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72 川润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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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19 │川润股份(00227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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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19 │川润股份(002272):川润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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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5:53 │川润股份(002272):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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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31 │川润股份(002272):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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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27 │川润股份(002272):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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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川润股份(00227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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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20:05 │川润股份(002272):关于下属孙公司与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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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8 │川润股份(002272):川润股份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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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8 │川润股份(00227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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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川润股份(00227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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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19│川润股份(00227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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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013b59f0-ae06-4a61-8aa4-c0f7033156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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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19│川润股份(002272):川润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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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川润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85a5644b-3a40-42bb-a3a7-759e628068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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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5:53│川润股份(002272):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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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2,800.00万元 – 3,600.00万元 亏损:2,357.15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18.79% – 52.73%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3,000.00万元 – 3,800.00万元 亏损:2,354.60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27.41% –61.39%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577元/股 –0.0742元/股 亏损:0.0486元/股
注:本格式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
事项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年半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环比上升,同比有所下降,主要系:
1、报告期内,公司聚焦核心主营业务和战略新业务,营业收入规模同比稳步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战略级业务研发技术、营销及市场、产能设备、管理投入,阶段性利润承压。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是内部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日后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48e4beb7-c348-413e-805c-30bb55c07e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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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31│川润股份(002272):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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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f6c9a56d-951e-4312-83fa-dfbdcba472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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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27│川润股份(002272):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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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速推动“算力液冷+绿色能源”战略业务的发展,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查,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陈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陈春先生任职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副总经理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陈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副总经理李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去该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
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辉先生的辞职自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8,525股,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李辉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持股份进行管理。
李辉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对此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fa14cdf7-48ff-4751-9565-65e129a15c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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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川润股份(00227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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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开
股东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即基于公司 2026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总体工作安排,尚需完善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待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根据上述相关工作的进展,公司定于 2026年 7月 16 日(星期四)14:30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6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16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2)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10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7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岛广场A座19层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
(10)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
2.08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09 上市地点 √
2.10 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
告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
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
案》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上述提案内容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内容。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等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
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件进行登记,并请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件须在2026年7月15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
5、登记时间:2026年7月13日09:00至17:30;
6、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岛广场A座19层董事会办公室
7、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静
电话:028-61777787
传真:028-61777787
邮箱:zhaojing@chuanrun.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岛广场A座19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0000
8、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与会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9、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d5acbab3-fa93-49ea-b68d-8ae18b629a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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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20:05│川润股份(002272):关于下属孙公司与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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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系围绕公司 2026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以下简称“再融资事项”)所涉及募投项目后期具体实
施而达成的初步合作意向,截至目前公司再融资事项尚在持续推进中,有关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落实,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
确定性。
2、本项目尚需取得建设用地、环评评估、项目实施和运作所需的相关的行政手续、项目支持和配套措施等,能否全部取得及取
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项目在实施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均会面临宏观经济、国家及当地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项目
具体投入金额、投资周期、最终产能、能否顺利实施以及实施后能否达到预期收益均存在不确定性。
4、若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导致本项目投资未能达到预定投资金额或标准,项目实
施存在变更、延期、终止等风险。
5、本协议的签署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6、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且乙方完成所属上市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且完成内部审
