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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76(万马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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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276 万马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7 19:54 │万马股份(00227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7-17 19:50 │万马股份(00227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7-16 19:57 │万马股份(002276):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获得青岛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 ├─────────┼──────────────────────────────────────────────┤ │2026-07-01 19:06 │万马股份(002276):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01 17:34 │万马股份(00227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24 15:56 │万马股份(002276):万马股份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2025年度) │ ├─────────┼──────────────────────────────────────────────┤ │2026-06-05 17:22 │万马股份(002276):万马股份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 ├─────────┼──────────────────────────────────────────────┤ │2026-06-03 17:52 │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13 19:03 │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3 19:03 │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 2026-07-17 19:54│万马股份(00227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万马股份(00227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3e2cb811-4ab8-45dd-8b44-3672031be898.PDF ─────────┬──────────────────────────────────────────────── 2026-07-17 19:50│万马股份(00227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万马股份(00227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5f9e093b-6bcc-47ed-8077-b42ba551cd3c.PDF ─────────┬──────────────────────────────────────────────── 2026-07-16 19:57│万马股份(002276):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获得青岛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 H股股票 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青岛市国资委”)出具的《青岛市国资委关于浙江万马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 H股股票有关事宜的批复》(青国资委〔2026〕71号)(以下简称“批复”)。根据批复,青岛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 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总体方案。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和香港证券及期 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备案。 本次发行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根据本次发行上市 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049a9eac-99d0-4eef-a32e-d6cedcbea39a.PDF ─────────┬──────────────────────────────────────────────── 2026-07-01 19:06│万马股份(002276):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万马股份(002276):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dcf9a76d-2afe-451c-bafb-1764546e60bf.pdf ─────────┬──────────────────────────────────────────────── 2026-07-01 17:34│万马股份(00227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万马股份(00227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88bc2779-e7ad-415c-a0a0-57b99908c1e7.PDF ─────────┬──────────────────────────────────────────────── 2026-06-24 15:56│万马股份(002276):万马股份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 │年度) ─────────┴──────────────────────────────────────────────── 万马股份(002276):万马股份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fc37bebc-93ad-4d44-9772-97a2be1d1035.PDF ─────────┬──────────────────────────────────────────────── 2026-06-05 17:22│万马股份(002276):万马股份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 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维持“21 万马 01”和“23 万马 MTN001(科创票据)”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 稳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541381b0-96b1-403b-851a-0bf2f5afbd2b.PDF ─────────┬──────────────────────────────────────────────── 2026-06-03 17:52│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3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6年 5月 13日,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011,075,446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5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6-013)详 见巨潮资讯网 2026年 4月 23日公告。 2.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出现股份回购等使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分红金额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11,075,4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55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股派 0.49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1000 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5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51 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8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 咨询联系人:逄轩、邵淑青 咨询电话:0571-63755256 传真电话:0571-63755256 七、备查文件 1.结算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07472f88-8e9f-462c-a97d-c786a266d757.PDF ─────────┬──────────────────────────────────────────────── 2026-05-13 19:03│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5e7affd8-f4dc-4cc6-a74f-3fd52372b9bb.PDF ─────────┬──────────────────────────────────────────────── 2026-05-13 19:03│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3日 14:30,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 2159号办公大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988人,代表股份 273,150,2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1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3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86人,代表股份 273,017,7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00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85人,代表股份 14,041,9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85人,代表股份 14,041,9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88%。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1.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68,211,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918%;反对 4,681,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38%;弃权 257,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4%。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6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68,196,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65%;反对 4,728,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10%;弃权 225,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5%。 3.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8,237,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13%;反对 4,765,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46%;弃权 1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1%。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表决情况:同意 9,128,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0116%;反对 4,765,35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366%;弃权 1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18%。 4.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68,158,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24%;反对 4,732,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25%;弃权 259,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0%。 5.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082,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787%;反对 5,922,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82%;弃权 14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1%。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表决情况:同意 7,974,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7903%;反对 5,922,478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771%;弃权 14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26%。 6.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879,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703%;反对 5,126,2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67%;弃权 1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9%。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表决情况:同意 8,771,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635%;反对 5,126,25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5067%;弃权 14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98%。 7.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 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267,873,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81%;反对 5,037,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42%;弃权 23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8%。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表决情况:同意 8,764,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193%;反对 5,037,35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736%;弃权 23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70%。 8.审议通过《2026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7,741,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674%;反对 5,102,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90%;弃权 17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6%。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表决情况:同意 8,765,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243%;反对 5,102,65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387%;弃权 17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70%。 9.