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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66(浙富控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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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266 浙富控股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2 15:45 │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对江西自立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6-07-14 16:00 │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能环保对申联环保集团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6-07-05 15:38 │浙富控股(00226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03 19:06 │浙富控股(00226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6-06-24 18:05 │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能环保对申联环保集团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6-06-21 15:35 │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对江西自立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6-06-03 18:02 │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6-02 16:00 │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对兰溪自立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6-05-22 18:28 │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2 18:28 │浙富控股(002266):浙富控股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6-07-22 15:45│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对江西自立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申联环保集团”)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江 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自立”)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 4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亿元整)的债权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江西自立提供担保,已经申联环保集团股东决 定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000787294953H 法定代表人 叶建中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00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6年 05 月 30日 登记机关 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临川经济开发区抚北工业园自立路 1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 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 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 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 含危险废物经营),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选矿,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 冶炼,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江西自立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江西自立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08,006.41 1,674,525.31 负债总额 898,661.83 918,409.70 所有者权益总额 809,344.59 756,115.61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40,947.37 1,513,119.26 利润总额 55,198.03 117,838.99 净利润 53,113.13 108,601.45 注: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报表(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 经核查,江西自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4、担保金额:4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亿元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担保方股东决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申联环保集团股东决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申联环保集团可控的范围之内,申联环保集团有能 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江西自立的担保不会影响申联环保集团的正常经营,且江西自立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 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申联环保集团为江西自立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3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 132,035.14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97%;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636,395.45 万元。除此之外,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e805d3df-033a-494f-9c9f-6e951722076d.PDF ─────────┬──────────────────────────────────────────────── 2026-07-14 16:00│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能环保对申联环保集团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申能环保”)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 司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联环保集团”)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 35,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 )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能环保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提供担保,已经申能环保股东决定通 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83MA27WGXR6F 法定代表人 董庆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80,853.333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5年 12 月 16日 登记机关 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江滨西大道 57号 905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金属废 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土壤污染治理与 修复服务;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申联环保集团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申联环保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79,930.15 715,341.47 负债总额 542,125.28 477,687.95 所有者权益总额 237,804.88 237,653.52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9,157.51 932,658.34 利润总额 217.10 31,821.98 净利润 151.35 32,245.24 注: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报表(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 经核查,申联环保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3、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4、担保金额:35,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担保方股东决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申能环保股东决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申能环保可控的范围之内,申能环保有能力对其经营管 理风险进行控制,对申联环保集团的担保不会影响申能环保的正常经营,且申联环保集团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 战略需要。本次申能环保为申联环保集团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3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 134,700.5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19%;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667,280.45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85676566-1a85-4a6d-8236-c3da49259f2e.PDF ─────────┬──────────────────────────────────────────────── 2026-07-05 15:38│浙富控股(00226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5,000.00 ~ 145,000.00 56,616.52 比上年同期增长 120.78% ~ 156.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15,000.00 ~ 135,000.00 42,460.54 比上年同期增长 170.84% ~ 217.9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 ~ 0.28 0.11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依托公司危废处置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全产业链核心竞争优势,相关业务保持稳健运营;公司各类资源化综合利 用产品市场需求景气,产品销量实现稳步攀升,营业收入及盈利水平较上年同期均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7e64deec-747c-4c86-baba-3ffc7b221b2e.PDF ─────────┬──────────────────────────────────────────────── 2026-07-03 19:06│浙富控股(00226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浙富控股(00226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aade7e54-54d9-47fe-b73c-1d37854f37dc.PDF ─────────┬──────────────────────────────────────────────── 2026-06-24 18:05│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能环保对申联环保集团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申能环保”)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联环保集团”)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 3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元整)的债权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能环保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提供担保,已经申能环保股东决定通 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83MA27WGXR6F 法定代表人 董庆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80,853.333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5年 12 月 16日 登记机关 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江滨西大道 57号 905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金属废 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土壤污染治理与 修复服务;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申联环保集团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申联环保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79,930.15 715,341.47 负债总额 542,125.28 477,687.95 所有者权益总额 237,804.88 237,653.52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9,157.51 932,658.34 利润总额 217.10 31,821.98 净利润 151.35 32,245.24 注: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报表(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 经核查,申联环保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3、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4、担保金额:3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元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方股东决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申能环保股东决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申能环保可控的范围之内,申能环保有能力对其经营管 理风险进行控制,对申联环保集团的担保不会影响申能环保的正常经营,且申联环保集团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 战略需要。