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76 万马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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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57 │万马股份(002276):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 │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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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6:41 │万马股份(002276):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万马股份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之临时受托│
│ │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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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 │万马股份(00227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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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 │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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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 │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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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 │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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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 │万马股份(002276):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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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 │万马股份(002276):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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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 16:42 │万马股份(002276):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马股份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及《监管函》│
│ │的关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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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1:46 │万马股份(00227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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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9:57│万马股份(002276):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
│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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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002276):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2/1d42fda6-4fb9-453b-a986-737c573b56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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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1 16:41│万马股份(002276):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万马股份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之临时受托管理
│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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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之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浙江万马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天国富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中天国富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天国富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在任何情况
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天国富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近日,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
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77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李刚、徐兰芝、张珊珊、赵宇恺:
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投资事项未及时经董事会审议并对外披露,部分投资项目重大进展情况未披露
或未及时披露。
公司上述相关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李刚、总经理
徐兰芝、时任总经理张珊珊、董事会秘书赵宇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一
款、第二款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李刚、徐兰芝、张珊
珊、赵宇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
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所指出的问题,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学习和落实,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情
况再次发生,并在规定期限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受托管理人受托情况
经核查,本次事项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中天国富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密切关注发行人后续各
项业务经营情况、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1/f08d0cfc-d819-4141-ad82-d1394fdcdb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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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万马股份(00227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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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00227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0/af4eb841-fbde-41e4-b5cd-f5f04f7850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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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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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0/c39278c7-de50-4852-99d3-304045fcc9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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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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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0/0b6d81df-6660-4d8c-aca3-87050f5a5c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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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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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002276):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0/200e2bf4-a694-4b8b-905f-aa9a0cf979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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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万马股份(002276):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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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1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王婵娟女士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8月8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到 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
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0/7f2a282f-ab39-431d-9647-b4ff909394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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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万马股份(002276):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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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8月8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健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
出席董事 9名,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2.72亿元,
同比增长 8.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0亿元,同比增长 21.80%。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25年 8月 20日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0/37ec2932-3bc1-4609-a4db-b7fb35b0bb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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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 16:42│万马股份(002276):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马股份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及《监管函》的关
│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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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 上次主体评级结果 上次债项评级结果 上次评级时间 债券余额 到期日
149590.SZ 21 万马 01 AA/稳定 AAA/稳定 2025/07/09 3.20 亿元 2026/08/10
102380902.IB 23 万马 AA/稳定 AAA/稳定 2025/07/09 2.00 亿元 2028/04/14
MTN001(科创
票据)
年 8 月,经基金合伙人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部分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公司子公司出资额变更为1.95 亿元,持有份额变更为 7
0%,公司迟至 2022 年 10 月 12 日才对上述对外投资重大进展事项对外披露。公司以及公司时任董事长李刚等相关人员的上述行为
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发布的《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万马股份有
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77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警示函内容显示,浙江证监局在现场
检查中发现公司部分投资事项未及时经董事会审议并对外披露,部分投资项目重大进展情况未披露或未及时披露。公司以及公司时任
董事长李刚等相关人员的上述相关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
公司、李刚、徐兰芝、张珊珊、赵宇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针对上述监管事项,联合资信已与公司取得联系并了解相关情况,公司反馈除上述事项外,不营管理活动。联合资信认为公司及
相关人员需加强对《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落实,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
述监管事项对公司信用水平暂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综合评估,联合资信决定维持公司个体信用状况为 aa,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上述债项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9/f0e95c87-fc78-446c-b8c5-b8f66ebd86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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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1:46│万马股份(00227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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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5 年 8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 年 9月 4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拟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月 4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月 4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月 4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月 4日上午 9:15 至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月 29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 2159 号,万马创新园办公楼 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及编码(表一)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
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
购价格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 √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00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2.提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有关说明
上述提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均须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提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1.公司已对提案进行编码,详见表一;
2.本次股东大会已经针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 100;
3.除总议案以外,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按 1.00 的格式顺序且不重复地排列;
4.本次股东大会无互斥提案,不含需分类表决的提案,不存在征集事项。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8月 29 日,9:3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 2159 号,万马创新园办公楼万马股份董秘办。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办理
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将前述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赵宇恺、邵淑青
电话:0571-63755256、63755192;传真:0571-63755256
电子邮箱:investor@wanmaco.com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
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方法和流程详见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8/6d0e2870-eb16-4aa8-bc30-cb03fcdb5f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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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1:46│万马股份(002276):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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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002276):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8/e200e6cc-ce47-401b-9632-3dac2f08b4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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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 11:46│万马股份(002276):关于2025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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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从事与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相关的
铜、铝、塑料、PVC 等期货、期权品种。
2.投资金额: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铜、铝、塑料、PVC 等期货套期保值的保证金合计最高额度为不超过 28,000 万元,铜、铝等
期权套期保值时点持仓量不超过 3,000 吨,业务期间为 2025 年度。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相关期货品种的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单纯套利性
交易操作,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开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但期货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8月17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开展期
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 2025 年度拟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增加期权套期保值业
务。
一、进行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从事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主要是通过买入(卖出)与现货市场数量相当、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期权合约,以达到规避
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
二、期货、期权品种
仅限于从事与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材料相关的铜、铝、塑料、PVC 等期货、期权品种。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铜、铝、塑料、PVC 等期货套期保值的保证金合计最高额度为不超过 28,000 万元,铜、铝等期权套期保值
时点持仓量不超过 3,000 吨,业务期间为 2025 年度。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持仓时间原则上应当与现货市场承担风险的时间段相匹配,签订现货合同后,相应的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
则上不得超过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
四、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五、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由于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料为铜、铝、塑料、PVC 等,这些原料与期货、期权品种具有高度相关性,受市场波动比较大,在原
材料价格大幅波动时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较大的压力。董事会认为通过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价格波动风险是切实可行的,对
生产经营是有利的。
六、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为基本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
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摊平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原材料
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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