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76 万马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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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7:31 │万马股份(002276):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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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7:30 │万马股份(002276):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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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7:30 │万马股份(002276):关于孙公司生产基地建设承包单位采购建材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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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15:54 │万马股份(002276):万马股份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本息兑付及摘│
│ │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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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8:55 │万马股份(002276):关于万马高分子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电缆材料精品工厂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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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8:55 │万马股份(002276):关于万马高分子投资建设青岛海缆绝缘材料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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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8:51 │万马股份(002276):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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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8:49 │万马股份(002276):利益冲突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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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54 │万马股份(00227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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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50 │万马股份(00227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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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7:31│万马股份(002276):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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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8月 4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26年 8月 11日在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健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
,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公司关联方青岛董家口宇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董家口宇冠”)预计增加向本公司采购电力
电缆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4,000 万元。本次新增后,公司 2026 年度与董家口宇冠销售类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 5,500 万元。公
司与董家口宇冠的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董事赵健、王翔因在间接控制交易对方的公司任职,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8月 1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二)审议通过《关于孙公司生产基地建设承包单位采购建材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孙公司青岛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年产 35 万吨环保型高分子材料产业化项目”。承包单位遵循市场化原则,就项目商
品混凝土材料供应,采用内部供应商库集采竞价方式进行招标。公司关联方青岛宇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被确定为中标单位,相关集采
合同预计含税总价款不超过 2,500万元。公司虽未参与本次交易,但基于审慎原则,将该事项作为关联交易进行监测管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董事赵健、王翔因在间接控制交易对方的公司任职,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8月 1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孙公司生产基地建设承包单位采购建材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1)。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6ef9ba07-46d4-42c0-8ca8-a501262abe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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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7:30│万马股份(002276):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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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002276):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30d53420-3b66-48f7-a5b5-134542ac65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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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17:30│万马股份(002276):关于孙公司生产基地建设承包单位采购建材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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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孙公司青岛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万马高分子”)投资建
设“年产 35万吨环保型高分子材料产业化项目”(立项名称为“青岛万马环保型高分子材料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项目承包
单位。项目第一标段施工承包单位为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禾朴生态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第二标段施工承包单位为中国
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相关各方已与青岛万马高分子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上述承包单位遵循市场化原则,就项目商品混
凝土材料供应,采用承包单位内部供应商库集采竞价方式进行招标。青岛宇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宇恒”)参与投标
,经评标评审后确定为中标单位,相关集采合同预计含税总价款不超过 2,500万元。
2.青岛宇恒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企业。公司虽未参与本次交易,但基于审慎
原则,将该事项作为关联交易进行监测管理。
3.公司于 2026年 8月 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孙公司生产基地建设承包单位采购建材形
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关联董事赵健先生、王翔先生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属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青岛宇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新波
注册资本:3,67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销售;水泥制品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
货物);建设工程施工等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铁山街道玉屏路 17号
2.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6年6月30日 202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0,918.20 10,625.05
净资产 3,641.94 3,707.68
2026年1-6月 2025年度
营业收入 2,268.49 6,896.51
净利润 -65.75 269.16
3. 股权架构
4. 关联关系:青岛宇恒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5. 青岛宇恒依法存续、经营正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工程名称:青岛万马环保型高分子材料项目。
2. 工程地点:山东省青岛市董家口经济区化工园区钢厂西路以西、规划纵九路以东、规划横八路以北。
3. 工程情况:青岛万马环保型高分子材料项目总建筑面积 116,094.98平方米。其中,一标段建筑面积 83,261.77平方米,二标
段建筑面积 32,833.21平方米。青岛万马高分子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上述两个标段分别由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禾朴
生态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作为承包单位负责建设施工。前述单位就项目商品混凝土材料供应,采用企
业内部供应商库集采竞价方式进行招标,青岛宇恒参与投标并中标,本次集采合同预计含税总价款不超过 2,5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承
包单位采用企业内部供应商库集采竞价方式进行招标,综合考量项目用料需求、技术质量标准、区域材料市价、供应商持续供货能力
及资信状况等要素。集采价格与同区域同类材料市场公允价格一致,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益倾斜或溢价,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未参与本次交易。相关集采合同由承包单位与青岛宇恒独立商谈并签署。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商品混凝土集采为项目建设物资采购所需,青岛宇恒具备商品混凝土供应相关经营条件及属地供货优势,交易具备合理
必要性。
2.该交易对公司2026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七、交易风险防控措施
1.合同隔离与责任豁免:公司及孙公司青岛万马高分子均未与关联方青岛宇恒签订任何协议,亦不承担该采购项目的付款义务
及连带担保责任。
2.独立结算与风险自担:承包单位与关联方青岛宇恒之间独立履行采购合同、独立完成结算,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公司不介
入其商业安排。
3.定价原则与利益防范:交易各方将秉承市场化定价原则,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公司不干预或影响交易公允性。公司严格落
实关联交易管理要求,防范各类利益输送情形,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4.信息披露与持续跟踪:公司将持续跟踪项目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进展,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后续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及时履行监督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中小股东权益。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年 1-6月,公司与青岛宇恒以及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6
35.42万元。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3e905ce3-1f07-45eb-a6f4-8a4548214c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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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15:54│万马股份(002276):万马股份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本息兑付及摘牌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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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简称:21万马 01
2.债券代码:149590
3.债权登记日:2026年 8月 7日
4.最后交易日:2026年 8月 7日
5.本息兑付日:2026年 8月 10日
6.债券摘牌日:2026年 8月 10日
7.计息期间:2025年 8月 10日至 2026年 8月 9日
8.凡在 2026年 8月 7日前(含当日)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及利息;2026年 8月 7 日前(含当日
)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及利息。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将于 2026年8月 10日支付自 2025年 8月 10日至 2026年 8月 9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本期债券的债权登记日
为 2026年 8月 7日,最后交易日为 2026年 8月 7日,本息兑付日为 2026年 8月 10日,摘牌日为 2026年 8月 10日。
根据《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为保证本次
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1万马 01
3.债券代码:149590
4.发行总额:4.00亿元
5.发行余额:3.20亿元
6.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7.发行对象: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本期债券的
合格投资者应当符合以下资质:(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
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2)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
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
信托产品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3)净资产不低于一千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4)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5)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
金;(6)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本次债券的合格机构投资者不超过二百名。
8.公众投资者因继承、赠与、企业分立等非交易行为获得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参与认购及转让的私募债券的,可选择持有到期
或者卖出私募债券,不得另行买入。
9.存续期限: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0.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发行时市场询价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2.65%。
11.计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12.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期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
13.起息日:2021年 8月 10日
14.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年至 2026年每年的 8 月 10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 3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
为回售支付日,将按照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
接受上述安排。
15.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16.受托管理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1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本期债券本息兑付方案
按照《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万马 01”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21万马 01”的票面利率
由 4.30%下调至 2.65%,每手(面值 1,000元)本期债券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6.50元(含税),兑付本金为人民币 1,000.00 元。扣
税后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1,000元)派发本息为人民币 1,021.2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
实际每手(面值 1,000元)派发本息为人民币 1,026.50元。
三、本次兑付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本息兑付日及债券摘牌日
1.债权登记日:2026年 8月 7日
2.最后交易日:2026年 8月 7日
3.本息兑付日:2026年 8月 10日
4.债券摘牌日:2026年 8月 10日
四、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对象
本期债券本次本息兑付对象为截至 2026年 8月 7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1万马 01”债券持有人。凡在 2026年 8月 7日前
(含当日)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及利息;2026 年 8月 7日前(含当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
