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78 神开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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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6:51 │神开股份(002278):关于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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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23 │神开股份(002278):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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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20:01 │神开股份(002278):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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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59 │神开股份(002278):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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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6:42 │神开股份(00227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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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6:40 │神开股份(002278):关于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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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6:37 │神开股份(00227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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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04 │神开股份(00227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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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04 │神开股份(00227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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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7 │神开股份(00227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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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6:51│神开股份(002278):关于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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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本次增持情况: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叶明先生控制的企业上海畅怡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畅怡投资”)于2026年 7月 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
次增持”),合计增持 52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
2. 后续增持计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畅怡投资计划未来 6个月内(自 2026年 7月 21日首次
增持日起算),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 A股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万元且
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含 2026年 7月 21日已增持金额)。
2026年 7月 22日,公司收到畅怡投资出具的《关于增持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畅怡投资是公司董事叶明先生控制的企业,其于 2026年 7月 2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票 528,400股,并计划于未来
6个月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 增持主体:上海畅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 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 本次增持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增持日期 本次增持前 增持股数 成交金额 本次增持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元)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股)
畅怡投资 2026年 7月 21日 0 0% 528,400 3,686,118 528,400 0.14%
5. 本次增持前,畅怡投资未持有公司股份,董事叶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6. 畅怡投资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后续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股票长期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
护中小股东利益。
2.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 A股股份。
3.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 2026 年 7月 21日已增持金额),
增持资金来源于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
4.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畅怡投资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
施本次增持计划。
5.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6 年 7月 21日首次增持日起 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
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 增持主体承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畅怡投资及公司董事叶明先生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实施增持,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
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政策变化、增持资金筹措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 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出现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
3.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上海畅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增持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5206ccf9-0f90-4b29-ab40-9381a54df6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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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23│神开股份(002278):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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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2026年 6月 30日
2. 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 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0 ~ 1,500 3,537.57
比上年同期下降 71.73% ~ 57.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00 ~ 900 3,107.97
比上年同期下降 80.69% ~ 71.0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57 ~ 0.0386 0.0985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本期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6年上半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下滑。主要原因如下:
1. 2026年上半年度受国际局势紧张影响,公司海外项目执行进度放缓,营业收入确认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2. 受汇率波动影响,本期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
四、风险提示
1.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公布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2. 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65a8877f-524d-4ab4-b443-19e5c2b998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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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20:01│神开股份(002278):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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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
份,限售期为自上述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数量共计 7名,共涉及 133个证券账户,股份的数量为 26,128,2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2%。
2.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6年 6月 26日(星期五)。
一、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概况及总股本变动情况
1. 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2646号)同意,公司向 7名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26,128,266股,发行价格为 8.42元/股。上述新增股份于 2025年 12月 26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述股份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63,909,648股增加至 390,037,914股。
2. 发行股份后总股本的变动情况
2026年 4月 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由于公司完成了 142万
股回购股份的注销工作,公司股份总数由 390,037,914股减少至 388,617,914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388,617,91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5,945,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40%;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为 332,672,8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5.60%。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7名,分别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鲁花道生(北京)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易米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轻盐智选 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承诺:“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承诺获配股
份自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股份发行结束之日(指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锁定 6个月,在此期间内不予转让。在锁
定期内,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本次获配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形式所
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在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对象持有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服从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其他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
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26年 6月 26日(星期五)。
2.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共计 7名,共涉及 133个证券账户。
3.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6,128,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2%。
4.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实际可上市 本次可上市流通
号 总数(股) 数量(股) 流通数量(股) 股数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748,218 5,748,218 5,748,218 1.48
2 鲁花道生(北京)企业管理 4,750,593 4,750,593 4,750,593 1.22
发展有限公司
3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44,180 3,444,180 3,444,180 0.89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94,299 3,394,299 3,394,299 0.87
5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209,030 3,209,030 3,209,030 0.83
6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206,650 3,206,650 3,206,650 0.83
7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2,375,296 2,375,296 2,375,296 0.61
公司-轻盐智选 15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
合计 26,128,266 26,128,266 26,128,266 6.72
注:1. 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2.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
东共计 7名,共涉及 133个证券账户,具体解限明细详见附件《解除限售明细表》;3.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
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股份变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5,945,068 14.40 -26,128,266 29,816,802 7.67
其中:高管锁定股 29,816,802 7.67 0 29,816,802 7.67
首发后限售股 26,128,266 6.72 -26,128,266 0 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332,672,846 85.60 26,128,266 358,801,112 92.33
总股本 388,617,914 100.00 0 388,617,914 100.00
注:1. 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2. 公司股本结构实际
最终变动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
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 《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
流通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58c650f8-3a8b-441a-b7da-a635af0c8e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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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59│神开股份(002278):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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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开股份(002278):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7271f2ba-a296-4854-aa54-6eb73c5042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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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6:42│神开股份(00227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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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2026年5月21日,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登记的总股
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
配。
若在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依照变动后
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自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88,617,9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60元(含税;扣税后,
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发现金0.5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2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现金红利全部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将于2026年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咨询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1769号
