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68 电科网安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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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52 │电科网安(002268):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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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18 │电科网安(002268):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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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21:13 │电科网安(002268):2026-02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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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2 │电科网安(00226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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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9:49 │电科网安(002268):电科网安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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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9:49 │电科网安(00226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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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电科网安(002268):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议案暨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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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电科网安(002268):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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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电科网安(00226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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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 │电科网安(002268):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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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8:52│电科网安(002268):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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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立案审查阶段。
2.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
3. 涉案金额:本案不涉及具体金额。
4.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暂无法确定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近日,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网安”或“公司”)
全资子公司中电科(北京)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网安”)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
”)电子送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6)最高法民申2442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诉讼的受理日期、诉讼机构名称及所在地
本次诉讼的受理日期:2026年7月(再审立案审查)。
再审立案审查机构名称及所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二)诉讼各方当事人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北京中宏瑞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中电科(北京)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
原审第三人(被执行人):北京金丰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代表人: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北京金丰科华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2019年2月,电科网安全资子公司北京网安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二中院”)就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四合庄1
516-15地块上5#办公商业楼及该房屋对应土地使用权的查封事项提起执行异议之诉。2019年4月,北京二中院一审判决驳回北京网安
的诉讼请求。北京网安依法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提起上诉。2025年10月,北京高院二审改判:
1、撤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2民初118号等122份民事判决;
2、不得执行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四合庄1516-15地块上5#办公商业楼的122套房屋及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解除依据北京市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8)京02执12号民事裁定书采取的执行措施。
以上详情请见2019年3月5日、2019年4月9日、2019年4月25日、2025年5月17日、2025年10月31日公司发布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9-011)、《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6)、《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等。
近日,北京中宏瑞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不服北京高院作出的(2019)京民终443号民事判决,向最高法申请再审,最高
法已立案审查其再审申请。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电科网安及子公司作为原告的未结诉讼仲裁案件(共7件)标的金额为3,955.94万元,电科网安及子公司作
为被告的未结诉讼仲裁案件(共6件)标的金额为353.85万元。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在再审立案审查阶段,最终审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能否排除查封执行,不涉及具
体金额,暂无法确定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规定积极处理本次诉讼,最大
限度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同时,北京金丰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公司需在破产程序中通过和解或其他方式主张和实现房屋买受人的合
法权利,以期公司利益得到合理保障。
公司将根据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6)最高法民申2442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d842bc18-d3a1-424f-978b-a4851cf81e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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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18│电科网安(002268):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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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200 ~ -16,000 -17,366.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8,200 ~ -17,000 -18,578.2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034 ~ -0.1892 -0.2054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在密码业务方面,加强密码与重点行业深度融合应用,持续深耕党政、能源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市场,部分细分
市场较去年同期实现增长;网络安全业务方面,持续加大央国企市场资源投入,在军工、交通等行业取得一定成效;数据安全业务方
面,面向央企总部的数据安全整体解决方案实现项目落地,同时拓展面向党政的数据治理试点。
下半年,公司将围绕密码、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业务,加强党政区域市场和央国企纵向市场开拓,通过深度对接行业差异化需
求,推广密码安全与行业业务融合的场景化解决方案。同时,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优化,围绕主营业务梳理流程和工作界面,提升业务
运行效能。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cdda5040-a47b-41dd-a461-7c9ccdc0dd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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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21:13│电科网安(002268):2026-02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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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6 年 7 月 6 日、7 月 7 日、7 月 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2、公司计划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披露《2026 年半年度报告》,目前公司正在开展 2026 年半年度业绩核算工作,如果核算
结果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披露 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形,公司将及时按照相关要求披露。
3、公司量子信息安全、卫星互联网、人工智能、车联网、低空经济等领域的新业务均尚在布局、培育期,目前对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的贡献较低或尚未产生业务收入,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新静态市盈率 229.58,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数据显示,公司所处行业“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的最新静态市盈率 76.63。公司市盈率水平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电科网安,证券代码:002268)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6 年
7 月 6日、7 月 7 日、7 月 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有关事项进行了书面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没有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等。
4、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计划于 2026 年 8 月 27 日披露《2026 年半年度报告》,目前公司正在开展 2026 年半年度业绩核算工作,如果核算
结果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披露 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情形,公司将及时按照相关要求披露。
3、公司量子信息安全、卫星互联网、人工智能、车联网、低空经济等领域的新业务均尚在布局、培育期,目前对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的贡献较低或尚未产生业务收入,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新静态市盈率 229.58,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数据显示,公司所处行业“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的最新静态市盈率 76.63。公司市盈率水平显著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66eff922-ac28-4b1c-88a7-913f6e013b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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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12│电科网安(00226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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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6月15日召开的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以董事会召开日总股本845,636,0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
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无变化,为845,636,083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45,636,0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
派0.22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
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80 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17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电科网安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舒梅
咨询电话:028-62386169
咨询邮箱:ir@cetccst.com.cn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084cb3ea-3e93-4f69-aefb-9f4165452c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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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9:49│电科网安(002268):电科网安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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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
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
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公开发布了《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并于2026年5月30日公开发布了《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议案暨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补
