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69 美邦服饰 更新日期:2025-04-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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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20:01 │美邦服饰(002269):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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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9:10 │美邦服饰(002269):关于对外出租资产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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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17:51 │美邦服饰(002269):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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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7:15 │美邦服饰(002269):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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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20:43 │美邦服饰(002269):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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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5 15:36 │美邦服饰(00226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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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5 15:33 │美邦服饰(002269):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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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7:06 │美邦服饰(002269):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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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7:01 │美邦服饰(00226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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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 19:12 │美邦服饰(002269):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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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20:01│美邦服饰(002269):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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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07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控股股东借款、自有
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回购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 1.75 元/股的价格回
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2024 年 7 月 18 日、2024 年 8 月7 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3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5)。
公司于 2025年 1月 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1.75 元/股(含)调整为 3.00元/股(含),并同
时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6 个月,延期至 2025 年 7 月 17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2024 年 7 月 18 日至 2025 年 7 月 17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1)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
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921,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367%;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2.3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9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 1,859,865 元(不含交易费用)
。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控股股东借款及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3.00 元/股。本次回购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股份回购方案,结合公司资金安排情况、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的整体表现,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股份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回购账户对账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3/a8a2a684-d4bd-4ac6-b21a-31589d2b28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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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9:10│美邦服饰(002269):关于对外出租资产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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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向上海鸿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鼎投资”)发出《解
除租赁合同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决定解除公司与鸿鼎投资于 2023 年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合同基本情况及租赁纠纷概述
公司与鸿鼎投资于 2023 年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将公司康桥东路 800 号园区部分出租给鸿鼎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
23 年 8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因鸿鼎投资拖欠租金等有关款项,构成了严重违约,公司于 2024 年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鸿鼎投资支付拖
欠款项,目前法院尚未作出裁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租赁合同纠纷暨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0)。
二、通知书主要内容
1、欠租事实:根据双方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鸿鼎投资租金逾期支付时间已远超合同约定的宽限期限/解除条件。
2、解除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正式通知自 2025年 3 月 31 日起,解除鸿鼎投资与公司签订的《
房屋租赁合同》。
3、后续要求:①腾退房屋:鸿鼎投资于收到通知书后 10 日内(合同约定期限)搬离租赁房屋,将房屋恢复原状并交还公司;
②清偿欠款:鸿鼎投资收到通知书 10 内付清拖欠的全部租金以及滞纳金、房屋占用费等全部费用;③物品处理:逾期未搬离的物品
,公司将按合同约定视为遗弃物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鸿鼎投资自行承担。
4、其他:若鸿鼎投资未按上述要求履行义务,公司将采取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腾退房屋等措施。
三、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是经公司审慎研究的结果,《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原合同解除
后,公司将通过以下方式继续推动康桥东路 800 号园区对外出租:
(1)公司拟与已入驻园区的次承租人直接签署租赁合同,以保障公司与次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2)针对园区内尚未出租的部分,公司将尽快组建招商团队,全面推进园区剩余部分对外出租。
当前,公司与鸿鼎投资相关租赁纠纷尚未判决,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相关案件,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b5948638-c57d-43e5-896c-8ea574043e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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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17:51│美邦服饰(002269):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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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07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控股股东借款、自有
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回购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 1.75 元/股的价格回
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2024 年 7 月 18 日、2024 年 8 月7 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3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5)。
公司于 2025年 1月 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1.75 元/股(含)调整为 3.00元/股(含),并同
时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6 个月,延期至 2025 年 7 月 17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2024 年 7 月 18 日至 2025 年 7 月 17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1)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
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16,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245%;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2.3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05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 1,294,615 元(不含交易费用)
。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控股股东借款及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3.00 元/股。本次回购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股份回购方案,结合公司资金安排情况、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的整体表现,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股份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3/e6796cd1-b09a-4457-ab35-70149133e9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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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17:15│美邦服饰(002269):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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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邦服饰(002269):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5/7192470f-7531-4853-b908-063e570f2d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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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20:43│美邦服饰(002269):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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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邦服饰(002269):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5/88f812d4-8709-4653-9265-7510c5f9bb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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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5 15:36│美邦服饰(00226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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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控股股东借款、自有资
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回购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 1.75 元/股的价格回购公
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回购
的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2024 年 7 月 18 日、2024 年 8 月7 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4-04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5)。
公司于 2025年 1月 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1.75元/股(含)调整为 3.00元/股(含),并同时
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 6 个月,延期至 2025 年 7 月 17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2024年 7月 18 日至 2025年 7月 17日。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1)、《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
的进展及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暂未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
2025 年 1 月 3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 A 股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50,00
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99%。此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2.3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2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14,900.0
0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既定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股份回购方案,结合公司资金安排情况、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的整体表现,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股份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6/f4372a35-7c57-454f-82f9-0319612caa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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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5 15:33│美邦服饰(002269):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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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美邦服饰,股票代码:002269)股票于 202
5 年 1 月 2 日、1 月 3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近期公共传媒并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经自查和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 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 董事会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三、 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必要的风险提示
1、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07 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 2025年 1月 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控股股东借款、自有资
金等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回购股份。有关回购进展请以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2、 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6/f2b4e6a3-f3b6-408e-8195-8c216c3f03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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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17:06│美邦服饰(002269):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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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公司近期股价长期高于公司股票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为
保障股份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
司于 2025 年 1 月 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将股份回购价
格上限由 1.75元/股(含)调整为 3.00元/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5 年 1 月 3 日;同时对股份回购
实施期限延长 6 个
月,延期至 2025年 7月 17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 2024年 7月 18日至 2025年 7月 17日。
本次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及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系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及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
内容不变。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6月 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年 07月
18日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控股股东借款、自有资金不低
于人民币 3,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万元回购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 1.75 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发行
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回购的股份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1日、2024年 7月 18日、2024年 8月7 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5)。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
(二)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因原定回购方案期限后期公司股票市价持续高于回购价格上限 1.75 元/股,公司实际回购金额暂
未达到预计的回购金额下限3,000 万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回购方案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来源为控股股东华服投资为公司回购股份依法提供的资金支持及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
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本次调整回购方案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由于近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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