咨询联系人:李楠
咨询电话:021-64293895
咨询传真:021-54336696
七、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确认文件。
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bd410cb2-7db7-4ca2-b696-23efe190d0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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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6:40│神开股份(002278):关于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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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开股份(002278):关于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37287be7-c443-462d-b2b0-a61b18b842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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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6:37│神开股份(00227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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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1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6年 4
月 2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
容可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7 日、2026 年 4月 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回
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以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5)。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上述减少注册资本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3385776B
名称: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闵行区浦星公路 1769号
法定代表人:李芳英
注册资本:人民币 38861.7914万元整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器制造;地质勘探和地震专用仪
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e12ce1ae-e5cd-4a98-b777-b0e21207b8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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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04│神开股份(00227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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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开股份(002278):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5f617b9b-4590-406f-8f8a-d82a192c81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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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04│神开股份(00227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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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开股份(002278):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3a1ea9f2-5a16-433b-9513-743ecd0592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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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7│神开股份(00227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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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
安全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神开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开设备”)以及全资子公司上海神开石油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开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7,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出前述 12个月的使用期限,则该笔
交易可延续至其自身终止时结束,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于前次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使用不超过 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议随即失效,根据原决议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相关产品将计入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的额度内。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2646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128,266 股
,每股发行价 8.42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19,999,999.72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5,9
71,697.83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
025】11772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3,935.40万元,公司 2025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调整前拟使用 调整后拟使用 累计投入募集资
号 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金金额
(注 1)
1 高端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 11,000.00 11,000.00 11,000.00 35.40
地项目
2 并购蓝海智信 51%股权 6,000.00 6,000.00 6,000.00 3,9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4,597.17
合计 22,000.00 22,000.00 21,597.17 3,935.40
注 1:公司于 2026年 1月 2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金额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 2026年 1月 24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进展。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7,
663.81万元(含利息收入以及前次现金管理收入并扣除相关手续费)。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度,现阶段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
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将满足:
1. 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
2. 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个月;
3. 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子公司神开设备以及子公司神开科技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7,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出前述 12个月的使用期
限,则该笔交易可延续至其自身终止时结束,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投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
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
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 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且将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投资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
2.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不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
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现金管理产品等。
2.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财务人员将持续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
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适度投资现金管理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
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神开设备以及全资子公司神开科技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7,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
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出前述 12个月的使用期限,则该笔交易可延续至其自身终止时结束。同意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
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
、全资子公司神开设备以及全资子公司神开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7,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出前述 12 个月的使用期
限,则该笔交易可延续至其自身终止时结束,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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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5│神开股份(002278):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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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开股
份”或“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神开股份使用自
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且任一时点最高交易金额不得超
过上述投资额度,同时,单笔委托金额不超过 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仅限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风险可控的短期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谨慎型产品(R1)、稳健型产品(R2)。为控制风险,公司闲置资金将不用于投资涉及股
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相关理财产品。同时,确保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董事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业务的组织实施
。
4.投资期限及授权期限:投资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个月,授权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
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本次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虽然公司开展的是相对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
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内控制度,公司制定的《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管理原则、决策程序、审批
权限、实施程序、日常报告、监控与核查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负责投资理财的运作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投资理财的调研、洽谈、评估,确定具体的投资配置策略、理财品
种,执行具体操作事宜;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投资理财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
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理财产品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
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经营范围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
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为准。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关
联交易,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爱建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作,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228eb16-513d-45b4-a503-1e43ad6762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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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5│神开股份(002278):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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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开股份(002278):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a360907-f818-4c34-b142-701b98f94d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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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5│神开股份(00227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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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开股份(00227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9f5da97-8dc6-43db-a631-564cb9a1ec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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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5│神开股份(002278):关于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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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关于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6]7468 号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开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神开股份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神开股份 2025 年度报告的
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神开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2025 修正)》、《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北京蓝海智信能
源技术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神开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
情况的说明》提出鉴证结论。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
,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
、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神开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 修正)》《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 年 4月 23日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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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5年度完成收购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 修正)》《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权收购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原股东刘冠德、马光春、高祝军签订的《关于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之股
权收购协议》,本公司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以人民币6,000.00 万元收购刘冠德、马光春、高祝军持有的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
公司的 51.00%股权。本公司按照协议约定于 2025 年 8 月 28日及 2025 年 8月 29日向刘冠德、马光春、高祝军支付了第一期股权
转让款合计 3,900.00 万元。2025 年 9 月 1 日,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已按照法定方式过户给本公司,并已完成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原股东刘冠德、马光春、高祝军签订的《关于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之股
