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69 美邦服饰 更新日期:2025-12-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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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8:57 │美邦服饰(00226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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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8:54 │美邦服饰(00226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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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8:52 │美邦服饰(002269):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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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00:00 │美邦服饰(002269):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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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9:22 │美邦服饰(002269):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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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19:07 │美邦服饰(002269):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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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 │美邦服饰(002269):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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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06 │美邦服饰(00226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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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04 │美邦服饰(00226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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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02 │美邦服饰(002269):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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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8:57│美邦服饰(00226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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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邦服饰(00226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8dfe595f-1d22-4ef1-b65f-f5fd72530f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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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8:54│美邦服饰(002269):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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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 2025年 12月 29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桥路 208号公司会议室
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2月 2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24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5年 12月 24日下午 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桥路 20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接受关联方债务豁免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议案 1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
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
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
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登记日 17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 12月 26日(星期五),上午 9:00至 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桥路 208号;
联系人:刘宽 联系电话:021-68182996
传真: 021-68183939 邮政编码:201315
电子邮箱:Corporate@metersbonwe.com
4、本次股东会不提供任何礼品,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7be71036-0a6c-4d03-9d45-6e2d21200f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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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8:52│美邦服饰(002269):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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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名国成”)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个别审计业务的原因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调查,为避免影响公司2025 年度审计业务。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
1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名国成”)
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10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办公楼一座 9层 910 单元
首席合伙人:郑鲁光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合伙人 70 人,全所注册会计师 371 人,注册会
计师中有 12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中名国成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37,941.1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28,633.0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853.66 万元。20
24 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客户家数 1家,属于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360 万元,审计挂牌公司客户家数208 家,主要行业为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4,115.12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名国成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2 次。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0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纪律处分 3 人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李继军, 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于 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21 年开始在本所执
业,截至目前尚未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孟鹏,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后连续执业,一直从事证券业务。 2023 年开始在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截至目前尚未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先后负责过多家新三板、国有企业审计工作,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具
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真,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公众公司审计,2025 年 11 月起开始在本所执业,
截至目前尚未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复核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等证券业务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事务所的收
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本期(2025)审计收费 13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为 1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为 30 万元。上期(2024
)审计收费 158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12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为 38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1年,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个别审计业务的原因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为避免影响公司 202
5 年度审计业务,公司拟不再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审机构,并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相关规定,拟聘任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事先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
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后续沟通及配
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
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
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恰当,北京中名国成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同时具有足够的独立性、良好的诚信状
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需求。同意聘任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
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
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等资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ce06bed3-f6e6-4f08-9436-5a0f558b37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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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00:00│美邦服饰(002269):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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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日前收到公司董事庄欢跃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庄欢跃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
何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庄欢跃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董事人数低于法定要求,庄欢跃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
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庄欢跃女士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庄欢跃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庄欢跃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
所做的贡献,公司董事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1/8e3d6687-62d8-442b-aa1b-33bb5dbd44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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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9:22│美邦服饰(002269):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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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后提出上诉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目前尚无法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将公司位于上海浦东新区康桥东路 800 号园区部分出租给上海鸿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4 年因租赁合同
纠纷事项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浦东法院”)起诉上海鸿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鼎投资”),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租赁合同纠纷暨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因鸿鼎投资租金逾期支付时间已远超合同约定的宽限期限/解除条件,公司向鸿鼎投资发出《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正式通知
自 2025 年 3 月 31 日起,解除鸿鼎投资与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 日披露的《关于对
外出租资产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之后,公司又向浦东法院递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就公司与鸿鼎投资间租赁纠纷诉讼请求做出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5月10日披露的《关于租赁合同纠纷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4)沪 0115 民初 85356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日前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民事上诉状》,其主要内容如下:上诉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上海鸿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诉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2024)沪 0115 民初 85356 号民事判决第四项、第六项;2、请求依法改判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
付房屋占用使用费,自 2025 年 4月 1日起至其实际返还房屋之日止,统一按照每日 85,287.67 元的标准计算;3、请求依法改判被
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免租期租金 23,347,500.75 元;4、请求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上诉人认为,原审判决虽然支持了我方部分诉讼请求,但在房屋占用使用费的计算标准以及免租期租金的处理上存
在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不当之处,导致对上诉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不足,未能充分体现对违约方应有的惩戒,亦有违公平原则。
公司近日收到鸿鼎投资《民事上诉状》,其主要内容如下:
上诉人:上海鸿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上诉请求:请求中级法院依法撤销浦东新区法院作出的(2024)沪 0115 民初 85356 号民事判决第 4 、5、 8项判决内容,改
判驳回被上诉人的相关诉请。
事实与理由: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沪 0115 民初 85356
号民事判决,现依法提起上诉。原审判决第 4、5、8项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且对租金、电费计算存在根本性错误。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二审受理及具体开庭时间尚未明确,诉讼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无法判断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
四、公司其他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进行中的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合计 13 项,金额合计 1590 万元。
五、备查文件
1、鸿鼎投资《民事上诉状》
2、公司《民事上诉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77534a0e-b98a-4ec1-8035-a58b9f4252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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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19:07│美邦服饰(002269):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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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邦服饰(002269):关于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3/50747720-7743-4426-927b-a31b6eeeb1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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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美邦服饰(002269):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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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日前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李莹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
告。李莹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其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李莹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莹女士辞去财务总监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有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在公司董事会聘任新任财务总监之前,由公司总裁周成建先生代为行使财务总
监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李莹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
的贡献,公司董事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1/129729d4-4677-447d-8b1f-a918e92aa7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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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06│美邦服饰(00226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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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邦服饰(00226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a4116ef8-5b05-4454-a64b-9f5858b9d9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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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04│美邦服饰(002269):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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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邦服饰(002269):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21d6553a-96ca-4f88-9735-7d2d705993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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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8:02│美邦服饰(002269):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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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 2025 年 9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
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制度的规
定,拟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前三季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 2025 年前三季度末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2,881 万元,具体
明细如下:
资产名称 年初至期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万元)
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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