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71 东方雨虹 更新日期:2026-05-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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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36 │东方雨虹(00227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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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37 │东方雨虹(00227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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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48 │东方雨虹(00227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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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48 │东方雨虹(00227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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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46 │东方雨虹(00227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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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26 │东方雨虹(00227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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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10 │东方雨虹(002271):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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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32 │东方雨虹(00227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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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1 │东方雨虹(00227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和5%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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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41 │东方雨虹(00227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李卫国、李兴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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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36│东方雨虹(00227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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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李卫国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5月25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
得进行减持的时间和情形除外)以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1,660,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
过3.00%),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7,773,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886,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0%)。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和5%整数倍的公告》、《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李卫国先生于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4月20日期间(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
行减持的时间和情形除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64.3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7386%。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持股比例由20.7386%减少至20.0000%。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李卫国先生于2026年4
月27日至2026年4月28日期间(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和情形除外)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388.7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00%。本次权益变动后,李
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持股比例由20.0000%减少至19.0000%。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李卫国先生于2026年4
月29日至2026年5月7日期间(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和情形除外)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388.69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00%。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卫
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持股比例由19.0000%减少至18.0000%。
公司于近日收到李卫国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李卫国先生于2026年5月8日-2026年5月12日
期间(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和情形除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
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90.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470%,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
兴国先生持股比例由18.0000%减少至17.7530%。李卫国先生于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131.7490万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2.9856%,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价格区 减持股数(万 减持比
名称 (元/股) 间(元/股) 股) 例(%)
李卫国 集中竞价 2026 年 3月 10 日 15.90 15.00-17.38 2,386.3490 0.9990
交易 -2026 年 5月 8日
大宗交易 2026 年 4月 17 日 14.74 14.21-16.15 4,745.4000 1.9866
-2026 年 5月 12日
合 计 - - - 7,131.7490 2.9856
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 总 股 本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李卫国 合计持有股份 48,447.4150 20.2819 41,315.6660 17.296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8,447.4150 20.2819 41,315.6660 17.296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李兴国 合计持有股份 1,090.9355 0.4567 1,090.9355 0.456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90.9355 0.4567 1,090.9355 0.456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 0 0.0000
合计持有股份 49,538.3505 20.7386 42,406.6015 17.753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9,538.3505 20.7386 42,406.6015 17.753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注:上表中若出现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李卫国先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
2.李卫国先生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承诺,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
存在违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卫国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e3fd2da0-7650-44e5-84c4-743516fd03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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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7:37│东方雨虹(00227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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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函告,获悉李卫国先
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东 质 持 总
或第一大股东 押股份数 股份比 股本比
及 量 例 例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李卫国 是 1,120,000 0.27% 0.05% 2023 年 11 月 30 2026 年 5月 7 中国银河证券
日 日 股份有限公司
1,812,300 0.44% 0.08% 2024 年 4 月 9 日
3,982,800 0.96% 0.17% 2024 年 4 月 9 日
7,965,600 1.93% 0.33% 2024 年 4 月 9 日
1,320,000 0.32% 0.06% 2024 年 6 月 13 日
1,450,000 0.35% 0.06% 2024 年 6 月 20 日
2,600,000 0.63% 0.11% 2024 年 7 月 8 日
1,240,000 0.30% 0.05% 2024 年 8 月 19 日
合计 21,490,70 5.19% 0.90% - - -
0
注:上表中若出现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被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股 其所持 公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限 占未质
份数量 股份比 股本比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售和冻结合计 押股份
(股) 例 例 冻结、标记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合计数量
(股)
李卫国及 424,656,015 17.78% 143,787 33.86% 6.02% 143,787,4 100.00% 219,568,114 78.17%
其一致行 ,498 98
动人李兴
国
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合计数量及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合计数量均为高管锁定股。
如上表所示,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24,656,0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78%,完成本次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 143,787,4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2%,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33.86%。
三、其他说明
1、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目前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李卫国先生看好公司长期发展,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事项目前不存在引发平仓的情形。在质押期间,若出现平仓风险,李卫国
先生将及时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3、李卫国先生股份质押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
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968e0d6f-c248-4c38-bf51-e7b363849f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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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48│东方雨虹(00227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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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00227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1389b38d-ef5a-432d-9e14-a00d887296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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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48│东方雨虹(00227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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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独立、客观、公正地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并遵循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本
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
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是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
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经办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有
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17日在指定媒体发布了《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二)公司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5月 7日 14: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向锦明先生主持。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 5月 7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
15至15:00。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已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按照相关规定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7日。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计1,032人,代表股份1,128,774,
2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54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1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
47,223,5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088%。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股东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次股东会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 《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5年财务决算报告》
3. 《2026年财务预算报告》
4.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6.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8. 《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 《关于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
10. 《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表决以书面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审议上述议案时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该等议案中,议案7至议案9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事项,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次股东会的所审议议案均
获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9ffcb527-f296-4b67-97a1-d5ed0d4bc1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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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46│东方雨虹(00227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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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00227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1f6f2847-e38a-4981-b392-f38d09b306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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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26│东方雨虹(00227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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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00227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afbe20f-9f53-420a-956c-c7df65231f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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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10│东方雨虹(002271):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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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002271):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2a6ba63-dd1a-459c-9aea-860e8a2246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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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32│东方雨虹(00227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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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函告,获悉李卫国先
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东 质 持 总
或第一大股东 押股份数 股份比 股本比
及 量 例 例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李卫 是 8,540,000 1.83% 0.36% 2023 年 11 月 30 2026 年 4月 20 中国银河证券
国 日 日 股份有限公司
4,880,000 1.05% 0.20% 2024 年 4 月 9 日
4,320,000 0.93% 0.18%
8,630,000 1.85% 0.36%
合计 26,370,00 5.65% 1.10% - - -
0
注:上表中若出现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被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股 其所持 公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限 占未质
份数量 股份比 股本比 份限售和 押股份 售和冻结合计 押股份
(股) 例 例 冻结、标记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合计数量
(股)
李卫国及 477,740,005 20.00% 165,278 34.60% 6.92% 165,278, 100.00% 198,077,414 63.39%
其一致行 ,198 198
动人李兴
国
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合计数量及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合计数量均为高管锁定股。
如上表所示,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77,740,0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0%,完成本次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 165,278,1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2%,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34.60%。
三、其他说明
1、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目前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李卫国先生看好公司长期发展,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事项目前不存在引发平仓的情形。在质押期间,若出现平仓风险,李卫国
先生将及时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3、李卫国先生股份质押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
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23f9b22-eed0-4da9-90a0-6e262fb8f1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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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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