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8,490,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939%;反对 4,497,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67%;弃权 16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4%。10.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 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3,989,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463%;反对 8,999,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46%;弃权 1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2%。11.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 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268,452,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800%;反对 4,552,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65%;弃权 14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5%。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的表决情况:同意 9,343,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5413%;反对 4,552,052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4176%;弃权 14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12%。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上,独立董事杨黎明先生、李奇凤女士、李勇先生就 2025年度履职情况作了述职。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内容 已于 2026年 4月 2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吕炜劼、王挺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cbefc811-f114-407d-a177-ad4d61b458ed.PDF ─────────┬──────────────────────────────────────────────── 2026-04-30 00:00│万马股份(00227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万马股份(00227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6f370c1-6907-4186-9ae8-109aadb6afa2.PDF ─────────┬──────────────────────────────────────────────── 2026-04-30 00:00│万马股份(002276):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 4月 24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 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健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 ,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会议过半数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3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8 )。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16fcb64-dbe4-46c2-9a94-7c4e708eb629.PDF ─────────┬──────────────────────────────────────────────── 2026-04-22 20:07│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一、审议程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审字(2026)第 320A01471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7,113,536.5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2,425,563.50元后,减去应付普通股股利50,714,491.80元,加上上年 结存未分配利润 2,839,700,008.70元,本年度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3,113,673,489.98元。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113,673,489.98元,母公司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860,256 ,992.86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860,256,992.86元。期末公司总股本 为 1,011,075,446股。 3.为回报股东,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 ,011,075,4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5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 55,609,14 9.5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 4.2025 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公司 2025 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55,609,149.53元,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比例为 16.02%。 (二)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出现股份回购等使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5,609,149.53 50,714,491.80 55,785,940.97 回购注销总额(元) 135,371,899.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47,113,536.58 341,165,194.38 555,405,257.5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113,673,489.98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860,256,992.86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62,109,582.3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135,371,899.4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414,561,329.5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297,481,481.75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 2023-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金额为 162,109,582.30元,2023-2025年累计回购注销总额为 135,371,899.45元,2023-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 297 ,481,481.75元,占公司 2023-2025年年均净利润的 71.76%,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 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股东回报规划。 1.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 30% 的原因 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随着业务规模持续扩张、全球化战略推进,海内外项目建设、研发创新投入不断增 加。同时,经营规模扩大导致流动资金垫支需求上升,为保障日常经营周转、满足项目资金需求、提升财务稳健性与抗风险能力,公 司需留存必要资金支持中长期发展,因此本次现金分红比例低于当年净利润 30%,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2.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公司 2025 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海内外项目投资建设、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投入、日常经营周转 及流动资金补充,保障公司战略实施与可持续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3.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为中小股东行使表决权提供便利 。公司通过投资者热线、专用邮箱、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等渠道,主动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充分听取意见诉求,及时答 复相关问题,接受投资者建议与监督,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持续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与盈利水平,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统筹公司发展与股东回报;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防范资金风险;保持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坚持以稳定业绩与现金分红回报股东,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三)最近两个会计年度非金融业上市公司相关资产情况说明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2025),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 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的合计金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39%、0.37%,低于总资产的 50%。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9bb0af6-824e-47eb-8f1b-dcd8e995ed8d.PDF ─────────┬──────────────────────────────────────────────── 2026-04-22 20:07│万马股份(002276):关于2026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关于 2026 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随着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业务发展和全球战略布局的展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为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 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在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 期权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等组合。 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产品需要出口海外市场,同时需要从海外进口原材料及设备。受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 波动较为频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 况,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财务稳健性。 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合约期限:与基础业务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2.交易对手: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资格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 3.流动性安排: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背景,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外汇收支期限相匹配,不会对公司 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套期保值的原则。在签订对外进出口合约时,应严格按照预测回款期限 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造成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产生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可能因延期交割造成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采用银行套期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订单确定后,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如果汇率发生巨幅 波动,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套期汇率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将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 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3.为防止外汇套期业务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外币应收项目管理,积极催收应收款项,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4.公司外汇套期保值须基于外币收款预测。 5.公司审计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七、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 、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 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64044a4-c5f8-4fde-a9db-ec1bcfca4329.PDF ─────────┬──────────────────────────────────────────────── 2026-04-22 20:07│万马股份(002276):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公司 2 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实施。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任职,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且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3)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5万元/年(税前)。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且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 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878cec4-d23b-448e-93bf-8ba69876510d.PDF ─────────┬──────────────────────────────────────────────── 2026-04-22 20:07│万马股份(002276):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万马股份(002276):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648635f-91e6-451c-a0f1-4e6c91751717.PDF ─────────┬──────────────────────────────────────────────── 2026-04-22 20:07│万马股份(002276):关于2026年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公司开展大宗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铜、塑料是商品期货市场里主要的交易品种之一,其周期性特征导致了铜、塑料价格大幅度的波动,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利润稳 定产生了很大影响,增加了经营风险。 