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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66(浙富控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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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266 浙富控股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0 20:22 │浙富控股(002266):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6-04-20 20:22 │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 │ │的公告 │ ├─────────┼──────────────────────────────────────────────┤ │2026-04-20 20:21 │浙富控股(002266):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0 20:19 │浙富控股(00226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20 20:19 │浙富控股(002266):浙富控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0 18:01 │浙富控股(00226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6-04-03 16:57 │浙富控股(00226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03 16:55 │浙富控股(00226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许永斌) │ ├─────────┼──────────────────────────────────────────────┤ │2026-04-03 16:55 │浙富控股(00226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许永斌) │ ├─────────┼──────────────────────────────────────────────┤ │2026-04-03 16:55 │浙富控股(00226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丁松良) │ └─────────┴──────────────────────────────────────────────┘ ─────────┬──────────────────────────────────────────────── 2026-04-20 20:22│浙富控股(002266):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一、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完整及保障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 6 年 4月 20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徐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任期三年,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75baa49-1ff9-4d49-84c0-19beb0c2e338.PDF ─────────┬──────────────────────────────────────────────── 2026-04-20 20:22│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 │告 ─────────┴────────────────────────────────────────────────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了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及职工代 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和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等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孙毅先生(董事长)、李劼先生、董庆先生、郑怀勇先生、李娟女士、徐晨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何圣东先生、许永斌先生、丁松良先生、刘志华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 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决策委员会:孙毅先生(召集人)、李劼先生、何圣东先生 审计委员会:许永斌先生(召集人)、徐晨先生、丁松良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丁松良先生(召集人)、孙毅先生、刘志华先生提名委员会:何圣东先生(召集人)、孙毅先生、刘志华先 生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裁:李劼先生 副总裁:郑怀勇先生、方静辉先生、孙峰民先生 财务总监:李娟女士 董事会秘书:王芳东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内审部负责人:金连波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彭程远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芳东 彭程远 邮编 311121 311121 电话 0571-89939661 0571-89939661 传真 0571-89939660 0571-89939660 电子信箱 stock-dept@zhefu.cn stock-dept@zhefu.cn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 21 号浙富控股大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 三、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陶勇先生、黄纪法先生、宋深海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张陶勇先生、黄纪法先生、宋深海先生在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的持续健 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89bc23d5-c2ea-4f88-8373-a8e8dc7679f9.PDF ─────────┬──────────────────────────────────────────────── 2026-04-20 20:21│浙富控股(002266):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15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全体 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6年 4月 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10人,实际参加会议董 事 10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议 由全体董事推选董事孙毅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和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 议案》 同意选举孙毅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和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 具体组成如下: 战略决策委员会:同意选举孙毅先生、李劼先生、何圣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其中,孙毅先生担任召 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审计委员会:同意选举许永斌先生、徐晨先生、丁松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许永斌先生担任召集人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选举丁松良先生、孙毅先生、刘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丁松良先 生担任召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提名委员会:同意选举何圣东先生、孙毅先生、刘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何圣东先生担任召集人 ,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劼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芳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五、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郑怀勇先生、方静辉先生、孙峰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李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六、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金连波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七、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彭程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 述 人 员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登 载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八、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4f6a0bf-f92e-439f-9960-4a560c0cef70.PDF ─────────┬──────────────────────────────────────────────── 2026-04-20 20:19│浙富控股(00226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20日(星期一)下午 14时 30分; 2、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20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0 日9: 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 21号浙富控股大厦 3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05人,代表股份总数2,671,055,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1.7194%;其中,中小投资者共 300人,代表股份总数 71,563,4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5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人,代表股份总数为 2,636,125,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0430%;其中, 中小投资者共 3人,代表股份总数 36,633,4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9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29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4,929,9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63%;其中 ,中小投资者共 297 人,代表股份总数34,929,9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6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以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为 2,671,055,428。表决情况如下:1.01选举孙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66,766,8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839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7,274,8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07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孙毅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李劼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66,913,4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844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7,421,4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12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李劼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董庆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66,690,9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836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7,198,9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01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董庆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郑怀勇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66,914,8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845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7,422,8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14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郑怀勇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李娟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66,811,7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84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7,319,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7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李娟女士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以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为 2,671,055,428。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何圣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66,829,1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84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7,337,1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94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何圣东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许永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67,102,3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852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7,610,3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76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许永斌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丁松良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67,217,8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856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7,725,7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37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丁松良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选举刘志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667,184,3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99.855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7,692,3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90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刘志华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关于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 律 意见 书 》 全 文 详 见公 司 同 日 登 载 于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关于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9bd46f2-86c0-4189-9327-248fa6a0a5b2.PDF ─────────┬──────────────────────────────────────────────── 2026-04-20 20:19│浙富控股(002266):浙富控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及《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富控股”或“公司”)的委托,委派 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2026年4月20日下午召开的浙富控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 会议现场进行律师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律师声明事项: 1. 本法律意见书是本所律师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掌握的法律事实及浙富控股提供的有关资料发表法律意见。 2. 浙富控股已向本所律师保证和承诺,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副本均为真实、完整,浙富控股已向本所律师披露一切足以 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3. 本所律师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浙富控股提供的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 议表决程序以及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审查验证,并据此发表法律意见。 4. 本法律意见书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5.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浙富控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浙富控股202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必备公告文件,随同其它文件一并公告,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1.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浙富控股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等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上述《股东会通知 》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包括进行网络投票的方式和程序)、审议事项等内容,说明了股东有权亲自或委 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公司的联系地址和联系人等 事项。 2.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20日下午14:30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21号浙富控股大厦3楼会议 室如期召开。公司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9:15-9:25、9:30-11 :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会议 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等事项与《股东会通知》披露的内容一致。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1. 关于召集人 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2. 关于出席人员 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05人,代表股份总数2,671,055,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194%。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总数为2,636,125,4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0430%。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29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4,929,935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63%。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验证。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全体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和本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 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在公司发布的《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股东会 通知》所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修改原有会议议程以及提出新议案、对《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出席本次 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相关事项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根据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公司在网络投票截止后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公布了表决 结果。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1.01 选举孙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票数:同意2,666,766,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39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 获得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票数为:同意67,274,8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073%。 1.02 选举李劼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获得票数:同意2,666,913,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44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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