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72 川润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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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川润股份(002272):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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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52 │川润股份(002272):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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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52 │川润股份(002272):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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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52 │川润股份(00227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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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52 │川润股份(002272):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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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52 │川润股份(002272):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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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52 │川润股份(00227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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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52 │川润股份(00227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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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52 │川润股份(002272):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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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52 │川润股份(002272):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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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川润股份(002272):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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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05 月 06 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资 者 可 于 2025 年 05 月 06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nRyiomzdx6 或使用微信扫描
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四川川润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四
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
025 年 05 月 06 日(星期二)15:00-16: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业
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05 月 06 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罗永忠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钟海晖先生,独立董事李光金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李辉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饶红女士,财务总监王琳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05 月 06 日(星期二) 15:00-16:0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nRyiomzdx6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
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05 月 06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
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赵静
电话:028-61777787
传真:028-61777787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a14b833f-75cd-4510-a241-7f0f9dfd80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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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52│川润股份(002272):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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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689,
617.41 元;其中母公司会计报表中实现的净利润为-25,529,248.86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亏损不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07,310,367.72 元,减去派发现金红利 24,243,865.00 元,母公司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7
,537,253.86 元。截至 2024 年度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4,294,138.82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
利润孰低原则,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4,294,138.82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时综合考虑行业整体环境和发展趋势、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以及目前经营实际,为满足日常经营和未来资
金需求,增强抵御潜在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计划 2024 年度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24,243,865.0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5,689,617.41 -63,597,122.06 11,944,982.6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84,294,138.8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57,537,253.86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24,243,865.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55,780,585.6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24,243,865.00
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备注:以上回购注销金额不包括公司因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产生的金额。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及流动资金需要,支持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保障
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未来公司将通过扩大业务规模、提升运营效率等方式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继
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
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
回报机制。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547f426b-1b33-4b0a-9294-7ba1929c16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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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52│川润股份(002272):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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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126c98e4-1098-4cf3-9a67-6cf43dd0b1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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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52│川润股份(00227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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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时间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号),规定
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 2
024年 1月 1日起施行。
2024年 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8号),规定对于不属
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
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
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7 号》《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
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经营活动和财
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基于财政部发布及修订的相关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6729d103-510b-45b0-8fd0-0394325bb0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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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52│川润股份(002272):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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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d586d3d3-8cdd-4672-a47d-7f668ecf44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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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52│川润股份(002272):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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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1ceee38d-bf5a-42cb-a054-42b729ac71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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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52│川润股份(00227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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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0085de53-696b-4daf-9065-b96fa1ad55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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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52│川润股份(00227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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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c854f4cb-ef6a-437c-b842-04f9bec9dd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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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52│川润股份(002272):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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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449e5f83-96c7-4466-a2ca-878b3955bc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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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52│川润股份(002272):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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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1cd1461d-c65c-4e90-9b76-c071adf0ae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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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52│川润股份(002272):2024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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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2024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ed6f7f3c-4408-4289-95b2-6802620885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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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52│川润股份(002272):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价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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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价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
(2)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2 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恩军
(5)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
(6)业务资质:北京兴华于 1995 年取得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发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金融业
务审计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等各类资质。
(7)历史沿革:北京兴华成立于 1992 年,于 2013 年 11 月 22 日经京财会许可【2013】0060 号文件批复完成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相关工作。总部设在北京,经财政部门批准,相继在贵州、湖北、西安、广东、深圳、四川、山东、上海、安徽
、渤海、河北、山西、云南、辽宁、天津、杭州、河南、江西、苏州、宁夏、大连、吉林、重庆、内蒙、青岛、青海、江苏、雄安、
海南等重要城市设立了近 30 家分所。
(8)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9)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10)人员信息:截止 2024 年末,北京兴华合伙人 95 人,注册会计师45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
85 人。
(11)业务信息:北京兴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 83,747.1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59,855.11 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 4,467.70 万元。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 21 家,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等(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其中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14 家。
(12)投资者保护能力:北京兴华已足额购买职业保险,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
及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涉及欣泰电气民事诉讼,二审判决北京兴华赔偿 808 万元
,北京兴华已全额赔付。
(二)项目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谭哲,2016 年注册并开始执业,2011 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及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近三年负责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约 5 家。
签字会计师:侯璟怡,2021 年注册并开始执业,2017 年开始从事挂牌公司审计及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近三年负责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约 3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荭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 年开
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
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
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事项发表明确同意意见。2024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
议案。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的规定及公司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兴华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兴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兴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兴华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
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水平等进行了严格核查,认为
其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严谨公允、客观独立,较好地完成
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业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2024 年 4 月 29 日,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2024 年 12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关于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第一次沟通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工作进程
与审计人员进行审前沟通,包括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
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
3. 2025 年 3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关于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第二次沟通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人员沟
通初步审定的财务数据、关键审计事项、了解审计工作进度,提醒审计人员按照约定时间及时完成工作,保障了公司按照计划完成年
报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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