充通知的公告》,该等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
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15日在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公司208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陈鑫主持。本次会议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
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
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540人,代表股份291,209,921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368%。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87,739,1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8081%;
反对3,17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898%;弃权297,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020%。(二)表决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87,697,7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7939%;
反对3,244,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1141%;弃权267,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920%。(三)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同意287,713,8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7995%;
反对3,225,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1075%;弃权271,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931%。(四)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287,389,7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6882%;
反对3,730,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810%;弃权89,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09%。(五)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87,395,82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6903%;
反对3,720,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776%;弃权93,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21%。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
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单
独计票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4b277ccf-d9f2-4aa2-850c-b1f8003305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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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9:49│电科网安(00226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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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6月15日14:5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公司208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鑫先生。
6、会议的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40名,代表股份数为291,209,9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368%
。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名,代表股份数为282,333,4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871%;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532名,代表股份数为8,876,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97%。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7,739,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81%;反对 3,173,7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98%;弃权 29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7,697,7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39%;反对 3,244,3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41%;弃权 26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7,713,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995%;反对 3,225,1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75%;弃权 27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747,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4447%;反对 3,225,1
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418%;弃权27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8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135%。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7,389,7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882%;反对 3,730,3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10%;弃权 8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423,0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976%;反对 3,730,3
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4681%;弃权8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2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4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7,395,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03%;反对 3,720,6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76%;弃权 9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429,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8474%;反对 3,720,6
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889%;弃权9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2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3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楹、郝智文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10036e1d-c366-41b7-833b-960b913406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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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电科网安(002268):关于2025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议案暨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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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网安”或“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拟于 2026 年 6 月15 日 14:50 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1)。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增加临
时议案的函》,为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提议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
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78,750,0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96%,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时间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案内
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原《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召开地点、现场会议时间、股权
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 2025 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15 日 14:5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15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0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06 月 08 日,于 2026 年 06 月 0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高新区云华路 333 号公司 208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2、议案(1)至(4)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04 月 18 日、2026 年 05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相关公告。3、其中议案(4)、(5)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须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
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办理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
准。
2、登记时间:2026 年 06 月 12 日 9:00-12:00、13:30-17:00。
3、登记地点:成都高新区云华路 333 号电科网安公司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梅
电话:028-62386169
5、会议费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59ff0a27-7402-4958-93a0-5a72f01e92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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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电科网安(002268):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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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妥善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平台
与投资者交流工作,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公司应当通过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指派或者授权专人及时查看并处理互动易平台的相关信息。公司应
当就投资者对已披露信息的提问进行充分、深入、详细地分析、说明和答复。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
重诚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所发布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和公平。公司信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在互动易平
台发布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
得误导投资者。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
,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五条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在已依法披露的信息范围内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
分、深入、详细地分析、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公司在互动易
平台发布信息或者答复投资者提问等行为不能替代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就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
的投资者提问进行回答。
第六条 不得利用互动易平台进行违反法律法规的选择性信息披露。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
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利用互动易平台进行违反法律法规的选
择性信息披露。
第七条 不得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
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
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第八条 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
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九条 不得利用热点进行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应
当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互动易平台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
、研发创新、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略合作、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
第十条 不得配合违法违规交易。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
测或者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
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 及时回应市场质疑。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证券投资部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问题回复的组织、管理及具体实施部门,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互动易
平台的问答回复工作并参与回复内容的审核。
第十三条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内部审核流程如下:
