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73 水晶光电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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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32 │水晶光电(002273):关于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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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32 │水晶光电(002273):关于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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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32 │水晶光电(002273):水晶光电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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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32 │水晶光电(002273):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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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26 │水晶光电(002273):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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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26 │水晶光电(00227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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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26 │水晶光电(002273):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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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25 │水晶光电(002273):关于子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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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24 │水晶光电(00227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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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24 │水晶光电(00227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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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32│水晶光电(002273):关于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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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 9
月9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以下简称“《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2024 年 9 月 10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 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和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已于近日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合计 75.00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2024 年 10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
认书》,“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75.00 万股已于 2024年 10 月 15 日非交易过户
至“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受让回购股份价格为 8.95 元/股。具体内
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17 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号)。
2、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实施了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 7.50 万元人民币(含税)。
3、公司于2025年 5月20日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 15.00 万元人民币(含税)。
4、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实施了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 7.50 万元人民币(含税)。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 2024 年 10 月 17 日)起
算。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权益分三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 40%、30%、30%,均自
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 2024 年 10 月 17 日)起计算。
6、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已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解锁,解锁股数为 3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本员工持股
计划剩余 45.00 万股股票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锁定。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0 月 15 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
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号)。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出售情况及后续工作
1、出售期间:2026 年 1月 5日—2026 年 1月 23 日
2、出售股份数量:30.00 万股
3、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02%
4、出售方式:集中竞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解锁股票合计 30.00 万股已全部出售完毕,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以
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完成相关财产清算、收益分配等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18c47eaa-bb74-404f-a21a-b26af83c9f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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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32│水晶光电(002273):关于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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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2年 12月
28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以下简称“《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2022 年 12月 29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已于近日全部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合计 691.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2023 年 3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
认书》,“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691.50 万股已于 2023年 3 月 24 日非交易过户
至“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受让回购股份价格为 5.98 元/股。具体内
容详见 2023 年 3 月 28 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
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号)。
2、公司于 2023 年 5月 16 日实施了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 138.30 万元人民币(含税)。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 2023 年 3月 28 日)起算
。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权益分三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 40%、30%、30%,均自公司
公告股票过户至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 2023 年 3 月 28 日)起计算。本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已于 2024 年3 月 28 日解锁,解
锁股数为 276.6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该批股票于 2024 年 4月 1 日—2024 年 5 月 13 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
出售,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0%。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5 月 14 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号)。
4、公司于 2024 年 4月 23 日实施了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3.00 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 142.29 万元人民币(含税)。
5、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实施了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 41.49 万元人民币(含税)。
6、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已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解锁,解锁股数为 207.4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本员工持股
计划剩余 207.45 万股股票按照相关规定继续锁定。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3 月 22 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
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号)。
7、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0 日实施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 82.98 万元人民币(含税)。
8、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实施了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 20.75 万元人民币(含税)。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出售情况及后续工作
1、出售期间:2025 年 8月 29 日—2026 年 1 月 23 日
2、出售股份数量:207.45 万股
3、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15%
4、出售方式:集中竞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解锁股票合计 207.45 万股已全部出售完毕,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以
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完成相关财产清算、收益分配等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cb8b742c-ad17-4de8-9a42-6de22fee6c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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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32│水晶光电(002273):水晶光电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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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光电(002273):水晶光电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df54b4ff-25cd-4124-8051-9525c7e26b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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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32│水晶光电(002273):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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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光电(002273):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dba84b2d-66da-4b36-b2c5-62bc90eb5c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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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26│水晶光电(002273):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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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之原一致行动人暨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5(066)号),持有本公司股份 73,404,74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28%、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
