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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71(东方雨虹)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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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271 东方雨虹 更新日期:2025-07-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17 16:42 │东方雨虹(002271):关于签署《SHARES PURCHASE AND SALE AGREEMENT(股份买卖协议)》的公告 │ ├─────────┼──────────────────────────────────────────────┤ │2025-07-17 16:40 │东方雨虹(002271):关于在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投资建设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的对外投资进展暨取得采矿│ │ │权的公告 │ ├─────────┼──────────────────────────────────────────────┤ │2025-07-17 16:40 │东方雨虹(002271):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7-03 18:42 │东方雨虹(00227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07-02 23:21 │东方雨虹(00227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5-07-01 00:00 │东方雨虹(002271):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 │2025-06-18 18:00 │东方雨虹(00227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6-05 17:17 │东方雨虹(002271):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 │2025-05-21 17:07 │东方雨虹(00227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 ├─────────┼──────────────────────────────────────────────┤ │2025-05-21 17:05 │东方雨虹(002271):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 2025-07-17 16:42│东方雨虹(002271):关于签署《SHARES PURCHASE AND SALE AGREEMENT(股份买卖协议)》的公告 ─────────┴──────────────────────────────────────────────── 东方雨虹(002271):关于签署《SHARES PURCHASE AND SALE AGREEMENT(股份买卖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07c95783-46e1-4f82-af4b-d6773e6848da.PDF ─────────┬──────────────────────────────────────────────── 2025-07-17 16:40│东方雨虹(002271):关于在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投资建设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的对外投资进展暨取得采矿权的 │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雨虹”)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投资建设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砂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砂粉集团”)投资 10 亿元(人民币,下同)在永丰县投资建设 东方雨虹吉安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推进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开采、白水泥、特种砂浆、装饰砂浆、 建筑粉料、建筑涂料、橡塑制品、管业等的产品研发生产项目。 2023 年 11 月 22 日,砂粉集团全资子公司华砂矿业(吉安)有限公司参与永丰县饰面用大理石矿详查探矿权的竞拍,并以人 民币 10,050万元竞拍成功。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的《关于在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投资建设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 二、对外投资进展暨取得采矿权情况 近日,华砂矿业(吉安)有限公司已完成永丰县饰面用大理石矿详查探矿权转采矿权相关工作,并取得了吉安市自然资源局核发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证号:C3608002025077110158666),具体情况如下: 采矿权人:华砂矿业(吉安)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陶唐乡 矿山名称:江西省永丰县大船岭矿区饰面用大理岩矿 经济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有效期限:贰拾年 自2025年7月16日至2045年7月15日 开采矿种:饰面用石料(大理石)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生产规模:100.00万立方米/年 矿区面积:0.4403平方公里 开采深度:由522米至320米标高,共由14个拐点圈定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得江西省永丰县大船岭矿区饰面用大理岩矿采矿权,标志着东方雨虹对工业领域发展的决心和动力,未来将入局大理石板 材、碳酸钙超细粉体等行业,为可降解塑料、橡胶及造纸等工业领域提供优质的原材料,此外东方雨虹致力于工业板块的全国布局与 发展,同时在推进工业用砂项目,如铸造砂、玻璃砂、滤料砂等产品,工业板块未来将成为东方雨虹新的增长引擎,改善现金流,提 升经营质量;同时,对公司砂浆粉料等部分产品关键性原材料的供应稳定性、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及成本优化形成良好的保障, 提升公司采购环节的抗风险能力,确保供应链安全、高效,进一步构筑及加深行业护城河,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逐步形成上下游产 业链协同发展局面;此外,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研发能力,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 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开采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社会因素以及与采矿相关的国家与地方政府的法规政策调整 。 2、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 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3、由于矿产资源开采受矿体自身禀赋、开采技术条件、市场需求、政策变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未来对 公司经营的具体影响金额尚不确定。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亦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71ec0a8c-6d4b-4d3d-b4ad-a473920c8ce6.PDF ─────────┬──────────────────────────────────────────────── 2025-07-17 16:40│东方雨虹(002271):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东方雨虹(002271):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6c6ba5b5-08cc-45f9-bf41-45127b011205.PDF ─────────┬──────────────────────────────────────────────── 2025-07-03 18:42│东方雨虹(00227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函告,获悉李卫国先 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李卫国 是 610,000 0.11% 0.03% 2023年 10月 24日 2025年 7 国泰海 3,000,000 0.57% 0.13% 2024年 01月 22日 月 2日 通证券 3,750,000 0.71% 0.16% 2024年 02月 05日 股份有 3,490,000 0.66% 0.15% 2024年 04月 15日 限公司 3,500,000 0.66% 0.15% 2024年 04月 23日 4,150,000 0.78% 0.17% 2024年 08月 07日 合计 - 18,500,000 3.49% 0.77% - - - 注:上表中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被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股 其所持 公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份数量 股份比 股本比 份限售和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股) 例 例 冻结、标 比例 合计数量 比例 记合计数 (股) 量(股) 李卫国 541,712,242 22.68% 392,372 72.43% 16.43% 392,372, 100.00% 5,729,965 3.84% 及其一 ,200 200 致行动 人李兴 国 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合计数量及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合计数量均为高管锁定股。 如上表所示,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41,712,2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68%,完成本次部 分股份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 392,372,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43%,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72.43%。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事项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541,712,242股。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363,692 ,2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67.1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5.23%,融资余额剩余为1,548,175,385 元,其中,未来半年内到期 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254,407,5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46.9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0.65%,融资余额剩余为 1,064,450,3 85 元。上述质押陆续到期后可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展期、质押置换、自有资金等方式偿还。 3、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目前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李卫国先生看好公司长期发展,本次股份解除质押事项目前不存在引发平仓的情形。在质押期间,若出现平仓风险,李卫国 先生将及时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5、李卫国先生股份质押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 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34e5786e-967b-4d50-acd0-8f494f6ce252.PDF ─────────┬──────────────────────────────────────────────── 2025-07-02 23:21│东方雨虹(002271):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份530,802,88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2.22%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10月23日,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和情形除外)以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6,382,18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94%)。