本次派发的本金及利息。
五、本期债券兑付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
本公司将在本次本息兑付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
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
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
退出登记手续。
六、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 2026年 8月 10日摘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债券兑付摘牌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9〕63
号),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交易日,将于 2026年 8月 7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七、关于本次本息兑付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关于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
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
6年第 5号)的规定,自 2026年 1月 1日起至 2027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八、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 2159号万马创新园
联系人:洪啸
电话:0571-63755192
传真:0571-63755256
2.受托管理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3099号中国储能大厦 50楼
联系人:卢力
电话:0851-82214277
传真:0755-28777969
3.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层
联系部门:发行人业务部
电话:0755-2189930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6/93c203ad-f45a-4f97-a5a6-e30699b81b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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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8:55│万马股份(002276):关于万马高分子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电缆材料精品工厂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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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增强核心竞争力,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万马高分子”)拟在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建设年产 10万吨电缆材料精品工厂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约 4.5亿元(
最终以实际投资情况为准)。
2. 2026年 7月 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万马高分子投资建设年产
10万吨电缆材料精品工厂项目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会或有关部门批准。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项目拟以万马高分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现金出资,并根据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出资。
2.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 10万吨电缆材料精品工厂项目;
(2)建设地点: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
(3)产能规模:年产 10万吨护套材料;
(4)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 2026年—2027年;
(5)项目总投资:项目预计总投资约 4.5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情况为准);
(6)主要产品:低烟无卤电缆料、弹性体电缆料、PE、自交联材料、特种PVC材料;
(7)项目用地:预计用地 60亩。
(项目建设总投资、建设周期、用地等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本投资可有效解决公司护套材料小批量定制化订单生产痛点,降低制造成本,提升生产效率与交付能力;深化研产协同,完善研
发—中试—量产全流程质量验证体系,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与品牌竞争力。
2.投资风险
(1)行业与政策环境风险
项目所处行业受经济周期、产业政策及市场供需变化等因素综合影响。若未来行业政策出现不利调整或市场格局发生重大变化,
可能对项目投资回报及后续运营产生一定影响。
(2)项目建设与实施风险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受审批进度、工程管理等因素制约,存在工期延误、方案优化或投资超支的可能性。此外,项目资金通过自有
资金和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若公司融资不能及时到位,项目进度将受到影响。
(3)市场与经营风险
项目投产后,若下游需求不及预期、行业竞争加剧或客户结构发生变化,可能导致产能利用率偏低、市场份额拓展受阻,进而影
响预期经济效益的实现。
公司将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积极关注市场及政策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3.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方式,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达
产后预计带来良好经济效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或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其他
本次对外投资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经全体董事签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年产 10万吨电缆材料精品工厂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85156e57-7a40-481c-8687-8e4aeafc42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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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8:55│万马股份(002276):关于万马高分子投资建设青岛海缆绝缘材料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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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实施发展战略,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万马高分子”)拟在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投资建设万马高分子青岛海缆绝缘材料项目。项目计划由万马高分子设
立全资子公司作为项目投资主体,预计总投资约 3.7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情况为准)。
2. 2026年 7月 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万马高分子投资建设青岛
海缆绝缘材料项目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股东会或有关部门批准。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项目拟以万马高分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现金出资,并根据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出资。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名称:青岛万马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股权架构:万马高分子 100%持股;
(4)经营范围: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五金产品批发;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材料检测、材料认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标的公司注册登记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3.投资项目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万马高分子青岛海缆绝缘材料项目;
(2)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3)产能规模:年产 9万吨化学交联电缆料;
(4)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 2026年—2028年;
(5)项目总投资:项目预计总投资约 3.7 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情况为准);
(6)主要产品:高压海缆料、抗水树电缆料、化学交联料;
(7)项目用地:预计用地 50亩。
(项目建设总投资、建设周期、用地等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本投资项目实施后,将有效缓解公司高分子材料业务现有产能瓶颈,进一步提升核心产品市场供应能力与市场份额,更好地满足
客户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项目建设契合高端海缆材料国产化替代的行业发展趋势,将显著提升核心产品的单机生产效率与批次质量
稳定性,持续夯实公司在高压海缆绝缘材料领域的技术领先地位。同时,项目投产后将全面满足海外客户的高标准质量要求,有效增
强公司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助力公司实现从国内领先向国际化知名品牌的战略升级。
2.投资风险
(1)行业与政策环境风险
项目所处行业受经济周期、产业政策及市场供需变化等因素综合影响。若未来行业政策出现不利调整或市场格局发生重大变化,
可能对项目投资回报及后续运营产生一定影响。
(2)项目建设与实施风险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受审批进度、工程管理等因素制约,存在工期延误、方案优化或投资超支的可能性。此外,项目资金通过自有
资金和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若公司融资不能及时到位,项目进度将受到影响。
(3)市场与经营风险
项目投产后,若下游需求不及预期、行业竞争加剧或客户结构发生变化,可能导致产能利用率偏低、市场份额拓展受阻,进而影
响预期经济效益的实现。
公司将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积极关注市场及政策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以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3.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方式,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达
产后预计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或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其他
本次对外投资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经全体董事签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青岛海缆绝缘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c9f520b0-1a25-4dd0-837e-338d484ac5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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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8:51│万马股份(002276):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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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7月 23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26年 7月 28日在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健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
,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万马高分子投资建设青岛海缆绝缘材料项目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增强核心竞争力,有效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子公司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拟在青
岛西海岸新区投资建设万马高分子青岛海缆绝缘材料项目,项目产品主要为高压海缆料、抗水树电缆料、化学交联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7月 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万马高分子投资建设青岛海缆绝缘材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6)。
(二)审议通过《关于万马高分子投资建设年产 10 万吨电缆材料精品工厂项目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增强核心竞争力,有效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子公司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拟在杭
州市临安区建设年产 10万吨电缆材料精品工厂项目,项目产品主要为低烟无卤电缆料、弹性体电缆料、PE、自交联等护套材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7月 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万马高分子投资建设年产 10万吨电缆材料精品工厂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7)。
(三)审议通过《利益冲突管理制度(草案)》
为有效防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利益冲突管理制度(草案)》。
上述制度自公司公开发行的 H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7月 2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利益冲突管理制度(草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过半数同意的证明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c218d16a-30fe-4119-8699-b9b0f428c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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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8:49│万马股份(002276):利益冲突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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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子公司设有监事的,其监事涉及利益冲突管理事项的
,参照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利益冲突,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其自身或关联方的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之间产生
矛盾,从而可能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四条利益冲突包括外部利益冲突和内部利益冲突。
第五条外部利益冲突是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的竞争者或业务关联方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
形: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其他公司的权益
1.持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任何权益(通过公开证券市场取得且持股比例低于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权益投资除外);
2.持有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公司(如公司的供应商、客户或代理商)的任何权益(通过公开证券市场取得且持股比例低于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权益投资除外)。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关联人士/联系人与公司存在关联(连)交易或其他利益安排
1.向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个人或机构(如公司的供应商、客户或代理商)提供贷款,为其担保贷款,从其获得贷款或在其协助
下获得贷款(但与金融机构的正常借贷除外);
2.与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或业务往来,或促成任何关联人士/联系人与公司进行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或销售商品、资产
、提供或接受劳务、代理、租赁、提供资金、共同研究、签署许可协议、赠与等;
3.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商业机会,但已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
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的除外;
4.《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连)交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关联人士/联系
人应尽量避免发生关联交易。发生关联交易时,相关人员应当主动申报,并按照公司《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三)与公司竞争方存在的聘任关系或活动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受聘于公司的竞争方,或以咨询、顾问、志愿者等身份为竞争方提供服务或从事其他可合理预期将
促进竞争方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成为竞争方的供应商、客户或代理商等;
2.在任职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销售任何对公司现有或潜在业务构成竞争的产品,或提供任何构成竞争的服务。
第六条内部利益冲突是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与公司内部其他人员之间存在亲属、密切关系等特殊关系,导致其在履行职责时
可能影响客观判断,进而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内部利益冲突包括但不限于:(一)直接或间接管理、监督与其存在亲属或重大
利益关系的人员;(二)参与涉及本人或关联方薪酬、考核、晋升等事项的决策;(三)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关联方获取不当利益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利益冲突的监督机构。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以下简称“内审部”)负责利益冲突的日常管理工作,
确定利益冲突的申报,负责发放、收集《利益冲突申报表》《关于利益冲突的声明》,汇总分析调查结果,督促整改等。
第八条利益冲突的调查程序包括:
(一)宣传及表格发放
