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73 水晶光电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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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6:35 │水晶光电(002273):关于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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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6:31 │水晶光电(00227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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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6:31 │水晶光电(00227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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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9:12 │水晶光电(002273):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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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8:54 │水晶光电(002273):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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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8:53 │水晶光电(00227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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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8:53 │水晶光电(002273):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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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8:52 │水晶光电(002273):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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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8:52 │水晶光电(002273):关于调整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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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8:52 │水晶光电(002273):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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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6:35│水晶光电(002273):关于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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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公司之参股公司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以下简
称“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交易总金额为33,600.00 万日元(按 2025 年 9 月 5 日汇率约合人民币 1,612.53 万元),占公
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0.18%。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持有日本光驰 16.33%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且公司董事林敏先生担
任日本光驰董事,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
董事林敏先生回避表决。
4、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日本光驰进行的交易累计在三百万元以上,且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5、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人介绍
公司名称:株式会社オプトラン
英文名称:OPTORUN CO., LTD
股票简称:オプトラン
股票代码:6235
成立时间:1999 年 8月 25 日
资本金:4亿日元
社长:范宾
注册地:埼玉县鹤岛市富士见 6 丁目 1番 1
企业法人号:0300-01-056764
经营范围:真空成膜产品的制造销售以及进出口;真空成膜装置以及周边设备的制造、销售以及进出口;真空成膜装置以及周边
设备的维护业务;使用真空成膜产品的装置方案设计销售以及进出口;真空成膜技术有关的咨询业务;与以上各项有关的一切业务。
主要股东:公司持股 16.33%,The Master Trust Bank of Japan, Ltd.持股 11.29%,孙大雄持股 6.67%等。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6 月份/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6月 30日
(已经审计) (已经审计)
资产总额 376,520.38 382,273.25
净资产 272,783.13 261,563.70
营业收入 149,821.91 68,690.07
净利润 29,485.72 5,115.28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日本光驰 16.33%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林敏先生担任日本光驰董事,日本光驰属于
公司的关联方。
4、日本光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日本光驰主要从事光学、触控面板等行业的镀膜设备及设备核心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精密镀膜设备是日本光驰的主要产品
,其市场占有率居全球前列。公司本次拟向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交易总金额为 33,600.00 万日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以及公允性原则,经双方协议确定交易总金额为 33,600.00万日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协议标的及价格:协议标的为光学镀膜设备,总金额为 33,600.00 万日元。
2. 货款支付方式、期限和条件: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或信用证(L/C)方式进行。本合同下的设备款,买方
按以下办法及比例、期限和条件分期支付:
2.1 设备总价的 30%,计 JPY100,800,000,买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以电汇 T/T 方式支付给卖方。
2.2 设备总价的 60%,计 JPY201,600,000,买方应在发货前 30 天内以电汇 T/T 方式支付给卖方。
2.3 设备总价的 10%,计 JPY33,600,000,买方应在设备安装调试签署盖章的最终验收单后 30 天内以电汇 T/T 方式支付。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向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把握光学应用创新机遇,拓展光学产品
线矩阵,加快消费电子业务的转型升级步伐,进而提升公司竞争实力与盈利水平,保障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
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稳健性、独立运营能力等造成重
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今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日本光驰(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
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3,177.01 万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
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向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而产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其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
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消费电子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我们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设备进口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4cb8cefd-9891-4976-a646-de8ea98146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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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6:31│水晶光电(00227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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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 月
3 日以微信、电话和口头的形式发出。为提高决策效率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
于 2025 年 9月 4 日上午 09:00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张宏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独
立董事 4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向日本光驰购买镀膜设备而产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其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
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消费电子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我
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李宗彦、甘为民、张宏旺、方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72509746-eb55-4957-8031-c5d9e57ffe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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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6:31│水晶光电(002273):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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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 年 9 月 4 日以微信、电话和口头
的形式发出。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于 2025 年 9月5
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董事 12 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夏云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林敏回避表决,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关联方株式会社オプト
ラン购买镀膜设备,交易总金额为 33,600.00万日元(按 2025 年 9 月 5日汇率约合人民币 1,612.53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经
审计净资产的 0.18%。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日本光驰进行的交易累计在三百万元以上,且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0.5%。按照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关于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号),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fb58e51a-bc39-4e77-b830-30fabdb323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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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9:12│水晶光电(002273):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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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
利。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4,732,555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本次实际参与分派的股数为 1,375,899,666 股,实际分红总额为 137,589,966.60 元。
2、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37,589,966.60÷1,390,632,221×10=0
.989405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日收盘价-0.0989
405元/股。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以及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分红
方案的议案》,同意在符合利润分配相关条件的前提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本次半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经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 1,390,632,221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14,732,555股后的总股本 1,375,899,6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37,589,966.60 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
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上已
回购股份数发生变化,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
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2、自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14,732,555 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并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4,732,555.00 股后的 1,375,899,666.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
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月 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9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月 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9 月 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20 星星集团有限公司
2 08*****298 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1*****208 林 敏
4 01*****995 李夏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9 月 2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9 月 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
分配比例,即 137,589,966.60 元=1,375,899,666股×0.1 元/股。
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
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989405 元/股计算
(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37,589,966.60÷1,390,632,221=0.0989405 元/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
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
价格=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日收盘价-0.0989405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 2198 号
咨询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576-89811901
传真电话:0576-89811906
八、备查文件
1、结算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3/a78d9e1a-a4dd-4271-9520-f2864b9373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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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8:54│水晶光电(002273):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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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决定,公司定于 2025 年 9月 16 日(
星期二)下午 14:00 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月 16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9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9 月 9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 2198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议案一:《关于调整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
案》
2、上述议案相关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8 月 28 日刊登在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同时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对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单位证明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
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自 2025 年 9 月 10 日开始,至 2025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6:00 时结束。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 2198 号,邮编:318014
邮箱:sjzqb@crystal-optech.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76—89811901 传真:0576—89811906
3、会议联系人:韩莉、陶曳昕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62759149-261b-4825-97f6-f264ae2853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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