本次申能环保为申联环保集团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3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 132,216.2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99%;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643,078.33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1603138a-5043-495b-b36e-2c4e72067f10.PDF ─────────┬──────────────────────────────────────────────── 2026-06-21 15:35│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对江西自立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申联环保集团”)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江西 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自立”)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 3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元整)的债权提供连带 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江西自立提供担保,已经申联环保集团股东决 定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000787294953H 法定代表人 叶建中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00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6年 05 月 30日 登记机关 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临川经济开发区抚北工业园自立路 1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 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 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 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 含危险废物经营),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选矿,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 冶炼,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江西自立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江西自立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08,006.41 1,674,525.31 负债总额 898,661.83 918,409.70 所有者权益总额 809,344.59 756,115.61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40,947.37 1,513,119.26 利润总额 55,198.03 117,838.99 净利润 53,113.13 108,601.45 注: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报表(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 经核查,江西自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4、担保金额:3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元整) 5、担保方式:连带保证担保 6、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四、担保方股东决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申联环保集团股东决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申联环保集团可控的范围之内,申联环保集团有能 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江西自立的担保不会影响申联环保集团的正常经营,且江西自立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 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申联环保集团为江西自立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3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 132,216.2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99%;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668,278.33 万元。除此之外,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eeee7218-be58-4cb5-8d22-3e847349ae5a.PDF ─────────┬──────────────────────────────────────────────── 2026-06-03 18:02│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分红年度:2025年度 2、分配方案:分配比例固定 3、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1日 4、A股除权前总股本:5,219,271,402股;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量:54,756,273股;除回购股份外不存在其他不参与分红 的股份 5、每 10股派息(含税):0.60元;现金分红总额:309,870,907.74元;除权后总股本:5,219,271,402股 6、按 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息(含税):0.593705元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5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 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 * 分配 比例 = 5,164,515,129 *0.6/10 =309,870,907.74元。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 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0.593705 元计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 = 现金分红总金额 / 包含回购股份的总股本=309,870,907.74/ 5,219,271,402 *10= 0.59370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 股现金红利根据每 10股现金红利进行计算,并保留七位小数,即每股现金红利=每 10股现金红利/10 = 0.593705/10 = 0.0593705元 /股。综上,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 =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 0.0593705元/股。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54,756,273股后的 5,164,515,129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股派 0.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5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2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6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 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1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070 孙毅 2 08*****359 桐庐源桐实业有限公司 3 02*****005 叶标 4 08*****147 浙江申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27 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 21号浙富控股大厦 咨询联系人:彭程远 咨询电话:0571-89939661 传真电话:0571-89939660 六、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b6fd882b-8bd6-4c7d-a045-7a184acaa7c1.PDF ─────────┬──────────────────────────────────────────────── 2026-06-02 16:00│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对兰溪自立提供担保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兰溪自立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之事 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 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申联环保集团”)近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兰溪 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自立”)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 8,80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仟捌佰万元整)的债权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兰溪自立提供担保,已经申联环保集团股东决 定通过。兰溪自立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对其提供担保之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5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9日和 5月 2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担保及开 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和《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兰溪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1MA28DWKT0C 法定代表人 楼生富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6年 06月 08日 登记机关 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浙江省兰溪市女埠工业园区 A区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 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贵金属冶炼;固 体废物治理;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 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兰溪自立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兰溪自立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90,223.19 724,223.52 负债总额 711,652.17 664,915.02 所有者权益总额 78,571.02 59,308.51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0,411.99 701,041.14 利润总额 22,571.14 10,425.16 净利润 19,262.51 9,930.47 注: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报表(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 经核查,兰溪自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兰溪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 4、担保金额:8,80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仟捌佰万元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方股东决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申联环保集团股东决定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 于申联环保集团可控的范围之内,申联环保集团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兰溪自立的担保不会影响申联环保集团的正常 经营,且兰溪自立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申联环保集团为兰溪自立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30,000 万元,担保余额为 138,209.27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48%;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691,258.33 万元。