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74 华昌化工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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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5:49 │华昌化工(00227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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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5:49 │华昌化工(00227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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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6:33 │华昌化工(002274):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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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19 │华昌化工(00227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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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17 │华昌化工(002274):关于优化调整组织管理架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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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16 │华昌化工(002274):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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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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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49 │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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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49 │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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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6 │华昌化工(00227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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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5:49│华昌化工(00227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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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
月 22日(星期三)在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东路 11号)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刘放律师、王蔚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年 7月 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并于 2026年 7月 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媒体披露媒体和网站上刊载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6-018)。公司发布的上述通知载明了会议届次、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方式、股
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参与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投票程序及注意事项等
。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22 日下午 13:00 至 15:00,在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张家港市人
民东路 11号)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议通知一致。
本次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22日上午 9:15-9:25,9
: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22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身份凭证等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股东及委
托代理人 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89,268,7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739 %。
经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还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 390人,代表股份 7,427,5
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99%。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本所律师无法对参加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
确认。
4、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优化调整公司组织管理架构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中,上述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表决情况进行了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表
决通过。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ef3c3cea-d63d-4787-b058-45b0140543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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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5:49│华昌化工(00227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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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2日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 月 22 日上午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波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92 人,代表股份 396,696,2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5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389,268,7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7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90 人,代表股份 7,427,5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9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90 人,代表股份 7,427,5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90 人,代表股份 7,427,5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99%。
3、公司董事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提案 1.00 《关于优化调整公司组织管理架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5,622,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94%;反对980,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472%;弃权9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54,0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470%;反对 980,6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022%;弃权 9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250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刘放、王蔚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f1ef40f3-8b3a-40c6-9c31-9152a3c3ec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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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6:33│华昌化工(002274):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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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日
2、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约 12,300 万元 盈利 1,092.43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025.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盈利:约 11,600 万元 盈利 432.34 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583.07%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约 0.1292 元/股 盈利 0.0115 元/股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审计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公司所处行业影响经营的因素较多且复杂,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呈波动态势;本次经营业绩同比出现较大增长的主要原因
为:总体上产品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多元醇项目投产,销售量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e32ce8ba-ab3d-4758-81f9-930e116d18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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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19│华昌化工(00227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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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
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2日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一种方式表决,如果同一表决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优化调整公司组织管理架构的议案》 √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2)根据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出席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
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
卡、持股凭证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须在2026年7月21日下午16点前送达
本公司证券投资部),不接受电话登记和会议当天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7月21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华昌东方广场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费云辉、王操
联系电话:(0512)58727158;传真:(0512)58727155
邮政编码:215600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d1d6beec-9a61-4b31-ba8e-3304049694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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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17│华昌化工(002274):关于优化调整组织管理架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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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概述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母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市华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材料子公司”)与本公司处于同一厂区,地址为:张家港市金港镇保税区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南海路 1号。当前
政府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称为: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华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根据政府应急
管理部门的要求,需将新材料子公司生产经营资产及业务等并入本公司(即母公司),因此,公司需根据政府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
将母子公司管理组织架构,优化调整为事业部管理组织架构。
2026 年 7 月 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优化调整公司组织管理架构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上述事项已与税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进行了沟通,待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报上述部门审定备案。
二、新材料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张家港市华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胡波;
注册资本:34,8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其中危险化学品限按安全条件审查意见所列项目经营),销售自产产品;化工产品及原
料(危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成
立日期:2013 年 7月 17 日。
新材料公司:公司持股比例 100%;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等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该新材料公司总资产 183,652.43 万元,总负债 71,330.09万元,所有者权益 112,322.34 万元;
2025 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33,980.5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9,770.83 万元,实现净利润 8,314.83 万元。
三、拟优化调整组织管理架构主要内容
新材料子公司全部生产经营资产、债权债务、业务、人员等权利与义务转移、划转本公司(母公司)。转移、划转完成后,新材
料子公司存续,承担研发、中试等及与此相关的对外合作,不再从事生产经营业务。
本公司将在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指导下,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全部生产经营资产、债权债务、业务、人员等转移
、划转工作。
本公司将在母公司管理架构中设立新材料事业部承接管理职能,并按分公司形式形成利润中心;同时,与母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形
成协同。
四、优化调整组织管理架构的目的、影响、存在的风险
本优化调整组织管理架构的目的及影响:一是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要求,优化调整后通过母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提升安全