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李卫国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卫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30,802,88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2.22%,李卫国先生 的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909,35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6%。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541,712,24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2.6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拟减持的原因:主要用于偿还债务。 2、拟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3、拟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拟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46,382,18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94%。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5、拟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自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10月23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和情形除外)。 6、拟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李卫国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李卫国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在各自任职期内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各自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李卫国先生于2015年7月9日承诺:自即日起六个月内(自2015年7月9日至2016年1月8日)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4、李卫国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于2015年7月9日承诺:2015年7月10日起在未来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 公司股份。 5、李卫国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于2022年8月23日承诺:自2022年8月24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5,0 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卫国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李卫国先生此前已披露的 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李卫国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 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益输送或采用其他方式损 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李卫国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存在实际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四)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 变化。 (五)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实施进展及股份变动情况,督促李卫国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7342920e-c63b-4097-ac33-67420b7c37b5.PDF ─────────┬──────────────────────────────────────────────── 2025-07-01 00:00│东方雨虹(002271):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自公司最近一次披露《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7)至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获得政府补助合计 22,519,088.00 元人民币,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82%,补助形式均为现金,截至目前,上述补助已经实际收到相关款项,具体明细如 下: 序号 获得补助的主体 补助获得时间 补助金额(元) 1 青岛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025/6/10 400,000.00 2 杭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025/6/10 50,000.00 3 德爱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5/6/12 3,800.00 4 东方雨虹(上海)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025/6/12 3,800.00 5 咸阳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025/6/17 26,400.00 6 咸阳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025/6/20 962,488.00 7 福建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2025/6/23 1,600.00 8 宿迁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025/6/24 340,000.00 9 河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025/6/25 200,000.00 10 吉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025/6/25 30,000.00 11 南阳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2025/6/26 100,000.00 12 德爱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5/6/26 1,000.00 13 天津东方雨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5/6/27 20,400,000.00 合计 22,519,088.00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的类型,上述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合计金额 22,519,088.00 元人民币。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收到的上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 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收到的上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其他收益并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政府补助的取得预计对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 22, 519,088.00 元人民币,全部计入其他收益。以上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未经审计,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30/e9ad0252-5440-4881-9cfe-de4f7a52d436.PDF ─────────┬──────────────────────────────────────────────── 2025-06-18 18:00│东方雨虹(00227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东方雨虹(002271):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1cf77b48-9f60-4efe-b244-31d09dca7ad8.PDF ─────────┬──────────────────────────────────────────────── 2025-06-05 17:17│东方雨虹(002271):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自公司最近一次披露《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6)至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获得政府补助合计 11,334,411.77元人民币,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48%,补助形式均为现金,截至目前,上述补助已经实际收到相关款项,具体明细如 下: 序号 获得补助的主体 补助获得时间 补助金额(元) 1 广东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025/4/14 1,790,000.00 2 德爱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5/4/14 6,000.00 3 太原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025/4/15 200,000.00 4 宿迁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025/4/15 1,500.00 5 河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025/4/16 30,000.00 6 滁州天鼎丰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2025/4/17 8,000.00 7 河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025/4/17 20,000.00 8 杭州德爱威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2025/4/18 1,200,000.00 9 杭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025/4/18 26,000.00 10 郴州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5/4/18 10,000.00 11 徐州卧牛山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2025/4/18 32,000.00 12 荆门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025/4/21 5,000.00 13 武汉东方雨虹科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025/4/22 200,000.00 14 杭州德爱威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2025/4/24 30,000.00 15 河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025/4/25 700,000.00 16 苏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025/4/25 1,500.00 17 郴州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5/4/27 30,000.00 18 唐山孚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025/4/28 100,000.00 19 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25/4/28 300,000.00 20 济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025/4/28 160,000.00 21 武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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