(一)问题收集整理。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收集整理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提问,及时向董事会秘书进行汇报。
(二)回复内容起草。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证券投资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及人员,对投资者提问进行研究并组织分发、起草相关回
复内容。对于投资者涉及公司各分子公司、各部门的提问,各分子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及时起草回复内容,并按照要
求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保证所提供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充分,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
(三)回复内容审核。回复内容起草完成并履行完毕公司内部保密审批程序后,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后及时予以发布;如
公司董事会秘书认为特别重要或敏感的回复,可视情况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董事会秘书可根据实际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
回复,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
(四)回复内容发布。拟发布信息或回复内容经审批通过后,由证券投资部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凡未经审批通过的信息或回
复不得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
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b59fd3a6-56ac-40d8-b11e-67f28b388b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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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电科网安(00226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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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与创
造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股东、公司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一)董事,是指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明确载明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坚持绩效与市场导向。建立薪酬水平适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结构合理、与公司经营业绩及个人考核评价结果紧密挂钩
的薪酬体系。
(二)坚持公平公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现其岗位价值、岗位责任、管理难度及贡献,确保内部分配的公平合理性。
(三)坚持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建立短期与中长期激励相协调的长效机制,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利益与公司
长远健康发展及可持续发展目标紧密联系。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五条 董事会与股东会
(一)董事会: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的高管薪酬方案、年度考核结果;审议董事薪酬方案,并将其提交股东会批准;审议
中长期激励(如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具体方案。
(二)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薪酬方案、中长期激励等重大薪酬事项;对董事会拟定的薪酬相关方案进行监督和质询。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标准
第六条 工资总额动态决定机制
公司建立与发展战略、经营效益、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率及人力市场水平等因素相适应的工资总额动态决定机制,实现工资总额
的预算管理、动态调整与有效管控。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目标绩效、津补贴、中长期激励组成。基本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组成;绩效
薪酬指目标绩效。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主要与人员的学历/学位、在单位连续工作年限挂钩。
(二)岗位工资
公司总经理岗位工资,主要根据公司经济指标、公司职工平均工资等确定。公司其他高管根据职责分工不同,适当拉开薪酬差距
。
(三)目标绩效
公司总经理目标绩效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评价以及经营贡献挂钩。公司其他高管目标绩效根据个人履职成效、年度绩效考核
结果、分管领域业绩情况等,综合确定其目标绩效发放额度。
(四)津补贴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标准执行,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津补贴。
(五)中长期激励
公司中长期激励包括岗位分红权、项目分红权、股权激励、股票激励、企业年金、科技成果专家收益等。根据公司发展情况,适
时开展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
第八条 董事薪酬及津贴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按照规定向独立董事发放津贴。
非独立董事中,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位的,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非独立董事中,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位的,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职工薪酬,不额外领
取董事津贴。领取薪酬的董事,其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四章 绩效考核与薪酬发放
第九条 绩效考核
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流程如下:
(一)制定目标:结合公司年度战略及经营目标、岗位职责,确定绩效目标。
(二)绩效考核:考核周期末,考核对象提交履职报告,开展考核,确定考核结果。
(三)结果审定:考核结果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生效,作为目标绩效核算、中长期激励解锁/行权及薪酬调整的核心依据;考
核结果同步反馈给考核对象,听取其异议并进行复核。
第十条 薪酬发放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执行的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
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的一定比例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十一条 薪酬的停止支付、追索与扣回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公司有权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
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
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
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特殊情况下薪酬支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第十三条 未尽事
宜处理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制度生效与解释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拟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e32b5bc2-affb-4e21-86eb-d726e4d76e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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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电科网安(002268):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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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科网安”)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5月28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26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送达各参会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鑫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
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部分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请见 2026 年 5 月 30 日的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协议签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详细内容请见2026年5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640c22d6-de2a-47d7-8e15-2b5c43c4be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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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 00:31│电科网安(002268):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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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网安(002268):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e31c3c2-d359-49f7-9278-f9910b0116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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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21│电科网安(002268):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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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网安(002268):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a0c46a8-c767-457b-a3df-48069038de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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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21│电科网安(00226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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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网安(00226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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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21│电科网安(002268):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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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网安(002268):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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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21│电科网安(002268):公司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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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网安(002268):公司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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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21│电科网安(00226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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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网安(00226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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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21│电科网安(002268):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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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科网安”)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15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3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送达各参会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鑫先生
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陈鑫、魏敏、汪再军、童炜、黄卫平现场出席表决,王运兵、陈澜、
唐光兴、向川通过通讯方式出席表决)。公司部分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经营工作总结和2026年度经营工作计划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见 2026 年 4 月 18 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时任独立董事冯渊女士及现任独立董事黄卫平先生、唐光兴先生向董事会及股东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述
职报告请见 2026 年 4 月 18 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 告 》 的 详 细 内 容 请 见 2026 年 4 月 18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童炜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董事会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履职评价,以及根据考
核及评价所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实际领取薪酬方案,薪酬总额为 420.09 万元(税前);其中 2025 年兼任董事的时任副
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魏洪宽先生、副总经理周俊先生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无董事薪酬。
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六)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利益,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对电科网安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20
