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78 神开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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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5 │神开股份(002278):关于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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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7:01 │神开股份(002278):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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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21:16 │神开股份(002278):关于公司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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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7:41 │神开股份(002278):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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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7:39 │神开股份(00227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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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7:39 │神开股份(00227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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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6:16 │神开股份(00227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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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6:14 │神开股份(002278):公司章程(2026年3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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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6:13 │神开股份(00227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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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6 16:12 │神开股份(002278):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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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5│神开股份(002278):关于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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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 4月 21日,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神开石油设备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神开设备”)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4,000万元的贷款,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5年度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35,000
万元,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为 5,000万元,上述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未到期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截至目前
,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未超过已批准的额度。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2026年 4月 21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
沪银最保字第 202604-190号】,为公司子公司神开设备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本次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 被 公司对被 被担保 审议 本次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本次担保额度 是否
方 担 担保 方最 的担 担保 后已使 对被担 对被担 占上市公 关
保 方持股比 近一期 保额 额度 用的担保 保方的担保 保方的担保 司最近一期经 联担
方 例 资产 度 额度 余额 余额 审计净资 保
负债率 产比例
公司 神 100% 41.53% 20,00 4,000 11,600 2,796.05 2,796.05 3.56% 否
开 0
设
备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本次签署担保合同的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 成立时 注册 法定代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持股比
名称 间 资本 表人 例
(万
元)
神开 2002-09 33,73 寇玉亭 上海市闵行 研发、生产和销售石油井场测控设备、石油钻探井控 100%
设备 -28 9 区浦星 设备、采油井口设备,主
路 1769号 要产品为综合录井仪、钻井仪表、随钻测量仪器、防
喷器和防喷器控制装置、
采油(气)树、压井和节流管汇等。
四、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 2024 年度财务数据
名称 资产总 负债总 净资产 营业收 净利 资产负 资产总 负债总 净资产 营业收 净利 资产负
额 额 入 润 债率 额 额 入 润 债率
神开 74,827 31,077 43,750 27,418 3,632 41.53% 73,972 33,829 40,143 28,944 1,491 45.73%
设备 .37 .03 .34 .23 .62 .78 .71 .07 .13 .33
经查询,上述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沪银最保字第 202604-190号】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债务人:上海神开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保证人: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
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
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与期限:担保总金额为 4,000万元。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400万元,上述担保总额均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子公
司之间提供的最大限额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8.14%。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担保总余额为 7,722.3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6.8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沪银最保字第 202604-190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6791f87-35fc-4e4a-a323-ecd1c2a831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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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7:01│神开股份(002278):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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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 1,420,0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
股本(390,037,914 股)的0.36%,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90,037,914 股减少至 388,617,914股。
2.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6年 4月 13日办理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本次
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具体情况
(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5月 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500万元,回购价
格不超过 8.5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5月1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2)。
2023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提前终止回购
公司股份事项暨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截至 2023年 4月 2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42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
股本的 0.39%,最高成交价为4.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8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035,423.45元(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提前终止回购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二)回购股份的使用情况
由于公司未使用上述已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上述已回购股份 1,420,00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
二、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回购后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未能在
法定期限内使用完毕回购股份,则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2026年 3月 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420,0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36%。该议案已于 2026年4月 2日经公司 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17日、2026年 4月 3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
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15)。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宜已于 2026年 4月 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数量
、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注销回购股份后的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90,037,914股变更为 388,617,914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注销前 本次注销股份 注销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5,865,068 14.32 0 55,865,068 14.38
无限售条件股份 334,172,846 85.68 1,420,000 332,752,846 85.62
总股本 390,037,914 100.00 1,420,000 388,617,914 100.00
注: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数据为准。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有利于提升公司每股收益水平,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
司地位。
五、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股东会的授权,及时办理工商变更及章程备案等相关登记事宜,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5f6e525d-c7fc-4a68-bb4b-ff1278c88e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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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21:16│神开股份(002278):关于公司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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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5%以上股东王祥伟、董事张冠军及高级管理人员寇玉亭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持有本公司股份 22,561,561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1的5.8056%)的股东王祥伟先生计划在本次公告之日
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700,000 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股份后总股本 1.9814%),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额度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持有本公司股份 80,0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0206%)的独立董事张冠军先生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20,000 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 0.0051%)。
3. 持有本公司股份 1,500,0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3860%)的副总裁寇玉亭先生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 0.0772%)。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9日收到公司股东王祥伟先生、独立董事张冠军先生
以及副总裁寇玉亭先生发来的1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390,037,914 股,公司回购专户账户中股份数量为 1,420,000股
,本次计算股份占比时所用总股本基数均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数据即 388,617,914股,下同。《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
总股本比例
王祥伟 持股 5%以上股东 22,561,561 5.8056%
张冠军 独立董事 80,000 0.0206%
寇玉亭 副总裁 1,500,000 0.386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
序号 姓名 股份来源 备注
1 王祥伟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含该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2 寇玉亭 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 张冠军 二级市场增持取得的股份
3. 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 8,0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
份后总股本的 2.0637%(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职务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
股本比例
王祥伟 5%以上股东 ≤7,700,000 ≤1.9814%
张冠军 独立董事 ≤20,000 ≤0.0051%
寇玉亭 副总裁 ≤300,000 ≤0.0772%
注: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王祥伟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3,886,179 股。
4. 减持方式:
序号 姓名 减持方式
1 王祥伟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2 寇玉亭
3 张冠军 集中竞价交易
5. 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年 5月 7日至 2026年 8月 6日,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
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6. 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王祥伟先生不存在持股相关仍在履行中的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意向或承诺的
情形。
2. 本次拟减持的独立董事张冠军先生以及副总裁寇玉亭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关于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
的承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张冠军先生以及副总裁寇玉亭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
事项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意向或承诺的情形。
(三)股东王祥伟先生、独立董事张冠军先生以及副总裁寇玉亭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目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持股5%以上股东王祥伟先生、独立董事张冠军先生以及副总裁寇玉亭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全
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王祥伟先生、张冠军先生、寇玉亭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dcb6db92-204f-4f12-ad90-a407f5c8a9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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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7:41│神开股份(002278):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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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2026年4月2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以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 1,420,000 股股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90,037,914 股减少至 388,617,914 股,公司注册
资本由 390,037,914 元减少至 388,617,914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
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
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1769号证券法务部。
3.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楠 联系电话:021-64293895
传真号码:021-54336696 邮箱:skdb@shenkai.com
邮政编码:201114
4. 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 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69c84828-1c16-4fb1-a224-11239c80f4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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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7:39│神开股份(00227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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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的《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为本法
律意见书法律适用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法规)及《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有关
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
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对该事实的了解,并仅就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
中国法律、法规问题发表法律意见,而不对除此之外的任何问题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并根据有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北京总部 电话: (86-10) 8519-1300 上海分所 电话: (86-21) 5298-5488 广州分所 电话: (86
-20) 2805-9088 深圳分所 电话: (86-755) 2939-5288传真: (86-10) 8519-1350 传真: (86-21) 5298-5492 传真: (86-20) 2805-9
099 传真: (86-755) 2939-5289杭州分所 电话: (86-571) 2689-8188 成都分所 电话: (86-28) 6739-8000 西安分所 电话: (86-29
) 8550-9666 青岛分所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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