除此之外,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4、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eb065c7d-1fa5-4b81-92bb-1d79753013da.PDF ─────────┬──────────────────────────────────────────────── 2026-05-22 18:28│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c5259b0c-3b7d-453a-b863-cd7c0d97277c.PDF ─────────┬──────────────────────────────────────────────── 2026-05-22 18:28│浙富控股(002266):浙富控股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的法律意见书 ─────────┴──────────────────────────────────────────────── 浙富控股(002266):浙富控股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9535964d-a3c4-4f1f-855f-cb3cc7c0ddb7.PDF ─────────┬──────────────────────────────────────────────── 2026-05-20 17:17│浙富控股(00226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孙毅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桐庐源桐实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桐庐源桐”)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股股东或 数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限售股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途 第一大股 比例 充质 东及其一 押 致行动人 孙毅 是 50,000,000 10.07% 0.96% 否 否 2026-05-19 至股份解除 财通证券股 资金 质押之日止 份有限公司 需求 合计 - 50,000,000 10.07% 0.96% - - - - - - 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份数量 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孙毅 是 50,000,000 10.07% 0.96% 2025-12-01 2026-05-20 财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桐庐源桐实业 是 28,520,000 2.26% 0.55% 2025-06-13 2026-05-20 财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19,890,000 1.58% 0.38% 2025-10-23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合计 - 98,410,000 5.60% 1.89% - - - 3、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例(占 前质押 后 所 司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公 股份数量 质押 持股 总股 份 质 份 质 司总股 股份数量 份 本 限售和冻 押股 限售和冻 押股 本) 比例 比例 结 份 结 份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孙毅 496,303,423 9.51% 282,200,0 282,200,0 56.86 5.41% 163,240,0 57.85 154,771,7 72.29 00 00 % 00 % 48 % 桐庐源桐 1,260,089,9 24.14% 480,670,0 432,260,0 34.30 8.28% 0 0.00% 0 0.00% 实 39 00 00 % 业有限公 司 合计 1,756,393,3 33.65% 762,870,0 714,460,0 40.68 13.69 163,240,0 22.85 154,771,7 14.85 62 00 00 % % 00 % 48 %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说明 1、自本公告披露日起,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292,2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6.6 4%,占公司总股本的 5.60%,对应融资余额为 55,00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511,9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 比例 29.15%,占公司总股本的 9.81%,对应融资余额为 100,300.00 万元。对于上述款项,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 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股份质押事 项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申请确认书》;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c30e934f-69b6-4224-a42b-315ae40651c5.PDF ─────────┬──────────────────────────────────────────────── 2026-05-18 16:57│浙富控股(00226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孙毅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 股份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股股东或 数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限售股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途 第一大股 比例 充质 东及其一 押 致行动人 孙毅 是 34,000,000 6.85% 0.65% 否 否 2026-05-15 至股份解除 北京银行股 资金 质押之日止 份有限公司 需求 杭州分行 合计 - 34,000,000 6.85% 0.65% - - - - - -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例(占 前质押 后 所 司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公 股份数量 质押 持股 总股 份 质 份 质 司总股 股份数量 份 本 限售和冻 押股 限售和冻 押股 本) 比例 比例 结 份 结 份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孙毅 496,303,423 9.51% 248,200,0 282,200,0 56.86 5.41% 163,240,0 57.85 154,771,7 72.29 00 00 % 00 % 48 % 桐庐源桐 1,260,089,9 24.14% 480,670,0 480,670,0 38.15 9.21% 0 0.00% 0 0.00% 实 39 00 00 % 业有限公 司 合计 1,756,393,3 33.65% 728,870,0 762,870,0 43.43 14.62 163,240,0 21.40 154,771,7 15.58 62 00 00 % % 00 % 48 %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说明 1、自本公告披露日起,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339,66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9.3 4%,占公司总股本的 6.51%,对应融资余额为 58,70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560,36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 比例 31.90%,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4%,对应融资余额为 104,700.00万元。对于上述款项,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 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股份质押事 项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11690830-fb7c-4039-a79b-a74b36ff5c13.PDF ─────────┬──────────────────────────────────────────────── 2026-05-15 20:01│浙富控股(002266):20260515_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叶标) ─────────┴──────────────────────────────────────────────── 浙富控股(002266):20260515_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叶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f909c9ac-b23a-41fa-8389-629b293cc655.PDF ─────────┬──────────────────────────────────────────────── 2026-05-15 20:01│浙富控股(00226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浙富控股(00226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c5699c58-fe20-4903-a2f5-c337cfcc0596.PDF ─────────┬──────────────────────────────────────────────── 2026-04-28 18:07│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以截至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可参与分配的公司股本 5,164,515,129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 股本发生变动,则公司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 218,663,563.74 元,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 21,866,356.3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35,625,765.05元,减去已分配 2024年度红利 258,225,756.45元,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474,197,215.97元。 公司于 2024年 2月 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 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4,756,27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5,219,271 ,402的 1.0491%。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因此,以截至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可参与分配的公司股本 5,164,515,12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6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 的股本发生变动,则公司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a1、a2、a3) 309,870,907.74 258,225,756.45 258,920,656.45 回购注销总额(元)(b1、b2、b3) 0 155,026,631.76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c1、c2、c3) 1,117,760,299.60 971,485,131.02 1,025,626,109.8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7,334,145,206.0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74,197,215.97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827,017,320.64 (A=a1+a2+a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155,026,631.76 (B=b1+b2+b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038,290,513.48 (C=(c1+c2+c3)/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982,043,952.40 额(元)(D=A+B)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是/否)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含回购注销金额)总额达 982,043,952.40元,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94.5 8%,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7,760,299.60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309,870,907.74 元,占本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27.72%,主要考虑因素如下: 为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大宗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而引发的经营风险,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和套利交易为目 的,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稳定利润水平。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 料、库存商品及销售产品相同、相似或类似的期货品种。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公司以自有资金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 人民币保证金的额度内,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 2024年年末、2025 年年末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 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494,800,396.31元和 510,906,174.79元,分别占 2024年年末、2025 年年末总资产的比例为 2.0 1%和 1.84%,均低于 50%。 综合考虑,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总体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了公司的股东利益以及自身可持续发展需要。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期发展。