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bit.cn-股比特.中国

查股网

 
002266(浙富控股)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266 浙富控股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8-28 16:33 │浙富控股(002266):2026年半年度报告 │ ├─────────┼──────────────────────────────────────────────┤ │2026-08-28 16:33 │浙富控股(00226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8-28 16:32 │浙富控股(00226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8-28 16:31 │浙富控股(002266):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8-28 16:29 │浙富控股(002266):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8月) │ ├─────────┼──────────────────────────────────────────────┤ │2026-08-28 16:29 │浙富控股(002266):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6年8月) │ ├─────────┼──────────────────────────────────────────────┤ │2026-08-28 16:29 │浙富控股(002266):子公司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 │2026-08-28 16:29 │浙富控股(002266):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8月) │ ├─────────┼──────────────────────────────────────────────┤ │2026-08-28 16:29 │浙富控股(002266):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 │2026-08-27 16:30 │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能环保对申联环保集团提供担保的公告 │ └─────────┴──────────────────────────────────────────────┘ ─────────┬──────────────────────────────────────────────── 2026-08-28 16:33│浙富控股(002266):2026年半年度报告 ─────────┴──────────────────────────────────────────────── 浙富控股(002266):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2ac24be2-3789-49e8-a3ba-fe6deecf5062.PDF ─────────┬──────────────────────────────────────────────── 2026-08-28 16:33│浙富控股(00226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浙富控股(00226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27ffd83e-18a1-4c00-9dff-b062b633e220.PDF ─────────┬──────────────────────────────────────────────── 2026-08-28 16:32│浙富控股(00226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浙富控股(00226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2b2ce1ef-2b52-4110-8cf3-f4ad9be4bcf5.PDF ─────────┬──────────────────────────────────────────────── 2026-08-28 16:31│浙富控股(002266):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富控股(002266):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fb8728e1-d8c3-438c-a61b-1531394d2c85.PDF ─────────┬──────────────────────────────────────────────── 2026-08-28 16:29│浙富控股(002266):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8月) ─────────┴──────────────────────────────────────────────── 第一条 为了提高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 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 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中国证监会关于财务报告内容的相关要求,存 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年报内容的要求、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指引等规章制度、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 (五)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第五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施责任追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的原则; (三)权力与责任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的原则;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 证券管理中心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 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及处理程序 第七条 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的具体认定标准 重大会计差错是指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的会计差错。重要性取决于在相 关环境下对遗漏或错误表述的规模和性质的判断。差错所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和性质是判断该会计差错是否具有重要性的决定 性因素。 具体认定标准: (一)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二)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三)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四)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五)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六)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更正的,但因会计政策调整导致的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以及 因相关会计法规规定不明而导致理解出现明显分歧的除外; (七)监管部门责令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存在的差错进行改正。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八条 公司对以前年度已经公布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需要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 后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第九条 对前期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存在差错进行更正的信息披露,应遵照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要求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条 当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时,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收集、汇总相关资 料,调查责任原因,进行责任认定,并拟定处罚意见和整改措施。内部审计部门先形成书面材料详细说明会计差错的内容、会计差错 的性质及产生原因、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会计师事务所重新审计的情况、重大会计 差错责任认定的初步意见,再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做出专门决议。 第三章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及处理程序 第十一条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 (一)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的认定标准: (1)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未按规定披露的; (2)主要税种及税率、税收优惠及其依据未按规定披露的; (3)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信息披露不完整的; (4)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不充分完整的; (5)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遗漏的; (6)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的; (7)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或有事项未披露的。 (二)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的认定标准: (1)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2)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 的担保或对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提供的任何担保 (3)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的重大合同或对外投资、收购及出售资产等交易; (4)其他足以影响年报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的认定标准: (一)业绩预告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不一致,包括以下情形:原先预计亏损,实际盈利;原先预计扭亏为盈 ,实际继续亏损;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上升,实际净利润同比下降;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下降,实际净利润同比上升。 (二)业绩预告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虽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一致,但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原先预计的范围达 20%以上且不能 提供合理解释的。 第十三条 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的认定标准: 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的差异幅度达到 20%以上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或者最新预计 的报告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或者期末净资产方向与已披露的业绩快报不一致的,认定为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 第十四条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与事实不符情况的,应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正公告。 第十五条 对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的,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收集 、汇总相关资料,调查责任原因,并形成书面材料,详细说明相关差错的性质及产生原因、责任认定的初步意见、拟定的处罚意见和 整改措施等,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四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除追究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直接相关人 员的责任外,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董事 长、总经理、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七条 因出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被监管部门采取公开谴责、批评等监管措施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及时查实原因,采 取相应的更正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的主要形式包括: (一)公司内通报批评; (二)警告,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三)调离原工作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四)赔偿损失; (五)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事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7c3734b1-9551-41c8-b75c-604ac0a81592.PDF ─────────┬──────────────────────────────────────────────── 2026-08-28 16:29│浙富控股(002266):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6年8月) ─────────┴──────────────────────────────────────────────── 浙富控股(002266):重大事项报告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ecac2574-9f34-43de-be08-8ea2b8fc6566.PDF ─────────┬──────────────────────────────────────────────── 2026-08-28 16:29│浙富控股(002266):子公司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浙富控股(002266):子公司管理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4f74efae-f9c8-4841-a734-7e304a5fb0e9.PDF ─────────┬──────────────────────────────────────────────── 