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74 华昌化工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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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49 │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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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49 │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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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6 │华昌化工(00227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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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7 │华昌化工(00227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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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7 │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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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7 │华昌化工(00227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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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7 │华昌化工(002274):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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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7 │华昌化工(00227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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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7 │华昌化工(002274):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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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7 │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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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49│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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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f60f8c82-5e45-4728-9074-6fcf0d96a0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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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49│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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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8日
(星期五)在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东路 11号)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刘放律师、王蔚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年 4月 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并于
2026年 4月 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媒体披露媒体和网站上刊载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
11)。公司发布的上述通知载明了会议届次、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
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参与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投票程序及注意事项等。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8日下午 13:00至 15:00,在张家港市华昌东方广场四楼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
东路 11号)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议通知一致。
本次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8日上午 9:15-9:25,9:
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8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身份凭证等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股东及委
托代理人 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89,268,7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8739%。
经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还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 23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 7,505,4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81%。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本所律师无法对参加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
确认。
4、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非累积投票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还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2、《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考评计划方案的议案》。
5、《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为子公司等银行综合授信等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次股东会中,上述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且均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议案 8和议案 9为特别决议方式
审议,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表决情况进行了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表
决通过。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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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6│华昌化工(002274):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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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化工(00227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1bc6440-0c6f-46d3-86ca-f1ff0c7641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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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7│华昌化工(00227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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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500,262,783.20 元
,其中已计提年度法定盈余公积 0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1,786,648,969.04 元。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52,364,6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股;现金分红总额为 95,236,464.60 元。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
分配,分配总额保持不变。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5,236,464.60 285,709,393.80 285,709,393.8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4,339,833.84 521,372,138.28 729,684,153.2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500,262,783.20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786,648,969.04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666,655,252.2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48,905,485.9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666,655,252.2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 否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666,655,252.2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
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
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未来发展规划与股东回报等因素,对公司流动资金不会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投资
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3fae3c3-7fc7-4c30-ad12-8bdb798801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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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7│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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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昌化工(00227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b0c3e08-ec63-4762-9ec4-d5a3c9e006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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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7│华昌化工(00227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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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现对公证
天业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公证天业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
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
天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 5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公证天业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涉及公司业务、财务、内控及信息系统等多个维度,覆盖公司重要风险领域及重要子/分
公司,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合并报表等。公证天业基于与公司商定的时间表开展年度审计工作,充分满
足了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披露时间要求。公证天业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报告
。
三、审计范围及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的评估
1.审计工作计划评估
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公证天业审计人员针对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在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情况下,
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管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为完成审计任务和减
小审计风险做了充分的准备。
2.具体审计程序执行评估
公证天业审计人员在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设计的合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的基础上,执行了检查、函证、计算、
监盘、分析性复核等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必要的审计证据。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证天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
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
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3.对公证天业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的评估
公证天业审计人员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公证天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
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6a56863b-7aa8-4650-a88a-b837bdda20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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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7│华昌化工(002274):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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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经营范围情况
公司原经营范围:
“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化肥生产(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煤炭销售;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化肥、自产
蒸汽和热水、工业盐;压力管道设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拟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
“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化肥生产(按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煤炭销售;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化肥、自产
蒸汽和热水、工业盐;压力管道设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食品添加剂生产;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二、《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化肥生产(按许可证所列 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化肥生产(按许可证所列项
项目经营),煤炭销售;销售: 金属材料、建筑 目经营),煤炭销售;销售: 金属材料、建筑材
材料、日用百货、化肥、自产蒸汽和热水、工业 料、日用百货、化肥、自产蒸汽和热水、工业盐;
盐;压力管道设 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压力管道设 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食品 许可项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食品
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添加剂生产;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批结果为准) 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三、相关事项说明
以上变更,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03d2c7a1-805d-4464-8020-70cb8e45d6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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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6:27│华昌化工(00227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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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
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
事务所之一。2013 年 9 月18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5)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 截至 2025 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72 人。
2、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震、签字注册会计师翁梅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邹雪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 5月 16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公证天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 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
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 年)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
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8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报告》,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公证天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项目经理及公司独立董事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整个过程,包括预审情况、期末审计的计划安排、审计范围、人员配置、内控访谈、审计重点、存在问题等相
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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