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67 陕天然气 更新日期:2025-08-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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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19 │陕天然气(00226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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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17 │陕天然气(002267):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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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17 │陕天然气(00226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秉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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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17 │陕天然气(00226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秉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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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16 │陕天然气(00226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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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15 │陕天然气(002267):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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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9:12 │陕天然气(002267):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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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00:00 │陕天然气(002267):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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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00:00 │陕天然气(00226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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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9:27 │陕天然气(002267):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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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19│陕天然气(00226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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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
项安排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
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2 日(星期五)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8 月 2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8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8 月 22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全体股东应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参与投票。
1.选择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应按时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
2.其他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15 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2025 年 8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A1 区开元路 2 号,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调度指挥中心大楼 12 楼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会议案编码表
议案 议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1 项,为普通决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在
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9)、《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公告编号:2025-030)、《陕西省天然气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编号:2025-031)。
上述议案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 年 8 月 15 日-8 月 21 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7:30
(二)登记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A1 区开元路 2 号,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
持有出席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四)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A1 区开元路 2 号,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证券部
联系人:张倩
电 话:029-86156150
传 真:029-86520111
邮 编:710016
邮 箱:002267@shaanxigas.com
(五)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及签字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4/d1690db1-3c07-4e1d-96db-3a0b8c8d6f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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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17│陕天然气(002267):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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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胡海青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
时辞去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公
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
李秉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如李秉祥先生当选则接任胡海青先生原在公司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担任的职务,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独立董事任职前,胡海青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秉祥简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4/0ceea740-8ade-4483-8f57-31ef13728b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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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17│陕天然气(00226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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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天然气(00226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秉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25c39424-973e-463a-9b75-fdfb5df18c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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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17│陕天然气(00226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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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天然气(00226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秉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ad00c98f-6fd5-4213-854a-215414bcbb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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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16│陕天然气(00226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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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
议的通知已于 2025年 7 月 21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
。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公告编号:2025-030)、《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
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编号:2025-031)。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任独立董事任职前,胡海青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陕西燃气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和陕西燃气集团菱重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2)。
关联董事刘宏波、陈东生、毕卫、闫禹衡、张栋、郭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及签字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4/3856298a-c506-4e47-9965-5848c444d5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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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7:15│陕天然气(002267):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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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天然气(002267):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4/f00b3472-98c4-45c8-ac9b-b633db358d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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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9:12│陕天然气(002267):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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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7月 17 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胡海青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胡海青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职务。胡海青先生原定任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辞职后,胡海青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胡海青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
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胡海青先生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胡海青先生仍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胡海青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日常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海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胡海青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胡海青
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备查文件
辞职报告(胡海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deec5fba-e2c2-4151-8738-ba3d9ac595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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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00:00│陕天然气(002267):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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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授权事项的监督管理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明确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授权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并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其职权中的部分事项
的决定权授予经理层行使。
第三条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遵循下列原则: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优先考虑风险防范目标的要求,从严控制。
(二)授权范围限定原则。授权范围严格限定在《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不得超越董事会职权范围。董
事会不得将法定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授予经理层决策。
(三)适时调整原则。根据内外部因素的变化情况和经营管理工作需要,适时调整授权权限。
(四)有效监控原则。董事会对授权执行情况要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对授权权限执行的有效监控。
(五)责权统一原则。授权与赋予责任、授权与承担责任相统一。
第二章 授权内容
第四条 董事会依据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决策事项范围
内,授权经理层对年度生产作业项目计划调整、董事会确定的年度投资规模内分批投资计划、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等事项进行决策。具体事项在《总经理工作细则》内予以明确。
第五条 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决策事项,应坚持经理层集体研究和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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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经理层应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忠实、勤勉地履行授权事项的决策和实施职责,行使职权不得超越授权范围。
第七条 被授权事项原则上应通过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策。经理层无权将董事会对其授权转授给经理层成员个人或公司其他领导
班子成员。其中,属于公司需要履行党委前置程序的事项,应先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形成意见后再进行决策。
第三章 授权事项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对授权事项进行监督,经理层应做到权责分明,决策有序,确保授权与监管有机结合,效率与目标协同
一致。
第九条 董事会授权管理工作接受股东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 董事会对授权事项的监督:
(一)以年度为周期,经理层将董事会授权事项执行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二)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董事会根据调查评估结果决定收回或调整对该事项授予的权限。
(三)经理层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管理工作,若经理层不正确行使授权事项,董事会应责令改正;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严
重不利影响的,董事会应变更直至撤销对经理层的某一项或某几项授权,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一条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决定收回或部分收回授予的权限;董事长认为必要时,可以建议董事会收回或部分收回已经
授予的权限。
第十二条 出现以下情形时授权终止:
(一)被授权事项完成或者被取消;
(二)公司经理层或董事会提出终止授权;
(三)经理层无法正常行使权限;
(四)其他需要终止的情形。
第十三条 授权的变更、撤销、终止以书面形式发布。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与《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三重一大”规定不一致的,以《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
三重一大”相关规定为准。
与国家颁布的最新法律法规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办法。
第十五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4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30/9ac6a8e5-b2c3-42d7-8118-2d3200da64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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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00:00│陕天然气(00226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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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
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 年 6 月 25 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
1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及签字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30/40557dfd-68b5-4ddb-bdd4-c6311969b5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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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9:27│陕天然气(002267):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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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5年5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为: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112,075,4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派发现
金红利389,226,405.7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如自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12,075,4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
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
.1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9日
2.除权除息日:2025年6月20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公司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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