批程序后生效。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概述
基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发布《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
票预案》,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9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主要用于液冷系统扩能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
、储能电站及储能系统集成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刊载的相关内容。
为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落地,充分发挥区域协同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依托江苏省启东市优
越的区位、产业及配套资源,公司全资孙公司江苏川润欧盛液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盛液压”)与当地政府签署投资协议,达成
初步合作意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的协议系围绕公司再融资事项所涉募投项目实施的合
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且乙方所属上市公司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且完成内部审
批程序后生效。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合作方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汇龙镇林洋路 500 号
法定代表人:王峰华
履约能力分析: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地方单位,具有充分履约能力。
关联关系: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江苏川润欧盛液压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液冷系统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建设项目。
项目规模:项目用地约 150 亩,建设液冷系统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基地。其中一期项目用地约 80 亩。二期项目用地待一期项目
建设后适时启动供地流程,用地预留最长时间至一期项目正式投产后一年内。
项目选址及交付:按照甲方规划要求以及乙方实际需要,项目拟选址于启东经济开发区内牡丹江路南侧,海洪路西侧,面积约 8
0 亩。按照有关政策法规,项目实际用地面积以该项目地块红线为准。项目用地依法以挂牌方式进行出让,按照该地块目前土地现状
交付。
土地出让情况:甲方将本项目所需土地公开出让,拟用地块的使用年限依照土地用途对应的国家规定年限,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可配套适当规模的研发、办公、宿舍等,出让期限为 50 年。根据本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强度,土地挂牌价最终以拍卖成交价为准
,由乙方参与该宗地块的竞拍。
项目进度:乙方在取得相关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全额缴纳土地款之日起 3个月内取得相应施工手续并动工建设(以项目地
基验槽日期为准),并自动工建设之日起 18 个月内建成投产(正式投产以首套产品下线为准)。如因签订本协议时未能预见的因素
,需变更本协议约定的投资建设进度安排,双方应磋商达成一致意见。
(二)项目履约承诺
如乙方竞得该地块使用权,在签订相关协议后由启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乙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按
照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付款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如乙方未能竞得该地块使用权,则本协议自动失效、甲乙双方
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配套保障义务:甲方做好电力、水、蒸汽、道路、雨污水管网、通讯等配套设施保障,接口位置不超过项目地块红线外 50 米
,以配合乙方正常生产。若因现有电力不足以满足乙方项目需要而修建专用变电站,由甲方负责在项目地块就近修建并确保外线接口
位置到达约定处。
2.政务服务义务:甲方在项目立项、工商注册、施工许可、纳税申报等方面实行一站式服务并杜绝一切乱收费。甲方指定专人为
乙方项目安评、环评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提供服务和支持,保障乙方项目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落地。
3.政策落实义务:甲方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和生产经营环境,依法保护乙方的合法生产和经营,并积极落实乙方应享受的
有关优惠政策;协助乙方争取国家及各级政府优惠政策,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4.监督指导权利:为促使乙方项目建设、运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甲方可以对乙方所建项目的工商登记、规划、设计、建设等进
行审查、监督和指导。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信息真实性承诺:乙方应向甲方详细介绍项目情况,并应向甲方提供相关背景资料。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项目情况信息、项
目背景资料、投资安排等均真实、合法,全面、准确。
2.注册地和经营期限承诺:乙方在甲方辖区内最短经营年限不少于 10 年(自本项目正式投产之日起算)。在此期限内,乙方保
证其项目公司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主要办公和生产经营活动所在地、主要银行账户开立地不得撤离甲方辖区,经甲方书面同意
或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提前撤离的情形除外。
3.享受政策:乙方在公司存续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照章纳税,守法经营,乙方在此前提下享受国家、省、市
、区相关扶持政策。
4.规范用地义务: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项目地块的用地性质,项目建设服从甲方的整体规划和要求,项目的厂区平面布置
及建设方案报请甲方职能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5.合规经营义务:乙方遵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等法律法规,照章纳税,接受甲方监督。
(五)违约责任
1.如因政策变更等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取得项目投产所需的各项审批,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提前 30 日
书面通知甲方并说明具体理由。
2.由于非乙方原因致使乙方项目不能按期竣工投产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允许乙方适当推迟项目的竣工投产时间。
3.若遇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全部或者部分不能履行协议,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本着减少损失的原则协商妥善处理相关
事项。本协议所指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此种事件只包括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
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事故、病毒疫情或任何其他类似的或不同的偶发事件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务院部门新发布的、直接影
响项目建设或运营的政策调整。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且乙方完成所属上市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且完成内部审批程
序后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欧盛液压与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实施公司再融资事项所涉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
发展的需要,若建设项目能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加速公司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未来
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本协议的签署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中提及的投资计划、投资周期等是基于目前情况结合市场环境拟定的初步规划,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
对投资者的承诺,截至目前公司再融资事项尚在持续推进中,有关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落实,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项目在实施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均会面临宏观经济、国家及当地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具体
投入金额、投资周期、最终产能、能否顺利实施以及实施后能否达到预期收益均存在不确定性。
本项目尚需取得建设用地、环评评估、项目实施和运作所需的相关的行政手续、项目支持和配套措施等,能否全部取得及取得时
间存在不确定性。
若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导致本项目投资未能达到预定投资金额或标准,项目实施存
在变更、延期、终止等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协议后续进展及项目投资进度,依法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e27cef52-b2cf-4ec6-a99e-b12df85289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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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8│川润股份(002272):川润股份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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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川润股份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6dc6a745-8365-425f-ba14-a6ab0b694b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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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8│川润股份(00227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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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9c95aa65-ef17-436d-bbce-f064abb5d1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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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川润股份(00227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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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液冷业务有序开展,2025年度液冷系统及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2.87%。受政策导向、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技
术路线迭代及市场竞争格局变动等因素影响,客户开发、业务扩张、订单落地速度等均存在一定的波动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已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经营管理层询问
,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川润股份,证券代码:002272)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2026年
5月 18日、2026年 5月 19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
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液冷业务有序开展,2025年度液冷系统及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2.87%。受政策导向、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技
术路线迭代及市场竞争格局变动等因素影响,客户开发、业务扩张、订单落地速度等均存在一定的波动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公司已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经营管理层询问
,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7、公司不存在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未披露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公司液冷业务有序开展,2025年度液冷系统及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2.87%。受政策导向、市场需求变化、行业技
术路线迭代及市场竞争格局变动等因素影响,客户开发、业务扩张、订单落地速度等均存在一定的波动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已于2026年4月25日披露《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交易所审核及证监会
批复,发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9d65797-648d-4b3f-b66a-836754e5ef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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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16│川润股份(002272):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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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致力于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
