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73 水晶光电 更新日期:2025-11-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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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9 │水晶光电(002273):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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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7 │水晶光电(00227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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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6 │水晶光电(002273):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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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5 │水晶光电(00227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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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5:47 │水晶光电(002273):关于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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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8:57 │水晶光电(002273):关于控股股东之原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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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8:54 │水晶光电(002273):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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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8:54 │水晶光电(002273):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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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6:35 │水晶光电(002273):关于公司购买设备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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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6:31 │水晶光电(00227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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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9│水晶光电(002273):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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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光电(002273):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922715da-f821-493d-b148-a81bd0e3ad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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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7│水晶光电(00227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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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背景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近几年随着国际业务的不断拓展,海外业务已占据相当比重,相
应的外汇收支规模亦随之增长。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汇率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出口收入
和进口成本,导致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
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尽可能降低汇兑损失对公司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严格恪守套期保值的原则,旨在有效规避与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绝不
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公司及子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紧密结合资金管理要求与日常经营需要
,根据实际情况审慎规划与实施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
二、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概述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包括远期结汇、期权、互换、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标的包括汇率、利率
、货币等其他标的。主要用于对冲及规避外汇交易业务所带来的外汇风险,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等风险为目的。
三、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年累计金额不超过
等值人民币 10 亿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
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
本次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
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2、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3、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汇、期权、互换、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标的包括汇率、利率、货币
等其他标的。
4、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
5、流动性安排: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背景,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外汇收支期限相匹配。
四、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出口业务比重较大,涉及到大量外币结算(以美元、日元居多)。鉴于国际金融环境及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
公司所持有的外币将面临汇率波动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的波动风险,节约财务成本,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
保值增值。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将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开展,与公司业务紧密相连。公司
已经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风险报告及风险
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相关风险防控措施切实可行,同时将汇率波动纳入日常财务管理过程中。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合
理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五、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
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
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
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
且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商业银行,履约风险低。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
5、法律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或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
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六、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
有效的原则,以锁定成本,以及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将持续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
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风险报
告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财务中心是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日常管理和经办部门,负责衍生品交易前的风
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方案制定、资金筹集、业务操作及日常联系与管理。公司审计部将不
定期的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并将审查情况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将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规模,所有交易必须根据制度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操作。同
时此项业务将由财务中心指派经验丰富、职责分工明确的专门人员负责具体执行。公司财务中心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
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
行应急措施。
4、公司会选择信用级别高的银行作为交易对手,这类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无履约风险,并审慎审查与银行金融机构
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七、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及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
,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公司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计划所采取的针对性风
险控制措施也是可行的。因此,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有可行性。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62b16ba3-41bb-499d-8ed7-dcd6ebdbcf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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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6│水晶光电(002273):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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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
、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上午 9: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实际出席董事 12
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夏云女士主持,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9 号),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发展需要,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内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年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 亿元。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额度
和期限内,负责办理具体事项及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公司管理层已就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作为议案附件一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
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号)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f632e0bf-e5f8-4ac2-a325-92981de44a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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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5│水晶光电(00227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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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随着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近年来国际业务的持续拓展,海外业务已占
据相当比重,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尽
可能降低汇兑损失对公司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
2、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汇、期权、互换、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标的包括汇率、利率、货币
等其他标的。
3、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
4、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年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
民币 10 亿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
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
5、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
操作,但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及子公司近年来国际业务的持续拓展,海外业务已占据相当比重,相应的外汇收支规模亦随之增长。受国际政治、经济
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汇率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出口收入和进口成本,导致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了
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尽可能降低汇兑损失
对公司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严格恪守套期保值的原则,旨在有效规避与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绝不
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公司及子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紧密结合资金管理要求与日常经营需要
,根据实际情况审慎规划与实施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
(二)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年累计金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0 亿元。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
等)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本次交易额度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汇、期权、互换、掉期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标的包括汇率、利率、货币
等其他标的。
2、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
3、流动性安排: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背景,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外汇收支期限相匹配。
(四)资金来源
用于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及授权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发展需要,继续开展外汇衍
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具体事项及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本次事项在董事
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
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
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
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
且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商业银行,履约风险低。
4、操作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
5、法律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或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
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交易背景为依托,交易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
有效的原则,以锁定成本,以及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将持续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
时调整经营策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和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管理及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风险报
告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财务中心是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日常管理和经办部门,负责衍生品交易前的风
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方案制定、资金筹集、业务操作及日常联系与管理。公司审计部将不
定期的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并将审查情况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将严格按照审批权限,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规模,所有交易必须根据制度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操作。同
时此项业务将由财务中心指派经验丰富、职责分工明确的专门人员负责具体执行。公司财务中心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
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
行应急措施。
4、公司会选择信用级别高的银行作为交易对手,这类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无履约风险,并审慎审查与银行金融机构
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四、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会计处理及后续披露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
表相关项目。公司将密切关注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开展情况,根据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6679e65d-711a-45d7-b402-4616de68fd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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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5:47│水晶光电(002273):关于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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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4年 9
月9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以下简称“《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
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
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2024 年 9 月 10 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将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届满,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1、根据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合计 75.00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2024 年 10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
认书》,“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75.00 万股已于 2024年 10 月 15 日非交易过户
至“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受让回购股份价格为 8.95 元/股。具体内
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17 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号)。
2、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实施了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 7.50 万元人民币(含税)。
3、公司于2025年 5月20日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 15.00 万元人民币(含税)。
4、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实施了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 7.50 万元人民币(含税)。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 2024 年 10 月 17 日)起
算。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权益分三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 40%、30%、30%,均自
公司公告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 2024 年 10 月 17 日)起计算。
6、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将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届满,解锁日为 2025 年10 月 17 日,解锁股数为 30.00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本员工持股计划剩余 45.00万股股票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锁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由人力资源中心组织实施,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最终考核
结果将作为各持有人每个权益分配期对应批次持股计划份额所涉标的股票解锁依据。本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
会将根据本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对应的 2024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处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权益。
本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将根据《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市场情况等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将股票出售所
得现金资产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产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本持股计划将
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终止和延长
1、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
下之日起计算。
2、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持股计划的终止和延长
(1)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转出且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
完毕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
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
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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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8:57│水晶光电(002273):关于控股股东之原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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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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