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79 久其软件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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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久其软件(002279):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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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11:00 在北京市海
淀区文慧园甲 12 号公司 4 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
事。公司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劲岩主持,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进行审议表决。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4年10月31日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f287b0b6-0260-4e30-a270-aaf06e8390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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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久其软件(002279):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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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上午 10:00 在北京经济
技术开发区凉水河路 26 号公司 6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8日以电子邮件及
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 7 人,实际参会董事 7 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福君主持,
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进行审议表决。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 2024 年 10 月 31 日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
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聚焦主业、深耕行业的战略发展需要,为更好地适应市场发展变化,加速公司在数据要素领域的布局与发展,从而提升
公司综合竞争能力,增强盈利水平,公司新设立数据智能事业部,全面为公司数据智能相关产品的研发、市场开拓、客户维护及技术
支持工作提供保障,为推动政企客户的全面数字化转型、数据要素及数据资产入表赋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32db1c59-f5a5-4f50-b1af-aff58433db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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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久其软件(002279):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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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其软件(002279):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3c90b589-1c19-4fe0-a767-fd39b1d54e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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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00:00│久其软件(00227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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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其软件(00227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1/620b28e1-0f16-4f17-a8ec-58aac1e7eb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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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 00:00│久其软件(002279):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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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其软件(002279):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30/646072b0-2dd0-48af-870b-1a1ab6c1e7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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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 00:00│久其软件(002279):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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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其软件(002279):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31/83cad33b-ac11-4f1c-9523-14d95f7223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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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 00:00│久其软件(002279):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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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其软件(002279):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30/04b460ad-e276-4120-88a9-2fd14e6a7c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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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 00:00│久其软件(002279):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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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其软件(002279):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30/5b794204-2ce2-475d-8a6d-4197f2b9e7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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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5 00:00│久其软件(002279):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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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 5
,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
月。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披露了《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上述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首次回购公
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回购股
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2024-016;2024-020;2024-036;2024-038;2024-040;2024-043)。此外,根据《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截至 2024年 3 月 27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9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1%暨
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6%
,最高成交价为 5.6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01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50,413,213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金
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
,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回购金额、回购方式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未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披露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中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0,000,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16%。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
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67,375,182 7.79% 10,000,000 0 77,375,182 8.94%
高管锁定股 62,479,522 7.22% 0 0 62,479,522 7.22%
股权激励限售股 4,895,660 0.57% 10,000,000 0 14,895,660 1.72%
无限售条件股份 797,670,599 92.21% 0 10,000,000 787,670,599 91.06%
总股本 865,045,781 100.00% - - 865,045,781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的股份在实施前暂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
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的股份后续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
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处理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15/73c1f7ca-aa60-44e0-94b0-651633be80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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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2 00:00│久其软件(002279):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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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 5
,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
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披露了《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回
购报告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回购股份
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9,86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14%,最高成交价为 5.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0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9,784,113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8.00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中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01/40f9b9d1-018a-4471-9a18-38dae4a3c4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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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9 00:00│久其软件(002279):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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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13,500 万元–16,500 万元 亏损:6,833.02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14,000 万元–17,000 万元 亏损:8,221.10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561 元/股–0.1907 元/股 亏损:0.0789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由于公司管理软件业务具有较强的季节性,因此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仍为亏损。
2024 年,公司继续落实市场下沉策略,不断加大地方市场的拓展力度,2024年上半年人力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导致实现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加大。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财务数据将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
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7-08/94354b99-9060-49f2-b932-5cb079a0a4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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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4 00:00│久其软件(00227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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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 2024年 7 月 2 日、7 月 3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2.3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公司就本次异常波动情况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 经核查,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久其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泰湘女士和赵福君先生均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亦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拟定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半年度财务数据正在核算中,如经财务部门初步核算达到《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需要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业绩信息未对
外提供。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7-03/fdf7b966-9632-42ce-a335-8124409223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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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2 00:00│久其软件(002279):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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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 5
,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
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披露了《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回
购报告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回购股份
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9,86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14%,最高成交价为 5.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0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9,784,113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8.00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中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7-01/43f81164-224b-4478-84a6-5818b413d3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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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7 00:00│久其软件(002279):关于行政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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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其软件(002279):关于行政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6-06/b08da3a0-d1cf-4cd5-96c8-c030e7bd88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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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 17:53│久其软件(002279):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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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 5
,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 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
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披露了《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回
购报告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回购股份
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9,86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14%,最高成交价为 5.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0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9,784,113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8.00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中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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