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1d91d16-d364-41ff-8601-02c0e4269a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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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16│川润股份(00227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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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519bb6f-193c-49b2-a059-3b146773a1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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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16│川润股份(002272):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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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回报股东意识,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股东树立长期价值
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综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制定了《四
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规划的基本原则
1. 本规划的制定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 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在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全体股东的整体
利益。
3. 充分考虑和听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二、制定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
1.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应充分尊重股东意愿,既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也要保证公司现金流量、资产的流动性以及盈
利的稳定性。
2.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应综合考虑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现状,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资金需求、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
量状况、银行信贷及融资环境等因素,利润分配应满足公司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
3. 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以及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三、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1. 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
还应兼顾公司合理资金需求的原则,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1)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2)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2. 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
利润分配;公司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可以由董事会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 现金分红的条件、期间间隔和比例
3.1 公司在同时满足如下具体条件时,可实施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
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3.2 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固定股利支付率,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
十(含百分之十),且任何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
3.3 现金分红的时间
在符合上述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每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
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 其他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
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需求情况,以及公司利润分配的时机、条件、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
程序要求等事宜,制定公司科学、合理的年度利润分配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说明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
计划。
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
经营性现金流为负数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其他事宜
本规划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871db5e-225f-42f6-9782-0221dadc86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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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16│川润股份(002272):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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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29日(星期三)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xtmLgnusKI或使用微信扫描下
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四川川润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报告》及《四川川润
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4
月 29日(星期三)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 2025年度及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业绩说明会,与投
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29日(星期三)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罗永忠先生,董事、总经理钟海晖先生,独立董事赵明川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饶
红女士,财务负责人王琳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15:00-16: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tmLgnusKI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
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4月 2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
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赵静
电话:028-61777787
传真:028-61777787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eb74023-3a93-41d1-a230-85e6723739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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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16│川润股份(002272):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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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253a966-25f9-46bf-a0db-1a4ecff06f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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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14│川润股份(002272):关于暂不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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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
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基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总体工作安排,尚需完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待
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0bbeb7f-e7ec-474d-abca-9ec34b96d0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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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11│川润股份(002272):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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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70efc5b-8686-4503-b463-97fed5189e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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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11│川润股份(002272):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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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等相关文件
已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
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6119c43-dddf-4ccd-b6ee-c96335c3c0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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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11│川润股份(002272):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
│承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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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82c10e5-decc-46ee-8b2d-bb46f4f63f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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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11│川润股份(002272):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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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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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11│川润股份(002272):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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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566e8a7-b5c7-4bdf-bf83-2115349a88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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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11│川润股份(002272):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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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396e1d4-67cb-4323-8401-34b2578043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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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11│川润股份(002272)::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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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c8a0484-a094-40e3-ab60-484929008e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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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10│川润股份(002272):关于川润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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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关于川润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e31e77a-315b-4494-bbcd-b2088e149c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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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10│川润股份(002272):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
