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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72(川润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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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272 川润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05 17:48│川润股份(00227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川润股份,证券代码:002272)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3 个交易日(11 月 1 日、11 月 4 日、11 月 5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 秩序正常。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经营管理层询问,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 大事项。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5、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风险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之“第三节、十、 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以及本公告所披露风险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风险事项。 6、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公司当前液冷产品销售收入占比不高,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尚持续建设投入 中,受产业政策、市场需求、行业竞争等因素影响,项目建成后产出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截止2024年9月30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0,090.23万元,同比 减少2.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099.83万元,同比下降25.79%。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5/1a7df47a-3774-42cd-ad6a-4a198a9e73c1.PDF ─────────┬──────────────────────────────────────────────── 2024-11-01 00:00│川润股份(00227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 公司已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2024 年 10 月 23 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2024-0 58),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 累计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于 2024年 10 月 25 日披露《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及风 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 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情况。 2. 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宏观环境、行业发展、公司经营情况及投资者偏好等多种因素影响,但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 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信息,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切实增强风险意识,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披露《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截止 2024年 9 月 30 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20,090 .23 万元,同比减少 2.71%;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099.83 万元,同比下降 25.79%。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川润股份,证券代码:002272)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2 个交易日(10 月 30 日、10 月 31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 秩序正常。公司未发 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经营管理层询问,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 大事项。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5、除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风险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之“第三节、十、 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以及本公告所披露风险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风险事项。 6、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公司当前液冷产品销售收入占比不高,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尚持续建设投入 中,受产业政策、市场需求、行业竞争等因素影响,项目建成后产出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3日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2024-058),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于2024年10月25日披露《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 及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 动情况。 4、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且与同期深证A股指数偏离 度较大,而公司经营情况近期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股票价格可能受到宏观环境、行业发展、公司经营情况及 投资者偏好等多种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切实增强风险意识,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5309a70f-07d7-4991-883c-bb0f51eb37e0.PDF ─────────┬──────────────────────────────────────────────── 2024-10-31 00:00│川润股份(002272):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 ─────────┴────────────────────────────────────────────────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江苏川润欧盛液压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欧盛液压”)为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对应增加江苏省启东市为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也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情形,该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32 号) ,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0,166,300 股,发行价格为 5.1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5,848,13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787,735.85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1,060,394.15 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2024]京会兴验字第 0 0020002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液压”,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 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分别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募投项目进展和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各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1 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 20,972.72 17,600.00 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7,506.04 合计 28,972.72 25,106.04 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三、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基于公司中长期规划,进一步贴近客户需求,实现供应链协同,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现新增全资子公司欧盛液压作为公司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对 应增加江苏省启东市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除此以外,项目的投资总额和投资方向、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形。 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 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川润液压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后,公司及川润液压与新增 实施主体之间将通过增资方式具体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新增前 新增后 川润液压液冷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产品产业化及 智能制造升级 川润液压 四川省成都市 川润液压 四川省成都市 技术改造项目 欧盛液压 江苏省启东市 本次新增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川润欧盛液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纪宇龙 注册资本:258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通轴高压柱塞泵、液压阀、液压系统设备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 元件制造;润滑油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启东市汇龙镇凯旋路 298 号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本次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实施内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变更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 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和经营发展战略。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欧盛液压为募投项目“川润液压液冷产品产业化及智能制造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的实施主体,对应增加江苏省启东市为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实 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和经营发展战略,未改变 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afa553cc-5a08-496e-9769-53ce50170c37.PDF ─────────┬──────────────────────────────────────────────── 2024-10-31 00:00│川润股份(002272):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的公告 ─────────┴────────────────────────────────────────────────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 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 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的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 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2024年1-9月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合计2,367.68万元,收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30.75万元,计 提坏存货跌价准备830.12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076.21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增 收回或转 转销或核销 加 回 一、坏账准备合计 11,593.23 2,367.68 6.98 130.75 13,837.14 其中:应收账款 10,820.03 2,517.89 6.98 130.75 13,214.15 其他应收款 226.32 -39.80 186.52 应收票据 546.88 -110.41 436.47 二、存货跌价准备 2,939.95 830.12 1,076.21 2,693.86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81.33 0.11 481.22 合计 15,014.51 3,197.80 6.98 130.75 1,076.32 17,012.22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的具体说明: (1)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 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本报告期坏账准备计提2,517.89万元、收回130.75万元。 单位:万元 类别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5,389.93 2,800.54 51.96% 2,589.39 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131,417.65 10,413.61 7.92% 121,004.04 收账款 合计 136,807.58 13,214.15 9.66% 123,593.43 (2)其他应收款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并将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 于不同阶段的采用不同的减值会计处理方法。如果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 ,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则本公司依据债务人分类、款项性质、账龄等的共同风险特征划分其他应 收款组合,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其中本报告期坏账准备计提-39.80万元。 单位:万元 类别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2,560.78 186.52 7.28% 2,374.26 他应收款 合计 2,560.78 186.52 7.28% 2,374.26 (3)应收票据 对于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 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末,应收票据及坏账准备情况如下:本报告期坏账准备计提-110.41万元。 单位:万元 类别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财务公司承兑票据、商 8,729.27 436.47 5.00% 8,292.80 业承兑汇票组合 合计 8,729.27 436.47 5.00% 8,292.80 (4)存货 公司对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 本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30.12万元,对已实现销售或已耗用的存货,转销前期对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合计1,076.21万 元。本次存货跌价准备转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存货跌价准备转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报告期末,存货及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存货 56,207.15 2,693.86 4.79% 53,513.29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转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1-9月公司对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收回、转销,预计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1,990.7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减少1,961.84万元,相应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三、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客观、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上述减值准备计提及转销资产金额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1d95790e-a5ba-49ea-b8bd-21b0a53d6fdd.PDF ─────────┬──────────────────────────────────────────────── 2024-10-31 00:00│川润股份(002272):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对季报的书面确认意见 ─────────┴──────────────────────────────────────────────── 川润股份(002272):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对季报的书面确认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650c3acf-45d6-4473-aa98-5553efc01bc1.PDF ─────────┬──────────────────────────────────────────────── 2024-10-31 00:00│川润股份(002272):2024年三季度报告 ─────────┴──────────────────────────────────────────────── 川润股份(002272):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854b2483-f7a9-43ed-b18e-e29ca4297319.PDF ─────────┬──────────────────────────────────────────────── 2024-10-31 00:00│川润股份(00227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进行内部股权转让的公告 ─────────┴──────────────────────────────────────────────── 川润股份(00227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进行内部股权转让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ccc633b0-f4f1-4123-92a3-1fbc6554d382.PDF ─────────┬──────────────────────────────────────────────── 2024-10-31 00:00│川润股份(002272):中信建投关于川润股份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股份”或 “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川润股份新增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32 号) ,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0,166,300 股,发行价格为 5.1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5,848,130.00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4,787,735.85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1,060,394.1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四川川润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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