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 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2623ad4-26bf-4b0e-841b-a4240f82a972.PDF ─────────┬──────────────────────────────────────────────── 2026-04-28 18:07│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b2a229b-2fb5-4ccb-a0b0-6830697f7b51.PDF ─────────┬──────────────────────────────────────────────── 2026-04-28 18:07│浙富控股(002266):浙富控股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10410 号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富 控股公司)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浙富控股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浙富控股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edae629-f818-4725-93f0-1678a5a9b641.PDF ─────────┬──────────────────────────────────────────────── 2026-04-28 18:07│浙富控股(002266):浙富控股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 浙富控股(002266):浙富控股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844d5c8-95a3-4e1f-82cf-0f8a2fc3700c.PDF ─────────┬──────────────────────────────────────────────── 2026-04-28 18:07│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7602a62-d336-4d0f-a9a0-f5632165b3a0.PDF ─────────┬──────────────────────────────────────────────── 2026-04-28 18:07│浙富控股(002266):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公司 2025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交流、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基本情况 1、活动时间:2025年 5月 22日上午 10:00 — 11:30 2、活动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 21号浙富控股大厦公司 302会议室 3、公司拟参与人员:董事长孙毅先生,董事会秘书王芳东女士,财务总监李娟女士及相关工作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 会有调整) 4、预约方式:参与投资者请于“投资者接待日”前 5个工作日内与公司证券管理中心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 记和安排 联系人:彭程远 邮箱:stock-dept@zhefu.cn 电话:0571-89939661 传真:0571- 89939660 5、注意事项 (1)证明文件:参与活动的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请携带机构和个人 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部门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参与活动的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沟通效率,请投资者预先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证券管理中心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领导将在会上 就投资者关注度较高的问题先作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f56d308-654d-4364-83b6-68299080664a.PDF ─────────┬──────────────────────────────────────────────── 2026-04-28 18:07│浙富控股(002266):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在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具体 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天健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 7月 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人 2025 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63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2025年(经审计)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756家 (含 A、B 股)审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 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 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19日召开 了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作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由天健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年 4 月 24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之事项。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作为 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而履行的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 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5年 4月 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在天健所就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天健所项目组展开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 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2026 年 2月 6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组工作人员、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召开 2025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暨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年审会计 师事务所有关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等相关问题的讨论与 分析表示认可,并同意按既定的审计方案实施审计工作。 2026年 4月 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天健所项目组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专项汇报。2026年 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会计师关于审计期末汇总情 况的汇报,并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执行 公司 2025年度的各项审计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特此报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18bf95c-f211-4806-a0aa-2d46c42ec1d9.PDF ─────────┬──────────────────────────────────────────────── 2026-04-28 18:07│浙富控股(002266):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一、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在日常经营及投融资活动中涉及较多的外汇业务,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拟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 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概述 (一)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期间任意时点累计余 额不超过 1 亿美元(若涉及其他币种的折算成美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 (二)交易方式 公司仅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规避可能产生的信用风险。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或上述产 品的组合,对应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标的,也可以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 利率等风险为目的,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 品或组合,且该等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三)交易期限 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 (四)资金来源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 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 三、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而开展的,充分 运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 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控 制衍生品交易风险。通过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 影响,更好地防范公司所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2、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在股东会审议的拟定额度内负责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事宜,严格按照《证券投资、期货和衍 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保证制度的执行。 3、公司审计监察中心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 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 响,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 来的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衍 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6、法律风险: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及产品信息,导致 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理措施 1、审慎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的交易规模,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衍生 品交易。 2、审慎选择交易对手,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3、制定规范的业务管理制度,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 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4、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6、公司定期对外汇衍生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充分运用外汇衍生品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等波动出现的外汇风险,控制经营风险 。 2、公司及子公司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和拟定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七、结论 公司通过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 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70cc4a2-6745-4eea-9fa4-fc4b7b5542e9.PDF ─────────┬──────────────────────────────────────────────── 2026-04-28 18:07│浙富控股(002266):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公司 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及参照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 7月 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人 2025 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63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2025年(经审计)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756家 (含 A、B 股)审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 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 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截至 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 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东 2024 年 3 月 6 日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已完结(天健需 海证券、天健 年度、2019 年度年报审计 在 5%的范围内 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 与华仪电气承 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 担连带责任,天 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 健已按期履行 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 判决) 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 措施 17次、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 管理措施 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林飞,2008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健执 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裘伟坚,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倪侃侃,200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 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 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 450 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报酬 50万元,共计 500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 2026年度审计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从事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执 业质量进行了核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一致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 构。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 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之事项。 