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80 ST联络 更新日期:2024-08-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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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3 00:00│ST联络(002280):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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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证券简称:ST 联络;证券代码:002280。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9.1.15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在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被深
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3、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
前办理续冻手续。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 月 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4〕629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简称:ST联络
3、证券代码:002280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股票在 2024年 5月 29日至 2024 年 6月 26日期间,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 1 元,触
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9.2.1 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2.7 条的规定以及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
上市。同时,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1.15条、第 9.6.10 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
退市情形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你公司股票将于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请你公司按
照规定,做好终止上市以及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
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三、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登记、转让和管理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
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公司已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委托股票转让协议》,聘任其担任主办券商,委托其提供进入全国股转
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全国股转
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的股份登记结算、股份转让服务等事宜。
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具体安排,公司将另行公告。
四、终止上市后公司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 27号联络大厦 A座 21楼
3、联系电话:0571-28280882
4、电子邮箱:ir@lianluo.com
五、公司摘牌相关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1.15条、第 9.6.10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
退市情形而被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于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六、其他重要事项
对于将在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到期的司法冻结业务,建议有权机关在股票摘牌前通过原协助执行渠道提前办
理续冻手续。
七、备查文件
《关于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03/d9fcb065-7f6e-465c-8432-1c4d847b67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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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9 00:00│ST联络(002280):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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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6月 30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26,000万元–38,000万元 亏损:47,824.83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减亏:20.54%-45.63%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23,000万元–35,000万元 亏损:39,051.15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减亏:10.37%-41.10%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2元/股-0.17 元/股 亏损:0.22元/股
营业收入 490,000万元-520,000万元 539,123.33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490,000万元-520,000万元 538,413.77 万元
注:本表格中的“元”均指人民币元。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经测算,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预计49亿元至5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2.6亿元至-3.8亿元,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2.3亿元至-3.5亿元,2024年上半年公司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如下:
1. 2024年受美联储在更长期内维持较高借贷成本的政策和长期的通胀影响,上半年美国经济增长放缓,消费者支出再次被下调
,支出走势较为疲软。因消费者对电子产品的消费热情不足以致需求下降,公司电商业务销售,特别是3C/IT产品受到不利影响,销
售同比下滑;同时,Newegg因为发放限制性股票增加了员工费用支出,综上导致公司电商业务上半年存在部分亏损。
2. 2024年上半年广告市场需求回暖,公司广告传媒板块营收较上年同期上涨约60%,2024年新增沈阳、三亚、广州、青岛等大型
整包机场,由于新增机场市场培育周期较长,投入较大,导致公司2024年上半年广告传媒业务仍然出现亏损。
3. 公司目前正在积极解决银行债务问题,但由于银行债务逾期和诉讼等问题,基于谨慎性原则,报告期公司仍计提银行的利息
和罚息等预计负债约9,000万元,对当期利润影响较大。
四、风险提示
由于本次预计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最终 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
能存在差异,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其他事项说明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7-08/32bfe3f6-a54b-4b08-8b1c-3af4a51977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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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 00:00│ST联络(002280):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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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日以传真及电子邮
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3日以现场+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志涛
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议案》
经董事投票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7-05/f4760a71-9bb5-46d8-98d0-f543269717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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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 00:00│ST联络(002280):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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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聘请主办券商的情况说明
因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 2024年 5月 29日至 2024 年 6月 26日期间,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 9.2.1条第一款
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公司已于 2024年 6月 27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4〕第 170号)
,深交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强制退市公司在股票被摘牌前,应当与符合规定条件
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签订相关协议,聘请该券商在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
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及登记结算等事宜。
2024年 7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主办券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财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同意与其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
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
关于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办理股份确权、登记和托管的手续及具体安排,公司将另行公告。请投资者关注公司聘请的主办券商后
续刊登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确权公告。
二、主办券商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519241679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2003-06-11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法定代表人:章启诚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证券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7-04/a386638d-1827-4d3c-9236-28c0efa665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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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9 00:00│ST联络(002280):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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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联络(002280):关于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6-29/25567780-c1d0-4db9-8238-b6ec5403d1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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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7 00:00│ST联络(002280):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暨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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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 2024年 6月 26日,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个交易日低于 1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个交易日低于 1元,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
易所终止上市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
的,公司股票将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6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自 2024 年 6月 27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之第(四)项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 A 股股票或者仅发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截至 2024年 6月 2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 20个交易日均低于 1元,已触及上述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公司股票停牌安排、终止上市决定、退市整理期安排及退市后安排
(一)停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6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交易类强制退市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的次一
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因此,公司股票将自 2024年 6月 27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
(二)终止上市决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6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
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0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可以在收到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送达终止上市事先告
知书之日(以在先者为准,下同)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听证要求,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由。有关听证
程序和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对终止上市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终止上市事先告知
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并提供相关文件。公司未在本条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书
面陈述和申辩的,视为放弃相应权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1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对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事宜进行
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议意见。上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0 条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的
,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并在听证程序结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
宜形成审议意见。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在陈述和申辩提交期限届满后十五个交易日
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形成审议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退市整理期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强制退市后,进入退市整理期,因
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除外。因此,若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后续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公
司股票将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四)退市后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6条的规定,强制退市公司应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决定后立
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的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强制退市公司在股票被摘牌前,应当与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签订协议,聘请该机构在公司股票被
终止上市后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的股份退出登记、股份重新确认及登记结算等事宜
。强制退市公司未聘请主办券商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为其协调确定主办券商,并通知公司和该机构。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就
上述事项披露相关公告(公司不再具备法人资格的情形除外)。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3条的规定,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 1 元情形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
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于 2024年 5月 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的风险提示》(公告编号:2024-026)。
2024年 5月 29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再次出现低于 1元的情形,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编号:2024-02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4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元,应当在次一交
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止。
2024年 6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
-034)。
2024年 6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
-036)。
2024年 6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
-038)。
2024年 6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
-039)。
2024年 6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1)。
2024年 6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2)。
2024年 6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4)。
2024年 6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5)。
2024年 6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7)。
2024年 6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十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
24-048)。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同时,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持续性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七)项规定,公司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4年 5 月
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未消除。
2、公司于 2024 年 6月 12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公
司拟向有管辖权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但法院能否受理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申请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ST);如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
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6-26/2228ee7b-7620-40cc-9e4c-7c4405c78c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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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7 00:00│ST联络(00228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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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络互动”)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年 6月 24日、6月 25日
和 6月 26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
2、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于 5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拟以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
,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有管辖权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除以上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其
他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
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24年 4月 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879.14万元,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147 万元。公司因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与
此同时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持续性经营相
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自 2024年 5月 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之第(四)项的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 A 股股票或者仅
发行 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公司股票上
市交易。
截至 2024年 6月 2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已连续 20个交易日均低于 1元,已触及上述终止上市的情形。公司于 2024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编号:2024-026);2024年 5月 2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再次出现低于
1元的情形,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编号:2024-028);2024 年 6月 12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2024 年 6月 13日,公司披露
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2024年 6月 14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2024年 6月 17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2024年 6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2024年 6月
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2024年
6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202
4年 6月 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2024年 6 月 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十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2024 年 6月 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十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
24-048);2024年 6月 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暨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4、公司于 2024 年 6月 12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公
司拟向有管辖权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和预重整,但法院能否受理公司重整及预重整申请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
《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ST);如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
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8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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