2026-08-28 16:29│浙富控股(002266):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8月) ─────────┴──────────────────────────────────────────────── 浙富控股(002266):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2b6eded9-1fae-4e9a-adf7-f8f9a52f2ffa.PDF ─────────┬──────────────────────────────────────────────── 2026-08-28 16:29│浙富控股(002266):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浙富控股(002266):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b05e4f5d-e900-45a2-97d6-e337afaae380.PDF ─────────┬──────────────────────────────────────────────── 2026-08-27 16:30│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能环保对申联环保集团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申能环保”)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浙江申 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联环保集团”)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 15,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的债权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能环保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提供担保,已经申能环保股东决定通 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83MA27WGXR6F 法定代表人 董庆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80,853.333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5年 12 月 16日 登记机关 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江滨西大道 57号 905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金属废 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土壤污染治理与 修复服务;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申联环保集团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申联环保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79,930.15 715,341.47 负债总额 542,125.28 477,687.95 所有者权益总额 237,804.88 237,653.52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9,157.51 932,658.34 利润总额 217.10 31,821.98 净利润 151.35 32,245.24 注: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报表(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 经核查,申联环保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3、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 4、担保金额:15,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方股东决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申能环保股东决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申能环保可控的范围之内,申能环保有能力对其经营管 理风险进行控制,对申联环保集团的担保不会影响申能环保的正常经营,且申联环保集团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 战略需要。本次申能环保为申联环保集团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3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 121,064.55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6%;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528,409.08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1d785ccb-c90e-4557-8f5d-4cbcc1267b2a.PDF ─────────┬──────────────────────────────────────────────── 2026-08-27 16:30│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全资子公司浙富水电对浙富核电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浙富水电”)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杭 州浙富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富核电”)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 20,6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零陆佰万元整)的债 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富水电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浙富核电提供担保,已经浙富水电股东决定通过,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杭州浙富核电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22MA27X1309B 法定代表人 方静辉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6年 3月 4日 登记机关 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桐庐县富春江镇红旗南路 99 号(一照多址)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 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 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 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 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船用配套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 设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对外承包工程;特种设备销售;核 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浙富核电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浙富核电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35,808.34 38,050.61 负债总额 18,464.42 19,796.08 所有者权益总额 17,343.92 18,254.53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54.12 7,353.44 利润总额 -907.03 17.64 净利润 -910.61 137.31 注: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报表(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 经核查,浙富核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杭州浙富核电设备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4、担保金额:20,600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零陆佰万元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方股东决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浙富水电股东决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浙富水电可控的范围之内,浙富水电有能力对其经营管 理风险进行控制,对浙富核电的担保不会影响浙富水电的正常经营,且浙富核电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 。本次浙富水电为浙富核电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3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 121,064.55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6%;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528,409.08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29438480-165c-4701-ac7d-4f994fec2a56.PDF ─────────┬──────────────────────────────────────────────── 2026-08-25 16:40│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对江西自立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申联环保集团”)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荆公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自立”)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40,5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亿零伍佰万元整)的债 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江西自立提供担保,已经申联环保集团股东决 定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000787294953H 法定代表人 叶建中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00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6年 05 月 30日 登记机关 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临川经济开发区抚北工业园自立路 1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 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 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 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 含危险废物经营),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选矿,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 冶炼,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江西自立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江西自立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08,006.41 1,674,525.31 负债总额 898,661.83 918,409.70 所有者权益总额 809,344.59 756,115.61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40,947.37 1,513,119.26 利润总额 55,198.03 117,838.99 净利润 53,113.13 108,601.45 注: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报表(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 经核查,江西自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荆公支行 4、担保金额:40,5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亿零伍佰万元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方股东决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申联环保集团股东决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申联环保集团可控的范围之内,申联环保集团有能 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江西自立的担保不会影响申联环保集团的正常经营,且江西自立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 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申联环保集团为江西自立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3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 121,064.55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6%;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557,409.08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荆公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1d8d076a-f41e-4298-97a7-a1d0ca7dfc57.PDF ─────────┬──────────────────────────────────────────────── 2026-08-21 17:06│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对江西自立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申联环保集团”)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江西 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自立”)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 3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元整)的债权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江西自立提供担保,已经申联环保集团股东决 定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000787294953H 