公司内审部对利益冲突政策进行宣传并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利益冲突申报表》《关于利益冲突的声明》。
(二)自主申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每年填写《利益冲突申报表》《关于利益冲突的声明》,签字确认后向公司内审部申报,内审部汇总
后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于其他任何实际存在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实际存在或潜
在的利益冲突情形时,应于 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内审部进行申报。
(三)确定重点调查对象并实施进一步调查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利益冲突申报表》《关于利益冲突的声明》进行审核,对其认为需要开展进一步调查的,应提请申报
人补充说明。
公司内审部制定具体的调查方案并予以实施,公司相关部门和个人应积极配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上述事项需得到 2名及以上委员一致意见,关联委员应当回避审核。若因回避导致审核委员少于 2名的,
则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反馈调查结果
若经进一步调查发现确实存在利益冲突相关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提出相应的审批意见。公司内审部应及时将该审批意
见反馈给申报人,同时将《利益冲突申报表》《关于利益冲突的声明》存档。
(五)督促落实整改
申报人在收到反馈结果后,应于规定的时间内按审批意见对利益冲突情形进行整改。公司内审部对申报人的落实情况进行持续跟
进与督促,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对拒不整改的,公司有权采取适当措施直接完成整改。
(六)在本制度生效前已实际存在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必须在本制度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内审部进行申报。如果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具体情形下不确定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其本人有责任向内审部咨询。
第九条如有关利益冲突的事项同时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及国资监管的有关规定,应优先适用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第十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完整地填写《利益冲突申报表》,遵守本制度及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未按照规定进行申报,或拒不整改的,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公司设立利益冲突举报渠道,接受内部及外部举报。公司对举报人信息保守秘密。任何被举报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打
击报复。
对于员工反映的问题,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进行适当的调查并予以反馈。对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调查,被举报人应积极配合。
第十二条 有关利益冲突事项属于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要求披露的信息,应按规定予以披露,并应遵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
第十三条 本制度中“关联交易”的含义包含《香港上市规则》所定义的“关连交易”;“关联方”包含《香港上市规则》所定
义的“关连人士”;“关联关系”包含《香港上市规则》所定义的“关连关系”。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本制度
与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
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准,并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相应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 H 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修改时
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53d9035a-8a7d-4690-967b-837303f91c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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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54│万马股份(00227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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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00227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3e2cb811-4ab8-45dd-8b44-3672031be8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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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9:50│万马股份(00227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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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00227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5f9e093b-6bcc-47ed-8077-b42ba551cd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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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57│万马股份(002276):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获得青岛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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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 H股股票
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青岛市国资委”)出具的《青岛市国资委关于浙江万马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 H股股票有关事宜的批复》(青国资委〔2026〕71号)(以下简称“批复”)。根据批复,青岛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
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总体方案。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和香港证券及期
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备案。
本次发行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根据本次发行上市
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049a9eac-99d0-4eef-a32e-d6cedcbea3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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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9:06│万马股份(002276):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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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002276):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dcf9a76d-2afe-451c-bafb-1764546e60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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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34│万马股份(00227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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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00227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88bc2779-e7ad-415c-a0a0-57b99908c1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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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5:56│万马股份(002276):万马股份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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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002276):万马股份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fc37bebc-93ad-4d44-9772-97a2be1d10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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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22│万马股份(002276):万马股份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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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维持“21 万马 01”和“23 万马 MTN001(科创票据)”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
稳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541381b0-96b1-403b-851a-0bf2f5afbd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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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7:52│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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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3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6年 5月 13日,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011,075,446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5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6-013)详
见巨潮资讯网 2026年 4月 23日公告。
2.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出现股份回购等使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分红金额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11,075,4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55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股派 0.49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1000
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5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51 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8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
咨询联系人:逄轩、邵淑青
咨询电话:0571-63755256
传真电话:0571-63755256
七、备查文件
1.结算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07472f88-8e9f-462c-a97d-c786a266d7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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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3│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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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5e7affd8-f4dc-4cc6-a74f-3fd52372b9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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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3│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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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3日 14:30,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 2159号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988人,代表股份 273,150,2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1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3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86人,代表股份 273,017,7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0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85人,代表股份 14,041,9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85人,代表股份 14,041,9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88%。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68,211,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18%;反对 4,681,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38%;弃权 257,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4%。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6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68,196,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65%;反对 4,728,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10%;弃权 225,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5%。
3.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8,237,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13%;反对 4,765,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46%;弃权 1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1%。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表决情况:同意 9,128,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0116%;反对 4,765,35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366%;弃权 1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18%。
4.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68,158,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24%;反对 4,732,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25%;弃权 259,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0%。
5.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082,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787%;反对 5,922,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82%;弃权 14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1%。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表决情况:同意 7,974,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7903%;反对 5,922,478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771%;弃权 14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26%。
6.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879,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03%;反对 5,126,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67%;弃权 1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9%。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表决情况:同意 8,771,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635%;反对 5,126,25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067%;弃权 1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98%。
7.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 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267,873,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81%;反对 5,037,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42%;弃权 23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8%。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表决情况:同意 8,764,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193%;反对 5,037,35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736%;弃权 23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70%。