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告》请见 2026 年 4 月 18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
cninfo.com.cn。《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
告》请见 2026 年 4 月18 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请见 2026 年 4 月 18 日的《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关于计提 2025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的公告》请见 2026 年 4 月 18 日的《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公司202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 项 的 专 项 说 明 》 请 见 2026 年 4 月 18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说明》请见 2026 年 4 月18 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请见 2026 年 4月 18 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请见 2026 年 4 月 18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
m.cn,《公司2025 年 年 度 报 告 》 请 见 2026 年 4 月 18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请见2026年4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请见2026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2025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陈鑫先生、魏敏女士、汪再军先生、
王运兵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 2025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请见 2026 年 4 月 18 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
o.com.cn。(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请见 2026 年 4 月 18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
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8e930ea-d301-4913-a7a1-69fe256597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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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21│电科网安(00226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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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网安(00226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3543d90b-a915-4601-be57-9c91787cc9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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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19│电科网安(00226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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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黄卫平,作为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以勤勉尽责、客观公正为准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 2025 年度任职期内公司的有关会议,前往公司开展走访调研,
通过与管理层沟通、审阅研讨各项议案,就相关事项出具独立、客观的审核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黄卫平,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 年 9 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注册会计师、高级经营师。历任四川北方红光
特种化工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湖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辽宁北方华丰特种化工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北方化
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中国北方化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长、科技委委员,中
国纤维素行业协会秘书长、副理事长、党支部书记,现任中国纤维素行业协会秘书长助理,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经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相关利益安排,能够进行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股东会及董事会,在会议召开之前主动了解相关的资料,会议上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主动参
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公司在 2025 年度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
序,合法有效。
1、董事会出席情况
本年召开董事会次数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7 7 7 0
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5 年在本人履职期间,参加了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本人共参加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2次
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未委托出席或缺席任一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与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参加 2次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
议案》《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期间严格审核独立董事及高管候选人任职资格,积极收集股东及管理层意
见,为选拔专业适配的治理人才提供支持,助力提升董事会决策效能。
2、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未召开相关会议,但本人积极收集行业与市场动态,保持对公司战略发展的关注和研究,为公司的战
略制定与执行提供专业建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此外,本人还参加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中对《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
司的 2024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
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涉
及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关键事项的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重视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互动,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主动倾听中小股东关切事项,收集股东提出的建
议并及时反馈至公司管理层。日常工作中,通过投资者热线及邮箱保持沟通渠道畅通,对中小股东咨询的公司治理、财务数据等问题
,在合规范围内予以清晰回复,切实保障股东知情权,助力提升公司透明度与投资者信任度。
(四)对公司现场调研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通过实地考察、现场参会等方式开展履职工作,累计现场工作时
间 15 个工作日,工作内容及时长符合监管规定。期间,本人深入公司经营一线、核心业务部门进行走访调研,与管理层及员工沟通
交流,全面了解公司核心产品、生产经营现状、战略规划执行情况及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成效。现场工作中重点关注公司合规运营及重
大决策部署落实进展,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与公司经营层就子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同时重点
关注了北京房产涉诉相关情况,实地走访了北京房产。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
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拟与关联方中国电科及其他下属单位、中国网安及其下属单位、三十所发生的关联
交易事项,系基于生产经营实际需求,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开展。相关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确定,调整
后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有利于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稳定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报告。本人认真审议后认为相关报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专业能力,其团队在财务审计等领域具备扎实的专业素养和良好的诚信记录。本次聘任
事项经董事会、股东会严格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2025 年 3 月 4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为提名及聘任流程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在对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等资料进行认证审核后,认为候选人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禁止任职的情形
。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履行职责,主动深入
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本人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
论,切实维护公司规范运作与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保障。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持续强化责任意识,不断学习监管新规与行业知识,进
一步提升履职能力。聚焦公司战略发展与合规运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专业优势,推动董事会高效运作。同时,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
化与股东关切事项,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防控的监督,为推动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卫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d8124bc-fa18-471b-8d33-e995fb320f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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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19│电科网安(00226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唐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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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唐光兴,作为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循《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的相关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履行监督职责。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
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全面审议重大议案并提出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唐光兴,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1月生,经济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非执业律师,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历任四川省财政厅工交财务处科员,四川省国资局企业处副处长,四川省资产评估事务所所长,四川华衡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副会长,四川银行外部监事;现任四川天健华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日昇
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四川中兴投资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评估准则技术委员会委员、申诉委员会委员、常务
理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经自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相关利益安排,能够进行客观、
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股东会及董事会,在会议召开之前主动了解相关的资料,会议上认真审阅各项议案,主动参
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公司在 2025 年度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
序,合法有效。
1、董事会出席情况
本年召开董事会次数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7 7 7 0
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股东会出席情况
2025 年在本人履职期间,出席了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共参加了 9 次专门委员会会
议,其中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5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未委托出席或缺席任一次专
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与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履职期间参与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
告》《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公司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等议案。本人始终坚持审慎原则,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监督审核,提出完善改进建议,保障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与合规性。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年本人参加了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会议,参与并审议了《关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确保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的公平性和透明性,为公司的稳定发展奠定
了坚实基础。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参加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中对《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