3、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3ae4447-0c53-4cf2-8a56-94b7a7e9bb95.PDF ─────────┬──────────────────────────────────────────────── 2026-04-28 18:07│浙富控股(002266):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公司 2025年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 者的互动交流,使广大投资者能更深入全面了解公司 2025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 云访谈”栏目举行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s://irm.cnin 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下午 15:00-17:00。 届时,公司董事长孙毅先生、财务总监李娟女士、独立董事许永斌先生、董事会秘书王芳东女士及相关工作人员将与投资者通过 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经营状况等问题进行沟通与交流(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s://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进入本公司业 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5e08f81-44f1-4d07-9094-b59360b5b22d.PDF ─────────┬──────────────────────────────────────────────── 2026-04-28 18:07│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 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 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 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19 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 19 号》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6 年 1月 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浙富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48aaa37-39d6-4b6c-b174-afe389001fce.PDF ─────────┬──────────────────────────────────────────────── 2026-04-28 18:07│浙富控股(002266):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浙富控股(002266):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8e85658-3ba0-4daf-bf55-c3f597ecb9ba.PDF ─────────┬──────────────────────────────────────────────── 2026-04-28 18:07│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03716f2-63ca-4324-bccf-78dc8682b76c.PDF ─────────┬──────────────────────────────────────────────── 2026-04-28 18:06│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年度报告 ─────────┴──────────────────────────────────────────────── 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7fcdd61-698c-4491-acd0-05463e90b60a.PDF ─────────┬──────────────────────────────────────────────── 2026-04-28 18:06│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a9dd42d-6c3f-4432-aac8-509a68577957.PDF ─────────┬──────────────────────────────────────────────── 2026-04-28 18:06│浙富控股(002266):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富控股(002266):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b9d52ac-a746-41d3-9c4f-d38e8d7269d9.PDF ─────────┬──────────────────────────────────────────────── 2026-04-28 18:06│浙富控股(00226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浙富控股(00226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4999b7e-b663-4525-a10b-481ccfbff1cc.PDF ─────────┬──────────────────────────────────────────────── 2026-04-28 18:05│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 ─────────┴────────────────────────────────────────────────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该 10 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次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已经公司董事会全 票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更好 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及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期限组合购买理 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4、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审议通过的用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预计 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较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外部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 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经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中心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 3、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 2、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对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 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 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短期( 不超过一年)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五、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b58556b-1c83-4a8a-999e-0840e509df07.PDF ─────────┬──────────────────────────────────────────────── 2026-04-28 18:05│浙富控股(002266):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 重点内容提示: 1、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 健性,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在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期间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 1 亿美元(若涉及其他币种的折算成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可滚动实施。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 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标的,也可以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2、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收益受汇率及利率波动影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及投融资活动中涉及较多的外汇业务,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拟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 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期间任意时点累计余 额不超过 1 亿美元(若涉及其他币种的折算成美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 (三)交易方式 公司仅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规避可能产生的信用风险。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或上述产 品的组合,对应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标的,也可以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 利率等风险为目的,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 品或组合,且该等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四)交易期限 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 (五)资金来源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 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本次 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 响,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 来的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衍 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6、法律风险: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及产品信息,导致 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理措施 1、审慎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的交易规模,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衍生 品交易。 2、审慎选择交易对手,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3、制定规范的业务管理制度,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 最大限度地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4、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6、公司定期对外汇衍生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三)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管理情况 1、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 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衍生品交易风险。 2、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在股东会审议的拟定额度内负责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事宜,严格按照《证券投资、期货和衍 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保证制度的执行。 3、公司审计监察中心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 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充分运用外汇衍生品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等波动出现的外汇风险,控制经营风险 。 2、公司及子公司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和拟定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公司因经营管理需求,规避汇率、利率等变动风险,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 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之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37cdb0c-3043-4f1c-8bf1-6971b3f1e2ef.PDF ─────────┬──────────────────────────────────────────────── 2026-04-28 18:05│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担保及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 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担保及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68e02b6-b6bc-43fa-9a38-a9fadaeb7034.PDF ─────────┬──────────────────────────────────────────────── 2026-04-28 18:04│浙富控股(002266):浙富控股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 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2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2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公司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 21号浙富控股大厦 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摘要 3.00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请授信额度、担保及开展资产池业 务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9.00 《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易的议案》 10.