权收购协议》,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原股东刘冠德、马光春、高祝军承诺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
、202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1,500.00万元、1,800.00万元、2,100.00万元。在业绩承诺期内,北京蓝
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净利润如未达到承诺净利润,则由原股东刘冠德、马光春、高祝军按照签署的《关于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
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约定的方式对本公司进行补偿。协议规定的补偿方式为现金补偿/股份补偿,具体如下:
(1)如果在业绩承诺期间的第一年(2025年度)与第二年(2026年度),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当年度实现净利润未达到
当年度承诺净利润的100%,但已达到或超过当年度承诺净利润的90%,则刘冠德、马光春、高祝军当年度暂不触发业绩补偿。
(2)如果在业绩承诺期间的第一年(2025年度)与第二年(2026年度),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当年度实现净利润未达到
当年度承诺净利润的90%,以及在业绩承诺期间的最后一年(2027年度),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当年度实现净利润未达到当
年度承诺净利润的100%,则刘冠德、马光春、高祝军当年度应当对神开股份进行业绩补偿。刘冠德、马光春、高祝军当年度应当补偿
的金额(以下简称“年度考核补偿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年度考核补偿金额=(当年度承诺净利润数-当年度实现净利润数)*转让对价÷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
(3)无论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上述第(1)(2)条款是否触发当年度业绩补偿义务,如
果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间累积实现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期间累积承诺净利润的100%,则刘冠德、马光春、高
祝军于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2027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应当对神开股份进行业绩补偿。刘冠德、马光春、高祝军业绩考核期
满应当补偿的金额(以下简称“累积考核补偿金额”,与年度考核补偿金额以下合称“应补偿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累积考核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间累积承诺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间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转让对价÷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的承
诺净利润数总和-累积已支付年度考核补偿金额。
(4)业绩承诺期满,由神开股份聘请审计机构,对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减值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报告,若北京
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股权减值金额超过刘冠德、马光春、高祝军已完成的业绩补偿金额,刘冠德、马光春、高祝军须对差额部
分进行专项补足。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40.34 万元,超过承诺
数 40.34 万元,实现当年业绩承诺金额的比例为 102.69%。
告 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a5e9df3-a309-42f1-aa84-8692918f4f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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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5│神开股份(002278):神开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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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6]7465号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神开股份)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神开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神开股份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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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d174b52-019b-4169-9900-02faf32444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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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5│神开股份(002278):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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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开股份(002278):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06a2835-2311-4e91-a4f2-6b3966e0fe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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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5│神开股份(00227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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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
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月21日14:00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
式中的一种。
5.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6.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
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1769号神开大厦一楼会议厅。
7. 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8日
8.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00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5.00 《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 √
案的议案》
6.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二)提案内容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6-021)、《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6-023)、《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30)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上述提案5.00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本公司独立董事将于年度股东会上作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三)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
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
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
章及法人印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1769号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3. 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9:00~11: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1769号
邮政编码:201114
会务联系人:李楠
联系电话:021-64293895
联系传真:021-54336696
2.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79956a0-a73b-4e3a-a0f5-0737e51a21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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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5│神开股份(002278):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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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短期理财产品,风
险等级为谨慎型产品(R1)、稳健型产品(R2)。
2.投资金额:在授权期限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任一时点最高额度不得超过上
述投资金额,且单笔委托金额不超过 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2日、2026年 4月 23日分别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短期理财产品,
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且任一时点最高交易金额不得超过上述投资额度,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投资项目建设
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且任一时点最高交易金额不得
超过上述投资额度,同时,单笔委托金额不超过 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仅限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风险可控的短期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谨慎型产品(R1)、稳健型产品(R2)。为控制风险,公司闲置资金将不用于投资涉及股
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相关理财产品。同时,确保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董事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业务的组织实施
。
4.投资期限及授权期限:投资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个月,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本次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亦不构成关
联交易,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虽然公司开展的是相对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
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内控制度,公司制定的《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管理原则、决策程序、审批
权限、实施程序、日常报告、监控与核查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财务部负责投资理财的运作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投资理财的调研、洽谈、评估,确定具体的投资配置策略、理财品
种,执行具体操作事宜;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的审计与监督,每个会计年度末应对所有投资理财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
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理财产品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
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经营范围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
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为准。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作,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4.《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ba20fb2-68b3-41af-ba0a-3cb7b01490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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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5│神开股份(002278):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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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开股份(002278):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75b1a8f-b953-4b19-b4dc-13622a8e5a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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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4│神开股份(00227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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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 月 23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
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离任、主动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
第二章 离职的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
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涉及独立董事辞任的,独立董事应在辞职报告中对
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公司应当对独立董事辞职的原因及关注事项予以披露
。
第四条 除本制度第八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
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四)职工代表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中缺少职工代表董事。
第五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六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换届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
相关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选举通过产生新一届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自动离职。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依法解除其职务: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高管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情形或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
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出现第(七)项、第(八)项情形的,公司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其职务,深圳证券交
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关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
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九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可在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前解除其
职务,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董事会可以决议解任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具体程序按照其与
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董事连续 2 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的,董
事会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该董事职务。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被解除职务并认为解除职务理由不当的,
可以提出异议和理由,公司应当及时予以披露。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公司应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董事聘任合
同的相关约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定是否补偿以及补偿的合理数额。
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应当按照公司现行离职管理办法与董事会授权指定的移交负责人进行工作交接,并向董事会、
继任者或指定人员办妥所有移交手续,确保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工作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其任职期间取得的涉及公司的全部文件、
印章、数据资产、未了结事务清单及其他公司要求移交的文件等,对正在处理的公司事务,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向接手人员详
细说明进展情况、关键节点及后续安排,协助完成工作过渡。移交完成后,离任人员应当与公司授权人士共同签署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交接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或离职人员涉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或财务决策
等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确认是否存在对离职人员的追责事项,并将审计结果向董事会报告。离任审计由公司审
计部牵头实施。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无论其离职原因如何,均应继续履行。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时尚未履行完毕公开承诺,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具体事项、预计完成时间及后
续履行计划,公司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如其未按前述承诺及方案履行的,公司有权要求其
赔偿由此产生的部分或全部损失。
离任人员承诺事项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每季度核查履行进展,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未履行承诺。
