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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66(浙富控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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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266 浙富控股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16 15:50 │浙富控股(002266):关于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浙富水电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5-10-16 15:47 │浙富控股(00226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10-10 18:39 │浙富控股(002266):浙富控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0-10 18:39 │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10-10 18:37 │浙富控股(002266):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补选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 │2025-10-10 18:36 │浙富控股(00226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30 00:00 │浙富控股(002266):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更新后) │ ├─────────┼──────────────────────────────────────────────┤ │2025-09-30 00:00 │浙富控股(002266):关于调整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更新后) │ ├─────────┼──────────────────────────────────────────────┤ │2025-09-29 07:46 │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能环保对兰溪自立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5-09-26 20:16 │浙富控股(002266):更正公告 │ └─────────┴──────────────────────────────────────────────┘ ─────────┬──────────────────────────────────────────────── 2025-10-16 15:50│浙富控股(002266):关于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浙富水电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签署 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全资子公司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富水电”)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3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元整)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5月 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 2025年度对浙富水电的生产经营所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贷款提 供担保,担保额度为 150,000.00万元,期限为自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前, 公司对浙富水电的担保余额为33,612.63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浙富水电的担保余额为 63,612.63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86 ,387.37万元。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及 2025 年 5 月 20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 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及《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22566091108T 法定代表人 郑怀勇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80,2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1年 01月 12日 登记机关 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桐庐县富春江镇红旗南路 99 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水轮机及辅机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 组销售;海洋能发电机组制造;海洋能发电机组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普 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研 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船用配套 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 特种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对外承包 工程;特种设备销售;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船舶设计;电机及 其控制系统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供电业务;特种设备制造;民用核安全设 备设计;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道路货物运输(不 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浙富水电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浙富水电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87,078.27 290,145.28 负债总额 87,006.95 93,067.64 所有者权益总额 200,071.33 197,077.64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1,913.23 62,478.23 利润总额 2,809.61 9,447.62 净利润 2,993.69 9,447.62 注: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报表(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 经核查,浙富水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 3、债权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 4、担保金额:3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元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 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子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 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5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 127,235.42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28%;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658,350.88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签署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ab866147-2a32-4f91-8a61-97ea45a1c533.PDF ─────────┬──────────────────────────────────────────────── 2025-10-16 15:47│浙富控股(00226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孙毅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 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股股东或 数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限售股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途 第一大股 比例 充质 东及其一 押 致行动人 孙毅 是 62,500,000 14.74% 1.20% 是 否 2025-10-14 至股份解除 国联证券资 资金 质押之日止 产管理有限 需求 公司 合计 - 62,500,000 14.74% 1.20% - - - - - - 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份数量 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孙毅 是 64,000,000 15.09% 1.23% 2024-11-20 2025-10-16 财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 64,000,000 15.09% 1.23% - - - 3、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例(占 前质押 后 所 司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公 股份数量 质押 持股 总股 份 质 份 质 司总股 股份数量 份 本 限售和冻 押股 限售和冻 押股 比例 比例 结 份 结 份 本)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孙毅 424,015,664 8.12% 283,947,4 282,447,4 66.61 5.41% 191,707,4 67.87 126,304,3 89.22 00 00 % 00 % 48 % 桐庐源桐 1,312,089,9 25.14% 591,026,2 591,026,2 45.04 11.32 0 0% 0 0% 实 39 07 07 % % 业有限公 司 平阳会利 20,287,759 0.39% 0 0 0% 0% 0 0% 0 0% 投 资管理有 限 公司-浙 富 控股专项 私 募证券投 资 基金 合计 1,756,393,3 33.65% 874,973,6 873,473,6 49.73 16.74 191,707,4 21.95 126,304,3 14.31 62 07 07 % % 00 % 48 %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说明 1、自本公告披露日起,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653,173,607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37. 19%,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1%,对应融资余额为 101,3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810,973,607股,占其所持股 份比例 46.17%,占公司总股本的 15.54%,对应融资余额为 125,700万元。对于上述款项,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 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股份质押事 项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申请确认书》;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3a1858eb-425f-4b3c-ac9b-a7aad24f9140.PDF ─────────┬──────────────────────────────────────────────── 2025-10-10 18:39│浙富控股(002266):浙富控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及《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富控股”或“公司”)的委托,委派 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2025年10月10日下午召开的浙富控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对会议现场进行律师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律师声明事项: 1. 本法律意见书是本所律师根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掌握的法律事实及浙富控股提供的有关资料发表法律意见。 2. 浙富控股已向本所律师保证和承诺,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副本均为真实、完整,浙富控股已向本所律师披露一切足以 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3. 本所律师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浙富控股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审查验证,并据此发表法律意见。 4. 本法律意见书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5.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浙富控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浙富控股202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必备公告文件,随同其它文件一并公告,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浙富控股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等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上述《股东大 会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包括进行网络投票的方式和程序)、审议事项等内容,说明了股东有权 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公司的联系地址 和联系人等事项。 2.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下午14:30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21号浙富控股大厦3楼会 议室如期召开。公司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等事项与《股东大会通知》披露的内容一致。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1. 关于召集人 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 关于出席人员 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90人,代表股份总数3,018,673,5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8.4503%。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总数为2,828,408,6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766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88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0,264,877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41%。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验证。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全体董事、部分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和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 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在公司发布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 股东大会通知》所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修改原有会议议程以及提出新议案、对《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相关事项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 、监票。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公司在网络投票截止后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并公布了表决结果。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3,016,346,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229%;反对1,398,311股,占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463%;弃权929,02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 229,371,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55%;反对 1,398,3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35%;弃权929,0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10%。2. 《关于修 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2,963,213,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1628%;反对54,563,806股,占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8075%;弃权896,74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 176,23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0635%;反对 54,563,8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495%;弃权 896,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70%。3. 《关于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2,963,085,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1585%;反对54,624,906股,占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8096%;弃权962,94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 176,11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0085%;反对 54,624,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759%;弃权 962,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56%。4. 《关于 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234,785,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8.8483%;反对1,878,011股,占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7907%;弃权857,44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 228,962,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94%;反对 1,878,0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05%;弃权857,4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01%。5. 《关于调 整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3,004,748,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5387%;反对12,924,996股,占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4282%;弃权1,000,34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同意 217,773,0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899%;反对 12,924,9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84%;弃权1,000,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17%。 经核查,议案1、议案2、议案3项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 通过。议案4与议案5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议案4关联股 东已回避表决。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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