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66 浙富控股 更新日期:2025-06-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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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22 │浙富控股(002266):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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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7:20 │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对江西自立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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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7:20 │浙富控股(002266):关于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兰溪自立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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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7:20 │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自立对兰溪自立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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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浙富控股(002266):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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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浙富控股(002266):浙富控股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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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6:02 │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暨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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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能环保对申联环保集团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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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47 │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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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47 │浙富控股(002266):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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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22│浙富控股(002266):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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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分红年度:2024 年度
2、分配方案:分配比例固定
3、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8 日
4、A 股除权前总股本:5,219,271,402 股;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量:54,756,273股;除回购股份外不存在其他不参与分
红的股份
5、每 10 股派息(含税):0.50 元;现金分红总额:258,225,756.45 元;除权后总股本:5,219,271,402 股
6、按 A 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息(含税):0.494754 元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 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 * 分
配比例 = 5,164,515,129 *0.5/10 =258,225,756.45 元。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
,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0.494754 元计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 = 现金分红总金
额/包含回购股份的总股本=258,225,756.45/ 5,219,271,402 *10= 0.494754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每股现金红利根据每 10 股现金红利进行计算,并保留七位小数,即每股现金红利=每 10 股现金红利/10 =0.494754/10 = 0.0494
754 元/股。综上,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
考价 =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 0.0494754 元/股。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54,756,273股后的 5,164,515,129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8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070 孙毅
2 08*****359 桐庐源桐实业有限公司
3 02*****005 叶标
4 08*****147 浙江申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02*****055 胡金莲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3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 21 号浙富控股大厦
咨询联系人:彭程远
咨询电话:0571-89939661 传真电话:0571-89939660
六、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197f9598-11d6-423d-a37e-749b265777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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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7:20│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对江西自立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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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申联环保集团”)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江西
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自立”)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 3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元整)的债权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江西自立提供担保,已经申联环保集团股东决
定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000787294953H
法定代表人 叶建中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0000.0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6 年 05 月 30 日
登记机关 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临川经济开发区抚北工业园自立路 1 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
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
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
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
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
(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选矿,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
金属冶炼,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自立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江西自立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02,162.14 1,161,715.16
负债总额 723,156.18 485,201.00
所有者权益总额 679,005.96 676,514.16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335,446.53 1,421,293.03
利润总额 26,444.39 68,988.72
净利润 27,491.80 66,610.89
注: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报表(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
经核查,江西自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4、担保金额:3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元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方股东决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申联环保集团股东决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申联环保集团可控的范围之内,申联环保集团有能
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江西自立的担保不会影响申联环保集团的正常经营,且江西自立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
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申联环保集团为江西自立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50,000 万元,担保余额为 93,537.92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29%;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570,043.51 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668006d0-8bd6-44e6-a819-99bf4518c9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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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7:20│浙富控股(002266):关于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兰溪自立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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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兰溪自立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之事
项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
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署了《最高
额保证合同》,对全资子公司兰溪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自立”)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 10,000 万元(大写:
人民币壹亿元整)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5 月 1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 2025 年度对兰溪自立的生产经营所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贷款
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 30,000.00 万元,期限为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
前,公司对兰溪自立的担保余额为 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兰溪自立的担保余额为 10,000.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20,0
00.00 万元。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兰溪自立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对其提供担保之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 年 4 月 26 日及 2025 年 5 月 20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
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及《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兰溪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1MA28DWKT0C
法定代表人 楼生富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0,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6 年 06 月 08 日
登记机关 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浙江省兰溪市女埠工业园区 A 区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
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贵金属冶炼;固体废
物治理;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
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兰溪自立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兰溪自立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36,391.67 409,132.89
负债总额 486,426.25 359,754.86
所有者权益总额 49,965.42 49,378.03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6,599.92 627,591.37
利润总额 564.85 11,845.36
净利润 587.38 10,951.32
注: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报表(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
经核查,兰溪自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兰溪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 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
4、担保金额:1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
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子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
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50,000 万元,担保余额为 93,537.92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29%;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570,043.51 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616c4207-c621-4814-8f6c-24f0c0f466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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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7:20│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自立对兰溪自立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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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兰溪自立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之事
项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
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江西自立”)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兰溪自立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自立”)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 2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元整)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自立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兰溪自立提供担保,已经江西自立股东决定通过。
兰溪自立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对其提供担保之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及 2025 年 5 月 20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
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及《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兰溪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1MA28DWKT0C
法定代表人 楼生富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0,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6 年 06 月 08 日
登记机关 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浙江省兰溪市女埠工业园区 A 区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
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贵金属冶炼;固体废
物治理;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
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
(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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