生产水平及保障;二是按业务板块形成平台化组织管理体系是本公司一直在思考、优化的方向,优化调整后本公司涉及新材料相关业
务将逐步划归新材料事业部统一管理运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同时通过与母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协同,提升
内部控制效率与效果。
本次新材料子公司的资产、业务为整体转移、划转,不会对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合并报表、经营成果等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存在的风险:本公司已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咨询、沟通,对转移、划转过程中相关事项将按政策等规定处理。不排除后续有细节上
的变化,或可能对操作细节进行适度调整。本次董事会、股东会审批通过后,本公司将向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报备审定,如发生重大变
化,本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五、办理本次优化调整组织管理架构的相关事项的授权安排
本次事项,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如出现细节上调整,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办理相关事宜;对具体实施,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优化调整组织管理架构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事项
办理完毕止。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0e46f8f7-6d17-412c-9bad-6f87532d25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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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16│华昌化工(002274):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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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昌化工”)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29 日以通讯方
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7月 6日在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现场出席会议董事六人
,独立董事李莉女士、汪激清先生、陈强先生通讯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波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经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优化调整公司组织管理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优化调整组织管理架构的公
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7b9562db-b729-445e-b625-71aef4c6ad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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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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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952,364,646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元(含税),送
红股 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股,现金分红总额为 95,236,464.6 元。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总股本在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前发生变动,将按照分红总
额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52,364,6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
派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
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月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58 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 08*****296 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东路 11 号华昌东方广场四楼
咨询联系人:卢龙、费云辉
咨询电话:0512-58727158
传真电话:0512-58727155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44297e36-251b-4884-8a4a-ee6ea51683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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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49│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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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f60f8c82-5e45-4728-9074-6fcf0d96a0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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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49│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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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8日
(星期五)在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东路 11号)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刘放律师、王蔚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年 4月 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并于
2026年 4月 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媒体披露媒体和网站上刊载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
11)。公司发布的上述通知载明了会议届次、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
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参与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投票程序及注意事项等。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8日下午 13:00至 15:00,在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
东路 11号)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议通知一致。
本次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8日上午 9:15-9:25,9:
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8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身份凭证等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股东及委
托代理人 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89,268,7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739%。
经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还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 23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 7,505,4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81%。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本所律师无法对参加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
确认。
4、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还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2、《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考评计划方案的议案》。
5、《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为子公司等银行综合授信等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次股东会中,上述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且均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议案 8和议案 9为特别决议方式
审议,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表决情况进行了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表
决通过。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b0169296-815d-4b5b-8aa7-fade7babfd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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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6│华昌化工(002274):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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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化工(00227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1bc6440-0c6f-46d3-86ca-f1ff0c7641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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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7│华昌化工(00227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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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500,262,783.20 元
,其中已计提年度法定盈余公积 0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1,786,648,969.04 元。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52,364,6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股;现金分红总额为 95,236,464.60 元。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
分配,分配总额保持不变。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5,236,464.60 285,709,393.80 285,709,393.8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4,339,833.84 521,372,138.28 729,684,153.2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500,262,783.20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786,648,969.04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666,655,252.2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48,905,485.9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666,655,252.2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 否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666,655,252.2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
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
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未来发展规划与股东回报等因素,对公司流动资金不会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投资
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3fae3c3-7fc7-4c30-ad12-8bdb798801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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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7│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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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b0c3e08-ec63-4762-9ec4-d5a3c9e006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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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7│华昌化工(00227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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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现对公证
天业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公证天业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
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
天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 5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公证天业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涉及公司业务、财务、内控及信息系统等多个维度,覆盖公司重要风险领域及重要子/分
公司,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报表等。公证天业基于与公司商定的时间表开展年度审计工作,充分满
足了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要求。公证天业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报告
。
三、审计范围及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的评估
1.审计工作计划评估
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公证天业审计人员针对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在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情况下,
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管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为完成审计任务和减
小审计风险做了充分的准备。
2.具体审计程序执行评估
公证天业审计人员在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的基础上,执行了检查、函证、计算、
监盘、分析性复核等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必要的审计证据。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证天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
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
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3.对公证天业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评估
公证天业审计人员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公证天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