司的 2024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
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议
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持续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通过专题会议等方式就年报审计重点进行充分沟通。在定期报告编制期间跟踪
审计进度,有效监督审计机构履行职责,确保审计结果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为投资者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履职全程始终坚持维护中小股东权益,通过出席股东会、研读“互动易”平台留言、投资者热线等方式,持续关注中小股东
诉求,推动管理层在战略规划中予以考量。同时,在各项决策过程中亦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切实发挥独立董事桥梁作用。
(五)对公司现场调研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开展现场调研工作,累计 15 个工作日深入公司总部及部分子公司,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实地考察公司、
听取管理层汇报等形式,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调研过程中,对公司战略规划、市场策略提出优化
建议;实地走访北京房产所在地,并与经营层就北京房产相关诉讼情况进行深入交流,结合自身专业知识,针对优化资源配置、强化
风险管控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日常通过多种渠道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行业政策变化及市场动态,确保对公司运营状况
的全面掌握,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供有力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
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经审慎评估,公司本次拟与关联方开展的关联交
易事项,系基于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允的市场化原则推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相关报告,并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报告均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准确、充分、客观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
营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法定执业资格,在资本市场审计服务领
域经验丰富,具备独立承担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良好的职业操守。本次审计机构聘任的审议流程严格遵
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决策过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助于确保审计
工作质量,维护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与公允性。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2025 年 3 月 4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提名流程进行全面审查,确认其提名及聘任流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监管要求。候选人资格审查严格规范,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任职资质,均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素养和资格条件,不存在法
律及《公司章程》禁止的任职情形。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5年 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和履职评价,认为公司目前执行的薪酬方案和
薪酬发放情况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以独立、审慎、负责的
态度参与公司治理,在董事会决策中坚持客观公正立场,确保决策程序合规、结果公允,切实保障公司合规经营与股东权益。任职期
间,通过多种渠道了解股东诉求,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勤勉忠实的职业准则,加强对监管政策与公司业务的学习研究,不断提升履职的专业性与有效性。强
化与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协作,紧扣公司高质量发展主线,在公司经营方面提出更多建设性意见,推动公司治理优化与效能提升。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唐光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84ceef61-17bf-48b8-ac8b-65960514fb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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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19│电科网安(00226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冯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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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网安(002268):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冯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9cd2f25-5939-4efe-9779-c3b67c49bd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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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19│电科网安(00226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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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网安(00226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29dd045-9454-4374-bd7d-97a2f9cdb9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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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17│电科网安(002268):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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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科网安”)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董事会召开日总股本
845,636,08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表决情况为
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已审议通过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1,631,682.1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1
63,168.21 元,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206,669,296.12 元,报告期末股本 845,636,083 股。
3、利润分配方案:以董事会召开日总股本 845,636,08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4、公司拟实施的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1)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1,140,902.08 元;
(2)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3)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21,14
0,902.08 元,该总额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34.30%。
5、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实施利润
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1,140,902.08 50,740,620.18 50,744,090.58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645,196.60 158,150,563.89 348,762,592.11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2,111,234,310.61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206,669,296.12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22,625,612.84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88,186,117.5333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22,625,612.84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是 ?否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 2023 年至 2025 年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 122,625,612.84 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 年至 2024 年)年均净利润的 65.16%,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2025 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
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704,473,503.31 元、204,857,608.56 元,其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79%、2.78%,均低于 50%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等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d83c3b6-2ee3-42af-b865-e9b76b7459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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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17│电科网安(002268):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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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电科网络
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
性自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公司董事会就目前在任独立董事黄卫平先生、唐光兴先生、向川先生的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说明:
(一)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
(二)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任职,未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四)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五)独立董事不是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未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六)独立董事不是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七)独立董事最近十二个月内未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
(八)独立董事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在任独立董事具备任职条件,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be4fc6d-d282-4178-9149-dd6fec7a15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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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17│电科网安(002268):公司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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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网安(002268):公司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24b7d41-57f3-44b5-8ffa-30a52cae4b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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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17│电科网安(00226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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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9 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执行日期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规定“关于非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
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对会计政策予以
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 19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9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3956c37-bc11-400a-9b2e-f33d2cabd7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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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17│电科网安(002268):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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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制度》等规定,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
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
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截止2024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90人,注册会计师1097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99人。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12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
54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30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
天职国际承做本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张琼,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
