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76 万马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19 18:36│万马股份(002276):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
─────────┴────────────────────────────────────────────────
万马股份(002276):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2fde58bb-e371-45d4-9708-6cbd59ca1cb3.PDF
─────────┬────────────────────────────────────────────────
2024-10-21 00:00│万马股份(002276):2024年三季度报告
─────────┴────────────────────────────────────────────────
万马股份(002276):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1/f1e9c99e-7963-4cb1-bf57-edd0e4d618d8.PDF
─────────┬────────────────────────────────────────────────
2024-09-26 00:00│万马股份(002276):关于控股股东重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
─────────┴────────────────────────────────────────────────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
本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进展概述
2024 年 7 月 9 日,公司控股股东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控集团”)与全资子公司青岛海控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控投控”)签订《国有产权划转协议》,海控集团拟将其所持有公司 258,975,823 股无限售流通股
股份转让给海控投控。本次权益变动后,海控投控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具体
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13 日、2024 年 8 月 1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份划转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等公告。
近日,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海控集团与海控投控重新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海控集团向海控投
控转让其所持公司258,975,82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5.53%的无限售流通股份。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 9.18 元/股,股份转让价
款合计 2,376,153,498.73 元。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协议双方的持股比例变化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持股数量(股) 对应比例(%) 持股数量(股) 对应比例(%)
海控集团 25,8975,823 25.53 0 0.00
海控投控 0 0.00 25,8975,823 25.53
二、本次权益变动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NMF7P33
法定代表人:张栋国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车轮山路 388 号 1 栋 2 办公 1601 户
成立日期:2018 年 11 月 23 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运营;股权管理及资本运作;基金管理(需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以上范围,未经金融
监管部门批准,均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园区建设运
营服务;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架构:
经查询,海控集团并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PHPWR0G
法定代表人:张栋国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车轮山路 388 号万鑫中央广场 1 栋 2 办公2702 室
成立日期:2019 年 4 月 11 日
经营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经济信息咨询(非证券类业务)(需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
记)(以上范围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均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
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架构:
经查询,海控投控并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海控集团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海控集团 人民币普通股 258,975,823 25.53%
本次权益变动后,海控集团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海控集团 人民币普通股 0 0.00%
海控集团不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前,海控投控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海控投控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种类、数量、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海控投控 人民币普通股 258,975,823 25.53%
四、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为甲方的全资子公司,为实现国有企业内部重组整合,甲方拟将其持有的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目标公司”)全部
股份转让给乙方(下称“本次股份转让交易”)。乙方同意受让标的股份及其附带的权益、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股份转
让事宜达成以下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本次股份转让交易
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其所持目标公司 258,975,823 股,占目标公司总股本25.53%的无限售流通股份(下称“标的股份”)及其
附带的权益、责任和义务,乙方同意受让标的股份及其附带的权益、责任和义务。
2.股份转让价款
(1)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本次股份转让的每股价格为 9.18 元 /股,
股份转让价款合计2,376,153,498.73 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叁亿柒仟陆佰壹拾伍万叁仟肆佰玖拾捌元柒角叁分)。
(2)本次股份转让所涉相关税费、工商登记费等费用由双方依法各自承担。协议签署日至标的股份登记过户期间标的股份产生
的全部权益或相应的公司利润分配,包括分红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均应当归乙方所有。
3.支付方式
(1)在协议签署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的 30%,即 712,846,049.62 元
(大写:柒亿壹仟贰佰捌拾肆万陆仟零肆拾玖元陆角贰分)作为保证金。标的股份转让获得甲方审核批准后20 个工作日内,乙方支
付剩余的 70%转让款,即 1,663,307,449.11 元(大写:壹拾陆亿陆仟叁佰叁拾万零柒仟肆佰肆拾玖元壹角壹分),30%保证金自动变
更为股份转让价款。
(2)在全部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完毕前,不得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4.标的股份过户安排
(1)本次股份转让需向有关部门备案/审批或取得股东会、董事会等有权机构批准的,甲乙双方均应履行相关义务并取得相应文
件。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完毕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后,由甲方负责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本次标的股份交易的确认申请;
(3)甲方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同意本次股份转让交易文件后,配合乙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
“中登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
(4)标的股份在中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且中登公司就本次股份转让交易向乙方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以中登公司出具的文件名
称为准)之日为标的股份的交割日,自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标的股份的所有权人,享有标的股份所对应的全部股东权利。
5.承诺与保证
(1)甲方对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股份拥有合法、有效和完整的处分权,标的股份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股份转让的任何担保或限制
。
(2)乙方受让本协议项下的标的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欺诈,不违背中国境内的相关产业政策;乙方具备履行本
协议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受让标的股份的资金支付能力且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的来源合法,能够承担并履行本协议
约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3)甲乙双方提交的涉及标的股份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故意隐瞒对本协议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相关情况。
(4)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手续均合法有效,本协议成立和本次股
份转让的前提条件均已满足。
(5)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泄露本协议及其附件、补充或修订的内容,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披露的除外。
6. 附则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海控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258,975,8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3%,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青岛西海