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a56863b-7aa8-4650-a88a-b837bdda20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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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7│华昌化工(002274):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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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公司原经营范围:
“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化肥生产(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煤炭销售;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化肥、自产
蒸汽和热水、工业盐;压力管道设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拟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
“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化肥生产(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煤炭销售;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化肥、自产
蒸汽和热水、工业盐;压力管道设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食品添加剂生产;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二、《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化肥生产(按许可证所列 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化肥生产(按许可证所列项
项目经营),煤炭销售;销售: 金属材料、建筑 目经营),煤炭销售;销售: 金属材料、建筑材
材料、日用百货、化肥、自产蒸汽和热水、工业 料、日用百货、化肥、自产蒸汽和热水、工业盐;
盐;压力管道设 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压力管道设 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食品 许可项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食品
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添加剂生产;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批结果为准) 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三、相关事项说明
以上变更,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03d2c7a1-805d-4464-8020-70cb8e45d6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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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7│华昌化工(00227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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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
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之一。2013 年 9 月18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5)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 截至 2025 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72 人。
2、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震、签字注册会计师翁梅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邹雪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 5月 16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公证天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 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
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 年)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
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8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报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公证天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及公司独立董事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整个过程,包括预审情况、期末审计的计划安排、审计范围、人员配置、内控访谈、审计重点、存在问题等相
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报告》、《关于会计师事务
所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报告》等议案并一致通过,会议一致同意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报告》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 年)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
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
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bf346c8-a71b-4fde-9012-beda1af66f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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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7│华昌化工(002274):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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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之一。2013 年 9月 18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 2025 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 172 人。
(7)公证天业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9,306.4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980.1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706.31
万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0 家,审计收费总额 8,548.62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89.1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
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在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公证天业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纪律处分 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的情形。
2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纪律处分 3次,15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
政处罚各 1次,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2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震
200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华昌化工(002274),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签字注册会计师:
翁梅辛
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的
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博瑞医药(688166),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邹雪娟
1997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或签署的上市公司及挂牌公司有盛德鑫泰(300881)、恒达时代(835175)、盈博莱(839146),具有证券服
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拟聘任的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事务所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
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协商确定。2025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 16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公司 2026 年审计费用预计为 160 万
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保持了密切的沟通和交流,对审计机构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以审计委员会会议
决议的形式,审议通过了提请续聘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在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法律、法
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恪守职责、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87954b8-4c1d-43b9-b330-ea532c5d14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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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7│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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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复合肥分公司
江苏华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华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华昌药业有限公司
华昌智典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
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生产与销售合成氨、尿素、纯碱、氯化铵、复合肥、氨基酸、新型材料的后续产品如醇类、增塑
剂、树脂、涂料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资金活动、担保业务、投资管理、销售业务、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
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 营业收入总额的 0.2%≤错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 的 0.2%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 5%≤错报 利润总额的 2%≤错报<利润 错报<利润总额的2%
总额的 5%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资产总额的 0.2%≤错报<资 错报<资产总额的
产总额的 0.5% 0.2%
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2%≤错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
≤错报 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额的 0.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如:
(1)控制环境无效;
(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
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缺陷 1,000 万元以上
重要缺陷 100 万元-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一般缺陷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以下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认定,是指一个或多个一般缺陷的组合,可能严重影响内部整体控制的有效性,进而导致公司无法及时防范或发现严重
偏离整体控制目标的情形。考虑的因素包括:
(1)影响整体控制目标实现的多个一般缺陷的组合是否构成重大缺陷。
(2)针对同一细化控制目标所采取的不同控制活动之间的相互作用。
(3)针对同一细化控制目标是否存在其他补偿性控制活动。
其他情形,视影响程度分别确定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c74273e8-ff37-4964-8201-2adc15c6d8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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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7│华昌化工(002274):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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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化工(002274):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36b7459-65f6-4df9-b3d5-cd57a7fef3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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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7│华昌化工(002274):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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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化工(002274):关于举行2025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afa4872-2f86-4841-806b-c51af3b0b8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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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7│华昌化工(002274):公司章程【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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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化工(002274):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96f9b75-552f-4a42-bafe-f7bf484ef8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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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6│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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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4dbdc2ff-7a3c-4964-975d-67c1b2c774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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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6│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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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d600ebf-10be-4951-aa0e-bb2ff9be23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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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6│华昌化工(002274):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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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昌化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3日以通讯方式