第四章 离职后的责任及义务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
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离职后 2 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离职
时间等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离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离职后仍然有效,直到该秘密
成为公开信息;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对于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存在的其他未尽事宜,如涉及法律纠纷、仲裁、重大业务遗留问题等,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积极配
合公司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第十六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因其擅自离职而致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或者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及时
修订本制度,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c3b672c-60fb-450e-aefb-0e9ae4ef71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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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4│神开股份(00227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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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开股份(00227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广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49fb375-639b-4111-ac84-eaeddad54f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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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4│神开股份(00227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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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开股份(00227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鸣。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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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4│神开股份(00227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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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开股份(00227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冠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1b089d7-eee1-4cc6-bb4c-0da342608f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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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4│神开股份(002278):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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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开股份(002278):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c3070b8-e7ef-43ef-b1af-6c51a50be9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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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4│神开股份(00227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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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开股份(00227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9c71540-b3d2-4c1a-ac93-b30a925785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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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2│神开股份(002278):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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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2026年 4月 23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均为全票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出是基
于公司的实际需求,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且从程序上和内容上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投
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91.36万元,合并报表可
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7,070.60万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9,709.15万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9,709.15万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5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388,617,914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
23,317,074.84 元(含税),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1.70%。
若在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依照变动后
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公司 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有益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
况。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3,317,074.84 18,124,482.40 18,124,482.4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5,913,629.26 30,165,797.00 24,566,286.3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70,706,010.40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97,091,493.84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59,566,039.6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6,881,904.2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59,566,039.64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 否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 5000万元,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业务发展需要及发展战略等
因素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 《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做出的相关承诺。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
其他不利影响。
公司 2024年度及 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
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1,808.43万元、人民币 11,921.80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0.96%、5.36%,均低
于50%。
四、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
2.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1caeb2c-ebd5-40b9-9336-17b57113d2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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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2│神开股份(00227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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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开股份(00227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4335b97-1d75-4b93-939d-b266566678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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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2│神开股份(00227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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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开股
份”或“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对神开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1.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上海神开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3.上海神开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4.上海神开石油仪器有限公司
5.上海神开石油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6.上海神开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杭州丰禾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8.Shenkai petroleum,LLC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89.34%,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1.64%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钻采专用设备、地质勘探专用仪器、石油化工分析检查仪器及其配件的生产和销售
及上述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录井、测井和定向井工程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分子公司管理、对外投资控制、关联交
易、资金活动、合同管理、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生产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方面。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子公司管理、对外投资决策、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销售与收款、资产管理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
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税前利润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
告错报金额小于税前利润的 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税前利润 5%,小于 10%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税前
利润 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 0.5%,小于 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大于或等
于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
(1)控制环境无效;
(2)发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管理活动中存在重大舞弊;
(3)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6)因会计差错导致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
重视的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财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充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税前利润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
告错报金额小于税前利润的 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税前利润 5%,小于 10%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税
前利润 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 0.5%,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大于或
等于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3)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5)安全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
(1)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
(2)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
(3)重要业务系统运转效率低下。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披露的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
部控制信息重大事项。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与公司战略紧密对接,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水平相匹配,并随着内外部环境的演变而灵活调整。
公司将致力于不断精进内部控制制度,力求在规范流程中寻求优化,在强化监督中实现提升,旨在确保所有重大风险均处于可控范围
之内,从而为公司的稳健、合规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五、注册会计师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神开股份于 2025年 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等会议记录, 查阅了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等。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善,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较为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度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56a0442-2b52-4664-9db8-6552eb83d9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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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2│神开股份(002278):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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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或“
中汇”)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7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 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 人
最近一年(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 万元
最近一年(2025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 万元
最近一年(2025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 家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上年度(2024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赔付。
3. 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姓名 职位 成为注册会 开始从事 开始在中汇 开始为公司提供 近三年签署及复
计师时间 上市公司 执业时间 审计服务时间 核过上市公司审
审计时间 计报告家数
姓名 职位 成为注册会 开始从事 开始在中汇 开始为公司提供 近三年签署及复
计师时间 上市公司 执业时间 审计服务时间 核过上市公司审
审计时间 计报告家数
刘琼 项目合伙人 2003年 1999年 2012年 4月 2025年 5家
签字注册
会计师
宋龙 签字注册 2013年 2014年 2013年 7月 2025年 2家
会计师
李会英 质量控制 2004年 2003年 2017年 1月 2025年 超过 10家
复核人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 审计收费
公司 2026 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9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万元)。本次审计
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等因素,以及审计机构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
费的时间为基础协调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为中汇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状况和独立性;同意
