏聚量的担保余额为 8.1亿元,可用担保额度为 9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西藏聚量的担保余额为 11.
6 亿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5.5亿元。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西藏聚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 12月 09日
注册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中心 A栋 803室
法定代表人:邢涛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互联网营销业务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泸州聚酒致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直接持股 100%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12月 31日 2025年 3月 31日
(已审计) (未审计)
资产总额 210,243.05 155,733.33
负债总额 184,834.10 123,865.26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184,353.84 123,225.49
净资产 25,408.95 31,868.07
项目 2024年度(已审计) 2025年 1-3月(未审计)
营业收入 276,399.56 81,433.29
利润总额 22,768.35 7,126.35
净利润 20,733.28 6,484.98
五、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合同》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保证人:新华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西藏聚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
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
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支持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满足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对象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的
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被担保对象系公司下属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具有实质控制权,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敞口总金额为 24.70 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2.5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7.20%,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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