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67 陕天然气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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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43 │陕天然气(002267):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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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41 │陕天然气(002267):关于参加2026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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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 │陕天然气(00226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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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 │陕天然气(00226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焕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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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 │陕天然气(00226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海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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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 │陕天然气(00226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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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 │陕天然气(00226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秉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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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 │陕天然气(00226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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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 │陕天然气(00226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振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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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2 │陕天然气(002267):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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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43│陕天然气(002267):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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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年 11月 1
4日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
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6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416号)(以下简称《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同
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 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按照有权机构决议及相关管理要求,进行发行管理。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
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并严格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
资工具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等规定,规范开展发行工作,接受协会自律管理,
履行相关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文件《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416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6d6c469e-526f-4482-b0fc-62ab9ab7f5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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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41│陕天然气(002267):关于参加2026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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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年 4月28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为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增强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加强与广大投资者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公
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工作部署,将参加陕西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2026 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
日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
届时,公司高管人员将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进行网络沟通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加!
活动时间:2026年 5月 20日 15:00-17:00。
活动地址:“全景路演”
网址:http://rs.p5w.net。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2a4b4d5a-e5cb-4972-95d3-41aea96567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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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陕天然气(00226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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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6 年 05 月 22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安排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2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2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2026 年 05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A1 区开元路 2号,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调度指挥中心大楼 13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新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办法》的议案
4.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方案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0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 28 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 2025 年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3、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4 项,均为普通决议事项。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05 月 15 日-05 月 21 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7:30
2、登记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A1 区开元路 2号,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
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4、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A1 区开元路 2 号,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证券部联系人:张倩
电 话:029-86156150
传 真:029-86520111
邮 编:710016
邮 箱:002267@shaanxigas.com
5、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及签字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d595e07-0c91-4605-bef3-114ea3def4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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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陕天然气(00226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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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天然气(00226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焕章)。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3c81557-1c17-4779-b5b2-2f3561dc19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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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陕天然气(00226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海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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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任
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坚守独立、客观、公正
的履职原则,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治理情况,积极参与各项会议审议,独立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2025年 7月 17日,
本人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25年 8月 22日,新任独立董事经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后任职,本
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与股东会情况
本人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7次董事会,4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了公司全部董事会(现场出席 3次,通讯参会 4次)和 3
次股东会,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情况。履职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及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项目推进、合规管理
等情况,全面掌握议案相关信息,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细致审查,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个人意见,主动参与会议讨论,积极建
言献策,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依法依规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报告期内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
人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异议事项。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积极参与,会前认真研读会议资料,会议期间与其他独立董事