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6716e94-7476-4f52-8b0b-2ac198d598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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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2│神开股份(002278):关于举行2025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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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报告》已于2026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
为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5月7日(星期四)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报
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召开,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
度报告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李芳英女士、独立董事钟广法先生、董事兼总裁张恩宇先生、财务总监陆灿芳女
士、董事会秘书王振飞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5日(星期二)15:00 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敬请
广大投资者通过全景网系统提交您所关注的问题,便于公司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此次业绩说明会
的针对性。此次活动交流期间,投资者仍可登陆活动界面进行互动提问。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cfa3ac6-8a3c-4cce-a51a-0c83528d44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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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2│神开股份(002278):关于神开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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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关于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汇会专[2026]7467号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开股份)2025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6]74
64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神开股份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22]26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神开股份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
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
据。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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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神开股份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后附汇总表
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神开股份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
致。
四、对本专项说明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说明仅供神开股份2025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为了更好地理解
神开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4月23日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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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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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2│神开股份(002278):关于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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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
行职责,在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发挥专业职能,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
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 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上年度末(2025年 12月 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上年度末(2025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
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 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 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赔付。
3. 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琼、宋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会英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李宁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
。2025 年其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 姓 处理处罚 处理处 实施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名 日期 罚类型 单位
1 李 2025年 11 自律监 上海证 对在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报审计项
宁 月 11日 管措施 券交易 目存在的若干审计程序不到位的问题采取出具监管警示的
所 监管措施。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经公司 2024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
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
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
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
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月
21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聘请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 10月 23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神开股份 2025年年报审计计划》,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2026年 4月 10日,年报
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听
取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
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 年 4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具备独立性,并保持职业怀疑,勤勉尽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
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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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2│神开股份(002278):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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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需对该议案回
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及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核了 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结合 2026年公司经营预算目标,拟定了 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四、3、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情况”部分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1. 适用对象: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 适用期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 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即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其报酬由基本薪酬、绩
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内部董事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1)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的经营责任、业务规模与复杂度、岗位核心职责、市场薪资水平及其他参考因素确定,
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与公司业绩目标及个人绩效的完成情况挂钩,根据各考核周期的综合评估结果确定并发放,其总额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于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后发放,年度绩效评价应当
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奖励等。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两个以上职务,薪酬以较高职务
标准发放,兼任分、子公司或参股、实际控制单位职务的,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除津贴外的薪酬。
2. 外部董事薪酬方案
未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即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只领取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2万元/年(税前),按月平
均发放。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在公司领取津贴的外部董事除外。
3. 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12万元/年(税前),按月平均发放。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在公司领取津贴的独立董事
除外。
三、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履职时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另行支付。
3.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法律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调整。
5.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912ef1c-6fb2-483d-9bed-04ff7456cf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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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2│神开股份(00227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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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2646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128,266股,每股发行价 8.42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19,999,999.72元,坐扣尚未
支付的承销和保荐费用 2,70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217,299,999.72元,已由主承销商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爱建证券”)于 2025年 12月 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219,999,999.72元,扣除承销和保荐
费用、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4,028,301.89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5,971,69
7.83 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以上募集资金进行审验,并已于 2025 年 12月 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
会验【2025】11772号)。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年初余额 --
加:本年度募集资金入账金额 217,299,999.72
本年度银行理财收益(含税) --
本年度专户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1,810.83
本年度收回以前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减:支付发行费用[注] --
减: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
其中: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
其中:本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217,301,810.55
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17,301,810.55
其中:已购买未到期理财产品 --
注:本年度募集资金入账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 1,328,301.89元,主要由于
1. 公司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1,481,132.08元,报告期末尚未置换;
2. 保荐机构爱建证券在 2025年 12月 15日划转募集资金至我司账户时,坐扣公司尚未支付的含税保荐承销费用,对应增值税 1
52,830.19 元,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日以自有资金将该笔税金转入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
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
证专款专用。
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神开石油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开设备”)、上海神开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神开科技”)分别与保荐机构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报告期末存储余 账户状态
额(元)
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050178480000003521 217,301,810.55 存续
神开设备 上海浦江支行 31050178480000003520 0 存续
神开科技 31050178480000003523 0 存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 1)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 4,048.11万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出具专项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6】0055 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保荐机构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置换已完成。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尚未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 2026年 1月 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保证募
集资金安全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神开设备以及全资子公司神开科技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3,000 万元进行现金
管理,在授权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要
求进行专户储存。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与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4.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
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9479520-4256-4536-8043-f6e1ccdeec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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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2│神开股份(002278):神开股份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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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开股份(002278):神开股份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498628d-b382-4126-9740-748cf7fc47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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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2│神开股份(00227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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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1.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 上海神开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3. 上海神开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4. 上海神开石油仪器有限公司
5. 上海神开石油测控技术有限公司
