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75 桂林三金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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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8:42 │桂林三金(002275):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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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7:04 │桂林三金(002275):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桂林三金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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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7:04 │桂林三金(002275):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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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6:54 │桂林三金(002275):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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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6:54 │桂林三金(002275):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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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6:52 │桂林三金(002275):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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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6:51 │桂林三金(002275):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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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6:50 │桂林三金(002275):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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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 │桂林三金(002275):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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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 00:00 │桂林三金(002275):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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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18:42│桂林三金(002275):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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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公
司总股本 587,568,6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50 元(含税),预计共分配现金股利 146,892,150.00 元(含税);本
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
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 0股。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应分配股数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587,568,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25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1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11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1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11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51 桂林三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0*****848 翁毓玲
3 03*****414 邹准
4 00*****215 谢元钢
5 03*****025 邹洵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4 年11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 9 号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李云丽、朱烨
咨询电话:0773-5829106、9109
传真电话:0773-5838652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16131852-01f9-49f6-af5d-45b4be32a7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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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7:04│桂林三金(002275):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桂林三金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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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受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桂林三金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提案审议情况、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核和见证,现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如
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于 2024 年10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投票方式、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人员、会议审议事项和提案、会议
登记相关事项等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 15:00 在广西桂林
市临桂区人民南路 9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如期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
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邹洵先生主持,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就会议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并现场
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议通知所列内容一致。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1. 出席会议股东
根据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以及网络投票系统的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共计 140 人,代表股份 407,140,6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92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9 人,代表股份 403,753,0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1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1 人,代表股份 3,387,52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6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134 人,代
表股份 4,424,9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3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资格,由本所律师对法人股东的持股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文件,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等文件进行审查验证;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
2. 出席会议其他人员
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所见证律师。
3.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股东大会的资格。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1.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公司董事会所公告的议案一致,无修改原有提案或提出新提案情形,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就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
进行了逐一表决。该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3.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了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参与会议的计票、监票,并对现场会议
审议事项的投票进行清点。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主持人当场宣布各议案均获通过。该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7,120,6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弃权 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404,9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80%;反对 1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2531%;弃权 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89%。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是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 结论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等资料一并进行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ec692c9a-5f0e-461b-912b-babf5a5bad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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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7:04│桂林三金(002275):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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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三金(002275):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8b3559e7-5b59-4bea-9b94-1f80f029b7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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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6:54│桂林三金(002275):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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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三金(002275):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9e4f3209-9261-406a-aac5-84828bd810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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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6:54│桂林三金(002275):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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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三金(002275):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6330e58e-d216-49b4-86d1-2a21898f0b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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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6:52│桂林三金(002275):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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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具体内容
如下:
一、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9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3,875,851.70元,截至202
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1,465,026,651.04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2,221,750,664.83元。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87,568,6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预计共分配现
金股利146,892,150.0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
股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对公司稳健的盈利能力、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战略规划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
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
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
规划,兼顾了公司长期发展与股东利益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7b48e753-06e1-48bb-91f7-81a7a90bf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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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6:51│桂林三金(002275):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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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董事和监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9号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洵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细内容见2024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细内容见2024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
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议,会议同意于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时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上述第2项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4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
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94e9afaa-4182-4b19-be48-d0caeb919e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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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6:50│桂林三金(002275):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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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三金(002275):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07cd80fd-0cff-44c0-bf9c-93aa999c52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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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桂林三金(002275):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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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三金(002275):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55615338-9f38-4064-bd1b-10602bcce9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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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 00:00│桂林三金(002275):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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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4 年 5 月 16 日
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全资孙公司宝
船生物医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船生物”)和白帆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帆生物”)(资产负
债率均超过70%)新增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担保(其中宝船生物不超过人民币0.5亿元,白帆生物不超过人民币 1.5亿
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发布的公司《关于 2024 年度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白帆生物(主合同债务人)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桂林分行”)申请了人民币 1,2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公司与中信银行桂林分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2024)桂桂银最保字第 017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
司为白帆生物与中信银行桂林分行在 2024年 8月 27日到 2024年 12月 31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
项下的债权(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后,白帆生物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38 亿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所涉主体
保证人: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债务人:白帆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担保的债权:债权人在 2024 年 8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
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
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为债权本金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四)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24,220.74 万元(含本次 1200万元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8.60%。其中对白帆生物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6,16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74%。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五、 备查文件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4/1b01cd4d-3244-4887-96c1-8fa4bd791e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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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3 00:00│桂林三金(002275):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桂林三金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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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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