法定代表人 叶建中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00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6年 05 月 30日 登记机关 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临川经济开发区抚北工业园自立路 1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 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 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 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 含危险废物经营),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选矿,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 冶炼,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江西自立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江西自立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08,006.41 1,674,525.31 负债总额 898,661.83 918,409.70 所有者权益总额 809,344.59 756,115.61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40,947.37 1,513,119.26 利润总额 55,198.03 117,838.99 净利润 53,113.13 108,601.45 注: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报表(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 经核查,江西自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4、担保金额:3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元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四、担保方股东决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申联环保集团股东决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申联环保集团可控的范围之内,申联环保集团有能 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江西自立的担保不会影响申联环保集团的正常经营,且江西自立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 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申联环保集团为江西自立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3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 121,064.55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6%;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575,699.08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dc6df0f2-339f-46fd-94dd-b309123c792f.PDF ─────────┬──────────────────────────────────────────────── 2026-08-20 18:30│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自立对申联环保集团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江西自立”)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浙江 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联环保集团”)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4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亿元整)的债权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自立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提供担保,已经江西自立股东决定通 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83MA27WGXR6F 法定代表人 董庆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80,853.333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5年 12 月 16日 登记机关 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江滨西大道 57号 905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金属废 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土壤污染治理与 修复服务;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申联环保集团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申联环保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79,930.15 715,341.47 负债总额 542,125.28 477,687.95 所有者权益总额 237,804.88 237,653.52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9,157.51 932,658.34 利润总额 217.10 31,821.98 净利润 151.35 32,245.24 注: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报表(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 经核查,申联环保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4、担保金额:4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亿元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方股东决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江西自立股东决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江西自立可控的范围之内,江西自立有能力对其经营管 理风险进行控制,对申联环保集团的担保不会影响江西自立的正常经营,且申联环保集团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 战略需要。本次江西自立为申联环保集团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3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 121,064.55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6%;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585,699.08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208b7185-8203-442f-8153-174eba0cf320.PDF ─────────┬──────────────────────────────────────────────── 2026-08-20 18:30│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暨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兰溪自立提供担保的公告 ─────────┴──────────────────────────────────────────────── 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暨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兰溪自立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1/2d7fc79c-ea01-47c5-9fa9-99e3a76eddf0.PDF ─────────┬──────────────────────────────────────────────── 2026-08-12 11:42│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申能环保对江西自立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申联环保集团”)和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环保”)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自立”)向该行申请 的最高余额为 4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亿元整)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 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申能环保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江西自立提供担保,已分别经申联环保集团、 申能环保股东决定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000787294953H 法定代表人 叶建中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00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6年 05 月 30日 登记机关 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临川经济开发区抚北工业园自立路 1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 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 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 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 含危险废物经营),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选矿,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 冶炼,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江西自立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江西自立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08,006.41 1,674,525.31 负债总额 898,661.83 918,409.70 所有者权益总额 809,344.59 756,115.61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40,947.37 1,513,119.26 利润总额 55,198.03 117,838.99 净利润 53,113.13 108,601.45 注: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报表(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 经核查,江西自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4、担保金额:4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亿元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方股东决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分别经申联环保集团、申能环保股东决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申联环保集团、申能环保可控的范 围之内,申联环保集团、申能环保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江西自立的担保不会影响申联环保集团、申能环保的正常经 营,且江西自立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申联环保集团、申能环保为江西自立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 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3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 121,564.55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10%;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637,699.08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3、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 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2de82695-dce4-49b4-8427-23aecb378bf4.PDF ─────────┬──────────────────────────────────────────────── 2026-08-07 19:26│浙富控股(00226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浙富控股(00226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7c6c2ea2-2ad4-461c-bb19-574045042524.PDF ─────────┬──────────────────────────────────────────────── 2026-07-22 15:45│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对江西自立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申联环保集团”)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江 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自立”)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 4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亿元整)的债权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江西自立提供担保,已经申联环保集团股东决 定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000787294953H 法定代表人 叶建中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00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6年 05 月 30日 登记机关 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临川经济开发区抚北工业园自立路 1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 