6. 上海神开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 杭州丰禾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8. Shenkaipetroleum,LLC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89.34%,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1.64%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石油、天然气钻采专用设备、地质勘探专用仪器、石油化工分析检查仪器及其配件的生产和销售
及上述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录井、测井和定向井工程技术服务,进出口贸易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分子公司管理、对外投资控制、关联交
易、资金活动、合同管理、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生产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方面。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子公司管理、对外投资决策、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销售与收款、资产管理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
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
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
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税前利润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
告错报金额小于税前利润的 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税前利润 5%,小于 10%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税前
利润 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 0.5%,小于 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大于或等
于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
(1)控制环境无效;
(2)发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管理活动中存在重大舞弊;
(3)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6)因会计差错导致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
重视的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财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充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税前利润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
告错报金额小于税前利润的 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税前利润 5%,小于 10%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税
前利润 1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大于或等于资产总额 0.5%,小于 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大于或
等于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3)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5)安全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
(1)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
(2)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
(3)重要业务系统运转效率低下。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披露的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
部控制信息重大事项。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体系与公司战略紧密对接,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水平相匹配,并随着内外部环境的演变而灵活调整。
公司将致力于不断精进内部控制制度,力求在规范流程中寻求优化,在强化监督中实现提升,旨在确保所有重大风险均处于可控范围
之内,从而为公司的稳健、合规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f7921ca-685e-4a51-aaa2-ec5ff1dc73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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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2│神开股份(002278):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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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践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和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
投资价值”的指导思想,以及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
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并于 2024年 3月 29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报告的议案》,现将公司落实“质量回报双提
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业,AI 数智引领深地深海装备再上新台阶
(一)深地工程:参与国家重大项目,核心装备实现技术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承继为我国首口万米井科探井“深地塔科 X 井”(钻井深度 10910米)提供核心装备与系统解决方案的成功实
践,持续深耕超深层油气勘探开发装备领域,又相继为“深地川科 X 井”(钻井深度 10052 米)“新安 X井”(钻井深度 10850
米)“信源 X 井”(钻井深度 10499 米)等共计四口万米深井提供装备和技术支撑。公司成功研发制造 140兆帕超高压钻井防喷器
组等面向深地工程的专用装备,实现关键工序自主可控,全面提升超深井、特深井高端装备的精密制造能力,为国家能源安全保驾护
航。
由公司子公司杭州丰禾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开丰禾”)参与完成的《深地深海复杂井况声学测井关键技术突破与装
备产业化》项目,荣获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工程技术研究成果二等奖。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二个拥有该技术的国家,且仪器
核心指标均达到或超越世界一流水平,实现了高端测井装备的国产化替代,使我国声学测井技术跻身世界领先水平。
(二)深海装备:国产化攻关取得阶段性成果,标志性项目批量应用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海洋平台集成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围绕深海作业复杂工况,持续优化装备的可靠性与环境适应性,自主研
发的智能化井口设备持续在多个标志性深海油气项目中批量应用,海洋油气装备类收入较上年增长约 45%。
由神开丰禾牵头,联合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等机构共同研发的《深海地层孔域声电磁信息感知及特征成像系统》,成功入
选浙江省重大科技项目,标志着公司在深海精细化探测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为加速深海装备产业化进程,公司于报告期内通过定向增发募集资金 2.2亿元,其中一半资金将用于建设“高端海洋工程装备制
造基地”。同时,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神开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山东未来机器人有限公司增资 1,500万元,合力打造“海洋油气
装备+深海工程服务”一体化解决方案,进一步完善深海业务版图。
(三)AI 智慧井场:完成战略并购,数字化油服能力体系初步成型
报告期内,公司 AI数字化油服战略取得实质性突破。公司子公司上海神开石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开科技”)完成对
北京蓝海智信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开蓝海智信”)的战略并购,正式将 AI钻井优化与地质导向智能体软件纳入公司核
心能力体系,形成了以“定测录导钻+AI中枢”为核心的智慧井场解决方案,用 AI技术整合“地质与工程一体化”,形成“硬件设备
+AI辅助决策+工程服务”的完整闭环。
目前神开蓝海智信已推出“AI-Drilling 云平台系统”,该系统是深度融合AI算法、云计算与多智能体协同架构的智能化钻井决
策平台。平台可通过实时融合钻井现场工程数据、随钻测量MWD、录井数据、地质建模等多源异构数据,驱动多个专业化 AI 智能体
并行协作,覆盖“数据采集-建模分析-动态决策”全流程,构建了从井场实时决策到云端智能分析的完整技术生态,实现对钻井过程
的动态参数计算、智能分析与自主优化,从而大幅度提升钻井效率、显著降低作业成本。神开蓝海智信 AI软件产品与技术广泛应用
于各大油田,目前使用单位30余家,活跃许可数超 1000个,在中国主要页岩油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碳酸盐岩等不同类型油气藏
地质导向工作中累计应用井次 3000余口,实现钻遇率90%以上。
神开科技申报的《基于 AI技术的油气勘探服务平台》项目,经上海市发改委严格评审,成功入选 2025年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
资金支持项目名单,正式进入立项实施阶段,标志着公司 AI数字化油服能力获得政府层面的认可与支持。
二、坚定不移推进“战略出海,布局全球”的国际化市场战略
2025年,公司坚定践行“战略出海、布局全球”,秉持“产品销售+工程服务”双轮驱动的国际化发展方略,深度融入国家“一
带一路”倡议,系统构建海外重点市场战略支点,国际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 30%,呈现量质齐升的良好态势。
(一)产品销售:重点市场屡获突破
公司以区域中心为枢纽,辐射核心产油区,引进适配当地市场的专业化营销与售后团队,推出契合本土工况的定制化解决方案,
夯实一线响应效率与本地化运营能力,稳步扩大品牌影响力。报告期内,公司井控、远控、管汇等产品先后取得科威特国家石油公司
10K/15K 入网资质,测井业务与国际油服巨头哈里伯顿(HALLBURTON)建立长期战略合作。
(二)工程服务:标杆项目示范效应显著
公司在科威特的录井服务项目经过三年的发展,已形成 12支队伍,上百人的业务规模。该项目为公司此类境外工程服务项目的
运营积累了宝贵经验、培养了专业人才,为今后拓展至其他国家树立了示范标杆。
三、圆满完成定向增发项目,为公司产业升级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圆满完成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项目,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128,266股,募集资金总额 2.2亿元
,获得市场全额认购。本次定增项目的圆满完成,不仅为公司海工装备智能化升级与产业并购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更反映出公司
在资本运作能力上的显著提升。
公司将持续关注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定期评估项目效益的达成情况,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
发展。
四、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积极分红
2025年度,公司继续秉持积极回报投资者的核心理念,在确保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持续优化利润分配机制,制定了《未来三
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在制定分红政策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充分考虑了所处行业发展特点、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以及投资者合理诉求等多重因素,平衡了公司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并严格执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及
利润分配政策,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812.45万元,切实让投资者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未来,公司将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导向和市场最佳
实践,不断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在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努力提升分红政策的连续性和可预期性,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维
护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五、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守“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相关信息。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建立了多渠道、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公司通过电话咨询、回答投资者互动平台网络提问等方式接待
中小投资者,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可。通过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对投资者关心的经营
问题进行了互动解答。针对机构投资者,公司组织专项调研活动,主动传递公司价值信息,提升资本市场对公司的认知度。
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坚持研发创新,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和业务
发展目标,积极回报投资者,持续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为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6a21ea3-56fe-47ea-9929-36df0099ad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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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2│神开股份(002278):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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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
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拟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谨慎反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时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2025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金额共计1,506.92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 4,402,094.47
其中:单项组合计提应收款项
账龄组合计提应收款项 4,402,094.47
二、资产减值损失 10,667,144.91
其中:存货跌价准备 10,667,144.91
合计 15,069,239.38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需及时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
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
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
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公司信用减值的会计政策,2025年度公司计提坏账准备影响信用减值损失4,402,094.47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存货进行了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的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基于存货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出售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算存货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
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667,144.91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15,069,239.38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金额11,949,196.32元,减少公司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1,949,196.32元,
已在2025年度财务报表中反映。上述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是基于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减值测试,
并按照谨慎性原则进行计提,符合法规规定和实际情况,有助于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确保公司会计信息的公允性与
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d6afd73-d120-4db2-9600-f5f45db937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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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2│神开股份(002278):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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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或者修订的《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提交股东会审议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修订 是
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3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制定 否
上述内部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尚需提交 2025 年
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制度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