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本次股东会提案第 5项相关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第 6项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 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表决通过;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2、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 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前往登记。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 4、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 登记手续。 5、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传真件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持股数、通讯地址、通讯邮编、联 系电话),但会议当天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卡。 6、登记时间:2026年 05月 20日(星期三)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6:007、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 21 号浙富控股大厦 15楼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管理中心 8、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彭程远 联系电话:0571-89939661 联系传真:0571-89939660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 21号浙富控股大厦 15楼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11121 9、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会期预计半天。 10、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a35373f-5708-4327-b513-f373fc1ba327.PDF ─────────┬──────────────────────────────────────────────── 2026-04-28 18:04│浙富控股(00226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二)坚持权责利统一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岗位责任、管理难度、管理风险对等; (三)坚持短期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建立短期与中长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促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利益与企业长远健康 发展紧密联系; (四)坚持合法合规、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薪酬政策 与考核方案,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内容、职责、权限依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管 理中心等相关部门配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相关的薪酬与考核方案。 第六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一)董事长以及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享受董事津贴,按照公司薪酬体系领取相应职务薪酬。 其他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任何薪酬、津贴; (二)独立董事仅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其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孰高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第八条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经股东会批准后执行。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不在公司享 受公积金、社保待遇等。第九条 董事长、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具体职务的董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一)基本薪酬:根据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票增值权等激励方式,具 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第四章 薪酬的支付 第十条 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执行的相关薪酬体系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的次月按月发放。 第十一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 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岗位发生变动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 以发放。 第五章 薪酬调整与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薪酬体系的设计应紧密围绕公司经营战略,并根据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进行动态优化,以持续支撑公司战 略目标的实现与发展需要。公司每年将结合行业薪酬调研数据、公司盈利状况及发展阶段,对薪酬体系和结构进行系统性评估与适时 调整,确保薪酬政策的竞争力和适应性。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固定薪酬调整,将参考行业薪酬报告与市场薪酬水平,依据岗位职级对应的薪酬标准,结 合公司业务经营状况和个人业绩表现,综合评估后确定。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奖金和长期激励,将依据公司薪酬政策和相关核算规则,结合当期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业 绩核算后确定并发放。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针对特定重要事项或专项工作设立临时性激励或约束方案,作为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常规薪酬的补充,并提请相应管理机构审议。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 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货膨胀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职位或职责变化。 第六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薪酬或津贴的发放: (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 第十九条 公司实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责任追究机制。对因工作不力、决策失误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或经营管理目标严重不 达标的,公司视其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解聘职务等处罚。 第二十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0eb8bfe-5a33-4183-bcf9-c8f7e463797e.PDF ─────────┬──────────────────────────────────────────────── 2026-04-28 18:04│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陶勇) ─────────┴──────────────────────────────────────────────── 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陶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1fc3e3a-d30a-4c4c-aef4-88b542be5d63.PDF ─────────┬──────────────────────────────────────────────── 2026-04-28 18:04│浙富控股(002266):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第六届独 立董事何圣东、张陶勇、黄纪法、宋深海的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何圣东、张陶勇、黄纪法、宋深海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cdcc2d2-134c-4496-b72e-e835c3c9e89c.PDF ─────────┬──────────────────────────────────────────────── 2026-04-28 18:04│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深海) ─────────┴──────────────────────────────────────────────── 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深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9a83505-6e2f-43d4-b13a-c67dd2fe68ec.PDF ─────────┬──────────────────────────────────────────────── 2026-04-28 18:04│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圣东) ─────────┴──────────────────────────────────────────────── 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圣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d155b6c-ac2e-4d94-a4c4-9b5e428538bb.PDF ─────────┬──────────────────────────────────────────────── 2026-04-28 18:04│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纪法) ─────────┴──────────────────────────────────────────────── 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纪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c204f20-367c-4174-a1bc-6a77e7f1f9b0.PDF ─────────┬──────────────────────────────────────────────── 2026-04-20 20:22│浙富控股(002266):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一、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完整及保障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 6 年 4月 20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徐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任期三年,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75baa49-1ff9-4d49-84c0-19beb0c2e338.PDF ─────────┬──────────────────────────────────────────────── 2026-04-20 20:22│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 │告 ─────────┴────────────────────────────────────────────────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了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职工代 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和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等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孙毅先生(董事长)、李劼先生、董庆先生、郑怀勇先生、李娟女士、徐晨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何圣东先生、许永斌先生、丁松良先生、刘志华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 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决策委员会:孙毅先生(召集人)、李劼先生、何圣东先生 审计委员会:许永斌先生(召集人)、徐晨先生、丁松良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丁松良先生(召集人)、孙毅先生、刘志华先生提名委员会:何圣东先生(召集人)、孙毅先生、刘志华先 生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裁:李劼先生 副总裁:郑怀勇先生、方静辉先生、孙峰民先生 财务总监:李娟女士 董事会秘书:王芳东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内审部负责人:金连波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彭程远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芳东 彭程远 邮编 311121 311121 电话 0571-89939661 0571-89939661 传真 0571-89939660 0571-89939660 电子信箱 stock-dept@zhefu.cn stock-dept@zhefu.cn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 21 号浙富控股大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 三、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陶勇先生、黄纪法先生、宋深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张陶勇先生、黄纪法先生、宋深海先生在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的持续健 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9bc23d5-c2ea-4f88-8373-a8e8dc7679f9.PDF ─────────┬──────────────────────────────────────────────── 2026-04-20 20:21│浙富控股(002266):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15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全体 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6年 4月 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10人,实际参加会议董 