8.审议通过《2026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741,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74%;反对 5,102,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90%;弃权 17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6%。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表决情况:同意 8,765,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243%;反对 5,102,65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387%;弃权 17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70%。
9.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8,490,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39%;反对 4,497,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67%;弃权 16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4%。10.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
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3,989,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63%;反对 8,999,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46%;弃权 1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2%。11.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
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268,452,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00%;反对 4,552,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65%;弃权 14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5%。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表决情况:同意 9,343,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5413%;反对 4,552,05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4176%;弃权 14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12%。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上,独立董事杨黎明先生、李奇凤女士、李勇先生就 2025年度履职情况作了述职。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内容
已于 2026年 4月 2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吕炜劼、王挺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cbefc811-f114-407d-a177-ad4d61b458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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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万马股份(00227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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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00227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6f370c1-6907-4186-9ae8-109aadb6af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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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万马股份(002276):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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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 4月 24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健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
,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3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8
)。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16fcb64-dbe4-46c2-9a94-7c4e708eb6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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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7│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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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审字(2026)第 320A01471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7,113,536.5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2,425,563.50元后,减去应付普通股股利50,714,491.80元,加上上年
结存未分配利润 2,839,700,008.70元,本年度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3,113,673,489.98元。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113,673,489.98元,母公司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860,256
,992.86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860,256,992.86元。期末公司总股本
为 1,011,075,446股。
3.为回报股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
,011,075,4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5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 55,609,14
9.5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4.2025 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公司 2025 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55,609,149.53元,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比例为 16.02%。
(二)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出现股份回购等使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5,609,149.53 50,714,491.80 55,785,940.97
回购注销总额(元) 135,371,899.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47,113,536.58 341,165,194.38 555,405,257.5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113,673,489.9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860,256,992.86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62,109,582.3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135,371,899.4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414,561,329.5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297,481,481.75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 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金额为 162,109,582.30元,2023-2025年累计回购注销总额为 135,371,899.45元,2023-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 297
,481,481.75元,占公司 2023-2025年年均净利润的 71.76%,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
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规划。
1.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 30% 的原因
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随着业务规模持续扩张、全球化战略推进,海内外项目建设、研发创新投入不断增
加。同时,经营规模扩大导致流动资金垫支需求上升,为保障日常经营周转、满足项目资金需求、提升财务稳健性与抗风险能力,公
司需留存必要资金支持中长期发展,因此本次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当年净利润 30%,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2.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公司 2025 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海内外项目投资建设、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投入、日常经营周转
及流动资金补充,保障公司战略实施与可持续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3.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为中小股东行使表决权提供便利
。公司通过投资者热线、专用邮箱、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等渠道,主动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充分听取意见诉求,及时答
复相关问题,接受投资者建议与监督,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与盈利水平,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统筹公司发展与股东回报;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保持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坚持以稳定业绩与现金分红回报股东,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三)最近两个会计年度非金融业上市公司相关资产情况说明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2025),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
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的合计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39%、0.37%,低于总资产的 50%。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9bb0af6-824e-47eb-8f1b-dcd8e995ed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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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7│万马股份(002276):关于2026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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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26 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随着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业务发展和全球战略布局的展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为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
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在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
期权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等组合。
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产品需要出口海外市场,同时需要从海外进口原材料及设备。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
波动较为频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
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财务稳健性。
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合约期限:与基础业务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2.交易对手: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资格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
3.流动性安排: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背景,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外汇收支期限相匹配,不会对公司
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套期保值的原则。在签订对外进出口合约时,应严格按照预测回款期限
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造成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产生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可能因延期交割造成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采用银行套期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订单确定后,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如果汇率发生巨幅
波动,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套期汇率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将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
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3.为防止外汇套期业务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外币应收项目管理,积极催收应收款项,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4.公司外汇套期保值须基于外币收款预测。
5.公司审计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七、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
、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
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64044a4-c5f8-4fde-a9db-ec1bcfca43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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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7│万马股份(002276):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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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公司 2
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实施。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任职,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且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3)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5万元/年(税前)。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且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
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878cec4-d23b-448e-93bf-8ba6987651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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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7│万马股份(002276):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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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002276):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648635f-91e6-451c-a0f1-4e6c917517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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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7│万马股份(002276):关于2026年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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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开展大宗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铜、塑料是商品期货市场里主要的交易品种之一,其周期性特征导致了铜、塑料价格大幅度的波动,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利润稳
定产生了很大影响,增加了经营风险。
2025年全年铜现货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如下:(单位:元/吨)
