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67 陕天然气 更新日期:2025-02-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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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18:48 │陕天然气(00226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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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18:45 │陕天然气(00226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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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9:51 │陕天然气(00226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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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9:49 │陕天然气(00226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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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9:45 │陕天然气(002267):关于因工程施工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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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9:45 │陕天然气(002267):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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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9:45 │陕天然气(002267):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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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9:44 │陕天然气(002267):合规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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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19:54 │陕天然气(002267):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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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19:54 │陕天然气(002267):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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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18:48│陕天然气(00226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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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 15:00
在位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A1 区开元路 2 号的公司调度指挥中心大楼 12 楼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宏波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在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2 月1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2 月 1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7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26,635,8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
3405%,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16,898,5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6
4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9,737,2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56%;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7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0,105,3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087%。
(六)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项,为普通决议事项。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该事项关联股东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716,530,456 股)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9,248,168 91.5174 745,902 7.3812 111,300 1.10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9,248,168 91.5174 745,902 7.3812 111,300 1.101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春晖、韩齐梦怡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d3200bc9-4b61-4e23-a9d5-16a4f73413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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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18:45│陕天然气(00226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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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gh-tech zone, Xi'an, Shaanxi, China 邮编 POST CODE:710000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
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2025)陕永律意字 17 号致: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韩齐梦怡律师
、张春晖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核
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声明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对该等事
实的了解及对有关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或非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公司向本所保证,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等)、数据、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
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文件公告,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用,未经本所
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
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
第二部分正文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由 2025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决议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以下简称“会议公告”)。会议公告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表决方式、召集人、审议事项、参
加会议人员、现场会议登记办法、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等事项。
经审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合
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业已按照董事会所公告的时间和地点举行,由公司董事长刘宏波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下午 15:00 在公司调度指
挥中心大楼 12楼会议室(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A1区开元路 2号)召开。
经审验,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3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716,898,556 股,合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的64.464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69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9,737,270 股,合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的0.8756%。
本次股东大会同时亦遵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了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时间分别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2月10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审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
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年 1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作出决议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3名(股东授权代表 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16,898,556股。
根据公司提供的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
股东共 16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9,737,270 股。该等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除上述股东、股东授权代表以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本所律师,部分其他相关人员
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经核查验证,上述人员均有权或已获得了合法有效的授权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授权代表均已
获得合法有效的授权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审议议案并进行表决。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会议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权利的合法资格。
经审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现场表决前,已推举三名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现场表决时,经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经审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
法。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现场表决同意 368,100 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 8,880,068 股,合计 9,248,1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5174%
;现场表决反对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反对 745,902 股,合计 745,9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12%;现场表决弃
权 0 股,网络投票表决弃权 11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248,1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91.5174%;反对 745,9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7.3812%;弃权 11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1014%。
第三部分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上述法律事项而出具,并未涉及其他法律事项。本所同意依法对本所律师在其中发表的
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本所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将本法律意见书呈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
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及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ec809ae9-7120-4882-915f-9a51f64974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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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9:51│陕天然气(00226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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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天然气(00226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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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9:49│陕天然气(00226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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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
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10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2 月 1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2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2 月 10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全体股东应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参与投票。
1.选择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应按时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
2.其他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2 月 5 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2025年 2月 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A1 区开元路 2 号,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调度指挥中心大楼 12 楼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议案 议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 √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5年 1月 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1 月 21 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 年 2 月 5 日-2 月 9 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7:30
(二)登记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A1 区开元路 2 号,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
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四)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A1 区开元路 2 号,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证券部
联系人:张倩
电 话:029-86156150
传 真:029-86520111
邮 编:710016
邮 箱:zhangqian3933@163.com
(五)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
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签字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cdd19c2b-80f3-4a02-955a-bb06002b41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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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19:45│陕天然气(002267):关于因工程施工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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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延安分公司辖区上年度发生三处线路水毁,为确保管道安全平稳输气,委托陕
西燃气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实施现场抢险施工,工程费用为 152.15万元。
工程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系公司关联人,上述工程施工形成的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 年 1 月 17 日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陕西燃气集团工程
有限公司因工程施工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签订施工合同事宜。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刘宏波、陈东生、毕卫、闫禹衡、张栋、郭娜回避表决,本项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获得董事会通过;监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监事张珺、邢智勇、陈晓强回避表决,本项议案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获得监事会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该项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 陕西燃气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元路 2 号新楼 422 室
法定代表人 甘霖
注册资本 17,748.0714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23537625614
股权比例 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
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
特种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
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物业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
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办公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
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建
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水泥制品制造;砼结构构件制造;特种设
备出租;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
构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销售代理;单位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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