2025年全年铜现货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如下:(单位:元/吨) 2025年全年 PVC现货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如下:(单位:元/吨) 2025年全年 LLDPE现货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如下:(单位:元/吨) 为规避原料价格剧烈波动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波动,我们认为公司有必要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二、公司开展大宗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的大宗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将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大宗商品期货品种,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 何投机交易。 2.投入金额及业务期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当期现有大宗商品库存数量及预计采购数为测算基准确定套期保值的数量,公司投入保证金不超过人 民币 5.2亿元进行大宗商品套期保值。公司铜、铝等期权套期保值时点持仓量不超过 3,000吨。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操 作。 三、公司开展大宗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1.公司已经具备了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条件 (1)公司设立套期保值领导小组、组建套期保值常务执行组、风控组,负责期货业务相关事项,并通过期货公司开户。 (2)公司已经发布的《万马股份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作为进行期货投资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其对投资 业务额度、投资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 能够有效地保证期货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3)公司目前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大宗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及后续护盘资金。 2.公司应对期货、期权保值业务风险的具体措施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公司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 ,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 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 ,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而造成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 境内期货投资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 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5)会计风险:公司期货交易持仓的公允价值随市场价格波动可能给公司财务报表带来的影响,进而影响财务绩效。公司将遵 照《企业会计准则》,合理进行会计处理工作。 (6)技术风险:从交易到资金设置、风险控制,到与期货公司的联络,内部系统的稳定与期货交易的匹配等,存在着因系统崩 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公司将配备多条交易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四、开展期货、期权保值业务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分析 1.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通过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由于铜、铝、塑料等商品价格的不规则波动所 带来的风险,降低其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2.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公司期货、期权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执行。开展套期保值所使用的大宗商品期货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 将计入公司的当期损益,从而将增加或减少公司利润水平。 五、结论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自身经营状况以及国内国外的经济形势分析,参考国内相关大型经营企业的经验和惯例,公司在相关批准范 围内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地规避原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生产经营成本,稳定产品利润水平。 整体上看,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可行性,有利于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经营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3105821d-e0a8-4ca4-a74d-4a92582fae7c.PDF ─────────┬──────────────────────────────────────────────── 2026-04-22 20:07│万马股份(002276):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致同所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 12月 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 400人。 致同所 2024年度业务收入 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 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 (二)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 拟任项目合伙人:于涛,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纪文凤,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娟娟,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1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3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7份 。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于 2025年 5月 12日经 2024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要求,致同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出具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就独立性、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工作重点及 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所在资质条件、执业记录等方面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 德准则,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确保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和独立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92df8e6-b4f9-4f01-b443-073bd9a36e17.PDF ─────────┬──────────────────────────────────────────────── 2026-04-22 20:07│万马股份(002276):关于2026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及交易品种: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随着公司业务发展和全球战略布局的展开,业务规模不 断扩大,为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利润的影响,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 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产品等组合。 2.交易场所: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交易金额: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不超过 1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 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额度可以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 易的议案》。 5.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 期外汇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也会 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目的 进出口业务是公司主要业务之一,进出口收付汇结算方式主要外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与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为规避汇率波动 对公司进出口业务的影响,降低汇率变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程度,公司计划与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指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在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 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产 品组合。 (三)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针对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美元、欧元等与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 ,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交易业务。 (四)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限 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不超过 1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内任一时 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上述额度可以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时,除缴纳一定比例保证金外,不需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使用公司自有资金,不涉 及募集资金。保证金比例根据具体协议确定。 (五)交易场所 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资金来源 进行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套期保值的原则。在签订对外进出口合约时,应严格按照预测回款期限 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造成公司无法按照对 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产生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可能因延期交割造成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 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采用银行套期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订单确定后,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如果汇率发生巨 幅波动,银行套期汇率远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将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 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3.为防止外汇套期业务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外币应收项目管理,积极催收应收款项,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4.公司外汇套期保值须基于外币收款预测。 5.公司审计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四、远期外汇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 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 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关于 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办法(2024年 8月)》; 4.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c7e33f2-2cbc-4d0c-af7f-9905b4ea67f0.PDF ─────────┬──────────────────────────────────────────────── 2026-04-22 20:07│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年度预算报告 ─────────┴──────────────────────────────────────────────── 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年度预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f3eab36-283d-4ea3-b41f-5a60945462a3.PDF ─────────┬──────────────────────────────────────────────── 2026-04-22 20:07│万马股份(002276):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及核转销资产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转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资产 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工程物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商誉等进行了清查盘点,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可 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会计准则计提减值准备。 经过测试,2025年公司对各类资产应计提减值准备 22,043.71万元,明细如下: 资产名称 2025 年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占 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 (万元)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应收票据 41.78 0.12% 应收账款 7,754.43 22.34% 其他应收款 182.72 0.53% 存货 2,856.86 8.23% 合同资产 403.24 1.16% 工程物资 424.59 1.22% 固定资产 1,458.66 4.20% 商誉 8,921.43 25.70% 合计 22,043.71 63.51% 注:单项数据加总数与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系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导致。 (二)2025年核转销资产情况 资产名称 类型 核销或转销资产账面价 已计提减值准备 核转销原因 值(万元) (万元) 应收账款 转销 51.34 51.34 抵债收回 其他应收款 转销 60.00 60.00 抵债收回 其他应收款 核销 29.00 29.00 无法收回 合计 140.34 140.34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转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合计 22,043.71万元,预计将减少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 22,043.71万元。 公司本次核转销资产原值合计 140.34 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转销坏账符合会计政策的要求和相关公司实际情况,核转 销客户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转销资产事项在公司预计范围内。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应收款项,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 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本公司 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坏账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 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或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合同 资产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 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 1:应收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 2:应收关联方组合 C、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 1:账龄组合 合同资产组合 2:关联方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 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 1:应收关联方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 2:应收账龄组合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 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持有信用级别一般的银行承兑汇票期末余额 76,828.23万元,商业承兑汇票 23,473.01万元,本期计提信用 减值损失 41.78万元。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 2025年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如下: 类型 项目 本期计提(万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2,504.32 其他应收款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5,250.11 其他应收款 182.72 合计 7,937.15 根据以上规定,合同资产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403.24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 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 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 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 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根据该标准,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856.86万元。 (三)工程物资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 类别 计提依据 本期计提(万元)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因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账面价值 424.59 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因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账面价值 1,458.66 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四)商誉资产减值损失确认标准及计提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根据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号——商誉减值》监管要求,公司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司因收购万马 特缆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本公司根据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预计未来 5年内现金流量, 其后年度采用的现金流量增长率与第五年一致,不会超过资产组经营业务的长期平均增长率。管理层根据过往表现及其对市场发展的 预期编制上述财务预算。计算未来现金流现值所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 12.22%(上期:12.11%),已反映了相对于有关分部的风险。 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本期期末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8,921.43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转销资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2026 年 4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 2025 年度资产减值 准备及核转销资产的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转销资产是根据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 进行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转销资产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 产价值。 五、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de165a2-8b4a-45a5-a026-e6498c72ba0e.PDF ─────────┬──────────────────────────────────────────────── 2026-04-22 20:07│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评估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履职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次会议,全部议案均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决议情况 2025年4月7日 审议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2.关 一致通过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关于 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5.《关于计提2024年 度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资 产的议案》 审议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通过对致同所的审计工作的监督及评估,认为 的报告 致同所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 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 了各项审计任务。 2025年04月14日 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公司的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 假记载及误导性陈述等的情况。同意将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8月14日 审议2025年三季报中的财务信息 公司编制的 2025年第三季度报表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公司前三季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5年11月28日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珊女士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 本届董事会届满。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 成立日期:2011年 12月 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1,36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26.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 29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 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 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 4月 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于 2025年 5月 12日经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三、2025 年年审会 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要求,致同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出具了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就独立性、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工作重点及 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致同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履行 了恰当、必要、充分的审计程序,形成了详细的审计工作底稿,并实施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程序。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所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检查和评价,认 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合伙人和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包括独立性、审计工作范围、审 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工作重点等。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致同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 告的出具情况等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2026年 4月 21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 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 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严谨、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0042df5-9a8d-412e-81aa-46b63263082d.PDF ─────────┬──────────────────────────────────────────────── 2026-04-22 20:07│万马股份(002276):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1日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亿元的资产池业务,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 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 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2.合作银行 公司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拟合作银行的资产池服务能力、比较 优势等进行具体确定。 3.业务期间 上述资产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4.业务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 30亿元的资产池额度,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资产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 人民币 30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 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 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及子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承兑 汇票、信用证等资产。同时,公司及子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的方式结算。 1.收到承兑汇票、信用证后,公司及子公司可以通过资产池业务将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资产统一 存入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降低公司管理成本。 2.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利用资产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承兑汇票、信用证等 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资产池业务,可以将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资产和待开应付有价票证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 资金利用率。 三、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资产到期回款的入 账账户。入池质押资产和质押开出的有价票证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开立保证金账户 ,可能给公司及子公司带来资金流动性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通过用新增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并在质押资产 到期后办理托收解付;若资产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资产额度不足,可能产生合作银行要求公司及子公司追加担保的风险 。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 解资产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资产入池,保证入池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资产池业务的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情况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 子公司可以使用的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资金部负责组织实施资产池业务。