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79 久其软件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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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8:02 │久其软件(002279):关于完成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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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15:36 │久其软件(002279):关于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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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6:17 │久其软件(002279):关于公司职工监事辞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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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21:43 │久其软件(002279):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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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7:36 │久其软件(002279):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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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18:25 │久其软件(00227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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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25 │久其软件(00227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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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8:22 │久其软件(002279):关于向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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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8:22 │久其软件(002279):久其软件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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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8:21 │久其软件(002279):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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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8:02│久其软件(002279):关于完成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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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德宝先生因个人原因已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
表监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职工监事辞任的公告
》。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表决,
同意选举王站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
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1/e0908917-d588-48f2-b586-585ac92f42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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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6 15:36│久其软件(002279):关于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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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其软件(002279):关于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7/360b52fd-f8f3-4b95-999d-f788fc4d85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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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6:17│久其软件(002279):关于公司职工监事辞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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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德宝先生递交的关于辞任职工监
事的书面报告,基于个人原因,任德宝先生决定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职务,但仍在公司担任品牌推广部经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任德宝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
低人数,其递交的辞任申请将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补选新任职工监事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任德宝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职工监事的补选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德宝先生本人
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任德宝先生在担任职工监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cffb3234-6aec-45b9-a063-7268f3e1eb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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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21:43│久其软件(002279):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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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13,000 万元– 18,000 万元 亏损:14,22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亏损:15,000 万元– 20,000 万元 亏损:16,547 万元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 0.1503 元/股–0.2081 元/股 亏损:0.1642 元/股
营业收入 410,000 万元–450,000 万元 341,172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410,000 万元–450,000 万元 340,196 万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
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41 亿元-45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17%-31.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1.3
亿元-1.8 亿元,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1、随着企业“出海潮”的发展,给公司数字传播海外营销业务带来良好的市场机遇,促进公司全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实现良
好的增长,但由于该业务毛利率较低,整体对公司净利润的贡献较小。
2、公司继续聚焦主业、深耕行业,管理软件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但随着落实市场下沉策略工作的开展,公司不断加
大地方市场的拓展力度,人员规模有所扩大,期间费用同比增长较多。
3、由于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夏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亿起联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业绩未达预期,预计共发生商誉减值损失约
1.05 亿元。
四、风险提示
计提商誉减值金额为公司预估数据,后续将以年审会计师出具的相关报告为准,若发生较大差异,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及时
履行对外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最终财务数据将以经审计的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8/19e18b8a-472b-4302-bacc-482d5f09ad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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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 17:36│久其软件(002279):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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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398,580 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865,045,781 股的 0.0461%,共涉及 206 名股权
激励对象。公司按照授予价格2.50 元/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公司回购资金总额共计 996,450 元。
2、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65,045,781 股减少至 864,647,201股。
3、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后续
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中公司层面考核指标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此外,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
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
了独立意见;公司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3、2022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2 年 10 月 26 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共向 21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8,294,433 股,授予
价格为 2.50元/股。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完成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2022 年 11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3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按照规定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06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持有的 267.5930 万股限
制性股票申请解除限售,相关股份已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上市流通。此外,鉴于第一期办理解除限售时,有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因公司层面第一期解除限售比例为 83.01%以及有 16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第一期解除限售比例
为 80%,因此公司对第一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22,843 股进行了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此外,《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已经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2023 年 12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4 年 1 月 9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合计 722,843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865,768,624 股减少至865,045,781 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此外,《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已经 2024 年12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2024 年 12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回购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修正)》及公司《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由
于本期新增 1 人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须对其持有的剩余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15,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此外,针对
本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05 名激励对象,由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84.28%,公司将对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
05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383,58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综上,本次公司须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合计 398,580 股。
2、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按照授予价格 2.50 元/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公司回购资金总额共计 996,450 元。
3、股份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本次所需的回购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验资及注销完成情况
1、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4)第 110C000501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本次已减少股本 398,5
80 股,公司已以货币资金支付回购股份款项金额共计 996,450元。
2、注销完成情况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 398,58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865,045,781 股的 0.0461%。经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5 年 1 月 9 日办理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股份前 本次变动 本次回购股份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65,318,432 7.55% -398,580 64,919,852 7.51%
高管锁定股 62,479,522 7.22% - 62,479,522 7.23%
股权激励限售股 2,838,910 0.33% -398,580 2,440,330 0.2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99,727,349 92.45% - 799,727,349 92.49%
三、总股本 865,045,781 100.00% -398,580 864,647,201 100.00%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5、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0/d4d27c9b-f9c1-42bd-b46f-62e74ab195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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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 18:25│久其软件(00227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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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其软件(00227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7/93f406f6-0534-4148-817e-b74007cf95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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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25│久其软件(00227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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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其软件(00227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5c2e735b-687f-4702-a3a5-5a030af6c4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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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8:22│久其软件(002279):关于向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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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其软件(002279):关于向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d03785e2-3fcf-435c-ab39-9597b6c124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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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8:22│久其软件(002279):久其软件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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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其软件(002279):久其软件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1/cca97530-b871-4f1b-b167-c097a2e616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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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8:21│久其软件(002279):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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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其软件(002279):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8db3a434-fddb-4a83-9120-217387ea52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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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8:20│久其软件(002279):2024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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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宜之
法律意见书
致: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或“万商天勤”)接受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久其软件”或“公司”)
的委托,就关于《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 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及授予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就本激励计划的相关问题,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声明如下:
1、本所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2、公司已书面承诺,其已向本所提供与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全部事实文件,所有文件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无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有的复印件或副本均与原件或正本完全一致。
3、本所律师已经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合法合规性、履行的法定程序、信
息披露以及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等事项进行了审查,本所律师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本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久其软件股权激励相关事宜之目的使用,非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
同意久其软件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披露材料的组成部分,随同其他文件一并公告。
基于以上声明,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及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
验证,现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2024 年激励计划》的批准和授权
1、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2024 年激励计划》授予
(一)关于《2024 年激励计划》授予的授予日
1、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2024 年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2024 年 12 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公司 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授予日为 2024 年 12 月 20 日。
经本所律师核查,《2024 年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激励计
划》且授予条件成就之日起 60日内的一个交易日,且不在下列期间: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2024 年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的确定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2024 年激
励计划》有关规定。
(二)《2024 年激励计划》授予的授予价格、数量及激励对象
1、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4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2024 年激励计划》。
3、2024 年 12 月 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公司 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2024 年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价格及数量以及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符合《
公司法》《管理办法》及《2024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2024 年激励计划》授予所涉限制性股票的获授条件
根据公司《2024 年激励计划》,只有在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满足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1、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止,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止,《2024 年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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