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陈朋,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吴显学,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齐春艳,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5年
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请费用合计65万元。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职国际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涉及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职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职国际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天职
国际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职国际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职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参与审计工作的人
员运用职业判断,独立进行审计,表现出较好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
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9月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选聘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7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
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3月27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年报审计沟通会,就2025年度审计工作成
果、重点事项审计情况及建议、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
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
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615a016-98e2-4c75-acb5-4baaa1358a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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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17│电科网安(002268):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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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科网安”)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截至 2025 年12 月 31日合并报表中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相关
资产价值是否出现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对公司财务情况的影响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根据评估和分析的结果判断,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各项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496.22万元,转回104.14万元,核销
765.07万元,转销 915.68 万元,上述事项将减少 2025 年度利润总额 476.40万元、减少 2025 年度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 476.40
万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计提 本年转回 本年核销 本年转销
1、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28.33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593.58 100.24 760.43
3、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570.04 3.90
4、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 2,000.89 915.68
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5、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326.53
6、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64 4.64
7、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56.11
合计 1,496.22 104.14 765.07 915.68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 年 1月 1 日至2025年 12 月 31 日。
二、本次存货报废情况
2025 年,公司对已丧失使用价值且无法带来经济利益的各类存货,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了报废处置。本次存货报废总金
额1,011.30 万元,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本期利润无影响。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确定其信用
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
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
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
据是存货的成交价格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或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2、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含重大融资成分,均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
准备。
3、长期资产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于资产负债
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
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四、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依据充
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经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
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存货报废。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1db2bb3-f309-4f9f-8c94-d6511fe114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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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17│电科网安(002268):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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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
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
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卫士通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中电科(北京)网络信
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成都三零嘉微电子有限公司、成都三零瑞通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卫士通(广州)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卫士
通(上海)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子公司管控、三重一大、风险评估、信息沟
通、内部监督、资产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金活动、研发与生产管理、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
算、人力资源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行政管理、关联交易、“两金”清理、合规管理、金融业务管理。重点关注的高风险
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财务报告、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金活动、资产管理、信息披露。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主要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
、实施现场测试、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制评价报告等环节。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5%;潜在错报≥资产总额*2.5%
重要缺陷 营业收入*2%≤潜在错报<营业收入*5%;资产总额*1%≤
潜在错报<资产总额*2.5%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营业收入*2%;潜在错报<资产总额*1%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
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如:
发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
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
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控制环
境无效;风险评估职能无效;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
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因会计差错导致的监管
机构处罚等。
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
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
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如:未
按照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关键岗位人员舞弊;合
规性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
性产生重大影响;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
层仍然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正。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评价等级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直接损失≥营业收入*5%;直接损失≥资产总额*2.5%
重要缺陷 营业收入*2%≤直接损失<营业收入*5%;资产总额*1%≤
直接损失<资产总额*2.5%
一般缺陷 直接损失<营业收入*2%;直接损失<资产总额*1%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评价等级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
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
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
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a5caec3-46ea-4bf3-adaf-b54524476e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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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17│电科网安(00226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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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网安(00226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1d212bf-b9e1-407f-ae67-695463ce2f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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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17│电科网安(002268):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2025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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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网安(002268):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2025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6bb25bb-08a9-4931-9759-66a29a5b37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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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17│电科网安(002268):关于公司202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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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电科
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6]6477 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作出专项说明如下
: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内容如下:贵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电科(北京)网络信
息安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网安”)向北京金丰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科华”)购买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花
乡四合庄 1516-15 地块上 5#办公商业楼,由于开发商金丰科华涉诉,该房产于 2018 年 2 月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北
京网安通过执行异议诉讼相关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于 2025 年 10 月取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解除北京市第二中级
人民法院对案涉房产的查封措施,不得执行 5#办公商业楼及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019 年8 月,金丰科华已进入破产程序。2021
年 1 月 25 日,破产管理人主持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并提出了整体化解方案的工作思路。法院、破产管理人随即推进整体化解
相关工作,并于 2022 年形成《和解方案》(草案)初稿。截至目前,法院、管理人及包括北京网安在内的主要债权人仍在积极推动
破产和解,但整体化解方案尚未取得足以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的阶段性进展。和解方案能否在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上会以及上会后能否
通过表决并取得法院认可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上述房产列报于“在建工程”,账面原值 1,163,097,398.37 元, 累计计提减值准备 67,867,373.