2025年全年 PVC现货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如下:(单位:元/吨)
2025年全年 LLDPE现货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如下:(单位:元/吨)
为规避原料价格剧烈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波动,我们认为公司有必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二、公司开展大宗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的大宗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将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大宗商品期货品种,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
何投机交易。
2.投入金额及业务期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当期现有大宗商品库存数量及预计采购数为测算基准确定套期保值的数量,公司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
民币 5.2亿元进行大宗商品套期保值。公司铜、铝等期权套期保值时点持仓量不超过 3,000吨。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操
作。
三、公司开展大宗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1.公司已经具备了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条件
(1)公司设立套期保值领导小组、组建套期保值常务执行组、风控组,负责期货业务相关事项,并通过期货公司开户。
(2)公司已经发布的《万马股份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作为进行期货投资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其对投资
业务额度、投资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
能够有效地保证期货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3)公司目前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大宗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后续护盘资金。
2.公司应对期货、期权保值业务风险的具体措施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
,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
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
,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而造成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
境内期货投资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
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5)会计风险:公司期货交易持仓的公允价值随市场价格波动可能给公司财务报表带来的影响,进而影响财务绩效。公司将遵
照《企业会计准则》,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6)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
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公司将配备多条交易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四、开展期货、期权保值业务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分析
1.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通过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由于铜、铝、塑料等商品价格的不规则波动所
带来的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2.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公司期货、期权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执行。开展套期保值所使用的大宗商品期货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
将计入公司的当期损益,从而将增加或减少公司利润水平。
五、结论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自身经营状况以及国内国外的经济形势分析,参考国内相关大型经营企业的经验和惯例,公司在相关批准范
围内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地规避原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生产经营成本,稳定产品利润水平。
整体上看,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有利于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经营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105821d-e0a8-4ca4-a74d-4a92582fae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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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7│万马股份(002276):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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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致同所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 12月 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 400人。
致同所 2024年度业务收入 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 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
(二)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
拟任项目合伙人:于涛,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纪文凤,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娟娟,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1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3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7份
。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于 2025年 5月 12日经 2024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要求,致同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出具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就独立性、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工作重点及
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所在资质条件、执业记录等方面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
德准则,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确保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和独立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92df8e6-b4f9-4f01-b443-073bd9a36e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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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7│万马股份(002276):关于2026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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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及交易品种: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全球战略布局的展开,业务规模不
断扩大,为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
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等组合。
2.交易场所: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交易金额: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不超过 1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
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额度可以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
易的议案》。
5.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
期外汇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也会
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目的
进出口业务是公司主要业务之一,进出口收付汇结算方式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与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为规避汇率波动
对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影响,降低汇率变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程度,公司计划与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指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在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
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产
品组合。
(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针对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美元、欧元等与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
,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交易业务。
(四)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限
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不超过 1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
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额度可以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除缴纳一定比例保证金外,不需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涉
及募集资金。保证金比例根据具体协议确定。
(五)交易场所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资金来源
进行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套期保值的原则。在签订对外进出口合约时,应严格按照预测回款期限
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造成公司无法按照对
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产生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可能因延期交割造成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
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采用银行套期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订单确定后,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如果汇率发生巨
幅波动,银行套期汇率远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将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
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3.为防止外汇套期业务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外币应收项目管理,积极催收应收款项,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4.公司外汇套期保值须基于外币收款预测。
5.公司审计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四、远期外汇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
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
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关于 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办法(2024年 8月)》;
4.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c7e33f2-2cbc-4d0c-af7f-9905b4ea67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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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7│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年度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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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年度预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f3eab36-283d-4ea3-b41f-5a60945462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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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7│万马股份(002276):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转销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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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转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资产
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工程物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商誉等进行了清查盘点,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可
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会计准则计提减值准备。
经过测试,2025年公司对各类资产应计提减值准备 22,043.71万元,明细如下:
资产名称 2025 年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占 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
(万元)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应收票据 41.78 0.12%
应收账款 7,754.43 22.34%
其他应收款 182.72 0.53%
存货 2,856.86 8.23%
合同资产 403.24 1.16%
工程物资 424.59 1.22%
固定资产 1,458.66 4.20%
商誉 8,921.43 25.70%
合计 22,043.71 63.51%
注:单项数据加总数与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系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导致。
(二)2025年核转销资产情况
资产名称 类型 核销或转销资产账面价 已计提减值准备 核转销原因
值(万元) (万元)
应收账款 转销 51.34 51.34 抵债收回
其他应收款 转销 60.00 60.00 抵债收回
其他应收款 核销 29.00 29.00 无法收回
合计 140.34 140.34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转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合计 22,043.71万元,预计将减少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 22,043.71万元。
公司本次核转销资产原值合计 140.34 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转销坏账符合会计政策的要求和相关公司实际情况,核转
销客户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转销资产事项在公司预计范围内。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
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本公司
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坏账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
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或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
资产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 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 1:应收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 2:应收关联方组合
C、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 1:账龄组合
合同资产组合 2:关联方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
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 1:应收关联方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 2:应收账龄组合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
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持有信用级别一般的银行承兑汇票期末余额 76,828.23万元,商业承兑汇票 23,473.01万元,本期计提信用
减值损失 41.78万元。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 2025年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如下:
类型 项目 本期计提(万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2,504.32
其他应收款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5,250.11
其他应收款 182.72