│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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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
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
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d7ec978-a551-451f-ac6b-3881636b3c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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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1:09│川润股份(002272):第七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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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
事会 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人。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
断的态度,核查了相关资料,经审慎分析,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
二、对《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各项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方案合理、切实可行
,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的审查意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考虑了行业发展现状和
发展趋势、公司发展现状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预案的实施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对《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
情况,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
据、方法和程序的合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预案的公平性、合理性以及本次发行对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以及填补
的具体措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五、对《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对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必要性与
可行性、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等事项作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对《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所预计的即期收益摊薄情况合理,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对《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依法享有的股东权利。
九、对《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及相关承诺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公司对报告期内房地产项目公司在中国境内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进
行了专项自查,认为公司出具的《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于 20
15年 1月 16日发布的《监管政策》关于上市公司再融资涉及房地产业务的自查要求及国发[2008]3号文、国发[2010]10 号文、国办
发[2013]17号文等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相关规定。
十、对《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议案》的审查意
见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明川、刘小进、罗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98f0166-6e26-465d-ada1-5ffe599bc4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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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5│川润股份(002272):中信建投关于川润股份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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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中信建投关于川润股份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2c14840-b1cf-4b24-b77f-54464f0165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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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5│川润股份(002272):中信建投关于川润股份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
│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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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中信建投关于川润股份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fdcb624-5d5d-456f-aaeb-e780b4bdf5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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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5│川润股份(002272):中信建投关于对川润股份持续督导的培训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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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人”)作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股份”或“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川润股份项目组成员于 2026年 4月 14日对川润股份到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
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对未到场的相关人员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
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6年 4月 14日。
二、培训地点
本次培训通过现场及线上方式进行。
三、培训内容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规的要求,对川润股份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
,主要解读了新《公司法》下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要求,结合法规及相关案例对上市公司财务及信息披露、证券交易等常见违规行为进
行了解析,并督促公司及相关个人进一步了解在合规方面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合规意识。
本次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人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
训,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及信息披露、证券交易等规定的理解,增强了公司及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达
到了预期培训目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f4aafee-4e41-4c41-92f8-831a92efc6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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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55│川润股份(002272):中信建投关于川润股份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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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中信建投关于川润股份2025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eb5f3e0-1234-4cd8-b52b-8b1acaab6c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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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00:30│川润股份(002272):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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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07d2fbe2-aaa3-428d-898b-9666430d3e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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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5│川润股份(00227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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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166af0cd-d8c3-423a-8237-60b530df9f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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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5│川润股份(002272):川润股份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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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股
份”)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川润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川润股份于 2025 年 12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f9154880-8281-4255-8f0b-70eee0f666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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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5│川润股份(00227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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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项核查意见 1—2 页
二、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3—5 页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6]京会兴专字第 00020031 号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
核查。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贵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按照上
市规则和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
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核查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
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
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符合上市规则和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营业收入
扣除情况。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营业收入及其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附件: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1
(特殊普通合伙)(盖章)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2