公司资金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资产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d8123d6-ea0d-4818-b1b3-a2b0d7caf6b8.PDF ─────────┬──────────────────────────────────────────────── 2026-04-22 20:07│万马股份(002276):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3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让广大投资者进一 步了解公司 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6年 5月 7日(星期四)下午 15:00-17:0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 ”栏目举办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网址 http://irm.cninfo.com.cn 参加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赵健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刘珊女士;董事、董事会秘书逄轩先生;独立董 事李奇凤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本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 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 。本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76ce5c9-0926-4ee8-83e3-79ae5dae9d1d.PDF ─────────┬──────────────────────────────────────────────── 2026-04-22 20:07│万马股份(00227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 进行的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 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根据上述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自 2026年 1月 1日起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 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c9ee0d0-0d55-415f-9c42-e456c0dea199.PDF ─────────┬──────────────────────────────────────────────── 2026-04-22 20:07│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eae06b2-fd5c-4fc0-944a-4fee658394ce.PDF ─────────┬──────────────────────────────────────────────── 2026-04-22 20:07│万马股份(002276):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 万马股份(002276):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b0fad05-5ce5-4bb4-b914-7918eec7c429.PDF ─────────┬──────────────────────────────────────────────── 2026-04-22 20:07│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 ─────────┴──────────────────────────────────────────────── 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10583b6-e554-429f-af88-b4946d590ef4.PDF ─────────┬──────────────────────────────────────────────── 2026-04-22 20:07│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fc68a75-656f-45d8-8d0c-4a764c97f78f.PDF ─────────┬──────────────────────────────────────────────── 2026-04-22 20:06│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77d9fe3-ea26-433a-82e1-14588255dc79.PDF ─────────┬──────────────────────────────────────────────── 2026-04-22 20:06│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年度报告 ─────────┴──────────────────────────────────────────────── 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33f650e-46b9-4ed5-a58a-79e77f2f5592.PDF ─────────┬──────────────────────────────────────────────── 2026-04-22 20:06│万马股份(002276):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万马股份(002276):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7c8a565-a2be-4879-b03b-78304faa6f71.PDF ─────────┬──────────────────────────────────────────────── 2026-04-22 20:05│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26a3391d-ee66-41d0-9443-beed3af86d4e.PDF ─────────┬──────────────────────────────────────────────── 2026-04-22 20:05│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e5c5642-8391-4868-aa3a-5f6d6c1962a7.PDF ─────────┬──────────────────────────────────────────────── 2026-04-22 20:05│万马股份(002276):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万马股份(002276):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a731f55-78af-4cd0-97f6-561d8cd7c991.PDF ─────────┬──────────────────────────────────────────────── 2026-04-22 20:05│万马股份(002276):关于2026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万马股份(002276):关于2026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aadab1d-36f2-47bc-8e89-7ae4ce5f577b.PDF ─────────┬──────────────────────────────────────────────── 2026-04-22 20:05│万马股份(002276):关于2026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实际需要开展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从事与生产经营所 需的原材料相关的铜、铝、塑料、PVC 等期货、期权品种。交易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等场内交易。预计开展期货 、期权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合计最高额度不超过 5.2亿元,期权套期保值时点持仓量不超过 3,000吨。 2.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开展期货 、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相关期货品种的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单纯套利性交易 操作,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开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但期货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从事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主要是通过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数量相当、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期权合约,以达到规 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公司仅限于从事与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相关的铜、铝、塑料、PVC等期货、期权品种。 2.交易金额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预计动用铜、铝、塑料、PVC 等期货套期保值交易的保证金合计最高额度为不超过 5.2亿元,铜、铝等期权 套期保值时点持仓量不超过 3,000 吨,业务期间为 2026 年度。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 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持仓时间原则上应当与现货市场承担风险的时间段相匹配,签订现货合同后,相应的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 则上不得超过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 3.交易方式 上海期货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等场内交易。 4.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在交易额度范围内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期限为 2026年度。 5.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 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由于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为铜、铝、塑料、PVC等,该类原料与期货、期权品种具有高度相关性,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较大, 在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时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较大的压力。董事会认为通过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价格波动风险是切实可行的 ,对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为基本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 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摊平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原材料 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实现在原材料成本价格或其上方卖出套保合约,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期权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 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风险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根据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 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1.组织机构控制:公司成立套期保值领导小组、套期保值常务执行组及套期保值风控组,具体负责公司期货、期权业务。套期保 值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财务部、采购部、审计部、法务部等相关人员组成;常务执行组人员由套期保值领导小组确定,具体包括 期货经理、交易员、会计核算员、资金调拨员等人员;风控组人员由套期保值领导小组确定,具体由风控合规员等组成。公司各子公 司可按照实际状况,设立对应的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执行组及风控组,并明确小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分工,依据制度制定对应的操 作细则,报公司期货、期权管理部门备案。 2.保值效果评价:公司财务部负责对保值的效果进行核算,并定期出具评价报告,以检验套期保值的有效性。 3.风险管理 (1)认真选择期货、期权经纪公司;合理设置套保业务组织机构和选择安排相应岗位业务人员。 (2)公司的期货、期权开户及经纪合同按程序签订。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操作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及时防范业务 中的操作风险。 (4)当公司发生套期保值风险时,期货、期权领导小组应立即召开会议,分析讨论风险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公司应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应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6)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境内期货从业人员,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7)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4.报告制度控制: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实行每日内部报告制度。期货常务执行组制作套保业务日报表,及时向期货领导小组报告当 日交易情况、交易结算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浮动盈亏和相关品种关联情况等;公司财务部门和期货、期权管理部门每月对保值规范 性和保值效果进行梳理、总结,并向期货领导小组汇报。 5.保密制度控制:公司期货、期权业务相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套期保值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情况与公 司期货交易有关的信息。 6.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 指南,对开展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关于 2026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 4月)》; 4.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2cbbffb-22d7-4200-ac6a-71b2b8c950c4.PDF ─────────┬──────────────────────────────────────────────── 2026-04-22 20:05│万马股份(002276):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万马股份(002276):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141c546-381b-42f0-8c41-9b7c38aa0ed7.PDF ─────────┬──────────────────────────────────────────────── 2026-04-22 20:05│万马股份(002276):关于2026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万马股份(002276):关于2026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c370ae0-3aca-4bde-96b3-1d006058fb43.PDF ─────────┬──────────────────────────────────────────────── 2026-04-22 20:04│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奇凤) ─────────┴──────────────────────────────────────────────── 作为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奇凤,女,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2006年至今任山东大学管理学院教师、 硕士生导师;2022年 9月至今任潍坊综合保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 11月至今任潍坊保税港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 019 年 12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 6月至今任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 11月 28日起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自 2025年 11月 28日任职以来,公司共召开 2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会,本人均积极参加。