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本次权益变动后,海控投控将持有公司股份 258,975,82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53%,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青岛
西海岸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协议划转股份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七、其他相关说明
1.海控投控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
规则的规定,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履行承诺的情形。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完备性审核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
过户相关手续。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协议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5/57a7638e-329a-4413-9945-2f6ef1f5c2b8.PDF
─────────┬────────────────────────────────────────────────
2024-09-26 00:00│万马股份(00227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海控投控)
─────────┴────────────────────────────────────────────────
万马股份(002276):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海控投控)。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6/56887116-acd6-49e3-87ab-4b6279e0a59a.PDF
─────────┬────────────────────────────────────────────────
2024-09-26 00:00│万马股份(00227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海控集团)
─────────┴────────────────────────────────────────────────
万马股份(00227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海控集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6/9e4ec1cc-c52c-4ba4-a9f8-159ce84844cc.PDF
─────────┬────────────────────────────────────────────────
2024-09-25 00:00│万马股份(00227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万马股份(00227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4/d57d3bf5-0a48-4fcb-8d09-44b0b1233336.PDF
─────────┬────────────────────────────────────────────────
2024-09-19 00:00│万马股份(002276):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万马股份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委托,就公司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
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
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
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做出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8 月 31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出席会议
对象等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4 年 9 月 18 日下午 14:30 在浙江省杭州市临
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 2159号万马创新园办公楼 6 楼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系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在该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该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8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3:00期间的任意时间)进行。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会议通知》的内容。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根据《会议通知》,在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10 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即于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和股东代表的身份证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签到表等相关
资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5 名,所持股份总数为 53,320,031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25
69%。
2、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并经公司确认,在本次股东大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为 236 名
,所持股份总数为 271,579,081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6.7753%。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
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三)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或线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
合法有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计票、监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未对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三)经统计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关于拟增加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23,393,81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67%;1
,140,4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10%;364,900 股弃权,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3%。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无副本,经本所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9/acfb71ae-9a28-4f6a-a6d9-86d7d8d83bce.PDF
─────────┬────────────────────────────────────────────────
2024-09-19 00:00│万马股份(002276):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下午2:30,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万马创新园万马办公大楼6楼会议
室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4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24,899,112股,占公司总股本1,014,289,836股的32.0
32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或其授权代表235人,共计代表具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12,603,2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26%。
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53,320,0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569%;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36人,
代表股份271,579,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753%。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增加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3,393,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67%;反对1,14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10%;弃权36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3%。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
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9/de419cd4-89b9-416f-949c-e85579d9fcc8.PDF
─────────┬────────────────────────────────────────────────
2024-09-07 00:00│万马股份(002276):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
万马股份(002276):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6/f28e1d9e-bedb-4221-a61d-c769f9bbc5ac.PDF
─────────┬────────────────────────────────────────────────
2024-08-31 00:00│万马股份(002276):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万马股份(002276):关于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30/eec7b5e5-5c7b-437e-81b2-82dd91ba2d7b.PDF
─────────┬────────────────────────────────────────────────
2024-08-31 00:00│万马股份(002276):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