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4081c0e-09fe-4b53-b307-df9eaf4671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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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2│神开股份(002278):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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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开股份(002278):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bdd3cf7-5ec6-47b0-821b-940db42981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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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1│神开股份(00227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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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开股份(00227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f4487ce-6b8e-4903-a572-6feb77da4f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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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1│神开股份(00227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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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开股份(00227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092174a5-1bb5-442e-ac24-545981c665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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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1│神开股份(00227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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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开股份(00227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7785a0a-9240-48b7-ac30-0c3d14b35e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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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31│神开股份(00227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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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开股份(00227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e15c3c7-85be-497c-af9d-5f5b6e8982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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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55│神开股份(002278):关于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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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 4月 21日,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神开石油设备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神开设备”)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4,000万元的贷款,并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5年度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35,000
万元,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为 5,000万元,上述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未到期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截至目前
,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未超过已批准的额度。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2026年 4月 21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
沪银最保字第 202604-190号】,为公司子公司神开设备融资授信提供担保。本次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 被 公司对被 被担保 审议 本次 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本次担保额度 是否
方 担 担保 方最 的担 担保 后已使 对被担 对被担 占上市公 关
保 方持股比 近一期 保额 额度 用的担保 保方的担保 保方的担保 司最近一期经 联担
方 例 资产 度 额度 余额 余额 审计净资 保
负债率 产比例
公司 神 100% 41.53% 20,00 4,000 11,600 2,796.05 2,796.05 3.56% 否
开 0
设
备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本次签署担保合同的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 成立时 注册 法定代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持股比
名称 间 资本 表人 例
(万
元)
神开 2002-09 33,73 寇玉亭 上海市闵行 研发、生产和销售石油井场测控设备、石油钻探井控 100%
设备 -28 9 区浦星 设备、采油井口设备,主
路 1769号 要产品为综合录井仪、钻井仪表、随钻测量仪器、防
喷器和防喷器控制装置、
采油(气)树、压井和节流管汇等。
四、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 2024 年度财务数据
名称 资产总 负债总 净资产 营业收 净利 资产负 资产总 负债总 净资产 营业收 净利 资产负
额 额 入 润 债率 额 额 入 润 债率
神开 74,827 31,077 43,750 27,418 3,632 41.53% 73,972 33,829 40,143 28,944 1,491 45.73%
设备 .37 .03 .34 .23 .62 .78 .71 .07 .13 .33
经查询,上述被担保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五、本次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沪银最保字第 202604-190号】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债务人:上海神开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保证人: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
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
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与期限:担保总金额为 4,000万元。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0,400万元,上述担保总额均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子公
司之间提供的最大限额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8.14%。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担保总余额为 7,722.3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6.87%。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沪银最保字第 202604-190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6791f87-35fc-4e4a-a323-ecd1c2a831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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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7:01│神开股份(002278):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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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 1,420,0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
股本(390,037,914 股)的0.36%,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90,037,914 股减少至 388,617,914股。
2.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于 2026年 4月 13日办理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本次
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完成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具体情况
(一)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5月 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500万元,回购价
格不超过 8.5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5月1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2)。
2023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提前终止回购
公司股份事项暨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截至 2023年 4月 2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42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
股本的 0.39%,最高成交价为4.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8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035,423.45元(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提前终止回购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二)回购股份的使用情况
由于公司未使用上述已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上述已回购股份 1,420,00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
二、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回购后公司未能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未能在
法定期限内使用完毕回购股份,则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2026年 3月 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420,0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36%。该议案已于 2026年4月 2日经公司 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17日、2026年 4月 3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
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15)。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宜已于 2026年 4月 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数量
、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注销回购股份后的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90,037,914股变更为 388,617,914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注销前 本次注销股份 注销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5,865,068 14.32 0 55,865,068 14.38
无限售条件股份 334,172,846 85.68 1,420,000 332,752,846 85.62
总股本 390,037,914 100.00 1,420,000 388,617,914 100.00
注: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数据为准。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有利于提升公司每股收益水平,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
司地位。
五、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股东会的授权,及时办理工商变更及章程备案等相关登记事宜,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5f6e525d-c7fc-4a68-bb4b-ff1278c88e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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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21:16│神开股份(002278):关于公司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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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5%以上股东王祥伟、董事张冠军及高级管理人员寇玉亭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持有本公司股份 22,561,561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1的5.8056%)的股东王祥伟先生计划在本次公告之日
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700,000 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股份后总股本 1.9814%),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额度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 持有本公司股份 80,0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0206%)的独立董事张冠军先生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20,000 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 0.0051%)。
3. 持有本公司股份 1,500,000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3860%)的副总裁寇玉亭先生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 0.0772%)。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9日收到公司股东王祥伟先生、独立董事张冠军先生
以及副总裁寇玉亭先生发来的1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390,037,914 股,公司回购专户账户中股份数量为 1,420,000股
,本次计算股份占比时所用总股本基数均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数据即 388,617,914股,下同。《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
总股本比例
王祥伟 持股 5%以上股东 22,561,561 5.8056%
张冠军 独立董事 80,000 0.0206%
寇玉亭 副总裁 1,500,000 0.386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
序号 姓名 股份来源 备注
1 王祥伟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含该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利润分配及资本公
2 寇玉亭 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 张冠军 二级市场增持取得的股份
3. 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 8,0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
份后总股本的 2.0637%(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职务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
股本比例
王祥伟 5%以上股东 ≤7,700,000 ≤1.9814%
张冠军 独立董事 ≤20,000 ≤0.0051%
寇玉亭 副总裁 ≤300,000 ≤0.0772%
注: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王祥伟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3,886,179 股。
4. 减持方式:
序号 姓名 减持方式
1 王祥伟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2 寇玉亭
3 张冠军 集中竞价交易
5. 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年 5月 7日至 2026年 8月 6日,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
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6. 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王祥伟先生不存在持股相关仍在履行中的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意向或承诺的
情形。
2. 本次拟减持的独立董事张冠军先生以及副总裁寇玉亭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关于股份锁定和转让限制
的承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张冠军先生以及副总裁寇玉亭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
事项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意向或承诺的情形。
(三)股东王祥伟先生、独立董事张冠军先生以及副总裁寇玉亭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目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持股5%以上股东王祥伟先生、独立董事张冠军先生以及副总裁寇玉亭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全
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王祥伟先生、张冠军先生、寇玉亭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dcb6db92-204f-4f12-ad90-a407f5c8a9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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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7:41│神开股份(002278):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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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2026年4月2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以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 1,420,000 股股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390,037,914 股减少至 388,617,914 股,公司注册
资本由 390,037,914 元减少至 388,617,914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
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
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
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1769号证券法务部。