股本比例为 5.34%)的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集团”)之原一致行动人暨持股 5%以上股东杭州深改哲新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改哲新”)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10 月 23日至 2026 年 1 月 22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758,99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不超过 0.99%,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1.00%),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深改哲新及其原
一致行动人星星集团减持股份的额度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至 5%以下并触及 1%整数倍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号),深改哲新在 2025 年 12 月 9日至 2025 年 12 月 15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
持公司股份 3,87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78521%,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为 0.281503%)
,其持股比例由 5.278516%减少至 4.999995%。本次减持后,深改哲新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公司近日收到深改哲新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本次减持期限已届满,深改哲新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深改哲新 集中竞价 2025年 12月 9日至 24.38 3,873,200 0.28
2025 年 12 月 15 日
注:1、减持股份来源于协议转让的股份;
2、本次减持股份的价格区间为 24.18 元/股-24.63 元/股;
3、计算相关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时,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390,632,221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14,732,
555 股为基准进行计算。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 比例(%)
深改哲新 合计持有股数 73,404,741 5.34 69,531,541 5.0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3,404,741 5.34 69,531,541 5.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1、计算相关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时,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1,390,632,221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14,
732,555 股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5.278516%减少至 4.999995%。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深改哲新与原一致行动人星星集团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方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六个月内继
续共同遵守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规定,大股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方还应当在六个月内继续共同遵守关于禁止减持、
分红不达标不得减持等规定。深改哲新严格遵守相关规则要求,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
情形。
3、深改哲新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深改哲新出具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0abbfcad-0bc7-48fc-8919-9f123f10bc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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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26│水晶光电(00227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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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以微信、电话和口头的形式发出。为提高决策效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
议于 2026年 1 月 22 日上午 09: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张宏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
席独立董事 4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晶驰光电拟向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而产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其交易定
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将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
表决。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李宗彦、甘为民、张宏旺、方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4bc94a78-ba26-4564-b0b3-1843ec3efc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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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26│水晶光电(002273):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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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光电(002273):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c7a3ddb2-7ea2-4bc1-a10e-9d1b9d3b57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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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25│水晶光电(002273):关于子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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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浙江晶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驰光电”)
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公司之参股公司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以下简称“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交易总金额为 302,500.00 万
日元(按2026 年 1 月 23 日汇率约合人民币 13,313.03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47%。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持有日本光驰 16.33%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且公
司董事林敏先生担任日本光驰董事,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
董事林敏先生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5、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人介绍
公司名称: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
英文名称:OPTORUN CO., LTD
股票简称:オプトラン
股票代码:6235
成立时间:1999 年 8月 25 日
资本金:4亿日元
社长:范宾
注册地:琦玉县鹤岛市富士见 6 丁目 1番 1
企业法人号:0300-01-056764
经营范围:真空成膜产品的制造销售以及进出口;真空成膜装置以及周边设备的制造、销售以及进出口;真空成膜装置以及周边
设备的维护业务;使用真空成膜产品的装置方案设计销售以及进出口;真空成膜技术有关的咨询业务;与以上各项有关的一切业务。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 16.33%,The Master Trust Bank of Japan, Ltd.持股 11.29%,孙大雄持股 6.67%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9 月份/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9 月 30 日
(已经审计) (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 376,520.38 381,776.23
净资产 272,783.13 257,527.32
营业收入 149,821.91 113,472.93
净利润 29,485.72 9,471.63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日本光驰 16.33%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林敏先生担任日本光驰董事,日本光驰属于
公司的关联方。
4、日本光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日本光驰主要从事光学、触控面板等行业的镀膜设备及设备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精密镀膜设备是日本光驰的主要产品
,其市场占有率居全球前列。晶驰光电本次拟向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交易总金额为 302,500.00 万日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以及公允性原则,经双方协议确定交易总金额为 302,500.00万日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协议标的及价格:协议标的为光学镀膜设备,总金额为 302,500.00 万日元。
2. 货款支付方式、期限和条件: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或信用证(L/C)方式进行。本合同下的设备款,买方
按以下办法及比例、期限和条件分期支付:
2.1 设备总价的 30%,计 JPY907,500,000,买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以电汇 T/T 方式支付给卖方。
2.2 设备总价的 60%,计 JPY1,815,000,000,买方应在发货前 30 天内以电汇 T/T 方式支付给卖方。
2.3 设备总价的 10%,计 JPY302,500,000,买方应在设备安装调试签署盖章的最终验收单后 30 天内以电汇 T/T 方式支付。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晶驰光电拟向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契合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晶驰光电积极把握光学应用领域的创
新机遇,加速推进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盈利能力,同时会对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
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稳健性、独立运营能力等造成
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今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日本光驰(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
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1,700.39 万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
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晶驰光电拟向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而产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其交易定价遵循了公
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对
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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