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 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 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 含危险废物经营),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选矿,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 冶炼,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江西自立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江西自立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08,006.41 1,674,525.31 负债总额 898,661.83 918,409.70 所有者权益总额 809,344.59 756,115.61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40,947.37 1,513,119.26 利润总额 55,198.03 117,838.99 净利润 53,113.13 108,601.45 注: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报表(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 经核查,江西自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4、担保金额:4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亿元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担保方股东决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申联环保集团股东决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申联环保集团可控的范围之内,申联环保集团有能 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江西自立的担保不会影响申联环保集团的正常经营,且江西自立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 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申联环保集团为江西自立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3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 132,035.14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97%;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636,395.45 万元。除此之外,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e805d3df-033a-494f-9c9f-6e951722076d.PDF ─────────┬──────────────────────────────────────────────── 2026-07-14 16:00│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能环保对申联环保集团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申能环保”)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 司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联环保集团”)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 35,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 )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能环保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提供担保,已经申能环保股东决定通 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83MA27WGXR6F 法定代表人 董庆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80,853.333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5年 12 月 16日 登记机关 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江滨西大道 57号 905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金属废 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土壤污染治理与 修复服务;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申联环保集团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申联环保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79,930.15 715,341.47 负债总额 542,125.28 477,687.95 所有者权益总额 237,804.88 237,653.52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9,157.51 932,658.34 利润总额 217.10 31,821.98 净利润 151.35 32,245.24 注: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报表(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 经核查,申联环保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3、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4、担保金额:35,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担保方股东决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申能环保股东决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申能环保可控的范围之内,申能环保有能力对其经营管 理风险进行控制,对申联环保集团的担保不会影响申能环保的正常经营,且申联环保集团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 战略需要。本次申能环保为申联环保集团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3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 134,700.5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19%;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667,280.45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85676566-1a85-4a6d-8236-c3da49259f2e.PDF ─────────┬──────────────────────────────────────────────── 2026-07-05 15:38│浙富控股(00226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5,000.00 ~ 145,000.00 56,616.52 比上年同期增长 120.78% ~ 156.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15,000.00 ~ 135,000.00 42,460.54 比上年同期增长 170.84% ~ 217.9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 ~ 0.28 0.11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依托公司危废处置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领域全产业链核心竞争优势,相关业务保持稳健运营;公司各类资源化综合利 用产品市场需求景气,产品销量实现稳步攀升,营业收入及盈利水平较上年同期均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7e64deec-747c-4c86-baba-3ffc7b221b2e.PDF ─────────┬──────────────────────────────────────────────── 2026-07-03 19:06│浙富控股(00226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浙富控股(00226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aade7e54-54d9-47fe-b73c-1d37854f37dc.PDF ─────────┬──────────────────────────────────────────────── 2026-06-24 18:05│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能环保对申联环保集团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申能环保”)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联环保集团”)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 3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元整)的债权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能环保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提供担保,已经申能环保股东决定通 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83MA27WGXR6F 法定代表人 董庆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80,853.333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5年 12 月 16日 登记机关 杭州市富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江滨西大道 57号 905室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金属废 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土壤污染治理与 修复服务;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申联环保集团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申联环保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79,930.15 715,341.47 负债总额 542,125.28 477,687.95 所有者权益总额 237,804.88 237,653.52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9,157.51 932,658.34 利润总额 217.10 31,821.98 净利润 151.35 32,245.24 注: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报表(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 经核查,申联环保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3、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 4、担保金额:3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元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方股东决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申能环保股东决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申能环保可控的范围之内,申能环保有能力对其经营管 理风险进行控制,对申联环保集团的担保不会影响申能环保的正常经营,且申联环保集团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 战略需要。本次申能环保为申联环保集团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3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 132,216.2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99%;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643,078.33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1603138a-5043-495b-b36e-2c4e72067f10.PDF ─────────┬──────────────────────────────────────────────── 2026-06-21 15:35│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对江西自立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申联环保集团”)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江西 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自立”)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 3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元整)的债权提供连带 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江西自立提供担保,已经申联环保集团股东决 定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1000787294953H 法定代表人 叶建中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00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6年 05 月 30日 登记机关 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临川经济开发区抚北工业园自立路 1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危险化学品经营,道路货物 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 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 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 含危险废物经营),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选矿,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 冶炼,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江西自立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江西自立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08,006.41 1,674,525.31 负债总额 898,661.83 918,409.70 所有者权益总额 809,344.59 756,115.61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440,947.37 1,513,119.26 利润总额 55,198.03 117,838.99 净利润 53,113.13 108,601.45 注: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报表(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 经核查,江西自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江西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4、担保金额:3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亿元整) 5、担保方式:连带保证担保 6、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四、担保方股东决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申联环保集团股东决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申联环保集团可控的范围之内,申联环保集团有能 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江西自立的担保不会影响申联环保集团的正常经营,且江西自立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 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申联环保集团为江西自立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3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 132,216.2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99%;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668,278.33 万元。