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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82(博深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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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282 博深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0 00:00 │博深股份(002282):关于参加 2025年河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半年报集体业 │ │ │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5-08-25 18:34 │博深股份(002282):博深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8-25 18:34 │博深股份(002282):博深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 ├─────────┼──────────────────────────────────────────────┤ │2025-08-25 18:34 │博深股份(002282):博深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 ├─────────┼──────────────────────────────────────────────┤ │2025-08-25 18:34 │博深股份(002282):博深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 ├─────────┼──────────────────────────────────────────────┤ │2025-08-25 18:34 │博深股份(002282):博深股份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 ├─────────┼──────────────────────────────────────────────┤ │2025-08-25 18:34 │博深股份(002282):博深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 ├─────────┼──────────────────────────────────────────────┤ │2025-08-25 18:34 │博深股份(002282):博深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 ├─────────┼──────────────────────────────────────────────┤ │2025-08-25 18:34 │博深股份(002282):博深股份章程(2025年8月) │ ├─────────┼──────────────────────────────────────────────┤ │2025-08-25 18:33 │博深股份(002282):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 2025-09-10 00:00│博深股份(002282):关于参加 2025年河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半年报集体业绩说 │明会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河北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 公司联合举办的“2025年河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 2025年半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年 9月 15日(周一)15:00-17:00。 届时公司董事长杜继新、总经理李善达、董事会秘书井成铭、财务负责人宫敬辉将在线就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 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26004cf3-08df-425b-b7fa-6699f6309c6a.PDF ─────────┬──────────────────────────────────────────────── 2025-08-25 18:34│博深股份(002282):博深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9月 11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9月 11日(星期四)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9月 1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1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1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 3)。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4日(星期四) (七)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至 2025 年 9月 4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 40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说明: 1.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 提案 2、提案 3、提案 4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标准格式见附件 1),不接受电话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3.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或者其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 当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到公司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 9月 5日(星期五)8:00-11:30,13:30-16:30。 (三)登记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 40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需要说明 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3)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差旅费、食宿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雪云 电话:0311- 85962650 传真:0311- 85965550 电子邮件:bod@bosun.com.cn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 403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79f8e7d6-55d5-48bd-8fdf-38052e735faf.PDF ─────────┬──────────────────────────────────────────────── 2025-08-25 18:34│博深股份(002282):博深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 博深股份(002282):博深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01ef17c4-7e99-4b15-9df1-d3e3952d601c.PDF ─────────┬──────────────────────────────────────────────── 2025-08-25 18:34│博深股份(002282):博深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 博深股份(002282):博深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3007d46c-eaf4-4100-891e-1af646578a81.PDF ─────────┬──────────────────────────────────────────────── 2025-08-25 18:34│博深股份(002282):博深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 博深股份(002282):博深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515f15fd-4053-434a-a51e-cf786ca78d24.PDF ─────────┬──────────────────────────────────────────────── 2025-08-25 18:34│博深股份(002282):博深股份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 博深股份(002282):博深股份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da0c749b-6ef9-4207-97c4-2566e5d2a3ec.PDF ─────────┬──────────────────────────────────────────────── 2025-08-25 18:34│博深股份(002282):博深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 会工作指引》《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 督和核查工作,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两名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 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 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 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宜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董事会办公室协助内部审计机构进行相 关工作。 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与职权包括: (一)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六)负责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公司章程》规定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应当就其认为必须采取的措施或者改善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第九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机构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机构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 、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内部审计机构与外部审计机构、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 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审议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其职责范围内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的,公司应当披露该事项并充分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检查发现 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 事件的实施情况; (二)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的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 告。 第十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根据内部审计机构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评价 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范围、程序和方法; (四)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五)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六)对本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七)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审议年度报告的同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 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如有)应当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第十三条 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的,或者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 指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存在重大缺陷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以披露。公司应当在公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存在 的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已经或者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措施。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主任委员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供其赖以决策的相关书面资料。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下可以随时发出会议通知,但主任委员应当在会议上说 明情况。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以委托另外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 员的过半数通过。第二十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者投票表决,在保障审计委员会全体参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 提下,也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二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可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审计委员会 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第二十二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等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讨论与委员会成员有关联关系的议题时,该关联委员应回避。该审计委员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 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的委员过半数通过;若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委员人数不足审计委员会无关联委员 总数的二分之一时,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第二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 不少于十年。 第二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七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过”“不足”不含本数。第二十九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第三十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 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者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工作细则,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的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deba11c3-5e99-41d3-b859-bca637d2b342.PDF ─────────┬──────────────────────────────────────────────── 2025-08-25 18:34│博深股份(002282):博深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 博深股份(002282):博深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32661791-e421-4ecc-ba70-b5ffdd738b44.PDF ─────────┬──────────────────────────────────────────────── 2025-08-25 18:34│博深股份(002282):博深股份章程(2025年8月) ─────────┴──────────────────────────────────────────────── 博深股份(002282):博深股份章程(2025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8789a559-7e72-40d0-98df-8af854914c6b.PDF ─────────┬──────────────────────────────────────────────── 2025-08-25 18:33│博深股份(002282):2025年半年度报告 ─────────┴──────────────────────────────────────────────── 博深股份(002282):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7018f184-7a08-46f9-8c35-3f74f592df0c.PDF ─────────┬──────────────────────────────────────────────── 2025-08-25 18:33│博深股份(002282):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博深股份(002282):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9b008144-cae4-4270-93e0-f254686854bc.PDF ─────────┬──────────────────────────────────────────────── 2025-08-25 18:32│博深股份(002282):博深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公告 ─────────┴──────────────────────────────────────────────── 博深股份(002282):博深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a5cdc599-a1ed-4073-bb6d-0aa79422de2a.PDF ─────────┬──────────────────────────────────────────────── 2025-08-25 18:32│博深股份(002282):博深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第一条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和股东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者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 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公司应当在收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的两个交 易日内公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原因、生效时间及对公司的影响。 第四条 除本制度第五条规定情形之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职导致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 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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