3.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楠 联系电话:021-64293895
传真号码:021-54336696 邮箱:skdb@shenkai.com
邮政编码:201114
4. 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 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69c84828-1c16-4fb1-a224-11239c80f4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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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7:39│神开股份(00227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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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的《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为本法
律意见书法律适用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法规)及《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有关
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
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对该事实的了解,并仅就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
中国法律、法规问题发表法律意见,而不对除此之外的任何问题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并根据有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北京总部 电话: (86-10) 8519-1300 上海分所 电话: (86-21) 5298-5488 广州分所 电话: (86
-20) 2805-9088 深圳分所 电话: (86-755) 2939-5288传真: (86-10) 8519-1350 传真: (86-21) 5298-5492 传真: (86-20) 2805-9
099 传真: (86-755) 2939-5289杭州分所 电话: (86-571) 2689-8188 成都分所 电话: (86-28) 6739-8000 西安分所 电话: (86-29
) 8550-9666 青岛分所 电话: (86-532) 6869-5000
传真: (86-571) 2689-8199 传真: (86-28) 6739 8001 传真: (86-532) 6869-5010重庆分所 电话: (86-23) 8860-1188 大连分
所 电话: (86-411) 8250-7578 海口分所 电话: (86-898)3633-3401 香港分所 电话: (852) 2167-0000传真: (86-23) 8860-1199
传真: (86-411) 8250-7579 传真: (86-898)3633-3402 传真: (852) 2167-0050纽约分所 电话: (1-737) 215-8491 硅谷分所 电话:
(1-888) 886-8168 西雅图分所 电话: (1-425) 448-5090
传真: (1-737) 215-8491 传真: (1-888) 808-2168 传真: (1-888) 808-2168 www.junhe.com
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本所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核查的过程中,本所假设:
1. 公司已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真实、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件,不存在任何遗漏或隐瞒;
2.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均是真实的,所有提交给本所的文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4.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5. 公司提供予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完全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各原件的效力均在其有效期
内且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均由其各自的合法持有人所持;及
6.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完整、充分、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基于上述,本所就本次股东会有关事宜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1、根据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3月 17日披露的《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公司董事会
已就本次股东会的召开作出决议,并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了公司股东,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股东会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投票方式、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
对象、股权登记日和会议登记方法等内容,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根据《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 2026年 4月 2日下午 15:00在上海市
闵行区浦星公路 1769号神开大厦一楼会议厅召开;同时,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
平台,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 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4 月 2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
点以及方式与《股东会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及方式一致。
4、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李芳英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上述,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根据公司提供的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统计资料等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
结果统计数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87人,合计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22,525
,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的 31.5285%。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载明公司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2026年 3月 30日下午收市时在册之
股东名称和姓名的《股东名册》,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
上述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2、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
3、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
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1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2026年 3月 30日,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390,037,914股,其中包括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
回购尚未注销的股份 1,420,000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
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据此,公司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88,617,914股。下同。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股东会通知》所公告的议案一
致,未发生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议案审议过程中提出新议案或对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规则
》的规定,由本所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2、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
3、由于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中包括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因此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经核查,通
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68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699,3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9519%。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根据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根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下列
议案: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121,986,00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97%;反对 361,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
54%;弃权 177,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9%。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基于上述,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
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743e34a2-e79f-4408-a153-07984acbf6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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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7:39│神开股份(00227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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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日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日 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1769号神开大厦一楼会议厅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芳英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人数 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87 122,525,501 31.5285%
其中:现场出席 10 119,581,886 30.7711%
网络投票 677 2,943,615 0.7575%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90,037,914股,剔除回购专户中库存股1,420,000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88,617,914股
。
2.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共计680人,代表股份3,699,3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19%。
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的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长李芳英、董事兼总裁张恩宇、董事赵心怡、董事兼副总裁王斌杰、财务总监陆灿芳、董事会秘书王振飞出席了本次会
议,其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冯诚律师、邵鹤云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
序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审议结果
号 股数(股) 占比 股数(股) 占比 股数(股) 占比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注销回购 121,986,001 99.5597% 361,900 0.2954% 177,600 0.1449% 通过
股份并减少注册
资本、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注:全体股东表决结果表格内“占比”指相应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序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审议结
号 股数(股) 占比 股数(股) 占比 股数(股) 占比 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注 3,159,855 85.4164% 361,900 9.7828% 177,600 4.8008% 通过
销回购股
份并减少
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
案》
注:中小股东表决结果表格内“占比”指相应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根据以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
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由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的冯诚律师、邵鹤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1efbd8f0-2296-4340-88bb-aa439ce17e7e.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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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神开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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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7069.PDF
─────────┬────────────────────────────────────────────────
2026-04-25│神开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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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870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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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神开股份: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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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17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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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神开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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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64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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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神开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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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887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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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神开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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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219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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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神开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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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219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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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神开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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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198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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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4│神开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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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4/12209637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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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神开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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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997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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