除此之外,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eeee7218-be58-4cb5-8d22-3e847349ae5a.PDF ─────────┬──────────────────────────────────────────────── 2026-06-03 18:02│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分红年度:2025年度 2、分配方案:分配比例固定 3、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1日 4、A股除权前总股本:5,219,271,402股;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量:54,756,273股;除回购股份外不存在其他不参与分红 的股份 5、每 10股派息(含税):0.60元;现金分红总额:309,870,907.74元;除权后总股本:5,219,271,402股 6、按 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息(含税):0.593705元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5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 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 * 分配 比例 = 5,164,515,129 *0.6/10 =309,870,907.74元。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 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0.593705 元计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 = 现金分红总金额 / 包含回购股份的总股本=309,870,907.74/ 5,219,271,402 *10= 0.59370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 股现金红利根据每 10股现金红利进行计算,并保留七位小数,即每股现金红利=每 10股现金红利/10 = 0.593705/10 = 0.0593705元 /股。综上,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 =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 0.0593705元/股。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54,756,273股后的 5,164,515,129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股派 0.6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5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2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6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 2025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1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070 孙毅 2 08*****359 桐庐源桐实业有限公司 3 02*****005 叶标 4 08*****147 浙江申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27 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 21号浙富控股大厦 咨询联系人:彭程远 咨询电话:0571-89939661 传真电话:0571-89939660 六、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b6fd882b-8bd6-4c7d-a045-7a184acaa7c1.PDF ─────────┬──────────────────────────────────────────────── 2026-06-02 16:00│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对兰溪自立提供担保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兰溪自立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之事 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 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申联环保集团”)近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兰溪 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自立”)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 8,80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仟捌佰万元整)的债权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联环保集团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兰溪自立提供担保,已经申联环保集团股东决 定通过。兰溪自立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对其提供担保之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5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9日和 5月 2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担保及开 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和《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兰溪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1MA28DWKT0C 法定代表人 楼生富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6年 06月 08日 登记机关 兰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浙江省兰溪市女埠工业园区 A区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 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贵金属冶炼;固 体废物治理;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 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兰溪自立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兰溪自立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90,223.19 724,223.52 负债总额 711,652.17 664,915.02 所有者权益总额 78,571.02 59,308.51 项目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0,411.99 701,041.14 利润总额 22,571.14 10,425.16 净利润 19,262.51 9,930.47 注: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报表(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 经核查,兰溪自立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兰溪自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 4、担保金额:8,80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仟捌佰万元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方股东决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申联环保集团股东决定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 于申联环保集团可控的范围之内,申联环保集团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兰溪自立的担保不会影响申联环保集团的正常 经营,且兰溪自立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申联环保集团为兰溪自立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30,000 万元,担保余额为 138,209.27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48%;子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691,258.33 万元。除此之外,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4、浙江申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eb065c7d-1fa5-4b81-92bb-1d79753013da.PDF ─────────┬──────────────────────────────────────────────── 2026-05-22 18:28│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c5259b0c-3b7d-453a-b863-cd7c0d97277c.PDF ─────────┬──────────────────────────────────────────────── 2026-05-22 18:28│浙富控股(002266):浙富控股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的法律意见书 ─────────┴──────────────────────────────────────────────── 浙富控股(002266):浙富控股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9535964d-a3c4-4f1f-855f-cb3cc7c0ddb7.PDF ─────────┬──────────────────────────────────────────────── 2026-05-20 17:17│浙富控股(00226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孙毅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桐庐源桐实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桐庐源桐”)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股股东或 数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限售股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途 第一大股 比例 充质 东及其一 押 致行动人 孙毅 是 50,000,000 10.07% 0.96% 否 否 2026-05-19 至股份解除 财通证券股 资金 质押之日止 份有限公司 需求 合计 - 50,000,000 10.07% 0.96% - - - - - - 2、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份数量 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孙毅 是 50,000,000 10.07% 0.96% 2025-12-01 2026-05-20 财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桐庐源桐实业 是 28,520,000 2.26% 0.55% 2025-06-13 2026-05-20 财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19,890,000 1.58% 0.38% 2025-10-23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合计 - 98,410,000 5.60% 1.89% - - - 3、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例(占 前质押 后 所 司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公 股份数量 质押 持股 总股 份 质 份 质 司总股 股份数量 份 本 限售和冻 押股 限售和冻 押股 本) 比例 比例 结 份 结 份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孙毅 496,303,423 9.51% 282,200,0 282,200,0 56.86 5.41% 163,240,0 57.85 154,771,7 72.29 00 00 % 00 % 48 % 桐庐源桐 1,260,089,9 24.14% 480,670,0 432,260,0 34.30 8.28% 0 0.00% 0 0.00% 实 39 00 00 % 业有限公 司 合计 1,756,393,3 33.65% 762,870,0 714,460,0 40.68 13.69 163,240,0 22.85 154,771,7 14.85 62 00 00 % % 00 % 48 %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说明 1、自本公告披露日起,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292,2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6.6 4%,占公司总股本的 5.60%,对应融资余额为 55,00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511,9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 比例 29.15%,占公司总股本的 9.81%,对应融资余额为 100,300.00 万元。