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73 水晶光电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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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01 │水晶光电(002273):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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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01 │水晶光电(00227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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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00 │水晶光电(002273):关于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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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7:22 │水晶光电(00227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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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49 │水晶光电(00227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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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44 │水晶光电(00227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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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17 │水晶光电(002273):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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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17 │水晶光电(002273):关于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出售完毕暨计划终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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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6:17 │水晶光电(002273):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票出售完毕暨计划终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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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6:16 │水晶光电(00227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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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01│水晶光电(002273):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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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 6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
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上午 09: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会议
董事 12 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夏云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林敏回避表决,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关联方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以下
简称“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交易总金额为 23,280.00 万日元(按 2026 年 6 月 23 日汇率约合人民币 980.58 万元),占
公司 202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0.10%。公司在连续 12 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日本光驰进行的交易累计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超过 0.5%。按照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31 号),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0d0f1bf0-025f-45d9-b3ab-0720792915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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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01│水晶光电(00227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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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 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以微信、电话和口头的形式发出。为提高决策效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
议于 2026年 6 月 18 日上午 09: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张宏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
席独立董事 4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拟向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而构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市场化商业交易。本次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
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
,预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积极作用,契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
避表决。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李宗彦、甘为民、张宏旺、方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bb96844c-c07b-49f0-922d-f300ed9e31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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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00│水晶光电(002273):关于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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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公司之参股公司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以下简
称“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交易总金额为23,280.00 万日元(按 2026 年 6 月 23 日汇率约合人民币 980.58 万元),占公
司 202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0.10%。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持有日本光驰 15.76%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且公司董事林敏先生担
任日本光驰董事,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
董事林敏先生回避表决。
4、公司在连续 12 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日本光驰进行的交易累计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超过 0.5%
。按照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5、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人介绍
公司名称: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
英文名称:OPTORUN CO., LTD
股票简称:オプトラン
股票代码:6235
成立时间:1999 年 8月 25 日
资本金:4亿日元
社长:范宾
注册地:埼玉县鹤岛市富士见 6 丁目 1番 1
企业法人号:0300-01-056764
经营范围:真空成膜产品的制造销售以及进出口;真空成膜装置以及周边设备的制造、销售以及进出口;真空成膜装置以及周边
设备的维护业务;使用真空成膜产品的装置方案设计销售以及进出口;真空成膜技术有关的咨询业务;与以上各项有关的一切业务。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 15.76%,The Master Trust Bank of Japan, Ltd.持股 13.73%,孙大雄持股 6.22%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份/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已经审计) (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 385,910.02 516,097.60
净资产 258,060.37 348,793.26
营业收入 151,688.40 30,172.22
净利润 12,747.03 -437.22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日本光驰 15.76%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林敏先生担任日本光驰董事,日本光驰属于
公司的关联方。
4、日本光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日本光驰主要从事光学、触控面板等行业的镀膜设备及设备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精密镀膜设备是日本光驰的主要产品
,其市场占有率居全球前列。公司本次拟向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交易总金额为 23,280.00 万日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以及公允性原则,经双方协议确定交易总金额为 23,280.00万日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协议标的及价格:协议标的为光学镀膜设备,总金额为 23,280.00 万日元。
2. 货款支付方式、期限和条件: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或信用证(L/C)方式进行。本合同下的设备款,买方
按以下办法及比例、期限和条件分期支付:
2.1 设备总价的 30%,计 JPY69,840,000,买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以电汇 T/T 方式支付给卖方。
2.2 设备总价的 60%,计 JPY139,680,000,买方应在发货前 30 天内以电汇 T/T 方式支付给卖方。
2.3 设备总价的 10%,计 JPY23,280,000,买方应在设备安装调试签署盖章的最终验收单后 30 天内以电汇 T/T 方式支付。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向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契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求,有助于公司优化升级核心业务赛道,加快构建创
新业务发展格局,进一步巩固竞争优势、积蓄长期增长动能,推动公司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
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稳健性、独立运营能力等造成重
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今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日本光驰(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
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21,633.40 万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
董事认为:公司拟向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而构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市场化商业交易。本次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
场化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预计将对公
司经营业绩带来积极作用,契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设备进口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c3df0e73-1aed-46b0-816f-7216e74fe1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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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7:22│水晶光电(00227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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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
利。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465,055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
次实际参与分派的股数为 1,390,167,166 股,实际分红总额为278,033,433.20 元。
2、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278,033,433.20÷1,390,632,221×10=1
.999331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日收盘价-0.1999
331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 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90,632,221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465,055 股后的总股本 1,390,167,166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78,033,433.20 元(含税
)。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注销等情况发生变动,或是公司
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
总额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2、自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465,055 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465,055.00股后的 1,390,167,166.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
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2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6 月 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20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2 01*****208 林 敏
3 08*****285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
4 01*****995 李夏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 月 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
配比例,即 278,033,433.20 元=1,390,167,166 股×0.2 元/股。
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
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999331 元/股计算
(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278,033,433.20÷1,390,632,221=0.1999331 元/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
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
格=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日收盘价-0.1999331 元/股。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 2198 号
咨询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576-89811901
传真电话:0576-8981190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7a6885eb-a83d-4c1a-b4dc-55e54b7cdc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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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49│水晶光电(00227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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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新增、修改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3:3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 2198 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案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夏云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41人,代表343,161,395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8%。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17名,发出表决票共17张,收回17张,有效票17张,代表有效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9,170,3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90,167,166股的12.17%。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824名,代表股份173,991,0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
90,167,166股的12.52%。
3、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343,161,395股,其中同意票342,946,9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
反对票132,11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票82,3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2、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343,161,395股,其中同意票342,969,1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
反对票140,61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弃权票51,6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343,161,395股,其中同意票342,953,8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
反对票163,41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弃权票44,1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其中
中小投资者(公司董、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186,475,17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
89%;163,41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9%;44,18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0.02%。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343,1
61,395股,其中同意票342,982,7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票143,51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4%;弃权票35,1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
外)的表决结果为186,504,07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143,51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35,18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2%。
5、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343,161,395股,其中同意票342,933,6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
反对票155,91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弃权票71,8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其中
中小投资者(公司董、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186,454,97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
88%;155,91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8%;71,88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0.04%。
6、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311,016,090股,其中同意票310,737,1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
反对票223,01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票55,8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其中
中小投资者(公司董、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186,403,87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
85%;223,01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2%;55,88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0.03%。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343,161,395股,其中同意票333,965,20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
反对票9,108,21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弃权票87,98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其
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177,486,57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
5.07%;9,108,211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88%;87,981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
总数的0.05%。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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