二○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仅供报告附件使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9d37ae3d-13ef-4746-b3ac-e1d7c394d5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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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5│川润股份(002272):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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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bbcb14cc-1036-43e1-a7da-346bc3ac21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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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5│川润股份(002272):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借款、担保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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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审议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借款、担保协议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二、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6年度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补充经营所需资金,增强公司及子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动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动力”)、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川润液压”)、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能源”)、全资孙公司江苏川润欧盛液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盛液压”)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总额 372,000万元。主要用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中
长期项目借款、银行保函、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及涉外信用证、涉外保函、票据池业务等。
具体申请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授信总金额 其中 授信条件
川润股份 川润动力 川润液压 欧盛液压 川润能源
及其子公
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5,000 5,000 10,000 川润股份提供连
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 带责任担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 20,000 30,000 5,000 川润股份提供连
司自贡分行 35,000 带责任担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川润股份提供连
司锦城支行 带责任担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 10,000 10,000 川润股份提供连
司成都分行 带责任担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6,000 8,000 8,000 川润股份提供连
限公司 带责任担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32,000 15,000 15,000 2,000 川润股份提供连
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 带责任担保
机构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 15,000 3,000 10,000 2,000 川润股份提供连
司郫都支行 带责任担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15,000 5,000 5,000 5,000 川润股份提供连
司成都分行 带责任担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25,000 25,000 川润股份提供连
限公司成都第六支行 带责任担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20,000 10,000 10,000 川润股份提供连
限公司成都分行 带责任担保
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 15,000 5,000 10,000 川润股份提供连
限公司 带责任担保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0,000 5,000 5,000 川润股份提供连
司成都分行 带责任担保
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 5,000 5,000 川润股份提供连
司 带责任担保
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 20,000 20,000 该授信在集团成
限公司 员川润股份、川润
动力、川润液压三
个成员间组合使
用。其中川润股份
为信用担保,子公
司使用授信由川
润股份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
自贡农村商业银行股 10,000 10,000 川润股份提供连
份有限公司自流井支 带责任担保
行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 32,000 10,000 20,000 2,000 川润股份提供连
份有限公司 带责任担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32,000 15,000 15,000 2,000 川润股份提供连
司成都分行 20,000 10,000 10,000 带责任担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川润股份提供连
司四川省分行 带责任担保
渤海银行成都分行交 10,000 10,000 川润股份提供连
子大道支行 带责任担保
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 5,000 5,000 川润股份提供连
行股份有限公司 带责任担保
合计 372,000 25,000 131,000 198,000 5,000 13,000
具体授信额度以银行最终审批的额度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权有效期:自相关银行确认授信(含已有授信和新增授信)之日起一年。为便于办理向银行借款的相关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应银行借款(授信)合同,以及在上述权限范围内用公司(含子公司)等额资产为借款提供担保的担保协议
(不含对外担保)。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5a0e6572-f067-4aef-be74-fccf993eca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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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5│川润股份(002272):关于开展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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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
2、现金管理投资类型:安全性高、风险低、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
存款、固定收益凭证以及稳健型理财产品);
3、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 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
础上,在严格控制风险和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公司结合自身资金状况,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进行
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产品:安全性高、风险低、期限在12个月以内的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固
定收益凭证以及稳健型理财产品)
3、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4、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在有效期内,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公司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和决议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
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在严格控制风险和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使用阶段性闲
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谨慎性
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产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b71c7e60-4492-4a35-8bd0-2de6a3bcec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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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5│川润股份(002272):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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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交易、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人民
币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外汇衍生品的基础标的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
2、投资金额:5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
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金额不超过 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3、特别风险提示:在衍生品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风险、履约风险及其他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4、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因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国际业务持续发展,外汇收支需求逐渐增长,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
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管理进出口业务外币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财务费用,并专注于生产经营,结合资
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不影响其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投资方式
1、交易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交易、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
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外汇衍生品的基础标的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
2、交易对手:银行、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3、流动性安排: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实际业务需
求相匹配,以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4、交易额度及投资期限: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
币。
5、资金来源: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过程中,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占用部分授信或缴纳一定比例的保
证金,需缴纳的保证金将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日常外汇衍
生品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围绕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开展,与公司外汇收支情况紧密联系,以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存
在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已就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提高公司应对外
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生
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日常经营中涉及的外汇收支规模将日益增长,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外汇汇率波动日趋
频繁,外汇市场不确定性越发凸显。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通过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降低公司持续面临的汇率或利率波动的风险
,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金额和期限与公司的收付汇相匹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
险控制、审批程序、实务操作管理、后续管理与信息披露等,能够有效控制交易风险。因此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具有可行性。
五、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
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4、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原则: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
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为目的。
2、成立衍生品投资工作小组,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参与投资的人员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风险,
严格执行衍生品投资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3、交易管理: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风险预警管理:公司财经中心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
化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经营管理层,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内控管理:公司审计部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六、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围绕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具体经营、投资业务为依托,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
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
,根据公司具体经营、投资业务需求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收益,平衡公司外币资产与负债。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