62 元。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十七、其他重要事项 ”描述了北京网安涉诉房产详细情况及最新进展情况。本
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 2025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一)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最新进展
北京网安向金丰科华购买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四合庄 1516-15 地块上 5#办公商业楼由于涉诉于2018 年 2 月被北京市第二
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北京网安就查封事项于 2019 年 2月 25 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诉讼请求被驳回后,
北京网安依法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 年6 月 6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后北京市高级人
民法院通知中止审理。2025 年4 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执行异议案件二审组织各方当事人谈话,告知恢复对案件审理。北京网
安于2025 年 5 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邮寄提交相关案件材料,依法在二审程序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5 年10 月 30 日,北京
网安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的(2019)京民终 44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载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北京网
安与金丰科华签署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合法有效,北京网安在一审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案涉房屋,并已向金丰科华支付了全部购房
价款,案涉房屋未转移登记至北京网安名下并非北京网安自身原因所致,因此判决如下:1、撤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
京 02 民初 118 号等 122 份民事判决;2、不得执行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四合庄 1516-15 地块上 5#办公商业楼的122 套房屋及
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解除依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8)京 02 执 12 号民事裁定书采取的执行措施。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案审理的争议焦点为能否排除查封执行,不涉及具体金额,与公司当期损益无直接关联。
金丰科华破产申请已被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丰台区人民法院已于 2020 年 1月 20 日确定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担任金
丰科华破产管理人。北京网安已在 2020 年 5月 26 日前向管理人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第一次债
权人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3 日召开,管理人对前期开展的工作做了报告。2021 年 1 月 25 日,管理人主持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并提出了整体化解方案的工作思路。法院、管理人随即推进整体化解相关工作,并于 2022 年形成《和解方案》(草案)初稿。截
至目前,法院、管理人及包括北京网安在内的主要债权人仍在积极推动破产和解,但整体化解方案尚未取得足以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的阶段性进展。
鉴于整体化解方案涉及的标的金额巨大、法律关系复杂、当事人众多等诸多客观障碍,整体化解方案尚需在购房人、抵押权人、
普通债权人等相关方取得认可,根据目前情况分析,虽然相关各方仍在全力推动整体化解方案,但何时能就方案达成整体性一致意见
存在不确定性。同时,该方案能否在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上会以及上会后能否通过表决并取得法院认可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强调事项的相关说明
1、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该意见是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出于职业判断出具的,依据和理由符合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无异议。
2、强调事项段涉及事项不属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中规
定的未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金丰科华已进入破产程序,和解方案能否在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上会以及能否通过表决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预估对公司未来利润
的影响以及消除强调事项影响的时间。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审慎研究评估案件,依法在破产程序中主
张权利,力争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88f1edde-db95-4727-80f4-12182ec397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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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17│电科网安(002268):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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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网安(002268):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1d28831-9a7a-4c23-a0f7-fb84480d0c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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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17│电科网安(00226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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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
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6]6477 号),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做出了专项
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6]6477 号)。审计
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积极配合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4a26dd2a-f153-4ccd-87b3-0c6914cd5c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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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17│电科网安(002268):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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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网安(002268):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198e356-60f8-4c05-a216-e666096664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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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17│电科网安(002268):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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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经营发
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0 万元/年(税前)。
2.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在公司兼任董事以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兼任董事
以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独立董事津贴每月发放;
2.公司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二、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86f13226-2cd4-4185-9c96-0bb6dd846e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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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17│电科网安(002268):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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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发布,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深
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办 2025 年度业
绩说明会,投资者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年度业绩说明
会。
拟出席本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副总经理童炜先生(主持工作)、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刘志惠女士、独立董事黄卫平先生
。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日前,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 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
栏目进入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5af1177-0d56-4252-915b-e26bb22ee4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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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17│电科网安(00226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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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网安(00226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648d850-8d07-4c80-9387-cc7e2a1000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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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17│电科网安(002268):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电科网安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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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网安(002268):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电科网安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a269ed15-ca1e-41c0-8cf5-8fdd3681f2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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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17│电科网安(00226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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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网安(00226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9e90422-b6d1-4410-a658-11e82f44a9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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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1:16│电科网安(00226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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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网安(00226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4972ae5b-aec9-40d3-96e2-c5e65bfd0e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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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3 17:16│电科网安(002268):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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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科网安”)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1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31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送达各参会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鑫先生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
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部分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内部审计负责人王慧娟女士的辞职报告。王慧娟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职务
,辞职生效后王慧娟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慧娟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
时生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同意聘任吴宇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吴宇女士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资格与条件,任职
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吴宇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吴宇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4/04afc163-ff2f-41e4-9aed-bb50c4154f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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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9:42│电科网安(002268):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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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电科网安”)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周俊先生、
吴向阳先生的辞职报告。吴向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生效后吴向阳先生将继续在公司工作。周俊先生
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及控股子公司相关职务,辞职生效后周俊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周俊先生、吴向阳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周俊先生、吴向阳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俊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80,000 股、吴向阳先