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类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型 次数 席次数 参与会议次 席次数 数 未亲自出席会 数 议 董事会 2 1 1 0 0 否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召开 1次审计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均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提出关于拟聘财务负责人的审查意见;本人作为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该调整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是 2025年 11月 28日经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独立董事,任职 期间公司未举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等机会,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并依托会计专业背景, 为公司财务管理提供针对性的意见与建议。自 2025 年 11 月 28 日至报告期末,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 2个工作日,符合独立董事履 职相关要求。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我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工作小组构成及人员独立性、关键审计内容等进行 了沟通,并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我积极利用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机会,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听取其诉求与建议,并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公 布本人电子邮箱,确保与投资者的交流渠道能够畅通,有效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对于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本人认为,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依据市场化、双方自愿 、公开、公平的原则开展,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经核查,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的承诺事项均按照约定有效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是2025年11月28日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是2025年11月28日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审核拟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相关材料。本人通过对候选人资料的查阅, 认为各位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选举、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当地物价水平调整了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本人认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相关规定,薪酬发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 利于调动公司治理层及管理层积极性。 (七)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本人是2025年11月28日经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 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四、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liqifeng@sdu.edu.cn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公司在财务、投资、关联交易、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各方面均按照上市公司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操作。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独立履职,对公司重要事项决策进行审慎评估,客观、公正、独立地提出建议,有 效提升了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 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针对重大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同时,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李奇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b3cd0e3-ed96-4d9a-8648-8530072bef5d.PDF ─────────┬──────────────────────────────────────────────── 2026-04-22 20:04│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荣) ─────────┴──────────────────────────────────────────────── 作为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周荣,男,中国国籍,1959 年出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资深首席专家,汽车标准化研究所原总 工程师,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原秘书长,中国电工学会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与试验专委会原副主任委员,国际标 准化组织 ISO 和国际电工组织 IEC注册专家,河北工业大学等高校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导师。先后主持或独自承担了国家科技部 863 项目、原机械工业部、天津市科委和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的科研项目 30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1项,中国汽车科技进步奖 三等奖 2项,天津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1项,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1项,教育部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1项,获国家发明专利(已授权)2 项,实用新型专利(已授权)7项,主持编写电动汽车国家标准 30项,编辑出版专著 2本,在核心科技刊物上发表 50多篇论文。201 9年 10月至 2025年 11月,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1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本人均积极参加,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类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型 次数 席次数 参与会议次 席次数 数 未亲自出席会 数 议 董事会 11 0 11 0 0 否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次审计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未出现无故缺席。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就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就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本人作为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根据其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情况合理。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减资退出持有的电腾云股权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专业意见。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我利用长期从事新能源汽车行业的经验,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的机会,与公司 董事、高管交流探讨新能源领域的产品战略定位、新产品研发方向,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达 15 个工作日,符合独立董事履职相关要求。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我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工作小组构成及人员独立性、关键审计内容等进行 了沟通,并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 年,我积极利用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机会,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听取其诉求与建议,并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公布本人电 子邮箱,确保与投资者的交流渠道能够畅通,有效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对于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前,本人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 表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依据市场化、双方自愿、公开、公平的原则开展,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 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的承诺事项均按照约定有效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重大事项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行。 (四)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 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 司聘请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审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健先生个人材料、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资料。本人 通过对候选人资料的查阅,认为各位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选举、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结合各位董事、高管人员的职责分工、年度指标分解情况,对各位 董事、高管年度薪酬进行核算。本人认为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相关规定,薪酬发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治理层及管理层积极性。 (六)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2025年 8月 1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对涉及的共计 19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214,39 0股进行回购注销。鉴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5.052元/股调整为 4.947元/股、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4.39元/股调整为 4.285元/股。同时,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限售期已经届满,公司对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 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相关程序的履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 四、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evzhr@163.com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公司在财务、投资、关联交易、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各方面均按照上市公司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操作。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独立履职,对公司重要事项决策进行审慎评估,客观、公正、独立地提出建议,有 效提升了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周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613af28-ceaa-421a-b94b-f1cdc7cdc266.PDF ─────────┬──────────────────────────────────────────────── 2026-04-22 20:04│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傅怀全) ─────────┴──────────────────────────────────────────────── 作为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傅怀全,男,中国国籍,1968 年出生,本科毕业于南京审计大学会计专业、东南大学 EMBA、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 89年至 1997年,任职于连云港(正德)面粉厂有限公司,曾任财务部部长;1997年至 2001年,任职于连云港华瑞会计师事务所,曾 任所长;2001年至 2003年,任职于艾欧史密斯(中国)热水器有限公司,曾任审计经理;2003年至 2007年,任职于苏宁电器集团公 司,曾任审计总监;2007年至 2013年,任职于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曾任审计总监;2013年至 2019年,任职于海亮集团,曾 任董事局董事、集团副总裁、海亮股份监事会主席;曾任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秘书长;曾任浙江省内审协会上市公司分会会长。现任 浙江省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实务专家”、中国内审协会理事;2021年 1月至今,兼任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媒控股,00 0607)独立董事、2024 年 11 月至 2026 年 3月,兼任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西子洁能,002534),2020年 12月至 2025年 11月,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1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会,本人均积极参加,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类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型 次数 席次数 参与会议次 席次数 数 未亲自出席会 数 议 董事会 11 1 10 0 0 否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次审计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均未无故缺席。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就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就审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本人作为 提名委员会委员,研究董事、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其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根据其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合理。