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65 建设工业 更新日期:2025-02-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2-14 18:13 │建设工业(00226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5-02-14 18:13 │建设工业(00226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2-10 00:00 │建设工业(002265):关于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1-15 20:17 │建设工业(002265):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
│2025-01-15 20:17 │建设工业(002265):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
├─────────┼──────────────────────────────────────────────┤
│2025-01-15 20:17 │建设工业(002265):建设工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
├─────────┼──────────────────────────────────────────────┤
│2025-01-15 20:15 │建设工业(002265):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5-01-15 20:15 │建设工业(002265):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
├─────────┼──────────────────────────────────────────────┤
│2025-01-15 20:06 │建设工业(002265):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1-15 20:05 │建设工业(002265):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5-02-14 18:13│建设工业(00226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 126 号“融城优郡”B5 幢 3、4 层
电话(传真):0871-63172192 邮编: 650032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 律 意 见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本次指派刘革、白猗歆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
股东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贵公司本
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及公开披露的信息,表明贵公司已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
开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并于2025 年 1 月 16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
ninfo.com.cn)等媒体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14:30在重庆市巴南区花溪工业园区建设大道1号建设工业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时间与通
知公告时间间隔15天以上,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与公告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长鲜志刚先生主持,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4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813,685,455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7
7%。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806,970,147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2%;出席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1,74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6,715,308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中小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744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7,379,794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其资格均合法有效。
此外,贵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
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共四项议案,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
表决。其中,关联股东已对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结果均以符合贵公司《章程》规定的票数同意通过了以上议案。
四、结论意见
根据以上事实和文件资料,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5/35501a4f-63f3-44b0-8686-beb1549a9883.PDF
─────────┬────────────────────────────────────────────────
2025-02-14 18:13│建设工业(00226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14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2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2月 14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巴南区花溪工业园区建设大道 1号建设工业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鲜志刚先生
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74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13,685,4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76
6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806,970,1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8.116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74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6,715,3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
0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74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7,379,7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144%。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刘革律师、白猗歆律师列
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结果
(1)总体表决结果
提案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结果
编码 ) ) ) ) )
1.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 813,032,6 99.9198 563,100 0.0692 89,700 0.0110 审议
7 年) 55 通过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00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6,364,294 86.2395 904,900 12.2619 110,600 1.4987 审议
预计的 通过
议案》
3.00 《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 6,407,094 86.8194 883,100 11.9665 89,600 1.2141 审议
责任公 通过
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4.00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812,952,0 99.9099 606,000 0.0745 127,400 0.0157 审议
董事的 55 通过
议案》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提案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编码 ) ) ) ) )
1.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 6,726,99 91.1542 563,100 7.6303 89,700 1.2155
股东回报 4
规划的议案》
2.00 《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6,364,29 86.2395 904,900 12.2619 110,600 1.4987
案》 4
3.00 《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6,407,09 86.8194 883,100 11.9665 89,600 1.2141
司签订< 4
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4.00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6,646,39 90.0621 606,000 8.2116 127,400 1.7263
议案》 4
本次股东会第2、3项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南方工
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武汉长江光电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为807,109,441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革、白猗歆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5/b3af488d-47d3-40ab-8309-3459b2eabd5e.PDF
─────────┬────────────────────────────────────────────────
2025-02-10 00:00│建设工业(002265):关于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建设工业(002265):关于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0/2cc99a77-a235-47d7-aae7-789e42bc9ac2.PDF
─────────┬────────────────────────────────────────────────
2025-01-15 20:17│建设工业(002265):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提名顾道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 202
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6/e0433954-9249-43aa-96f1-6167c9f39a71.PDF
─────────┬────────────────────────────────────────────────
2025-01-15 20:17│建设工业(002265):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1月 14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拟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的内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审核意见
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积极回报股东的理念,有利于更
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
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涉及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
避表决。
三、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审核意见
公司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可以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
险。相关业务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涉及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
避表决。
独立董事:陈旭东、宋宗宇、李聪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6/84e4032a-d254-453f-b6ce-f7f5d6901a14.PDF
─────────┬────────────────────────────────────────────────
2025-01-15 20:17│建设工业(002265):建设工业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
为完善和健全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
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证
监会公告〔2023〕6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以及《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
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本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及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战略、愿景、盈利能力、股东回报、资本
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
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保持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
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加强独立董事在利润分配方案决策、政策调整过程中的监督作用,强化对投资者分红回报的制度
保障。
三、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足额提取
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在满足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并有足够现金用于股利支付的情况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
(二)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
据公司的经营计划、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等情况提议公司进行现金、股票或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等方式的中期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半年度利润分配按有关规定执行);
(2)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
(3)公司在报告期盈利;
(4)公司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5)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6)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及其他情况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2.现金分红的比例
未来三年内,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以现金分红为主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和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条件下,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
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20%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3)项规定处理。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
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四)发放股票股利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且发
放的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的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如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应当
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一)公司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提出提案,并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后形成决议,报
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提出分配中期股利或特别股利的方案。
(三)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
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
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
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
规划期内,公司因外部不可抗力或经营环境、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实需要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当满足《公
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并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后,由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股东会审议时除现场会议外,公司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六、股东利润分配意见的征求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利润分配的意见及诉求,可反馈至公司证券管理部(电话023-66296173),证券
管理部将负责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七、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6/104d296d-283a-428e-a88c-fd9f5b07b9ca.PDF
─────────┬────────────────────────────────────────────────
2025-01-15 20:15│建设工业(002265):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拟与关联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装财务”)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兵装财务将为本公司提供结算服务、
存贷款服务、信贷服务及其他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兵装财务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上不高于 42 亿元,综合
授信额度原则上不高于人民币 20 亿元。《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 2 年,到期后如双方未签订新的金融服务协议,则自动延续 1年
。
2.由于公司与兵装财务同受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兵器装备”)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
服务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鲜志刚、王自勇、刘志岩、张伦刚回避表决,其余参加会议的 4 名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该议案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得独立董事的一致同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
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