事 10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议 由全体董事推选董事孙毅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和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 议案》 同意选举孙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和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 具体组成如下: 战略决策委员会:同意选举孙毅先生、李劼先生、何圣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其中,孙毅先生担任召 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审计委员会:同意选举许永斌先生、徐晨先生、丁松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许永斌先生担任召集人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选举丁松良先生、孙毅先生、刘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丁松良先 生担任召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提名委员会:同意选举何圣东先生、孙毅先生、刘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何圣东先生担任召集人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劼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芳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郑怀勇先生、方静辉先生、孙峰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李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六、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金连波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七、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彭程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 述 人 员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登 载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八、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4f6a0bf-f92e-439f-9960-4a560c0cef70.PDF ─────────┬──────────────────────────────────────────────── 2026-04-20 20:19│浙富控股(00226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20日(星期一)下午 14时 30分; 2、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20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0 日9: 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 21号浙富控股大厦 3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05人,代表股份总数2,671,055,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1.7194%;其中,中小投资者共 300人,代表股份总数 71,563,4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5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2,636,125,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430%;其中, 中小投资者共 3人,代表股份总数 36,633,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9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29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4,929,9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63%;其中 ,中小投资者共 297 人,代表股份总数34,929,9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6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以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为 2,671,055,428。表决情况如下:1.01选举孙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66,766,8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839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7,274,8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07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孙毅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李劼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66,913,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844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7,421,4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12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李劼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董庆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66,690,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83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7,198,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01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董庆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郑怀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66,914,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845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7,422,8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14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郑怀勇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李娟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66,811,7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84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7,319,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7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李娟女士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以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为 2,671,055,428。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何圣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66,829,1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84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7,337,1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94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何圣东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许永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67,102,3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852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7,610,3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76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许永斌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丁松良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67,217,8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856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7,725,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37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丁松良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选举刘志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67,184,3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855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7,692,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90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刘志华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关于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 律 意见 书 》 全 文 详 见公 司 同 日 登 载 于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关于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9bd46f2-86c0-4189-9327-248fa6a0a5b2.PDF ─────────┬──────────────────────────────────────────────── 2026-04-20 20:19│浙富控股(002266):浙富控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及《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富控股”或“公司”)的委托,委派 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2026年4月20日下午召开的浙富控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 会议现场进行律师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律师声明事项: 1. 本法律意见书是本所律师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掌握的法律事实及浙富控股提供的有关资料发表法律意见。 2. 浙富控股已向本所律师保证和承诺,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副本均为真实、完整,浙富控股已向本所律师披露一切足以 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3. 本所律师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浙富控股提供的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 议表决程序以及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审查验证,并据此发表法律意见。 4. 本法律意见书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5.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浙富控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浙富控股202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必备公告文件,随同其它文件一并公告,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1.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浙富控股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等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上述《股东会通知 》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包括进行网络投票的方式和程序)、审议事项等内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 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公司的联系地址和联系人等 事项。 2.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下午14:30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21号浙富控股大厦3楼会议 室如期召开。公司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15-9:25、9:30-11 :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会议 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等事项与《股东会通知》披露的内容一致。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1. 关于召集人 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 关于出席人员 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05人,代表股份总数2,671,055,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194%。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总数为2,636,125,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430%。