——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
核算和列报,并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5b9e6519-0d50-4a53-82cb-8db8d21765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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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5│川润股份(002272):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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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ab6e65dd-3853-40a3-bc95-031f924855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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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5│川润股份(002272):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商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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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下同)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 372,000万元,子
公司申请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本次
预计的担保额度总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2、本担保为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物联”)为购买房产的商家办理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系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外其他有关主体的担保行为,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商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
担保的议案》,同意川润物联为购买房产的商家办理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
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川润物联主营产业互联网项目和数字供应链服务,已建成“川润数字化供应链服务中心”项目。为加快推进川润物联开发项目销
售进度,根据项目需要,按照银行政策和行业的商业惯例,川润物联拟向购买该公司房产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其中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担保额度 1亿元。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银行资信、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等因素
综合选择合作银行使用剩余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系购买川润物联公司开发的房产的合格按揭贷款客户。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贷款银行与购房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至购房人所购房屋正式办妥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权证和/或房地产他项
权证交由贷款银行执管之日止。
3、担保金额: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具体数额以实际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
保合同为准。
4、其他具体内容以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四、项目概况及流程说明
1、项目待售面积:44,919.36㎡
2、项目待售数量:379套
3、按揭办理流程:川润物联公司收集贷款人相关个人证件、收入证明等相关资料,交贷款银行审核,通过后,贷款银行与贷款
人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并办理产权证及他项权证,贷款银行收证后发放贷款。
五、董事会意见
根据项目开发需要,按照银行政策和行业的商业惯例,川润物联为购买项目房产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其中,被担保人系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资信状况良好且单项担保金额不大,担保
数量有限。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相关项目房屋销售,加快资金回笼。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 110,499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74.16%。其中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10,314万元,全资子公司川润物联为购买项目房产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
85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本次实际担保额度以具体签署合同为准。
七、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b77242ad-0e1d-4e26-b245-c3e3685e6c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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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5│川润股份(002272):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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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78913932-a088-4ede-9d1d-1035e918d3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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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4│川润股份(00227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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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
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2)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岛广场A座19层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3.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关于拟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 √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00 《关于开展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8.00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9.00 《关于 2026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10.00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 √
有关借款、担保协议的议案》
11.00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12.00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商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 √
性担保的议案》
13.00 《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
14.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拟定 2026 √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5.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的议案》
2、上述提案内容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内容。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第11项、第12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等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
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或传真件进行登记,并请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件须在2026年5月21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
5、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09:00至17:30;
6、登记地点: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岛广场A座19层董事会办公室
7、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静
电话:028-61777787
传真:028-61777787
邮箱:zhaojing@chuanrun.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岛广场A座19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10000
8、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与会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9、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b6d1a26f-5794-4a0d-9cb8-110774b84f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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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4│川润股份(002272):川润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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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
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董事长、董事会提名的其他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等。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
责人等。
第四条 董事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董事薪酬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
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要求,确保薪
酬管理过程及结果合法合规;
(二)业绩导向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个人工作绩效紧密挂钩,以企业经营经济指标与综合管理为基础,根据年
度经营情况、岗位职责、工作业绩、贡献大小及责权利相结合等因素综合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薪酬分配;
(三)市场匹配原则:薪酬水平参考同行业、同规模、同地区上市公司同类岗位的市场薪酬行情,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支付
能力合理确定,确保薪酬激励体系具有市场竞争力,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四)可持续发展原则:薪酬制定兼顾公司短期经营目标与长期战略发展需求,平衡股东利益、公司利益与董事、高管人员个人
利益,避免因短期激励过度而损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五)公平性原则:薪酬分配标准明确、公开,同一层级岗位薪酬确定依据一致,确保董事、高管人员在薪酬分配上享有公平的
权利;
(六)统筹兼顾原则: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公司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
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实现内部薪酬分配的公平性与激励性;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
会批准;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方案除法律法规规定须经股东会批准的之外,由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并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独立
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或者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应当回避。
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财经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
方案的制定、实施与执行。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发放
第九条 董事的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1、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和非独立董事津贴确定。
2、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职责和非独立董事津贴确定。
3、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其他工作职务的,在公司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的津贴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其他薪酬
根据任职的其他职务相应的内部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并考核。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度,津贴标准及发放形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执行。
第十条 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其他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除领取津贴外,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及社保待遇,亦不