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在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董事九人,现场出席会议董事九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波先生
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经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一、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 年年度报
告摘要》,其中《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五、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 上年同类交易实 回避表决关 董事会审议表
际 联 决结果
发生金额 董事
向关联人销售产 江苏江锅智能装备 2,000 万元以内(含 429.03 贺小伟 8 票赞成,0票
品 股 ) 反对,0票弃权
商品 份有限公司
向关联人采购原 淮安华昌固废处置 5,000 万元以内(含 1,899.67 胡波、朱郁 7 票赞成,0票
材 有 ) 健 反对,0票弃权
料 限公司
向关联人采购设 江苏江锅智能装备 4,000 万元以内(含 0 贺小伟 8 票赞成,0票
备 股 ) 反对,0票弃权
配件 份有限公司
向关联人采购运 张家港运昌绿色物 3,000 万元以内(含 895.78 张汉卿 8 票赞成,0票
输 流 ) 反对,0票弃权
服务 有限公司
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52,364,6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股;现金分红总额为 95,236,464.60 元。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的,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现金
分红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考评计划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董事胡波、朱郁健、张汉卿、贺小伟、赵惠芬、许彬斌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
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薪酬详见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等银行综合授信等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等银行综合授信等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国家金融政策趋势,结合自身实际,在控制融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授信额度
。具体额度以各商业银行最终授信为准。授信有效期为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7 年 6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
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详见附件 1)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附件 1)
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十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十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f6f3421-824d-402a-a92f-46b2c3ea31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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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5│华昌化工(002274):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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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无锡 Wuxi.Jiangsu.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苏公W[2026]E1095号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化工)财务报表,包括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
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
26年4月16日出具了苏公W[2026]A383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核查了后附的华昌化工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扣除情况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华昌化工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华昌化工2025年年度报告的必
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华昌化工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华昌化工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扣除情况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fce2b95-518c-46bb-9db5-add4c301b4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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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5│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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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fe50df8-7dc7-4633-b107-708c176186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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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5│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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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 江苏 . 无锡 Wuxi . Jiangsu . 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苏公W[2026]E1093号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
化工)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华昌化工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的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
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华昌化工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2f21b8a-5d5c-4ab3-ac00-4c381f5448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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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5│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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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 江苏. 无锡 Wuxi . Jiangsu . China
总机:86 (510)68798988 Tel: 86 (510)68798988
传真:86 (510)68567788 Fax: 86 (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关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苏公W[2026]E1092号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化工)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
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月 16日出具了苏公 W[2026]A383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华昌化工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华昌化工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华昌化工 2
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华昌化
工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关联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实施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
地理解华昌化工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华昌化工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3285340f-8411-4709-b66b-5519f90184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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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5│华昌化工(002274):关于为子公司等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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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化工(002274):关于为子公司等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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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4│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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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现场检查、考察等形
式,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陈强,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曾任同济大学中国科技管理研究院服务科学与工程研究所副
所长、国际文化交流学院院长、文科办公室主任等职。现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长聘特聘教授,上海市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研究中
心执行主任,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71642)独立董事,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116)独立董事;2023 年
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会,本人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
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出席会议的基本情况见下表: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董事 通讯方式出席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6 3 3 0 0 3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应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0
战略发展委员会 1 1 0 0
审计委员会 5 5 0 0
1、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审议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考评计划方案的议案》。
2、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专门委员会工作职责,参与了专门委员会会议并认真审阅会议资料。本年度就提名独立董事
候选人进行了审议。
3、作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按照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审议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异辛酸及配套设施项目的议案
》;且与公司领导层探讨了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4 年度报告及 2025 年定期报告制作期间,依托公司审计部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检查、审计。审
计委员会按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召开会议,审议了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报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按规范要求,审阅了定期报
告财务报表,进行了年报工作的沟通,出具了审阅意见;对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评价,提出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建议等。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关于为联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重点关注了内部审计方案,定期报告审计计划及会计师重点关注
的问题,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关注中小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中小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实地调研等方式,定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
控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与公司管理层就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进行了交流和探讨,认为公司保持了较好的规范运
作水平。本人通过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
及经营决策的进展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为 18天,公司为配合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联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本人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事前审阅,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
营需要,定价的依据和原则公平、公允、合理,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
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上述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本人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
经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审核了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薪酬方案是依据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效益情
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和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人员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六)董事变更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变更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提名及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坚持勤勉尽责原则,始终坚持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并按此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需要董事会决