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未无故缺席。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关于减资退出持有的电腾云股权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专业意见。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我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以及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沟通等机会,对公司进 行现场调查和了解,听取相关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信息,深入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 15 个工作日,符合独立董事履职相关要求。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我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工作小组构成及人员独立性、关键审计内容等进行 了沟通,并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 年,我积极利用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机会,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听取其诉求与建议,并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公布本人电 子邮箱,确保与投资者的交流渠道能够畅通,有效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对于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前,本人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 表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依据市场化、双方自愿、公开、公平的原则开展,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 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的承诺事项均按照约定有效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 制,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行。 (四)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 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 司聘请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审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健先生个人材料、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资料。本人 通过对候选人资料的查阅,认为各位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选举、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给合各位董事、高管人员的职责分工、年度指标分解情况,对各位 董事、高管年度薪酬进行核算。本人认为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相关规定,薪酬发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治理层及管理层积极性。 (七)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2025年 8月 1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对涉及的共计 19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214,39 0股进行回购注销。鉴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5.052元/股调整为 4.947元/股、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4.39元/股调整为 4.285元/股。同时,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限售期已经届满,公司对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 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相关程序的履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 四、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hqfu.cpa@163.com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公司在财务、投资、关联交易、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各方面均按照上市公司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操作。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独立履职,对公司重要事项决策进行审慎评估,客观、公正、独立地提出建议,有 效提升了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傅怀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80f55dc-2a5d-4971-ac80-1a530e6f1478.PDF ─────────┬──────────────────────────────────────────────── 2026-04-22 20:04│万马股份(002276):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 2025 年度在公司担任 独立董事的傅怀全、周荣、杨黎明、李奇凤、李勇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傅怀全、周荣、杨黎明、李奇凤、李勇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未 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5b7ce140-878e-4293-b15a-ccc6a9e2acee.PDF ─────────┬──────────────────────────────────────────────── 2026-04-22 20:04│万马股份(00227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 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 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 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 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 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 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主营业务增长,防止短期行为,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 (四) 薪酬标准以公开、公正、透明为原则,参照目前的实际收入水平确定,既要有利于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又要符合企业 的实际情况; (五) 薪酬收入坚持“有奖有罚、奖罚对等、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六) 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 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以及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审查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对其进行定期考核,提交考核评价意见和独立董事互评结果 ;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 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 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 体理由,并进行披露。第五条 董事报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七条 公司应当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程序。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第八条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九条 公司业绩如果发生亏损,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 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三章 薪酬结构、发放及调整 第十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公司董事在公司任职,按照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 酬。 第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第十二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 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且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一) 基本薪酬:公司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确定; 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目标为基础,并结合其签订的年度个人工作目标计划,每年度根据当期考核结果统算后兑付,且应依据 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其中 15%-40%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二) 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职业经理人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 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第十三条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工作中取得重大突出成绩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向董事会提出给予有关 人员以单项特别奖励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补贴的补充。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五条 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与任命、续聘挂钩,公司有权依据考核结果依法定程序对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进行相应调整 。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 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酬 或补贴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 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或补贴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 公司盈利状况; (四) 组织结构调整; (五) 岗位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薪酬调整方案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实施。 第十七条 公司《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 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十八条 本制度所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或扣减下列各项税费和款项后,向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支付: (一) 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 (二)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中需由个人支付的部分; (三) 向公司借取的到期未归还借款; (四) 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应由个人承担或缴纳的款项。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日后制定或修改的规章与规范性文件、深交所日后颁布或修订的业务规则 ,以及公司日后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冲突的,按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仅作为建立公司薪酬管理体系的总则,具体薪酬标准与方案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目标制定,并提 交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会批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修改时亦同。公司于 2024 年 8月发布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cc99e2d-ffa9-47c6-930f-f320972af04f.PDF ─────────┬──────────────────────────────────────────────── 2026-04-22 20:04│万马股份(002276):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万马股份(002276):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e69d1391-816b-4d5e-a394-cc113a665622.PDF ─────────┬──────────────────────────────────────────────── 2026-04-22 20:04│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勇) ─────────┴──────────────────────────────────────────────── 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701656c-aa54-40fc-b209-a8f270d5fcfe.PDF ─────────┬──────────────────────────────────────────────── 2026-04-22 20:04│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黎明) ─────────┴──────────────────────────────────────────────── 作为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年任职期间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维护了 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黎明,男,中国国籍,1955年出生,本科学历。1982年 1月至 2006年 12月,历任武汉高压研究所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主任、主任;2006 年 12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武汉高压研究院电缆技术研究所所长;2008 年 7 月至 2 013 年 8 月,任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2013年 8月至 2015年 9月,任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首席电缆专家;2015年 9月至 2024年 11月,在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承担国网柔性直流电缆科研项目研究;2024年5月至今,任中国电力设备管理协会电缆及连接 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IEEE 高级会员。