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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70(华明装备)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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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270 华明装备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9 00:00│华明装备(002270):2024年一季度报告 ─────────┴──────────────────────────────────────────────── 华明装备(002270):2024年一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c230272e-a113-447f-8163-72a9e07a4cf8.PDF ─────────┬──────────────────────────────────────────────── 2024-04-19 00:00│华明装备(002270):董事会决议公告 ─────────┴──────────────────────────────────────────────── 华明装备(002270):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29e033d3-e5bf-482e-9c3b-110d10e83dac.PDF ─────────┬──────────────────────────────────────────────── 2024-04-19 00:00│华明装备(002270):关于举行2023年度与2024年第一季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华明装备(002270):关于举行2023年度与2024年第一季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8a6356f9-0e33-48d5-8d13-c0e0f20be46a.PDF ─────────┬──────────────────────────────────────────────── 2024-04-19 00:00│华明装备(002270):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4月 13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 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 977 号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人,实际参加的监事 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尤德芹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9288cd3e-2d72-4447-be4b-bd6274e78eba.PDF ─────────┬──────────────────────────────────────────────── 2024-04-12 00:00│华明装备(002270):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明装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 │查意见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明装备”或“公司”)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指派担任华明装备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人员审阅了华明装备内部控制制度,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沟通 ,了解了内控制度的运行情况,查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资料、公司章程、三会议事 规则、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文件以及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业务管理规则等,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 实施情况等多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并对华明装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 逐项核查。 二、华明装备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本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华明电 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的部分下属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两个层面内容: (1)公司层面内容包含:内部环境、风险评估、内部审计、企业文化、社会责任、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2)业务层面内容包含: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生产管理、资金活动、预算管理、信息系统运行、人力资源、募集 资金管理、政府专项资金管理、费用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业务、财务报告、信息系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以及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直接取决于由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根据缺陷可能导 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 定量标准:公司以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两个指标进行衡量 评价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 2% 经营收入总额的 1%≤错报< 错报<经营收入总 经营收入总额的 2% 额的 1% 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 错报<资产总额的 产总额的 1% 0.5% (2)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 1)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 2) 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 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4) 其他可能造成公司财务报告被认定为无效情形的。 重要缺陷:具有以下情形,认定为重要缺陷: 1)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认定标准; (2)定性标准: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3)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5)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6)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它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四、华明装备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明装备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三会运作规范,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华明装备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评价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2/85d4116f-5cf5-477d-ada3-092c9667593e.PDF ─────────┬──────────────────────────────────────────────── 2024-04-11 00:00│华明装备(00227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 华明装备(00227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fd82550e-43ae-48f9-bbfc-803423a616a2.PDF ─────────┬──────────────────────────────────────────────── 2024-04-11 00:00│华明装备(002270):董事会决议公告 ─────────┴──────────────────────────────────────────────── 华明装备(002270):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1/0a4d7d3d-384e-4de0-927f-93e0e85b33e4.PDF ─────────┬──────────────────────────────────────────────── 2024-04-11 00:00│华明装备(002270):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 华明装备(002270):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129e96e6-7667-4e79-820f-9cd2f111c935.PDF ─────────┬──────────────────────────────────────────────── 2024-04-11 00:00│华明装备(002270):2023年年度报告 ─────────┴──────────────────────────────────────────────── 华明装备(002270):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b283a70f-31d0-4d35-9393-79f803be0872.PDF ─────────┬──────────────────────────────────────────────── 2024-04-11 00:00│华明装备(00227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华明装备”)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3 年度净利润为 574,580,035.67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规定,本期母公司按照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7,458,003.57 元,加上历年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后,本次可供分配利 润为 796,920,664.75元。 公司拟以本次董事会审议时,公司总股本 896,225,431 股为基数,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5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492,923,987.0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 的总股本,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本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长期发展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时本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目前及 未来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其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形,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履行相关审议、披露程序。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此议案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e131e78d-3276-431e-82af-d8d066e54417.PDF ─────────┬──────────────────────────────────────────────── 2024-04-11 00:00│华明装备(002270):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因公司出口海外销售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 一定影响,为防范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公司计划采用相关金融衍生品对外汇敞口进行套期保值。 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及子公司部分产品需要出口海外市场,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 加。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 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三、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 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结构性远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拟投入的资金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 计在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等值 5,000万美元,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预计不超过等值 1,000万美元。 3、拟进行套期保值的期间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相关合同。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 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或供应商货款收支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使货款无法跟预测的回款期及金额一致;或支 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等情况,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 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 隔离措施、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2、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 ,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为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 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公司内部审计部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计,稽核交易及信息披露是否根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外汇交易管理工 作开展的合法性。 六、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 险,具有充分的必要性。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 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1/fffd63f7-01a1-412d-9d4a-b0127e71288f.PDF ─────────┬──────────────────────────────────────────────── 2024-04-11 00:00│华明装备(002270):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本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华明电 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的部分下属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两个层面内容: (1)公司层面内容包含:内部环境、风险评估、内部审计、企业文化、社会责任、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2)业务层面内容包含: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生产管理、资金活动、预算管理、信息系统运行、人力资源、募集 资金管理、政府专项资金管理、费用管理、对外投资、担保业务、财务报告、信息系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以及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 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本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如下 :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直接取决于由于该内部控制缺陷的存在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根据缺陷可能导 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 定量标准:公司以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两个指标进行衡量 评价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 经营收入总额的 1%≤错 错报<经营收入 2% 报<经营收入总额的 2% 总额的 1% 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1% 的 0.5% (2)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 1)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 2) 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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