策的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按照有关规定发表了审核意见。本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
续、健康和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联系方式:chenqiang@tongji.edu.cn。
独立董事: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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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4│华昌化工(002274):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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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08日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0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2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 备注
型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4.00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 非累积投票 √
薪酬考评计划方案的议案》 提案
5.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6.00 《关于为子公司等银行综合授信等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7.00 《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8.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10.0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 √
提案
特别说明:
(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04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2)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4)议案8、议案9为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出席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
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
卡、持股凭证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须在2026年05月07日下午16点前送
达本公司证券投资部),不接受电话登记和会议当天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05月07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华昌东方广场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费云辉、王操
联系电话:(0512)58727158;传真:(0512)58727155
邮政编码:215600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3e20a9a8-0e5e-4689-9ca9-76338b8e06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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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4│华昌化工(002274):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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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莉、陈强、汪激清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莉、陈强、汪激清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
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2e6c584-ebb7-4e5d-836e-b82fdb1102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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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4│华昌化工(002274):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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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证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
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披露的适用情形
第六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
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十一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
免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第十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
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十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
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的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
第三章 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事项的管理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和豁免事务,董事会办公室是暂缓与豁免信息披露的日常
工作部门。
第十六条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的内部审核程序如下:
(一)公司(含下属子公司)相关部门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知悉可能涉及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后,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提
出书面申请,说明暂缓或豁免披露的理由、依据及必要性;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对申请拟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核;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审核后的申请提交公司董事长审批,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暂缓或豁免披露。
第十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九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 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不符合本制度规定,构成未按照《证券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
或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形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制度或者利用暂缓、豁免披露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公司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分管责任人视情形追究责
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暂缓或豁免披露申请未获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或董事长审批的,公司应当按照证券监管规定及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及时对外披露信息。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
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cccbf35-1409-4057-a759-2c2a1ba320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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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4│华昌化工(00227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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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
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市场匹配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对等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履行责任义务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评,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
,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事务承办部门;负责拟订年度考评方案,年度考评资料收集、
按方案进行计算董事高管绩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激励方案等。
第七条 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考评发放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本公司按各岗位职能确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等进行相应调整;同时,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
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其中,原则上中层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不超过普通职工
的 5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不超过普通职的 8倍;原则上,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
技能人才倾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构成:
(一)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具体标准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或者根据《公司
章程》行使职权所产生的其他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所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对应的薪资管理规定执行。
(三)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岗位对应的薪酬方案与绩效评价标准执行。
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上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
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依据。在本公司现有执行的薪酬体系
下,年度考评具体流程为:
(一)以年度为单位,按本公司年度预算及年度目标,分别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评方案与个人指标,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审核,股东会批准。
(二)年度结束,对照经批准的考评方案与指标,经计算考评;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审核,股东会批准
。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经股东会批准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税前收入,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
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二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等进行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的需要。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可以不定期调整薪酬标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调整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环境变化;
(二)公司经营业绩状况;
(三)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或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五)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进行薪酬调整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薪酬止付与追索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的原则上不予发放绩效薪酬: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重大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或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
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
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十九条 本制度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 2026 年 1月1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b9fb884-609b-44f6-9acf-ae71eec986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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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4│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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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ae4f473-ddcf-4cd4-ad33-184f7f5d5a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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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4│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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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激清)。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3a51dba8-2d6a-4121-a8c5-c186ba2b8c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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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华昌化工(002274):2026-003 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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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18,000 万元 - 21,000 万元 盈利:52,137.21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134.52% - 140.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20,000 万元 - 23,000 万元 盈利:48,017.73 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141.65% - 147.90%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890 元/股–0.2205 元/股 盈利:0.5475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
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固定资产减值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公司于 2025 年度资产负债表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对各类
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进行了判断,在此基础上进行减值测试,确认本公司固定资产--联碱生产线资产组,存在较大金额资产减值;