2024 年 12 月至今,任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2月至今,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3次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会,本人均积极参加,报告期内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类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型 次数 席次数 参与会议次 席次数 数 未亲自出席会 数 议 董事会 13 1 12 0 0 否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 4次审计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本人是 2025年 11月 28日经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审计 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参加1次审计委员会,3次提名委员会,均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提出关于拟聘财务负责人的审查意见;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 任委员,研究董事、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其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本人作为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及时传递 行业发展动态信息,并积极为公司未来远景、市场定位及行业分析等事项出谋划策。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与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未有无故缺席。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减资退出持有的电腾云股权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专业意见。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我利用自身长期从事电缆及电力设备行业运行技术研究的经验,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专题讨论会的契机,多次到公司现 场交流经营情况,重点对技术方向、产品战略定位、新产品研发方向提出建设性意见,得到公司经营团队重视。2025 年度,我通过 现场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赴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现场考察、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现场工作,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 15个工作日,符合独立董事履职相关要求。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我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安排、审计工作小组构成及人员独立性、关键审计内容等进行 了沟通,并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5 年,我积极利用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机会,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听取其诉求与建议,并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公布本人电 子邮箱,确保与投资者的交流渠道能够畅通,有效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对于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前,本人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 表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依据市场化、双方自愿、公开、公平的原则开展,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 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的承诺事项均按照约定有效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人认为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 制,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行。 (四)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 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 司聘请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审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健先生个人材料、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资料、拟聘 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相关材料。本人通过对候选人资料的查阅,认为各位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选举、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结合各位董事、高管人员的职责分工、年度指标分解情况,对各位 董事、高管年度薪酬进行核算,并调整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人认为董事、高管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相关规定,薪酬 发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治理层及管理层积极性。 (七)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2025年 8月 1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对涉及的共计 19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214,39 0股进行回购注销。鉴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5.052元/股调整为 4.947元/股、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4.39元/股调整为 4.285元/股。同时,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限售期已经届满,公司对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 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相关程序的履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 四、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y6351176@126.com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公司在财务、投资、关联交易、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各方面均按照上市公司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操作。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独立履职,对公司重要事项决策进行审慎评估,客观、公正、独立地提出建议,有 效提升了董事会的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 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针对重大决策提供建设性意见,同时,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杨黎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1e8ea38-1f06-465a-800e-70bcecbd11b7.PDF ─────────┬──────────────────────────────────────────────── 2026-04-10 00:00│万马股份(002276):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万马股份(002276):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ecb27244-c4b8-4519-8eae-e13a92c8619a.PDF ─────────┬──────────────────────────────────────────────── 2026-04-10 00:00│万马股份(002276):外聘核数师提供非核数服务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本政策所载条文旨在列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含义与《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中“审核委员会”的含义一致)就聘用外聘核数师提供非核数服务而采取的方针,以确保外聘核数师的独立 性及客观性不受损害。 第二条 一般政策 (一) 本公司高度重视外聘核数师的独立性,并视其为维持良好企业管治的关键因素。审计委员会是外聘核数师独立于管理层 的联络单位,负责制定并监督本政策的执行; (二) 在决定是否委聘外聘核数师提供非核数服务时,本公司将主要考虑核数师的独立性不应受到损害、核数师不应审核其所 属公司的工作、以及核数师不应作出管理决定等原则。 第三条 具体措施 (一) 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建议委任外聘核数师,审批其聘用条件及所有核数及非核数费用。此外,委员会须审视向核数 师发出的声明函件,并审阅核数师的报告及其他特设文件; (二) 本公司采取详细评估外聘核数师的独立性及服务质素、要求其出具年度独立性确认书以及实施首席审核合伙人轮调安排 等措施,以确保其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标准及独立政策; (三) 本公司已制定程序以识别被禁止的非核数服务,所有非核数服务的授予均须遵守采购政策并获得审计委员会的事先批准 ,以确保核数师在提供该等服务时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受损害。 第四条 监察及汇报 审计委员会将持续监察本政策的执行及外聘核数师的表现。审计委员会将定期与外聘核数师会面,并在管理层不列席的情况下讨 论及评定核数师的质素、效能及独立性,并向董事会汇报任何须采取行动或改善的事项。 第五条 检讨本政策 审计委员会将在适当时候检讨本政策,以确保本政策行之有效。审计委员会将会讨论任何可能需要作出的修订,再向董事会提出 修订建议,由董事会审批。 第六条 本政策的披露 本政策概要及外聘核数师的酬金详情(明确区分审核服务及非审核服务的费用)将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或财务报表附注内披露。 第七条 其他 本政策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政策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发行的 H 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修改时亦同 。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a0ab002a-f6c5-41b7-959a-2deb23364534.PDF ─────────┬──────────────────────────────────────────────── 2026-04-10 00:00│万马股份(002276):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 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变更前营业执照登记经营范围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电线、电缆经营;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 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本次变更后拟登记经营范围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电线、电缆经营;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 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充电桩销售;输配 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变更经营范围需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最终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管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 鉴于公司经营范围拟发生上述变更,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 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内容 本次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 营范围:控股公司服务,电线、电缆制 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 造,电线、电缆经营;金属丝绳及其制 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电线、电缆 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电力 经营;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 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软 材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 件开发;软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 丝绳及其制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 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 货物进出口。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充电桩销售;输 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本次《公司章程》相关 条款的修改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核准结果为准。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b5512610-dd13-46b5-b6dd-5405371fdea8.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30│万马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55173.PDF ─────────┬──────────────────────────────────────────────── 2026-04-23│万马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52717.PDF ─────────┬──────────────────────────────────────────────── 2025-10-24│万马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4/1224728703.PDF ─────────┬──────────────────────────────────────────────── 2025-08-20│万马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0/1224517846.PDF ─────────┬──────────────────────────────────────────────── 2025-04-25│万马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8022.PDF ─────────┬──────────────────────────────────────────────── 2025-04-19│万马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9/1223152940.PDF ─────────┬──────────────────────────────────────────────── 2024-10-21│万马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1/1221432351.PDF ─────────┬──────────────────────────────────────────────── 2024-08-31│万马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88918.PDF ─────────┬──────────────────────────────────────────────── 2024-04-30│万马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416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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