对于上述款项,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 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股份质押事 项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申请确认书》;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c30e934f-69b6-4224-a42b-315ae40651c5.PDF ─────────┬──────────────────────────────────────────────── 2026-05-18 16:57│浙富控股(00226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孙毅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 股份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股股东或 数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限售股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途 第一大股 比例 充质 东及其一 押 致行动人 孙毅 是 34,000,000 6.85% 0.65% 否 否 2026-05-15 至股份解除 北京银行股 资金 质押之日止 份有限公司 需求 杭州分行 合计 - 34,000,000 6.85% 0.65% - - - - - -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例(占 前质押 后 所 司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公 股份数量 质押 持股 总股 份 质 份 质 司总股 股份数量 份 本 限售和冻 押股 限售和冻 押股 本) 比例 比例 结 份 结 份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孙毅 496,303,423 9.51% 248,200,0 282,200,0 56.86 5.41% 163,240,0 57.85 154,771,7 72.29 00 00 % 00 % 48 % 桐庐源桐 1,260,089,9 24.14% 480,670,0 480,670,0 38.15 9.21% 0 0.00% 0 0.00% 实 39 00 00 % 业有限公 司 合计 1,756,393,3 33.65% 728,870,0 762,870,0 43.43 14.62 163,240,0 21.40 154,771,7 15.58 62 00 00 % % 00 % 48 %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说明 1、自本公告披露日起,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339,66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9.3 4%,占公司总股本的 6.51%,对应融资余额为 58,70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560,36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 比例 31.90%,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4%,对应融资余额为 104,700.00万元。对于上述款项,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 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股份质押事 项风险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11690830-fb7c-4039-a79b-a74b36ff5c13.PDF ─────────┬──────────────────────────────────────────────── 2026-05-15 20:01│浙富控股(002266):20260515_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叶标) ─────────┴──────────────────────────────────────────────── 浙富控股(002266):20260515_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叶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f909c9ac-b23a-41fa-8389-629b293cc655.PDF ─────────┬──────────────────────────────────────────────── 2026-05-15 20:01│浙富控股(00226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浙富控股(00226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c5699c58-fe20-4903-a2f5-c337cfcc0596.PDF ─────────┬──────────────────────────────────────────────── 2026-04-28 18:07│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以截至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可参与分配的公司股本 5,164,515,129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 股本发生变动,则公司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 218,663,563.74 元,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 21,866,356.37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535,625,765.05元,减去已分配 2024年度红利 258,225,756.45元,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474,197,215.97元。 公司于 2024年 2月 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 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4,756,27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5,219,271 ,402的 1.0491%。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因此,以截至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可参与分配的公司股本 5,164,515,12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6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 的股本发生变动,则公司维持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a1、a2、a3) 309,870,907.74 258,225,756.45 258,920,656.45 回购注销总额(元)(b1、b2、b3) 0 155,026,631.76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c1、c2、c3) 1,117,760,299.60 971,485,131.02 1,025,626,109.8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7,334,145,206.0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74,197,215.97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827,017,320.64 (A=a1+a2+a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155,026,631.76 (B=b1+b2+b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038,290,513.48 (C=(c1+c2+c3)/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982,043,952.40 额(元)(D=A+B)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是/否) (二)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含回购注销金额)总额达 982,043,952.40元,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94.5 8%,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7,760,299.60元,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 309,870,907.74 元,占本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27.72%,主要考虑因素如下: 为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大宗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而引发的经营风险,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和套利交易为目 的,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稳定利润水平。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 料、库存商品及销售产品相同、相似或类似的期货品种。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公司以自有资金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 人民币保证金的额度内,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 2024年年末、2025 年年末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 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494,800,396.31元和 510,906,174.79元,分别占 2024年年末、2025 年年末总资产的比例为 2.0 1%和 1.84%,均低于 50%。 综合考虑,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总体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了公司的股东利益以及自身可持续发展需要。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期发展。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 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2623ad4-26bf-4b0e-841b-a4240f82a972.PDF ─────────┬──────────────────────────────────────────────── 2026-04-28 18:07│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b2a229b-2fb5-4ccb-a0b0-6830697f7b51.PDF ─────────┬──────────────────────────────────────────────── 2026-04-28 18:07│浙富控股(002266):浙富控股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10410 号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富 控股公司)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浙富控股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浙富控股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edae629-f818-4725-93f0-1678a5a9b641.PDF ─────────┬──────────────────────────────────────────────── 2026-04-28 18:07│浙富控股(002266):浙富控股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 浙富控股(002266):浙富控股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844d5c8-95a3-4e1f-82cf-0f8a2fc3700c.PDF ─────────┬──────────────────────────────────────────────── 2026-04-28 18:07│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7602a62-d336-4d0f-a9a0-f5632165b3a0.PDF ─────────┬──────────────────────────────────────────────── 2026-04-28 18:07│浙富控股(002266):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公司 2025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沟通 交流、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基本情况 1、活动时间:2025年 5月 22日上午 10:00 — 11:30 2、活动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绿汀路 21号浙富控股大厦公司 302会议室 3、公司拟参与人员:董事长孙毅先生,董事会秘书王芳东女士,财务总监李娟女士及相关工作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 会有调整) 4、预约方式:参与投资者请于“投资者接待日”前 5个工作日内与公司证券管理中心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 记和安排 联系人:彭程远 邮箱:stock-dept@zhefu.cn 电话:0571-89939661 传真:0571- 89939660 5、注意事项 (1)证明文件:参与活动的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请携带机构和个人 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以备监管部门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参与活动的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为提高沟通效率,请投资者预先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证券管理中心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领导将在会上 就投资者关注度较高的问题先作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f56d308-654d-4364-83b6-68299080664a.PDF ─────────┬──────────────────────────────────────────────── 2026-04-28 18:07│浙富控股(002266):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在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具体 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天健所的基本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 7月 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人 2025 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63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2025年(经审计)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756家 (含 A、B 股)审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 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 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19日召开 了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作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由天健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年 4 月 24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之事项。