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约 15,308.82 万元,减少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1,481.62 万元。
详细情况,敬请参阅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6-002号)
2、其他影响。扣除上述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因素影响金额后, 2025 年度经营业绩仍呈现下降、亏损;主要原因为:公司所处的
行业产品价格呈现较大幅度下滑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4bf59117-4777-41b0-9f0b-bd1a5e05bc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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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华昌化工(002274):2026-001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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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化工(002274):2026-001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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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华昌化工(002274):2026-002 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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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化工(002274):2026-002 关于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d717b00f-c345-4e31-9391-11bfa3269b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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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54│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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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e35b2d7f-0453-4a70-ac64-336f3036a9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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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9│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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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396f5c05-bef9-484d-a6e0-679bd0bcc9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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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6:24│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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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1日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1 日上午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波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82人,代表股份 407,952,2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3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389,579,7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0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78人,代表股份 18,372,5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9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80人,代表股份 18,683,5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31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8人,代表股份 18,372,5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92%。
3、公司董事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提案 1.00 《关于为联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1,441,7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041%;反对 6,173,9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5134%;弃权3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173,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536%;反对 6,173,9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0448%;弃权 33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801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刘放、王蔚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0ace95ae-d7b2-4559-81c4-44ef21ed26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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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6:20│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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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
月 11日(星期四)在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东路 11号)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刘放律师、王蔚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年 8月 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议
案》,并于 2025 年 8 月 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媒体披露媒体和网站上刊载了《关于召开 2025年的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25-024)。公司发布的上述通知载明了会议届次、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时间、会议
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参与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投票程序
及注意事项等。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9月 11日下午 13:00,在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东路 11
号)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议通知一致。
本次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1日上午 9:15-9:25,9
: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1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身份凭证等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股东及委
托代理人 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89,579,7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9066%。
经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还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 37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 18,372,5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92%。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本所律师无法对参加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
确认。
4、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为联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列议案相符,无新增或修改议案的情形。根据会议通知,上述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
果进行单独计票。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表决情况进行了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表
决通过。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9c79e46d-704a-4a5b-acb9-c357f68886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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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43│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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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bcc1971c-6b04-468e-958f-bdadd140e9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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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42│华昌化工(002274):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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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化工(002274):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1c9552bb-e0c2-4f6d-9d0c-e0265623a7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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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42│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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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4831bfb8-f809-4bea-817e-17e598b739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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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41│华昌化工(002274):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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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昌化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月 15日以通讯方
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8月 26日在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现场出席会议董事九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波先
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经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联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关联董事张
汉卿先生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为联营企
业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的通知》。
四、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9cfabaf2-7381-4df3-b1de-0ec27ef3e5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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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40│华昌化工(002274):关于为联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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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公司联营企业--张家港运昌绿色物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运昌物流”),提供财务资助金额(额度)的不超过(含)2,000 万元;资助期限不超过 2027 年 6 月 30 日;利率为银行
贷款同等利率标准。运昌物流其他股东(或其关联方等)将按照出资比例向运昌物流提供同等财务资助。
2、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3、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运昌物流的经营情况,加强对其财务状况的跟踪评价,控制相关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近年来,本公司在氢能源领域拓展,构建了包括氢燃料电池研发、生产,整车制造,应用场景等环节生态圈
。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运昌物流公司,为氢能产业示范应用之中的重要一个环节(运昌物流运营车辆中包含 60 辆氢燃料电池
重卡),本公司希望通过支持运昌物流做好相关业务,为氢燃料电池重卡在其他物流企业(非关联方)推广运营,提供参考样本;从
而促进该产业发展。本次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额度),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资助期限不超过 2027 年 6月 30
日,利率为银行贷款同等利率标准。运昌物流其他股东(或其关联方等)将按照出资比例向运昌物流提供同等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公司董事、总经理张汉卿先生担任运昌物流董事长,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
关联交易。
2025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联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张家港运昌绿色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奕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23 日
住所: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 2216 室
股权结构:江苏长江航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持股 51%,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49%。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
箱船、普通货船运输;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港口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港口理货;装卸搬运;运输
货物打包服务;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机械设备租赁;采购代理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机械
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运昌物流总资产 7,268.94 万元,总负债 5,774.46 万元,所有者权益 1,494.