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但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涉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其他福利等部分组成。
(一)基本薪酬,根据具体工作内容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
(二)绩效薪酬,按照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
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为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促使公司利益与管理层个人利益趋同,表彰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经营成果及经营质量作出的突出贡献,公司将根据各项业务完成情况,对在超额完成公司预定业绩目标中发挥关键领导作用的董事
(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给予年度经营绩效奖励。
(四)其他福利,根据具体工作内容享受的相关履职待遇或福利,包括通讯补贴、保险费用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通过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对包括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核心员工实施激励。激励机制应当有利
于增强公司创新发展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应
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并确定一定比例的年度绩效奖金,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
第十四条 本制度所指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薪酬,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项目,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
代扣代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五条 董事薪酬自董事经股东会批准任职当月起计算,按月发放,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聘任当月起计算,按月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津贴并予以发
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享受或领取薪酬/津贴的,公司将停止向其发放相关薪酬/津贴,且以后不再补发。
第十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的任何一种,可以减少或者不予发放薪酬或津贴: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被监管部门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有权解除其职务,并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
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较上一个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
原因。因公司业务所属的行业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公司可以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与业绩周期挂钩,业绩周期不超
过三年。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薪资的实际购买力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经营效益及个人业绩完成情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及岗位变动。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与现行或新颁布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冲突的,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89aa9749-0fa5-43e0-8a84-ee1d1b8263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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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4│川润股份(00227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胜-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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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胜-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de754bbb-b1af-4e50-bf74-d843e8eef2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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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4│川润股份(00227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饶洁-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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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饶洁-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c4b2b1c6-42e8-4709-96ea-2b8ec59250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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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4│川润股份(00227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光金-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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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光金-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c2e8df1d-bef7-45a3-a2ac-831edd4156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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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4│川润股份(00227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小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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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小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a276dee7-7f77-42c1-8f28-c05d5863df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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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4│川润股份(00227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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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43948693-e09e-4b28-bebf-db7124a301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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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4│川润股份(00227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明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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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明川)。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d94aee5e-9eda-4ce6-aef6-fa6644cffd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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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23:02│川润股份(002272):2025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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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2025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0727fcb2-8830-46bc-a51a-721ca8b67b43.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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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川润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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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5/12251047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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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川润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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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5/12251048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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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川润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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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31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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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川润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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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0/12245173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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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川润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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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03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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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川润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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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02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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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川润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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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53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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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川润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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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30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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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川润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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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81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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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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