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作为 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而履行的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 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5年 4月 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在天健所就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天健所项目组展开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 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2026 年 2月 6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组工作人员、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召开 2025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暨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年审会计 师事务所有关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等相关问题的讨论与 分析表示认可,并同意按既定的审计方案实施审计工作。 2026年 4月 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天健所项目组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的专项汇报。2026年 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会计师关于审计期末汇总情 况的汇报,并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执行 公司 2025年度的各项审计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特此报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18bf95c-f211-4806-a0aa-2d46c42ec1d9.PDF ─────────┬──────────────────────────────────────────────── 2026-04-28 18:07│浙富控股(002266):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一、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在日常经营及投融资活动中涉及较多的外汇业务,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拟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 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概述 (一)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期间任意时点累计余 额不超过 1 亿美元(若涉及其他币种的折算成美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 (二)交易方式 公司仅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规避可能产生的信用风险。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或上述产 品的组合,对应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标的,也可以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 利率等风险为目的,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 品或组合,且该等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三)交易期限 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 (四)资金来源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 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 三、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是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而开展的,充分 运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 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控 制衍生品交易风险。通过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 影响,更好地防范公司所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 2、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在股东会审议的拟定额度内负责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事宜,严格按照《证券投资、期货和衍 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保证制度的执行。 3、公司审计监察中心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 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 响,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 来的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衍 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6、法律风险: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及产品信息,导致 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理措施 1、审慎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的交易规模,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衍生 品交易。 2、审慎选择交易对手,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3、制定规范的业务管理制度,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 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4、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6、公司定期对外汇衍生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五、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充分运用外汇衍生品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等波动出现的外汇风险,控制经营风险 。 2、公司及子公司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和拟定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七、结论 公司通过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 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综上所述,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具有积极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70cc4a2-6745-4eea-9fa4-fc4b7b5542e9.PDF ─────────┬──────────────────────────────────────────────── 2026-04-28 18:07│浙富控股(002266):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公司 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及参照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 7月 18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人 2025 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63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2025年(经审计)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756家 (含 A、B 股)审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 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 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截至 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 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 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东 2024 年 3 月 6 日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已完结(天健需 海证券、天健 年度、2019 年度年报审计 在 5%的范围内 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 与华仪电气承 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 担连带责任,天 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 健已按期履行 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 判决) 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 措施 17次、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 管理措施 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林飞,2008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健执 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裘伟坚,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倪侃侃,200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 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 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 450 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报酬 50万元,共计 500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 2026年度审计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从事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执 业质量进行了核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一致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 构。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 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 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之事项。 3、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3ae4447-0c53-4cf2-8a56-94b7a7e9bb95.PDF ─────────┬──────────────────────────────────────────────── 2026-04-28 18:07│浙富控股(002266):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了《公司 2025年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 者的互动交流,使广大投资者能更深入全面了解公司 2025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 云访谈”栏目举行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s://irm.cnin 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下午 15:00-17:00。 