48 万元;2024 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85.53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344.86 万元。
3、公司以前会计年度未对运昌物流提供财务资助。
4、运昌物流为非失信被执行人,其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5、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长江航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峰;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11 月 10 日;
住所:张家港保税区纺织原料市场 337 室;
股权结构:江苏港城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76.0527%,张家港保税区扬子江物产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10%,张家港市贰零壹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持股 8.9473%,张家港电子口岸有限公司持股 5%;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国
内船舶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无船承
运业务;船舶租赁;船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运昌物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运昌物流控股股东为江苏长江航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追溯为江苏港城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具体
产权关系结构如下:
江苏港城汽车运
输集团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交通
工会委员会 控股有限公司
66.21% 24.68%
江苏港城汽车运
输集团有限公司
76.05%
江苏长江航运交 江苏华昌化工股
易中心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49%
51%
张家港运昌绿色物流有限公司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将按照本次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条件及标准,与运昌物流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运昌物流实际经营需要,在不超过
经审批额度的前提下,按需进行资助。公司将持续跟踪后续相关情况,控制风险。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公司以前年度没有发生过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且本次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较小,运昌物流其他股东(或其关联方等)将按照出
资比例向运昌物流提供同等财务资助;因此,风险较小,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后续,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运昌物
流的经营管理情况,加强对其财务状况的跟踪评价,控制相关风险。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核,公司向联营公司运昌物流提供财务资助,是发展氢能源产业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且金额较小;其他股东(或其
关联方等)将按照出资比例向运昌物流提供同等财务资助,风险可控;因此,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对运昌物流的财务资助是基于落实本公司氢能源发展规划,构建产业生态圈,做好示范应用推广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及产业拓展的需要;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金额较小,风险可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公司以前年度未发生过财务资助事项,以前年度财务资助金额为 0万元。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生后(2,000 万元额度全额发生
),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占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35%。
八、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6b9c79f3-606e-4737-afe7-d81ceccbba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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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39│华昌化工(002274):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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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
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1日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一种方式表决,如果同一表决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为联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2)根据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出席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
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
卡、持股凭证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须在2025年9月10日下午16点前送达
本公司证券投资部),不接受电话登记和会议当天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10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1号华昌东方广场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费云辉、王操
联系电话:(0512)58727158;传真:(0512)58727155
邮政编码:215600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72592100-c1e6-4eba-82ff-3fbb017aee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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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38│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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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c71338c8-423f-4428-a634-505df4924e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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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16:36│华昌化工(002274):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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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月 15
日以通讯送达参会人员。会议于 2025 年 8月 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
出席独立董事 3名,本次会议由陈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联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向联营公司运昌物流提供财务资助,是发展氢能源产业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且金额较小;其他股东(或其
关联方等)将按照出资比例向运昌物流提供同等财务资助,风险可控;因此,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
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caac4e3a-1b70-479b-b036-a1c6f76583f4.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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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华昌化工: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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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82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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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华昌化工: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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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8/1225115190.PDF
─────────┬────────────────────────────────────────────────
2025-10-28│华昌化工: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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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07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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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华昌化工: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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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47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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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华昌化工: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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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50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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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华昌化工: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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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148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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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华昌化工: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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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29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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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华昌化工: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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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09985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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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华昌化工: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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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316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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