生持有公司股票 100,900 股,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相关承诺。
周俊先生、吴向阳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对周俊先生、吴向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
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6 年 2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谢宇先生、杨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事
项。谢宇先生、杨宇先生具备履行职责相应的任职资格与条件。
2026 年 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谢宇先生
、杨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届董事会届满。谢宇先生、杨宇先生的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谢宇先生、杨宇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相关人员的辞职报告;
2、公司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3/0e2cda3e-8120-41a8-9b33-8822144278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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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9:42│电科网安(002268):关于董事调整及选举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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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网安(002268):关于董事调整及选举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3/1d637b22-a722-47c8-bb06-52ca8156c0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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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9:41│电科网安(002268):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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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科网安”)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2月12日以现场结
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2月11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送达各参会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鑫先生主持,会议
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其中,陈鑫、童炜、陈澜、黄卫平、向川现场出席表决,魏敏、汪再军、王运兵、唐光兴通过通讯方式出席表
决),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部分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董事调整及选举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公告》请见2026年2月13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魏洪宽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增
补董事童炜先生为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调整后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具体人员如下:
陈鑫先生、向川先生、童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其中陈鑫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请见2026年2月13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3/f67c3e17-5abc-47c9-a9ca-9403da9d2f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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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9:39│电科网安(00226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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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2月12日14:5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12日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2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公司208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鑫先生。
6、会议的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85名,代表股份数为285,686,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837%
。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名,代表股份数为278,944,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86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480名,代表股份数为6,742,4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73%。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81,366,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77%;反对 4,141,379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96%;弃权 17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627%。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童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董
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铃、唐雪妮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3/c48c3a85-3960-4010-baff-2e8add0f44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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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9:39│电科网安(002268):电科网安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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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27日/26日在《中国
证券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等公开发布了《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
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2月12日14:50在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公司208会议室如期召开,贵公司董事长陈鑫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通过深交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时间为2026年2月1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485人,代表股份285,686,998股,占贵
公司股份总数的33.7837%。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281,366,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77%;反对 4,141,3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4496%;弃权17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7%。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
经查验,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3/8344d288-3341-47a3-9d4e-b0cd097c7e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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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24│电科网安(00226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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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
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om.cn/)等公开发布了《中电科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
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1月30日14:50在成都高新区云华路333号公司208会议室如期召开,贵公司董事长陈鑫先生主持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通过深交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
间为2026年1月3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578人,代表股份286,801,962股,占贵
公司股份总数的33.9155%。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285,875,7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71%;反对 8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919%;弃权 8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1%。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
经查验,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fd27d3b7-3d9e-4573-b560-8a07303620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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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24│电科网安(00226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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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网安(00226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fe79f9cc-1a56-4237-8a3e-985e200ce0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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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22│电科网安(002268):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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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网安(002268):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e7952771-4bfb-40af-b0d6-157dbf7ee6fe.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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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电科网安: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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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8/12251228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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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电科网安: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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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8/12251229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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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电科网安: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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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71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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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电科网安: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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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1/12245259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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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电科网安: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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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99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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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电科网安: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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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99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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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电科网安: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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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91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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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电科网安: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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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70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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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电科网安: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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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578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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