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29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929,935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63%。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验证。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全体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和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 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在公司发布的《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股东会 通知》所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修改原有会议议程以及提出新议案、对《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出席本次 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相关事项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根据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公司在网络投票截止后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公布了表决 结果。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1.01 选举孙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票数:同意2,666,766,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39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获得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票数为:同意67,274,8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073%。 1.02 选举李劼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票数:同意2,666,913,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44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获得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票数为:同意67,421,4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121%。 1.03 选举董庆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票数:同意2,666,690,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3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获得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票数为:同意67,198,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013%%。 1.04 选举郑怀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票数:同意2,666,914,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45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获得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票数为:同意67,422,8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142%。 1.05 选举李娟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票数:同意2,666,811,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4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获得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票数为:同意 67,319,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700%。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2.01 选举何圣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获得票数:同意2,666,829,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4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获得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票数为:同意 67,337,14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944%。 2.02 选举许永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获得票数:同意2,667,102,3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52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获得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票数为:同意 67,610,3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761%。 2.03 选举丁松良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获得票数:同意2,667,217,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56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获得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票数为:同意 67,725,7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374%。 2.04 选举刘志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获得票数:同意2,667,184,3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55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获得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票数为:同意 67,692,34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907%。 经核查,议案第1项与第2项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且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浙富控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页为《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关于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肆份,无副本。 本《法律意见书》签署日期:2026年4月20日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 吴清旺 经办律师: 方琰 经办律师: 王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b148357-6647-4087-8fe8-227d4969c346.PDF ─────────┬──────────────────────────────────────────────── 2026-04-20 18:01│浙富控股(00226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浙富控股(00226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7b10ee3-9d7c-46b6-99a4-fb1266842b91.PDF ─────────┬──────────────────────────────────────────────── 2026-04-03 16:57│浙富控股(00226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 4月 1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全 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6年 4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10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 事 10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由董 事长孙毅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及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孙毅先生、李劼先生、董庆先生、郑怀勇先生、李娟女士为第七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何圣东先生、许永斌先生、丁松良先生、刘志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 见附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上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拟选举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上述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6 年 4 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6 年 4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 年 4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五、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修订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 年 4 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六、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下午 14:30 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 21 号浙富控股大厦 3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4)。 七、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9a7c8c9f-92aa-4d17-a532-f2af9d84f896.PDF ─────────┬──────────────────────────────────────────────── 2026-04-03 16:55│浙富控股(00226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许永斌) ─────────┴──────────────────────────────────────────────── 声明人 许永斌 作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 人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 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 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 履职。 声明人(签署):许永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a73257f1-bb08-4289-90f7-dcf144358607.PDF ─────────┬──────────────────────────────────────────────── 2026-04-03 16:55│浙富控股(00226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许永斌) ─────────┴──────────────────────────────────────────────── 提名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许永斌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 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 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 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14947cb2-2566-41e9-b2bc-a31bfae4f1cd.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浙富控股: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6528.PDF ─────────┬──────────────────────────────────────────────── 2026-04-29│浙富控股: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6536.PDF ─────────┬──────────────────────────────────────────────── 2025-10-30│浙富控股: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8558.PDF ─────────┬──────────────────────────────────────────────── 2025-08-30│浙富控股: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19026.PDF ─────────┬──────────────────────────────────────────────── 2025-04-26│浙富控股: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0439.PDF ─────────┬──────────────────────────────────────────────── 2025-04-26│浙富控股: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0442.PDF ─────────┬──────────────────────────────────────────────── 2024-10-31│浙富控股: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69627.PDF ─────────┬──────────────────────────────────────────────── 2024-08-31│浙富控股: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77594.PDF ─────────┬──────────────────────────────────────────────── 2024-04-27│浙富控股: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405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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