合计 7,937.15
根据以上规定,合同资产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403.24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
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
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
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
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根据该标准,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856.86万元。
(三)工程物资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
类别 计提依据 本期计提(万元)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因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账面价值 424.59
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因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账面价值 1,458.66
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四)商誉资产减值损失确认标准及计提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根据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号——商誉减值》监管要求,公司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司因收购万马
特缆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本公司根据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预计未来 5年内现金流量,
其后年度采用的现金流量增长率与第五年一致,不会超过资产组经营业务的长期平均增长率。管理层根据过往表现及其对市场发展的
预期编制上述财务预算。计算未来现金流现值所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 12.22%(上期:12.11%),已反映了相对于有关分部的风险。
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本期期末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8,921.43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转销资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2026 年 4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 2025 年度资产减值
准备及核转销资产的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转销资产是根据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
进行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转销资产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
产价值。
五、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de165a2-8b4a-45a5-a026-e6498c72ba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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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7│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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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履职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次会议,全部议案均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决议情况
2025年4月7日 审议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2.关 一致通过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关于
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5.《关于计提2024年
度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资
产的议案》
审议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通过对致同所的审计工作的监督及评估,认为
的报告 致同所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
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
了各项审计任务。
2025年04月14日 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公司的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
假记载及误导性陈述等的情况。同意将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8月14日 审议2025年三季报中的财务信息 公司编制的 2025年第三季度报表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前三季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5年11月28日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珊女士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 本届董事会届满。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成立日期:2011年 12月 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
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
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 4月 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于 2025年 5月 12日经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三、2025 年年审会
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要求,致同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出具了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就独立性、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工作重点及
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致同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履行
了恰当、必要、充分的审计程序,形成了详细的审计工作底稿,并实施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程序。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所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检查和评价,认
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合伙人和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包括独立性、审计工作范围、审
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工作重点等。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致同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
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2026年 4月 21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
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严谨、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0042df5-9a8d-412e-81aa-46b6326308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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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7│万马股份(002276):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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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1日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
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
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2.合作银行
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拟合作银行的资产池服务能力、比较
优势等进行具体确定。
3.业务期间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4.业务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 30亿元的资产池额度,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资产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
人民币 3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
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
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及子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承兑
汇票、信用证等资产。同时,公司及子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收到承兑汇票、信用证后,公司及子公司可以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资产统一
存入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降低公司管理成本。
2.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承兑汇票、信用证等
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资产和待开应付有价票证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
资金利用率。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资产到期回款的入
账账户。入池质押资产和质押开出的有价票证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开立保证金账户
,可能给公司及子公司带来资金流动性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通过用新增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并在质押资产
到期后办理托收解付;若资产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资产额度不足,可能产生合作银行要求公司及子公司追加担保的风险
。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
解资产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资产入池,保证入池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资产池业务的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情况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
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资金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资金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d8123d6-ea0d-4818-b1b3-a2b0d7caf6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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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7│万马股份(002276):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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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让广大投资者进一
步了解公司 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7日(星期四)下午 15:00-17: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
”栏目举办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网址 http://irm.cninfo.com.cn
参加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赵健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刘珊女士;董事、董事会秘书逄轩先生;独立董
事李奇凤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本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 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
。本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76ce5c9-0926-4ee8-83e3-79ae5dae9d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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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7│万马股份(00227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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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
进行的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
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根据上述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自 2026年 1月 1日起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
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c9ee0d0-0d55-415f-9c42-e456c0dea1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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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7│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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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eae06b2-fd5c-4fc0-944a-4fee658394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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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7│万马股份(002276):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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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002276):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b0fad05-5ce5-4bb4-b914-7918eec7c4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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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7│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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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10583b6-e554-429f-af88-b4946d590e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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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7│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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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fc68a75-656f-45d8-8d0c-4a764c97f7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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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6│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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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77d9fe3-ea26-433a-82e1-14588255dc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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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6│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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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33f650e-46b9-4ed5-a58a-79e77f2f55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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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6│万马股份(002276):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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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002276):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7c8a565-a2be-4879-b03b-78304faa6f