深入交流、充分沟通,始终坚守独立董事的监督定位,以实际行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4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 2025年任职期间,组织召开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2024年工资总额及2025年调整优化员工工
资分配事项进行研究讨论,确保公司薪酬内部分配结构合理、程序合规,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把好前置风险防控关;参加 2次提名委员
会会议,审慎核查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人选的任职资质、专业能力及从业经验,独立发表意见,确保提名程序合规,助力公
司搭建高效、专业的管理团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 2025年任职期间,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关于 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执行进展的
汇报,督促其严格按照年度审计计划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审计覆盖面和审计质量符合监管要求与公司实际需要。
(五)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 2025年任职期间,积极出席公司各类重要会议,通过基层调研、与经营层及相关人员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与
合规治理情况,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舆情动态对公司的影响,以独立、客观、审慎的立场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与咨询作用。本人于 2025年 8月 22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离任,本人现场
工作时间为 9个工作日。
(六)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
本人 2025年任职期间,将投资者权益保护贯穿履职全过程,严格履行监督职责,重点聚焦信息披露工作,以维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公司决策流程、信息披露内容进行精准把关。日常通过出席股东会、关注公司互动易问答等渠道,听取中小
投资者的发言与建议,坚持独立客观立场回应投资者关切,推动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注重自身履职能力提升,积极参加监
管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主动学习最新监管新规及履职要点,提升履职水平与投资者权益保护能力。
(七)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本人履职期间,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给予了积极配合与有力支持,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会议及履职所需资料,对本人
关注的事项予以认真回应与充分说明,为本人独立履职、行使监督职责创造了良好条件。公司定期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专题
学习,及时传达监管政策与履职要求,为本人不断提升履职水平、规范履职过程提供了有效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 1月 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关于与陕西燃气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因工程施工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2项议案,上述 2项关联交易事项于 2025年 1月
17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人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1、《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较预计存在一定差异的说明符合市场和公司实际;202
4 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
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关于与陕西燃气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因工程施工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工程施工事项属于生产经营中的正常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允的交易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025年 5月 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陕西延长石油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该关联交易事项于 2025年 5月 15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七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人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
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025年 8月 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陕西燃气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和陕西燃气集团菱重能源工程
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该关联交易事项于 2025年 7月 30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本人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交易事项属于生产经营中的正常行为,关联交易因公开招标产生,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
公开、公允的交易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
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提名独立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5年 1月 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同意聘任杨易凡
先生为副总经理。杨易凡先生具备相关法规规章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和
职业素质,提名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于 2025年 8月 1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李秉祥先生具备相关法规规章所规定的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公司与李秉祥先生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性的关系。李秉祥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
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独立董事选举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本人 2025年任职期间,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会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 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规定的职责,坚持勤勉尽责、审慎履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
策,主动建言献策,为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提供专业支撑,有效助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胡海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77af624-d45d-4eb1-951a-e772f20615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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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4│陕天然气(00226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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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深化企业收入分配改革,规范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
立有效的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企业
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及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
(二)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分配模式,按照经营管
理权限、经营业绩及综合考核的相关规定确定。
(二)坚持效益效率导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效率紧密关联,与经营业绩直接挂钩,充分体现效益
导向,实现效益增、薪酬增,效益降、薪酬降。
(三)坚持有效激励。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将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
结合,强化管理责任与经营业绩,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构成如下:
(一)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不参与其他薪酬分配,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在本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以及领导班子其他职务的,薪酬按所任职务确定,由年薪、任期激励和特别奖励构
成,其中年薪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取薪。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年薪、任期激励和特别奖励构成,其中年薪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 5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税前收入,
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章 基本年薪
第五条 基本年薪是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基本收入,按照岗位薪酬表对应计算,结合权重调节系数确定。
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权重系数根据功能定位、经营效益、企业规模、员工收入水平、参
与市场竞争程度等因素确定并适时调整。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基本年薪未确定前,暂按上年度基本年薪预发,基本年薪核定后,由公司根据核定结果调整清
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基本年薪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实际岗位任职的基本收入,不与考核结果挂钩,按月支付。
第三章 绩效年薪
第九条 绩效年薪是指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以基本年薪为基数,依据年度综合考核评价
结果,结合企业盈利或亏损的不同情形进行调节。
第十条 当年本企业在岗员工平均工资未增长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不得增长。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由公司根据经营业绩考核等结果核定的薪酬标准,与本人履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挂钩
。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的分配系数按其履职岗位确定,正职均为 1。副职的分配系数由公司依据其
岗位职责和承担风险等因素,在 0.5-0.9 之间确定,合理拉开差距,其中:副职分配系数为 0.9的,不超过企业副职总数的30%。
第十三条 当年绩效年薪未确定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在上年度绩效年薪的 60%以内,平均分摊到月预发。年度综合
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后,调整清算,多退少补。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年薪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
展。
第四章 任期激励
第十五条 任期激励是指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属任期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根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在不超过任
期内年薪总水平的 30%以内确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激励=Σ任期内年薪×30%×任期综合考核评价系数
其中:任期综合考核评价系数,由公司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在 0-1之间确定。
第十六条 任期激励按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发放。
第十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激励收入实行延期支付,任期考核结束后第一年支付 50%,第二、三年分别支付 25%。
第十八条 任期激励收入由公司依据核定的薪酬方案支付,不得提前预支。
第五章 特别奖励
第十九条 在企业管理创新、技术进步、资源和成本节约、扭亏增效、项目建设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或为公司发展做出重大
贡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有关单位同意予以特别奖励。
第二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特别奖励实行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
第二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特别奖励中物质奖励金额一般不超过公司在岗员工年平均工资 2倍,特别奖励不计入核定的年
薪;精神奖励主要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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