届时,公司董事长孙毅先生、财务总监李娟女士、独立董事许永斌先生、董事会秘书王芳东女士及相关工作人员将与投资者通过 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经营状况等问题进行沟通与交流(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s://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进入本公司业 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5e08f81-44f1-4d07-9094-b59360b5b22d.PDF ─────────┬──────────────────────────────────────────────── 2026-04-28 18:07│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 准则解释第 19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 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 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19 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 19 号》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6 年 1月 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浙富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48aaa37-39d6-4b6c-b174-afe389001fce.PDF ─────────┬──────────────────────────────────────────────── 2026-04-28 18:07│浙富控股(002266):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浙富控股(002266):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8e85658-3ba0-4daf-bf55-c3f597ecb9ba.PDF ─────────┬──────────────────────────────────────────────── 2026-04-28 18:07│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03716f2-63ca-4324-bccf-78dc8682b76c.PDF ─────────┬──────────────────────────────────────────────── 2026-04-28 18:06│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年度报告 ─────────┴──────────────────────────────────────────────── 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7fcdd61-698c-4491-acd0-05463e90b60a.PDF ─────────┬──────────────────────────────────────────────── 2026-04-28 18:06│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浙富控股(00226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a9dd42d-6c3f-4432-aac8-509a68577957.PDF ─────────┬──────────────────────────────────────────────── 2026-04-28 18:06│浙富控股(002266):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富控股(002266):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b9d52ac-a746-41d3-9c4f-d38e8d7269d9.PDF ─────────┬──────────────────────────────────────────────── 2026-04-28 18:06│浙富控股(00226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浙富控股(00226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4999b7e-b663-4525-a10b-481ccfbff1cc.PDF ─────────┬──────────────────────────────────────────────── 2026-04-28 18:05│浙富控股(002266):关于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 ─────────┴────────────────────────────────────────────────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该 10 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次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已经公司董事会全 票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性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以更好 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及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期限组合购买理 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4、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审议通过的用于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预计 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较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外部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 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经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监察中心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 3、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 2、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对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 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 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短期( 不超过一年)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五、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b58556b-1c83-4a8a-999e-0840e509df07.PDF ─────────┬──────────────────────────────────────────────── 2026-04-28 18:05│浙富控股(002266):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 重点内容提示: 1、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 健性,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在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 日期间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 1 亿美元(若涉及其他币种的折算成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可滚动实施。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 等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对应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标的,也可以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2、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收益受汇率及利率波动影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及投融资活动中涉及较多的外汇业务,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拟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 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期间任意时点累计余 额不超过 1 亿美元(若涉及其他币种的折算成美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 (三)交易方式 公司仅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规避可能产生的信用风险。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或上述产 品的组合,对应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标的,也可以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 利率等风险为目的,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 品或组合,且该等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四)交易期限 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 (五)资金来源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 自有资金或抵减金融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本次 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 响,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 来的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衍 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6、法律风险: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及产品信息,导致 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外部法律事件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理措施 1、审慎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品;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的交易规模,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衍生 品交易。 2、审慎选择交易对手,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3、制定规范的业务管理制度,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 最大限度地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4、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6、公司定期对外汇衍生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三)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管理情况 1、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进 行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衍生品交易风险。 2、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在股东会审议的拟定额度内负责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事宜,严格按照《证券投资、期货和衍 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保证制度的执行。 3、公司审计监察中心定期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 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够充分运用外汇衍生品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等波动出现的外汇风险,控制经营风险 。 2、公司及子公司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和拟定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公司因经营管理需求,规避汇率、利率等变动风险,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相关 业务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之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37cdb0c-3043-4f1c-8bf1-6971b3f1e2ef.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9│浙富控股: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9/1225524656.PDF ─────────┬──────────────────────────────────────────────── 2026-04-29│浙富控股: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6528.PDF ─────────┬──────────────────────────────────────────────── 2026-04-29│浙富控股: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6536.PDF ─────────┬──────────────────────────────────────────────── 2025-10-30│浙富控股: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8558.PDF ─────────┬──────────────────────────────────────────────── 2025-08-30│浙富控股: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19026.PDF ─────────┬──────────────────────────────────────────────── 2025-04-26│浙富控股: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0439.PDF ─────────┬──────────────────────────────────────────────── 2025-04-26│浙富控股: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0442.PDF ─────────┬──────────────────────────────────────────────── 2024-10-31│浙富控股: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69627.PDF ─────────┬──────────────────────────────────────────────── 2024-08-31│浙富控股: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77594.PDF ─────────┬──────────────────────────────────────────────── 2024-04-27│浙富控股: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405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www.gubit.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