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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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5│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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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6a3391d-ee66-41d0-9443-beed3af86d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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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5│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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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e5c5642-8391-4868-aa3a-5f6d6c1962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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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5│万马股份(002276):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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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002276):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a731f55-78af-4cd0-97f6-561d8cd7c9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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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5│万马股份(002276):关于2026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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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002276):关于2026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aadab1d-36f2-47bc-8e89-7ae4ce5f57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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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5│万马股份(002276):关于2026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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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开展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从事与生产经营所
需的原材料相关的铜、铝、塑料、PVC 等期货、期权品种。交易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等场内交易。预计开展期货
、期权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 5.2亿元,期权套期保值时点持仓量不超过 3,000吨。
2.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开展期货
、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相关期货品种的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单纯套利性交易
操作,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开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但期货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从事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主要是通过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数量相当、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期权合约,以达到规
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公司仅限于从事与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相关的铜、铝、塑料、PVC等期货、期权品种。
2.交易金额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预计动用铜、铝、塑料、PVC 等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保证金合计最高额度为不超过 5.2亿元,铜、铝等期权
套期保值时点持仓量不超过 3,000 吨,业务期间为 2026 年度。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
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持仓时间原则上应当与现货市场承担风险的时间段相匹配,签订现货合同后,相应的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
则上不得超过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
3.交易方式
上海期货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等场内交易。
4.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在交易额度范围内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期限为 2026年度。
5.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
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由于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为铜、铝、塑料、PVC等,该类原料与期货、期权品种具有高度相关性,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较大,
在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时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较大的压力。董事会认为通过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价格波动风险是切实可行的
,对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为基本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
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摊平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原材料
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原材料成本价格或其上方卖出套保合约,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期权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
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风险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
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1.组织机构控制:公司成立套期保值领导小组、套期保值常务执行组及套期保值风控组,具体负责公司期货、期权业务。套期保
值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财务部、采购部、审计部、法务部等相关人员组成;常务执行组人员由套期保值领导小组确定,具体包括
期货经理、交易员、会计核算员、资金调拨员等人员;风控组人员由套期保值领导小组确定,具体由风控合规员等组成。公司各子公
司可按照实际状况,设立对应的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执行组及风控组,并明确小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依据制度制定对应的操
作细则,报公司期货、期权管理部门备案。
2.保值效果评价:公司财务部负责对保值的效果进行核算,并定期出具评价报告,以检验套期保值的有效性。
3.风险管理
(1)认真选择期货、期权经纪公司;合理设置套保业务组织机构和选择安排相应岗位业务人员。
(2)公司的期货、期权开户及经纪合同按程序签订。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操作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及时防范业务
中的操作风险。
(4)当公司发生套期保值风险时,期货、期权领导小组应立即召开会议,分析讨论风险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公司应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应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6)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境内期货从业人员,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7)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4.报告制度控制: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实行每日内部报告制度。期货常务执行组制作套保业务日报表,及时向期货领导小组报告当
日交易情况、交易结算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浮动盈亏和相关品种关联情况等;公司财务部门和期货、期权管理部门每月对保值规范
性和保值效果进行梳理、总结,并向期货领导小组汇报。
5.保密制度控制:公司期货、期权业务相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套期保值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情况与公
司期货交易有关的信息。
6.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
指南,对开展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关于 2026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 4月)》;
4.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2cbbffb-22d7-4200-ac6a-71b2b8c950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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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5│万马股份(002276):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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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002276):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141c546-381b-42f0-8c41-9b7c38aa0e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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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5│万马股份(002276):关于2026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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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002276):关于2026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c370ae0-3aca-4bde-96b3-1d006058fb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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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4│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奇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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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奇凤,女,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2006年至今任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教师、
硕士生导师;2022年 9月至今任潍坊综合保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 11月至今任潍坊保税港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
019 年 12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 6月至今任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 11月 28日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自 2025年 11月 28日任职以来,公司共召开 2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会,本人均积极参加。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类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型 次数 席次数 参与会议次 席次数 数 未亲自出席会
数 议
董事会 2 1 1 0 0 否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召开 1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均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提出关于拟聘财务负责人的审查意见;本人作为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该调整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是 2025年 11月 28日经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独立董事,任职
期间公司未举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等机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依托会计专业背景,
为公司财务管理提供针对性的意见与建议。自 2025 年 11 月 28 日至报告期末,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 2个工作日,符合独立董事履
职相关要求。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我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工作小组构成及人员独立性、关键审计内容等进行
了沟通,并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我积极利用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机会,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听取其诉求与建议,并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公
布本人电子邮箱,确保与投资者的交流渠道能够畅通,有效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对于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本人认为,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依据市场化、双方自愿
、公开、公平的原则开展,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经核查,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的承诺事项均按照约定有效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是2025年11月28日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是2025年11月28日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审核拟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相关材料。本人通过对候选人资料的查阅,
认为各位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选举、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当地物价水平调整了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本人认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相关规定,薪酬发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
利于调动公司治理层及管理层积极性。
(七)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本人是2025年11月28日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
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四、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liqifeng@sdu.edu.cn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公司在财务、投资、关联交易、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各方面均按照上市公司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操作。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独立履职,对公司重要事项决策进行审慎评估,客观、公正、独立地提出建议,有
效提升了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
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针对重大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同时,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奇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b3cd0e3-ed96-4d9a-8648-8530072bef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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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4│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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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周荣,男,中国国籍,1959 年出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资深首席专家,汽车标准化研究所原总
工程师,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原秘书长,中国电工学会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与试验专委会原副主任委员,国际标
准化组织 ISO 和国际电工组织 IEC注册专家,河北工业大学等高校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导师。先后主持或独自承担了国家科技部 863
项目、原机械工业部、天津市科委和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的科研项目 30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1项,中国汽车科技进步奖
三等奖 2项,天津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1项,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1项,教育部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1项,获国家发明专利(已授权)2
项,实用新型专利(已授权)7项,主持编写电动汽车国家标准 30项,编辑出版专著 2本,在核心科技刊物上发表 50多篇论文。201
9年 10月至 2025年 11月,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1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本人均积极参加,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类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型 次数 席次数 参与会议次 席次数 数 未亲自出席会
数 议
董事会 11 0 11 0 0 否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次审计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未出现无故缺席。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就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就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本人作为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根据其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情况合理。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减资退出持有的电腾云股权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专业意见。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我利用长期从事新能源汽车行业的经验,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的机会,与公司
董事、高管交流探讨新能源领域的产品战略定位、新产品研发方向,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达 15 个工作日,符合独立董事履职相关要求。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我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工作小组构成及人员独立性、关键审计内容等进行
了沟通,并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 年,我积极利用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机会,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听取其诉求与建议,并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公布本人电
子邮箱,确保与投资者的交流渠道能够畅通,有效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对于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前,本人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
表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依据市场化、双方自愿、公开、公平的原则开展,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
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的承诺事项均按照约定有效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重大事项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行。
(四)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
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
司聘请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审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健先生个人材料、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资料。本人
通过对候选人资料的查阅,认为各位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选举、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结合各位董事、高管人员的职责分工、年度指标分解情况,对各位
董事、高管年度薪酬进行核算。本人认为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相关规定,薪酬发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治理层及管理层积极性。
(六)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2025年 8月 1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对涉及的共计 19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214,39
0股进行回购注销。鉴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5.052元/股调整为 4.947元/股、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4.39元/股调整为 4.285元/股。同时,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限售期已经届满,公司对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
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相关程序的履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
四、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evzhr@163.com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公司在财务、投资、关联交易、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各方面均按照上市公司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操作。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独立履职,对公司重要事项决策进行审慎评估,客观、公正、独立地提出建议,有
效提升了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周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613af28-ceaa-421a-b94b-f1cdc7cdc2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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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0:04│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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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傅怀全,男,中国国籍,1968 年出生,本科毕业于南京审计大学会计专业、东南大学 EMBA、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
89年至 1997年,任职于连云港(正德)面粉厂有限公司,曾任财务部部长;1997年至 2001年,任职于连云港华瑞会计师事务所,曾
任所长;2001年至 2003年,任职于艾欧史密斯(中国)热水器有限公司,曾任审计经理;2003年至 2007年,任职于苏宁电器集团公
司,曾任审计总监;2007年至 2013年,任职于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曾任审计总监;2013年至 2019年,任职于海亮集团,曾
任董事局董事、集团副总裁、海亮股份监事会主席;曾任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秘书长;曾任浙江省内审协会上市公司分会会长。现任
浙江省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实务专家”、中国内审协会理事;2021年 1月至今,兼任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媒控股,00
0607)独立董事、2024 年 11 月至 2026 年 3月,兼任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西子洁能,002534),2020年 12月至
2025年 11月,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1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本人均积极参加,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类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型 次数 席次数 参与会议次 席次数 数 未亲自出席会
数 议
董事会 11 1 10 0 0 否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次审计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均未无故缺席。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就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就审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本人作为
提名委员会委员,研究董事、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其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根据其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合理。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未无故缺席。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关于减资退出持有的电腾云股权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专业意见。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我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以及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沟通等机会,对公司进
行现场调查和了解,听取相关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信息,深入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 15 个工作日,符合独立董事履职相关要求。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我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工作小组构成及人员独立性、关键审计内容等进行
了沟通,并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 年,我积极利用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机会,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听取其诉求与建议,并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公布本人电
子邮箱,确保与投资者的交流渠道能够畅通,有效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对于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前,本人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
表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依据市场化、双方自愿、公开、公平的原则开展,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
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的承诺事项均按照约定有效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
制,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行。
(四)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
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
司聘请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审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健先生个人材料、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资料。本人
通过对候选人资料的查阅,认为各位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选举、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给合各位董事、高管人员的职责分工、年度指标分解情况,对各位
董事、高管年度薪酬进行核算。本人认为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相关规定,薪酬发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治理层及管理层积极性。
(七)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2025年 8月 1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对涉及的共计 19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214,39
0股进行回购注销。鉴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5.052元/股调整为 4.947元/股、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4.39元/股调整为 4.285元/股。同时,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限售期已经届满,公司对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
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相关程序的履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
四、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hqfu.cpa@163.com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公司在财务、投资、关联交易、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各方面均按照上市公司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操作。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独立履职,对公司重要事项决策进行审慎评估,客观、公正、独立地提出建议,有
效提升了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傅怀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80f55dc-2a5d-4971-ac80-1a530e6f1478.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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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万马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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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万马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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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527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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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万马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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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万马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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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0/12245178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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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万马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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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万马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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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万马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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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1/12214323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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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万马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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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889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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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万马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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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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